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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马琳还是觉得后面怪怪的,看到钱文娟同学,居然对自己和善的笑了一笑,真有点阴彻彻的。想想,这样每天被看着也很恐怖的,自己决定来个祸水东引。

「哎!高小齐,你有没有发现,钱文娟童鞋天天都在看你啊?」马马琳用胳膊撞了撞同桌。

「真粗鲁,她看的是你不是我」冷不丁被马马琳撞了一下,虽然不疼,但是还是觉得怪怪的,高小齐居然感觉脸热热的。

「还说不是看你,你看你自己,都脸红了,还不承认!」

脸红红的高小齐真好看,好萌啊,标准的正太,难怪自己前世会那么喜欢他,真是人人都有对美的最求啊,马马琳又开始有点花痴了。

高小齐看到她这幅样子,一阵嫌弃,自己怎么居然会被她碰碰就脸红,这么丑的丫头,真是的。

「马马琳,校长叫你去一趟办公室!」马马琳正在和正太进行两小无猜的活动时,被打断了。

大家一听,叫马马琳去办公室都热闹了。会不会马马琳没有考好,去办公室被罚啊!各个角落窃窃私语的声音传来。

如果自己真是个小孩,去老师办公室,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吧。现在的马马琳,一点都不在乎那些小屁孩的话,淡定的起来准备走出去,却发现自己的袖子被拉住了。

高小齐脸红红的说:「马马琳,没有考好也没有关系的,你平时成绩那么好!」

这是小屁孩表示关心的方式吗?真是受宠若惊。

还没有进到办公室,马马琳就被校长热情的身影给拖了进去,一晃神的功夫。这个动作敏捷的老头,是那个平时说一个词都要顿三顿的慢节奏校长么?

「我给你介绍一下,徐主任,这就是我们新村小学一年级的马马琳,这次就是他去参加奥赛的」校长拉着马马琳,笑脸盈盈的对着一个中年人说道。

「好好好,马马琳同学,今年几岁了?平时都喜欢什么啊?」一个有点秃顶的中年人,一脸慈爱的看着马马琳。他穿着很笔挺的衬衫,衬衫上的口袋还别着一支英雄钢笔。这年头,能在上衣口袋别英雄钢笔的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啊!

「六岁了,平时喜欢吃肉。」马马琳摆出了自认最纯洁的儿童表情。

「额,吃肉好啊」徐主任看到这个黑瘦的丫头,实在找不出什么可以夸的词语。但是就是眼前这个1年纪的6岁小女孩居然打败6年纪的学生,获得了奥赛第一名。莫非是他的数学老师有特殊的教育方法。

这时候,看到旁边一个年轻的女老师,想必这就是她的数学老师了吧。拍了拍李淑珍的肩膀,说:「年轻人不错,有没有考虑去市里的学校获得更高的挑战啊?」

听到这句梦寐以求的话,李淑珍觉得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开心。淡淡的回了句,「谢谢徐主任关心,其实在哪里都一样,都是教书育人,我相信我在这里的每一天都有很多新的挑战。」

「不简单」这几句淡淡的拒绝,反而使这个徐主任更加坚定了要挖墙脚的决心了。要是她积极答应,自己还看不上,这人啊,就是这么贱。

校长也觉得纳闷,自己难道看走眼了,以为这个年轻女老师会马上答应,到时候自己面子上也不好看,想不到她居然拒绝了。

「校长先生,你找我来什么事啊?」马马琳看他们晾自己这个主角一旁,居然开始唠嗑了,不满的问了一句。

「嗯。马马琳同学,恭喜你,为我们新村小学争光,获得了本次数学奥赛第一名的好成绩…」

校长一激动,又开始想长篇大论了。

「真的吗?太好了,校长是不是知道我会得第一名,所以事先都给我准备好了100元的奖励啊,校长你真是太厉害了!」马马琳一脸崇拜的看着校长,好像得奖的是校长一样。这时候不提,估计这老头一定赖账。

这小屁孩,本来想糊弄过去的,给她颁发个奖状什么的。居然真记得要钱,自己当初也就是那么随口一说,现在在教育局的徐主任面前都说了出来,不给也不行了,校长现在对这个奥赛奖一时间又爱又恨。

既然怎么样都要给的,校长决定弄的隆重点,再颁发奖状,也显得学校的大方,鼓励大家多参加比赛拿奖。

第二天,马马琳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接过校长的100元钱。底下又是一片哗然声。

这100元钱,是自己重生后,靠自己赚的第一笔钱,马马琳真的非常开心,可是这时候的100元可以怎么用呢?难道真的可以靠这100元发家致富吗?

第十章:重生去卖菜

马马琳放学回到家,还准备炫耀一下。「妈妈我回来了!」一声中气十足的大吼。

「听到了,不要叫这么大声,是不是要交什么给妈妈啊?」老妈笑吟吟的说。

「妈妈,明天礼拜六不要上课,让我和爸爸进城好不好?」马马琳放下书包跑到妈妈身边蹭啊蹭,像只小狗一样。

「呵呵,有钱了就想花是吧。说来奇怪,我和你爸怀你的时候,去了冰城,那个冰城可先进了,居然有机器算命,你还在我肚子里,给你算命,就说你花钱大手大脚,现在一看,果真,看你现在心急的!」老妈开始忆当年了。

其实马马琳知道,自己还没有毕业就冲到了冰城,就是因为这里曾经有爸爸妈妈年轻的身影。

即使是听说,爸爸妈妈在冰城的日子,马马琳还是会忍不住幻想那时候的美好…

年轻的马小山,带着自己漂亮的小妻子,从乡下,坐汽车到县城,再从县城坐火车到冰城,这个国家最繁华的城市。

两人到了冰城,心疼钱,不愿意去住招待所,正逢暑假,住到了一个音乐学院的宿舍里。两个人都是从乡下,第一次来到这么大的城市,第一次居然接触到了大学生,那些人不用下地也不用喂鸡,就只要唱唱歌弹弹琴就好了。

马小山不是带着妻子来度蜜月的,婚前,自己曾经在丈母娘面前许诺,一定要治好未来媳妇的眼睛,带她到全国最大最好的医药去治。

两人终于来到了这里,第一天,马小山就带着妻子去医院检查。大大小小的检查下来,什么都还没有做,就花了很多的钱。医生得出的结论是,「你的妻子已经怀孕,不适合做手术,除非你们不要孩子。」

这个不合时宜的孩子就是马马琳。

最后马小山和妻子还是觉得先要孩子,毕竟是第一个孩子。两人花光了大半的积蓄。这时候吃饭还要用粮票,粮票也早用完了。两人饿的,用钱换了一些包子馒头。两人不豪气也不烂漫的啃着包子,漫步在冰城的外滩上,这里有全世界的各种建筑云集。

马小山自己也看的目不暇接,但是还是很认真的一个个的和妻子介绍。最后两人在那个城市的钟楼下面拍了一张照片。

这张照片里,老爸相当帅气高挑,老妈很小鸟依人,背景有冰城特有的钟楼标志。后来老妈爆料说,那是因为她站在下一个台阶,难怪老爸的笑容那么得意,两撇胡子都翘翘的。

真希望时间可以定格,可惜等马马琳懂得珍惜的时候,照片的人已经生死两地了。马马琳毕业后就一直在冰城,心中一直想去那个音乐学院看看,但是一直不敢。不去,就会觉得会有这样一个地方,是爸爸妈妈呆过的。去了,怕东西都改变了,太新鲜了,把旧的痕迹都淹没了。

好在可以重来,错过在肚子的时候的冰城旅游,现在也来得及。曾经的因为在农村,家里又有小孩,也不会赚什么钱,再要给妈妈治疗眼睛,基本不可能了,县城里的医药都说治不了。爸爸妈妈也就绝了那份心思,只是某个夜晚,两人想起去冰城的日子,觉得真像是补过的蜜月,要是将来我们的孩子能在那个城市生活该有多好…

晚上老爸回来了,看到饭桌上的一双儿女,感觉很高兴。儿子长的白白胖胖,很健康。女儿黑黑瘦瘦却很聪明,居然还能得奖,拿到的奖金比自己这个做爸爸一个月赚的钱都还多。听到女儿明天要和自己一起进城,很爽快的答应了。

老妈不高兴了,「看你惯着她,以后都无法无天了!」

「没事,这不带孩子去买双鞋吧,上次不是没有买么!」老爸很大方的说。

想着明天可以和爸爸进城,而且自己身上还有钱,马马琳觉得超激动,感觉什么都想买,可是毕竟只有100块钱,花完了就没有了啊。

晚上,马马琳还闹着老爸把后面菜园子了种的木耳摘了,很自觉的洗干净。然后一份份的分开,用干净的白色小塑料袋装好,大概有40多袋的感觉。这些木耳刚刚摘下来,水灵灵的,然后她把装好的木耳放到水池边。

第二天一大早,爸爸把迷迷糊糊的马马琳叫醒。

「还不起床,车要开走了!」记得以前每次要进城都会早早的起来,问爸爸天亮了没有,可以出发了没有。但是昨晚上被那些小木耳折腾的实在很累。

迷迷糊糊的,被老妈抓着穿上衣服,冷不丁一看,又是那件红艳艳的碎花长袖。看来这件衣服还是自己出门必备的行头啊。草草的吃了点东西,不敢多吃,乘这种山路上的货车,很容易吐的,马马琳还特地把自己的装好的木耳叫老爸一起拿走。

老爸看到那一小堆的木耳,真不知道自己这女儿要折腾什么,这个又不是什么稀罕物,还浪费了这么多干净的袋子装。

由于马马琳磨蹭晚了点,到坐车的地方的时候,已经没有座位了,马马琳和爸爸还有其他一些晚来的人站在车后斗上,她一手抓着车的边缘的栏杆,一手抓着爸爸的衣服。

一路上,路边有比较长的树枝的时候,会打到人的脸,还要低下来避一避,空气却很好。

车直接开到了县城里的市场口,一下车,就有许多平时比较少乘车的妇女出来吐的路边稀里哗啦的。好在这时候还比较早,人也不多。

马马琳没有吐,也许是前世的自己已经习惯了这样的颠簸。

「爸爸,快,快,我们去那边!」马马琳拖着老爸朝菜市场走去。

老爸提着那袋女儿装好的木耳,头皮有点跳跳,自己虽然是个农民兼赤脚医生,但是平时自给自足,都够花的,出来卖菜,有点不好意思,自己十里八村的走,很多人都认识的,看到熟人就更不好意思了。可是看到女儿那么兴奋,有不好说什么。

马马琳趁着人还不多,早早的占了一个路口前面的位置,在地上铺好事先准备的报纸,再把装好的木耳一袋袋的摆好。旁边还有一个牌子,很漂亮的毛笔字,1元钱,新鲜木耳,买一送一,先到先得!

慢慢的人多了,大家看到那牌子都很好奇,有没有送啊?看到人越来越多,马马琳觉得这样都没有人真来买不行,看老爸那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恨不得装作不认识自己,马马琳就觉得郁闷,有这样的老爸的么,不帮忙吆喝就算了,还闪的远远的。

于是只好扯着自己的小嗓子喊,叔叔阿姨过来看一看嘞,新鲜黑木耳哦,买一送一,先到先得。

显然这声不伦不类的吆喝从这个小女娃嘴里说出来,把大家都逗乐了。一个大婶就跑过来说:「怎么卖啊?小孩,这是你家种的吗?」

「是啊是啊,大姐,这是我家自己种的哦,现在买,花一块钱可以买两袋!」大婶被这声大姐叫的全身舒爽,再挑挑这木耳确实好看,装的也干净。一袋刚好煮一餐。于是一口气买了4袋。

有这个大婶带头,一下子生意就来了。没有一个小时,马马琳的木耳就剩一袋了,看到人也少了,自己就想算了,还是带回家自己吃也一样的,正准备收拾摊位?

老爸看到马马琳居然这么快就把东西卖完了,而且这么一点点木耳,放在乡下,送人都有点不好拿出手,城里的人居然喜欢。也不嫌弃贵。

自己女儿真聪明,真是做什么事,什么事都好。

「小女孩给我一袋装好的木耳,多少钱?眼前一个衣着知性的少妇打扮的女人走过来问道。5角钱就可以了,马马琳笑吟吟的回答,抬头却看到少妇一边的碎花女,真是缘分特别多。

今天穿着牛仔裙的张小花,和嫂子出来买菜,想不到在菜市场居然碰到了那个乡巴佬。果然是乡巴佬,居然在卖菜,而且还被自己看到,鄙视她,标准的乡巴佬。

想到上次参加奥赛比赛,自己居然得了第三名,把学校老师高兴坏了,忍不住炫耀起来了。那个,你奥赛考几分啊?不会是根本就没有成绩吧。

「嗯,没有成绩,不过我知道我考了第一名呵呵,刚刚好比第三名高98分。马马琳一脸无害的答道。

张小花一听被刺激到了,什么,你就是马马琳!

看到老爸过来了,马马琳本来还想刺激刺激这个碎花女。就放弃了,一把热情的抓过她同时还热情的说,「下次你到我家里来玩啊,很好玩的,我和我爸爸先走了,这袋木耳送你了,呵呵。」

张小花被她突如其来的态度搞蒙了,手上拿着木耳呆呆的。

她嫂子,看到小花的样子,笑了,心想,还没有见自家的小姑在哪个人手上吃过亏,现在居然话都说不出来,看来遇到对手了…

第十一章:听妈妈讲故事

老爸看到女儿居然有认识城里的学生很惊讶,虽然那女孩比自己的女儿穿的好看,但是还是觉得自己女儿处事利落,更聪明。

卖完木耳的马马琳和老爸决定中午好好犒劳一下自己。结果小气的老爸,居然带自己去吃沙县小吃。想起来自己小时候最喜欢吃的是里面的花生酱拌面,很香,每次都缠着老爸带自己去吃拌面。

好吧,看老爸心情那么好的样子,马马琳决定继续,很哈皮的吃着拌面,满足老爸小小的幸福感。

下午两人就开始去买东西了,加上早上买木耳的钱,有120多元,马马琳现在是典型的小款了。正常的大人去城里也很少带这么多钱。

马马琳用那20多元,给自己的师傅买了他最爱的茴香豆,还买了一些酒。还给嘴馋的弟弟买了一些水果硬糖,这可是奢侈品,那时候甜甜的冰糖都是不容易吃到的。还撺掇着老爸给妈妈买了件针织上衣,自己的眼光当然能找出最适合妈妈的衣服。看老爸一高兴两撇胡子就一翘一翘的,不知道是不是在幻想老妈夸他。

最后是自己了,再三犹豫还是没有买新鞋。

倒是拖着爸爸又往市场里转,老爸都纳闷了,别人家的闺女,哪一个不是想去逛城里的衣服店的,眼睛都不够用,自己的女儿却拖着自己往菜市场跑,也不嫌脏。

最后,马马琳停在了一排排铁笼子前面不走了。「老爸,我要买这个!」马马琳指了指铁笼里面的小动物,拽着老爸不走了。

马小山看女儿指的小东西,吓一跳,女儿想学城里人买一些猫猫狗狗的,自己都能接受,这不是水獭么,买这个干嘛?

马马琳看到这个东西,心想就是这个了。记得九几年的时候,家家都养这个,听说有高价回收,结果是那些最早得到消息的,养水獭的人家,都狠狠的赚了一笔,后来一两年再跟风的,都亏死了,高价买进品种,养了一年,居然以更低的价格卖出。

现在大家都还没有开始养,自己叫老爸先养,肯定能赚一笔。但是老爸就是不答应,马马琳只好开始耍赖。

最后被女儿闹腾的没有办法,马小山就买了5只,店家还赠送了一个笼子。一只居然要12元,这玩意肉又不好吃。

马小山看着女儿付了60元钱,心都在滴血啊。这败家的女儿,果然机器算命很准啊,就是个爱花钱的家伙。

以为女儿闹腾够了,结果又拖着自己去买了一些饲料,马小山想反正水獭都买了,不买饲料,又养不活,又答应了买饲料。结果,父女两,进城一天,把身上的钱都花光了。就留了车费的钱。

回家,老爸先是献宝的把衣服给老妈拿出来,老妈果然很开心。立刻就去房间试衣服了,很合身,针织的料子也很舒服。看的老爸也直夸,我家那口子真漂亮,老妈脸红红的,心花怒放。

可惜老妈没有被夸晕,听到我们买了6只水獭,还有饲料,把钱都花光了。老妈还是很生气。想来骂女儿,女儿也不懂,气的掐老爸的胳膊,「你就纵着你女儿,她要什么都让她买,她小不懂事,你也不懂啊?我不管,这些个东西,你们自己养!」

马马琳折腾了一天,也特别累了,早早的上床睡觉了。弟弟拿到糖果可开心了,不过还是很懂事的,每人都分一颗,没有独吞。

晚上妈妈睡中间,我和弟弟睡两边。老妈心情很好,看到弟弟还在闹腾,要吃糖。怕他牙疼,赶紧哄他睡觉。

然后妈妈就开始讲故事,这些故事马马琳都听过,长大了也一直记得,曾经在想,将来自己有孩子了,也要给他们讲故事,告诉他们这是外婆给妈妈说的故事,可惜啊,就算是30了,别说孩子,男人都木有一个。

今天妈妈讲的是一个小乌龟的故事。

从前有一对夫妇,结婚很多年了都没有孩子,夫妇两到处求医求神拜佛。终于,妻子怀孕了,丈夫很开心,结果却生下一只小乌龟。小乌龟一出生就会说话了,聪明的很,但是就一直长不大。

这天娘家的舅舅要去城里做生意,路过姐姐家,就来看看。小乌龟一听舅舅要到城里做生意,死活要跟着。夫妇两没有办法,于是和舅舅商量,把小乌龟带上见见世面也好。

于是小乌龟就和舅舅进城做生意了,每天就趴在舅舅的帽子里面,时不时的伸头透透气。舅舅这次做生意异常顺利赚了很多钱,心情也很好,马上要回去了,准备带小乌龟去逛逛,买点东西回去。

一路上,小乌龟一直闹腾,先是看到路边一个老太太卖的脏兮兮的葫芦,小乌龟就一直咬着舅舅的头发,舅舅没有办法,就买了。后来又在路边摊位看到一只生病的猫,全身都是疙瘩,居然也要买。

真是乌龟的思想太特别,竟买些没用的东西。想来自己这次生意很顺利,赚的也不少,就又给买了。

最后逛到了一个大戏院门口,舅舅也没有进去过,自己也难得有机会,一咬牙,买了一张票进去看戏了。果然是城里最大的戏院,里面的椅子都是配有软垫的,还提供茶水,标准的老爷享受。

小乌龟似乎也很享受,摇头晃脑的。特别是戏台中间那个旦角,特别漂亮,声音也好,一开唱,全场叫好不断。

这个旦角一上场,小乌龟就不动了,真和个石头一样。舅舅心想,你这乌龟居然也懂得欣赏美人。旦角一下场,小乌龟就活了,又开始咬舅舅的头发。「舅舅,我要娶那个姑娘,你去帮我提亲。」

舅舅一听,差点晕了过去,好你个小乌龟,先前要买什么破玩意都给你买了,现在居然要娶人家戏班的角,那是你能想的吗?

乌龟死活不答应,更用力的咬舅舅的头发。外人看了,就是一个年轻人一阵乱扭,都嫌恶的站一边去了。

舅舅没有办法,决定到后台和戏班的班主说,也好让乌龟死心,省的再出什么么蛾子。

「什么,你家侄子要娶我女儿?」那旦角可是班主从小买来精心培养的,岂能轻易答应,看眼前这人,打扮一般就是个做生意的,能富贵到哪里去。

班主有心戏弄他说:「要娶我女儿也可以,从你侄子家绫罗铺地,绸缎盖天到我家,白银三箱,黄金三箱,酒席100桌,菜色要比城里的翠香楼的好,这样我就把我女儿送到你家。」

说了这么多,明显就是奚落自己,舅舅气不过,喊了句,「好,你等着」就闪人了。

一路都很郁闷,都是这小乌龟,就他这样子,也想娶那天仙一样的人物,害自己还被奚落了一顿。

第二天,舅舅就赶紧把小乌龟送回去了。

夫妇俩看到小乌龟回来了,也很高兴,毕竟是亲骨肉,离开了也是很想念的。

「没有给你惹麻烦吧?回来就好了,还给他买东西。」

「姐姐,姐夫,这小乌龟可给我惹了大麻烦了,居然要取城里最大的戏班的女儿,叫我去提亲,人家天仙一样的姑娘啊,就他这样,将来能娶亲就不错了,真是害我丢尽了脸,别说人家提的条件我们做不到,就是做到了,你能拎个乌龟去拜堂成亲不成。」

听了这话,夫妇两也不知道说什么。自己盼了多年,终于有个孩子了,居然是个乌龟,本来指望孩子杨老送终的,现在这样,恐怕连个媳妇都指不上。

夫妇俩没有注意,那只浑身疙瘩的猫,拖着那只葫芦还有小乌龟跑阁楼上去了。一会,小乌龟就从阁楼上滚下来,爬到舅舅脚边,咬了咬舅舅的裤脚,叫舅舅去阁楼。

舅舅心里其实还是喜欢这个聪明的小乌龟侄子的,就是有时候想法太不靠谱。舅舅爬到阁楼上一看,呆住了,三箱白花花的白银、三箱金灿灿的黄金,自己这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财宝,还有满地的绫罗绸缎。

看到那只疙瘩猫,哪里还有疙瘩,整一个现代的加菲猫,超肥的,不断的在吐丝绸,啦金子。夫妇俩也上来了,看到这场景,也惊呆了。

于是夫妇俩,就上门提亲了。班主虽然没有看到他们儿子长什么样,可是有这么多钱,哪怕就是个老头子,自己也要把女儿嫁了。结婚那天,源源不断的美食从阁楼搬下来,都是大家从来没有吃过的。

夫妇两看到那个葫芦,真是宝,什么吃的都有。这个媳妇长的也很美,知书达理的样子,夫妇两越看越满意,只是自己的儿子是个乌龟,怎么办呢?

新娘也迟迟不见新郎,心里打鼓,结果在拜堂的时候,一个俊朗的年轻人走了出来,穿着新郎服。两人俊男美女,天作之和,被传为了佳话。

后来两人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还有了一个孩子。孩子很调皮,有一天爸爸看到孩子手上拿着一个乌龟壳,脸色一变,忽然变成乌龟钻进壳里再也不出来了。

故事讲完了,一个颇具农村神华色彩的故事,马马琳听了,对老妈说,妈妈,我买的水獭就是那只猫,也可以变出很多钱的哦!

弟弟说,「妈妈,我要那个葫芦,里面有好吃的。」

两人一阵闹腾,终于睡觉了。梦里马马琳还在念叨,我买的就是那只能变钱的猫…

第十二章:老爸当村官

一年了,当初那些个小动物,一个个都被养的肥肥胖胖的。一开始爸爸妈妈就是觉得花钱买了,不养好就更亏本了,结果看到这小东西一天天的成长,皮毛也一天天的变的油光发亮,又忍不住欢喜了起来。

一年了,马马琳和水獭一样,在慢慢的变化中,原来黑黑瘦瘦的她,现在也初略有了清秀小佳人的影子。眼睛水灵灵的,也没有近视的倾向。脸比前世更加长了一点,不会圆圆的像小苹果一样,头发也有点长了。小胳膊小腿比例很好,一看就是一个还会长高的娃。最最重要的是,皮肤白了一点点。

和别人站在一起,虽然不显白,但是也不会显黑了。

年底,果然有人带着水獭来村里推销,说提供小水獭,长大后保证高价收购,还给签订合同书,那白纸黑字难道还会错,当场就一些胆大的人签了,还有一些人在观望中。

马马琳一看,机会来了。跑过去奶声奶气的说,「叔叔,如果我家也有大的水獭,你要买的吗?」

推销水獭的人一看,居然是个小女娃,长的很清秀,说话也很有礼貌,自然没有什么防备之心。

「是啊,叔叔这里每只100元高价收购第一批水獭,只要你们愿意养!」他有趁机做起了推销,想要高价吸引别人。

「那太好了,叔叔,我家有5只水獭都养了一年了,可漂亮了,去我家吧,全都给你。」马马琳笑瞇瞇的一脸无害的说。

大伙一听,对啊,听说小山家在养这东西,还是哄他家女儿开心买的,真败家。看看去,这个人如果收购了,那我们就养。

那人本来想收个60块,就会有人愿意养的,但是刚刚为了吸引大家,硬多加了40元,想不到,现在居然都有养好的,看着这么多村民看着,他不得不到了马马琳家。

价格也是说好的,看到这几只水獭养的确实很不错,自己去卖,卖个120元也是没有问题的,虽然不多,但总是有赚。于是他爽快的付钱,叫人一起帮忙把这些水獭装好,准备运走。

看热闹的村民们亲眼看到那5张大团结,霎时心都动摇了一下,一个个都开始要跟着签合同,养水獭。

马马琳知道这是第一批,大部分人都赚了钱的,只是到下一批,很多人因为赚了甜头,收不住心,于是开始加大投入,结果输的啥都没有。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马马琳很庆幸,自己可以逃过这一劫。

爸爸妈妈很高兴,简直笑的合不拢嘴。当初养这些小东西的时候,没有少被村里的人嘲笑,想不到才一年,就赚了这么多钱,老爸自己一年辛苦下地上山干活,也不一定有这么多收入。

看到一边那个事不关己的女儿,一年时间,总觉得她越发清秀聪明了,当初自己还老觉得女儿太黑太瘦,一眨眼就有小姑娘的模样了,马小山也不禁感叹时间过的真快。

「妈妈,我说这是变钱的猫吧,嘻嘻」马马琳抱着妈妈,蹭啊蹭的。老弟看到马马琳居然企图霸占老妈,不愿意了,赶紧冲过来抱抱。

「我家那口子,你说我们要不要再买几只养养啊?」老爸寻思着,这个小东西赚钱还是挺多的,再养几只也好的。

马马琳一听,觉得再养的话,可能收获不大,也可能会因为自己的到来,让这东西提前流行起来,也会提前降价。

「不行,老爸,大家都养了,我们再养多没意思啊!」马马琳嘴巴翘翘的,赶紧发表自己的意见。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说的话,爸爸妈妈虽然常常一笑而过,晚上马马琳听墙角的时候,还是会听到他们认真的讨论。

现在的马马琳读二年级了,7岁了,弟弟也5岁了,家里人准备让弟弟去读幼儿园。可惜弟弟还是觉得妈妈的怀抱好点,死活都不去,一送到学校就开始哇哇的大哭。很多事都是按照原定的路子走了。

弟弟还是没有去上学,这一年村里选村长,居然还是爸爸当选了。

一直不明白,老爸这样实诚、愣愣的人,是这么当上村长的。马马琳心里老觉得,是不是,刚刚好有两个很强势的人候选,老爸刚好是中间,渔翁得利了…

总之,和前世一样,马马琳读2年级的时候,爸爸成了村官。记忆中,这个时候,是很幸福的。总觉得长辈对自己特别好,如果有一排的小孩站一起,长辈总能挑出自己夸上一夸,连带着老师也对自己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