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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错了,卖糕的!」马马琳一看弟弟那长长的鼻涕就头疼,简直就是不可以逾越的障碍啊,还儒雅的男人…

那个刚刚擦过鼻涕的手,一把抓着马马琳的衣服。「姐姐,我要你的毛笔!」

还没有开始写,弟弟就要抢工具了。

马马琳不干了,要是以前,铁定打起来,弟弟哇哇一哭,妈妈就过来了,教育她要让弟弟。现在的她,训弟弟,一会就训的服服帖帖的。

总结出来,弟弟就是一个贪吃鬼。为了零食,可以牺牲一切,4岁的男子汉尊严都不要了。

老爸走进卧室,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场景,小书桌前,儿子和女儿排排跪在凳子上,写毛笔字。女儿写的很端正,儿子貌似在画符。一股为人父的豪情升起,自己一定要好好赚钱,让一双儿女都读大学。

弟弟很贪吃,但是不得不说,很聪明。和马马琳比起来,弟弟马马俊是相当的有天赋的,不像姐姐,有作弊的嫌疑。一会儿就临帖的像模象样,但是有点心不在焉。「姐姐,棒冰什么时候给我…」马马俊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马马琳,如果忽略两条鼻涕,就真的很萌。

第二天是礼拜天,还是休息日,这时候乡下的小孩都没有补课的概念。上学就上学,放学就玩,或者帮家里干活。今天由于弟弟头磕了,不能乱跑。马马琳还是使出了18般武艺,安抚了弟弟一起练习毛笔字。

写着,写着,她的思绪就飘远了。

厨房妈妈忙碌的身影和马马琳记忆中躺在冰棺中的身影,忽然重合起来。吓的马马琳,一不小心把旁边用来磨墨的水碰倒了。

一边的弟弟,正是无聊的时候,看到姐姐碰倒了水,开始吵闹了。

「妈妈,姐姐把水碰倒了,不能写字了,妈妈…」

看到这个总是喜欢在妈妈面前先告状的弟弟,在那里得意的等妈妈进来抱抱,马马琳非常理解,自己小时候怎么那么讨厌他了,真是小心眼多的小孩。

「怎么这么不小心啊,快收拾一下吧!」。妈妈走进来,把弟弟抱走了。弟弟还不停的对马马琳做鬼脸。

马马琳自己收拾了桌面,弟弟这样一捣乱,她也静不下心来练习了。

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妈妈好好的活着呢?

记得那时候,家里人吃的东西都差不多,但是就妈妈生病了,得了癌症。后来陆续的,村里也有很多人得癌症走了。估计是我和弟弟都在外面读书,在家吃东西比较少,而爸爸也每天都上山下地的干活,身体比较强壮。

「而妈妈,眼睛看不见,比较少外出运动,最常呆在家里,才会容易生病的吧,不行,我一定要想个办法,让家人一起离开这里。」马马琳寻思着,现在才92年,自己才读1年纪,能做什么呢?

中午的时候,突然,有陌生人来拜访。马马琳看到这个穿着西装打领带还拿着一个大哥大的油头粉面男,一脸讨好的带了许多礼物,里面居然有一双小孩的耐克鞋子,凭自己多年的挑剔购物经验,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我家有这么洋气的亲戚么?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第四章:农夫与蛇

粉面男,自来熟的坐下了。因为家里也常常会有乡里人来找老爸看病,都是老妈招呼的。

妈妈的长相放到十里八村都是说的上话的,听外婆说,老妈年轻的时候,上门提亲的人很多,但是老爸最有耐心了,两个村庄隔了十里路,老爸晚上出完工,还跑到外婆家去一趟,然后再摸黑赶回去。

常常这样来回跑,终于把外婆给打动了,把老妈许配给老爸。据说,舅舅们不满意,嫌老爸个子太矮,家里又穷。

老妈个高人漂亮,但是眼睛不方便。年轻的心,还是被老爸打动了。老爸有许多优点:有文化、能说会道、懂医术、为人实诚。

漂亮、为人精明的老妈和有文化的实诚老爸,是典型的良配啊…

想远了。

马马琳装作好奇的样子,赖在妈妈身边,听他们说话。即使是精明的妈妈,面对陌生人还是比较不安心的,毕竟平时来看病的都是村里人。马马琳感觉到妈妈的不安,紧紧的抓着妈妈的手,坐在旁边。

粉面男对老妈说,他和老爸在三江认识的,爸爸曾经帮了他大忙,这次来福城办事,特地来感谢爸爸的。

「嫂子长的真好看,我哥是个有福气的人啊!」粉面男看着老妈说。他左手拿大哥大,右手缕了缕刘海,自以为飘逸的摇了摇头。

可惜他不知道妈妈看不见他,Pose摆了也是白摆。

妈妈静静的坐着的时候,不得不说,很美丽。身材匀称,加上妈妈比较少到户外,皮肤很白,头发很黑,脸上、身上更是没有一息打扮的东西,可是就是很赏心悦目。仔细看妈妈,眼睛是没有焦距的,只是茫茫然的,坐在那,像是早期的宣传画报上的女明星,有一种别样的美。

马马琳看着粉面男,一脸色迷迷的样子,就很郁闷,爸爸的朋友?三江?耐克运动鞋?——「我知道他是谁了!」

那双假的耐克鞋,再一次飘过马马琳的眼前。粉面男提起鞋子给老妈,说是给孩子带的礼物。

就是这双耐克运动鞋,是马马琳童年噩梦的开始。

记得小时候的一年夏天,家里来了个客人,很有钱,很大方,给他们姐弟买了很多礼物。

马马琳记得他送了自己一双白色运动鞋,那时候的自己都只穿几块钱一双的布鞋。那双白色运动鞋真好看,很白,很厚,里面还有一层垫的东西,上面有一个红色的勾,简简单单,可是竟然比邻家姐姐的花布鞋还好看的感觉。

马马琳炫耀了很久,开心了很久。

后来那个男人就走了,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了,还带走了一大笔钱,说是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灵,叫老爸帮他在基金会贷款做担保人。

实诚的老爸的就答应了,结果那个男人再也没有回来。这一年马马琳上课,学到了冰心写的文章《年关》,这一年的过年,她和弟弟都没有新衣服穿,过年的时候,爸爸也在外面,家里什么都没有,几个基金会的人坐在家里讨债。

接下来几年都是这样的,过年成了真正的年关。日子一直这样,过的不好,后来马马琳和马马俊上学的学费都是勉强的缴的。最让两人难过的是,开学要和老师说家里困难,希望能够减免学费。更更难过的是,学校常常会公布贫困学生接受补助的名单,马马琳和马马俊就是里面的一员,他们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和别人不一样,可是回家看到爸爸很辛苦的干活,又什么都没有说,还是和往常一样。

可是孩子的心,伤害了就再也补不了。马马琳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了,甚至心里有点埋怨爸爸妈妈,可是直到妈妈走了,她后悔也来不及了,才明白,只要全家人都健康的在一起,是比什么都重要的,自己曾经是真的很幸福的。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啊,长的真可爱,来这是叔叔给你买的,看喜不喜欢!」粉面男把鞋子递给马马琳,说道。

马马琳接过这算耐克鞋,很激动的样子,一直摸着鞋子,笑嘻嘻的说「叔叔,这是耐克的牌子吗?同学是很贵的,一双要一百多块钱呢!」

粉面男一听,哟,这乡下小姑娘居然知道耐克,得意了一下,说「是啊,你这么可爱,叔叔当然要买贵一点的鞋子送给你啊!」

「谢谢叔叔,不过叔叔,你买的好像是假的,你看这个鞋底太硬了,而且商标都印花了!」马马琳故作天真的说。

「额!」粉面男不知道,眼前这个小女孩就是因为他这双耐克,疯狂的研究了耐克的鞋子,每逢心情不好,就去败耐克鞋子。

「咳咳,现在的商家太没有道德了,我花了那么多钱,居然是假的,没有关系,叔叔明天帮你去换一双!」粉面男气愤的说。心里却在想「这小地方,小噶哒,居然懂得耐克鞋,看来这里的人还是很有钱的,不行,一定要多弄点钱走!」

傍晚爸爸收工回家了,看到粉面男,很激动!「张老板,你真的来我家找我啊,那次我帮你也是小事一桩,刚好我会点医术,出门在外谁都会遇到点难处啊。你居然特地过来,真是太客气了。」

原来,老爸曾经去三江的时候在火车上碰到粉面男,刚好他突然晕倒了,老爸是半吊子医生,遇到了,立刻去帮忙抢救,还一路好吃好喝照顾。

真是狗血啊,马马琳知道了事情的经过更加难过了,这是典型的农夫和蛇啊。老爸好心救了他,他居然跑到自己家里来骗钱。

晚上,老妈还叫马马琳去店铺买了平时很少吃的大荤,冻鱼和鸡爪回来,多做了两样荤菜,招待粉面男。爸爸一高兴就想喝酒,粉面男就陪着老爸,两人喝酒聊天,像兄弟一样。

粉面男就留宿了在马马琳家里,爸爸和老妈还有马马琳、马马俊一起挤床上睡觉。晚上马马琳辗转都睡不着,听到爸爸妈妈在说话,貌似贷款、担保人什么的。难道该来的还是要来吗?

马马琳心里很急,可是又不能跑过去说自己是重生的,知道粉面男就是个骗子,千万不能相信。这样爸爸能相信自己就怪了,而且爸爸那实诚性格,注定是要吃亏的。

一夜辗转,马马琳早上顶着个大熊猫眼起床,就一直跟在爸爸背后,爸爸刷牙,她也跟着拿个小牙杯刷牙,爸爸上厕所,她也跟着去。

老爸哭笑不得,「我的乖女儿,你又想要买什么啊!一大早就像个跟屁虫一样」

「爸爸,那个叔叔的手里的砖头很神奇哦,可以说话哦!」马马琳看到粉面男不在身边,赶紧找爸爸说话,想提醒老爸。

「嗯,听说那个是大哥大,爸爸现在不能给你买,等小琳长大了,自己赚钱就可以买咯!」老爸抱起马马琳说。

「爸爸,我和你说个秘密」马马琳,趴在爸爸的肩头,靠着爸爸的耳朵说。

老爸心想,这小妮子,居然有秘密了。

「爸爸,我听见那个叔叔,对着砖头说,他可以拿到很多钱,不用还的,乡下人都是傻帽。爸爸,傻帽是什么啊,是不是像那个叔叔一样,对着砖头说话就叫傻帽啊?」马马琳不得已,又开始装天真卖傻,希望爸爸能明白。

「嗯,傻帽是不聪明的意思,我们的小琳最聪明了,不是傻帽,快去吃饭,吃完上学去」老爸把马马琳放在地上。看着女儿无忧无虑的样子,心里面觉得很沉重。老爸不自觉的摸了摸两撇小胡子,沉沉的叹了口气。

马马琳觉得自己该说的已经说了,她相信爸爸会做出正确的决定。

该要去上学了,马马琳背着自己那个军绿色的,家里缝的单肩布包。感觉好新潮啊,这个在将来也是一种潮流,号称复古风。

我的一年级,我做主!马马琳要开始自己的重生学生生涯第一天了,好激动啊…

第五章:一年级也不好混啊!

马马琳慢慢的走到学校,经过一路的花花草草,小溪,石桥。突然觉得,那些电视剧里在路上奔跑,扑蝴蝶的场景也不是那么弱智。至少自己现在就有那种冲动,希望能不去学校,就在路上消磨一天好了。

想到自己还要去读一年级,跟一群和弟弟差不多的鼻涕小孩,排排坐,读书,玩游戏,马马琳就觉得很崩溃。

到了班级门口,感觉里面有一百只鸭子在吵,这时候马马琳看到教室里面只有一个小男孩身边的位置是空的,大概就是那里了吧。她走过去,把书包放下,茫茫然的坐在那里。

小男孩撞了马马琳一下,「交作业了,数学的,你做好了没,先借我看!」

「额!」马马琳转过头看了看这个男生,才发现,他比身边所有的小孩都干净,穿的也整齐漂亮,居然是小衬衫加牛仔背带裤,和周围一堆五颜六色的小孩比起来,真正可以用鹤立鸡群来形容了。

高小齐!居然是他,记得自己小时候,正眼看他就脸红。在他面前,自己一直很自卑啊。看看自己身上,不知道是哪个姐姐穿过的旧衣服和一条改良的黑裤子。衣着不漂亮可以用长相弥补,但是这个时候的马马琳,又瘦又黑,一点美感都木有啊。

「忘记做了,是什么题目,给我看看?」马马琳理直气壮的对高小齐说。

「你居然忘记了,我还第着抄呢,喏!题目给你。」高小齐忽然觉得不开心了。这个同桌虽然平时对他也不是很热情,可是只要他要求的,马马琳总是会立刻给他,今天也同样的冷淡,但说不上什么感觉,他就是觉得同桌不一样了。

看到旁边这个便扭的小孩,马马琳心想,「小样,我是重生过的人了,你是啥样的人,俺都知道了。再也不会迷恋你了,俺多年迷恋的是自卑」。

马马琳曾经很喜欢高小齐,也许是从小学就开始了。她努力的读书,成绩从来都是班上最好的,作业也做的很整齐。每天高小齐向她借作业本的时候,她就很开心。

可惜高小齐和马马琳的关系,就止步在借作业本这里。高小齐家里是村的有名的大富,他老爸还是书记。从小身边就有很多漂亮小姑娘围在身边。马马琳有马马琳的骄傲,即使觉得喜欢,也不会去主动围在他身边,反而对他比较冷淡。

也许这是另外一种自卑的表现。

到以后的初中,看到高小齐已经开始换女朋友了。到了马马琳大学毕业后第一年,就参加了高小齐的婚礼。大学毕业五年,马马琳又参加了他的第二次婚礼。每次去参加婚礼,马马琳都会很认真的去专业的美容店里,要求画个彩妆,把平时衣柜里不穿的很淑女的裙子穿上,安安静静的在酒席里,在这帮老同学面前装个淑女。

有些自欺欺人啊,马马琳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才是新娘,可是她不想在新娘面前,灰头土脸的感觉。

人生,真是难以预料,看着这个同桌的他,马马琳感叹颇多。

突然,身边吵闹声没有了,一片安静。哒哒哒,一阵高跟鞋的声音,老师进来了。这个时候农村的小孩,不管多么调皮,对老师都是恭恭敬敬的,老师的话可以当作圣旨用,十个学生有八个说,我的理想是当一名老师。

当看到这个鼻孔朝上的老师走进来时,马马琳心里开始哀叹!怎么是她,该来的还是要来的,重生,一件事都没有落下。

记得前世,也是这样,自己在她的课上有一次居然忘记做作业了,她大发雷霆,开始是义正严词的教育,班上开始有小声嗡嗡了,到后来,她直接开骂。你们这些乡下的小孩,太没有纪律没有能力了,什么都不懂!

曾经的马马琳,就是坐在第一桌,沐浴的老师的口水,心里一直检,讨恨不得立刻把一年的作业做完都交给老师,希望老师不生气。可是现在,她明白了,老师也是一种职业,就像自己大学毕业去找工作一样。这个年轻的城里来的数学老师,很不喜欢她的这份工作,或者说她不喜欢这个地方,乡下;她不喜欢这些小孩,乡下的小孩,没有教养,不懂事。

是的,当李淑珍走进教室时,她就忍不住的生气。虽然,伴随着自己进来,这些小孩就安静了。可是看着底下一张张脏兮兮的面孔,李淑珍觉得自己很想找一些东西发泄。昨天男朋友打电话来说,他工作调到了省里,以后周末也不能常见面了。可是自己呢,居然还在乡下,她觉得男朋友离自己越来越远了…

这些不省心的小孩,连平时成绩最好的马马琳,居然也没有做作业,这些乡下的小孩,真是,一到周末回家都玩野了,家里也没有人管,越想她越生气。

「马马琳,为什么作业没做?你以为你成绩很好就可以不用做作业吗?」李淑珍,感觉自己找到了一个发泄点,气愤的把马马琳叫起来。

马马琳站起来,静静的看着老师,很平静的说:「老师,对不起,我忘记了做作业,今天补上可以吗?「

还想继续骂的李淑珍,突然愣住了。按照以往的经验,这些乡下小孩,要么闷声不吭,随便她说什么,就是不回答,低着头。要么说各种各样的借口,帮家里干农活啊,什么的。

冷不丁,遇到像马马琳这样,认真道歉,说要把作业补上的,自己倒不知道说什么了。看着这个黑黑瘦瘦的小女孩,一身的旧衣服,眼睛却大的出奇,安静的看着自己,忽然觉得她是一个与自己同龄的人,是在平等的与自己对话。

「咳,你坐下吧,放学前把作业补上,交到办公室来。」一场大家觉得会有异常激烈的碰撞,就这样结束了。

「开始上课!」

马马琳坐下,翻开了数学书,安静的看了起来,这些简单的题目,她也看的津津有味。上辈子当过产品经理,马马琳现在是把这本数学书,当作一个产品来看,为什么要这么设计,这样设计,是最有利于学生学习的吗?排版有什么讲究…马马琳看的很入神,可是又总感觉,身后有人在盯着自己,怪怪的。

马马琳,一转头,碰到一个小女孩闪躲的目光,看她立刻把头低下去,典型的做贼心虚。

原来是钱文娟,缘分这种东西,有时候大概是上辈子就结下了。而自己和钱文娟,结下的一定是孽缘。这个从小就和自己不对盘的女孩,每每自己有什么糗事,悲哀的事,她一定是第一个感拍手称快的人。自己甚至没有和她吵过架,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钱文娟使劲的扭着自己的橡皮擦,看着高小齐旁边那个背影,她更加用力的扭着橡皮擦,恨不得把它扭断。她不喜欢马马琳,这个又黑又瘦的女孩,成绩总是比自己刚刚好的高上一两分,还老是很骄傲的样子。更可恶的是,老霸占着高小齐,以前高小齐都向自己借作业本的。她作业没有做,老师居然也不批评她,太偏心了。

钱文娟越想越生气,对马马琳的讨厌,不自觉的又提升了一步。

前世马马琳要知道,孽缘是这样结成的,一定会买块豆腐撞死,这都什么屁事啊!居然可以让一个女人,这么执着的讨厌着另一女人,这么多年。

重生的第一天学生生涯,就这样过去了。马马琳感叹,一年级也不好混啊,左边一个祸害男,后面一个孽缘女,前面一个情感失意的老姑娘,三方包围了啊…

「妈妈,我回来了!」还没有进家门口,马马琳就开始扯着嗓子大喊。

这时候,妈妈就会说,「听到了听到了,又不是出远门,天天喊这么大声!」

呵呵,马马琳感觉自己的心都裂开嘴笑了。前世,好几次回家,对着大门喊,「妈妈我回来了!」答复的是空空的响应,一次又一次,心里疼的没有药可以医治。药在妈妈那里啊,但是妈妈已经不在了…

听到妈妈回应,马马琳,蹦蹦跳跳的去帮忙干活了。

「妈,爸爸呢?还有那个叔叔呢?」

「爸爸上山干活了,那个叔叔走了,以后不会来了。」妈妈愣了一下,平静的说。

「他买的鞋子带走了,下次爸爸去给你买一双新的」妈妈又补充了一句。

「嗯」马马琳应了一声,心里却想,终于,命运还是可以改变的。那个粉面男走了,爸爸没有帮他贷款做担保人,家里也不会欠基金会好多钱,以后过年也不会像冰心说的年关那样了,爸爸妈妈也不用干活那么辛苦了,真好。重生真好,感谢上帝、感谢佛主,感谢所有能保佑人类的东西。

老妈听到女儿在那里念念叨叨的,以为她舍不得那新鞋子,孩子啊,还小,很多事不懂。下次赶集,叫她爸给她买双新鞋子吧!

晚上马马琳睡不着,又开始听墙角。没办法,这个没有电视,没有计算机的时候,听墙角成了最好的娱乐活动了。

「我家那口子,你说小琳怎么长的那么瘦啊,我今天抱她的时候,感觉没有一点点,而且长的黑,都不像我俩,又聪明的过份,你说这孩子像谁?」

老妈不愿意了。「我生的孩子当然像我了,现在孩子小,没有长开,大点就好看了,聪明当然随我了,就你这榆木疙瘩,随你就惨了」。

然后就是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好漫长的一夜…

又黑又瘦,老爸居然嫌弃自己长的难看,马马琳郁闷了,难道自己小时候真的长的很难看吗?不行,自己要想办法改变。

第六章:成为美女的产品计划

早上醒来,伸了伸懒腰,乡下的空气真好。看着远处一片片翠绿的山林,马马琳的思绪又飘远了…

小时候的马马琳,常常喜欢往深山老林里钻,她总觉得森林里有很神奇的力量。

比如中午去山上给爸爸送饭的时候,她顶着正中的太阳,爬到了一座小山顶上。找到了一个干净点的地方,看看左右没有人,她就跪在地上,虔诚的祈祷,「上天啊,让我变漂亮吧。如果能变漂亮,让我少活几年也可以的。」又有时觉得关漂亮不行,马马琳会再补一句,「上天啊,我还要变聪明!」

不知道,是不是祈祷的原因,马马琳没有变的很漂亮、也没有特别聪明,但是的确少活了很多年,不到30岁就OVER了。

每当马马琳在山顶看着山的那一头的那一头,每当马马琳从山上飞快的往下奔跑的时候,她心理就会生出一种想法。「这天地都是为我准备的,这所有的历史,都是因为我的出现才恰好的准备好的。」

小时候,独自一人的时候,马马琳总是抵不住的这样想。

直到后来,离开了小村到了城里,又离开了小城到了省里,马马琳越走越远,心却越来越小。

再也没有这天、这地是为我准备的豪情,只是卑微的在夜晚祈求,给我一个小小的容身之处…

「回神了,回神了,小丫头一大早发什么呆啊?」老爸看到女儿愣在那里发呆,拍拍了她。「去,加件衣服,早上有点凉!」

「哦」,马马琳被老爸这一拍,回过神来,也觉得挺凉的,随便去加了件衣服,左右都是破衣服,没有什么好挑的。

老爸看着马马琳摇了摇头,怎么觉得女儿这两天怪怪的,一会高兴一会哀伤的,这么小,难道就有什么心事?

马马琳扯着自己身上的旧衣服,的确挺郁闷的,这衣服,很大很不合身,颜色又很花,穿在黑黑瘦瘦的自己身上,很滑稽。

唉,自己什么时候能变成美女啊!重生了,不会还是像以前一样,不会打扮,整天穿的很中性,居然被朋友夸着像冯德伦。马马琳每次听到冯德伦三个字,就有撞豆腐的冲动,说自己像春哥也比说像冯德伦好啊,春哥至少性别还是女的。

看着家徒四壁的条件,自己想要从打扮上,变成美女,基本是不可能的了。

做梦都想变成那种很淑女很高贵很漂亮很有气质的OL女郎,以前马马琳哪怕发狠去专门的造型店,全面包装一遍,也只能是刚出炉的时候,保持那效果,一说话,一动,就又回去了。

所以马马琳决定,先修炼气质,从内在开始修炼。再修炼身材,魔鬼的身材是可以练出来的!告别自己的萝卜腿,现在腿还没有定性,一定来得及。

想到一个长发飘飘,双腿修长,皮肤好好的美女,马马琳眼睛咪的弯弯一条线,好期待啊!

才六岁,一定来得及。马马琳心理默默的鼓励自己。吃好饭,她就背着书包去学校了。

高小齐觉得自己的同桌很奇怪,今天无论上什么课,她都在做笔记。想伸过头去看看,她还遮遮掩掩的。貌似本子上写了很多东西,难怪她成绩好,自己哪怕写一页的字,就词穷了,不知道有什么可写的。

「不让看就不让看,本少爷不稀罕」高小齐转过头去,哼了一声,与马马琳的位置分开了写。

马马琳沉浸在自己的美女计划当中,完全不知道高小齐心里这么多弯弯绕。

看到马马琳对自己的表现一点反应都没有,不知道为什么,高小齐有点失落。

自从做了产品经理后,马马琳对任何事情,都喜欢当作一个产品来做。

首先把自己想要变成美女作为一个需求。该美女的定义是:容貌好、身材好、气质好。有了需求,再分析马马琳现阶段有的资源。优势是:时间充足,改变的空间大。劣势是:米钱,米有学习条件,只能自力更生。于是马马琳给自己小学1到6年纪制定了一个初步计划。

容貌方面,马马琳的五官长的不丑,属于耐看型,比较有味道,除非整容,进步空间不大。主要针对皮肤问题,做个改进。前世她不喜欢吃蔬菜,很挑食,脸上红血丝比较多,整体情况还可以。所以,马马琳只要乖乖吃饭,均衡饮食,不挑食就好了。

身材方面,马马琳的身高在初中长到一米六就再也长不高了,而且小腿有点弯,胸部太小了。这个,是致命伤啊!其实自己的身材整体都很好的,就是那胸部,太平坦了。

马马琳决定从两方面入手,第一坚持跑步,增加自己的耐力。前世很喜欢看的一部电影《罗拉快跑》,那个俏丽的女孩,不断奔跑的场景,深深的吸引了自己,哪怕她是个很懒的奼女,有时候也会在人群中拚命的奔跑,看着两边的人和景物在后退的感觉,特别棒。第二坚持做瑜伽,做瑜伽是奼女的必要运动,不然就整天宅在家里,就会像个球一样膨胀。从现在开始做瑜伽,能够增加身体柔韧性,让身体各部分都顺畅的成长。

前凸后翘,是OL必备的条件…

气质方面,首先要有学识,凭借着重生的经验,现在的马马琳是比较有文化的,但是也不能坐吃山空。所以还是要多看书,多学习。特别是外语,即使是大学毕业的时候的马马琳,英文也是半吊子水平,会写不会说,典型的哑巴英语。但是现在的条件,貌似不太容易学习,估计自己的老师,现在也都不会英语,自己这样贸贸然的学习,太拉风了,不太好。还要再找机会。

其次是琴棋书画方面,所谓淑女,琴棋书画,必定是要有所涉猎的。曾经的马马琳,对这些方面都是一窍不通,遇到会这些的人,她自觉的会自卑的感觉。这样自卑的性格,让她错过了好多机会。

书法,可以开始着手练习。家里笔墨纸砚都有,还有师资资源也有,自己可以去找村里的老秀才拜师。

画画,老爸就是现成的老师,前世家庭贫困,爸爸忙于生计,丢了一手好画功,更别说教女人画画了。老爸的碳素画,和相机照的一样,足够以假乱真,当然,这个时候的照片是黑白照哦。

琴,在乡下,去报艺术班学习钢琴什么,都是不现实的。但是村口的老阿公,常常在那拉二胡,很动听,很悠扬,据说曾经靠这手艺走江湖卖艺的。马马琳,决定发挥自己的小孩的优势,去磨老啊公,叫他教自己拉二胡。虽然没有钢琴美型,但是要拉好二胡也是很不容易的,也是很能磨练气质的技艺。

棋,这个真没有,前世马马琳和弟弟下棋就从来没有赢过,貌似自己没有这方面的天赋的感觉。重生后不知道会不会有所进步,马马琳觉得有空的时候,常常去村口看看那些喜欢摆旗杀阵的老爷爷们下下棋,可能有点用。

这样一计划,马马琳发现,这个村庄真是能人汇聚。自己一直因为是乡下人自卑,现在仔细想想,才发现,有这么多厉害的人,真正应了孔子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就这样,马马琳开始了她的低调的美女成长计划。

「小琳,有力气这里瞎跑,不如回去帮你爸下地里干活去」一大群妇女看到马马琳小身板又再做绕村跑步运动,就觉得好玩,每每这时候就喜欢打趣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