“又没戴?”脸色明显一沉,暮色也更为深浓。

“刚才…被抢走了。”

她说得吞吞吐吐,是那伙小流氓抢走的,事实上,如果当时她有反抗的话,那些流氓也不会抢得那样轻松。

眼神从她脖子上划过,灯光下,雪白的肌肤血痕耀眼,瞳仁里闪过一抹狠厉!

“为什么不早说?”

丢开了她,连外套都没来得及穿就跑出去了!

“骜政,你去哪里?”

她跳出浴缸时,就看到窗户里划过一束车灯,不过两分钟,车灯就越去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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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锦洲城的一段火辣裸画视频,让尹婉被迫远走国外五年!

为了父亲,她不得不再次踏入一生梦魇的土地!

“尹小姐,敖先生让你回金谷园!”

黑西装男人毕恭毕敬地传达着某位踩着在金字塔顶端男人的话。

“不用,请转告你家的敖先生,终有一天,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在锦洲,他开辟了一片帝国江山,仍然把那个曾将她推入地狱的女人宠上云宵。

如今,还枉想与她复婚,门儿都没有!

黑西装男人怔怔地望着她,女人话语如此绝决!

让他不自禁地暗自猜测着敖先生与尹小姐五年前到底是一桩怎样刻骨铭心的恩怨?

【刻骨缠绵篇】

“离安少弦远一点!”男人怒容满面,冷声警告!

这本新文写得没信心了,有喜欢就投票吧,唉。

第72章 伤害了她,我要你命!

“骜政,你去哪里?”

她跳出浴缸,追至窗前,便看到窗外划过一束车灯,不过两分钟,车灯就越去越远!

最终在她黑亮的瞳仁里消失不见。

樱诺洗完澡,裹了浴巾拿了衣服穿上,默默地出了浴室再换了一件棉丝的睡衣,五月的天气不是很冷,也不是很热,晚上气温要比白天低几度。

她拿了一本小人书翻看,小人书比巴掌还小,她是昨天走到街上,见有许多小朋友喜欢看这玩意儿,一时好奇就在地边摊上买了两三本,小人书写的是阿Q正传,每幅简单的插图配了一个简短的对话,阿Q搞笑,搞怪,每一句话都堪称经典。

小人书很简短,这种故事向来简单,以轻松,幽默为主,可以缓解工作带来的疲劳与倦怠,两本小人书刚翻完,窗外就飘来轰隆隆的汽笛声,一定是骜政回来了,说实话,刚才他急匆匆跑出去,她还是有一些担心。

就算对他没有感觉,毕竟,这场是非是自己惹出来的,而且,那些人都是吸毒的亡命之徒,骜政又是单枪匹马去的。

果然,不到两分钟,门被推开了,门口光影一闪,男人健硕颀长的身形近在眼前,从兜里摸出那枚闪闪发亮的绿宝石钻戒,挑起她白嫩的食指,粗暴地套进去,钻戒咯得皮肉有些疼,樱诺不自禁叫了出来。

“你还知道疼啊?”

什么话,她可是有血有肉的人,又不是神仙,哪会不知道疼?

男人面色冷峻,头发丝有些凌乱,黑色的大衣衣袖上,还沾了一缕血渍。

可是想象刚才风风火火赶去追捕那伙吸毒小孩,他让那群孩子交出钻戒,他们肯定不干,或者说死不承认,他着急动了手,十八岁就从了军,当兵多年,早练就了一身的本领,那些小孩自然不是他的对手。

“我…还有些担心。”

“担心我打不过他们?”

他挑眉冷问,只是眉削间露出不易让人察觉的喜色。

“嗯。”

“真是太小看你老公了,几个破小孩都收拾不了,如何统领万马千军?”

“骜政,无论如何,谢谢你。”

她很感激他在危急关头如天神一般出现,感激他不顾危险去找那群吸毒的小男人寻回钻戒。

他定定地望着她,眸光阴森森的,如原野上张着一对炯亮黑眼的孤狼。

在她低下头的那一刻,孤狼阴森的眸子划过一缕柔情。

捏了捏她的小鼻头,把她拥入怀中,爱怜地吐出:“你我之间无需说谢。”

谢谢两个字好陌生,也疏离,他与她的关系根本用不着这两个字。

“你去那儿做什么?”

樱诺依偎在他怀里,第一次非常安静,耳朵边跳跃着他规则有力强健的心跳声。

‘扑通扑通’的,象一曲美妙的歌曲,第一次,樱诺感觉原来人的心跳声也那么好听。

他问她去哪儿做什么,她不可能据实以告,那样会伤了他一个男人的自尊,就算再不爱他,也得顾忌他的感受,他是一个赫赫有名,手握重权的大人物,就算是不喜欢,她也犯不着去伤害他。

所以,她保持着了沉默。

良久,才开口答:“我只是去找一个消失的朋友,那朋友偷走了我的东西。”

“偷走了你的什么?”

“不是很重要的东西。”

“要不要我去帮你找他?”

他挑眉,眼角的笑意渐渐敛去,他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也能猜测到她心里在想些什么。

“不用了。”

即然不是重要的东西,自然不必去追回,而相反的意思是,他偷走的是我的心,你没办法替我追回来。

骜政,不论如何,还是要谢谢你!第一次,她感觉其实他也没那么讨厌。

*

红色别墅里!

在樱诺被骜政抱走后,别墅里的灯光亮如白昼,凝站在书房窗台边的身影,灯光打照在他的身上,为他增添一抹孤绝寂寥的味道!

原来他一直就呆在别墅里,一直就站在这漆黑的书房窗台边,一直就眼睁睁地冷血旁观着别墅外发生的一切!

他爱她入骨,却不能出去见她,他把她爱入心魂,爱了好多年,好多年,她就是他徐少白一个梦想!

然而,天不遂愿,他不能与她在一起!

他狠着心肠一直挂她电话,甚至在她打电话来时立刻就关了机,他以为发了那条简讯,她就应该死心了,没想到她居然跑到这帽别墅来找自己,原来,不止他爱她,她应该也是爱他的,尽管,她对他的爱来得这样迟,在他仿若觉得等待了千年万年之后,她对他的爱终于有了回应时,他却知道了一个事实!

他不能爱她的事实!

所以,他只能避着她,明明巴不得天天看着她,却又有另外一个声音在告诉你,谷樱诺不是你能爱的,你给不起她幸福!

徐少白心里是矛盾,这份矛盾已经折磨了好长一段时日,如果他早知道那样的事实,他也不会选择回国!

明明刻骨的思念着,偏偏装作视而不见,他对她的爱好卑微,也痛苦!

刚才,那些小男人对她的侮辱他也看到了,他躲在暗处,尤其在她尖着嗓子呼唤着他名字的时候,他能感觉得到她心中的绝望与痛苦,她慢慢被夜色吞噬的嗓音,以及小男人们调戏她的声音钻入耳膜,十根手指捏握成拳,如果不是在千均一发之时看到了远处在星空中闪烁的那抹车灯,要不是看到了一个冷峻的身形风尘仆仆而来,他肯定早压抑不住冲出别墅!

骜政把她救走了,他眼睁睁地看着骜政抱走了他心爱的女人,却无能为力!

如玉兰樟树的身姿渐渐从墙壁上滑落,滑坐到地!

眸光扫到了桌案上的一份文件,视线落在了那密密麻麻的字迹上,上面有他出生的年月日,写着他详细的身世,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孤儿,没想到^…

猛地,他的眸光转为冷厉,单手撑起身体,狠狠地掌劈过去,文件从桌面上甩落。

他好恨,好怨,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

为什么他偏偏不是一个孤儿?此刻的徐少白多希望自己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啊!

他好不容易等到了她的爱,而这份爱却是不道德的。

从酒柜里拿了一瓶红酒,将酒倒入高脚杯,仰起脖子,一口饮尽,再喝,再倒,如此三翻,他整个人就醉趴在了书房里。

“樱诺,我想了你这么多年,爱了你这么多年,却是一场错误。”

“对不起,樱诺…”

他哭了,男儿有泪不轻弹,在他最悲伤最无助,只身独闯美国时,面对黑帮视力的打压,就算一个在单挑十几个美国佬,他也从来都不知道怕字怎么写,也从不会掉一滴眼泪,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冷血人,血液都是冷的,又怎么会掉泪呢?

可谁知道,冷血的男人一旦向谁投放了感情,便如积压在岩浆里的洪流,认真起来便一发不可收拾。

他对樱诺的感情就是如此,严格地说来,他对她不是一见钟情,他遇到她的第一次,是他与一群人为了争地盘而火拼,当时场面非常血腥恐怖,如果是一般的女孩早吓得魂不附体,尖叫连连,而她看到只是一脸清冷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一张清丽的容颜上没有任何惧怕的表情,火拼过后,那群人跑了,他的手臂也受了伤,她把他送去了医院。

她是他见过的女孩子中,最不会撒娇,最不做作,最特别的一个,她的胆子,她看人情世故的冷情,让他觉得她与自己就是同类人,后来,等他伤好出院,他便日日护送她回家,她本以为是只是一面之缘,再加上她曾看到过他凶神恶煞的一面,所以,她怕他做不出一些伤害自己的事出来,她骂过他,然而,他却不理不睬,她每次骂他,他都低下头,踢着马路上的小石子。

骂得再难听也休想把他从她身边赶走,因为,今生他已经认定了她。

可是,没想到人家已经峦爱了,而且,据说还恩爱得不得了,所以,他只能打了退堂鼓,他是一个性子非常直接的人,骜煌从部他回来的那天晚上,他跑去找人家了,向人家摊牌。

“姓骜的,我喜欢你女朋友。”

可能世界上只有他这样蛮横霸道不讲理的男人,喜欢人家的女人,居然敢跑去向人家大刺刺地交心。

他并没有想夺走她的意思,他说要与骜煌公平竞争,骜煌想也不想就同意了,后来,他明白,骜煌之所以会同意,那是因为他有十足的把握樱诺会选择他,因为他相信樱诺对自己的感情。

果然拆不开,不管他对樱诺如何好,如何交付真心,樱诺对他就是不来电,用她的话来说,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一句话将他打入地狱。

骜煌回部队了,他就当了一段时间的护花使者,在骜煌回Z市后,他就把樱诺双手奉还,并独自去美国闯荡。

他一直默默地等候着她,这辈子,他从没对一个女人好过,只除了樱诺。

他付出的一腔痴情是个笑话,是个错误,任他钱财再多,纵然他拥有商业帝国又怎么样,永远无法改变这样的一个铁一般事实。

他痛苦而郁愤地纠结着,除了不见,他不知道还要怎么办?

沾了酒水的食指,在桌案上划下了一行龙凤飞舞的字迹:“忘了我吧!樱诺!”

樱诺小时候就特别喜欢西洋乐哭,尤其是钢琴,当时,外婆生活非常拮据,从牙缝里省下来的钱,拿给她每月去学钢琴。

所以说,这辈子,外婆是她最大的恩人。

现在的她一言一行都非常注重胎教,她买了一些育婴教材,没事闲着的时候就翻翻,今天天气靛蓝,到院子里晒了一会儿太阳,听着耳朵里的美妙的旋律,手指就开始发痒痒了,骜家虽然是富贵之家,却没一个人喜欢钢琴的,自然也没有购买,骜政给了她一张卡,卡上有多少钱她不清楚,不过,付一台钢琴的钱应该有吧。

她是自己开车去的,看了几家琴行的琴,试了手感都不满意,最终,她把车开去了市中心的一条小深巷,那间出名的琴行在小巷子里,虽然很偏僻,但购卖琴的客人却很多,络绎不绝的。

琴师是位非常高挑而漂亮的小姐,琴师向她介绍了几台钢琴,她伸手试弹了半曲,觉得还不错,便决定购买。

琴师要了地址,答应下午就将钢琴送过去,樱诺走出琴行时,天空却飘起了细碎的雨丝。

她也没带伞,包顶在脑袋上疾步几步,当她转出小深巷,正准备上车时,却发现身后那条尾巴及时躲到了转弯的墙壁里。

这次她看清了,是个中等个子的男子,跟着她好久了,从第二家琴行就一直跟着她。

觉得又不像是个小偷,刚才,她在琴行门口数了一下包里的钞票,如果是小偷肯定立刀就跑过来抢走了,就算是钱被他抢走了,她也没那闲功夫去追。

不是小偷,跟在她干什么呢?

伸指按了一下按钮,雨刮器开始在挡风玻璃上来回刷动,挡风玻璃上则留了满满如珍珠似的水珠,而下则却被雨刮器划出了条条清晰的纹路。

拉开引挚,正当她要驾车疾驶而去时,那抹缩躲在角落里身影冲了出来,实在是挨不住了,所以,他冲出来了。

他张开双臂大刺刺地站到了车头前,是个中等个子,五官还算清俊的中年男人,男人身上穿着一套掉了颜色的西装,脚上是一双擦得发亮的黑色皮鞋,尽管很落魄,不过,看得出来,男人还是有些讲究的痕迹,男人脸色发白,双眼无光,也许是个早年富贵,却遇家境中途衰败的男人。

打开车窗,探出头,她问:“让开,你想做什么?”

“能谈谈吗?”

中年男人一双眸子定定地落在她脸上,视线近乎贪婪。

“我不认识你,我们是陌生人。”

即然是陌生人就没什么好谈的。

男人从衣袋里掏出一张被折叠的整整齐齐报纸,小心冀冀地将报纸展开,一根指头指着报纸上一则新闻。

“这是你吧?”

樱诺的脸刷地一下白的没有颜色,那则新闻正是前两天被刊登在报上有关于她被绑架强暴的新闻。

“一起桃色绑架案件。”

男人说得很顺畅,似乎对这件事知知甚多。

雨水淋湿了他齐耳的短发,可是,他不在意,因为,现在,他急需要一笔笔。

“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樱诺整个人立刻就处于警戒状态。

“我只是想与你谈谈。”

樱诺扬眉望了望四周,最后,将车停靠在马路边,跟着他走进了马路对面的一间咖啡馆。

咖啡馆里飞扬着美妙的琴声,是一首家户喻晓的经典《梁祝》,懂音乐的人,听着这首美妙的旋律,就仿若看到了两只翩翩飞舞的蝴蝶在从万花丛中绕过,飞越丛林,飞越万水千山,一起飞向遥远的天空,最终化成一道亮丽的风景,一生一世双栖双飞,留给世人无数美好的暇想。

也不问他想喝什么,直接让服务送上两杯现磨的摩卡,摩卡很苦,却是樱诺最喜欢的味道,就如她的人生,苦中带着清香的甜。

“说吧,想怎样?”她不想绕弯子,觉得也没必要。

男人品了一口咖啡,唇齿留香,好久没喝到如此香甜润肺可口的咖啡了,还是现摩的。

男人冷情的脸孔带了些许的笑意,他笔直地注视着她。

“我想你误会了,我找你不是因为这件事,樱诺,我只是不明白,你现在的老公那么有权有势,为何会让这些东西流传到市面上。”

他叫她樱诺,她没亲密到那种程度,她根本不认识他,在她印象中,也从未见过这个人。

“与你无关吧。”

“跟着你好一段时间了,他都不陪你出来逛街购物,据说你怀孕两个月了,他就那么放心?”

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不是听外人说,他很在乎她的吗?

难道她们只是一对人前恩爱,人后冷漠的夫妻,据他了解,谷樱诺嫁入骜家并不是谷骜两家长辈们为了利益而商定的商业联姻,骜政那小子把逼入狱,再使用逼迫的手段把她捞出来,她就成了骜家的媳妇儿,骜政的妻子。

听口气,他好象对她还有一丝的关切。

“你是谁?”

樱诺是个聪明的女人,她似乎嗅闻到了不寻常的气息,眼前的这个男人,不像是来谋害她的,如果他要加害于她,不可能跟在她身后那么久没有任何动作,可是,她实在是理不清与他的关系。

男人嘴角扯开,长腿叠起,双手往椅背上一靠,神情庸懒,仿若他就是一纨绔子弟。

虽然面相落魄,但骨子里却有一股傲气,无言诉说他曾生长在富贵之家,那种用学识堆砌出来的修养,是任何一般世俗子弟都比拟不了的。

男人又浅尝了口咖啡,凝向樱诺的眸光变得幽远而沉重。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Z市薛家曾是名门望族,那是一个逃荒年代,男子独自一人从北方跑到了Z市,开了一家小餐馆,由于他勤奋踏实,小日子过得还不错,有一天,有位十一二岁的小乞丐到他家讨饭,男子心善,便送给他一些卖不完的馒头吃,小乞丐见有地儿住,有地儿吃,自然不肯再过颠沛流离飘泊生活,十八岁那年,男了好心给他一些钱,让他去做点小生意,赚了钱娶妻生子,没想小乞丐烂赌,一点儿小钱打了水漂,无颜见男子,便上山做了土匪,又过了几年,小乞丐混大了,成了江北一带的巨匪,政府招安,将他统领的土匪们整编,做了大官,小乞丐自是没忘当年所薛家人的恩惠,他曾让人送了两大船银元给薛家,还把薛家男子提携成了Z市征收局局长,薛家就此发达,飞黄腾达,薛家老爷的儿子,孙子沿着祖宗的遗训与商业轨迹,生意越做越大,到了曾孙这一代,在z市已经有上百家老字号企业,可惜的是,曾孙子是薛家唯一的后代,她的母亲又对儿子宠溺有加,为了谈了一房婚事,曾孙不喜欢那个女的,母亲却觉得她踏实,偏生要把那女的娶过来,曾孙不干了,天天出去吃喝玩乐,天长日久,他就养成了一些不好的兼性,老字号企业不管了,整日躺在女人的胸怀中醉生梦死。”

虽着他的话越来越接近主题,樱诺的一心也开始抽搐,十根玉指交握,她隐隐感觉到了什么。

“所有的女人在他心目中,都是逢场作戏,过往烟云,唯独只有一个女人,他遇到她的时候,她只有十五岁,而他已经三十了,年齿差距如此大,却并未阻挡他一颗飞蛾扑火的心,因为,她实在是太漂亮了,为了她,他整日不肯回家,整日呆在销金窟中与她抵死缠绵,不久,她怀孕了,薛少爷还来不及去看望她一眼,薛老太太就把他禁闭在家中,薛老太大是名门闺秀,岂会让儿子如此迷恋烟花之地,所以,知道说不动儿子,采取了非正常的手段,原配夫人不甘心一直被丈夫冷落,早就对年轻女人怀恨在心,带了一拔人马杀进了夜总会,冷血地用刀子划花了她的脸,而那个薛少爷在知道真相后痛不欲生,他找不到她,整个人就疯了,他的视觉出现了问题,她的母亲,薛家老太太强行送他到国外治疗,由于他生性懦弱,又没什么能力,最后,只能在美国借酒浇愁,染上了恶疾,身体一天不如一天…”

说到这里,他没有再说下去,声线有些不稳,眼前如蒙上了一层水雾,似乎又回到了那一段生不如死的时光。

“不要再说了。”

她不想再听下去,她凝向他的眸光里闪耀着异样的情愫,眼前这个男人不是别人,而是她的…

“正式介绍一下,我就是故事里的男主角,薛薄俊,樱诺,我知道这些年你过得很苦,可是,爸爸不是有意要离开你们的,对你母亲的毁容,爸爸深感报歉。”

樱诺盯望着眼前这个隐约能看到当年英俊轮廓的男子,薛薄峻,她第一次知道了他的名,她亲生父亲的名叫薛薄俊。

她长得一点都不像他,无论是哪一个地方,眼睛,鼻子,嘴巴,包括整个五官,她不知道母亲谷雪雁当年长成什么样,众人都说她很美,可是,家里却没留下一张她的照片。

“你今天来的目的就是想认亲?”樱诺的声音有些冷,毕竟,二五年不曾出现过的这号人物,忽然不知从哪儿闯出一个人来,告诉你,他就是你的爸爸,更何况,在她的印象里,都觉得是他当年抛弃了她们,虽说他解释了当年抛弃的原因,可是,抛弃就是抛弃了,如果当年没有他的遗弃,或许,她与母亲的人生都会改写。

心里早就为这个父亲判了罪,量了刑,现在,他突然跑来告诉她事实的真相,樱诺不是神,她需要时间消化这一切的故事。

“樱诺,爸爸现在遇到了很大的困难,需要一笔资金,求你帮帮爸爸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