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郑苹忍住笑意,“咱家雁哥儿太出色了,才闹出这一场来。”

云雁回郁闷地道:“阿娘,你想笑什么就笑吧。”

郑苹手撑着额头又闷笑了一通,然后才揩去泪花,说道:“过几日你缓过来了,可得好好谢谢凌哥儿和初哥儿,尤其是初哥儿,被你给……”

云雁回:“……”

亲娘啊亲娘,你知道什么,早在我强吻那家伙之前,他就已经对你儿子下过手了好吗?你以为他会伤心欲绝,说不定他现在正回味无穷,到底是谁占便宜还不好说呢!

——

自那日解蛊之后,无人敢来打扰,云雁回又过了半月清净日子。

他中了一次招后,就总有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感觉,以前是天不怕地不怕,现在路上见到毛毛虫都要考虑一下,然后绕开路走了。

这是心理疾病啊,恐虫症?

而且晚上睡觉或者在办公室工作时也不安生了,总是要把待的地方翻来覆去地检查一遍,确认没有任何虫子。

即便如此,也改变不了他的还是会脑补,因为他已经知道这是一个有蛊虫的世界了。

一开始郑苹还没发现,后来云雁回精神越来越差,脸色都不好看了,郑苹才发觉不对。

云雁回只得对她说了实话,“阿娘,我现在都要比小娘子还怕虫子了……”

那天虫子从身体里出来的感觉,太糟糕了,留下了深深的阴影。

郑苹也很无奈,只得把他带去找曾经接触过的那个苗族巫女,也就是当年给她掐羊子那个老婆婆的女儿,后来还给包拯看过病。

这个巫女答应了,抽空给云雁回炼辟蛊的药,定期服用,就跟打疫苗似的,蛊虫不近身。

只是即便如此,云雁回有点怕虫子的毛病算是从此落下来了,虽然知道不会再中蛊虫的招,但普通虫子不会受影响,而他见到各种虫还是不舒服。

云雁回很郁闷,毕竟他当年,可也是徒手虐蟑螂的人啊!

第102章 种西瓜

转眼到了三月, 大宋谴去为辽帝贺生辰的使团也回来了,还包括他们在大辽代购的大量物品。

通过耶律袅履和郑凌的关系,云雁回的需求也被使团带回来了,那就是相当数量的西瓜种子,和一些北珠, 而且耶律袅履还特别贴心地让他们那边的瓜农把栽种注意事项写了下来, 并翻译成汉文。

云雁回看了一下, 种子有黄有黑有红还有白,据说长出来之后,瓤也分红白,根据瓜农所说, 寄来的数量大概够种八十亩。

这时候的西瓜在大辽那边的亩产大约是四千斤,比现代少了一半多,云雁回以前也采访过农产品销售,他知道现代的西瓜亩产能有一万斤。

而且这其中还有很多区别, 比如现代的西瓜经过改良, 肯定瓜瓤更多, 但是也容易生病。而古代的西瓜生存能力更强,不容易生病,瓜瓤相比会少一些,也没那么红。

云雁回早在郑凌给他报信的时候,就找了然商量过了,要一起种水果。了然便在寺里留了五十亩地给他,现在还差三十亩,暂时没有空的,但是等一批蔬果收获,就能空出来了,分批种也没有关系。

根据辽国瓜农的说法,他们是以牛粪覆棚而种,云雁回在这方面真没有什么创新技术,只能按照他们的方法,交给了大相国寺的僧人们。

云雁回想了想,西瓜大概是长三四个月就输了,现在是三月,如果不遭到什么天灾,顺顺利利的,这批西瓜能收获几十万斤,即便刨去留种的部分,今年最热的时候,也有足够的西瓜吃啦!

云雁回一想到这一点,就笑得要睁不开眼了。

一想到自己的西瓜,云雁回就忍不住老是往大相国寺的瓜棚里跑。

因为是新水果,而且云雁回特别看重,大相国寺的人知道他眼光没错过,所以也很重视,特别在瓜地旁搭了棚子,叫僧人常驻看着。

云雁回跑去蹲在瓜地旁一看能看半个小时,叫那些僧人好生好奇。

“云师兄啊,这个瓜到底有多好吃,您几乎天天都来看。”说这个话的是一个青年僧人,看起来比云雁回还大上几岁,却要喊他师兄。

这是因为僧人同辈之间划分长幼不是看年岁,而是看戒腊,也就是出家受戒的时间长短。

云雁回虽未出家,但是也按照他入门的时间——大家都知道那什么逐出门墙只是一个形式,现在更是随着形势不同,而变得如同不存在了。

所以说,这个受戒没有多久的僧人还要喊比他小的云雁回做师兄。

这还算好的,云雁回还看到过一把年纪刚受戒的老头,要管十几岁的少年叫师兄呢。

“你不知道,这个瓜,特别特别好吃,比甜瓜要好吃多了,瓜瓤水又多又甜,还清凉解渴。”云雁回说着,就忍不住咽了口口水,“你看着吧,等瓜熟了,我还得叫师父派人来守夜。”

“嗯嗯嗯,那么好吃,说不定会有人来偷瓜呢?”这僧人听得也一阵向往,既然云师兄都说好吃了,那肯定是极为好吃的。

云雁回恍惚道:“不止是人,说不定还有猹呢?”

僧人:“???”

云雁回:“哦,没什么。”

他又仔细看了一下,播种之后不过八九天,瓜苗已经发芽了,嫩嫩绿绿,看上去极为清新可爱。云雁回十分满意,站起来拍了拍那僧人的肩膀,“它们就交给你了!”还有我的幸福!

“好的,师兄。”这僧人紧张地应了。

……

随着西瓜种子一起来的,还有两颗北珠,中等个头,莹润富有光泽,雾纱纱的,特别好看,另配了一些普通的珍珠,但也都是圆润好看的。

就这些,也花了云雁回整整三百多贯,不过他丝毫不觉得肉痛,换算过来,这样品质的珍珠,在现代同等价格是肯定买不到的。

云雁回拿到北珠之后,就跑了一趟潘楼街,在那里的珠宝行订做了两样首饰,叫他们设计一下,把两颗北珠和小珍珠分别制作一下,又付了定金。

这个年代金银制作相当成熟了,而且工匠们的审美也很好,所以云雁回听完大致的方案就十分放心。

今日正是约定好的取货之日,云雁回从大相国寺出来,就直奔潘楼街的珠宝行去了。

掌柜见了云雁回,也将他的东西捧了出来,分别装在两个木盒里。左边那一个,是要给郑苹的,做成了颈饰,胆形嵌珍珠银坠,用花丝工艺绕出如意头、卷草纹等等花样,一颗颗珍珠被绕在其中,尤以中间硕大的北珠最为光彩醒目。

只缠绕,不用穿孔之类的固定,若戴在身上走动,它们甚至会在镂空花丝里轻微晃动,尤其是那颗大的北珠,然而可想见晃动时的光泽照着面容,会十分好看。

云雁回看得出来工匠绝对是用了心的,不说别的,这花丝工艺绝对就配得上北珠,自有这项工艺以来,可是大多都被皇室垄断。

云雁回又打开另一只木盒,这里面装的则是一支发簪,上面是花缠枝的立体凸花,北珠被镶嵌在顶端,同样是摇摇欲坠,但又不会落下来。这一个相比颈饰就青春气息更浓,正是给双宜做的。

“费心了。”云雁回轻声说道,将两个木盒收起来,又付了掌柜剩下的钱。

这时云雁回听到有人在喊自己,“雁哥儿。”

他听着声音是从上面来的,抬头一看,竟是二楼楼梯上站着一位贵妇,对他招手。

云雁回走到了楼梯下方,抬头唱喏,因为这贵妇不是别人,正是赵允初他娘,八王妃。

王妃笑盈盈地道:“真是巧了,雁哥儿,你来给你阿娘打首饰么?”

云雁回答道:“正是,此前托人从辽国带了北珠回来,给阿娘和阿姐打了首饰。”他还将两只木盒打开,不远不近给王妃鉴赏了一下。

王妃轻轻点头,“不错,形制精巧,珍珠配得也好。”

既然连王妃都这么说,可见的确是好手艺了,云雁回开心得很。

“雁哥儿真是有心了。”王妃十分感慨,像她的儿子们,哪个想到给她打首饰了啊,而且工匠这么用心,定然是雁哥儿特意嘱咐过的。

云雁回就冲她傻乐。

“其实我这里还有一件烦恼事呢,”王妃忽而蹙着眉道,“雁哥儿,你同我家小郎走得近,可知道他最近是怎么了吗?除了去上朝和衙门,回来便是闷闷不乐,将自己关在房中,好些有心事的样子。”

云雁回:“呃……”

王妃扶着栏杆,出神地想:“难道,是喜欢了哪家女娘,犯相思病了?”

云雁回:“……”

不得不说,女人的第六感出奇地准,虽然赵允初不是看上哪家女娘,但是的确是为感情所困啊!

本来想冷处理的,但是因为中蛊一事,冷处理是无法了,云雁回也是觉得棘手,所以迟疑了很多天都没敢去找赵允初,赵允初也来找他。

现在听王妃这么一说,云雁回只得叹气道:“我去看看他吧。”

王妃对他一笑,“那边有劳你了,他向来听你的话。”

……

如果在这件事上,赵允初也很听话就好了。

云雁回站在赵允初房门外,这样想着,他抬手敲了敲门,“小初,开下门,是我。”

半晌也不见有人应,云雁回几乎要以为没人在了的时候,赵允初的声音才闷闷地传出来,“什么事……”

“你不开门吗?”云雁回猜想,可能赵允初不太好意思见他,可以理解,“算了,我就这么说也行。”

听赵允初之前的声音,可以感觉到,他应该就在门后边。

反正四下也没人,云雁回便背对着门,一边注意着这位没有人走近,一边说道:“我就直说了,咱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了,你对我可能产生了一些奇怪的想法。但那是因为你还年轻,你在青春期,对性的认识不够深,也可能因为周边的环境,比如你三哥,导致取向也有些朦胧不清,又理解错了一些情感。”

云雁回说得非常含蓄,也非常委婉,甚至隐去了诸多关键词,但是意思还是比较明显的。

这时,他听到门后突然传来一声响亮的抽泣声。

云雁回:“……”

云雁回干巴巴地道:“当然,我不是否定你的感情,也不是说你一定就应该去喜欢女人,我觉得你也没有什么错……”

然后云雁回听到了类似挠门的声音,他觉得以他对赵允初的了解,这可能是赵允初在表达不解——没什么错?

云雁回低着头道:“但是你还小,还未加冠,我比较支持你把它当成年少时的一件有趣的事,日后你回想起来,也许好笑,也许回味,但是都已经过去了。而那时候你,我,或者还有郑凌,我们还是能在一起吃酒。”

意思同样很明确了,无论赵允初以后喜欢男的还是喜欢女的,云雁回都可以支持他,但是他们俩不行,如果赵允初肯放下,那大家继续做朋友,但是像郑凌那种纯洁的友谊。

反之,则是云雁回没有明确说出来的。如果不愿意,那就只能万分遗憾地到此为止了,而时间同样会抹平一切。

房门之内,赵允初蹲在门边,头深深地埋下来,久久不说话。

云雁回在外面等了很久,也没听到回答,“我先回去了,你自己想想。”

云雁回刚刚走出去几步,这时候门被打开了,赵允初手扶着门站在里面,表情很平静,但是有点发红的眼睛泄露了他之前的情绪。

可能是错觉,但是云雁回觉得赵允初好像突然之间稳重了很多,也许是因为他现在的表情太过沉静了吧,而且以赵允初的身高,云雁回总觉得有点压迫感,让他很不自在。

赵允初的眼睛和云雁回对视了一会儿,就垂下来,低声说道:“对不起,雁哥儿,你说得对,我现在还小……”

云雁回顿觉松了口气,“对,对,你还小,长大就明白了——你没事吧?”

他有点担心,自己的话会不会还是不够委婉,毕竟在这方面他可没有太多经验。虽然赵甜甜真的很听话的样子,但还是他觉得隐隐有点不对。

赵允初把半边脸藏到门后的阴影里,“有事呀,我想先哭几天,然后才能恢复。所以,雁哥儿,我先不送你了。”

云雁回:“……”

哦,好有道理啊。

失恋的人状态不对也正常,要一个人哭会儿更不过分,但是作为拒绝了别人的那个人,云雁回感觉到自己说什么都有点不合适,于是只能尴尬地点点头,一声不吭地离开了。

第103章 偷吃贼

云雁回从赵允初那里离开, 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有点不安,就顺脚去找赵允迪,想让他这几日多看着点赵允初。

赵允迪正在调戏他的小厮。

怎么说呢,因为他这个爱好,所以他身边放的人, 都是王妃再三挑选过的, 保证绝对不会被他把上。不过赵允迪即使上不了手, 也喜欢过过干瘾。

他看到云雁回来,就“嘿”了一声,放过了一脸坚贞不屈的小厮,改成对着云雁回淫笑。

云雁回:“……”

云雁回假装什么也没看到, 跟他说了一下让他多看着点赵允初。

赵允迪狐疑地看了一下云雁回,他没事还真不会去关系他弟的状态,所以不像王妃一样还知道赵允初这几日心情不好。

但是云雁回这个样子,很容易让他怀疑啊。

云雁回也没有打算瞒着, 直接告诉了赵允迪, 并且说道:“你要负责任。”

赵允迪:“……”

关他什么事?

云雁回:“都是你做的坏榜样。”

赵允迪臭着脸道:“我还没来得及做榜样呢, 我动都没动你。”

云雁回:“……”

赵允迪:“他如果真的学我,就不会这样了!”

云雁回觉得心好累,懒得跟这个浑人说话了,“总之,你多照看你小弟吧。”

虽然他觉得赵允迪是个坏榜样,但是有一点赵允迪很好,那就是他看得开,无论是被整成什么样,他每天好像都很快乐的样子。

云雁回有时候会觉得,虽然他和赵允迪的生活内容不一样,但是说不定幸福值是一样高的。要是赵允迪能感染一下赵允初,那就好了。

……

云雁回回去的时候,还站在院子外面,就闻到了炊饼的香味。

嗯,绝对是肉馅的。

路过的邻居也流着口水说:“大郎,又蒸炊饼啊?”

云雁回:“……”

唉,幸好他不姓武。

“是吧,我阿娘在蒸……”云雁回进了家门,发现今晚的主食果然是炊饼,已经快蒸好了,也没什么要他帮忙的地方。

云雁回把两个木盒拿出来,双宜还没回来,便将郑苹那个先给她。

郑苹正在夹炊饼,云雁回就把颈饰摸出来,从后面挂在她脖子上,“阿娘,送给你。”

郑苹一低头,差点被那里面的大北珠吓一跳,“哪来的?”

“……阿娘,语气怎么好像我做了什么坏事?”云雁回郁闷地说,“之前不是托使团的人从辽国买了种子么,顺便还带了两颗北珠,拿去打了两样首饰。”

郑苹一时惊喜异常,云雁回一直没告诉过她还有这么回事,女人都是爱美的,何况这是儿子送的。郑苹立刻放着炊饼不管了,跑去照镜子。

云雁回赶紧接手,把炊饼都夹出来。

郑苹特别喜欢这颈视,美滋滋看了半晌,又说得去买点新布,做点新衣服配。

云雁回知道,这是不会完的,等郑苹做完衣服后,她会发现鞋子也要配新的,别的配饰也要配套,如此反复……

不过享受这些乐趣也是好的,不像双宜。

正想着,双宜也回来了,今天倒是穿男装,但是一头青丝就用一根素银簪子挽在脑后,穿得也很朴素。

云雁回把饰品给双宜,看双宜拿在手里把玩,问道:“你现在是不是在心里想,好像根本没机会戴,太容易掉乐,不方便行动了?”

像这些饰品的设计,本来就是给那些行止都很秀气的女娘们,根本不会有动作幅度特别大的时候。

双宜讪讪笑了一下,“会有的,会有的,我找机会戴。”

云雁回瞪了她一眼,“最好是这样。”又叫郑苹制衣的时候别忘给双宜也做几套。

……

过了几日,郑凌又到开封府来找云雁回,约他出去吃饭。

平日里都是在食堂蹭饭,今日偏出去吃,自然是郑凌按捺不住好奇,想要趁机问问云雁回赵允初的事情。

两人就在开封府附近随便找了家脚店,叫了些酒菜,边吃边聊。

郑凌探问起来,云雁回知道他又不是傻子,肯定明白了,便告诉他不用担心,自己已经将赵允初说服了,赵允初现在正在努力走出来。

郑凌无语,“……居然这么听话。”

挺不可思议的,但是想到赵允初平日真的是什么都听雁哥儿的,也就没那么难接受了。但是郑凌有点怀疑,感情这种事,真的能“努力”改变吗?

不过看云雁回很相信的样子,郑凌也就没说什么了。

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诸多无奈,一起端杯碰了一下。

都是一起长大的,谁知道会生出这种事呢?

郑凌还不知道赵允初早就偷吻过云雁回了呢,他还以为就是这次云雁回中蛊暴露的,其实云雁回早就发现了。

两人碰杯吃酒,脚店内却是进来一位新客人。

此人身形高大,穿着月白花氅,里面一条绯红的衬袍,脚上是皂色官靴,这打扮真的只有骚包两个字可以形容,常人穿了很容易显得油头粉面,尤其此人眉清目秀,面容极为俊美。然而,他气质却又十分寒冽锋利,顾盼之间,叫人心头凛然,生生压住了这打扮。

店内的很多客人都注意到了他,没办法,实在太引人注目了。

云雁回也瞥了一眼,然后在心里嘀咕,这么有范儿,但是没在汴京见过也没听过,外地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