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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我不是神经病。

对方把手机开了扩音,我听见有些陌生的男性嗓音从听筒里传出来,很简明扼要地问了句,在哪里。在此之前,我没有和陆轻舟通过电话,由声波过滤了的声线听起来与正常说话不太相像。那个与我“同仇敌忾”的壮汉报完地名,粗声粗气地威胁道。

最好不要让我们发现还有其他人跟来,否则这姑娘小命不保!

我生怕他不来,毕竟我与他不过是几面之缘,所以我声嘶力竭地对着听筒吼我靠你一定要来啊你必须来!后来陆轻舟鄙视我,说我一点也没有当女主角的潜质,他说懂事的女主角都应该要男主角不要受威胁不要来什么的,怎么这样的戏码放在你身上,就是要他舍生忘死地奔赴而来呢?!搞得他瞬间真不想管我了,要让我自生自灭。

看他们挂断电话,我想起裴明珠大概还在咖啡店里等我,估计已经把我用言语凌迟了一千遍,所以我有不知好歹地提出要求,我可不可以给我朋友打个电话啊?…她还在等我,该担心了…那大汉身边一个稍微瘦小的男人终于忍不住横了我一眼。

还要不要我们帮你拨110?

我终于闭口不言。

陆轻舟来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的事,他身上的衣服与之前见我穿的不一样,之前是一身得体的正装,现在居然是轻松的休闲款。他一进门,看见我的眼神扫射在他的穿着上,很旁若无人地解释,这不是方便行动麻。那语气,好像并不是在面对一场较量,反而是在同我打情骂俏。

我被一人伸手死死按在了板凳上,陆轻舟作势要靠近我,三个绑匪很果断且异口同声地大喝,停下!三人的声音响彻在我耳边,震得我脑子发懵,身子条件反射地往后仰。压住我的人以为我要跑,刷地一下便将刀子亮在我身前。其余二人见他这幅模样,也瞬间将别在腰间的银色武器亮出来,对着我。陆轻舟却对此情景不为所动,甚至拉了一张椅子坐在我不远处的对面,很淡定伸出右手作了个手势发话。

我的时间很宝贵,直接进入正题。

对方也不与他啰嗦,扔出一份资料在他面前。

很简单,只要你签下名字,我保证你们俩都毫发无伤的离开这里。

陆轻舟捡起地上的协议书,仅仅翻看了一页,便皱皱眉头笑出声来,顺便将那几页白色的纸重新扔回他们面前。

有没有常识?一间几十平米的小草房想换CBD一百平米的公寓,想钱想疯了?况且,在来之前你是否应该打听一下,陆轻舟这辈子最讨厌的事,就是受人威胁。

陆轻舟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我看见原先他眼里的戏虐统统被冷意取而代之。压住我的那人见被奚落,刀子更贴近我,狠狠回。

你嚣张个屁!你再有钱怎么的?信不信老子今天就让你带着那些钱进棺材?!

语毕,为首的大汉正要朝陆轻舟靠近,大概是想要教训他一下,挫挫他的锐气。不料,对方竟拍了拍手,一行人便踢开了大门蜂拥而至,手上拿着的东西,常识告诉我,那是枪。站在最前方的竟是方文,平常原本朴实冷淡的脸上多了几分凌厉。

黑色的枪口对准我们所在的方向,生怕那枪走火,我终于再也装不出淡定,手心开始冒汗。

是的,我们都把陆轻舟当成了小儿科。

陆轻舟依然坐在椅子上,一副唯我独尊的样子,架势摆得特别足,最后状似不经意地抚了几下额头道。

放不放人全由你们,我来只是想要告诉你们一声,不要试图挑战我,因为我不能保证,是否能让你们,毫发无伤的离开这里。

他加重了你们,和毫发无伤这几个字的语气,听得出来他是要拿回主动权,因为之前被人告之,如果他签下协议就能毫发无伤的离开这里,而他陆公子的自尊,不允许自己处于劣势,一刻也不许。看来这男人,果然是特别讨厌受人威胁啊…

可是那三人似乎打定了主意怎么也不能空手而归,我清楚地感觉到,压着我的人手在发抖,却依然强作镇定。陆轻舟应该也注意到了,所以他才乘胜追击与对方打心理战。

下不去手?需要我帮忙?

同一时刻,我看见陆轻舟轻而易举地夺过了方文手上的枪,很迅速的拉枪上膛,对着我脑门的方向,视线与我完全相对,没有一丝情绪,可是我感觉到了杀意。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真的要葬身这里,恐惧如强大的气压攀上我心脏,让人呼吸开始不顺畅,就在他作势要扣动扳机的时候,我和那绑匪同时大喊,等一下!

接着,在所有人都来不及反应的情况下,我不管不顾地一把去夺身边那人的刀,我突然的行为让对方吓了一跳,手一抖刀子便掉在地上,为首的那个大汉怕我跑离他们的范围,一慌,直接将匕首向我刺过来。那一刻我竟然笑了,同时侧了侧身子,咬牙闭眼,感觉尖利的刀锋对着自己腹部右侧扎了下去。

我恍然瞥见那几人像远离疯子般地远离了我,惊得不知如何是好,然后陆轻舟的人立即涌上去将三人全部制住。在疼得倒地的瞬间,我看见陆轻舟朝我奔过来,他微长的栗色碎发遮住他的眼,所以看不清是什么情绪,只感觉被人抱了起来,那原本就疼出冷汗的伤口处又多了一股力道。

我在彻底昏厥前听见有人骂我,夏平安你真他妈是个神经病!

于是我几乎气若游丝地回答,你他妈才神经病…姐是为了活命。

第24章 傻子。

是从未有过的亢长梦境,镜头不断交替着,两条鱼被海水冲到沙滩上。虽然对象是鱼,可我感觉其中一条就是自己,我对着对面那条浑身泛着鲸鱼蓝的鱼得意洋洋道,既然我们一起被冲到海边,那也算是一种缘分。

那条鱼拥有很好看的眼睛,它盯着我说,可是生活是残酷的,光有缘分没有用,你看看头顶的太阳,再没有水,我们都会死的。

日光明晃晃地照在我们身上,我也开始感觉身体里的水分在流失,所以我对它说,要不这样吧,我们互相吐泡沫在对方嘴里怎么样?这样撑的时间可以更长,说不定能等到海水涨潮。它犹豫了一下,最后说好。于是我们就那样维持着亲吻的姿势,直到一个甜美的女声响起。

呀,看,这里有两只鱼。

有男音回答,你喜欢?那就捉回去养呗,正好这里有个矿泉水瓶,可以装起来。那女的娇嗔道,可是空间太小,只能装下一条诶,我要带哪一条走呢?

当女孩子的话落音,我感觉那条与我相依为命了一段时间的鱼用尽了力气摆动尾巴,离开了我,大概是想要引起女孩的注意。我心下受伤,却哭不出眼泪,因为身体里的水分已经在慢慢枯竭。我伤心的不是它想争取活命的行为,而是我已经做好了与它同生共死的准备,对方却并不那样想。

岂料下一秒,我的身子却被人拾起,放进了清凉的透明瓶子里。正在讶异间,听得男孩子说话。

真可惜,其实它比较漂亮的,但身上有伤估计活不长了。

我游至离它较近的地方,才发现它腹部处早已经被石子刺穿,而它跳动,只是为了让那对情侣发现它身上的伤,然后带走完好无损能养活的我。我的喉咙突然哽咽着,不能呼吸,于是我很努力的鼓着腮帮子吸啊吸,吸啊吸。

我完全是被呛醒的,喉咙管一下吸进的水太多,导致我剧烈咳嗽起来。睁开眼睛的时候,才发现甘蒙很惊悚地望着我,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夏平安,你真是一朵奇葩。

原来我从手术室出来以后就一直处于沉睡状态,甘蒙看我嘴唇又白又干,于是拿了杯子装了水送到我嘴边准备湿润一下,哪只刚刚凑近,我就自发性地努力把水往里吸个不停,最后终于缓慢的睁开了眼。

我转过头,发现了坐在一边的裴明珠,在看见她的那一刻,我迷迷蒙蒙地发问,我还活着么?她却伸过手,轻度地掐了掐我的脸恨恨道,夏平安,这样了你还能作你真是够可以的?!医生说完全没大碍,刀子只进去了一些,况且没有伤到要害。不要把自己想得太柔弱你明明知道你不是!你顽强的原地复活能力是我唯一羡慕的东西。

她话一说完,门就被人从外边打开来,我抬眼,便看见了陆轻舟。

陆轻舟一出现,甘蒙和裴明珠就以买食物为理由退了出去,他在我病床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来,顺手抄起水果刀和篮子里红得似血的苹果,从最末端开始削,一点一点。我挣扎着要坐起来,一不小心扯到伤口,右腹隐隐开始作痛。看他削完,我刚准备伸手去接,却见他很理所当然地放进了自己嘴里,咔嚓一声,干脆利落。

我无声地鄙视他,哪只他却头也不抬地问我,疼么?

我翻了个白眼道,你试试。

陆轻舟问我,他说你是不是疯子?正常人看见那么多把刀比着自己,都不会轻举妄动,你倒好,自己打草惊蛇的送上门。我说,就是因为我不疯,我特别理智,我才送上门去的。我衡量了一下,被子弹射穿以及被刀子刺伤,谁存活下来的可能性更大,答案当然是毋庸置疑的。

听见我的回答,陆轻舟习惯性地挑了挑眉,他指腹磨裟在床头柜旁光滑的透明玻璃上,一下一下,不疾不徐。

但我怎么可能会真的开枪呢?傻子。

他眼波流转,那句傻子也刻意叫得宠爱和亲昵,我凝视着他的神情,以及说到枪这个字眼时的从容淡定,不自觉打了个小小的寒噤,随即很镇定的摇头。

不是的,陆轻舟,你真的打算开枪。

他的手终于停止了动作,却没有阻止我继续往下道。

我的命对于你来说一文不值,你不会因为我而受制于任何人。就像你说的,你来,不过是想要对方弄清楚,你陆家公子,永远不会受任何人的威胁。如果他们识时务的放人就省事,若是不放,你也会任我随他们处置,你带着你的人全身而退。事情的开始与结果,对你而言,就那么简单。

说完,我们两个人沉默了有大半刻钟,最后我实在憋不住了,对他说你能不能帮我叫护士,我要上厕所憋不住了…

他紧迫地盯着我,视线没有移开,手却伸长了去按铃。还好那护士小姐手脚麻利来得快,所以我才能很顺理成章地逃开了他的注视。我离开的时候,眼角似乎瞄到他笑了笑,但我没有听到他轻声说的那句。

果然是个小傻子。

后来方文告诉我,那天的陆轻舟是真的准备开枪,可他抢过的那把枪里并没有装子弹,而他开枪的目的不过是凭着这一声空响来震住那些人几秒,他下面的人才能肆机动作。那时陆轻舟在我旁边和我一起安静的听着,不做任何发言,但从此以后他再也不叫我的名字,只叫我夏傻子。刚开始我觉得特别肉麻,听久了,也就习以为常。

我刚出院没几天,甘蒙打来电话说请我和裴明珠唱K,说是为了庆祝我劫后余生。

她说的那家KTV我去过一次,所以我和裴明珠准备直接从宿舍出来,在校门口打了辆车直奔目的地,甘蒙却在电话那头叫嚣着,别啊,我新添置了一辆MINI,还没有载过人,就把它的第一次献给荣幸的你们吧。于是我和裴明珠在原地等了一会儿,直到甘蒙开着车招摇地出现,她从驾驶座上下来,取下墨镜对着我们挥了挥手。

Here!

我一上车,就跟农民进村似地左碰碰右摸摸地发言,我与它只在人群中相见过,从来没有这样亲密接触!完了还狠狠地嗅了下味道问甘蒙,这是哪款香水啊,挺好闻的,是NO.5么?

裴明珠终于忍不住从后边拍了拍我的肩膀,用眼神对着我飞了几把小刀。

您能忘记香奈儿,说一个新的香水品牌出来么?

于是我默了默,最后回好吧,我承认我是没有未来的女人。。。

几人言语嬉闹间,没多久,就已经到了要去的地方。我和裴明珠在门口下车,等着甘蒙去地下停车场停车,正当我们还在为香水这个话题理论的时候,我听见背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回过头去,竟是北广。

一反常态的,他身上不再是送水服,而是西装笔挺,西服上有KTV的名牌,想来应该是在这里兼职打工的。这是裴明珠和北广在望城的第一次会面,北广神经比较大条,所以开口的第一个话题便是问,你身上的伤好点儿了吗?

裴明珠也是清楚北广这个人,知道他是好意,所以没有动怒,也扯出微笑点头示意。

挺好的。

这次,我再也没有鲁莽地开口去追问那个人的行踪,我知道,我问一百次也是没有用的。他不说,代表是许灼不愿意见我,而如果他真的不愿意见我,北广是死也不会出卖他的。就像我和裴明珠。

寒暄了一番,北广问我们来唱歌么?两个人?我摇摇头,不是,还有以朋友,停车去了。话方落地,便听见甘蒙在后方欢快地叫我的名字。

走呗夏小安。

我侧身,招了招手,却见甘蒙的步子在瞬间停了下来,她的视线越过我头顶,停驻在我背后,最终有些吃惊地叫了两个字。

北广。

第25章 那是我见过最好的画面。

在听见甘蒙叫出北广名字的时刻,我感觉到头顶有一张巨大的网正在慢慢收缩,这一切巧合得让我这个宿命论者开始害怕起来。这样四面八方的一群人,不约而同的来到同一座城市,在这里摸爬滚打多年,经过冥冥指引而相识碰头。

我不知道,这是头顶的那个人好心,还是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

看他们俩就这样注视着对方,久久无话,我想要开口打破这个僵局,裴明珠却硬生生将我拉走了。她对着北广的方向说,我和平安想吃水果。说完,大概又觉得不应该向北广交代,于是略微有些尴尬地又将头转向甘蒙道,你们先聊着啊。

我很少看见露出窘迫神情的裴姑娘,心下有些高兴,于是暂时忘掉了那些阴霾。她拉着我往KTV的后方走,脚步匆匆。我没心没肺地说,裴明珠,原来你也会有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啊!她径直往前,一边行走一边回。

我又不是你,城墙。

闻言,我小声嘀咕,你才城墙,我脸皮不知道有多薄,吹弹可破。

一路这么走了十分钟,还真的看见了水果摊,于是我拉住裴明珠停了下来。老板正从黄色的纸箱子里将刚刚送来的水果一点一点往外摆,我看着那白里透黄的雪梨,不自觉吞咽了下口水。我转过头对裴明珠说,皇上,给臣妾添置一些甜点可行?

听见我的话,以及看见我刻意福了福身的模样,裴明珠冷笑了一声道。

哟,是谁之前对我大呼小叫来着。

我睁大双眼装诧异,谁如此猖狂竟敢忤逆圣上?!

其实我也不想让裴明珠逮着口实的,主要因为这个月我已经严重超支,兜里就剩两百块,而离月底还有那么十来天,自从实习以后我就更不好意思开口向家里要钱,于是想着能省则省。裴明珠是知道的,我从不对亲近的人隐藏自己的落魄,因为没必要。

结果我不止买了雪梨,大概用的不是自己的钱真的一点儿也不心疼,我挥斥方遒将手从雪梨上移开,几乎将摊上的品种点了个遍。老板笑呵呵的夸我,这小姑娘有福相。我一听乐了,下意识摸摸自己的脸,真的吗老板?你会看相?!

老板眯着眼睛笑个不停,那可不是?!这还需要看吗?个子小小胃口却那么好,不是有福是什么?

瞬间,我听见裴明珠再也憋不住地笑出了声,她特别高兴的从钱包里掏出两张红色钞票递到老板的手上。

不,老板,这不是有福,这只是吃货。

我在一旁不满地咬牙切齿,感觉自己就是一唱戏的,她花钱买高兴。水果的价钱总共是一百二十九元,自此,我在裴明珠身边,开始了我的奴隶生涯。

我和裴明珠提着水果往回走,直到KTV门口的时候,甘蒙和北广的姿势竟也没有变过,两人就这么尴尬的沉默着。我上前。

别跟这儿站了,北广也是,进去说话吧。

但我叫出的北广两个字,深深地刺激到了甘蒙。她似乎终于是认定眼前那个人的确是自己认识的,所以,在我们所有人都来不及反应的时刻,她一个箭步上前,抬起手要给北广一个耳光。我甚至来不及惊呼,便见北广也条件反射地抬起胳膊,准确无误地握住了那只纤细。

我从未见过北广那样的眼神,尖锐得不可方物,他一把甩开甘蒙的手道。

你不要太自以为是,我不是为你而来。

甘蒙还想再说什么,有服务员却在这个当头叫了北广的名字,于是他偏过脑袋对我和裴明珠交代了几句,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北广离开后,我看见甘蒙的身体不可抑制地抖了抖,几乎在下一秒就要蹲下身去,我把水果往地上一放,几大步上去扶住了她。

这样的状态肯定是不适宜开车的了,于是我挽着甘蒙的胳膊,裴明珠去拦车。正是下班高峰期,出租车很抢手,好不容易有一辆载人的在KTV门口停下来,裴明珠很迅猛地向前拦住,报出地名,对方却不愿意走。

望岛路?不去不去,那边堵得厉害。

开车的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皮肤黝黑,看起来挺好说话的样子。于是我也上前去,低头道,师傅,麻烦帮帮忙,我们有特别重要的事情。语毕,顺手从裴明珠手里拿过一袋橙子递上去,您就当帮帮几个外地小姑娘。

那师傅想了想,最终点头,那上来吧。

后来裴明珠问我,她说为什么不直接加钱了事,我说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如果一上去就谈钱,感觉没那么诚心。就好像是,对方不愿意走,你说,大不了我给你加钱呗!每个人都爱钱,可是我相信这个世界上很多人,他们将自尊看得同样很重要,他们心里自有一个底线。

那个时候裴明珠难得认真地打量了我几眼,最后得出结论,她说,我大概知道为什么了。她那个为什么语气有些怪异,感觉我们说的好像不是同一件事情。

对于北广,甘蒙没有向我和裴明珠过多提及,但她证实了我心底的猜测,那就是,当初她那个未完成的故事男主角,那个对她一往情深要她辞去工作的男孩子,就是北广。

可我百思不得其解,我说,根据我对北广的了解,他不像是那样言辞尖锐的男生,尤其是对他喜欢的人。听见我的话,甘蒙苦笑了一下。

大概他特别恨我吧。

因为得不到,所以恨么。

这句话我没有说出口,因为感觉好像是在说自己。我忆起当年自己对许灼那样歇斯底里的恨意,除了明珠事件以外,更多的是因为得不到吧。得不到他的全心全意,得不到他的一腔奔赴,得不到我心心念念想要得到的长相厮守和幸福。就好像北广对甘蒙的那种,爱而不得。

我说过,还和许灼在一起的时候,我就知道北广喜欢一个女孩子,但我从未见过对方,只听过那个女生的事迹。

许灼的跟班里有个小流氓看上了甘蒙,那时北广还和许灼不认识,但他和甘蒙从小青梅竹马,一个院子里长大。听说那个流氓三番五次去骚扰甘蒙,便血气方刚的找上门去将对方打了一顿,还威胁道,再敢出现,就要他好看。当然,许灼自诩老大,肯定是为对方出头的,于是找人将北广围堵在了巷子里。

是冬日,北广被众人打的打踢的踢,却就是不松口低头道歉,接着甘蒙便出现了。她一来,往众人中间一站,所有人就停了手。她立定,斩钉截铁的说了一个陈述句。

不就是想侮辱我们吗?

随即将肩膀上的书包往地上一扔,便开始解自己校服的外套扣子,明明是那样侮辱性的动作,那眉宇却尽是傲气。所有人都目不转睛地盯着甘蒙,直到她外套脱掉,开始脱里面的衬衣,北广终于从地上挣扎着爬起,一把将女生抱住,遮住所有人的视线。

头顶是阴霾天,肃杀的风穿堂而过,卷起一地尘埃。男孩嘴角的鲜血,有一滴,印在女孩雪白的肩膀。

对我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许灼是难得的安静。

他轻轻对我说,平安,那是我看过最好的画面。

第26章 犹抱琵琶半遮面。

面对甘蒙的欲言又止,我想要继续追问下去,我想说既然你们的感情这样深厚,为何闹到今天这个地步。裴明珠却看穿了我的心思,她用脚尖踢了踢我的小腿,然后示意般地摇了几下头。我这才反应过来,是的,如果过程没什么痛苦,她也不会对我们难以启齿。我得承认,很多时候,明珠比我要体贴太多。

还没有给我时间理清北广和甘蒙之间的线,我已经被成功的转移了注意力。因为我和裴明珠惊讶的发现,我俩的手机一起人间蒸发了。关键在于,我们压根就不知道它是在何时何地,以什么样的方式不见的。我特别气愤,比明珠气愤。除了又要候着脸皮向家里伸手要钱的无奈感之外,还有被偷窃的恼火和挫败。

我坐在裴明珠的大镜子侧边,余光看见镜子里自己的眼睛似乎都要喷出火,大声宣言。

我这辈子真的是特别讨厌小偷无比的讨厌!比讨厌强盗还讨厌!起码强盗还有一些职业道德,人家就正大光明的抢你威胁你怎么了?人起码知会了你给了你心理准备!小偷不声不响的让你后知后觉最下贱了比小姐还下贱!哪怕是被偷了两块钱都让人心里不舒服好一阵的!愿全世界的小偷都被天收!

我的咆哮没有让裴明珠引起共鸣,她说如果真要定义的话,这世界小偷太多了,各种形式,天是收不完的。

好吧,她看问题永远比我看得明白透彻。所以最终我只是撇了撇嘴道,可是…我真的不想和你如此相爱。

她横我,你以为我有多么地想爱你么!

而几天后,我开始逐渐消化掉我的手机的确是不见了之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我盯着裴明珠递给我的娱乐报纸,足足三分钟有余,最后得出一句,这混蛋居然没有帮我粗壮的手臂PS。

报纸上的我正被陆轻舟拉着手行走,地点是那家名叫淑玉的玉石店,是我被绑架的那天拍的。标题起得很大,无外乎是什么花边新闻。自从陆轻舟出现在我的生活后,我的世界简直千变万化多姿多彩。

我突然想起什么,将报纸往桌上一拍,很惊恐地问裴明珠。

你说,望城的报纸我爸妈是看不到的吧?!

裴明珠想了想,终于给了我一个安心的回答,你有在N市看见过望城的报纸么。

我思考良久,终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那就好。但我另一个担忧又跟着顺藤摸瓜的爬上脑子,我往床上一倒,大叫。

可是回家的时候,我要如何向我妈解释那道伤疤?!难道实话实说遭遇了绑架?我妈估计得吓疯然后直接给我办转学。

那时,裴明珠正往她大拇指上贴完最后一粒水钻,依然是满脸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自信。

怕什么?大不了你就说看见杂志上的人流广告打五折,你觉得特别划算,于是你去怀了一个然后打掉了。

我无言,最后只道裴明珠,你比我会过日子啊,你是不是做过这样的事才如此驾轻就熟?

我已经准备好与她唇枪舌战了,哪知她一个小飞眼甩过来,脆生生地叫了句,一百二十九!吃人嘴软,我立马偃旗息鼓低头道,是的,您说的都是对的…

就在此时,陆轻舟推开我们半关的寝室门,从天而降。

一看见他,我条件反射的瑟缩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绑架事件以后,我开始有些怕他。每次看见他的模样,虽然如此斯文以及温润如玉的帅气,但我就是觉得他整张脸都是黑色的枪洞,让人望而生畏。裴明珠说我这是一朝被蛇咬,一百年怕草绳。

他大概是听见了裴明珠那句一百二十九,于是特别鄙视地扫了我两眼道,夏平安,原来一百二十九就可以让你如此低身下气,我出一百三,你跟我走吧。我不屑地回,我又不是菜市场的猪肉…怎么也得一千!

闻言,他嗤笑出声,我这才想起我们这是女生宿舍啊,他是怎么上来的!刚想出口询问,他倒自动自发地首先解惑。

一同学在你们学校当主任,她带我进来的。至于我是如何能找到你们的寝室,这问题你应该不会问吧?

你也不怕我们寝室有女生在换衣服!

陆轻舟皱眉,看得出来对我的智商不太敢恭维。

你们其中谁有爱好半开着门,犹抱琵琶半遮面地换衣服?!

他犀言利语的时刻和裴明珠有些相像,这是唯一让我欢喜的一点,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嘴贱,喜欢和人抬杠,并且一直自以为是东方不败,往往最后发现对方才是独孤求败。而陆轻舟没有再纵容我继续享受嘴瘾,直接几步过来,将我从床上拉起来,斩钉截铁地道。

走吧,现在就给你一个赚一千二百九的机会。

他那天开的车,就是之前裴明珠和甘蒙讨论过的卡宴,我也许什么都不好,就特别对自己的记忆力引以为豪。虽然有时候,记性好真的不是一件好事,尤其每当午夜梦回,夜深人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