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雨被说得动了心,想到自己如今的平凡无奇,又想到沈洛,她觉得是适合改变一下自己了。

在两个小伙伴的带领下,北雨将头发拉直放了下来。她发质黑亮浓密,拉直之后的披肩长发,就像是一匹上好的黑色缎子。

接着又被拉去小店打了耳洞,戴上了两个闪闪发光的银耳钉。顺便还将杂乱的眉毛,修了个型儿。

她五官本来就长得好,皮肤也白,只要稍加修饰,就有点脱胎换骨的味道。

从小店出来,邹淼朝她吹了个口哨,捏了捏她白皙的脸蛋:“这是谁家的小美人儿,给爷笑一个。”

北雨得意地挑挑眉:“滚——”

因为晚上要回学校上晚自习,她被两个小伙伴改造完毕,见时间不早就回家了。

北母一眼发现女儿的变化:“你弄头发打耳洞了?”

“和淼淼他们出去逛街,觉得好玩就弄了。”

女孩爱美无可厚非,北母倒也没放在心上,只是意识到女孩子长大了,小心思恐怕会多起来影响学习,便随口提醒:“小雨,虽然我和你爸对你一直没什么要求,只希望你开心最好。但你现在最重要的还是专注学习,不要分心,要是考不上好大学,我们不说你,你自己恐怕也会后悔。”

成绩是北雨现在不愿触碰的痛,她不耐烦地敷衍:“知道了知道了!”

北母摇摇头,到底也没再说什么。

吃过饭准备回学校时,北雨忽然想起什么的,从柜子里将尘封好久的手风琴拿出来背上。

北母见状:“你带手风琴去学校干什么?”

北雨道:“丰富一下课余生活。”

当然不是!而是有大用处。

毕竟天天晚上跑步一身汗,实在是很麻烦。

作者有话要说:520小剧场,网络段子实用试举例。

头牌南风篇:

头牌:“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南风:“嗯”

头牌:“从前有我爱你和我不爱你两个人,我不爱你死了剩下谁?”

南风:“我爱你啊”

头牌:“我也爱你”

洛神北雨篇:

北雨:“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洛神:“嗯”

北雨:“从前有我爱你和我不爱你两个人,我不爱你死了剩下谁?”

系统显示:“对方不想回答你的弱智问题,并向你扔一个520红包。”

北雨:“……”

哈哈哈一个情话技能满点boy,一个行动派boy。

5、操场

回到宿舍后,两个人室友看见改头换面的北雨,果不其然,都好奇地围上她:“你拉头发了?”

北雨点头:“怎么样?好看吗?”

“太好看了,跟变了个人似的。”

另一个也笑着附和:“感觉咱们班许灵班花地位不保了。”

十几岁的女孩当然是有虚荣心的,尤其是在二中泯然众人的北雨,听到这样的夸奖,心里头别提多得意,面上却佯装不以为意:“不就是拉个头发么?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其实还修了眉毛,戴了耳钉。

显然,北雨小小的改变,在别人看来大为不同。

晚上自习时,周围的同学,每个人见到她第一句话都是:“你今天好像有点不一样?”

就连身后的邵云溪也说了这话。

还连着三节晚自习,问她借了三次铅笔两次橡皮。

北雨一心都在沈洛身上,压根儿就没工夫顾及邵云溪那点少男心思。

等到晚自习结束,邵云溪想跟她一起回宿舍的邀请还没说出口,她人就一溜烟不见了。

回到宿舍,北雨背起手风琴就往操场跑。

这也是前天看到一个男生在操场边弹吉他,激发了她的灵感。

沈洛还没到,她抱着手风琴,迅速在双杠旁边的一块草地坐下。

夜色下弹手风琴的美少女,怎么都应该引起沈洛的注意吧!

大概过了两三分钟,操场的入口,那道熟悉的身影如约而至。

浅淡的路灯之下,沈洛的影子被拉得很长。

北雨遥遥看着他,等他稍稍走近,赶紧转过头,装模作样摆弄手中的琴。

她低着头,看起来像是在看琴键,实际上余光一直注意着沈洛的动向。

她觉察他走过来后,微微停顿在原地,并没有马上爬上双杠。不知是看到旁边突然多了个弹琴的女生,感觉地盘被侵犯?还是被这个突如其至的文艺少女吸引?

但北雨知道他在看自己。

她微微垂头,长发斜斜落在肩膀。这姿势她在镜子里演练过,室友们评价是教科书版的文艺美少女。

沈洛会注意到自己吗?

就在她心里开始犯嘀咕,怀疑他是不是会转身离开,去找个清静的地方时,他终于还是爬上了双杠。

谢天谢地!

北雨其实已经很久没弹过手风琴,手法早就生疏。

但正是生疏躲在操场练习,才显得正常,不会让沈洛以为是故意接近他。

操场很安静,只有寥寥几个夜跑的学生。对面那个弹吉他的男生也在,隐隐有琴声传来,和北雨倒是有点相映成趣的意思。

只不过在这一边,就只有她和沈洛,两个人一上一下,隔了不过四五米。

就像是这个小世界里,只有他和她两人。

北雨心跳得很快,有点紧张,但更多的是兴奋。

因为她在他斜后方,偷看他时,就有些有恃无恐。

秋末初冬的夜晚,天空澄澈高远,清风霁月的少年在苍穹之下,仰望星空,旁边有少女坐在地上弹琴,想想都是一副美好的画面。

北雨的玛丽苏幻想又开始作乱。

北雨对沈洛的习惯已经很了解,差不多半个小时就会离开。

她不想再跟在他后面,毕竟跟在在身后没法刷存在感。只有走在前面,才能展示她刚刚拉直的披肩长发。

觉得时间差不多时,她收拾了手风琴,慢条斯理起身先离开。

果然走了没几步,便听到后面沈洛跳下地的声音。

他平日里走路看起来优哉游哉,但因为身高腿长,其实并不慢。之前北雨干尾随的勾当时,得故意加快步子才能跟上。

而此时沈洛的脚步声在后面响起,显然是比平常慢一些,竟然一直走在她身后,没有超过她。

北雨悄悄斜眼用余光看向身后,沈洛离自己不过三四米。

她挺直身板,尽量让自己走路的姿势好看。

此时的手风琴斜挎在肩膀上,夜风习习,将她漂亮的长发微微吹起。

夜色之下,这样的背影,妥妥的文艺美少女。

北雨心潮起伏,直到进了女生宿舍楼,北雨才将提着的一口气,重重吐出来。

此后每个晴朗的晚上,她都会背着手风琴去操场。

沈洛在双杠上,她在草地上。沈洛观星,她弹琴。

除了偷看他,他们从来没有互相干扰。

当然谁也没有开口和对方说过话。

看起来像是夜间的独处,实际上仍旧素不相识。

天气渐渐变得寒冷,夜晚在户外弹琴完全就是在找虐。

但北雨甘之如饴。

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这是自己和沈洛的约会。

原谅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总会有一些玛丽苏梦。

她的努力有没有引起沈洛的注意尚不可知,但显然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

比如对面那个弹吉他的男生。

一个月后的某个晚上,那男生穿过操场走过来和她打招呼:“同学,你手风琴弹得很好听呢?学了很久吗?”

北雨悄悄瞥了眼双杠上的人,见他好像放下望远镜,朝这边看过来,赶紧别过头,心不在焉回男生的话:“还好,断断续续学了几年。”

男生在她旁边坐下,一副自来熟的架势:“我也是断断续续学了几年吉他,爸妈让专注学习,在宿舍又怕打扰其他人,只能下了自习来操场练一会儿,不过现在可真冷。”

说完还耍帅一般弹了几个炫技和弦。

北雨烦死这个不速之客,对他的吉他技巧也毫无兴趣。

正想着如何将人赶走,忽然听得砰地一声。是沈洛跳下地的声音。

她微微转头一看,却见沈洛竟然提前离开。

她没兴趣和男生闲聊,看沈洛走了十几米,就赶紧起身说要回寝室,匆匆跟了上去。

留下半天没反应过来的吉他男生。

回到宿舍区,看到沈洛的身影消失在男生楼。北雨看了看手表,比往常提前了二十分钟,也就是说今晚她和他的约会少了二十分钟。

真是一个失落的夜晚。

北雨只能盼望明晚仍旧是晴朗天。

除了每天晚上抱着手风琴在沈洛面前刷存在感,白天北雨也没落下,仍是三天两头往他的教室跑。

打得自然是找江越的幌子。

因为去得多了,江越那几个狐朋狗友也就认识了她,偶尔就会开玩笑逗她。

这回傍晚下了课,她又跑去找江越。

“越哥,你妹妹越来越漂亮了!你问问她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

一个男生见到她出现在后门,吹了声口哨,朝江越笑道。

她今天没穿校服,穿了一件冬裙,披肩长发,确实很漂亮。

江越白了男生一眼,很不客气地踹了他一脚:“你能不能先撒泡尿照一下?也不看看什么德性!我妹是你这种人渣能染指的么?要点脸行吗!”

那男生也不知从哪里拿出一面小镜子,左右照了照:“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世间难得美男子是也,与小雨学妹郎才女貌!”

江越再次踹了他一脚:“我呸?语文就没及格过,还拽成语!我跟你说我妹就喜欢成绩好智商高的,你这种蠢蛋再胡说八道,信不信老子揍你!”

“越哥饶命,小弟错了!”

北雨木着脸白了眼打闹的两人,又看向坐在里面的沈洛,好在他戴着耳机,应该是没听到这些乱七八糟的玩笑。

“江二狗,你昨天不是说今天傍晚要去跟高二打球,要我当后勤什么的么?还去不去啊?”

江越从地上弹起来,也不知从哪里摸出个篮球:“卧槽!差点忘了,赶紧去,不然那群高二菜比还以为我们怕他们呢!”

北雨无语:“江二狗,你是去打球不是打架。”

江越不以为然地嗤了一声,招呼旁边几个人高马大男生准备出门。

走到了门口,忽然又想起什么似地转身进去,走到沈洛旁边,拍拍他的肩膀。

北雨不知他这是来得哪一出,还以为他是要找人茬,正要跑进去拉人。江越已经开口:“洛神!去不去打球?高二那帮菜比打法很野蛮,我们人手有点不够,算你一个怎么样?”

沈洛将耳机扯下来,抬头看了他一眼,又淡淡瞟了眼门口的几人,站起来道:“好。”

北雨心中大喜,不由得在心中给江越比了个大拇指。

她决定至少一个星期不叫他江二狗了。

江越是自来熟的性子,之前邀请过沈洛几次,每回都被他拒绝,要不是他们就六个人,想完虐高二那群家伙显然难度,他今天也不会再去热脸帖冷屁股。

虽然主动邀请了,但其实也只是随口问一下。

听到沈洛答应,他竟是愣了下才反应过来,立马嬉皮笑脸一副跟人很熟的样子,搭上沈洛的肩膀:“我就知道哥们你行的,高手吧?”

沈洛面无表情地将他的手拨开,淡淡道:“凑合而已。”

北雨跟着江越一行下楼。

到了楼下,他拿出钱包递给她:“去小卖部买一提水!买完到球场找我们。”

她嗯了一声,拿过钱包喜滋滋就跑了,江越都有些没反应过来,看着她雀跃小跑的背影,摸摸脑袋嘿了一声,嘀咕道:“平日里让她帮我跑点腿,十次有九次都不会答应,答应的那次肯定也要给好处才行。今天这是吃错了什么药了,这么好说话!”

旁边的男生笑道:“江越,你也不怜香惜玉,让你妹一个人买一提水,她能拎得动么?要不然我跟她一起去?”

江越嘁了一声:“放心吧,别看她细胳膊细腿儿的,力气可大了,我都打不过她。”

沈洛看了他一眼:“你们先去操场,我去宿舍换衣服。”

等他走开,江越旁边的男生凑到他耳侧:“以前叫他不是都不来的么?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江越不以为意道:‘谁知道呢?反正多个人手总是好事!走走走,高二那帮菜比估计早到了,咱们磨磨蹭蹭,还以为怕了他们呢!’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一个戏精;男主,一个布景。

6、打球

小卖部正是人多的时候,北雨挤上前要了一提水,单手拎起转身就走,余光忽然瞥到旁边有一道熟悉的身影。

她看见柜台前的沈洛买了一盒口香糖,也正要离开,两人就在前后脚。

北雨灵光一闪,立刻双手提着水,装作很吃力的样子。

正常来说,只要沈洛认识她,就知道她是给他们买的水,于情于理都会上来帮忙。而只要他上来帮忙,这就是他们第一次真正的交集。

想想就有点小激动呢!

于是手里总重量十来斤的水似乎更沉了。

就在她心里噗通噗通狂跳时,手上忽然一轻,她面上一喜,紧接着又是一僵。

“你怎么买这么多水?拿去哪里?”邵云溪一张笑嘻嘻的脸赫然出现在北雨面前。

开学半个多学期,除了同桌和室友,北雨和班上的同学相熟还不多,邵云溪算是最熟的男生,毕竟就坐在她后桌。

这位邵同学是班上期中考试的第二名,据说初中就获过奥赛奖,颇得老师喜爱。加上模样生得不错,女生卧谈会中,算是重点讨论对象。

但对北雨来说,邵云溪就只是一个还算优秀的男同学,连朋友都还算不上。而且她最近觉得这位优秀的男同学有点烦人了,不仅老是跟她借东西,还走哪哪儿都能遇到他,尤其是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几乎每天都遇到,然后就顺便坐在一桌,已经严重阻碍她在沈洛跟前刷存在感。

比如说现在也是,本来是幻想沈洛“助人为乐”,哪知就被忽然冒出来的邵云溪横插一脚。

但人家一片好心,她只能干笑了笑,道:“我哥他们在操场打球,让我帮买水送过去。”

“你哥高三的吧?我经常看你往高三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