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鹏瞪着眼珠盯着她,“明明就是你,不信你随便叫个人过来问问看。”

扶晓笑:“乍一看,我也差点觉得是我。不过,我高中一直剪的都是短发,而且也没在别人家住过。”

陆鹏一副不信的表情。

扶晓又问:“你家在那儿?”

“通海的东郊。”

“这就更加不对了,因为我从来没去过通海。”扶晓把手机还给陆鹏,“你真的认错了人,不好意思我还要工作。”

陆鹏还是没有放弃,上前一步,压低了声音:“你当初突然离开,现在又假装不认识我们,是不是和季大哥之间发生了什么误会,生了他的气,所以不想让我们告诉他?”

这一对母子还真是一脉相承的固执。

扶晓好笑:“我也不认识什么季大哥。”

“季脩筠你不认识?”

“我真不认识,请你不要打扰我工作好吗?”

扶晓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可是陆鹏还是不肯放弃。

刚好这时,李子安从办公室里出来,走到跟前,拍了一下扶晓的肩膀,“主任叫你进去。”

背对陆鹏对着扶晓使了个眼色,暗示她进去避一下。

扶晓心领神会的躲进了办公室,等陆鹏不甘心的离开了,她才出来。

李子安笑嘻嘻打趣:“我就说天秤座这个月桃花运特别旺,你还不信。”

“他认错了人。”

李子安一副过来人的表情:“这你就不懂了,这就是男孩儿认识女生的小伎俩。”

扶晓认真的说:“不是,连他妈妈也认错了。”

李子安想了想:“那就是他老妈在帮儿子追女孩儿。”

扶晓噗的笑了,怎么可能呢。

一个人认错也就算了,怎么两人都笃定认识自己?

莫非通海真的有一个和自己同名同姓又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居然还有同样的一件裙子?这是要有多巧的巧合才能做到?扶晓深感不可思议,在心里琢磨了半天也没个所以然。后来一忙,不知不觉就把这事给忘了。

放射科小楼和门诊大楼隔着一道不宽也不窄的小道,再往后是停车场。扶晓刚来单位不久,为了给大家留个好印象,每天下班都比别人走得晚。

出了小楼,入目已是一片黄昏的景致。扶晓低着头,朝着门诊楼走去,一辆越野车从后面开了过来。本来是正常行驶,车速也不快,越过她之后,忽然一个急刹车停在她跟前二十米的距离,声音刺耳到让扶晓心里一惊,情不自禁的脚步一停,目光随之扫过去。

从车上下来一个男人,逆着光,一时没看清长相,大体上高高瘦瘦。

扶晓低了头继续走,路不甚宽敞,越野车停在路中,他站在车旁,扶晓只能从他身边走过。

就在错身而过的那一刻,忽然横空伸出一只胳膊拦住了她的去路。

扶晓立刻停步,下意识的抬头。

这一看,心里却是怦然一动。

眼前之人个子很高,三十岁左右,剑眉星目,鼻梁英挺,肤色是一种恰到好处的古铜色。现在流行的那些白白净净的美男子,在扶晓眼中都太过阴柔。眼前的这一位,却几乎从容貌到气质,甚至肤色眉形都严丝合缝的贴合了她心目中好看男人的所有标准,伟岸英武,气宇不凡。

容貌极为标致,表情却有点不善,皱着眉头,眼中仿佛蕴着一团火,随时都能烧起来。被笼罩在这样的眼神之下,若是陆灵犀,恐怕已经吓得花容失色。

扶晓是天生就比较胆大的人,有临危不乱的风度,仰着脸,看着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男人,很淡定的问了句:“有事吗?”

对面的人一言不发,只用一双眼睛居高临下的盯着她。

扶晓上学时遇见过这样的高年级学渣混混,放学了拦着她想要交个朋友,嬉皮笑脸,动手动脚,话特别多。没见过他这样的,不说话,不让走,又不调戏,不知是几个意思。

看在百年难遇的碰见一个合眼缘的男人的份上,扶晓客客气气说了句:“你要是没事的话,就请让一让。”

“装不认识?”

嗯?什么意思?

扶晓看看他:“请问你是?”

他没有回答,眼眸的火焰越烧越旺,练武的人都比较敏感,扶晓能感觉到他在努力克制着一种情绪。

就在扶晓打算挥开他的手臂,他忽然转身上了车。

那团火气,发泄在了车门上,啪的一声,重重关上,声音大到把扶晓震得一哆嗦。

而后,车子轰一声开了出去。

扶晓:“……”

神经病啊这是。

☆、第 3 章

扶晓走到医院门口的公交车站,上了公交车。

时值盛夏,天黑的晚,夕阳的余晖在道路两旁的梧桐叶间跳跃,从浅淡的蜜色渐渐浓稠成昏黄,车子到了师大附中这一站,扶晓下了车。

因为陆灵犀的单位在文华路支行,所以两人就近在师大附中家属院里租了一套两居室同住。步行去陆灵犀的单位也就十分钟。家属院是老式条式楼,没电梯没车库,不过院子里绿化很好,种满了梨树和海棠。

两人租的房子在二楼,推窗见绿,春日里,枝头飞满红云白雪,满目芳菲,美不胜收。可是夏天却苦不堪言,一是密不透风,二是蚊子奇多。因为屋里蚊香片告罄,扶晓先拐到家属院门口的小卖部去买蚊香片。

这个小卖部历史悠久,在师大附中家属院门口已经开了很多年,几乎什么都卖,柴米油盐,报纸文具,还兼卖彩票。

老板就住在后面的家属院里,是个六十多岁的干瘦老汉,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白汗衫,摇着蒲扇,坐在收银台和彩票机的中间,身兼两职。

蚊香片各种品牌各种香味,对选择困难症来说,是个实实在在的挑战。但是今天扶晓毫不犹豫的就选定了一盒薰衣草香味的蚊香片,因这个牌子比别的大方,除了多送二十片蚊香片,还赠送一个蚊香器。

她拿了蚊香片正要结账,从外面进来一个人。跨进门槛的那一刹,仿若有股风吹进来。

或许只是个错觉。

进来的这个人,二十许的年纪,发长过耳,走动时,发丝后拂,仿若带着一股风。

扶晓自小习武,对男人的审美属于阳刚的派别,戴耳钉留长发的男性,即便长的美若天仙她也觉得不美。不过,眼前这个男人身形修长,五官也长的好,半长的头发配着他的面孔并不阴柔,反显得清隽出尘。

他径直走到老板跟前,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张彩票,递过去,“麻烦兑一下奖。”

伸出去的右手,手指细长,肌肤细致,应该是没做过什么粗活。手腕上戴着一块儿很特别的“表”,矩形,黑屏,不大像手表,也不像是手环。

而左手则一直放在腰侧,握着单肩包的带子。浅灰色皮包,款式简单,方方正正,看上去虽然皮质不错,却已半旧,边角露出磨损的痕迹。

老汉摇着蒲扇,接过彩票,慢吞吞放进机器里,验看有没有中奖。

扶晓站在青年的左手边,等着结账,忽然听见老汉喊了一声:“中了中了!二等奖啊!”

扶晓吃了一惊,血液仿佛被老汉这一嗓子给喊得加快流动起来,老汉自己也是,脸色瞬间就红润许多,声音也提高了八度,“这一期奖池里钱多,二等奖也不少。恭喜恭喜。”

扶晓第一次亲眼见有人彩票中大奖,不清楚多少钱,猜测二等奖也不少,激动之下也跟着老板说恭喜。

一张小小的纸片,瞬间就将置身事外的两个人卷进了一种激动的情绪中。

不善于和陌生人打交道的扶晓对着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自来熟的连声说着恭喜。

老板高声大嗓,满面红光,像是自己得了大奖一样精神抖擞。

唯独当事人却是出奇的淡定,既没有惊喜欲狂,也没有难以置信,平平静静的对老汉说:“那麻烦你兑一下。”

老汉把彩票递给青年,“二等奖得去体彩中心兑奖。你记得要带身份证啊。”

青年淡定的接过彩票,竟然微微蹙了蹙眉,仿佛接手的是个麻烦,之后随手往裤子口袋里胡乱的一塞。

扶晓暗暗吃惊,这可不是一张小纸片,乃是一大笔钱,怎么如此随便?

况且他那裤子还是一条休闲短裤,口袋松垮,嘴巴大张,随便一个技术不好的小贼就能得手。

一向勤俭节约的扶晓忍不住说:“你放好,小心别丢了。”

青年偏过头,露出一个潦草的浅笑,以示感谢,但并未采纳她的建议,背着他的单肩包走出了小卖部。

扶晓发现,从始至终,他右手一直抓着包带,倒仿佛这个半新不旧的皮包,要比他口袋里的那张彩票贵重的多。

她虽然不懂什么名牌,但是陆灵犀懂,时常看时尚杂志,给她灌输了一耳朵,她仔细瞅了瞅,并未发现包上有什么大牌的标志,或许,贵重的是他包里的东西。

扶晓和老汉不约而同的目送着得奖青年,直到他走进了对面的一家快捷酒店。

酒店名叫喜鹊,一点也不喜庆,灰扑扑的外墙,原先是个招待所,最大的优点是便宜。门头上滚动着一行红字,钟点房XX钱,特价房XX钱……

扶晓不知不觉说了声:“酒店好便宜啊。”

老汉哼哼:“什么酒店啊,就是一喜鹊窝。”

扶晓噗的笑了,收回目光,掏出钱来结账。

老汉一边找钱,一边感慨:“这小伙子手气不错,连着买了几次都中奖,前天中了三千!看来我这个店啊,风水就是好。”

扶晓接过零钱,想了想,又笑嘻嘻递回去:“那我也试试手气吧。”

老大爷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你早该试试了。”

扶晓深以为然,抬头望着墙上的彩票中奖号码走势图和各期中奖号码大图表。

因为没买过彩票,不谙其中门道,左右看看不知道要哪个,选择困难症犯得一塌糊涂,快要急死老汉。后来实在受不了,替她做了主,七星彩大乐透各买一张,机选。

扶晓好奇,问道:“刚才那人是机选的号还是自己编的号?”

“他自己报的号。”

“厉害。”

扶晓想了想,自己也出了一个号码,把自己和陆灵犀的生日都加到一起。

老大爷见她很开窍,舌绽莲花的说:“有的人守一个号,守好多年,坚持买,早晚能中奖。干啥事都要有个恒心毅力,别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你没事就来买几张,说不定哪天就能中大奖。现在两块儿钱能干啥?买了还有个中大奖的机会,不买连个机会都没有。”

扶晓抿着笑,连连点头,没看出来老大爷还挺会做生意,怪不得这个小店开了这么多年。

回去的路上,她好奇用手机查了一下大乐透这一期的二等奖,奖金是十万出头,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多。

所以,那人那么淡定,也情有可原,要是五百万一千万估计就不会是哪个无所谓的表情了。

步进家属院的林荫道,光线骤然暗了许多,一树一树的绿荫,深深浅浅,蔓至庭院深处,生出一股庭院深深深几许的诗意来。一排七层家属楼便隐在绿荫之后。

回到房间,扶晓收到陆灵犀发来的微信,说自己发了工资要去买衣服,晚饭不要等她。

扶晓一个人也不想做饭,再加上厨房热的像蒸笼,于是便下楼随便吃点。

文华路因为有不少学校,附近小吃挺多。正值晚饭点,空气飘着各种香气,扶晓看见一个小吃店还蛮干净,便信步走了进去要了一碗大馄饨。

等待的功夫,她无意识地在店里瞟了几眼,目光落到空调边,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人。

小卖部里中了奖的青年。

他低头吃着一碗面。扶晓伸长脖子瞄了一眼,素面,清汤寡水,飘着几片菜叶。

都中了大奖,也不去吃点好的庆贺一下?

怎么这么节俭?

怀着好奇,扶晓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他肤色白皙,五官清隽,修长的眉眼尤显得秀气,仔细看看,竟和谢麟有几分像。

中了二等奖还住着喜鹊窝,吃着素面,可真是一个生活简朴,荣辱不惊的青年。

扶晓心里暗暗对他做出一番评价,末了又补上一句:长的也不错。

周以檀被这碗素面倒尽了胃口。

小吃店最难吃的一道饭,那么巧就被他点中了。

运气这种东西,似乎是有定数的,用光了好运气,霉运就会接踵而至。他心情灰败的抬起头,看向对面。

扶晓正悄悄的观察他,怡然自得之际,猝不及防他突然一抬眼,来不及收回目光,只好冲他笑了一笑。

清纯无害,天真可爱,有点娇俏的笑容,像是暖萌的一道光。

周以檀被这碗素面折磨的灰败恶劣心情,好了许多,回之一笑。

扶晓脸皮微热,直勾勾的看人,又被抓住,有点不好意思。垂着眼皮,不再东张西望,老老实实的等饭。

馄饨很快送了上来,她拿了醋瓶,往里面滴,老板也是抠门,醋瓶的眼儿小的像是针尖,半天都滴不出来一滴。

方才是她偷看周以檀。现在倒过来,周以檀在看她。

看着她拿着小醋瓶,使劲的往下一摔,又是一摔,咬着牙,抿着唇,表情丰富有趣,像是春天里一朵开着阳光下的小花,张牙舞爪的可爱着。

周以檀端起来吃了一半的素面,走过去。

扶晓千辛万苦,摔出来几滴醋,拿起勺子舀了一个大馄饨正要吃,忽然对面光影一暗,一个白色蓝边的硕大面碗放到了她的馄饨对面。

周以檀弯腰看着她,客客气气的问:“不介意我坐这儿吧。”

突如其来的招呼,把大馄饨吓得从勺子里掉了下去,溅了桌上一些汤汁,扶晓手忙脚乱的抽了几张餐巾纸去擦,头也没顾得抬,“不介意,你随意。”

周以檀拉开凳子坐下来,介绍自己:“我叫周以檀。”

扶晓认真的一颔首:“你好,幸会幸会。”

这个回应若再加上“久仰大名”和一个抱拳的动作,简直就是武侠片中的套路,周以檀脑补了一下长的洋娃娃似的扶晓做这个动作,忍不住蓦然一笑。

扶晓在小卖部一直站在他左边,他又留着半长头发挡着脸颊,直到此刻,才发现他右脸上有个酒窝。

本来是一张懒懒散散到表情稀少的清淡面孔,破颜一笑,顿时犹如一张画动了起来,容光生辉,那酒窝更仿佛是个漩涡般的……勾人。

☆、第 4 章

扶晓喝了一勺馄饨汤,压压惊,惊艳的惊。心里暗暗的想,原来有的人笑与不笑有这么大的差别,怪不得有烽火戏诸侯的故事。

周以檀看看她,“你呢?”

扶晓抬起眼帘,飞快的扫了一眼,见他没再释放那种勾人的笑,这才平视着他,说:“扶晓。”

“扶桑的扶?春晓的晓?”

扶晓点头说是,心里有点小小的意外。因为扶这个姓比较少见。很多人听到她名字都想成拂晓,然后又问:姓呢,她再回一句,就姓扶啊,不是拂晓的拂,是扶起来的扶。像周以檀这样一下子就能说对的人非常少。

他把单肩包放在膝盖上,左手放在包上,坐的十分端庄。

扶晓感觉到他这个人比较矛盾,笑起来很勾人,让人不敢直视,可不笑时又一脸的古井无波,仿佛躯壳在此,神游天外。

扶晓并不是见人自来熟的性格,心里想着怎么找个话题才合适,不然的话,这么对坐着,平白无故的生出一种相亲的尴尬来。

周以檀先开了口。“听你口音,不像是本地人。”

扶晓心说,不对啊,没人说过我普通话不标准带口音?他到底是怎么听出来的?

“没错,我是甘城人。”

“真巧,我祖上也是甘城。”

“周姓在甘城是个大姓。”谢麟的妈妈就姓周,还有班里很多同学,包括她高一时懵懵懂懂有好感的体育委员周成钢。

“我听祖母说,甘城以前有个剧团特别有名,好像是叫春晓剧团。”

扶晓眼睛一亮:“对啊。”还真是巧到家了,她就是春晓剧团里长大的。

周以檀不紧不慢的说:“我祖母很喜欢听戏,经常在家里唱沙漠王子和追鱼。我小时候不喜欢,一句话咿咿呀呀要唱三分钟,简直是种折磨。后来耳濡目染听得久了,方体会到其中韵味。”

话题一旦打开,就不再尴尬,尤其还是围绕着扶晓比较熟悉的戏曲,很难冷场。

扶晓一边和周以檀聊,一边暗暗惊讶。

这个时代,戏曲仿佛已经成了老年人的专利,除了陆灵犀,她还没见过那个年轻人对此感兴趣。周以檀却说起来头头是道,简直比从小在剧团里长大的扶晓还像个内行。

扶晓心想,若是陆灵犀在,肯定能和周以檀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陆灵犀从小就喜欢表演,还特有天分,大学里加入京昆社团,大三那年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大学生戏剧研讨会,拿了个一等奖回来,登了当地的报纸,在剧团家属院里传为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