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不到两年太子就厌了,指着墙上挂着的一幅幅画威胁她,“只要你传出去半点风声,这些画就立马送到百媚阁。”

楚晞有苦不能言,只能诺诺地应着。

而楚曈却是*给方平的。

当初方静与孙月娥联合着算计楚晚未能成功,这次太子索性把主意打在楚曈身上。

楚曈失了身,不嫁给方平又能嫁给谁?

只要两家结成姻亲,楚溥就不会置身事外。

孙月庭是不同意的,以前两次的经验来看,这样做只会激怒卫国公府,并无裨益。

可太子被猪肉迷了心窍,而方平又是精虫上脑,两人筹谋着成了事。

藉此孙月庭看出太子只会靠利用算计女人,这样的人怎可能当上一国之君,就暗地里开始寻找后路,故而与三皇子接上了头。

“我苦命的孩子啊,”胡姨娘听罢,一屁股坐在地上捶着双腿嚎啕大哭,“这杀千刀的,这么点年纪怎能下得去手啊,活该就要天打雷劈啊。”

楚晞跪着乞求她,“姨娘别哭了,传出去女儿真就没法做人了。”

现在外头没传开,她们就只能自欺欺人地当作没这回事儿,可这张纸要是被胡姨娘捅破,她们真是没有活路了,就算去家庙清修也成了好去处。

胡姨娘岂不知这个道理,哽咽着收了声,母女三人偎在一起,不免又将楚晴骂了个狗血喷头,“真是个克星,从回京都就跟她相克,这次合该她被那畜生糟蹋,怎么就落在晞儿头上?一定要让她生不如死才能解心头之恨。”

楚晴自然不知那母女三人对她的诅咒仇恨,她给楚澍与楚晟做好衣衫本打算再帮沈琴绣条猴儿捞月亮的帕子,就听到楚景带来沈琴没了的消息。

纵然心里早有准备,可乍乍听到这个噩耗,楚晴仍是愣了片刻,泪水才如开了闸的洪水般喷涌而出。

问秋也觉得可惜,才刚十岁的姑娘,平素又那么乖巧可人,竟是如此短命。

陪着楚晴哭了片刻,终怕她伤了眼,便温言劝解着,“姑娘莫太伤心,沈姑娘这一去未尝不是好事,本是活泼玩闹的年纪,她却天天躺在病床上,喝不完的药遭不完的罪,倒不如就此解脱了,兴许到那世还能见到沈太太,母女俩得以团聚。”

她们团聚了,那沈在野呢?岂不只剩他一人孤苦伶仃的,谁能陪着他?

楚晴眼眶一热,只觉得泪水又往外涌,忙掏帕子拭去了,趁着冬欢端水绞帕子的时候吩咐问秋,“帮我准备素服,我想去吊唁阿琴。”

问秋吓了一跳,可觑着楚晴脸色又不敢劝,给春喜使个眼色让她把春天刚裁的那件天水碧的小袄寻了出来,又取出条月白色的罗裙来。

楚晴不忙着换衣裳,先洗了脸重新梳过头发,将发髻上的金饰都除了,薄施一层脂粉带着问秋到了大房院。

明氏见她眼圈仍带着几分红,已猜出她的来意来,却不点破,笑着招呼道:“庄上刚送的葡萄,正好你来省得打发人去送了。”

楚晴勉强尝了两粒,低声道:“伯娘,我想去沈家送沈琴一程。”

明氏道:“你也知道国公爷发了话,这阵子府里的姑娘不得随意外出…再者,咱们与沈家并不沾亲带故,由你大哥代为吊唁表了心意也就罢了。沈家没有女眷招呼,你去实在不妥当。”

“我,”楚晴才刚说出一个字,泪水又扑簌簌地落,哀声道:“伯娘允我去一趟吧?”

楚晴自小就懂事会看人眼色,知道大人不喜欢爱哭闹的孩子,她见人就咧嘴笑,极少当人面哭,更遑论长辈已经拒绝的事情再去央求。

明氏看着她无声地落泪,不由软了下来,叹口气道:“沈家停灵七天,出殡前一日去吧,人或许少一点儿。别耽搁太久,上炷香就回来。”

“嗯”楚晴乖巧地应了,“我不会惹事给府里丢脸的。”

过了两天,楚晴仍是带着桂嬷嬷与问秋去。

一下马车就看到门前随风飘动的白灯笼,楚晴顿觉眼眶发涩,低着头进门绕过影壁,迎面就是竹竿搭建的灵棚,竹竿上挂着白幡,被风吹着呼啦啦地响。

沈家本来在京都的知交故旧就不多,该来的前两天都已经吊唁过,这日却是没有旁人。

沈在野盘腿坐在蒲团上,身上仍是一袭灰蓝色的衣衫,人瘦得脱了形似的,眼睛深凹下去半点精神都没有。

灵棚正中设了香案,楚晴近前恭恭敬敬地上了三炷香,听到沈在野低声道,“多谢六姑娘。”

那声音沙又哑,像历尽了千年沧桑般。

楚晴心头酸了酸,眼泪立时喷涌而出,哽咽道:“先生节哀顺变。”

沈在野起身长揖到地以示谢意。

桂嬷嬷悄悄推了下楚晴,意即礼已毕,该回去了。

楚晴却挪不动步子,默了片刻,问道:“先生以后有何打算?”

“我已告了长假,准备带拙荆和琴儿的灵枢回乡安葬,”沈在野淡淡地回答,可抬眸瞧见楚晴大大的杏仁眼里蕴着的点点珠泪,不由愣了下。

他十六岁成亲,十七岁当父亲,到如今已是二十又七,经历过情情爱爱的人,岂会看不出楚晴眼眸里的情意?

她第一次来就紧盯着他教沈琴写字,眼里全是羡慕与眼馋,他心一软让她试写几个,她立时雀跃起来,眸光亮得就像天上的星子。

沈在野辗转听楚景提过,楚晴自小没了娘,父亲又常年不在家,四房院只靠她一人支撑。

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她父亲怎能抛下她不管?

沈在野莫名地就有些怜惜她,对于她在信里流露出来的迷惘与困惑做了劝解。

第二次她来,看着他的目光就多了些依恋与亲近。

而这一次,沈在野有些不敢正视她的眼睛…

抛去年龄相差太大不说,单看家世就不成。楚晴是卫国公嫡亲的孙女儿,不可能下嫁他一个无权无势的穷书生,何况他还是个鳏夫。

再者,楚晴年纪太小,不曾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男女之情,对他更多的是女儿对父亲的孺慕之情。

这一点楚晴不懂,可沈在野绝不会不懂。

所以,他稍顿片刻,便道:“琴儿只六姑娘一个好友,这几天我抽空将琴儿的东西整理了一下,若六姑娘不嫌弃,就请收下,也算相交一场留个念想…”说罢亲自从书房搬出来一只箱子,“再说句不自量力的话,在下斗胆也将六姑娘视作女儿,此次回乡不知何时再回京都,以前的一些画作勉强还能入眼,一并赠予六姑娘聊作添妆之用。”

楚晴“哇”地就哭出了声…

第79章

桂嬷嬷对明氏感叹不已,“沈在野真是位君子,言语坦荡行止有度,要是年轻上十岁,还没成亲,说起来也是一段佳话。”

“那晴丫头呢?”明氏更关心的仍是楚晴。

桂嬷嬷道:“在沈家哭了会儿,出来时就收了泪,一路都戴着帷帽并未被人瞧见,便是瞧见也说不出什么,来吊唁故人谁不得哭几场?”

明氏叹口气,“这孩子心思就是重,回头让问秋她们解劝着点儿,这人与人的缘分,不管是父女也罢,夫妻也罢都是命里注定的,强也强不得…说起来晴丫头也十二了…”应该把她跟明怀远的亲事定下来了。

明怀远金榜题名后听从家里人的意见,留在翰林院继续读庶吉士,还差半年就满三年,他心心念念地想外放,亲事能在他外放之前决定下来最好。

楚晴倒没有再哭泣,只是觉得浑身恹恹地,稍稍用了点中饭就上床歇着了。身子虽累,脑子却清醒着,一点一点回忆起与沈琴相识相交的情形。

初见时就孱孱弱弱气血不足的样子,走几步山路就得让沈在野抱着,平常也难得出门,沈在野在家,则父亲陪着她玩,沈在野上衙,就剩她跟母亲两个体弱的人相对。日子恐怕过得也很是寂寞。

而自己,虽然娘不在爹不爱,终究还有明氏照拂,有几位兄长姐妹,再者还有周琳等好友,到底又比沈琴强许多。

思量来思量去,眼皮开始渐渐发沉…

仍是那片空茫的几乎漫无边际的蒲公英,金黄的小花、雪白的绒球还有碧绿的叶子,放眼望去宛如一幅美丽的画。

田野尽头,依然是那个身穿玄色衣袍的人,迈着大步,不紧不慢地走着。风掠过田野,吹动他的袍摆,猎猎作响。他的衣袖灌了风,像是饱胀的风帆。

一股慑人的威压扑面而来。

楚晴本能地想逃,可双脚好似被钉在地面似的,动弹不得。

眼看着那人渐行渐近,楚晴几乎能听到他脚上的麂皮靴子踩踏在地面上的“咚咚”声。

终于,他来到她面前,双眼烁烁地盯着她。

楚晴屏住气息,等着他说出“冉冉”两个字。

出人意外地,他说,“六姑娘…我喜欢你,近日就请人去你家求亲。”

“不可能,”楚晴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往后退了两步,不知什么时候,身后竟然变成了万丈悬崖,而她就踏在悬崖边上。

岩石松落,她不由自主地跟着往下掉…

“救命…”楚晴蓦地惊醒,又是满头满身地汗,中衣紧贴在身上,黏得难受。

正要开口唤人,帐帘外面传来男子的声音,“姑娘是思虑过度,加上受了点风,汗发出来就好了,我再开一道纾解的方子,一日两次,连喝三日。”

“多谢先生,”是问秋的声音,似是撩了门帘。

纷杂的脚步声渐渐消失。

楚晴舒口气,伸手去够床头搭着的衣衫,春喜在帐外低声问,“姑娘可是醒了,要不要喝口水?”

“好,”楚晴应着,又吩咐道,“备洗澡水我擦擦身子,出了一身汗腻得慌。”

“现在?”春喜似是愣了下,随即道,“姑娘先用点儿粥饭吧,空着肚子洗澡容易头晕。”说着撩起帐帘挂在床边的银钩上。

楚晴这才注意到屋里明亮的光线,便问:“什么时辰了?”

“差一刻辰正,”春喜倒了茶来,伺候楚晴喝了两口,又开橱柜找肚兜与中衣。

竟是睡了这么久,难怪肚子里空落落的,根本昨天夜里都没吃饭。

楚晴思忖着,看春喜已将衣服捧了过来。

新找出来的肚兜是湖蓝色的,上面绣一支亭亭玉立的粉荷。

湖蓝衬着楚晴的肌肤愈发地白嫩细滑,而胸前仍旧是平坦的,只稍稍有了个小鼓包。

从两年前徐嬷嬷还在的时候,楚晴就断不了喝羊奶炖着木瓜,喝了这许久怎么好似没用处。

按理这个年纪,虽长不成白馒头,可也应该有荷包蛋那么大了。

春喜狐疑地打量好几眼,才将换下的衣服收走,手触到中衣上,果然汗津津的。

这时问秋与冬欢提了食盒进来,见楚晴已经醒了,便问:“要不把炕桌搬过来,姑娘歪着身子用点儿?”

楚晴道:“不用,躺得乏了,起来走动几步也好。”

谁知刚站起来,就觉得脑门一阵眩晕,身子摇摇晃晃的像是站不住似的,春喜连忙扶住她,仍让她在床上倚着。

问秋再不敢让她起身,半跪着伺候楚晴喝了半碗粥,吃了一只核桃卷酥。

热腾腾的饭食下肚,楚晴觉得舒服了许多,却不敢逞强洗浴,遂让春喜绞了温热的帕子擦了几把。

等身子舒爽了些,又沉沉睡去。

明氏得知楚晴生病亲自过来瞧了瞧,又看了眼府医开的方子,吩咐问秋,“照着府医所说煎了给姑娘吃。姑娘心里不痛快,你们常开解着些儿,等姑娘病好了,少不了你们的赏钱。”

问秋连忙答应着,“伺候姑娘是奴婢分内之事,不敢要夫人赏。”

明氏点点头,又细细地问了些别的,才回了大房院。

见到楚溥,不免有些怨气,“四叔也是,晴丫头病着,不说亲自去看一眼,就是打发个小厮问一声也好…也不知都忙些什么?”

难怪楚晴觉得沈在野好,沈在野能衣不解带地照顾女儿好几个月,换成楚澍,怕是一两天都不成。

楚溥极少见明氏抱怨,便问道:“晴丫头病得厉害?要不拿了名帖请个太医回来?护国寺后院那棵千年桂花树开了花,听说四弟一早往护国寺去了,兴许约了人作诗。”

明氏闻言几乎无语,咬了唇道:“病得不重,府医说晴丫头是悲伤过度,加上心思重,纾解开就好了。”默了默,终是忍不住,又道:“虽说女儿家多数由母亲教养,可四弟妹老早不在了,四叔身为父亲总得问候一两句…说句不好听的,就是养个猫儿狗儿也得时不时哄着逗着才好玩儿。晴丫头都十二了,能待在府里的时间也就这两三年的工夫,以后嫁到京都还好,若是嫁到京外,这一辈子还不定能见到几回…亏得晴丫头三天两头又是做衣服又是做袜子,孝心都…”喂了狗了。

楚溥岂会猜不出明氏未出口的半句话,叹道:“四弟这是甩手掌柜当惯了,等他回来我跟他谈谈。要是他实在不愿管这些琐事,就请母亲给他张罗一房继室,四房总得有人掌管着。”

明氏听得目瞪口呆,这男人跟女人的想法怎么能差这么大。她明明是说楚澍不关心楚晴,没有尽到做父亲的义务,怎么楚溥竟联想到四房没人支撑,要给楚澍续弦上。

想想也是,等楚晴出阁后,四房院还没有个管事的人儿。

楚澍年纪又不大,不能老是孤单着一个人,再者,也该有个儿子承继香火传宗接代。

最好先访听着,等楚晴出阁前半年纳进门来,这样不妨碍楚晴的亲事嫁妆,又能相处些时日培养点情分起来。

想到此,明氏索性让石榴沏了壶茶来,跟楚溥相对坐着,“有些事我不好当面跟四叔讲,你倒是劝劝他,该打算的早点打算起来…”

经过楚溥的开导,第二天楚澍就到了倚水阁。

楚晴歇了一整天,病是已经好了,可神情仍是恹恹的,正坐在炕桌上吃饭,见到楚澍进来,就要下炕行礼。

楚澍拦着她道:“你先吃饭,不用多礼,我来陪陪你。”背着手站在地当间,四下打量会儿,觉得屋子收拾得虽整洁,但意趣上终究差了点。

比如那只青花瓷的花斛,用来插大朵的花枝最好,即便没有应季的大花,斜着插两枝松柏也是好的。而长颈花斛插短枝就不好看,也忌讳花枝繁杂,像楚晴这样把一束菊花捆起来插是最庸俗的,合该一高一低的双枝或者屈曲斜袅才有雅趣。

而且,瓶花最忌讳放在雕花妆彩的花架上,也忌讳成双成对地放。

看了会儿,楚澍实在忍不住,将那一把各色菊花抽出来,只取了两枝,一高一低地插了,其余的均扔在地上,“着人打扫了,以后记着,这种小瓶花枝宜瘦巧不宜繁杂,宜一种,多则两种,但要是蔷薇,即使多取几种也不算俗。”

楚晴胡乱地用了点儿就让人收拾了,此时听到楚澍这样说,忙不迭声地应着。

暮夏暗地里吐了下舌头,那瓶菊花是她插的,跟楚晴可没什么关系。

因得了明氏吩咐要开解楚晴,暮夏就到菊园特地选了些开得好的,每样剪了两枝,足足攥了一大半回来。

没想到楚晴也没来得及欣赏,倒被楚澍嫌弃了。

暮夏悄没声地将地上的菊花捡起来,双手捧了出去。

楚澍跟那些文人墨客谈经论道是滔滔不绝,可面对楚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也不知道楚晴会什么喜欢什么,故而点评完插花之后有无话可说了,干巴巴地站着。

楚晴见状便问道:“父亲可知道哪里有裱画手艺好的匠人?”

楚澍对这些却是极明白的,挑了眉问道:“你想裱字画?”

楚晴打开炕尾的箱子,取出几幅画来,“是沈在野画给她女儿的,前几天送给了我,都没装裱过,怕放坏了。”

楚澍打开一幅,眸光一亮,赞道:“好画!都说沈在野的字画在京都是数一数二的,果然名不虚传,是该裱起来…不过几个有名的装裱大师都难得空闲,怕等上大半年也不见得能轮到。要不,为父帮你裱?”

“父亲会裱画?”楚晴脱口问道,随即自知失言,尴尬地解释,“我听人说装裱极难,要配画轴,要镶边,而且有的裱绢有的要裱纸…”

楚澍清傲地笑笑,“入行难,可做熟了也不难。”

“那我能跟您学裱画吗?”楚晴仰着脸问。

沈在野的字画有几十幅,总不能全让父亲裱,她学会了就可以慢慢地自己裱。

楚澍本想说裱画不容易学,可想到楚溥所说,要他多陪一下楚晴,顶多三五年这个女儿就成别人家的了,便点头道:“过一两天,你养好病,我把用具准备好,你就跟我学着裱画。”

“多谢父亲,”楚晴脸颊突然明亮起来,腮边的梨涡也跳动了两下。

这么不加掩饰的欢喜!

是因为能够学裱画,还是因为能跟自己相处?

楚澍看着她光芒四射的眼眸,温顺恬静的小脸,心头突然涌起一丝愧疚,不由开口道:“要不,明天一道去买几把棕刷和排笔,对了以前的锥针和裁纸刀也不知道放到哪里了,一并都买新的算了。你身子怎么样,能出门吗?”

“能的,父亲。”楚晴开心地应着。

跟楚澍逛街与明氏另有不同,与明氏一道除了去绸缎铺子就是银楼或者点心铺子,而楚澍带她去的却是书画店、笔墨店还有古董铺子。

古董铺子最多的地方不是在繁华的东街,而是贡院附近的高井胡同。

长长的胡同两侧,全是卖文房四宝或者古董玩意儿的。

楚澍显然经常光顾这里,对各家店铺的物品都很熟悉,悄悄指着一座玉雕对楚晴道:“打眼一看挺好吧,可对着光看就知道玉质不纯,里面混了石粉,是靠近石根的玉料。”又指着另外一只羊脂玉的挂件道,“这块玉料不错,可惜雕工不行,玉的气韵没通,是佳品可绝对算不上上品。”

一路指指点点,最后挑了只碧玉的手镯给楚晴,“这是经山泉水浸泡过,清澈柔润,玉最具灵性戴一阵子之后吸收了人气就生出玉魄来…都说古董好,但玉饰还是买了新玉自己温养最好。”

楚晴认真听着,只觉得满心说不出地欢喜。

***

要说先前京都这一通乱,受损最大的莫过于太子,生生地把大好前程葬送了。而周成瑾也没得着好,太子固然是主谋,可周成瑾也跟着吃了挂落,名声再一次落到新低。

好在他一直是这副德行,虽然在金吾卫当差,也并没有一官半职,也不曾卷入到皇子的争斗中,故而虽牵扯在内,可并没有人弹劾或者参奏他。

本来嘛,在众人眼里他就是一滩烂泥,再踩也差不到哪里,反而还脏了自己的鞋子。

完全没有必要。

魏明俊不无忧虑地对周成瑾说:“你都十八了,可不能再糟蹋你的名声,否则亲事就难了,即便皇上能下旨赐婚,但强扭的瓜不甜,勉强凑成堆总不如你情我愿地好。我倒是无所谓,你心里不是有了人?”

周成瑾正坐在四海酒楼湖边,拿一支钓鱼竿,有一搭没一搭地晃荡着,闻言,反驳道:“我心里有谁?一个个装模作样的,哪里比得上百媚阁的姑娘?她看不上我,我还看不上她呢,年纪小小的一肚子坏心眼,忘恩负义,恩将仇报。”发泄般将鱼竿甩了几下,忽地站起来,“她越不待见我,我还就要定她了…”

第80章

魏明俊好奇地问:“到底是谁啊,哪家的姑娘?”

“姑娘的名讳也是随便打听的?”周成瑾斜他一眼,重新将鱼竿挂上饵,用力地甩到湖里,静静地坐下。

已近正午,秋阳温暖如春。

低垂的柳枝被秋风吹拂着,击打在水面上,溅起细细的涟漪,涟漪层层荡荡,映着阳光反射出金色的光芒。

周成瑾细细思量着,依自己的名声要到卫国公府去求亲,肯定是要碰一鼻子灰。请皇上下旨倒是可以,但正如魏明俊所说,要是她不乐意,勉强娶回家也是怨偶。

如果能得她允许就最好了。

干脆去卫国公府问一问。

周成瑾蓦地起身,顾不上跟魏明俊打招呼,扔了钓竿就往外走。走到门口时,跟孙月庭碰了个正着,孙月庭热情地招呼,“相请不如偶遇,周大爷,我做东一起喝两杯?”

周成瑾厌恶地看着他跟太子如出一辙的斯文笑容,没好气地说:“我可不敢喝孙二爷的酒,免得被人卖了还不知道。”甩一甩袍摆,大步走了出去。

要说太子对于女童的特殊癖好让人觉得恶心,孙月庭的所作所为则让人觉得可恨与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