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他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如果没有我的广告投入,你的这个节目恐怕是——”

“我会继续尝试的。”她打断了他的话,转身就往门外走去。在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又折转身对他说了一句,“至于约会,不好意思,龚先生,你不是我的那杯茶。”

跨出了龚氏集团那幢气派非凡的大楼之后,刘芒不禁郁闷地望天低叹。尽管刚才说了一大堆解气的话是痛快了,但问题是到哪里再去找一个实力相当的合作伙伴呢?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刘芒和萧捷联系了市内的不少大小企业,但基本每次都碰上对方的软钉子。无奈之下,刘芒只能暂时搁置这个策划方案,同时也不放弃继续寻求可能合作的广告商。台里的同事几乎都知道她参与了竞争,在背后笑她自不量力的也是大有人在。就好像现在,她只是上个洗手间而已,谁知刚冲了水就听到了美女三人组聊得热火朝天地走了进来。

“我说那个刘芒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居然敢跟林可和莎莎去竞争?先不说莎莎了,林可身后有万盛集团撑腰,我看就算莎莎恐怕都不是她的对手。”美女A对着镜子小心翼翼地补起了妆容。

“谁知道呢?对了,上次听林可说那个什么龚少不是在追她吗?”美女B也从随身小包里拿出了一支唇彩。

美女C不屑地撇了撇嘴,“行了吧,怎么可能。昨天我在高级餐厅吃晚饭时还看到龚少搂着他的新欢呢,这次好像还是个混血模特。”

“是吗?这下可好玩了,说不定刘芒还在玩以退为进的把戏,谁想人家一转身就把她给甩到角落了。”

“她想要嫁入豪门啊,呵呵,我看,等下辈子吧。”

对于这些女人爱嚼舌头的行为,刘芒只能用无语来表达自己的感受。她正想推门而出,却听到旁边的那格门先被打开了,接着就听到了美女三人组齐唰唰地失声喊道,“莎莎姐!”

“你们啊,有这功夫还不如好好去做节目。”莎莎淡淡扫了她们一眼,保持着一贯的清高疏离。

“我们这不是说着解闷吗。”美女A想起刚才说的话,不禁有些尴尬,连忙讨好地凑上前去,“莎莎姐,我们这次可都是看好你哦。虽说都是时尚类的节目,可你毕竟有经验多了。”

往常她这么一说,其他两位美女自然也应声附和,但这次美女C却小声提出了异议,

“不过……我可是听说了林可背后的万盛集团每次都会请世界名模来现场呢,而且奖品也是超级豪华,除了限量版名牌礼物外,每期都有去米兰和巴黎观摩时尚之都的名额。在特别节目里更是会送出名车大礼,这次真是好大的手笔……”她的话还没说完,美女A就赶紧撞了她一下,朝她努了努嘴,示意她留意莎莎姐的脸色。

果然,素来以优雅成熟示人的莎莎面部有一瞬间的扭曲,但莎莎姐毕竟是莎莎姐,她很快就恢复了淡定的笑容,“如果是她胜出,我同样会祝贺她。”

“莎莎姐,你就是大人有大量。”美女A又忽然压低了声音,略带神秘地说道,“不过这次的竞争也相当激烈哦,我听说刘芒这次的节目创意也很不错的呢,只是找不到合适的广告赞助,所以暂时就只能坐冷板凳了。”

“哦?”莎莎的眼中掠过一丝讶异,又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这不是很好吗?竞争的人越多,才能督促大家把节目做得更好。”

当天正好是周末,刘芒加完班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当她收拾收拾准备回家的时候,却有些意外地接到了主任秦兰的电话。

“小芒,这么晚你还在加班?真是辛苦了。”秦兰客气了两句就立即直入主题,“对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那个节目策划应该可以通过了!”

“真的吗?可是我还没有找到合作伙伴……”她几乎有点不敢相信自己会有这样的好运气。

“没关系。你这里没有,莎莎那里有啊。”对方脱口说道。

“兰姐,你的意思是……”她敏感地意识到了好像哪里有些不对劲。

“你看你有创意,莎莎有广告商的资源,那么如果你们合作的话,那么这档节目不就没问题了吗?”秦兰顿了顿,“不过,制片人可能还是让莎莎来做更合适一些。当然当然,这个节目的编导还是你。你觉得这个安排怎么样?”

刘芒一时愣在了那里,心底像是被某种失望的情绪瞬间淹没。这不就等于是变相的将自己的节目策划方案拱手相让吗?

“这样吧,你考虑一下,过两天给我答复。这可是个好机会啊小芒。”秦兰似乎察觉出了她的异常,又劝了她两句才匆匆收了线。

捏紧了手中的电话,刘芒抬起头看着映照在玻璃里的自己,不禁再一次感受到了现实的残酷。

原来通往梦想之路,竟是这么难的吗?

怀着低落的心情,刘芒在回家之前先去了一趟附近的小书店。这家小书店已经开了快有半年了,店主是位下岗的中年大叔。刘芒觉得这位大叔赚钱不容易,所以每次买杂志都是光顾这家店。她刚走进店里,就发现坐在店主那个位置上的不是原来的大叔,而换成了一位面目慈祥的老太太。

“咦,今天李叔叔怎么不在?”她有些疑惑地问道。

“我儿子今天正好有点事,所以我就来帮他看店了。”老太太笑眯眯地答道,“我也是第一次来这里。”

刘芒恍然大悟,“哦,原来您是李叔叔的妈妈。”换作平时,她一定会接着再和老太太聊上几句。但今天因为心情不佳,所以也就没再说什么,径直走到书架旁挑选起了杂志。

“小姑娘你是不是就住在这附近?”老太太或许是闲得慌,倒和她拉起了家常。

“对啊,我家离这里很近。平常我也经常来这里买的。”刘芒彬彬有礼地应道,很快就将挑好的杂志放在了收银台前,“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我看您也该回去了。”

“唉……”老太太看了看外面的天色,“这天都这么黑了,我怕看不清路,还是等我儿子来接我吧。”

刘芒犹豫了几秒,还是将这事揽到了自己身上,“我记得李叔叔家离这里也不远,如果您不介意的话,那么我送您回去好了。”尽管自己今天心情低落,但这事对她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

“那太好了,你可真是个好孩子。”老太太把找的钱递给了她,指了指书架的里面,“那就麻烦你把我的包拿来,谢谢。”

刘芒应了一声就走到了书架的里面。就在取下那个包的一刹那,她忽然想起了今年清明节的时候,李叔叔曾经和她说过去乡下给父母上坟。

对……她没有记错……是父母……

想到这里,她的背后顿时冒起了一股森森寒气——既然李大叔的父母已经不在了,那么这个自称李大叔母亲的老太太又是谁?就在这个时候,房间里又荡漾氤氲起了那股熟悉的奇怪香味,像是花香,又像是水果香,甜甜的,淡淡的……

她惊魂未定地朝着那位和蔼可亲的老太太望去,后者突然冲着她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拿出了特制纸巾擦了几下自己的脸——在看到那张白净清秀的面容时,刘芒很有种一头撞死在豆腐上的心情!她怎么给忘了……那个叫做宋非的家伙可是易容高手啊!别说是扮成个老太太,就算扮成火星人还不是易如反掌的事!

唉呀呀呀,又中招了!

第101次逃婚14殿下,这是要去哪里?

当刘芒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她压根就没睁开眼睛,只是保持着原有的姿势,十分淡定地来了一句,“现在还没到吧?我再睡会儿,等快到了再叫醒我。”

话音刚落,她的身后就传来了一声熟悉的轻笑。

“小芒,看来你已经越来越适应这个游戏了。”埃米尔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雨后竹叶般清新迷人。

“好吧埃米尔特,那么这次又是去哪里?”她神色郁闷地开了口。

“到了你不就知道了。”埃米尔笑了笑,“不过今天要去的地方……到时还需要转陆路。”

“反正那个家伙选的地方一定都不容易逃跑。”她没好气地答道。

“可前几次你不就逃跑了吗?只不过——到最后都功亏一篑了。”他略带揶揄地扬起了嘴角。

刘芒没有再说什么,兀自整理起了纷乱的思绪。算了算日子,从上次回来到现在也有半个多月了,这期间她一直专注于联系节目的合作企业,完全没留心逃婚那档子事。而且上星期去拍摄新的乡镇企业节目时,来回的路上也压根没发生什么事。所以不知不觉她已经渐渐放松了警惕。以致于完全没有想到,这事还说来就来了。想到这里,她又直起了身子,一脸担心地问道,“可是这次这么突然,我连家都没回,爸妈一定担心死了!”

“放心吧。你父母那里完全没问题。他们只知道你是临时接到了电视台的任务,要去做一个专访报道。这样的经历你以前也不是没有。”埃米尔微微一笑,“如果你还不放心,可以打个电话给你父母再解释一下。”

“那也好。”她垂下了眼睑,纤细的睫毛落下了一片小小的阴影。

“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我看你这次的精神似乎不太好。”埃米尔敏感地察觉到了她的异常。

“大半夜的被你抓来,精神哪里会好?”她瞪了他一眼,用一个看起来最靠谱的借口掩饰了真正的原因。

“是吗……”他弯了弯唇,眼中飘过了一丝不可捉摸的神色。

刘芒用飞机上的电话和父母联系了之后,埃米尔又拿出了一套长袍,“对了,阿布杜拉要你在到达目的地前穿上这个,只要罩在你的衣服外面就可以了。”

“诶?”刘芒愣了愣,怎么又要她穿床单了?她正想拒绝,却又听到对方不动声色地来了一句,“如果拒绝穿的话也可以,不过殿下说了要抵消逃跑次数5次。”

刘芒再次内伤的差点吐血,是啊,她怎么给忘了,阿布杜拉那个家伙在讨价还价方面可是无孔不入,尽显奸商本色啊。

差不多又过了一个多小时,飞机终于在一个私人机场降落了。刘芒刚下了飞机,漫天风沙翻卷驰骋扑面而来,让她几乎睁不开双眼。粗砺的沙子打在脸上更是生疼生疼的。她下意识地用手挡住了眼前,耳边同时传来了埃米尔的声音,“还不快蒙上面纱!”被他一提醒,刘芒这才想到自己已经穿上了那套长袍,于是急急忙忙蒙上了面纱。在这套“防沙服”的保护下,她总算是没那么狼狈了,也明白了为什么王子一定要她换上这身衣服。

看来埃米尔是早有准备,尽管他今天没有穿长袍,但头上的格子头巾却恰到好处地为他挡住了不少风沙。

那么——这里又是什么地方?

放眼望去,周围似乎是一片茫茫沙漠。在前方不远处倒还有一栋看起来像是休息站的建筑物,门口停着几辆相当拉风的越野车,其中一辆银色路虎最是显眼,尤其那个在阳光下闪得人眼花的7号车牌,让刘芒的脑海里瞬间就出现了堆成一座山的银子。

就在这时,休息站的门被打开了。首先出来的是几位身穿黑色西装的保镖,这几位金发碧眼的外国帅哥个个身材高大气势惊人,让人想不注意都难。但当那位拥有强大气场的白袍男子最后出现时,这些一等一的帅哥们就像是钻石蒙尘般黯然失色。

刘芒呆呆地站在那里,朝着那个向自己走来的挺拔身影发愣。为什么每一次见到他,自己的心都会跳得这么厉害;为什么每一次见到他,她都会有种莫名的眩晕感;为什么,她的内心深处竟然还有丝小小的惊喜……

当她回过神的时候,那个人已经站在了她的面前。他面无表情地注视着她,那幽深的琥珀色眼眸带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气息,让她有些轻微的颤抖。金色阳光勾勒出他完美俊秀的脸部轮廓,沙漠里的热风轻轻吹起他的深褐色发丝和白色头巾。

他就是安拉最为宠爱的黄金王子。

“阿布杜拉,这人我是给你带过来了,那么我这次的任务也算是完成了。”埃米尔笑着打破了这份沉寂。

阿布杜拉朝他点了点头,“接下来就不用麻烦你了,你也辛苦了,早些回去吧。”

刘芒听埃米尔这么一说,立即想到之后全程就要和王子殿下相处,心里下意识地感到有点不安,不由脱口问道,“埃米尔,你这就走了吗?”这些日子以来,或许是因为他的细心温柔,或许是因为他的善解人意,在不知不觉中刘芒对埃米尔已经产生了一种连她自己也没察觉的依赖心理。

察觉到她居然敢流露出那种“为什么把我一个人丢下,王子好可怕呀”的表情,王子殿下明显地不爽了。

埃米尔的唇边笑意更浓,“放心吧,殿下会好好照顾你的。希望你会喜欢那个地方。”说完,他又在阿布杜拉耳边低语了几句,接着就转身潇洒地朝飞机走去。

那个地方?刘芒微微一愣,他指的是王子即将带她去的地方吗?

“别发呆了,我们也该出发了。”阿布杜拉的神色虽然还是冷冷的,但拉着她上车的那只大手却是温暖而有力。当他发动车子的那一刻,几位帅哥保镖也迅速上了各自的车,紧紧尾随着王子的车子往前开去。

在碧蓝如洗的天空下,一个小型越野车队拉风地行驶在广袤的沙漠之海中,为首的那辆银色路虎无疑是最为惹眼的。

热风,流沙,烈日,越野车。

这些独特的元素,构筑成了一幅极具异域风情的美丽画卷。

此刻,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刘芒正一个劲地望着窗外,避免和王子有任何眼神接触,想借此逃避和他的直接对话。她不确定对方是否还在为她利用加麦尔逃走的事而耿耿于怀,因为单单从他的表情来判断,那基本什么也看不出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狭小的车厢陷入了一片沉闷的寂静之中。这种奇怪的气氛让刘芒感到有点坐立不安,考虑到这几天还要和他和平相处,她只好费劲地开始找起话题。

“我倒是没想到,你会说服我哥哥帮你逃走。”还没等她找到话题,阿布杜拉倒先开了口。

刘芒打量了他几眼,发现他并没有表现出不悦的表情,心里稍稍松了口气,小声反驳道,“是你说的,我可以用任何方法逃跑。”

“当然。”他的眉宇间挑起了一丝嘲讽之色,“不过逃跑逃到被关进警察局,你也算也挺有本事的。”

想起上次的糗事,刘的芒脸上顿时一热,忍不住辩解道,“上次的事情纯属意外,要不是那个车子出状况,我早就顺利逃跑了。”

他似乎觉得有些好笑,“难道你以为不出意外,你就能顺利逃走了吗?”

她微微一怔,想到了双方巨大的实力差距不免又有些沮丧,忍不住碎碎念道,“其实你贵为王子又何必这样呢?我一个小百姓根本就不适合你,你要娶的女人应该是你们本国的贵族名媛,强势部落的酋长之女,以及其他国家的公主……”不知为什么,只是重复着这句话,她的心里也会有些莫名的轻微疼痛。

她的话还没说完,只听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同时响起,车子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忽然停下来了!紧随在后的保镖显然也是吃了一惊,幸好比常人更敏捷的反应能力令他们也及时刹住了车,没有狼狈地撞上去。其中两位保镖立即跳下车来,一看王子没事才又回到了车上。

“阿布杜拉你做什么啊!”刘芒可是被这个急刹车吓了一大跳。

阿布杜拉放开了方向盘,转过脸牢牢盯着她的眼睛,琥珀色的瞳孔中带着一点点欣喜,一点点愉悦,甚至,还有一点点的戏谑。

“如果我没猜错,这一定是哥哥对你说过的话吧?”

她咬了咬嘴唇,没有回答,也等于是默认了他的话。

“这些话听上去就像是加麦尔哥哥的论调。他一向来反对本族人和异族人通婚。”阿布杜拉的眼神似乎温和了几分,“所以会对你说那些也不奇怪。”

刘芒想起了加麦尔的那双靛蓝色眼睛,心里不禁涌起了一丝疑惑。那位王子殿下看起来似乎也不像是纯粹的本地人血统啊。

“难为你对他的话记得那么清楚,”阿布杜拉的嘴角上扬成一个不太明显的弧度,含着几许促狭的微笑,“其实小芒——你是在吃醋对吧?”

“吃醋?!”她像是被踩到了尾巴似的从座位上跳了起来,结结巴巴道,“鬼……鬼才会吃醋呢,你要娶什么人都和我都没关系!”

“太过激动反而会让人觉得你心虚。”他的眼中隐隐有抹笑意荡漾开去,淡定地用这句话再次刺激了一下刘芒。

”我懒得跟你说了。”她轻哼了一声,将脸转向窗外不再搭腔。其实她也不明白自己这么激动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好像某种难以控制的情绪差点被他的话诱发出来……就好像再继续下去,也许会揭开某些深藏心底的,连她也不敢去偷看的秘密……

接下来的一路上,王子的心情似乎变得相当不错。车队大约行驶了半天之后,终于到达了此行的目的地。在下车的一瞬间,刘芒还以为自己穿越回了几个月前——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一个似曾相识的小村庄。放眼望去,基本上都是用黄褐色土坯搭起的平顶小屋然后再加一个院子。房前屋后到处都种满了椰枣树,状似棕榈的绿色叶子下还悬挂着一串串没来得及收进去的干椰枣,每一粒都泛着令人垂涎欲滴的金黄色。

第101次逃婚15部落的美女

“是不是觉得这里和魔鬼沙漠附近的绿洲有些相像?”阿布杜拉望着前方的村落,轻轻聚拢的眉峰仿佛透着某种难以忘却的怀念,明亮犀利的眼睛里流泻出难得一见的温柔,就连声音也似乎带上了一丝感情的波动。

“是……很像。”刘芒下意识地点了点头。的确,这里给她的第一感觉就是那个留下了好多回忆的沙漠部落。只是比起那里,这个生机勃勃的小村庄更接近印象中关于绿洲的幻想。除了模样诱人的椰枣树,这里还种植着成片的橄榄树林,几条清澈的小溪欢快地流过了村庄,甚至还有一个蓝色的湖泊环绕着这片绿洲,让这里看上去就像是个美丽的湖中岛屿,沙漠中的海市蜃楼。

就在这时,一位留着满脸络腮胡的老人笑着从村子里走了出来,他的身后还跟着不少同村的男人,个个看上去都是彪悍干练。

“感谢神,我的殿下,你终于记得回来看我们了!”老人大步走到了阿布杜拉的面前,亲热地将他搂在怀里,神情愉快地碰了碰他的额头。而阿布杜拉也是一改冷漠的面色,欣然笑道,“法迪大叔,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我一切都好。”老人兴高采烈地打量着他,“好,好,我的殿下,您变得更加结实更加成熟了,也更像个真正的男子汉了。”

刘芒虽然没怎么听懂他们在说什么,但从两人的亲昵态度来看,王子似乎和这位老人的关系相当不错。这不禁让她心生疑惑,生下来就在宫中锦衣玉食的王子殿下怎么会认识这个小村庄里的人呢?

“法迪大叔,这次我要打扰你几天了。”阿布杜拉示意手下的保镖送上了带来的礼物。

“这是我们的荣幸,殿下。您喜欢住多少天都可以。”这时,法迪大叔的目光忽然落在了刘芒的身上,略带讶异地问道,“殿下,这位姑娘是——”

阿布杜拉看了完全呈茫然状的刘芒一眼,不动声色地答道,“她是我的人。”

法迪大叔虽然感到有些吃惊,但他毕竟是个聪明人,知道有的事自己不该多问。不过看到阿布杜拉伸手将刘芒拉到身边时,他才像是蓦的想起了什么,面有喜色道,“殿下,难道您的病已经好了吗?”

阿布摇了摇头,望向刘芒的眼中流泻出了几分眷恋,“只有她才不会令我犯病。”

这一刻,法迪大叔已经心明如镜——王子,爱着那个异族的姑娘。他笑了笑,“殿下,我的小女儿丽玛和这姑娘年纪相仿,要不要安排这位姑娘和丽玛一起住?”

阿布杜拉思索了几秒,问了一句,“丽玛她懂英语吗?”或许是有了前车之鉴,他的潜意识里已经不再小看刘芒的逃跑能力了,所以将她隔绝在一个语言不通的环境才是最保险的。就她那几句三脚猫当地语言,根本无法达到正常的交流。更何况,这里说的还是部落方言。

“英语?当然不会。我们这里的姑娘只会本民族的语言。”法迪大叔隐隐约约也猜到了些什么,王子似乎并不希望这姑娘和其他人有更多的交流。

果然,听他这么说,王子颇为赞成地点了点头,“那是再好不过了。”

“那我就先带你们去休息吧,另外叫他们准备晚饭。”法迪大叔摸着自己满脸的络腮胡直笑,“今天我真是太高兴了!”

当他们往村子里走的时候,从橄榄树林的方向突然斜地里冲出了一匹棕色的骏马!几位保镖脸色微变,立刻挡在了王子的身前做好了防御的准备,可那匹马儿却好像是在和他们闹着玩,不等保镖再做出下一步的行动就稳稳停了下来。马背上的肇事者还没开口,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已经飘散在了空气中。

刘芒抬头望去,才发现那肇事者是个不到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她那新月般迷人的眉毛下,一双如小鹿般温存的浅褐色大眼睛正忽闪忽闪地注视着大家,红扑扑的脸蛋上渗出的晶莹汗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最令人意外的是她居然穿着一身骑马装束,与众不同的头巾包扎法令她看上去更是清丽明朗英姿飒爽。

看惯了那些在长袍下将自己掩藏起来的当地女人,此刻出现的这位姑娘就像是炎炎夏日下一汪清亮的泉水,不禁令人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只是这么一眼,刘芒就对她有了说不出的好感。

“殿下,对不起,这就是我的小女儿丽玛,这孩子实在太淘气了。”说着,法迪大叔又朝着那个姑娘厉喝一声,“丽玛,还不下来!”

那个叫做丽玛的姑娘嘻嘻笑着吐了吐舌,潇洒地从马上一跃而下,冲着法迪大叔撒娇道,“父亲,我只是开个玩笑嘛。”她的目光落在了王子的脸上,大大咧咧问道,“这位就是您说的要来这里住几天的王储殿下吗?”说着,她脚下朝前走了两步。

“停在那里不要动!我不是和你说过要不许太靠近王储吗?”法迪大叔惊慌地挡在了她的面前。对于王子来说,丽玛无疑就是一枚“定时炸弹”。

丽玛做了个鬼脸,耸了耸肩,又将目光转向了刘芒,“咦?这孩子又是谁?”

“行了行了,你把这姑娘带到你的隔壁房间,这几天她就暂时和你住了。”法迪大叔头痛地扶额,显然希望这个喜欢惹事的小女儿早点从眼前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