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关作者:飘灯
古今交错,相差了百千年的三个灵魂长存世间,什么让他们不灭?
而今活在这里的不是谁的转世,但为何却总是有奇异的梦境?
天下第一关,那一呼百应的豪情怎会经久不灭历久不衰?
一梦境
1
深秋时节,大而圆的落日如一面昏黄的铜镜,挂在月氏国的东界。衰草被劲风拽在地上,象一道道青色的爪痕。
轩史昂枕着马具,三个手指间,一枚铜币滴溜溜乱转,国君和夫人的肖像交替着出现在他面前,夫人的轮廓很美,秀发象乌云一样堆起,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妻子燃迪曼。“腾棱”一声,铜币从食指上落了下去,一路转圈滚远,轩史昂抬起头,士兵正撅着屁股,满世界找着铜币,腰上的刀鞘高高翘起,露出磨烂的老牛皮。
“百长”,士兵终于在两砣马粪中间找到了铜币,高兴地叫了起来。
“梭莫牙,我说过在这儿你不用这样喊我。”轩史昂看着年轻的兄弟,他已经和自己一般个头,长得结结实实,下巴上一圈青青的胡须,乌黑粗壮的发辫渗出油光,现在已经很冷了,但小伙子还是半裸着上身,恨不得让世界都看见他宽阔健壮的胸膛。
“哥哥”,梭莫牙在兄长身边坐下:“这鬼地方,什么时候才能打仗?”
轩史昂笑了起来,这小家伙和他当年一样,象一只刚刚长成的狼,磨尖了牙齿和爪子,弓起脊背低下头颅,然后发现没有猎物可供厮杀。他继续把玩着铜币,夫人看上去很年轻,有姣好的下巴,燃迪曼的下巴也是这样小小的,每次搁在他肩膀上的时候,都有种奇怪的柔柔痒痒的感觉,轩史昂盯着铜币:“你就这么想打仗,我死了,你就可以娶燃迪曼了,对吧?”
“是啊”,梭莫牙自然而然地回答:“哥哥,你死了,我就娶燃迪曼;你不死,我就做和你一样的英雄,娶一个和燃迪曼一样好看的女人——嗯?你把马具卸下来了?”
“我舒服它也舒服”,轩史昂躺平了身子,“这个鬼地方离匈奴最近的军帐也有五百里,梭莫牙,放轻松,没有人会来的。”
“不,百长——”梭莫牙的脊背猛然挺直了:“你看——”
落日的方向,有一骑快马正在向这边飞驰过来,骑士的面庞看不清楚,但相隔百长,似乎也能感觉到他身手的矫健。
“上马!”轩史昂抽出马鞍下的弯刀来,翻身跃上马背,喝道:“驾!”
即使在马背上的月氏行国,他依然是空身骑裸马的好手。
马蹄敲着土地,这是草原的心跳,轩史昂已经看清了来人,他长刀一指:“站住,挛鞮冒顿。
铁和铁在半空交鸣,挛鞮冒顿几乎站起身子,借着冲力和马力长刀劈落,一击有如雷霆。
轩史昂的双腿再也夹不住马腹,翻滚着摔倒在地上,挛鞮冒顿一提马缰,骏马碗口大小的铁蹄向他当胸踏来——轩史昂看见了一对木制半圆的马镫,这新奇的东西他曾经听说但从未眼见过,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玩意儿,让挛鞮冒顿的身体和马身几乎融为一体,让他的刀那么快又那么沉,轩史昂翻滚着,躲避着,马蹄溅起的尘土劈头盖脸,左胸的肋骨好像被什么撞断,痛得厉害,但他的眼睛始终死死盯在马镫上,骑手的直觉让他亢奋,他好像看见了一个时代正粗鲁地入侵另一个时代。
我要活下来,轩史昂想。
“是挛鞮冒顿!他想要逃回匈奴去,杀了他!”
一只手从半空伸来,轩史昂借力跳上马背,然后立即发现梭莫牙也在盯着马镫——挛鞮冒顿像是长在马背上一样,他或立或坐,灵活地俯身和回头,相比之下足踏绳圈或者索性无镫的月氏武士显得如此笨拙,几次三番让他觑到空当,一次又一次冲了出去。
“他走不远了”,梭莫牙说。
是的,他走不远了,挛鞮冒顿的背后已经弯刀斜肩斩过,但他没有表情,狮子一般的面孔沉肃隐忍,只是继续精准地一刀又一刀劈出去。
“挛鞮冒顿”,轩史昂拍了拍兄弟的肩头,梭莫牙把长刀递到他手里,轩史昂跳下马来:“下马。”
攻击暂时停止了,挛鞮冒顿一只血淋淋的手握着缰绳,忍痛缓慢转过身子:“你是什么意思?”
轩史昂的刀驻在地上:“你借了马力,我借了人力,想必大家都不服气,下来吧,我们打一场。”
鲜血顺着挛鞮冒顿的刀尖滴在地上,一点点的,在黄土中一溜绯红,挛鞮冒顿抬头:“条件?”
“你赢了,给你一个男人的葬礼;我赢了,你就是我的奴隶。”轩史昂扬了扬刀锋,他的眼睛也像刀锋一样,狭长,尖锐,冷厉。
挛鞮冒顿没有选择,这确实已经是他所能得到的最大公平,身下的马鞍离最近的匈奴行帐还有三百里,这三百里,是王子和逃奴之间的距离。
他点头:“好。”
轩史昂挥挥手,骑士们闪开了一条道。
所有人都默许这样的做法,男人的荣誉来自鲜血,男人的鲜血守护荣誉和土地,这是万里广阔北疆通用的法则。
挛鞮冒顿左手按鞍右脚离镫,就在所有人都认为他要跳下马的时候,他冲了出去——他的刀没有砍向轩史昂,而是指向轩史昂身侧那个一脸青涩的半大小伙子。
那是整个包围圈里,最弱的一个点。
梭莫牙脑海一片空白,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挛鞮冒顿已经冲到面前,半挂在马侧,刀尖直指紧绷的腰腹,甚至几乎可以看见长刀的细微划痕和因为过分用力而骨节突出的手——怎么办?应该怎么办?梭莫牙并不胆怯,也足够强壮,甚至在摔跤和格斗里常常胜过大哥,但他还年轻,还不懂得在这样的关头应该把决定权交给身体而非头脑,格斗的经验与格杀的经验看起来相似,其实却是天壤之别。
只是一个瞬间,一切都只是一个瞬间,梭莫牙根本来不及思索,他已经仰面朝天倒了下去——五步之外,轩史昂弯刀飞旋离手,砍断了梭莫牙座下骏马的后腿。
但是挛鞮冒顿勒马,刀尖一转,已经指在轩史昂的胸前,他笑了,露出洁白的牙:“现在,谁是谁的奴隶呢?”
轩史昂没有说话,只是略略扭过头去,他想要啐口吐沫,但是喉间干涩,什么也吐不出来。
梭莫牙大叫:“你这没有信用的狗!”
无论是月氏还是匈奴,说出去的话不算话,总是会被人耻笑唾骂的,所以当挛鞮冒顿点头的时候,根本没有人防备他——男人们通常情况下,是把荣誉看得高于一切的。
“放下刀,下马,把弓箭给我,退后。”挛鞮冒顿的刀尖顺着轩史昂的胸膛下滑,一道鲜血嗤嗤涌出,“别逼我杀了他,月氏的八大勇士之一,是吧?轩史昂。”
“不许退后,不许放下刀。”轩史昂静静抬头:“他不会放过我的,挛鞮冒顿,你尽管动手吧,我死后会获得一个英雄应有的荣誉,你,你有什么?”
“放下刀,来,小伙子,把弓箭扔给我,我只是想要离开而已。”挛鞮冒顿伸出手:“你是他兄弟吧?我看见他是怎么对待你的了,怎么?不会真的想要我杀了他吧?喔,对,对,轩史昂娶了大美人燃迪曼,小伙子,你脸红了——我说中了是不是?”
梭莫牙的脸色通红然后铁青,他奋力把背后的弓箭扔了出去——“放开我哥哥滚吧!”
“不——梭莫牙——”轩史昂大喊,他的喊声和猎猎风声混在一起,凄厉而悠远。
刀锋透体而过,穿过他的小腹,把他牢牢钉在地上。
挛鞮冒顿大笑着纵马而去——“轩史昂,流传下去的才叫荣誉,倒下的只有死亡,只要我活着,月氏国就没有荣誉,你记住了。”
轩史昂握着刀柄,一寸一寸地将马刀拔了出来——蓝天,风声,同伴们焦急的脸……这一切都变得这么遥远,而身下的土地和草根,却那么真实,泥土混合着鲜血,散发着令人迷醉的芳香。
他吃力地扭过头,那枚铜币孤零零地躺在梭莫牙的脚边,夫人那一面朝上。
他想要说话,但是喉咙被大块大块的淤血堵住,只能无力地咳嗽——他想说,不,我不信,挛鞮冒顿,我不信……
2
“再拿一包卫生巾,不是那个,ABC的。”王固若多少有点脸红,收银小妹看着他笑眯眯,有点嘲笑,好像还有点羡慕。
“一共是……六十九块七毛。”小票被撕下来,随手扔进塑料袋里,和乌鸡,姜片,和小包人参。
“小姐,请问一下,这个……先放鸡还是先放参?”王固若一边掏钱一边请教。
“放在鸡肚子里一起煮就行。”小姑娘继续嘻嘻笑:“零钱请拿好,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王固若笑笑,平时这小姑奶奶可没这么热情,看来眼下八十后的小丫头们还真是都吃这一套。石油大王洛克菲勒说得好,成功人士就是善于把灾难转化成机遇,女友的生理期对于男人来说,也是这么一回事。
走出超市,一边伸手打车,一边摸出手机,赫然是六通未接电话,王固若哀嚎一声天亡我也,连忙打了过去——“秀秀?不是不是,超市里太吵我没听见……真不是,我在给你买——知道,我知道,多穿点衣服,乖,这就去看你,啊?秀秀!秀秀?……喂,秀秀?你……好吧我明天再去看你。”
“兰泽园。”王固若微微闭上眼睛,对师傅说。
一种难以遏制的疲惫和莫名其妙的厌倦直冲脑门,他要回家,他要休息,这种一周七天一天二十四小时全年无休的好男人扮演游戏,他玩腻了。
“哥!”温如拉开防盗门,大吃一惊,回头叫:“妈,妈,米下锅了没有?再加一把,哥回来了——啧啧,还买鸡了?肯定是又被皇后娘娘打回冷宫的吧?”
王固若一边换鞋一边感叹:“伴君如伴虎。”
温如接过塑料袋:“呦呦!嘿哟不简单不简单,哥你行啊,瞧这马子泡的,上个月还跟人开口博尔赫斯闭口卡尔维诺的,这个月就进化到ABC啦?没收了啊,我肚子也疼。”
王固若伸手去捏桌子上的水晶肘子:“小姑娘家胡说什么呢?”
“换衣服洗手!”温如劈手把肘子夺了下来,向烟灰缸里一扔:“我可跟你说,这个你赶紧搞定,你再这么玩下去,我都有心理阴影了,只要是个男人追我,我就琢磨他是不是也有份word文档,每周对我进行案例分析。”
王固若伸着三个手指,比了比OK的手势:“顶多半年,瞧好吧。”
如果不是老爷子太罗嗦,王固若其实很愿意每天回家吃饭,实际上他刚刚大学毕业的时候,也确实是按点回家,陪老爸看看新闻联播,帮老娘做做饭洗洗碗,楼上楼下的,人人夸他是个孝顺儿子,但是自从妹妹大学毕业回家,一切都不同了。
对于一个拥有两个成年儿女的四口之家来说,这个六十多平的房间,实在是太小了。王固若虽然有间属于自己的,还不算太小的屋子,但正好也附带了个向阳的晒台,每天一大早父亲要进来浇花,晚上母亲要进来收衣服晾衣服,一面墙的衣橱和大书架上,堆满了十年也不一定能用到的旧棉絮旧衣服,和一些奇奇怪怪的杂物,母亲秉承西北人民勤俭持家的传统,只要不是垃圾,每一样东西都原封不动地保留着。
二十五岁之前,他体谅父母;二十五岁之后,他开始感到耻辱。他不应该在这么一个小小的房间里,连抽烟和看片都要提防母亲的推门;他不应该和那群开始讨论退休金的同事们勾心斗角,为说了一句高明的笑话而沾沾自喜;他不应该在母亲冲到妹妹房里指责她买了件太贵衣服的时候闷声不语,只重重摔门表示自己的抗议;他更不应该在父亲深夜犯病的时候连找辆车都办不到。
尤其在一堆老女人啧啧夸奖他妈妈有福,生了个好儿子,大学毕业能进酒钢的时候,他几乎无地自容。
“吃饭!”老爷子不高兴了,重重顿了顿筷子:“回家就不要拉着个脸,不高兴就不要回家。”
“唔。”
“好好的日子不过,整天愁眉苦脸的。”老爷子擦擦嘴,摸出一盒兰州,深深吸了口,“也不知你天天愁什么。”
“爸,我来一枝。”王固若自顾自捏出烟,点上:“秀秀说她爸那儿缺个经理,问我去不去。”
餐桌上的气氛顿时凝固,母亲忙问:“你怎么说?”
王固若摇头:“我说不去,就这么投奔过去,她爸肯定看不起我。”
父母的神经都松了下来,老爷子眯着眼弹了弹烟灰:“嘉峪关干干净净舒舒服服,哪点不好?老大,你也不小了,差不多扯个证,我和你妈帮一把,赶紧把房子买了——”
王固若低头,没有再说什么。
一屋子都是烟味,老妈在不满地重重收拾碗筷。
电话铃恰如其分地响起来,王固若松了口气,妹妹把听筒递过来:“你——的——”
听筒里是河东狮吼——“我叫你不来你就不来啊!王固若你心里究竟有我没有!”
王固若心虚地看了看老妈的脸色,陪笑:“好啦好啦,明天就去看你?”
另一端斩钉截铁:“我在小区门口,你下楼吧!”
王固若用力捶了捶脑袋:“马上就来,你别走开。”
他匆匆忙忙梳了梳头发,打开冰箱又把乌鸡拎了出来,踩上皮鞋就向楼下跑。
“多咱回来啊?”老妈在身后叫。
王固若在楼道里大喊:“不知道——”
老爷子满脸铁青:“混帐东西,这还像个男人吗?”
只有王温如在耸着肩膀冷笑。
王固若冲出楼门,就看见小区主路上,秀秀拎着个毛茸茸的大包在看他。
白毛衣,羊毛裙,清汤挂面的长发,右手捏着手机,好像随时要砸过来。
“秀秀你怎么过来了?上去坐坐?”王固若揽住她肩膀。
秀秀摇头:“才不要,人家是顺路。”
“肚子还疼吗?喏,今天给你买的,你又不许我去看你。”王固若拎起乌鸡晃了晃:“打车回去,我给你煲汤?”
秀秀继续摇头:“不要,你就这么想让我回去?”
王固若急了:“你会着凉的,大小姐!”
秀秀斜眼瞥了他一眼:“说个笑话给我听,我开心了就回去。”
王固若想也没想:“今天陈厂长说了,开采权批下来了,元月就能开工。”
秀秀愣了下:“什么开采权?”
王固若愕然:“就是你爸那事啊,N厂开的那个芒硝矿,秀秀,这回真实多亏了刘总,你知道这个批号——”
秀秀拼命摇头:“不听不听不听,这事你跟我爸说去。”
王固若无奈笑了:“那要听什么?”
黑夜里,亮晶晶的眸子,让平凡的姑娘也成了美人。
王固若轻轻环住她:“我爱你。”
柔软的胸膛,砰砰乱跳的小鹿,深深长长的呼吸,王固若越过秀秀的肩头,盯着手里塑料袋中那只乌鸡,正在解冻,血水一滴滴渗了出来,险些蹭在秀秀的毛衣上。
“喂,我爸说的那事,你考虑下”,小人儿在他怀里呢喃:“我爸很赏识你的,上次那笔经费你没动,老爸就赞不绝口。”
“给叔叔办点事还拿钱,你当我是什么人?”王固若在她耳边说:“秀秀我要娶你,总要拿出娶你的资本来,是不是?”
“你这人真倔!”秀秀垂下眼帘,好像有一丝复杂的东西在游动,但是很快又变成了欢快的小鹿。
“就算是吧……”王固若的手不规矩起来。
鸡汤在锅里小火慢炖着,秀秀那间小小的公寓里满是香气。
不知是胡椒洒多了还是来的路上衣服穿太少,王固若一会儿一个喷嚏,微微有点鼻塞,恐怕是感冒了。
认识秀秀两年了,她从没有一次嘘寒问暖过,嗯,她表达爱意的方式很现代,一般是——“喂,你是猪啊,穿这么少!”
王固若苦笑,把鸡汤倒进碗里,卧室里已经传来秀秀的大喊——“猪头,你为什么把我名字改成SWY,什么意思啊?”
王固若小心翼翼捧着鸡汤:“你猜?”
秀秀狡黠笑笑:“塞外约?”
王固若刮了下她的鼻子:“喝汤吧,趁热,喝了就不疼了。”
“今天别走了,陪陪我,这两天心情不好。”秀秀一边喝汤一边说:“你去洗澡,然后咱们探讨一下去草原骑马的事情嘛。”
还他妈塞外约?王固若忍不住摇头笑,真把自己当阿朱了?你见过一边赔小心一边伤自尊,买菜做饭收拾屋子挣钱养家,卫生巾牌子买错了还要挨顿臭骂的乔峰吗?
等他洗完澡,秀秀已经趴在电脑边玩得不亦乐乎,QQ此起彼伏响个不停,王固若随眼一扫,屏幕上是“今天某人给我炖鸡汤了哦,嘻嘻嘻我们下个礼拜要出去玩……”,底下一堆“好羡慕啊”之类的回复,王固若默默记了一遍论坛的地址——他今天已经折腾的筋疲力尽,头发都来不及擦干就沉沉地睡了下去,真的感冒了,不知发烧没有……
“队长……队长……”王固若迷迷糊糊地喊着。
秀秀大吃一惊,她认识王固若这么久,从来没有听他说过梦话,这个人睡觉一直是死死闭着嘴,连哼哼都不会——队长?他梦见什么了?喊得这么深情款款的。
“队长——他们来了,他们来了!是七千骑兵——”王固若喊得有模有样,跟真的似的:“不许退,你们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还怕什么!”
秀秀托着腮,真是有趣的梦,他白天看了什么好玩的电影了吗?
王固若满头大汗,猛然坐起身子,双眼睁开,血红的眼睛里满是狰狞可怕的光,秀秀吓得“啊”了一声,随手去推他:“你……做恶梦了?”
王固若双拳紧握,好像还在看着远处的什么地方,他喃喃自语:“是突厥人!突厥人来了!”
秀秀“咭”一声笑出来,随手按下王固若的身子:“睡吧睡吧,突你个头!”
她迫不及待点开QQ群:哈哈哈,我BF刚才大叫,说突厥人来了……
3
冬枯,春来,一年又是一年,贺兰山的雪化了又凝,牧歌之后是战歌,得得的马蹄声从未歇止过。
我是谁?轩史昂问自己,很快就做出了回答,我是轩史昂,月氏的勇士,奉命守卫月氏和匈奴的边界。
他问这个问题用了一百年;做出这个回答,又用了一百年。
我在哪里?轩史昂问自己,很快他又做出了回答,我倒下了,挛鞮冒顿袭击了我,我受伤了,伤得很重,我要活下去。
他问这个问题用了一百年;做出这个回答,又用了一百年。
然后轩史昂就睁开了一双眼睛。
再然后,轩史昂就看见了一双黑白分明的、少年的眼睛,这眼睛里正闪着矜贵然而饥饿的光。
少年不过十五六岁,生得很美,眸正神清,骨肉匀停,笑起来有着少女般的清爽明媚,但是结实灵活的四肢大约也可以说明他并非善类。他正带着极大的惊喜盯着轩史昂:“真的有鬼,哈,真的有鬼,太有趣了。”
懵懂中新生的轩史昂显然还没有弄清楚状况:“你是谁?”
“我?”少年指着自己的鼻子:“傻大个,你听清楚,我叫杨阿若,这名字不错吧?我是个游侠。”
“杨……阿若……游侠?”轩史昂站起来,适应着新的景况,他看见新生的嫩草穿过自己的脚背,他感觉到风穿过自己的胸膛,整个襟怀似乎都自由了起来,他象一只破茧而出的蝉,在空气中渐渐凝固出透明的实体,只有听觉不那么对劲,杨阿若的声音好像从遥远的地方随风传来,那么缥缈。
“嘿!你也瞧不起游侠?”杨阿若想要伸手去抓他,但是抓不到,只好把面孔更近地凑了过去,努力做出凶恶的样子。
轩史昂茫然四顾:“梭莫牙在哪里?挛鞮冒顿在哪里?你是秦人?”
杨阿若要抱头呻吟了,凉州地界杀伐不断,为什么偏偏召出一个四百多年前的老鬼来?
他试探地问:“你是匈奴人?”
轩史昂挺胸摇头:“当然不是,我是月氏国的勇士。”
杨阿若更加头痛,月氏国是什么鬼地方来着?好像是……他讪笑着后退:“鬼兄,你初来乍到,恐怕还要段时候才能静一静,小弟我就不打扰了……”
“等一等!”轩史昂伸手去抓他,虽然抓了个空,杨阿若依然能感到胸口一阵寒意,轩史昂急迫地说:“你,你告诉我,挛鞮冒顿究竟逃走了没有?”
“他……”杨阿若语塞了,要怎么和这个战士说明呢?四百年沧桑,月氏国已经灭亡,冒顿单于早已建立起横亘北疆万里的帝国,然后又四分五裂,大秦帝国被一把火烧毁在阿房宫,如同始皇帝昔年焚毁另一段辉煌一样,连我大汉都几乎被王莽覆灭,世祖光武皇帝迁都洛阳二百年,凉州已经不是昔日的蛮荒之地,但兵燔匪燹依旧没有宁日,刺史董卓平叛有功,从这里走向帝都,叛军韩遂和马腾结为异性兄弟,依然盘踞西凉……悠悠苍天,杨阿若想,我要是能说明白,就象大哥一样做一个隐居的名士,或者和那些年轻人一样到军营中混个出身,何必在这儿做个游侠,他思索再三,简短回答:“他,他逃走了。”
巨大的失望和悔恨爬上轩史昂的脸庞,他几乎是咬牙切齿了:“是我的错……是我……小兄弟,国君在哪里?我要去请他责罚,我要去找挛鞮冒顿,我要洗刷——”
“别别别……”杨阿若额头开始冒汗,他不确定这个看上去虬健凶悍的鬼魂能不能承受月氏国的惨变,他后悔滥用招魂术了——这玩意儿应该是鸿儒或者博士们才有资格玩的——他想了想:“喂,我不知道你的国君在哪里,不过我带你去见一个人,我大哥对于鬼灵之术有颇深的见地。”
“鬼灵?”轩史昂终于反应过来:“你是说,我已经死了?”
“是啊。”杨阿若看着轩史昂的“脸色”,小心翼翼地开解:“不过还是先道一声恭喜,大哥说过,酒泉郡千万个魂魄里,能有一个鬼魂就不错了。”他忽然想起来这位勇士可能还不了解“酒泉郡”是个什么所在,解释说:“哈,幸亏大哥教我读了几年书,鬼兄,这河西四郡是我大汉立的,小弟也是酒泉人,算来我们还是同乡……走走走,我知道你有许多不明白,我也有许多不明白,我们去找大哥问清楚,他是天下最有学问的人。”
凉州有四句歌谣,很多地方都会唱起——
南门见鬼项步溪,北门见鬼项步溪;
东市相斫杨阿若,西市相斫杨阿若。
项步溪住在酒泉郡北嘉峪谷槐林之中,常常自诩为乱世黄老,鬼中夫子,怪力乱神,天下第一。
天下很少有比他更不受人尊重的先生了,如今时局正乱,出世的才子们无一不是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怀抱熊熊野心经世济民,项步溪是异类中的异类,他也研究天文,但只关心星宿的运转;他也琢磨地理,却只关心水土的流去。昔年董卓请这二人出山,杨阿若抱剑说道,我剑由我,我命由天,岂可轻易托付外人?项步溪说道,天父地母,万物有灵,人生当有敬畏,不可凌高位以虐人也。
据说董卓只回复了四个字:恃才放屁。
至此,凉州的百姓,文人,军阀,高官,对于项步溪的评价终于得到了初步的统一。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杨阿若杀人打架闹事不断,但是大家伙顶多有点怕他,谁也不讨厌他;项步溪温文尔雅,闭门读书,但是任谁提起他来都是一脸鄙夷的样子。
这肯定不是杨阿若长得好看的原因。
道理很简单,土地这东西,大人们是用来争夺的,小人物是用来吃饭的,即使拜一拜,也是为了向诸天神佛祈求福祗,但项步溪偏偏用一种唯我独清的口吻说,不不,你们错了,土地是用来畏惧和保护的,人生一世匆匆,功名俱是无常,争夺多半无趣,不如想想生死来去,更有意思些。
天下大乱,饭都吃不饱,命都保不住,保你妈的土地,我为何而生问我爹妈去,为何而死你问我儿孙去,难不成我天天想夜夜想就能千年王八万年龟的活下去了?董卓大人说的真有道理,放屁,而且跟才不才的没关系。
没有人喜欢异端,尤其是这种让人觉得生之无趣,心灰意冷的异端,这样的世道,活下去已经不容易,又怎么禁得起对生存本身的质疑?
如果没有杨阿若,项步溪一定早就要么饿死,要么被打死,要么自尽了。
杨阿若天生神力,武艺超群,九岁那年就在闹市中殴打了某个恃强凌弱的豪强,从此之后,西凉少年场里的混混,他排第一。
杨阿若虽然也不赞同项步溪,但是非常崇敬他,崇敬到拿着剑指着他的脖子逼着项步溪和自己结拜兄弟——虽说项步溪口口声声说什么人和人之间当以神交为上,不必盲从流俗云云,但是当杨阿若不耐烦说你到底做我大哥还是现在就见鬼去的时候,项步溪还是毫不犹豫地拱手道——贤弟!
这个“贤弟”实在认得很值得,在这个匹马践踏万言,单刀横扫千卷的世界里,并没有几个人愿意冒着得罪杨阿若的危险冒犯项步溪。
杨阿若的不羁放纵是出了名的,七日前,刺史徐揖寿筵,次子徐朋悬百金求舞姬,一时间凉州七郡美女云集歌舞升平,杨阿若换一身女子装束,高髻广袖,着留仙裙丝履,唱《天歌》一曲,舞《八荒佾舞》,一时间众舞姬自惭形秽纷纷而退。徐朋见他年少轻狂容貌无双,一时间心花怒放,扯着他袖子道:“阿若阿若,舍得为我断袖耶?”杨阿若大怒,握着他手腕:“断袖不敢,断腕倒是无妨!”生生将徐朋手臂折断,掷衣散发跣足取金而去,大笑道:“我家大哥新文写就,特来取润笔耳!”
项步溪听说之后极是忧虑,杨阿若倒是一脸不以为意,说是生死事小,怕他何来?只是惹得大哥不开心,倒是自己的罪过了。
至于他谢罪的法子,实在也比较奇怪——他寻思大哥研究鬼神之道这么些年,一直也没召出鬼怪来,想必郁郁寡欢就是这个原因,不如自己去试一试,如果真有鬼,想必大哥会高兴之极。
然后……轩史昂就这么莫名其妙的,醒了过来。
“我觉得你大哥说的很平常”,轩史昂听了很久,才说:“我们月氏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什么什么你说什么?”杨阿若跳起来翻了个跟头:“太好了,我不仅召出鬼来,居然还是一个赞同大哥想法的鬼!轩史昂,我们三个一定会是好朋友的。”
轩史昂摇摇头:“我只想弄清楚自己是怎么回事……你大哥家还没到?”
“到了。”杨阿若指着面前的溪水说:“溪水的尽头,就是我大哥家。鬼兄,别人说槐树最有阴气,你会不会觉得舒服一点?”
轩史昂继续摇头。
杨阿若挠头道:“唉,真没听说过你这样的,大太阳底下也能走,极阴之地也没有变化。”
轩史昂打了个寒战:“我觉得这里阴森森的,很不舒服。”
杨阿若气急败坏:“轩史昂,你弄明白,你是鬼,言语要符合自己的身份!”
但他立即就发现,轩史昂对于危险的感觉远远比他灵通得多,没走多远,小溪就开始流淌血水,在阴霾的树林中,泛着阴森森的惨红。
“大哥!”杨阿若拼了命地向上游跑去……
二梦?印
1
有一种梦,像是一方搁久了的印章随随便便印在白纸上,只留下些若有若无的轮廓痕迹,却总无法把握全局。
王固若现在就有这种烦恼,他好像在秀秀那儿做了个又惊险、又刺激,几乎可以和小说媲美的梦,可是再回忆的时候,已经什么都抓不住了,可是当他努力去遗忘的时候,好像又有一种奇特而强烈的情感攫住了他。
他一遍又一遍去回忆,每次都“呼之欲出”,但就是他妈的和便秘一样,在“好像快要出来了”的时候一下子缩回去。
他的脾气也暴躁起来了。
“你说!”王固若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新来的女大学生瑟瑟发抖,王固若扫了她一眼,脸色还是很难看:“就显着你了是不是?”
女生显然还没有从学生很好地转化为职员,忍不住顶嘴:“嘉峪关本来就是明朝……”
“还敢说!”王固若又是一拍桌子,连茶杯都颤得嗡嗡直响:“只要资金到位,别说嘉峪关是秦朝的长城,就算是火星人造的,我说有你什么事儿啊?啊?你就算要挑陈厅长的错,你也委婉一点,笑着说行不行?你看看你当时什么态度,一伸脖子——不对!小学历史课本上写了,明长城西起嘉峪关,东到鸭绿江。还笑?”
王固若学得实在惟妙惟肖,女孩子一下子就乐得笑出声,这场批评眼看收不了场,女孩子连忙低头:“王主任我错了还不行啊?下次再也不敢了,实在不行我找那谁道歉去……”
“行了行了”,王固若挥挥手:“这次我给你顶下来,小李你给我记着,这事我骂你是为你好,真有下次啊,撒娇也没用,没人跟你打招呼,明白?”
他的话说的不软不硬,女孩子的笑容一下僵住,咬了咬嘴唇:“谢谢王主任,我记住了,以后碰到多不学无术的,我都不多嘴,行吧?”她一拧身子,也不等领导说话,急匆匆就冲了出去。
“不知天高地厚。”王固若目送这名新手下出门,下了判断。玩点小聪明,犯点小错误,这没什么,但是一点之后还不能透亮的,那就是悟性有问题了。
当然,自己今天的表现也多少有点失控,本来不应该的——在这种单位,非但不能得罪同事,最好也不要得罪下属,能挤进来的不是有本事就是有关系,真被记恨上了,说不定日后就有翻船的一天。
秀秀就是很好的例子,她进来没多久,王固若就发现这个女孩子对薪水福利的漠视程度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虽然她的职位明显不是太子党们下基层锻炼的位子。秀秀很低调,她和所有同事们保持了差不多的消费水准,但一眼就能看出来这种“保持”需要很大的努力,带着入乡随俗式的礼貌。她从任何角度评价都是一个独立的现代女性,只有一点,真正底层的女性,对生活和未来多少是有一点恐惧的,即使会把独立奋斗当成骄傲,也绝对不会把独立奋斗当成享受,无可依靠和不依靠并不是一回事。
秀秀的洒脱,是王孙公子便服到民间的洒脱,是武林高手隐居在山村的洒脱,是都市中人到山村体验生活的洒脱,在王固若看来,只有一个成语可以形容,有恃无恐。
他忍不住猜测,如果一个姑娘家除了“独立”之外什么都不想要,那么……她的退路应该是什么样的?
正式交往一年之后,秀秀给了他答案,也证明了他的眼光。
他比原先更加谨慎和勤勉,如果秀秀的父亲可以免去他二十年奋斗,他现在要做的是,做好消化这二十年奋斗的准备。他拒绝了一次又一次和自己实力不匹配的平台,但稳稳把握住任何一个开拓自己人脉和提升自己实力的机会,他野心大得让自己都吃惊,但隐忍得让自己都恐惧,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个天生就热衷于发起进攻和控制节奏的人。
SWY,是三文鱼的意思——据说,美国有商人在入海口放养三文鱼苗,任由它们横渡大洋逍遥成长,到了逆流而上产卵的时候再行捕捞——虽然这个时候鱼苗已经损失了十分之九,但是剩下的十分之一,也已经十分可观。
这是王固若知道的商业手段中,最大胆最写意也是最需要计算的一种。
他当然是爱这条小三文鱼的,他发誓会一生爱护她,绝不背叛,代替她的父亲给她美好生活,给她独立和自由的幸福,忍受她的大小姐脾气并努力成为一个好丈夫。前提是,三文鱼要按照既定的航线游回来。
一切都很顺利,一切都很好,可是为什么,区区一个梦,竟让他第一次知道了失去自制力的滋味呢?
手机铃声大作,王固若有点诧异:“妈?你怎么会打我电话?”
那边老妈火急火撩:“固若,你女朋友和你爹吵起来了,哎呀你说这……”
秀秀和爸爸吵起来?听筒里传来父亲喘着粗气的怒斥:“叫他滚回来,看看他找了个什么样的女人!”
家中一片狼藉,显然老爷子把在女孩子面前没能发的火全发出来了,乒乒乓乓摔了一地的酒瓶,母亲在黑着脸打扫卫生,温如坐在一边,若无其事地嗑着瓜子儿。
“怎么回事?”王固若左看右看都是不能得罪的,一把拉着妹妹问。
温如耸耸肩:“还不是那个破钱?”
王固若脸色有点发黑,这个“破钱”还真是麻烦不断:“那……秀秀她?”
温如白了哥哥一眼:“拿走了,她大小姐的礼物,我怎么敢糟蹋?”
去年情人节,是王固若和秀秀正式确立关系之后第一个情人节,自然不能免俗,王固若下血本挑了一条链子,秀秀回送的是一枚铜币,看上去光光亮亮的不像什么值钱的东西,王固若也没放在心上——女朋友心里有他就好,送什么倒是无所谓的事情。
但是温如一看见那枚铜币,立刻软磨硬施地要哥哥送她,说是铜币上那个女人和自己长得象。王固若记得自己还嘲笑过妹妹——那个女人深目高鼻的,一看就是个老外,根本不像你,倒是正面那个大胡子男人,哎我说和你神韵相似呢。
但是不管怎么说,从小到大,温如想要的东西王固若从来都是不吝啬,这次自然也不例外,后来偶尔和秀秀提及,秀秀虽然微有不快,但是也没说什么。
秀秀是有点蛮横骄傲,但是家教很好,不是那种会在男友家人面前作威作福的大小姐。
“温如,到底怎么了?”王固若急躁起来。
温如放下瓜子:“嗯,江山秀说她有条围巾好像被你搁包里带回家了,今天顺路经过楼下,能不能拿一下,我说没问题啊,然后就下楼给她送围巾,然后随便问问要不要上来坐坐,看看你的房间,她很有兴趣,就跟我上楼了。然后爸爸妈妈都在,大家就客客气气说了一会儿话,我就领她看看你房间,你这段时间不是天天装孙子搞得很有品味吗?秀秀同学就‘啊啊啊’的叫唤,说你居然有这个,又居然有那个,好好喔……我就说是啊是啊,我哥就是不爱张扬而已。”
王固若忍不住笑了笑,从小到大,妹妹就在他追女孩的征途中立下汗马功劳,每次侧打旁击点到即止。
温如接着说:“后来我看她拿那个苏联什么什么斯基全集的那个盒子看来看去,我就说碟在我屋里,要是喜欢就拿回家看啊,她就欢天喜地跟我去拿,结果……就看见那个钱币了,一下脸色就变了,说什么送我可以,但怎么能这么糟蹋东西。然后妈就不高兴了,嘟哝说什么叫糟蹋?秀秀大小姐就发飙了,说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年代的古董值多少钱?然后爸爸也不高兴了,叫我马上还给人家,不就是打个孔穿了个链子,该多少钱我们赔,这种人家我们高攀不起。然后江山秀也生气了,说不是赔不赔的问题,而且就算是赔,你也得赔得起。然后就吵吵吵吵……你知道的,老爸平时最要面子了,哪儿禁得起未来儿媳妇盛气凌人的,反正我可从头到尾什么都没说啊,我还送她下楼跟她道歉来着。”
王固若摸摸温如的头发:“够意思。”
温如抬起眼睛:“哥,你的事你作主,我从来都不提建议的,不过说真的,这回你多想想,我没什么,大不了将来各过各日子,但是爸爸……爸爸伤自尊了,他一直拿你当骄傲的,看不得你这样讨好人家家的闺女。”
王固若用力揉了揉妹妹的脑袋,走了出去,看见老爸正在颤抖着点烟,忙上前一步把火打上:“爸。”
老爷子不说话。
王固若想了想措辞:“爸,秀秀她——”
“打你个没出息的东西!”老爷子随手操起桌子上一把筷子劈头盖脸抽了过去:“秀秀!秀秀!王固若你个软蛋,啊,酒钢是饿着你了还是冻着你了,啊?我养不出你这种吃软饭的孬种!”
“爸——”温如连忙拉住爸爸,母亲也出来护住儿子,老爷子这几下抽得不轻,王固若头上脸上油腻腻的,隐隐渗出血珠子来。
老爷子一把推开老婆,继续抽了过去:“硬气?很硬气?真是个爷们就不要拽着女人的裤腰带往上爬,你爹我在404这么多年,问单位开过口没有,问政府开过口没有?”
当妈的实在心疼了:“所以你混这么窝囊,口口声声说什么点头不抱怨抱怨不点头,结果这么多年就看你点头了。固若哪里没出息了?他吃那女的啦喝那女的啦?他要老丈人给他买房啦还是涨工资啦?这么久不就送我们固若一个破硬币还拿回去了。行了行了我告诉你,你那一套自己留着,小如找工作的时候你但凡找个人,她今天也不是这样,还以为自己了不起呢!固若你听妈的,你爸也是为你好,那个女的不心疼人,娶了家来没好日子过,啊?”
温如急了:“爸,妈,你们别逼哥了,他这么大人了自己有主张——”
“你滚一边去。”老爷子站起来,背着手:“王固若我告诉你,江山秀家里到底是什么背景,我不清楚,你想要高攀,尽管去,我和你妈有退休工资用不着你管,你爱干嘛干嘛。但是以后,这个女人别往我们家来,来了也别怪我不给她好脸色!”
王固若皱眉:“爸,你——”
“我什么我?”老爷子一指温如:“你不把你妹妹当回事,我把我女儿当回事,送人的玩意儿还要回去,她给你妹妹留面子没有?你妹妹嘴上倔,心里头细,你个当哥的,唉——”他一摔卧室门,留下一家人面面相觑。
王固若看看温如,妹妹从小到大都是心高气傲的,高中的时候成绩优异,老师们都拿她当省状元培养,没想到高考的时候发挥失常,一分之差和心目中的大学失之交臂;温如体谅家里,没复读,一门心思想要借着考研改变命运,结果大四又是一分之差重重摔回原地。这姑娘心宽,回家找了份几百块钱轻轻松松的工作,嘻嘻哈哈过日子,是爸妈的开心果,没有男朋友也不心烦,叫相亲就相亲,让出去玩就出去玩,只是默默地断绝了一切同学的来往联系。
温如拧把热手巾递过来:“屁大点事你们都干什么呀,哎,哥,你去哪儿?”
王固若匆匆擦了把脸往外走:“那玩意儿是我送你的,哥给你要回来。”
温如双臂一伸拦着门:“哥你别给我丢人了——你们怎么都不明白呢?面子这东西是自己的挣的,问人要,要不来!”
2
山有山神,水有水神,天有天神,地有地神。
在月氏的传说里,大山老了,死了,尸体变成山谷,滋养着新生的儿女。
项步溪就住在传说中的山神埋骨之地。
一个仿佛被天地山河遗弃了的密林里。
项步溪趴在地上,姿势十分之不雅,门板被卸了下来压在背上,徐朋正在指挥着下属将一本又一本的竹册和纸卷扔上去,项步溪费力地转过头,下巴上还沾着泥土:“那本不是我写的,那一沓是白纸无字……大人,大人,那本也不算,是账本。”
项步溪清秀的面庞上偏偏生了双圆溜溜的眼睛,现在看起来更是死鱼样的外凸,他背上的重荷已经几乎让他吐血,但嘴里还在讨价还价,分毫不乱。
徐朋哈哈大笑,把一只脚也踏上门板,慢慢碾压,口中慢慢戏谑:“传闻中恃才放屁的项步溪,呵呵,呵呵。”
项步溪死死抠着泥土,也不敢动弹反抗,声音却闷闷传出来:“项某也想遵命……奈何满腹诗书,放不出来……求,求大人高抬贵脚饶我一命。”
欺侮起这种人来,最让人生气,不偏不激,不愤不怒,一团烂泥似的打不出声响,但又时不时冒出根刺来冥顽不灵。
杨阿若为什么还不出现呢?徐朋甚至觉得索然无趣。
在他进山的时候,已经想了千万种和杨阿若面对面的场景,那俊美少年通红着脸又无可奈何的样子,真是,嘿嘿。
但就在这时候,杨阿若已经旋风一样的出现了。
“杀!”
“杀!”
“杀!”
他声音里还带着少年特有的雌音,但手里的剑却是势不可挡,滚汤沃雪一般杀入人群,“东市相斫杨阿若,西市相斫杨阿若”,少年游侠并不是浪得虚名。
“住手——”徐朋大喊,杨阿若左劈右砍放倒两个,鲜血溅在脸上,他的眼睛也是血红。
“你再不放下剑我就——”杨阿若充耳未闻,一脚踢翻一个抱着书册的侍从,左足在他身上一顿,凌空跃起又刺倒两人,嘴里叫着:“大哥,我给你报仇!”
徐朋无奈,拎起项步溪的衣襟,怒喝:“住手,项步溪未死!”
杨阿若根本就无法用正常人揣度,他眼睛更红,象一头冲进树林的野牛,转眼间徐朋带来的人已经死伤过半,他百忙之中回头:“还不放开我大哥?”
徐朋一把扼住项步溪咽喉:“你再不放下剑,我就杀了他!”
杨阿若收剑,狠狠道:“你要怎么样?”
徐朋等的就是这一句,阴森森一笑:“那要慢慢儿商量……”
杨阿若皱皱眉头:“那等等再说!”翻身转头又杀了回去。
他已经杀红了眼睛,只要看见活着的,站着的,哆嗦的,不认识的,劈手就是一剑,既快又狠,根本不给对手留余地。
项步溪喉头发紧,唇角有丝苦笑,似乎在呵责兄弟杀戮太重。
徐朋被吓住了,他也曾见过千人敌的大将,也曾见过不要命的莽夫,但是没见过杨阿若这种疯子,状如恶犬,见人就咬,完全没有任何商量和权衡的余地。
杨阿若一扭头——只有四个贴身侍卫知趣地躲在徐朋身后,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麻烦了——他这才一剑拄在地上,微微喘息:“你,怎么还不放开大哥?”
徐朋的脸几乎狰狞:“臭小子,你折断我的胳膊,削我的面子,杀我的从人,现在还要我放开项步溪?庄严、庄肃,数数这小子杀了我们多少人,一人一刀,从项步溪身上给我讨回来。”
“你敢?”杨阿若拔剑,“天地生他项步溪,不是给你折辱的!”
他生得真是俊美,又正当这种兼具少年和少女风华的年龄,无限彭湃的生命力从黑白分明的双眼里暴射出来。徐朋脸上露出沉沉的笑,他要给这位小朋友上一课了:“是么?这得问问项先生了,请教先生,你莫非也是义不受辱?”
项步溪无力地抬起头,看着杨阿若:“项某素来苟且偷生,多谢大人不杀之恩。”
杨阿若目瞪口呆:“大哥?”
项步溪低下头去,一副窝囊之极的样子:“蒙你叫我一声大哥,照顾多年,我十分感激,但是阿若,我也不知道我有什么值得你看重的地方,项步溪没什么骨气也没什么义气,多年来贪生怕死,兄弟,让你失望了,你还是……请回吧。”
“大人,这小子下手恶毒,放倒我们二十七个兄弟。”左侧侍从回禀。
“那倒是好办。”徐朋显然已经胜券在握:“剜下他二十七块肉来……”他的目光在项步溪哆嗦的身子上一扫:“至于哪一块儿,你们看着办,姓杨的敢动一动,你们就加一刀,明白?”
杨阿若只焦躁地乱跳乱走,蓦然回首,见轩史昂还站在原地,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地问:“怎么办?”
轩史昂没有回答,他在看着那些从杨阿若的剑锋和血肉之间溜出来的亡魂,他们没有形体,象飘渺的水雾,渗进泥土中,挂在树梢上,飞散到天空里,还有一小部分,融入到自己身体里……原来真的不是每个人死去后都能凝结成灵体的,轩史昂有了种一觉睡醒、浑身精力充沛的感觉,这感觉让他新奇刺激,忍不住伸手去扯那些亡魂的灵雾,然后涌进身体里的力量,更多了。
记忆象潮水一样复活,生命象新浴一样舒适有力,轩史昂浑然忘记了身边大喊大叫的杨阿若,追逐起到处都是的“雾”来。
“啊——”项步溪并不是坦然受刑的英雄,他的惨叫声根本惨绝人寰。徐朋在冷笑,他就是要杨阿若看看,最敬重的人因为自己的缘故被凌迟,这个少年不好受吧?对于这种根本不把性命当回事的人,砍杀殴打都算不了什么,重要的是让他知道什么叫做拖累,什么叫做负疚,什么叫无可奈何。
项步溪的鼻涕眼泪连同大小便都流了出来,赤身裸体地在地上翻滚,毫无尊严地哀求着——哀求那些持刀者不要伤及要害,给他一条活路。
“徐朋!”杨阿若终于看不下去,掷剑于地:“剩下的你冲我来!”
“好极了。”徐朋摆摆手,制止属下的刀锋,他终于开怀微笑,今天折腾到现在,等的就是杨阿若这句话,只不过……这样的少年,怎么舍得下刀?他轻轻吐出三个字:“拿下他。”
两名侍从横刀架在项步溪颈上,另外两个抽出绳索,向杨阿若走了过去。
“唉,这孩子真是的……”项步溪嘟哝一句,伸手抹去了脸上的血污泪水和泥土,嘴角踌躇着挤出个微笑,猛地向前走了一步。
他走得很快也很急,侍从来不及撤刀,刀锋已经划破了他的脖颈,硕大的割口里,鲜红的血喷了出来。
侍卫猝不及防,眼睁睁地看着项步溪倒了下去——谁也没有料想到这个苟延残喘的人会自寻了断。
“拦住他!”徐朋一见事发拔腿就跑,四个侍卫也不含糊,对了个眼色,分头向四方逃窜。
“大——哥——”杨阿若大吼一声,一脚直踢地上宝剑,结果一人性命;拾起绳索横卷,又结果一人。他先是解决了刚才下手的庄家兄弟,转身就向徐朋逃跑的方向追去。
轩史昂已经把空中悬浮的灵雾大半吸入体内,其余的也被泥土汲走,只剩下最后一个——垂头丧气坐在自己尸首边的项步溪。
轩史昂用同样的姿势伸手,一捞,没想到项步溪居然也伸出手,拉住他,然后大声叫:“鬼!”
这大叫里,有恐惧,有震惊,但是更多的,是惊喜。
“早知道死后有灵,我何必活得那么卑微……”项步溪抬起头来,他想要收拾自己的文稿,但是手指一次次从书册中划过,又重新懊恼起来。
“我很小的时候就发觉……有很多人,死后灰飞烟灭,但是也有一些魂灵就是不肯散去。”项步溪索性和轩史昂聊起天来:“但是你看,帝王将相往往没有魂灵,被仇人陷害至死的好像也没有回来报仇,大多数人更是灵魂四散,归于草木山泽……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我却以为,人若不能仔细想想死亡这回事,活着也没什么意义。”
“我听不懂。”轩史昂老老实实回答:“杨阿若说,你或许可以解除我的疑惑。”
“这个……就要你先告诉我,你是谁?”项步溪饶有兴趣,他研究了一生的东西终于有了眉目,忽然就有了两个实例,而且其中一个是自己。
于是,高大的月氏勇士开始诉说沙场上那段浴血的往事,而项步溪陆陆续续盯讲起这四百年间发生的种种事情。
“你说什么?月氏国……月氏国……”轩史昂抱住头,他听不下去了。
“怕什么?连我大汉都快要灭亡了。”项步溪随手一指:“天下大乱,轩史昂,你运气不好,你错过了一段千古炳焕的时代,直接从一个乱世长眠到了另一个乱世。”
“不……不同的……”轩史昂摇头:“我要去找我的族人们,你说他们远遁西域,后来呢?后来他们在哪里?”
“这我就不知道了。”项步溪望着天:“伏曦的后人在哪里?女娲的后人在哪里?鲧和禹的后人又在哪里?好吧,这些人你都不知道,大秦帝国你总知道,始皇帝号称千秋万代,但是他千秋之后,万代又在哪里?”
“我……我不知道。”轩史昂茫然。
“他们就在这里啊轩史昂。”项步溪的手指缓缓划过远方的天际:“你感觉不到么?他们就在这儿,他们都在这儿,从哪儿来,回哪儿去。”
虽然是绿洲,但是脚下的土地依然有着大西北特有的坚硬和深沉,轩史昂忍不住伸手去抚摸,那深深的黑暗,本来应该是他们的长眠之地。
他忽然间不那么孤独了,本以为消逝的,都未曾远去,只是变得沉默不语,他的妻子兄弟,他的族人朋友,他的过去……他们一直一直都在一起。
“奇怪,阿若怎么去了这么久?”项步溪转头问轩史昂:“我好像站不起来,咦,身体不听使唤,你是怎么做的?”
“大哥……”杨阿若走得很慢,他在害怕。
是的,他看见了轩史昂,但是他也只看见了轩史昂——如果大哥不在了呢?这一切都是他的错。
徐朋确实给他上了一课,他现在才明白生命究竟有多么沉重,只要那么一下子,一切的光荣和梦想,一切的悲欢离合,都不存在了……他没法想象,那个视如手足的兄长会就此消失,什么也不留下。
不……他看见了!
轩史昂正在扶着项步溪学着向前飘移,不耐烦地教训:“你不要多想,你这人就是想太多了,什么形啊神啊的,真蠢,你现在不是去管着腿怎么走路,只要想着向前,专心一点!”
“不成……”项步溪苦着脸:“果然是你这种没脑子的占便宜,我、我要是搞不清楚我们是怎么向前走的,我就没法儿专心……你说平时咱们不是脚踩在地上,一蹭,然后这么这么朝前的,现在这究竟怎么回事呢,哪里都不借力。”
轩史昂思索了一会儿,然后脸色变得很难看:“你这蠢货……我,我也不会走了。”
杨阿若哈哈大笑,他冲过去想要抱住大哥,但是扑了个空,差点一头栽倒在地,只好一个人又跳又转:“你还在,太好了,大哥你还在!”
项步溪微笑着没有说话,好兄弟,你很快就长大了,我们还是会分开的,十六岁以上的人,无论通晓什么样的法术,都不可能再看见灵魂……
他不知不觉间学会了移动,伸“手”,拍了拍杨阿若的肩头。
2
“王固若,对对,坚固的固,假若的若。”王固若今天重复这句话已经不下二十遍。秀秀究竟去哪里了呢?手机开着,但是不接;家中无人;同事们说她请假了……这丫头又在玩花样了,王固若筋疲力尽。
很深的夜,暖气在管道里兹兹轻响,保护这小城一夜安眠,但他睡不着,各式各样的揣测涌上脑海又被自己推翻。灯光不强,照着昏暗的天花板,这情景令人恍惚。
很久以前,他不是这么介绍自己的,从读书起他就喜欢说,我叫王固若,固若金汤的固若,那时候他对自己的名字颇有自豪感,因为老爸是这样告诉他的,男子汉,要象嘉峪关一样固若金汤。
可是……慢慢的他开始谨小慎微,他隐藏了一切锋芒,只是没有人告诉过自己,锋芒内敛之后,是会伤到自己的。
漫长的等待,王固若开机又关机,关机又开机,诺基亚经典的开机铃声总算为等待找了一点点乐子,或许在某一个信号找到的瞬间,会有一条短信跃入眼帘?
他起床,他踱步,他快走,他穿上衣裳想冲出门又犹豫着脱下,他开窗又关窗,十月的嘉峪关已经寒风凛冽,透过薄薄的羊毛衫,好像能一口气吹到人心窝里去——王固若忽然有一个可怕的念头在心里升腾,势不可遏——我这是怎么了?很小的时候起他就在笔记本上写,每逢大事有静气,多年来刻意的训练也确实让他变成一个冷静而理性的人,这样的焦躁和幻想,好像只在中学时候交出第一封情书之后才有过,他确定自己在煎熬之中,他需要秀秀的一个回复,哪怕是分手,也强过自己胡思乱想她的一切可能的可怕的遭遇。
关心则乱。
王国若又一次发出短消息:
给我一点声音!我保证绝不再打扰你。
秀秀,接我电话。
秀秀!
秀秀……
终于,手机叮叮当当地响了起来。
秀秀的声音出乎意料地冷静:“我们分手吧。”
王固若竭力控制自己的口吻:“为什么?就因为昨天爸爸的口气不好?”
秀秀的口吻让王固若觉得判若两人:“固若,你知道不是这样的,我们认识到今天,我一直在等你真正爱上我,我等不下去了。昨天我没有离开你们小区,对不起,你爸和你说的话,我都听见了,你和温如的保证,我也听见了。那个硬币,对,不过是个破钱而已,我还你了,在你办公桌上。你听我说完,你口才太好我说不过你……我们刚认识的时候,爸爸就告诉我,当心点,你野心大着呢,我没当回事,这么多年冲着我爸来追我的男孩子不少,我不可能抹掉自己的背景,我想,给你也给我一个机会,可是固若……”
王固若一阵发冷,江家老头果然不是泛泛之辈,但他不服:“我对你哪点不好?”
秀秀说:“你对我太好了,固若,好得我都怕你了。我在等你,等你告诉我你喜欢吃什么喝什么讨厌什么,等你心情不好的时候找我说话,等你受不了我的时候发发脾气,等你亲口告诉你的雄心壮志,你都没有,两年半,你表现得完美无缺,固若你,你,你知道你象什么?像个程序,一个好男人的程序,可以和大多数网站上的好男人一百条吻合,可你知道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不是自己人……对不起,亲爱的,我不想和一个程序结婚,下个礼拜我要回去了,再会。”
王固若听着话筒里空茫的滴滴声,怔然,一分钟之后,他把手机砸到墙上,然后尸骸四分五裂地散落下来。
“妈你回去睡,我看看。”温如在外头,劝退了闻声而来的老妈,轻轻叩门:“哥?”
“滚!”王固若嗓子发干喉头发苦:“他妈的,干得少了叫冷暴力,干得多了叫性暴力,有完没完!”
“温如,怎么了?”老爸好像也摸索着起身,只是动作慢了点。
“没事没事,爸妈你们回去吧。”温如言简意赅:“哥哥他恋爱了。”
真是报应,一夜无眠的王固若顶着眼圈乌黑地去上班,他想,真是报应,我好像真的恋爱了。
只是这么大人了,失恋再痛苦也没人同情,天大地大工作最大,婚丧嫁娶,不过是三天假的事情而已。
王固若心情不好,一包接一包抽烟,直到陈总推开门,“小王,走走,跟我去趟关楼。”
王固若赶紧掐了烟,梳梳头揉揉脸让自己精神点儿,不用猜,肯定是又有什么重要客人来了,陪同游览附带导游加笼络感情,这是他的拿手好戏,他一直觉得“打好历史文化这张牌”这句话实在是太有国企特色了,肯定是某个宣传科长叼着烟打着牌得意洋洋脱口而出的。
嘉峪关门前广场上,早已经站了一小圈人,居中的是个五十多岁的干练男子,身后有妻女扶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儿。
王固若大吃一惊,是秀秀!秀秀的父母居然到嘉峪关来了。
只是秀秀根本不看他一眼,衣着得体落落大方,摆足了大家闺秀的派头,笑盈盈地扶着老头:“外公,我们进去吧?”
“哎呀,我不是说了叫小王过来一趟就行了?你看你真是的。”秀秀的父亲压低嗓门:“老爷子最怕人多,这次过来我们都没敢打招呼,老陈,你安排那个住处不行,老爷子要发火的。”
王固若顿时明白中间那个看起来衣着朴素的老人是谁了,他隐隐约约听秀秀提起过,江总能赤手空拳打下这样的江山,其实多少还是靠了老丈人的的关系,老爷子再严厉再固执,江总所到之处,大家总还是卖个面子。至于外公到底是谁,秀秀没说,王固若也没好打听,但是秀秀的母亲能在北京城里称高干子弟,王固若多少也能猜到一点。
“小王,你过来。”
王固若一阵尴尬,也不知道是喊伯父好还是喊江总好,分手的事情想必秀秀还没知会父母,他现在应该是个什么身份?
“和秀吵架了?”老狐狸居高临下,皮笑肉不笑的:“年轻人别愁眉苦脸的,我和秀秀她妈观点不统一,我就觉得你很有前途一个孩子嘛。”
王固若脸上发红,不知道秀秀现在是如何冷笑着看自己呢,他鼓足勇气:“江总,秀秀没跟你说啊,她跟我掰了,我配不上她。”
江总笑起来:“这可不像你说的话,小王啊,年轻人嘛,几个姑娘家不提几次分手的?我昨天还在和她妈说,你啊,年纪轻轻,稳扎稳打,脑子灵活,前途不可限量,秀秀跟着你,福是不一定能享到,吃不了什么苦。”
如果放在平时听见这话,王固若肯定心花怒放了,但是现在他只能苦笑着摇摇头。
好像不满意未来女婿的表现,江总声音冷峻了一点:“那个矿怎么样了?”
秀秀回头,似笑非笑地撇撇嘴,那样子好像在说,都甩了你了还跟我爸套近乎。
王固若只觉得胸口一团火蹭得就往脑子上冒,也不知是因为昨天没睡好还是被秀秀的蔑视刺激道,脱口而出:“那矿的开采标准不合格,一旦开工资源浪费不说环境污染很大,我建议算了。”
嘻笑声谈论声在瞬间停顿了,所有目光都落到王固若脸上,他脑海一片空白,我都说了些什么?得罪江总也还罢了,偏偏还是当着自己领导的面得罪江总;当着领导也就算了,还是一边大声嚷嚷自己借职务之便跑关系一边得罪人。他顿时气焰全消:“江总……这事本来也不归我管……我就是……我……”
江总看了他一眼,快步把他甩在身后,一言不发地追上了岳父一行。
一言不慎,自毁前途……王固若木然跟着大部队移动着步子,这是他有生以来最蠢的一刻。
今天不是休息日,嘉峪关游客很少,往常这个时候多少有些惬意,但是今天,一切美景都失去了色彩,无边的蓝天凭空生出秋日的凄凉来,青砖阴寒,门洞闭塞,连远处祁连山的皑皑积雪好像也让人空生怅惘,站在阔可通马的关楼上,王固若一阵惶恐,好像有万千胡骑纷至沓来,轰轰隆隆地叩着他心中的最后一道关口。
当然,这一切没有人看出来,至少王固若以为没有人看出来,他勉强跟上去,说些典故笑话,大家还是一团和气。
“小伙子历史学得不错。”老人顿了顿拐杖,颇有兴味地看着他。
“汗颜汗颜,我也就知道咱们家门口这点事儿。”王固若也不是谦虚,他是在实话实说。
老人意犹未尽:“那后来哪?”
后来?王固若抓瞎了,从汉武帝开河西四郡扯到白彦虎杀嫂千里出关,根本已经是他的极限了,通常来说领导同志们也就听个好玩,谁也不会真的研究历史。
“好了,爸爸。”一直一言未发的女士过来打圆场:“别为难人家小伙子了,别说他这个年纪,陈总也不一定知道青马的那段事呢。”她想必就是秀秀的母亲,一群人里,只有她看起来贵气逼人。
“别的事我还真不定知道”,王固若轻声说:“青马我还是知道一点的,小时候家母就曾经说过298旅北上东庙,擒获小日本中将的故事。”
“霍?”老人来了兴趣:“不简单嘛?来,说说。”
秀秀终于忍不住了,白眼:“所谓班门弄斧,说的就是你这种人。”
“秀秀。”老人略带责备地看着外孙女,但是口气里还满是宠爱。
秀秀撒娇:“外公本来就是,这个人闲着没事天天查资料,除了那点吹牛的东西什么也不知道。”
这样的下不来台,让王固若也生气了,他咬咬牙:“江小姐,咱们俩的了解好像是彼此彼此吧,给我留点面子。”
“嗤。”秀秀不屑一顾。
“秀秀,和年轻人说说话,挺有意思的,啊?”老人拍了拍外孙女的手背,满是老人斑的手上依稀看得见伤疤,想必也是从硝烟炮火里走出来的,平和得像个邻家老爷爷,“小伙子,你家大人也常常聊青马的事?”
“不瞒您说,我的外祖父好像也是298旅的,额济纳那一次他也去过”,王固若看了秀秀一眼:“好像是捍将马彪的属下。”
老人浑浊的眼里闪过一丝激动来,回头朗笑:“你们看,你们看,我怎么说的来着?什么叫历史啊,每个人往上数八辈,都是历史,小伙子,你外祖父是?”
王固若低头:“早就过世了,我都没缘分见他老人家。”
老人好像也在意料之中:“真没想还能见到故人之后……小伙子……对了,都忘了问你,叫什么?”
“王固若。”王固若不假思索:“固若金汤的固若。”
江总的眼角,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冷嘲。
王固若知道他必然揣测自己另觅高枝攀关系,笑自己不自量力,但是,笨嘴拙舌无话可说,原来说真话是没法解释的。
博物馆边,嘉峪关出口处,一片苇丛白茫茫浩荡荡,想必就是书上说的,蒹葭苍苍。
3
“若夫杨阿若,少任侠,长则蹈义,自西徂东,摧讨逆节,可谓勇而有仁者也。”
“少任侠说的是你,长则蹈义说的是我。”项步溪抒展身躯,扬扬自得。
“勇而有仁说的是我。”轩史昂横插进来。
“行了行了,三个人忙了一辈子,就在史书上混了一句,还好意思说。”杨阿若笑笑,终于尘埃落定,兄弟俩不用再吵吵谁亏负谁了。
那天清晨,他象往常一样爬起来,吃了两个饼子,练了一套拳,逗逗东家的狗西家的鸡,惹得邻居们照常一通叫骂,然后觉得有什么不对,大哥呢?轩史昂呢?他们去哪儿了?他提着剑怒气冲冲四下乱找,号叫怒骂,没有人搭理他——反正平日里他也不是多么安静的少年。再说项步溪死讯传来的时候每个人都以为他会狂怒,偏偏他若无其事;到了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忘记的时候,杨阿若又开始哭天抢地一口一个大哥,这是不是迟钝了点儿?
他找遍了酒泉每一个角落,在初遇轩史昂的地方掘地三尺,在大哥坟前掘地三尺,他去了所有能到的地方寻找,终于在大哥那卷残缺的著作里找到了答案:极少的少年有通灵的天赋,若加以修炼可以白日见鬼,但是,一旦长大成人再不能见,而长大成人的年龄,是十六岁。
杨阿若又悲痛又气愤——为什么是十六岁,那不是女人成年的年纪么?为什么大哥不告诉我,道一声晚安就天人永隔?
他决定好好活下去,甚至顺从长辈的意志娶了个美丽的姑娘,开始的时候还一切安好,但是很快杨阿若就苦恼起来,他看不见那两个人,可是不代表那两个人看不见他,他们还在身边吗?大哥……应该还在关注自己吧?
于是他开始喃喃自语,动不动就对着天空说话,然后疑神疑鬼地想要找到哪怕一点点讯息,很快年轻的新娘子开始害怕了,杨阿若无可奈何搬出新居。
当然,项步溪更生气,如果他有能力给这小子一点讯息,一定会骂得他连自己叫什么都不知道。
杨阿若经常嘀咕——
“大哥,你在天有灵,就让这片树叶掉下来吧。”
“大哥,你在天有灵,让这只狗叫一声吧……”
“大哥这件事你觉得如何呢?如果是,就让我摸到有字的纸条。”
还有最恶劣的,“大哥,你在天有灵,保佑我今天千万别拉肚子啊,好汉搁不住三泡稀啊……啊呀,好了好了,谢谢大哥!”
虽然离去的时候满怀悲情,但是现在,项步溪比杨阿若更加渴望能够交流一下,哪怕只有一句——好兄弟,大哥我真没什么灵力,就算千辛万苦有了那么一点儿,也不是给你干那些事用的。
兄弟二人第一次取得了全面默契的一致:天人永隔真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
就在兄弟二人阴阳叫骂的当口,轩史昂的灵力得到了长足的进展,他对自然的悟性本来就高,心思单纯,又加上项步溪的指点,可谓一日千里。
“阿步,你说,日月的精华我们究竟怎么样才能吸收呢?”轩史昂望着落日发呆,巨大的太阳好像点燃了大地,天空一片火红。
“谁告诉你我们一定能汲取日月精华了?”项步溪完全无心修炼:“那都是人写的书,又不是鬼写的。”
“可是……我能感觉到力量。”轩史昂眼光里有着渴望。
项步溪摊开手:“即便是活人也能感觉到太阳的力量,可是我们一样要靠黍稷麦稻才能长大。我就是奇怪了,为什么这么久都没有第三个灵魂出现呢?不会这么巧,只有我们俩吧?”他悠悠一叹:“嘤其鸣矣,求其友声。”
轩史昂小心建议:“我觉得你可以试着看看书?”
项步溪讽刺道:“怎么看?等风吹开?”
“不是……”轩史昂窘迫起来:“我没读过你们的书,不懂,但是我昨天随手摸了一册书,忽然就全明白了,就是……那个人的意思,想法,我全明白了,阿步,我觉得你应该忘记智慧,才能齐物逍遥。”
“你你你你说什么?”项步溪跳了起来:“摸摸就可以?摸摸你就懂庄子?走走,带我去。”
他们一路飞奔到杨阿若,也就是昔日项步溪的书斋,轩史昂做着示范:“喏,摸这本书,我能看见一个幽愤吟唱的影子,摸这本,我能看见……”
项步溪左摸右摸,可是他的手还是一次又一次穿过书卷,什么也没感觉到:“算了,来来,你摸摸这本,告诉我里面说的东西,我都快要忘光了。”他指着自己的书稿。
这一次轩史昂的手也自虚空中划了过去,他尴尬老实地笑:“阿步……”
项步溪受到空前致命的打击:“凭什么?我的书也是用心写的!”
轩史昂无力地安慰:“或许是……没有写完的关系?”
项步溪低头,一遍又一遍抚摸着自己半生心血:“不是,你刚才摸到的也有残卷……轩史昂,看来,真的是我自负了。也罢,我一介白丁,又怎么能妄想和先贤比肩?”
“阿步,我摸到一点了,不骗你,真的摸到一点?”轩史昂的手留在书册内,高兴地喊:“不过不清楚,支离破碎的,尽是断章。”
项步溪看着他妒忌地牙痒痒,还断章,不过看了几本书而已,措辞水平就飞速增长。轩史昂轻轻闭上眼睛,好像在全力感受:“我明白了阿步……那些文章里,有魂魄,可是你的文章里,只有想法啊……但我还是能感觉到的,你在说,你要穷极天地时空的秘密,你要写的,不是鬼神,是恐惧和追寻……是一个很大很大,无边无际的东西。”
如果有泪,项步溪早就热泪盈眶,可是他只能喃喃地说:“轩史昂……轩史昂!没想到我的知音居然是你,我真想……活下去。”
轩史昂看着他,大而凶恶的眼睛也变得酸楚:“我明白阿步……我也是,真想活下去。”
却原来,无奈神鬼仙佛,都是回天乏力;不平魑魅魍魉,尽是壮志未酬。
二人楚囚对泣之时,杨阿若一脚踢开门:“真恨不得一死了之。”
这话说的真是天怒人怨,项步溪轩史昂齐齐暗地唾弃之。
轩史昂笑道:“我保证他三句话内就要召唤你在天之灵。”
“可恼!”杨阿若左拳砸在右掌上:“真是可恼可恶!”
项步溪立即竖起两根手指摇摇,意思是,两句了。
杨阿若的例行倾诉开始了:“大哥,我该如何是好?豪强黄昂杀了太守一家,他知道我和徐朋有仇,特地命人把徐朋绑到我面前,要我和他一起干。可是大哥,我始终记得你的教诲,你说天下人瞧不起游侠儿,就决不能再做被人鄙视之事;你说再怎么肆意妄为,至多也就是陪上自己一条命,决不能拿别人的性命当作筹码……罢了罢了,我不能应承他,反正量他也不会难为我。”
“好兄弟。”项步溪点头赞许。
“大哥你在夸我是不是?”杨阿若脸颊上露出微笑来,项步溪正欣喜若狂,以为终于可以对话,杨阿若自顾自说下去:“黄昂一旦掌握了酒泉,势必民不聊生,大哥,我当真可以独善其身么?我一把剑一双拳头,在这酒泉郡能护几个人?可是……出城求助我找谁去?天下兵荒马乱的谁能帮我?我又实在厌烦和那些獐头鼠目的家伙们打交道。”
项步溪叹口气:“管不了的事情就别多想,能掌握自己已经不容易。”
“是,大哥!”杨阿若忽然跳起来,两眼冒光:“我听见你的话了,那些人争夺天下我不管,那些人争夺凉州我也忍了,但是既然闹到酒泉头上,无论如何我总要尽力一试,问心无愧才好。”
他匆匆拔剑,冲出门去整理简单行囊。
项步溪目送着他的背影:“我的小兄弟长大了,他喊的那个大哥,早就不是我了。”
轩史昂着急:“难道我们什么都做不了?项步溪,酒泉可不仅是他的故乡。”
项步溪看看左右:“要说办法也是有的,但是没有试过不知道效果……除非万不得已,我不会轻用。”
一溜烟跑走的杨阿若又一溜烟窜了回来,捧起项步溪的残书:“大哥的著作可不能丢……唔,不过……也实在太重了,大哥你在天有灵,我烧给你吧。”
项步溪几乎全身都扑了上去,对着杨阿若的耳朵吼:“住手!谁跟你说烧了我能看到的——杨阿若杨兄弟杨大爷,我求你求你!”
杨阿若自顾自摸出火刀火石,咯察咯察地点火,项步溪快要疯了,这是他毕生的心血,他苟延残喘的代价,且并未抄录副本,他之所以没有远离酒泉,九成的原因是为了时不时回来看看他的书,他没写完的书。
只是杨阿若刚刚举起手臂,整个人晃了晃,来不及呻吟,已经倒在地上。
一个娇怯的女人走了进来,浑身都在颤抖,她看上去也还不过十五六岁,却换了新妇装扮,手上拿着圈细麻绳,轻声道:“夫君休怪,夫君休怪,我也是为了保全你的性命。”
她抿着唇,颤抖着将杨阿若的身子扳过来,拉过他双手,刚刚拿着绳索绕了半圈,又扯过块布巾来裹住他双腕,这才吃力捆缚起来,杨阿若虽然年轻,但是手臂粗沉肩宽背阔,一时间小女子手忙脚乱,好容易反剪双臂缠了几道,就听杨阿若道:“你就是这样待我的?”
声音乍一听起,比往日有些粗哑,但杨氏已经吓得魂飞魄散,一跤坐倒在地,那药茶明明是足以令人大睡三日的,怎么明明看他一饮而尽,偏偏又醒转过来?
杨阿若已经慢慢转过身来,静静回眸,昔日明亮暴戾的眼里满是沉痛悲哀,一字字道:“出去!”
杨氏以手撑地,跌跌撞撞跑了出去。
良久,才听见轩史昂的声音:“你说的办法就是这个?”
项步溪道:“不错,神志昏迷或者重伤的时候,咱们进来倒是合适,只是不知道会不会伤到阿若的身子——我说,你也跑进来干什么?”
轩史昂怒道:“你又不打招呼,叫声不好就往前窜,我自然会跟着你。项步溪……作鬼不能这么笨的,你到现在都没把绳子弄开,那女的又没打结。”
项步溪也急了:“你懂不懂什么叫熟能生巧?这又不是我的身子,手指那么远的部位很难控制……实在不行你来?”
轩史昂连忙说:“早换我啊……你看,你看,这不是行了?好了老项,说话的时候归你行动的时候归我,这小子不知什么时候才醒,咱们先逃出酒泉再说。”
项步溪只能让贤:“带着我的书!”
杨阿若生平第一次在马背上“醒来”,而且他发现,自己的骑术简直出神入化。
然后他又发现,那个骑马的“人”根本就不是自己。
“这是……哪儿?”他刚刚由此一问,立即脑子里响起一个声音:“去张掖,向张掖太守求救。”
杨阿若大喜:“大哥!你在哪里?”
项步溪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大概蜷缩在……你的左眼,要不要上来看风景?”
轩史昂勒马:“吵死了吵死了,脑子里一团乱。”
杨阿若这下更吃惊:“轩史昂?”
项步溪无奈:“你一时半会儿是抢不回主导权的,阿若,这个人四百年没骑过马,而且看见马镫快要高兴疯了,让他尽尽兴……阿若,我来告诉你是怎么回事,还有,我有几句话,一直想要对你说。”
那天晚上,三个灵魂在一具躯体里争吵了很久很久,他们最终得出结论如下:三人共用杨阿若的身体,每天身体休息三个时辰,然后项步溪分得两个时辰读书,轩史昂分得两个时辰练习骑射武艺,剩下五个时辰是杨阿若自己的。
尽可能不在体内对话,因为那样的话每个人都会错乱疯癫,灵魂交流的间隙,可以打打招呼,其他想说的话,一律写成纸条。
杨阿若弱冠之年,为自己起名杨丰,为了避免两个灵魂纠结的时候被外人看见,他时常带着一个青面獠牙的面具,于是他有了一个绰号,叫做“鬼丰”。
杨阿若夜奔张掖,单骑回酒泉,一己之力独臂擎天,总算是做出了一份还算轰轰烈烈的事业来。
当杨丰的身体垂垂老矣,终于停止呼吸的时候,那个唇红齿白的少年游侠第一个跳了下来。
轩史昂第二个游离出来,并且对杨阿若表示好奇:“你这种毫无执着追求的人,居然也会有灵体?”
项步溪最为留恋这具躯体,最后一个无可奈何地走出来:“他也有,只是从来不肯告诉我们而已。”
史册上大汉王朝的煊赫一页,已经彻底翻了过去。
三梦?战
1
“如果不是我媳妇……”老爷子眯上眼,好像沉入遥远的回忆中。王固若坐在对面沙发上,坐得笔直,面对着秀秀的挑衅,他若有若无地微笑,没什么的,就像爸爸说的一样,点头不抱怨,抱怨不点头,这么大的人了,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既然我来这里只是为了和老前辈聊聊旧事,那么,就不必在乎别人的目光。
秀秀瘦了,只是短短几天功夫,鹅蛋脸就变成了瓜子脸,王固若说不清自己是心疼还是欣慰,又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他自己也憔悴了很多,眼眶深陷,脸色焦黄,掩饰不住的疲惫。
被双方小心翼翼掩饰许久的鸿沟骤然划开,是不那么容易合拢的。
“那年我才十八岁,北平沦陷之后跟着父母逃到天水,后来又北上酒泉,我身体好,又稍微练过一点,一心想要参军打鬼子,那时候跟我媳妇好上了,她在《西北文学》写抗战通讯稿,后来进了兰州八办,老是和我说,一起去延安。
“进了马家军,我一个外地人日子也不好过,多亏当时有个朋友帮着我,他人长得黑,我们都叫他老窑,我长得也挺黑的,慢慢的兄弟们叫我小窑。没过多久,李厅长来了酒泉,说是有日特在额济纳设据点,猖狂得很,能不能拨个连拔了他,那时候大家伙士气都很高,邓宝珊带的新一军刚刚开拔到陕北,连打了几个漂亮仗,我们手也痒得很。酒泉离额济纳七百里地,一路要穿过甘北的戈壁……”
六月,嘉峪关,晴。
风云起,山河动,黄埔建军声势雄,革命壮士矢精忠。
金戈铁马,百战沙场,安内攘外作先锋。
纵横扫荡,复兴中华,所向无敌,立大功。
旌旗耀,金鼓响,龙腾虎跃军威壮,忠诚精实风纪扬。
机动攻势,勇敢沉着,奇袭主动智谋广。
肝胆相照,团结自强,歼灭敌寇,凯歌唱。
……
军歌嘹亮,从队前传到队尾,已经渐渐没有了声音,一个西北汉子嗤笑:“娃娃军才干的事情。”
虽然已经整编多年,这支以彪捍著称的队伍却没有减弱几分匪气,他们嘲笑东北逃来的青年,嘲笑吃了败仗的友军,也嘲笑那些带着眼睛,说话和声细语的文弱书生。马家军可不是浪得虚名,从清末至今也不知大大小小打了多少血仗,他们也不大关心山河变色易主,反正如果真是大事,迟早会传到陇西来。
这次回去又有的牛吹,逮了一个中将一个少将,漂漂亮亮把额济纳的据点连锅端起,仗没打过瘾的几个男人继续过着嘴瘾,顺便修理一下俘虏中的五个汉奸。
“小窑,看什么呢?”黑瘦的青年拉了一下身边的小伙子,那小伙子眼里又是鄙视,但又有些微的不忍,叹了口气没说什么。
身边有人笑话:“看什么?汉奸呗,汉人特产的奸细,嘿嘿。”
小窑的嘴角抽搐了一下,黑瘦的青年连忙开解:“别往心里去,哪儿都有败类。”
“哥”,小窑用很低的声音说:“我呆不下去了,我想趁机走。”
青年眼色示意,两人往队伍边上带了带马,青年也压低声音:“找死啊你?现在跑那是军法处置知道不?多大点事啊?不都是打鬼子么?去哪儿不一样?我知道你想上前线,跟你透个话啊,过几个月咱们队伍也得开拔。”
“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小窑犹豫了下,还是说:“理念不同吧,我不想在这儿当少数派了。”
“少数派你个鸟!”青年怒了,随手用缰绳抽了鞭小窑的马头:“斯大林还是格鲁吉亚人呢,俄罗斯族人民反对他了?行了啊小窑,你再说下去我要报告了。”
小窑低头不说什么了,他知道老窑其实也时常偷偷看些传单报纸什么的,不然怎么会知道斯大林是哪儿人?他甚至有劝老窑和自己一起走的想法,去延安,所有革命青年心里的圣地——但是老窑不会走的,他刚刚娶老婆炕头还没焐暖和呢。老窑的老婆叫哈兰娣,哈家屯子有名的美人,老窑一提起来,兄弟们一起羡慕的流口水,哈兰娣有多好看呢?老窑可着劲吹大家也不知道……女人女人女人,十八岁的少年浑身都在躁动,粗硬的马鞍摩擦着大腿根,弄得那儿一阵痒痒的,什么时候才能和小琴突破“革命同志的纯洁友谊关系”呢?
不知不觉中,小窑已经稍稍偏离了大部队。
“抓住他,这小子想当逃兵!”有人高叫。
小窑大吃一惊,打死他也不信视如兄长的老窑会出卖他,但是来不及再想,他猛一踢马开始狂奔。
那个随口喊着玩儿的男人也惊呆了,小窑不是在闹着玩,他越跑越远,几个人脸色黑下来,端起了枪。
老窑一把按下枪口:“我去追他。”
他一马当先,三四个骑兵跟了上去。
“小窑站住!”马蹄声越来越近:“你跑不了的还不快回来?”
无论是骑术还是地形的熟悉,小窑和这群土生土长的西北汉子都没法比。
小窑拔枪对天放了一枪:“你再追我,我不客气了!”
老窑脸色变了:“你他娘疯了!”
枪一响,逃兵的罪名算是坐实了,转眼间就会有人跟来,跑?这茫茫无边的戈壁滩,放你跑出十里地去。
“放下枪小窑,跟哥吵两句嘴你耍什么孩子气啊?”老窑一边对前头狂喊一边回头压低声音:“别开枪,他还是个孩子。”
套马索的飕飕声在背后响起,小窑连忙一个镫里藏身,但是躲过第一套没躲过第二下,马头被带住,小窑一个把持不住被摔下马背来,他知道自己走不了了,回头,黑圆的脸盘子涨成紫红,鼻孔大大地喘着粗气,腮帮子鼓出两块咬肌来。
“我来”,老窑跳下马,赤手空拳走了过去,几个兄弟也懒得下马了,老窑是出了名的快刀铁拳,有一次曾经一把斩马刀同时砍下两颗狼头来,被戏称为“窑二狼”。
“跑!我让你跑!腿给你打折了?咋了我骂你两句不行啦啊?我打死你也没人给你出头知道不?”老窑两拳下去,小窑脸上已经红红青青的一片,鼻血流得浑身都是,刚刚出拳就被格挡住,胳膊被就势扭在身后。
“老窑,别在我们几个面前唱大戏了。”马上的汉子扔下截马缰绳去:“回去就说是这小子自首了,你气不过揍了他一顿。”
老窑讪讪笑,四下抱拳,就手把小窑扔到自己马背上,翻身上马,一言不发。
小窑并不笨,这时候装英雄一点好处也没有,马家军是正规军编制地方驻军脾气,没有繁文缛节那一套,说毙了就毙了,他老老实实说是被骂了几句急了才跑,然后就被扔到了俘虏堆里。
耻辱!小窑想,为什么要把我和汉奸捆一块儿?
傍晚,老窑端着两个饼子一碗水走过来,默不作声地解开小窑的绳子,把饼子向他手里一塞:“吃。”
老窑的额头是清清楚楚马鞭的痕迹,皮开肉绽,鞭痕消失在军装的领口下,小窑忍不住伸手去掀他衣裳,被老窑不耐烦打开:“快他妈吃。”
小窑不说话了,放下水碗,背过双手转过身子,老窑叹口气,从兜里摸出纱布,细细包裹小窑已经血肉模糊的手腕,半晌,说:“不会有事的,嗯?忍一忍,难受了喊解手。”
小窑默默点头。
一边的俘虏们一直在看着,忽然有个中年男人说:“你就是马成树?”
老窑转过头,冷冷看着他。
那人笑了:“你老婆在我们手里。”
老窑冷笑一声,摸起地上的绳子抽过去:“狗汉奸。”
“你不信就算了,哈兰娣的袜子上绣了只鸳鸯,和你袜子上一对,对吧?”那人看着老窑的脸色,知道他已经开始惊惶,又说:“你不信,看看我鞋里。”
老窑铁塔般站在当地,狠狠呼吸了几口,一手捏住那人的脚踝,疼得那人直抽冷气——皮鞋里藏着块铜币,一面是个男人一面是个女人,女人有好看的下巴和脸颊——老窑傻了,这铜币是哈兰娣家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新婚的时候丈母娘郑重其事地从箱底摸了出,说是个保佑两口子恩恩爱爱的吉祥物儿,哈兰娣喜欢的不行,从来不曾离身。
“我也不为难你。”那人看透了老窑的心思:“我们的人就在玉门埋伏,你们不是缴获了电台吗?去按几个键,我保证把你老婆还给你。”
老窑想了很久很久,终于一转身出门,大声叫:“报告长官——”
他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小窑睡不着,他知道老窑对哈兰娣的感情的。
夜很深,也很黑,小窑忽然感觉到双手解脱了,一个有力的手腕攥住他,猫手猫脚地向外摸去。
“你走吧。”老窑把一壶水一小袋干粮塞给他:“回去了不一定有人替你说话,冒冒险,跑吧。”他想了想,又把那个铜币也塞过去:“留着做个纪念,我不想落在日本人手里。”
“我跟你一起去。”小窑知道他要干什么。
“别傻了,活不下来的。”老窑坚决摇头。
“你不带我去,我就鸣枪。”小窑也学会了耍横。
“你!”老窑无可奈何:“走走,先离营地远一点再说,好不容易才绕开哨兵。”
可是小窑惊叫起来——“马!马!”远方,两匹快马奔了出来,马背上没有骑手,老窑疑惑着打了个呼哨,果然是自己的坐骑,马鞍上是一大壶清水和一大包弹药。
黑夜中看不见老窑的表情,也看不见军营有什么动静,老窑默默行了个军礼,这是兄弟们能为一个逃兵做到的全部。
一直到很多年后,小窑戎马半生,饱经沧桑,他还是不知道,老窑在那个夜晚,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那一仗打得很惨烈,哈兰娣不在玉门,或许已经死了,或许那个汉奸根本就是在说谎。小小的据点窝了三十多人,但是工事却很简陋,一看就是临时搭造的——抗战爆发前后,日寇进军归绥、包头,试图以伊克昭盟为跳板进军大西北,但在伊东游击纵队的血战下始终未能西进。西北戈壁不是华北平原,土地贫瘠,气候极端恶劣,日寇在甘肃尤其是甘北的活动成本也非常高。
两人分工,小窑负责抢车炸车,老窑去把水箱毁了,剩下的事情交给戈壁滩来做。
但是,甫一交火,两人就很快陷入包围圈,小窑成功地抢到一辆车,但是没能炸毁其他三辆,而老窑的眼已经红了,他退到一排汽油桶后面,做好了同归于尽的打算。
小窑不忍心一个人跑远,他围着那个沙丘转大圈子,一边摆脱身后的追击,一边还要关注老窑的状况——他总希望有奇迹发生,老窑可以逃出来,两人一起去延安。
奇迹没有发生,意外发生了——小窑远远看见老窑懊恼地扔掉枪,拔出刀来,周遭敌人也拔刀,缓缓向老窑逼去。
“滚啊!还不快滚!”老窑的刀法已经乱了,如果不是对方想抓活的,早就死了。
小窑一转方向盘,想要冲过去,为老窑补一颗子弹,但是车身一个趔趄——轮胎被击暴了——追击的三辆车成品字形包围了他。
“那是我第一次真实地面对死亡……”老人说:“我以为我会害怕,不过没有,一点都没有。”
王固若沉吟良久:“您和那位老窑,是怎么活下来的呢?”
老人摇摇头:“老窑?他一定不在人世了……我亲眼看见他不要命地扑上去,一个鬼子的刺刀从他肚子穿过去,但他一把扯出那个鬼子腰上的配枪,向油桶开了一枪,那个爆炸……别说他们了,连我都被掀了出去。”
王固若低头笑笑:“我向您保证,他一定活下来了,而且哈兰娣也没有死,他们团聚了……只是,至于是怎么活下来的,他一直都不肯说,后来……文革里没撑住交代了,又没人信。”
“你说什么?小伙子?”老人双手开始剧烈地颤抖,秀秀连忙跑过去,拿着药递到外公口边,但老人看也不看,一把拉住王固若:“他活着?他说什么了?那就是说……不是我自己的幻觉?”
王固若也望着老人:“您还是先告诉我吧,我知道的那个说法,毕竟已经经过几个人的嘴了。”
老人凝神望着窗外,是的就是窗外,不用太远,越过小城越过村镇越过绿化带,就是戈壁,埋葬了万千魂魄,热血和传说的戈壁……
“我看见……”老人摇摇头,身为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他把这段回忆一直当作是幻觉,很多年,很多年,“我看见地上的沙子和石块忽然开始旋转,然后变成了士兵的模样,带着盔甲,拔出剑,然后向我走了过来……“”
“你们忘记了自己的承诺了?”风吹着沙,猎猎作响。
“不敢忘。”齐齐的兵刃出鞘声,齐齐的誓言重响:“魂魄归来,护我山河!”
2
“魂魄归来!护我山河!”
戈壁滩飞砂走石,沙和石互相环绕,撞击,然后分离,各自飞速旋转着,建建凝固成人形,披发,左衽,雄壮粗犷,石为刀沙为马,瞳仁是一片空白。
“真是的,和他说了多少遍了,何必浪费这个力量变马呢?”看着大队渐渐逼近,项步溪好像还有余暇。
“根深蒂固了吧。”杨阿若霍然起身,拔剑:“我们的兄弟也该出来了,起——”
好像是隐蔽已久的将士推开大地的庇护,方阵中,百十个“人”从地下钻了出来,他们的身体是一片虚空,高矮胖瘦各自不同,但是在漫天黄沙中清晰可见,好像是隐了身的人,但血肉之躯并未消失。沙兵粗野,灵兵虚幻,力量相击,有无数凝成刀形的石块轰然裂开。
“我去凑凑热闹。”杨阿若凌空蹑步,已经飞掠到战阵上方,轻轻闭目片刻,喝了声“斩”,一剑砍下。
飞扬在半空的尘土受剑气逼迫,凝成无数剑锋,迅雷般地向着沙石战士当头打下。
上下夹击,人形的沙石再度炸开,散落一地——只有队列最前的一个沙人,无论多少尘土之剑射入体内,都只能让他身躯更加庞壮,丝毫不能伤害他。
“杨阿若,你又乱来!”那个沙石巨人和旁人不同,双目炯炯,如有日月精华,他虚空一抓,沙砾凝成马鞭,向着半空的杨阿若抽了过去。
项步溪慌慌张张跑过来:“好了好了,你们俩别闹了——阿若你还不滚下来!”
杨阿若笑哈哈地一个跟头闪过马鞭,落在地面,向着那巨人道:“莫生气莫生气,上火损灵力,这不是闹着玩儿么?哎别走——轩史昂——”
沙石悉奚落落堆成一堆,轩史昂已经沉着脸走开了。
项步溪斥责道:“阿若,你越来越胡闹了,这种聚沙成灵要耗费极大力气,万一伤着他怎么办?”
杨阿若不服:“怎么会?你当我手下没有分寸?大哥,咱们要是输了那可多没面子,他那是自己捏泥人玩儿,咱们可都是活蹦乱跳的兄弟。”
项步溪摇头:“道歉去!”
三人离魂百年之后,追逐的东西也不同了,轩史昂痴恋故土,以天为父地为母,用心中幻境一再重现昔日月氏骑兵的军团;杨阿若执念于自由飞翔,终日高飞,追逐雷霆闪电的力量;而项步溪却一心一意地寻找同类,从沉睡的大地里唤醒了一个又一个不死心的魂灵,然而令他费解的是,他唤醒的多半不是自己的同类,而是轩史昂的战友。在最开始的时候,项步溪和轩史昂还以为可以并肩作战,但是慢慢的,项步溪再也无法忍受月氏那种古老粗笨的作战方式,自己与时俱进自成一家,两边军制不同,形象不同,理念不同,武器也不同,索性各顾各的,没事切磋一场——当然,说是切磋,主要目的还是陪轩史昂解闷儿,不然这漫漫岁月,怎么打发?
轩史昂盘膝坐在烈日之下,全神贯注地“摸”着一本书。
杨阿若伸头瞧了眼,咂舌:“你看人家,勤奋上进刻苦好学。”
项步溪这回就不大谦虚了:“是是是,那本《孟子》他已经看了两百多年了,我估计再看个一千年左右,他大概能全弄明白……我真是想不通,他问我一句会死啊?”
杨阿若乐了:“技痒了?说不定人家比你悟得还深。”
项步溪这回连讽刺都懒得讽刺,哼哼冷笑两声:“你去试试?”
杨阿若大步走过去:“轩史昂兄?你在读……什么?”
轩史昂正色道:“吾善养吾浩然之气。”
杨阿若打蛇随棍上:“请问怎么个养法?”
喔?轩史昂抬起头,大眼睛里露出迷惑不解的神色,双手在书里捞啊捞的,捞了好一会儿,才憋出一句:“嗯……舍鱼而取熊掌。”
项步溪笑得直打跌,“嘿嘿,我看我刚才弄错了,估计再过两千年,他也未必这能弄明白。”
“那又怎么样呢?”轩史昂头也不抬:“我们有的是时间。”
项步溪不笑了,他明白那些忽然间消失的灵魂是怎么回事——他们疲惫了,明白了,终于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力气用尽了,有心也好没心也好又能怎么样?
当有一天开始感慨余生漫长,其实生命已经完结了,剩下的不过是苟延残喘而已。
“大哥大哥!”杨阿若愤愤:“喂,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大哥脑子不好使,别刺激他。”
“我哪儿有刺激他?”轩史昂慢吞吞站起来,慢吞吞说:“我还活着呢。”
他那牛一般的大眼睛里露出老实的狡黠和温情的报复,项步溪忽然又有了潸然泪下的冲动,活下去活下去,我们做不了什么,但是我们不信永远是那样的离乱黑暗,总有盛世太平。
他们拥抱在一起,他们不知道,“盛世”这个始终无缘得见的东西,正在一步一步逼近。
那天下,那九州,无数人擎起大旗,指天而誓——我要那四海归一,我要那天下太平。
那一年,年号贞观。
“我袖中暗卜一课,天下就要太平了。”项步溪煞有介事地说。
“别理他,他活着的时候就这么念叨。”杨阿若不屑:“足足念叨四百年了。”
项步溪窘然:“那是失误。”
“这回倒有可能是真的。”轩史昂发表意见:“我夜观天象……”
这真是跟着巫卜学神棍,杨阿若怒了,从轩史昂灵力化成的毡帐里跑出去,钻到隔壁兄弟们合力“建造”的房舍里。
虽然没有饥寒饱暖的感觉,但是大家还是需要一个“家”的,这些亡灵们有时会吐出一个又一个的泡泡,幻化出想象中的房舍的样子,躺在里面,也有片刻的平安。
但是房舍中并不安宁。
杨阿若看见了一个新来的兄弟,还完全没有弄清楚自己已经死亡的状况,四下乱奔乱走,大声叫:“突厥人来了!”
“阿若,你来得正好,怎么办?”虽然每个初死的人都是这样焦躁糊涂,但是这个人的意志过于强大,几个人都安抚不住他。
“我来”,杨阿若刚刚伸出手去,那魂灵忽然开始扭曲挣扎,整个身体越来越长,拉成透明的一线,穿过慢慢黑夜,一端是他倒下的尸首,而另一端正一寸一寸向远方延伸。
好强的执念,这个人好像变成了一根弦,只奏着一个调子:“突厥犯肃州!报急!报急!”
这调子太强也太响,魂魄们全都醒了过来,一起围拢在那个人的尸首周围——他看起来还很年轻,身上没有伤,应该是长期的饥渴劳累过度,一跤跌倒就再也爬不起来,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自己是死了还是活着,只全力向前。
杨阿若把目光投向了项步溪,通灵之术,这个人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但是项步溪只能摇头:“没有用,他听不见外界的声音,他以为自己还在跑,我们……?
“我袖中暗卜一课,天下就要太平了。”项步溪煞有介事地说。
“别理他,他活着的时候就这么念叨。”杨阿若不屑:“足足念叨四百年了。”
项步溪窘然:“那是失误。”
“这回倒有可能是真的。”轩史昂发表意见:“我夜观天象……”
这真是跟着巫卜学神棍,杨阿若怒了,从轩史昂灵力化成的毡帐里跑出去,钻到隔壁兄弟们合力“建造”的房舍里。
虽然没有饥寒饱暖的感觉,但是大家还是需要一个“家”的,这些亡灵们有时会吐出一个又一个的泡泡,幻化出想象中的房舍的样子,躺在里面,也有片刻的平安。
但是房舍中并不安宁。
杨阿若看见了一个新来的兄弟,还完全没有弄清楚自己已经死亡的状况,四下乱奔乱走,大声叫:“突厥人来了!”
“阿若,你来得正好,怎么办?”虽然每个初死的人都是这样焦躁糊涂,但是这个人的意志过于强大,几个人都安抚不住他。
“我来”,杨阿若刚刚伸出手去,那魂灵忽然开始扭曲挣扎,整个身体越来越长,拉成透明的一线,穿过慢慢黑夜,一端是他倒下的尸首,而另一端正一寸一寸向远方延伸。
好强的执念,这个人好像变成了一根弦,只奏着一个调子:“突厥犯肃州!报急!报急!”
这调子太强也太响,魂魄们全都醒了过来,一起围拢在那个人的尸首周围——他看起来还很年轻,身上没有伤,应该是长期的饥渴劳累过度,一跤跌倒就再也爬不起来,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自己是死了还是活着,只全力向前。
杨阿若把目光投向了项步溪,通灵之术,这个人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但是项步溪只能摇头:“没有用,他听不见外界的声音,他以为自己还在跑,我们……”
他们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看着那根灵魂之弦在茫茫黑夜里奔跑,终于“铮”的一声断裂,整个星空似乎都起了回响,绵绵不绝。
“此处日后必建关城。”项步溪抬头,目送英灵散没星空。
“项大哥你看——”有人向远方指去,黑夜中有点点急火,风声中传来战马的腥气和战士的汗味,压低的呼号,刀鞘撞着鞍鞯的声音,马蹄震荡着大地的声音一起传来——在过去的那段日子里,肃州的烽火从未断绝,但是也并未经历过毁天灭地的入侵,中原积弱,几次大规模的战争都在江河流域展开,北伐也好,南征也罢,这片贫瘠干旱的土壤都不是可以依托的驻地——这一次,一统北疆的雄主又出现了么?
“我知道你想干什么,项步溪。”轩史昂也大步走了进来:“但是,休想,我不同意。”
“轩史昂”,项步溪转身,“我以为我们有过默契,会保卫这片土地。”
“项步溪”,轩史昂分毫不退:“我也以为我们有过默契,会两不相帮。”
“轩史昂,你认错祖宗了吧?他们是突厥人不是月氏人啊。”杨阿若急忙插到两人中间打圆场:“大哥,你也是,你既然才高八斗,既然没有助汉,又何必助唐?”
“滚开!”轩史昂和项步溪一起说。
两个灵魂在对峙,渐渐陌生,百年孤寂,他们何止是相濡以沫?他们彼此温暖保护,以为这就是相守的一生。
大军离得更近,看得见马蹄下飞扬的沙砾,看得见纛旗在风中扯成圆帆,看得见战士们口鼻大张。
“我不能退轩史昂,我已经找不到我的书斋了,我不能让……那些人也和我一样,在羞辱和无奈里渡过一生。”项步溪几乎在恳求:“不用你帮我,你不要拦我就好。”
“我也不能退。”轩史昂双拳紧握:“我,我也找不到我的月氏了……可是项步溪,我感觉得到,他们的身上,有我们的气息,天苍苍野茫茫,追逐水草丰美而居的气息,我也只要你,两不相帮。”
铁骑已经冲过来,从这群静穆的魂灵中穿过,轩史昂伸手想要摸一摸那精良的马具,但是他的手几乎被杀气摧折。
旌旗直指处,便是昔日的酒泉郡,今日的肃州城。
夜被火点燃了,火被血点燃了,血被杀戮点燃了。
这是一支数千人的精骑,没有后军甚至没有装备,刀上犹带风沙,血腥让他们刺激,哀嚎让他们强壮,抵抗让他们兴奋,他们如流沙如水银,无孔不入地咬准每一道罅隙,纯血的草原之狼在咆哮,马蹄和他们一起喊“征!征!征!”,刀锋和他们一起叫“服!服!服!”,一小队出城迎击的守兵很快就被黑压压的马队吞没,肃州能倚仗的,只有城池。
肃州城并不算高。
滚木从城头扔下,但立即就被从同伴身上抬起,轰隆轰隆地撞击大门,箭镞已经分不清沾染过多少血肉,战线在逐渐拉长,残缺的城墙豁口,已经有战马跃入,女人的尖叫和孩子的哭声响了起来,一具具尸骸上开始有魂灵结成黑雾。
项步溪转过头,他不要太平了,也不想再追索,他的脚下,这块生养他的瘠弱的土地在咆哮怒吼,从未感觉过的力量充斥魂魄,他低声叫:“你们忘记自己的承诺了么?”
“不敢忘。”面前有齐齐的回应:“魂魄归来!护我山河!”
杨阿若在项步溪回头的瞬间拔剑,拦住了轩史昂。
“你……你也要和我动手?”轩史昂不敢相信眼睛。
“是。”杨阿若抬头,“我们还从来没有较量过,来吧——”
轩史昂没有动手,他目瞪口呆——那些亡灵战士们一起站在城楼前,沙石旋转,结为人形。
逆天而为,聚土为形,攻击力固然大涨,但是,每一次攻击,也会实打实地落在魂灵身上。
兵戈相交,刀刃砍着石刃,长矛刺进沙躯,而损耗的躯体在瞬间重生——这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只有沙石。
而沙石的刀剑刺入突厥兵的躯体,砰的一声,在身后化成汩汩细沙落下,伴着轰然倒地。
“大哥……”杨阿若喃喃。
灵体被打散,然后又飞旋着重聚,有的已经渐渐溃不成形,他们一步一步后退,身后就是城楼。
“大哥!”杨阿若冲进阵列中,一把抱住项步溪的身体,他的灵力已经很微弱,甚至沙躯的内部一片中空,杨阿若大叫着:“大哥,我们尽力了——你何苦?”
“好兄弟,没到最后关头,怎么能叫尽力呢?”风吹散了项步溪的半边身躯,他望了望天,东方已有微曦,黎明就快要来了,他渴盼地死死地望着天际的曙光,轻声道:“罢了……我拳拳之意天知否?”
“兄弟们!”
“是!”
肢体残缺的沙躯土人们一起回转身,跃上城墙,身形在瞬间崩塌,沙石垒垒,填平了豁口。
曙光中,赫然新生一道崭新的城墙。
肃州军民信心大涨:“天助我也——真是天助我也!”
弓箭已经用尽,城楼上众人合力运来肃州的黑油,点燃之后远远掷入敌军队里。
杨阿若微微一笑:“大哥,我可不能被你比了下去。”
“阿若——”轩史昂远远看着杨阿若腾空飞起,身姿矫健轻灵,远处一道黑油凌空而起,长虹般画出道弧线,黑龙在天空盘旋纵横,身躯渐渐抒展成翼成云,一道闪电破空而过,黑云正中熊熊燃起一团烈火,烈火成圈,越烧越旺,然后一起洒落下来。
火雨纷纷,绵延数里,这肃州的黑油一旦燃起,水浇不灭,至熄方休。
远望撤退的残军,杨阿若从天空缓缓飘落下来。
“阿若?”轩史昂接住他,莫名恐慌。
杨阿若露出个灿烂的笑容来:“傻大个……送我去大哥那儿吧……以后,你会有新朋友的……”
轩史昂摇摇头:“你……”
杨阿若伸手拍拍他的肩膀,声音也变得断断续续:“别难过,不怪你……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啊……如果大唐打到他们的家乡,一样会有……不知死的鬼,嘿嘿……嘿嘿……大哥说,我拳拳之心天知否……我们都知道,是不是?”
“是……”轩史昂放手。
杨阿若继续断断续续道:“我一生都在追逐自由,大哥知道……在我们的时代,游侠是被人瞧不起的,最后连老婆都弃我而去,我……我不服啊……轩史昂……真想看见一个游侠仗剑……被世人景仰的……”
轩史昂柔声安慰:“会的,那个时代一定会来的。”
杨阿若还在断断续续:“我以为……”
轩史昂“唔”了一声,打断了他的话:“你,到底是不是快要不行了?”
杨阿若摸摸自己的灵体,沉思片刻:“我也不知道灵魂怎么样算是死了……真奇怪,好像,好像还有点力量。”
轩史昂先是一巴掌敲在他脑袋上,然后一把抱住他:“阿若,太好了,你还活着,我们一起走下去……”
贞观三年,突厥犯肃州,无功而返,这是一个历史的转折,在此之后,大唐的反攻开始了。
我拳拳之心天知否?
天不知,任去留。
也罢,就让我们变成一堵墙,长长的厚厚的墙,守着家园,守着故乡,守着前生遥不可及的梦想,总有一天,会有后人替我们完成的吧?
天亮了。
初升的柔和的阳光照在崭新的城墙上,劫后余生的人们揉着眼睛,好像还在回忆刚才发生的一切。
轩史昂低低叹了口气,向着新生的飘零的亡魂走去,他知道,身后众志成城,固若金汤。。
3
“我听我母亲说过,外公开了那一枪之后,看见一个人,一个体格高大的男人,他张开手臂护住外公,然后轻轻说了一句,回去吧,找你的女人团聚去。”王固若摊开手,“然后那人叫了一嗓子,燃迪曼,再然后……外公就发现已经过了好几天,边上人都死光了,他还活着。
老人对他轻描淡写的口吻明显不满:“年轻人,你是不信呢,还是根本不当一回事?”
“哈!”王固若脸上有自嘲:“我信又怎么样,不信又怎么样?总之外公后来是死了,国家没给他一点儿补偿;我爸爸是老404,也是在戈壁滩奋斗了一辈子,不也就是今天这样?老前辈,您不会也要我学习列祖列宗,为中华之崛起而奋斗吧?”
老人有些愤怒了,手指在桌面上叩着,一时不知道说什么。秀秀狠狠瞪了王固若一眼:“你就知道往上爬?就知道钱?”
王固若斜眼看她:“我活了半辈子,才知道钱有多重要。”
秀秀呸了一声:“我爸说,活了半辈子才知道钱多有用的,下半辈子总会用来知道钱多没用。”
王固若更开心,嬉皮笑脸:“那就……让下半辈子快点儿到来吧。”
老人霍然起身,沉下脸:“年轻一代怎么会这样?”
“老人家”,王固若也站起来,他本来心情也不大好,口气上多少重了点:“您别教育我,您也就是今天这个位子才能说这个话。您真大公无私?江总的银子是怎么赚出来的您一点儿都不知道?远的不说,就现在这个芒硝矿,那是非法开采加贿赂,您敢举报么?”
秀秀大声叫:“王固若!”
“对不起。”王固若鞠了一躬:“我说话不好听,但这就是事实。秀秀,我也告诉你,我也不喜欢你大小姐的派头,别老抖聪明,不是每个人你都能一眼看透的,这话,也送给我自己。告辞。”
他想了想,又从衣兜里摸出那枚钱币:“这个还是还你吧,古董,国家文物,我糟蹋不起。”
王固若觉得心情特别好,从大学毕业到现在,第一次这么痛快淋漓地说话。
憋着忍着装着,这一回,老子不伺候了。
他一路哼着小曲儿,脚步轻快,时不时跳两下,身边的行人看着他象看怪物。
可是不知怎么的,笑着笑着,他眼泪忽然就冒出来了,他连忙去擦,但是喉咙里一声哽咽。
什么都没了……什么都没了!
还好,他还有家。
今天家里有点儿与众不同,摆了一桌子菜,父母都在厨房忙乎,过节似的。
王固若揉揉脸,露出个笑模样来,扫兴的人最讨厌。
温如的脸红扑扑的,人逢喜事的样子,穿梭来去的摆着盘子和酒杯,王固若一把拉住她:“温如怎么了?家里什么喜事啊?”
温如做个鬼脸:“赶紧换鞋换衣服,一会儿慢慢说。”
一家人坐定,父亲慢慢倒了四杯酒,咳嗽一嗓子:“今天啊,我们家有两件喜事,第一,王温如姑娘的录取通知书下来了。这孩子,唉,偷偷摸摸瞒着我们读书,生怕家里人操心……温如,来,干一杯,出去了之后好好学,别给咱们中国人丢脸,早点回家。”
王固若一开始还被“录取通知书”这个词蒙的云山雾罩,但是立刻就明白过来:“温如,你的offer下来了?”
他知道妹妹无数个晚上灯亮到半夜,也知道这个姑娘苦涩酸甜从来没有对家人说,一个人只要不放弃,总不会永远失败下去。
温如的脸红红的:“爸,还有第二件呢?”
老爷子又满上一杯酒,转向王固若:“固若啊,我听你刘叔说了你在关楼上的事,漂亮,干得好!”
王固若愕然,老一代怎么也这么八卦?他只觉得手里的酒杯重逾千钧,他没法解释自己一点高尚情操也没有,只不过看着秀秀的眼神不舒服,他苦笑:“爸,这,这不算喜酒,您的好意,我心领了,咱不提这个了。”举杯一饮而尽,酒很苦。
“怎么不能提?”老爷子不满,探出身子拍着桌子说:“这才象我儿子!堂堂正正做人,夜半不怕鬼敲门。你说错了吗?啊?”
“没说错”,王固若似笑非笑地抖抖肩膀:“挨整总免不了,以后有的是小鞋穿。”
“怕什么?家里还能没你一口饭吃了?”老爷子吱儿一声抿了一杯,微微有些醉意:“不怕穿小鞋啊,王固若!我就怕你自己把脚给裹了。”
“就象您常说的,点头不抱怨,抱怨不点头,做都做了,喝。”王固若不想败坏父亲难得的好心情,也跟着陪了一杯。
老爷子悠悠向后倒在躺椅上:“固若啊,爸爸是固执了一点,我给你说段故事,你听听。”
王固若直起身子来,他知道父亲必然是有很多故事的,但是这么些年,一直都不肯说。
“……那时候我还小,你爷爷呢,是当时国内少有的专家,回国之后返乡,直接被安排进404,那时候的404还简陋得很,没有防护林,我们一家算是特殊待遇,分了一间宿舍。
“404刚开始的时候,苏联老毛子给了我们不少支援,从技术到设备,结果没多久,中苏关系破裂了,那时候大家对政治还没那么关心,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光知道苏联专家一夜之间全都收拾行礼走人,有些设备明明都运到兰州了,还是一声令下拉回去。你爷爷当时主管的是反应装备那一块儿,我记得是一夜一夜地合不拢眼,人一下就老了十岁。但是当天晚上,有个人偷偷敲开我们家的门,那个人叫谢辽沙?罗德雅克斯基,大概是这么叫的,年代太久也记不清了,总之他是个和你爷爷相当合不来的专家,也不知前前后后吵了多少架,有一次还在蔬菜棚里打起来,他把你爷爷打得吐血,但是组织也没处理他,可想而知,后来大家都不大待见这个人。
“但是他夹着一卷图纸进来,对你爷爷说:“王,我和他们说了稍微等等再走,最迟明天早晨去兰州汇合,快,我们节约点时间。”爸爸先是站起来,惊得目瞪口呆,好一会儿才迎上去,很用力地握住谢辽沙的手,他知道,他们彼此合不来,但是谢辽沙有一个真正的科学家的胸怀,他不忍心看着传授了一半的技术就这么没了。
“那天晚上他们说了一夜,爸爸疯了一样的记笔记,临摹图纸,浓茶一缸子一缸子地喝,烟头满地都是的,一直到早上五点,谢辽沙才说,实在来不及了,必须马上就离开。可是一推开窗子,爸爸愣住了,不早不晚的,黑沙暴起来了——你知道那种天,没人敢开车,可是谢辽沙必须去赶兰州的飞机,不然他会有极大的麻烦。
“你爷爷想来想去,决定找一个人,说他能送,你猜是谁?就是你外公,爸爸他们喊他“老窑”。他当年当过兵,杀过鬼子,后来解放了就在404开车,技术是最好的一个——你外公本来也死活不答应,但是一听情况,还是咬牙应承了,也就是为了这事儿,后来我们两家走得特别近。
“他们三个人决定冒险,不能让谢辽沙承担留在国内的风险,你爷爷,你外公,谢辽沙,三个人上了车,挺悲壮的,黑沙暴一起来什么样你大概也知道一点,那一天特别可怕,整个天都是昏黄乌黑的,小点的树能立马被推折了,然后就被沙暴盖住。路上甚至能看见被掀翻的车,三个人都紧张坏了。没走多久,石头就把挡风玻璃砸碎了,三个人带着头盔继续走,但是车还是一头栽进一个裂沟里,出不来,也回不去,别说赶飞机,就是生命都有很大危险。
“那种情形下,三个人索性放开了,躲在驾驶室里聊天,你外公呢就说说自己的小女儿,你爷爷呢,说我,然后两个人就哈哈笑着说要是活着回去,就接儿女亲家。谢辽沙也说家乡有四个聪明可爱的孩子,想他们了,三个父亲就那么说说笑笑的,但是都知道,他们能做的,就是等死。
“就在那样的沙暴里,你外公忽然说,你们看见了没有?
“沙漠里是有海市蜃楼,可是没听说过戈壁滩上的沙暴里也能看见,可是他们确确实实看见了,究竟什么原理,后来也没弄清楚。”
老爷子燃了一枝烟,随着他的诉说,兰州的淡蓝色烟雾里,好像回到当年——
“怠慢误工者杀!”
“偷工减料者杀!”
“私下抱怨者杀!”
“聚众喧哗者杀!”
监工官员一字字如刀如棒,看着远处劳作的役夫,抚须道:“不用重典,难以收服草民。”
身后的工匠跪倒,粗大结实的双手拱着,遮住了略有三分文秀气的面庞:“大人!这量刑未免过严。”
监工斜斜瞥了他一眼:“易师傅,你居然为那些贱民说话?告诉你,圣上早已震怒,说是吐鲁番满速尔屡次兵犯河西,两度破关而入,我大明朝颜面何存?”他向天胡乱拱拱手,又恶狠狠道:“误了事情,小心你的脑袋。”
那易师傅却不肯起来:“大人!万岁爷筑关,也是要保一方百姓安宁,这偌大工事,都按着这种条令,不知要枉杀多少——”
“好你个不识抬举的易开占!”监工震怒起来:“来呀,拖下去重打五十!本官素来说一不二,误了工期,我要你们好看!”
易开占三十多岁,是工匠中手艺最好,计算最准的,颇得众人信赖。这五十板实打实落下,活脱脱去了半条性命,只能俯身卧在破席上,咬紧牙关忍着不出声来——工匠役夫们早已不堪重负,再见他挨打,非闹事不可。
“走走走——”门外有人挥着铁锨锄头大叫:“连易师傅他都敢打,我们还不是说杀就杀?兄弟们走,一起找他理论去,咱们不干了!”
易开占强忍着跌跌撞撞走出,伸开双臂拦住要闹事的众人:“兄弟们,兄弟们,那个郝校尉岂是可以理论的人哪?真惹恼了他,他是官,咱们是民,走遍天下也是咱们吃亏,眼看着就要竣工了,我求求大家,忍一忍,把活干完了,他也没什么话好说。”
“易师傅,我就瞧不上你这软蛋样子。”人群中一个瘦高个说道:“这根本不让人活,咱们反了它——这城是咱们筑的,咱们也能拆,只管把砖窑一倒,撒腿就跑,他能撵上几个?到时候皇帝老儿还不是要他的脑袋!”
易开占急了:“万万不可!郝校尉虽然可恶,但这关城是我大明西防,是我——”他被愤怒的人群推开一边,徒劳挥手大叫:“兄弟们想想清楚啊,不能毁关哪,我们子孙百代都要倚仗——”
瘦高个儿恶狠狠走回来:“你一个手艺人说什么官家话,马上都要死人了,还子孙百代?易开占,你少仗着那点能耐天天抱主子大腿,告诉你,姓郝的不让咱们好过,咱们也不容他活下去。咱们走——”
一时间群情激昂,多少日子压抑的愤怒全都爆发了出来……
火,熊熊燃烧着,一时冲动的反抗自然没有什么好下场,刀尖对着胸膛,个个反绑双手,工匠们低着头,脸色阴晴不定,果然是失败了,兵卒们冲出来的瞬间,大多数人就已经慌了手脚。
郝空轻轻挥着鞭子:“好一群刁民!既然没有人挑头,来啊,一起活埋了祭关。”
“大人”,易开占踉跄着快步进来,脸上还有些泥土血污,他双膝跪倒:“是我。”
“你?你!”郝空大怒,虽说教训了一通易开占,但他还是颇欣赏这个人,手艺好,读过书,上传下达都很合意,素来稳重,他怎么敢挑头闹事?
易开占低头:“是我昨日挨了顿板子,心里不服。”
“是这样么?”郝空的目光扫过一群工匠的脸,没有人说是,也没有人说不是。
郝空明白了。
“好!”郝空一挥鞭子,“新烧一炉砖,把他给我扔砖窑里去,其他人等每人五十鞭子,有敢再犯的,一律处死。”
浩浩荡荡百余号人,郝空也不想杀戮过重,真再惹了众怒,全体役夫都罢工闹事,他可就真麻烦了,既然有人出头,那再好不过。
“易师傅——”人群里有人轻轻喊。
易开占低头看着自己的脚,任凭两个士卒把自己推向一个窑洞——冰冷冷的砖坯,这是嘉峪关的最后一炉砖,也是自己的归宿。
“易师傅——”几个人大声叫了起来。
易开占回头,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静泰然:“大家加把劲,先把咱们的关城筑起来,我们……回见。”
窑门封死,火,烧起来了。
郝空拈须微笑着,这一下杀鸡给猴看,想必不会再出意外,升官发财指日可待——但是火堆忽然大盛,一条火龙横空而出,卷着他的腰,向里一带,郝空惨叫着,可是烈焰和浓烟在瞬间夺去他的性命。
火好像忽然间有了灵性,难道是易师傅冤魂不散?
火龙还在愤怒,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士卒们吓得四散而逃——
“阿若,够了!”轩史昂抱住杨阿若,杨阿若几乎已经愤怒到疯狂,他只是晚来了一步而已,就看见了砖窑内的惨剧,“放开,这群走狗混帐,我非要——”他缓缓坐了下来,胸口的巨大灵气空洞又在盘旋发作,自从昔日突厥一战,他的身体已经有了损毁,一直没能恢复。
轩史昂却在看着易开占尸首的灰烬中一点亮光,他伸手,那是……一枚钱币,很熟悉的一枚钱币,许久未曾见过了,如果不是轩史昂伸手得早,窑内的高温势必也要熔化了它。
“这是我挖泥的时候无意中捡到的,本来想我媳妇最喜欢这类小东西……唉。”易开占的灵魂渐渐显露在二人面前:“这位兄台不必生气了,他们也只是奉命而行。”
杨阿若回头:“易师傅?好生静气啊。”
易开占听出了杨阿若话语中的讽刺,微微一笑:“升斗小民,岂敢造次。我平生最大的心愿,就是看着这关城筑成……多谢二位仗义,时间不多,告辞了。”他回头,灵魂如一抹青烟,融入砖块中。
砖成了,窑门开了,工匠们啧啧感慨,真是一窑好砖。
明墙,暗壁,内外关城……钦差赞不绝口,大家拱手致意,心照不宣。
“请请请——”
“果然是天下雄关,固若金汤哪——”
“所有工匠赏米一斗,钱五十。”主持修建的兵道一时得意,随意恩典了下去。又向着众人道:“诸位大人,随我入内一观。”
“入内?就凭你也想进这大门?”一个冷峭的声音不知从哪里传来:“郝空私吞工银五万两,不知孝敬大人多少?”
兵道和钦差面面相觑,这其中门道怎么会泄漏出去,兵道大叫:“什么人!”
一时间士卒都在东张西望,举刀仗枪,但总也找不到声音的所在。
“吞公银,盘剥血汗,私下打杀工匠无数,活活烧死易师傅——”那个声音越来越愤怒:“这天下一等一的雄关,守卫的是天下万民,岂是你们可以进入的!”
“走。”钦差脸色铁青,一马当先向着正门走去。凌空一块青砖直奔面门,钦差一个躲闪不及,被打得满脸是血,士卒们一拥而上,但那块砖头在空中流转自若,上下翻腾,一个个轮番敲头打脸,大笑:“我乃本方土地之神,尔等所为,已犯天规,还不快快跪下受死!”
顿时黑压压跪倒一片,钦差连忙回禀:“上神!此间事我全不知情,必要严拿严办,已正朝廷律令。下官这就准备三牲祭品——”
“住口!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尔等还敢狡辩!金甲天尊何在?”
“在!”风沙旋转,一个巨硕人形显露在众人面前,果然是个威武庄严的勇士,这下一群官吏再也不敢多说,个个俯首,噤若寒蝉。
“万里雄关,外拒强侮,内震河山,一沙一石俱是天地灵气所聚,热血忠魂所凝。”那声音越来越大,震彻百里:“金甲天尊,还不恭请关神定城?”
“是!”那沙石巨人伸手托起这块青砖,一步步走向高台。
“魂魄归来,护我山河——见黄沙处,即见关魂,尔等自行请罪去吧。”
金甲天尊砰然散开,沙石满天满地飞舞,狂风大作,官吏工匠全都匍匐于地不敢抬头,好容易风停了下来,终于有人抖落一身黄沙,瑟瑟抬头——只看见天青地阔,风和日丽,好像一切只是一场梦,只有一块定城砖,还牢牢地搁置在檐台上。
“阿若?”轩史昂急躁了,杨阿若的灵体始终无法从定城砖中出来:“你怎么了?你骗我——”
杨阿若哈哈笑了起来,还是孩子般的清朗:“好玩,痛快!轩史昂,这出戏演得太过,我走不了啦,就和大哥在一起吧,以后你自己保重……何时世间再有不平,我们、我们并肩作战。
他就这么静静地睡着了,像无数个没入砖石中的魂灵一样,找到了栖息之地。
这是他两生中最痛快的一次行侠仗义。
轩史昂默默地离去了,他想,应该把那枚钱币送给易师傅的女人,易师傅说了,他媳妇喜欢这样的小玩意儿——可是我的燃迪曼呢,你的美貌和年华是如何渡过的?你的魂魄和生命融进了哪一方土地里?
都再也见不到了。
风继续吹,远方,新凝结的战士们正整整齐齐排列着,他们看上去每个朝代每个年纪的都有,正在向这座雄关致敬。
“我们继续走!”轩史昂大声喊着。
“是!”
“你们忘记了自己的承诺吗?”轩史昂看着一张张严肃而坚定的面孔。
“不敢忘!”齐声高喝:“魂魄归来,护我山河!”
沙是不怕风吹的,天涯海角,总有一股力量让他们再一次凝聚起来,哪里有不平,哪里就有侠义;哪里有侵略,哪里就有长城……
老爷子笑着说:“谢辽沙也是好久才回过神来,咕哝了一句俄语,爸爸说他喊的是——天哪!一句话,莫斯科全来了!”
王固若好容易才从这灵异的往事中回过神,嘿嘿一笑:“我读过《战争与和平》,爸爸。那他们最后,是被那群武士救走的?”
“不知道。”老爷子很郑重地点头:“他们看那段故事都很出神,听你爷爷说,那群战士好像被风沙推走一样,然后他们再看,就只有远方的戈壁滩了,回过头,车已经从沟里出来了。他们三个人都不敢说话,还是老窑说,走吧,我知道,咱们嘉峪关这块地界,那是有点灵气。”
“那枚钱币——”王固若激动起来,为什么每次那个勇士出现都和钱币有点关系?他回头问母亲:“妈——那个钱,你听外公外婆说过没?外婆曾经有过一块铜币?”
“啥钱啊?”当妈的对父子俩聊闲呱不吃饭很不满,“你说那个啊,我也没见过……好像是听你外婆说过一次,有吧……好像是,咝……对,说是抗战前家里还托人去当铺问过,人家说不值钱。”
王固若急了:“妈,那不是钱不钱的事,你想想,和秀秀送我那个象不象?”
“不知道——”当妈的拼命往儿子碗里夹菜,不停说:“吃菜,吃菜,总说话菜都凉了,哎,别光喝酒啊,光喝酒容易醉。”
醉就醉吧,好久没有放开量喝了,醉在自己家里怕什么?
王固若酒到杯干,渐渐已经醺醺然。
有些东西,还真是冥冥中注定的一种传承?
手机又一次响起来,王固若一愣:“秀秀?”
温如抿嘴一笑,真是的,刚刚还说分手呢,怎么都不会改口。
秀秀说:“喂,爷爷说了,那个钱币,本来就是你家的,也算物归原主,你什么时候有空,出来拿一下?”
王固若酒意上涌脑子一热:“我什么时候都有空。”
秀秀停顿了一下:“那就……明天正好礼拜六,下午两点钟,关楼见。”
“去吧,哥”,温如笑嘻嘻替他满上:“你们啊,成不成没关系,话总要说清楚。”
成大概不可能了,王固若想,但是说清楚,是应该的……
尾声
铜币就放在秀秀手上,在阳光下闪着银色光芒。
一边是个男人,一边是个女人,像是手背爱上手心,近在咫尺,却永远没法拥抱。
“是爷爷让我们来这儿谈”,秀秀说。
风吹过,带着远处戈壁的干燥悲凉,小小的铜币好像也起了共鸣,呜呜作响,有如铁马悲歌。
他们好像在同时感觉到了什么。
“爷爷和爸爸大吵了一架,那个矿,爸爸放弃了。”秀秀说:“爷爷说,昨天你说的是对的,有些事情他也改变不了,但是会尽力做点什么。爷爷还说,他的命是老窑救的,找个机会请你父母吃顿饭,见一面。”
“嗯。”王固若点点头。
气氛多少有些沉默。
关楼确实不是个聊天的好地方,不时有导游带着游客经过,大声说着嘉峪关的来由和定城砖的故事。
“各位看见后檐台上那块青砖没有?那就是我们嘉峪关的定城砖。”年轻的导游大声说:“据说明朝正德年间,有个叫郝空的校尉负责监工,这个人阴险狠毒,一心刁难工匠们,工匠里面有个叫做易开占的师傅,手艺最好,那个郝空就问他呀,说你看一共要多少块砖?易师傅胸有成竹,说,我算过了一共是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块砖。郝空就说,好,到时候多一块少一块我都要砍你的脑袋。结果到了竣工的时候啊,还真的多出一块砖来,郝空这下抓住机会,正准备为难那些工匠,易师傅灵机一动,说,这块砖是神仙放下的,叫定城砖,你要是拿走它啊,整个长城都会崩塌……那个郝空吓得一句话都不敢多说,灰溜溜地逃跑了。”
“那到底是不是神仙放下去的呀?”有小孩子大声问:“真有神仙吗?”
游客们一起笑起来。
“是啊……”导游故意压低声音说:“易师傅也有个儿子,长得像你一样高,一样俊俏,他就看见神仙啦,好孩子都能看见神仙。”
游客们笑得更开心,笑小孩子的天真,更笑这导游的机灵劲儿。孩子的母亲不停摸着儿子的头:“昂昂乖,这世界上是没有神仙的,那都是工匠师父们编出来吓唬坏人的。”
小孩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又摇摇头……
在第三个导游说了第三遍故事的时候,两个人都笑了,秀秀抬头:“爷爷说,嘉峪关每块砖都是定城砖呢。”
“爷爷说爷爷说”,王固若乐了:“你自己就没有话说了?”
秀秀低头玩着自己的手指:“说什么?好像没什么可说的……”
“我们去那边?”王固若指着关外一片旷野:“我跟你说说我读书时候的事情好不好?那时候,我也挺愤青的。”
“好。”秀秀垂着头,看不出心思来。
他们谈了很久,很久……直到落日西斜。
不时的有争执和轻快笑声传出,也奇怪,明明认识了两年,却好像今天刚见面一样。
“呀!”秀秀忽然跳起来。
“怎么了?”王固若一惊。
秀秀揉揉眼睛:“眼花了,刚才好像看见一个彪形大汉过来摸这块钱币,吓死我了。”
王固若若有所思:“走吧,天冷下来了,我们去建设路夜市怎么样,吃羊肉串儿去?”
二人并肩向出口走去,秀秀还在比划着刚才的幻觉。
身后,斜阳下,有一道长长的孤独的身影,缓缓抚摸着城墙,好像在说:“老兄弟们啊,你们还好吗?你们都在一起,不寂寞吧……六百年啦……六百年啦……又是个太平的岁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