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靖恍若未闻。他就着灯光看向沈墨白。沈墨白身上溅了他的血,有一滴溅在眼角,像一颗红痣,又如一滴血泪。他神情平静,肌肤犹有余温,但呼吸已然停止了。罗靖跪倒在床前,胸前还插着那柄短刀,他似乎不觉疼痛,只是伸开手臂,慢慢把沈墨白揽在怀里,紧紧地抱着,低下头对着他的耳朵小声说:“我把菩提珠还给你,你带着它,就不会下什么地狱。佛法无边,会保佑你的。”他用另一只手握住刀柄,用力一旋,将红痣带着整块皮肉都剜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放在沈墨白胸前。血如泉涌,立刻将两人的衣裳染红,他却仿佛并无知觉。

碧泉从窗户里翻进来,灯光照上这满床血色,骇得他脸都白了,扑过来要给罗靖裹伤,却被罗靖反手摔了出去。他眼睛只看着沈墨白,低声道:“张太医是你买通的?”

碧泉打了个冷战,但随即抬起头:“是。”

罗靖转头看了他一眼,又转回去看着沈墨白:“为什么?”

碧泉悲哀地看着他的侧面:“烟儿服侍了爷这些年,难道就比不过沈墨白一点?她腹中胎儿丢了,人也疯了,可是爷——竟然还将沈墨白留在家里…”

罗靖没有说话。窗外猛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碧泉一惊,跳起身来:“爷要打要杀,碧泉绝无二话。可是夫人她,她,她要生产了!”

罗靖仍旧看着沈墨白,慢慢把他脸上干涸的血块擦掉,那双眼睛,他始终没有勇气去触碰:“她根本没有身孕,要生产什么?”

碧泉脸上现出恐惧之色:“不,不知道。但夫人腹中闹得很厉害,好像,好像有什么东西要出来一样…”他说到最后,声音也颤抖起来。

罗靖半晌才轻轻哦了一声:“她吃堕胎药惊了胎,鬼子要提前出世了。”他说得很平静,就像在说明天早上要吃粥一样平静。轻轻把沈墨白的身体放平,他抽出腰间的剑站起身来:“走吧,去看看。”

丁惠正在床上打滚,芳云芳雨两个人都按不住她。她的肚子在不停地动,像有什么东西在横冲直撞地寻找着出来的路。吴郎中早就吓跑了,满屋子都是丁惠撕心裂肺的尖叫,钻得人后背发麻。她从满眼的泪水中看见罗靖,极力挣扎着伸出手来:“爷,救救我!救救我!”声音已经嘶哑得不成样子。

罗靖因为大量失血,有些头晕。他用剑撑着地站了一下,然后慢慢走到床前。丁惠想爬起来,却只能滚到床边上,死死抓住他的衣角:“爷,救我——”

罗靖慢慢地摇头:“沈墨白死了,没人再能救得了你了。”

丁惠张大眼睛看着他,绝望地低语:“沈墨白!沈墨白!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罗靖轻声念诵:“一执百念生,自作亦自受。你,我,都是自作自受,怨不得别人。”

丁惠想说话,然而腹中新一阵剧烈的痛楚让她再次翻滚起来。一屋子的人都束手无策地看着她,看着她渐渐没了力气,看着她像死人一样瘫倒在床上,只剩下腹部在诡异地动着,每动一下,就从她喉中挤出一声沙哑的低号…

罗靖紧紧咬着牙,慢慢地举起手中剑,芳云惊骇地看着,想叫,又却吞了回去——丁惠这样痛苦地煎熬,实在生不如死。丁惠慢慢地翻了翻眼睛,竭力想抬起一只手:“爷——”

罗靖的手停在半空。剑柄几乎被他攥出了汗水,可是这一剑,无论如何也落不下去。

丁惠突然发出一声惨叫,整个身子都弹坐了起来,而后重重摔落到床上。她腹部的衣裳突然凸起了一块,迅速被鲜血染红。所有的人几乎同时惊呼出声——衣裳被撕开一道裂口,一只小小的手带着鲜血从里面伸了出来。

芳雨双眼一翻就晕了过去。手的大小与普通婴儿无异,颜色却是苍白中透着青紫,更为诡异的是手指上居然长着尖尖的指甲,乍一看如同鸟爪,指尖上还带着几丝皮肉。这只手从衣裳里伸出来,在半空里停了停,然后丁惠腹部又是一动,另一只手也伸了出来。

屋里寂静如死,只听到丁惠急促的呼气声,有出无进。她的眼睛已经翻了上去,几乎看不到瞳仁,谁都知道,她快要死了。

门外,隐隐的不知从哪里传来吹打声,音韵哀长,像是出殡的动静,传入这寂静的房间里,更令人毛骨悚然。两只小手在衣裳外面动了动,像是觉得破开的道路太窄,又缩了回去。薄薄一层中衣已经被血浸透,紧贴在丁惠肚腹上,露出那道向外冒血的伤口,能看得见那双小手的一举一动——小小的手指抓住伤口两边的皮肉,用力一撕…

罗靖像受伤的野兽一般狂吼了一声,猛地举起手中剑刺了下去。纯钧剑从丁惠腹中穿过,将她连带着那个刚刚冒出来的头颅都钉在床上。丁惠发出最后一声凄厉的叫声,腹中猛烈地翻腾起来。罗靖用双手按着剑柄,将整个身体都压了上去——鬼胎挣扎的力量之大,竟然让他也难以把持。胸前的伤口由于他的用力迸裂开来,鲜血涌出,顺着剑身流入丁惠腹中,竟然发出滋滋的声音,鬼胎像是被滚水烫到一般猛然用更大的力气挣扎起来,但罗靖死死按着宝剑,鲜血渐渐将鬼胎淹没,那两只手慢慢停止了挣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瘦干瘪下去…

罗靖慢慢松开手,摇晃着后退了一步。碧泉动了动,似乎想上来搀扶,却被他冷冷地看了回去。罗靖环视屋中,最后从桌上拿起一根蜡烛,慢慢走了出去。碧泉迟疑地跟在后面,但罗靖始终没有回头。他走出西院,再次进入东院,而后反手将墙上唯一的一扇小门锁上了。

碧泉在门外徘徊。他不敢跟进去,这样的罗靖让他害怕。他没想到沈墨白会这样毫无征兆地死去,更没想到罗府会是这样家破人亡。他徘徊着,不知道是该立刻进去为罗靖裹伤,还是等着他自己走出来。他就这么迟疑不定,直到高墙之内传来哔哔剥剥的声音,火焰的红光从墙头上映了出来。

碧泉用尽全身力气去撞门,但门极其结实。当初将沈墨白隔离时唯恐墙不高门不固,现在却成了最大的阻碍。等到他去柴房拎了斧头来劈开门,沈墨白那间钉成木箱的屋子已经烧得通红。木板干燥,而隆冬有风,风助火势,转眼之间便将房子烧透。碧泉冲过去,房门还紧紧钉着,窗户也被从里面插上好。窗纸被烧光,露出几个向外喷着火舌的窟窿。透过火光,碧泉看见罗靖倚坐在床头,怀里紧紧抱着沈墨白,火舌已经舔到帷帐,烧着了他的头发和衣角。任凭碧泉在外面喊得声嘶力竭,他只是看着沈墨白的脸,恍若未闻。

轰地一声,房梁塌了下来,火光映红了半边天空。片刻之后,东院里爆发出痛苦的号叫。似乎是应和着他,死寂的西院里飘出一阵轻柔的歌声:“小宝宝,睡摇篮,穿新衣,戴花帽…”

作者有话要说:

憋气的前传终于结束,请大家期待正文

【正文】

第33章 生日

北山,萧宅。衣香鬓影,酒绿灯红。

沈固把车停进一排跑车中间,立刻有打领结的年轻侍者过来为他开车门:“是沈先生吗?老爷和先生等您很久了。”

沈固稍微想了一下,断定侍者所说的老爷就是萧家老爷子萧士奇,而先生,就是指他血缘上的父亲,萧士奇的长子萧一帆。

世事往往弄人。萧家大少年轻时风流自许,把一个年轻的女学生搞大了肚子便一去不复返,可是他此后万花丛中过,却再没结出一个果子来;虽然连娶过两任夫人,但直到如今,仍是膝下空虚。很不幸,这虽不会影响到他寻花问柳,却会影响到他在遗产分配中所得的数额。也正因此,沈固这个姓“沈”的私生子,就一变而成为“萧”家的长房长孙,得以受邀前来“参加”萧老爷子的八十大寿兼认祖归宗。

寿筵在露天进行,别墅草坪上搭起全由鲜花装饰的穹庐,点缀了无数彩灯,穹庐下摆着白色的西式桌椅,为了表示中国喜庆用红的传统,椅子上搭上绣金线寿字花纹的大红椅披,虽然红白相映颜色漂亮,却多少有点不伦不类。草坪上已经有了不少人,沈固一走进别墅大门,就引来了无数目光,其中不乏敌意。看来,所有人都知道这位新鲜出炉的长房长孙,而且都是有备而来。沈固还没走上两步,已经听见至少三句“私生子”。声音不大,可也不小,显然是有意要让他听见。

有人从桌椅间站起来招呼,这人沈固认得,周文,是萧家专用的律师,就是他带着认子的文书跑到沈固家,把他的外婆气得险些心脏病发作。

沈固的外婆沈芝云出身,祖上在清朝做过官,民国又搞实业,算得上大家闺秀。年轻守寡,独自抚养女儿,家教森严,却万没想到女儿被爱情冲昏了头,十八岁就怀了孕,不敢告诉母亲,偷偷到一家黑诊所生产,最终大出血死在产床上。那时萧一帆不知又在哪里风流,只派人送了一笔钱算“分手费”。沈芝云气得半死,偏偏女儿过份痴心,认定了是萧家老爷子棒打鸳鸯,在病床上还拉着母亲的手,流着泪恳求母亲将来让孩子去认父亲,把一件所谓的“定情物”亲手交给那个负心汉。

这段外人听起来烂俗到死的故事,沈固直到考上军校要到外地上学才听外婆讲起,恍然明白为什么外婆一直不喜欢他。不过,沈芝云也遵守了对女儿的承诺,该有的东西一样没缺了沈固,还把那件“定情物”一直戴在沈固身上。只是认祖归宗这事两人谁都没起过这心思——萧家这些年对沈固不闻不问,说不定早忘了还有这么个人,难道要自己跑上门去说是萧家的私生子?沈芝云固然恨萧家恨到死,沈固也不稀罕。

“…沈先生,”周文觉得这个称呼很别扭,按说,沈固今天来就是要认祖归宗改姓萧的,刚才他本来也想称“萧先生”的,但话到嘴边,又被沈固的目光逼回去了。他可是调查过沈固,此人从前在西北边做特种兵,手上那是真有人命的,虽然不知为了什么原因当打之年就退役了,但杀气仍在,冷冷地一记眼刀削过来,纵然他是身经百战的律师,也很有些悚然,“老先生和先生都在楼上等你呢。”

“我不上去了,麻烦周律师把这个交给他们。”小盒子里装的是那件“定情物”,一条白金链子,挂了块不规则橄榄形的翡翠玉坠,沈固当做母亲的遗物贴身带了三十年,除了出任务,从来没拿下来过。本来他想遵守母亲的遗愿亲手把东西交给萧一帆的,但现在他改主意了,这地方,他一分钟也不想多呆。

“别,别,沈先生…”周文有点乱了。不是说得好好的么?当然,沈固当时只是答应过来,但照他的想法,过来就等于要承认自己姓萧了。不只是他,换了谁不这么想啊?这个萧家的长房长孙,过来就等于是分钱的。萧家庞大资产,长房长孙在守旧的萧家老爷子眼里又特别重要,那得分到多少啊?是,他知道沈家不缺钱。沈芝云家里本来有钱,虽然文革期间被抄了家,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何况后来国家还给了补偿。沈芝云又继承了家里的商业头脑,房价刚刚起来的那两年把钱全用去炒房,赚了不少,比之一般普通家庭不可相提并论,但跟萧家的资产相比,那点钱又不算什么了。天上掉下这么大一块金馅饼,谁不伸双手去接住?更别说萧家实际上是欠着沈固的,现在分遗产不是应当应份的么?

沈固懒得跟他多说,手一翻,把小盒子硬塞进周文手里,掉头就走。

“站住!”后面传来一声中气十足的低吼。沈固一回头,一个白发老头坐着轮椅被一个中年人推了出来。只一扫,沈固就看清两人的模样有七八分相似,只是中年人脸上显然是夜生活过度的颓废,还不如老头红光满面的有精神。这两人,想必就是萧士奇和萧一帆了。听说萧士奇当年还有土匪经历,果然是虎老雄风在,这一声吼听起来倒还有几分气势。可惜沈固并不打算甩他,只瞥了一眼便掉头就走。

萧士奇气得一拍轮椅:“给我拦着!”几个保镖立刻包抄过来,其中一个手脚快的一手搭在沈固肩上:“沈先——”话还没说完,他已经被沈固摔到了地上,砰地一声,虽然是草坪,也跌得不轻。其他人愣了愣,不由都站住了。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他们是干这一行的,怎么看不出来,此人的身手不是他们能对付得了的。而且这位爷还是萧家少爷,万一动起手来大家有个损失,可能倒楣的还是他们。

萧士奇气得吹胡子瞪眼,眼看着沈固扬长而去,留下满院子的人窃窃私语,其中不乏看好戏的幸灾乐祸。周文战战兢兢地把盒子捧过去:“老先生,这是沈先生让我转交的,大概是给您的寿礼吧…”后边这句可就是他自己加的了,因为怕萧士奇责怪他没办好事,希图缓和一下气氛。

萧士奇正在气头上,抓过盒子看也不看就摔了出去,盒子在草坪上滚了滚,不知掉到哪个角落去了。萧士奇发泄了一下,气忽然又消了,看着呲牙咧嘴爬起来的保镖,想了一会反而笑了:“好小子,这架势倒有点像我当年——”手一挥,“你们继续玩。这小子,等我以后再收拾他。”他这几句话,顿时引起院中的萧家人又一阵骚动,有几个平日就跟萧一帆不对付的,当即就撇起了嘴,觉得老头子大约真是老糊涂了,就算是长房长孙,也不能这般纵容。不过慑于萧士奇的积威,也只敢在下面低声嘀咕,谁也不敢让老头子听见。

沈固并不知道这之后发生的事,他驾车穿过海青路进入市区,已经决定要把今天晚上这出闹剧抛在脑后。

沈固住在康佳花园2栋503,房子是沈芝云的,当年炒房,后来赚够了钱收山,还剩下三套房,一套自己住,一套留给沈固,还有一套现在出租给一群外地来的大学生,就是沈固这套房子隔壁的502。

502的防盗门关着,里面的木门却是虚掩着,传出来一阵阵的音乐和笑闹声。沈固走到自己门口,钥匙一响,那边伸出个头来:“沈哥!”

池莉莉嘴里咬着块鸡翅开门出来:“沈哥,罗姐今天过生日,一块来喝一杯吧?”

沈固一怔:“罗薇生日?哦,我可没准备礼物。”这群大学生都是从外地来的,四五个人,聚在一起办一份杂志。开门的池莉莉负责一切后勤杂务兼会计,罗薇是跑外采风的,专门在青岛大街小巷搜索好吃好玩好用的东西。还有两个男生,卢纬是美编,庞峰云则负责广告联系。他们办的杂志叫《倾城》,有点小资情调,走的是当下年轻白领的路线。沈芝云喜欢年轻人,也愿意支持他们创业,因此这房子说是租给他们,其实就是象征性地收点钱罢了。

池莉莉捂着嘴笑:“不用礼物,沈哥你自己来就行了。罗姐今天去台东拍了张帅哥的照片,被卢哥不小心删了,沈哥你来了就抚慰她脆弱的心灵了。”

沈固无奈。罗薇开朗热情,很有朝气的一个女孩,就是这一手叫人受不了。自称平生最大的乐事就是观赏帅哥,每次见了沈固必然掏出手机拍上两张,美其名曰精神食粮,搞得沈固哭笑不得。

果然一进门,罗薇立刻扑上来:“沈哥沈哥,快点让我拍张照片,我脆弱的心灵需要安慰啊!”

庞峰云在一边笑:“沈哥,今天寿星最大,你让她拍两张吧,不然她已经发了半天疯了。不赔她一个帅哥,我们都吃不消啊。”

旁边的卢纬不屑地撇嘴:“算了吧,顶天不就一小白脸么,有什么好的!”他本人其实长得浓眉大眼五官端正,就是黑得出奇,被罗薇称之为煤球,因此对于罗薇拍的那些白净男孩的照片一向耿耿于怀。

罗薇立刻转向他,一脸苦大仇深的表情:“卢纬我跟你不共戴天!我的帅哥啊!”

卢纬嘟哝:“说过了根本不是我删的,就是你根本没拍上。”

罗薇嗤之以鼻:“我拍过多少张了,会连个人都拍不上?明明是你不知怎么删掉了!”

卢纬叫屈:“我是干什么的,会连手机都不会用?说了没删就是没删!”

罗薇气得挽袖子扑过去掐他脖子:“是不是男人,敢做不敢当!”

众人又是一通哄笑。沈固微笑地看着他们——个个穷得口袋精光,却是干劲十足。跟他们在一起,时时都能感觉到青春的活力。

房间中间的桌子上摆着些汉堡鸡翅之类的东西,还有一个蛋糕。这里平常用作办公室,晚上就是卢纬和庞峰云的卧室。好在面积有90多平方,足够他们摆东西。池莉莉抓了块鸡翅啃,递一块给旁边的年轻人:“小麦快吃,不用跟他们客气。沈哥,你也吃啊。这是小麦,麦乔,今天刚来,跟罗姐学跑外。”

沈固打量那年轻人,瘦瘦的长得挺秀气,看样子还有点拘谨:“你们势力壮大了啊。”

庞峰云很高兴:“昨天谈了个挺大的广告单子,照这样发展,四个人是不够用了。”他是个很稳重的青年,今天这么高兴,想必是真谈成了个不小的单子。沈固也为他们高兴,但这事他插不上嘴,点了点头,走到旁边桌子上去看摊着的照片。罗薇得意洋洋地跟过来炫耀:“漂亮吧?今天我和小麦在台东八路发现一个小店,卖的这些饰物都很有特点,店主还会冲咖啡呢。”

沈固看她指点的那张照片,深褐色的咖啡面上用牛奶冲出一个白色的树叶图案,很是生动有趣。罗薇絮絮叨叨:“这店里边有不少好看的饰品——这个链子,这个胸针,都很有特色吧?”

沈固一张张地跟着看。其实对这些东西他是一窍不通的,除了从前戴的那块玉,他这辈子就再没碰过什么装饰品。

罗薇开心地举起手:“沈哥看,这就是我在那店里买的,就算送我自己的生日礼物。”

沈固刚才就注意到她在食指上新戴了枚戒指,像是琥珀的,雕成一个虎头的形状,眼睛处有两个深色的斑点,正好嵌在眼珠的位置,灯光下看起来像活的一样。罗薇得意地把手晃晃:“这可是我发现的,全店里就这么一款带虎头的。”她本人就对这些小饰品极感兴趣,做这一行倒是得其所哉,正好又属虎,戴这个戒指正合适。

沈固眼睛在满桌的照片里一扫,用手一指:“这个也带虎头吧?”那是一只手镯,从照片上看像是银的,接口处也是一个琥珀雕刻的虎头,看起来跟罗薇手上的一模一样。只不过镯子被挡在一个水晶首饰盒后面,看起来不大显眼。

罗薇哇的一声,几乎整个人都扑到照片上去了:“我怎么没看见呀?唉呀,我要是看见肯定就买了。小麦你来看,这还有个手镯呢。”

卢纬笑她:“就你那近视眼,能看见什么?人家沈哥是什么眼睛,人家那是狙击手的眼睛,能跟你比嘛!”

罗薇一个劲摇头:“不对啊!这盒子我当时看见了的,挺漂亮的,差点就买了呢,就是太贵了。当时我还拿起来看的,怎么就没看见这镯子?”

小麦小声说:“我也记得当时没这个东西。”

卢纬不屑:“照片都摆在这了,还不承认自己眼神不好。”

罗薇横眉立目,庞峰云眼看两人又要掐起来,赶紧出来打圆场:“行了行了,一天掐十七八遍,让沈哥笑话。罗薇,那什么,该切蛋糕了吧?”

罗薇来得快去得也快,马上把争执抛到脑后,欢喜地扑过去切蛋糕,不忘留下一小块:“沈哥,这块给汤圆。”

沈固好笑:“猫能吃蛋糕么?”汤圆是沈芝云近年养的一只小斑纹猫,时刻不离的宝贝,只是这次去疗养院住,人家不让带猫猫狗狗的,只好送到沈固这里来。

池莉莉咬着蛋糕插嘴:“不是说猫能喝牛奶么,那肯定能吃奶油。”

沈固觉得这逻辑并不太有说服力,但还是收下了。池莉莉用两个指头从书架上夹出一张名片:“万一要是吃坏了,沈哥你可以带它到这家去看看。我同学家里的狗上次得了病,跑了好几个诊所都说没法治,后来就是在这家治好的。”

沈固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有这样的么?送蛋糕,附带送医生…这群年轻人啊…

罗薇笑嘻嘻地用碟子端一块蛋糕过来:“沈哥快吃,不然都被他们抢光了。”

沈固不是很喜欢这种甜腻的食品,但还是伸手去接。碟子接到手中的一瞬间,他的眉头不易察觉地皱了皱——空气中,似乎有种味道,野兽的腥臭气——从前在野外生存训练里,他闻见过很多次。

第34章 神棍医生

一千五百米…两千米…三千米…四千五百米…

沈固数到四千八百米的时候,前方奔跑的身影终于停下来,蹲在花坛边上喘得像拉风箱。沈固走过去踢踢他:“挺能跑么。怎么不继续跑了?”这小子可以,一口气跑了将近五千米,速度还挺快,居然把他拖得也有点喘了。

小偷用哀怨的眼光看着他手里的粉红包包:“大,大哥…呼…包都给,给你了…呼…你怎么…还追…”

沈固笑笑,把手里的包上下抛了抛:“这个啊——你从包里掏出来的东西呢?”

小偷傻了眼,半天,骂骂咧咧从裤兜里摸出个小盒子,沈固打开来看看,是枚钻石戒指。把盒子放进包里,沈固点点头:“好了,身份证拿出来,跟我到所里走一趟。”

小偷嘴里嘟嘟囔囔,极不情愿地伸手在裤兜里掏了掏,摸出几张东西,看了一眼,又想往回塞。沈固抬手抓住他的手:“做假证?”一把杂七杂八的东西里夹了张身份证,颜色跟真正的身份证很像,但沈固一眼就看出,那底子不是长城图案,而是一片森林。哪有这么造假的,真当警察都是瞎子?

“你——你看见了?”小偷猛地瞪大眼,满脸的不可思议!沈固掐住他的手腕不放:“假证件拿来,在哪里做的?”

小偷用力拔自己的手:“放手!什么假证,这是——”

沈固在他手腕上轻轻一扭,小偷嗷一声放开了手,沈固另一只手轻轻松松就把那张假证拿到了手里。照片倒是本人,一张娃娃脸,就是有点哭丧着,显得有些滑稽。左边则是:姓名:白乐波

“白乐波?”什么名字!哪有人叫白萝卜的?

啪地一声轻响,假身份证在沈固手里变成了一堆碎片。沈固只看到出生那一栏似乎写了个1480年,还没等再仔细看看,卡片就碎掉了。

这一声让两人都停了手,白萝卜呆呆地看看落在地上的碎片,再看看沈固,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你——你是——”他倒噎了口气,仿佛被人踩了尾巴似地大叫起来,“你是什么人!”

沈固惊讶地看看地上的碎片。这什么假证,质量也太差了吧?他才碰了一下就碎了?

两人正在相互对瞪,一辆出租车在他们身边刹车,一个拎着猫笼子的女孩子跳出来,哇哇叫起来:“就是他!就是他!警察同志,你真厉害,跑这么远都追上了!”

沈固对她点点头:“这位同志,你看一下东西有没有缺少,然后麻烦跟我去做个笔录吧。”这女孩子就是失主,刚才穿着八公分的高跟鞋很是追了一段路,确实令人叹为观止。

派出所门口值班的老李头一看见沈固就笑:“小沈啊,又拿贼了?你跟贼有缘分吧?这个月第几个了?反扒队都没你厉害。”

沈固笑笑。本来今天他是要带汤圆去看病的。谁知道走在路上都能遇到抢劫呢?走在旁边的女孩子很是好奇:“你是刑警队的吧?这么厉害?”

沈固看看她:“我是片儿警。”这女孩子叫韩近月,自称在一个私人公司做会计,性格倒是开朗得很,一路上说个不停,顺带着把白萝卜骂了三千六百次,骂得他头也抬不起来。

韩近月眨眨眼睛,终于找不到话说了。片儿警啊…就是想奉承几句,也不知该说什么了。连白萝卜也抬起头来不敢置信地看着沈固,半天,骂了一句:“靠!算老子倒霉!”

沈固把他一推:“快走!”白萝卜往前一栽,扭头大喊:“我告你虐待啊!”

沈固眉毛一挑,刚要说话,楼梯上走下一个人来,白萝卜一眼看见他,眼珠子险些掉出来:“左…左左…”

沈固瞧瞧这人,面生得很,但显然白萝卜是认识的,要不然不会跟见了鬼似的,结巴了半天,终于结巴出三个字:“左队长——”

被他叫做左队长的人眉头一皱:“怎么是你?”随后对沈固点点头,“你好,是所里的吗?怎么没见过?这小子是怎么回事?”

“他抢我的包!”韩近月抢先回答,又狠狠剜白萝卜一眼,“这么点大就出来抢,不好好教育还了得!”

沈固有一瞬间觉得这个左队长额头上似乎垂下了三条黑线,不过马上就恢复了正常:“人交给我吧。”

沈固看看他:“左队长认识他?”这个左队长应该不是局里的人,还是个三级警司。虽然他是在片区里上班,但隔个十天半月的就来一趟,差不多的人他都认识,却没见过这个人。

左队长点头:“他在别的地方也偷过,不过也就是小偷小摸,没想到又跑到这来了。”

韩近月大怒:“好啊!原来还是惯偷啊!这么小年纪,居然还转战南北呢!”

沈固看一眼白萝卜,只见此人跟耗子见了猫似的,大气也不敢出,看来肯定是被左队长整过,便笑笑:“行,让韩同志做个笔录。”

笔录没花多少时间,当街抢劫,捉贼捉赃,没什么好说的。笔录做完,姓左的就拎着白萝卜走了。笔录室出门左转没几步就是拐角,两人一过拐角,沈固就听见白萝卜哇哇叫起来:“左队长,我今天真是第一次偷,那什么快餐店倒了,我这还没找着新工作——”不知道左队长做了什么,他的声音一下子低了下来,“那个人看见了我的证件!”

沈固一下子竖起了耳朵。什么意思?不就一个假证么?这个白萝卜还特地告诉这个姓左的,难道这证还有什么蹊跷?他正想听听左健怎么回答,韩近月却突然叫起来:“啊呀,光顾着做笔录——完了完了,迟到了!沈同志,今天谢谢你啦,我得赶紧走了…”她带着一串高跟鞋清脆的响声跑了,沈固也就半点没听见姓左的后面又说了些什么。

老李头正在收拾东西,沈固走到值班室门口,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怎么局里来新人了?”

老李头怔一下,随即恍然:“你看见左健了吧?不是新人,是四川那边缉毒过来的。听说是他们在那边端了个冰毒窝点,逃了几个,他带了两个人追着就过来了。这几天市局里把刑警队的都调了不少人给他,看样子事不小呢。”

沈固心里一动,随即失笑。自己现在就一片儿警,瞎紧张什么呢?轮得着你吗?你以为还是当年在部队的时候啊?

芙蓉路15号。沈固提着猫笼子七拐八拐,终于找到了池莉莉说的那个地方。汤圆躺在笼子里,已经拉得有气无力了,还在乍着毛喵喵叫。

“行了行了,别叫了。”沈固无奈地敲敲笼子,“这不是到地方了吗?”所以说,好的不灵坏的灵,汤圆吃了那块蛋糕,这几天就一直拉肚子。更奇怪的是,自从他那天晚上从502回家,汤圆就跟发了疯似的,躲他像躲鬼。只要他在家就躲在沙发底下不敢出来,他稍微一靠近就乍起毛喵喵叫。沈固只好调了个休息日,费了半天力气把汤圆逮进笼子里,提着来看病。不过看着这破旧的,马上就该拆迁的房子,他十分怀疑池莉莉所说的“干净规矩”的诊所是否存在。

二楼有一家门口挂着个牌子:中间画一颗心,心左边是只猫,右边是只狗,虽然没有一个字,但意思已经很明白了。门是虚掩着的,沈固敲了两下,没听到有人回答,就推开门走了进去。刚跨进一只脚,屋子里顿时炸响一片猫叫狗吠。沈固诧异地看着七八只笼子里的猫和狗都跟吃了药似的缩在笼子一角狂叫,不禁怀疑:这是宠物诊所?猫狗精神病院才对吧?

这一片喧哗终于惊出个人来,一个十八九岁的男孩子睡眼惺松地从里屋跑出来:“这怎么回事?这位先生你——”沈固皱皱眉,抬起双手,表示自己没有携带任何刺激性的物质。两人正在一片混乱中对眼,门外又进来个人:“小来,这怎么回事?”

被叫做小来的年轻人像见了救星似的扑上去:“乐岑哥,你看…”

来人眼睛在沈固身上一扫,马上放下手里的东西:“把那块帘子拉起来,笼子都放到帘子后面去。”小来如奉纶音,飞奔回里屋捧出一块淡蓝色的窗帘布,在屋子一角拉开,把所有的猫狗都搬到帘子后面,果然吠叫之声立刻平息了下来。来人这才转向沈固:“这位先生是——带猫来看病的吗?”

沈固皱皱眉。池莉莉给他的那张名片上印的名字是钟乐岑,刚才小来管他叫乐岑哥,想必就是正主了:“钟先生这里的宠物都这么兴奋么?”

钟乐岑托一托有点下滑的眼镜:“不,它们只是比较畏惧你。”

胡扯!沈固暗暗在心里反驳。他也训过军犬,怎么就没见有这种反应?钟乐岑显然看出了他有不豫之色,微微一笑,伸手来接汤圆:“是这只猫吗?让我看看。”

沈固把笼子递给他。钟乐岑打开笼门,从里面把汤圆抱了出来。沈固不太情愿地看到,汤圆在他手里十分温顺,甚至还用头去蹭钟乐岑的手心,一副讨好的模样。钟乐岑轻声哄着,把它放到台子上开始检查。他有一双白净的手,十指细长,指甲修得很整齐,动作十分灵活。看年纪他似乎比小来大不了几岁,五官没什么特点,眼角倒是有一颗很鲜艳的红痣,不过被他脸上戴着的银色细边眼镜挡住了,并不怎么招眼。沈固从旁边看过去,那副眼镜的镜片并不内凹,应该是副平光镜,也就是说,他根本不近视。镜框上刻着一圈很细的花纹,也是银色的,如果不是阳光斜照上去,很难发现。沈固运足目力看过去,觉得那不像是普通的花纹,倒像是一排什么符号,但太细了,他又不能凑到别人脸上去,因此没法确定。

钟乐岑似乎感觉到沈固的目光,转过脸来看他一眼,但沈固已经不动声色地移开了眼睛,去看房间里的其他摆设。这屋子很干净。猫和狗身上都会有味道,但这屋子虽然不大,又聚集了七八只猫狗,这种气味却并不浓郁。陈设很简单,主要就是个检查台,墙边放着个柜子,从玻璃柜面里摆着几排药品和针筒。沈固的目光最后落到那块帘子上。布料很普通,就是那种最便宜的人造棉,淡蓝色,但是沈固仔细看看,可以分辨出那帘子上用同样颜色的线绣了一圈花边,纹路也很是古怪,看不出是什么花样。线很细,要不是沈固视力好,还真难以发现。

钟乐岑给汤圆检查了一遍,抬起头来:“吃坏了肚子。猫咪其实不应该吃太油腻的东西,还会发胖,对健康没好处。”

沈固心想是不是还得防三高呢,随口便问:“那吃什么药?”

“比较严重了,有点脱水,还是打一针吧,这样好得快,可以少吃几天药。”

沈固看他一眼:“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