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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承勋,不要对我这么好,如果说你是为了完成暮澄的遗愿照顾我,那么迄今为止你做得已经很好。没必要这样委屈自己,把床让给我睡,你却睡在冰冷的地上。

在心里做了半天的思想斗争,支起身子,俯脸对着他艰难地开口,“不、不如你睡、睡上来吧,反、反正床很大。”

木质窗户可能密封不严,雪水从窗台上淋下来,淌在地上,渐渐浸湿身下的被褥,背后阵阵冰寒。他却不忍她这么为难,转头盯着上方的小脸,淡淡一笑,“我们部队野外训练的时候,能赤身在冰天雪地里用雪洗澡,这点不算什么。不早了,快睡吧。”

他越这样说,她越难过,哪里肯躺回去,一只手支着自己,大半个身子暴露在空气中,就这样僵持着。

过了不到五分钟,空气中传来他的叹息声,“好吧。”

她身子微微僵了一下,随即慢慢挪动自己,让出床的另一半,他却踌躇着站在床边说,“我的被子湿了,衣服也是,介意我脱掉上衣,合盖被子么?”

(四更完毕!!!)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一章 流口水

言馨扭着被角想了一下轻轻摇头,身体里的神经绷得紧紧的,本以为他会躺到身边,所以整个尽可能往床沿靠,毕竟男女靠在一起睡,总有脸对脸,气息交融的时候,那得多尴尬啊。

不曾想他希希索索脱掉上衣,拿来自己的枕头,轻轻掀开被子,却在床的另一头躺下。

黑暗中,空旷而寒冷的被子下渐渐因为他的存在而显出暖意,言馨埋着小脸在被子里,听到他叫了一声,“言言?”

她装睡似的含糊着嘟嚷一声,“唔…”

局然后又听到他极轻的声音,带着飘忽的低哑,“如果你脚冷…不介意…我帮你暖…”

介意…还是…不介意?言馨轻轻蜷起冰冷的双脚,思考了好久,心里斗争过无数遍,却听到空气中传来他规律的鼻息,似乎睡过去了,反倒是她还望着天花板发呆了许久,有些失眠。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的缩在被子里睡着了,夜里感觉身旁好象有只温暖的暖炉,一点点慢慢靠过去,冰冷的双脚得到了暖和,身体因暖和而渐渐打开,睡得格外香甜。

百第二天清晨,不同于昨晚睡前的寒冷,被子里暖意融融,言馨露出笑脸,在被窝里舒服得伸了个懒腰,双脚突然感觉到异样,抬头一看,撞进一双漂亮的眼睛,黑漆漆的象寒冬的夜幕。

她这才惊觉夜里为什么自己的脚总是很暖和,原来双脚被他温暖的大掌整个抱在手里,贴在他的胸口,就这样一整夜。想到这里,火烫似的把双脚从他掌心里缩回来,一颗心几乎快要跳出胸口,整个人慌张得不知如何是好,索性拉起被子把红通通的小脸全埋进去,再也没脸出来。

昨晚他提出给她暖脚,她犹豫着不敢答应,整个人冷得缩在被子里整整大半夜,他耐心地等她睡着后,才把她冰冷的双脚抱过来,细细包裹在掌心,再放到胸口,用自己的体温一点点给她传递暖意,感觉到她不再发抖,身体舒展开来,他才允许自己睡过去。谢承勋失笑地盯着被面看了好久,低笑一声,“傻丫头。”

言馨面红耳赤地躲在被子里,更加不敢出来,依稀听到他掀开被子下床的声音。

突然想起昨晚他的两件衣服全是湿的,今天可能没衣服穿,这样一想,言馨一下坐起身,不料映入眼帘的是他肌肉结实的健硕上身,吓得快速扯起被子蒙住眼睛,说“对不起。”

空气中传来他淡笑的声音,“没关系。”接着听到他走出房间,下楼的声音。

住旅馆的游客有起得早的,聚在楼下吃早餐,有眼尖的女游客看到一个光着上身,身材超棒的男人从楼下不紧不慢的踱步下来,简直怀疑自己在做梦,捧着手里的碗,看得眼睛都直了。

“这鬼天真讨厌,睡在这种小旅馆,床硬得跟石头一样,姑奶奶我一夜没睡好…”

旁边有几个女孩叽叽喳喳正在抱怨,昨天来农家乐游玩,却被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困在这里。

有个女孩也看到楼上下来的谢承勋,激动地直拧旁边女孩的手臂,“喂,喂,叶子,快看,有个超级大帅哥哎,好高哦,哇,这身材真棒,肌肉分明,有六块腹肌,天啊天啊,出人命啦…”

被叫做叶子的女孩白了好朋友一眼,“别忽悠我,在国外本小姐什么样身材棒的男人没见过…”

楼下一帮对自己身材流口水的女人,谢承勋目不斜视地走到柜台前,对老板说,“昨晚你的衬衣被我弄湿了,还有新的衬衣和长裤么?最好有外套,我出四倍的价钱。”

老板正埋头算帐,一看是昨晚向他借衣服的男人,不禁摇头,“我家老婆子最近就给我做了一套新衣裳,再要就没有啰。不过我可以帮你去村子里看看,你要衬衫、长裤和外套对吧?”

“嗯。”谢承勋淡淡颌首,“麻烦你了。”

“不麻烦,不麻烦,你等着啊。”老板虽然说话唠叨,倒是个热心人,一溜烟跑出了旅馆。

谢承勋立在柜台前等候,这边几个女孩中最先说话的那个直咋乎,“哇塞!叶子,我敢肯定这个成熟男人是男人中的极品,大冷天的敢不穿衣服,还有他一出场气场好足,看看这周围所有女性同胞全在对他流口水,极品啊极品!”

被叫做“叶子”的女孩不由得多瞧了谢承勋几眼,听到他和老板的对话,二话不说拉开脚边的旅行包,从里面掏出几件衣服,不顾同伴的目瞪口呆,直接跑过去,“这里有几件新衣服,不嫌弃,送你。”

谢承勋还没回答,女孩手中的几件衣服就这样塞过来,等他抬头的时候,女孩扭头就走,回到那群女孩中间,自顾自地吃起了早饭。

“哎呀,不好意思啊,跑了好几家没找到新衣服…”老板满头大汗跑回来。

谢承勋看看不远处的女孩,又看看老板,举了举手中的衣服,掏了几张大钞塞给老板,让转交给女孩,继而返身上楼。

房间里,言馨已经漱洗整齐,找来干净的塑料袋把他的湿衣服装起来,刚巧谢承勋走进来,看了一眼他手里的一堆干净衣服,小脸上还留有之前的红晕,轻声问,“跟老板借的吗?”

他不置可否地耸耸肩,“算是吧。”

“你赶紧穿衣服,别着凉。”言馨扭过脸不看他光着的上身,他还真厉害,这么冷的天只穿长裤在旅馆里四处晃荡,看起来真象他说的,在部队里训练过耐寒这一特长。

片刻后,谢承勋略显不自在地走出来,言馨瞧过去,整个下巴快要掉到地上,这…这还是那个平常穿衣低调成熟的谢承勋吗?如此混搭,整个一街头时尚帅哥嘛。

(表问“叶子”这个女孩是谁,相信聪明的亲们会猜到,嘻嘻!!)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二章 青菜粥

谢承勋看看自己,一张俊脸黑了下去,浴室里的镜子是半身的,刚刚在里面看了半天,总觉得穿在身上与自己平常的穿衣风格不符,一度怀疑那个女孩给他衣服在恶作剧,可他与那个女孩完全不认识,没必要这么无聊整他吧。

索性咬咬牙将就,哪想到言馨的反应这么大,活象他刚从动物园出来的。早知道这样,他说什么也不穿,完全破坏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形象。

看惯他穿着成熟男人的服装,乍一看这身装扮,直抢人眼球,言馨再也忍不住,捂住嘴大笑起。

他真的好好笑,上身套一件白色圆领恤,中间是灰色的加厚卫衣,再外面是件红羽绒马甲,下面一条牛仔裤勾勒出修长有力的双腿,整个人看上去和街头二十多岁的时尚帅哥相似打扮。

局等言馨笑够了,谢承勋才不自然地捂唇咳嗽着出声,“下去吃点东西吧,顺便看看什么时候能回城。”

农家乐小旅馆的老板为了多做生意,特意把楼下四十平米的大厅改做成饭堂,里面摆了七八张农村人吃饭用的木头方桌,昨晚被暴风雨困在这里的旅客陆陆续续在吃早饭。

楼梯比较窄,每个台阶又很高,言馨怕摔跤,颤颤巍巍地往下一步一步走,木头楼梯在脚下发出吱吱的声音,谢承勋在身后看得胆战心惊,“言言,别摔着,还是我来抱你吧。”

百这么多人在下面,言馨又迟疑起来,他才管不了这么多,直接抱起她,慢慢步下楼梯。

等他踩到最后一个楼梯,言馨红着对他小声说,“好多人在,你快放我下来。”

他不以为意地笑笑,将她放到地上,“走路小心点,地上有水。”

如果说第一次他抱自己下楼,言馨还觉得脸红的话,经过这么多次,她也渐渐不再那么感到难为情,或许习惯真的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在你毫无察觉中已经开始慢慢对一个人有所依赖。

大厅里只有角落里的方桌还空着,这一次谢承勋走在前面,言馨跟在后面一看他的衣服,忍不住笑得肚子抽筋,没办法,谁教他平常一脸严肃,穿衣也总是普普通通的黑色或是暗色调,这会儿一时尚的装扮,实在是太搞笑了。

没想到言馨的笑居然没保留多久,他们从楼梯口下来,就收到不少人的眼光,这会儿几乎又成了全大厅的交点,当然焦点不是大着肚子的言馨,而是走在前面的谢承勋。他几乎擒住所有在座女性的视线,不时有人交头接耳。

“哎,这个男人就是刚刚光着上身的男人吧?不像啊,穿这么时尚。”

“怎么不像,就是化成灰我也认得,瞧瞧人家这轮廓分明的脸,这肌肉结实的身材,个子这么高,穿什么衣服都这么有型,酷呆了…”

言馨本来无心听这些,而且隔得远,听得不太真切,可是她的手指紧紧拧着衣角,心口一阵阵不舒服。

方桌上有圆形筷筒,竹木做的,里面摆着一些木筷,谢承勋给言馨拿了一双,见她没动手接,以为嫌不干净,赶紧叫来老板,“有一次性筷子么?”

老板反应也快,“哎哟,该不会是说我们筷子不干净吧?知道你们城里人好干净,您放心,全是我们老婆子一早用开水煮过的,消过毒了,放心用吧。前阵子有城里客人说一次性筷子不利于环保,乱砍乱伐的,还直夸我们呐。”

言馨接过谢承勋手里的筷子,扯出一丝笑,“就这个吧,挺好的。”

“二位要吃点什么?有我们乡下人早上常吃的烙饼、馒头,还有白粥和我们自家做的咸菜。特别要推荐的是我家老婆子今天熬了青菜粥,要不要来一点?”店老板说话跟个古代店小二似的,这家小旅馆一共就他们夫妻二人,当然要一人分饰多角。

言馨眼前一亮,除了皮蛋瘦肉粥,她最喜欢喝的就是青菜粥,一定很香。

谢承勋盯着她亮亮的小脸,淡淡一笑,“好,那就来两碗,另外你说的烙饼馒头之类的每样来一些吧。”

“嗯嗯。”言馨捏着筷子,在一旁连忙点头,满怀期待地等着青菜粥。

不到一会儿要的东西全端上来了,店老板不改热情本色,指着青菜粥讲解,“我从电视上看到过,此粥粘稠适口,含有婴儿发育需要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还有钙啊什么之类的营养素。”接着看了眼大着肚子的言馨,对谢承勋说,“您太太这身子最适合这种粥,以后生了大胖小子记得送我红鸡蛋啊。”

最后一句话说得某人心花怒放,谢承勋瞧了埋着小脸在喝粥,不好意思吱声的言馨,浅浅一笑,打发了店老板。然后看到隔着一张桌子的几个女孩猛盯着自己看,其中就有那个送他衣服的女孩。朝女孩点了下头,算作是道谢。

言馨吃东西总是小口小口的啜,上次在她家看她喝言语露熬的皮蛋瘦肉粥的时候也是这样,浓密的长长睫毛轻轻落在眼睑处,留下一排弯弯的阴影,樱桃般的小嘴唇微微嘟起,轻吹粥面,再小小地啜上一口,唇角抿起随即露出满意的笑痕,粉粉的腮帮动了动,这一小口粥就咽了下去,然后再喝下一口。

谢承勋突然失神起来,一下子觉得做她手里这碗粥真幸福,能和她如此近距离,还可以碰到她香软的唇,而他呢,除了昨晚在她睡着时,偷偷亲了下她的粉/唇,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不敢做。

和心爱的女人躺在同一张床/上,合盖同一床被子,对于一般男人来说是件幸福的事,可对于他来说却是一件如此煎熬的夜晚,她身上特有的淡淡幽香直往鼻腔里钻,他是个正常男人,无法做到不动心,无法做到可以收放自如,去压抑全身血管中那如黄河般沸腾叫嚣的欲/望。

(下面有转变啊有转变!!)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三章 未婚妻

言馨喝完粥,发觉谢承勋捧着大海碗,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的脸,用手摸摸自己,好象没有把粥喝到脸上吧,不由地问,“怎么了?”

他从唇间扯开一丝微笑,摇了下头,用勺子舀着碗里的粥喝了一口,没有说话。

看她喝这粥那么香,可到了他的嘴里怎么就这么怪呢,仔细品尝,粥吞下去去,在喉间残留下淡淡的苦涩,最后直往嘴里倒灌,苦得呛人。

外面的暴风雪已经停了,天气却特别不好,阴沉着又开始飘起小雪花,大厅里有台老旧的电视正在播新闻,刚巧讲的是这一次的山体滑坡,“…昨天下午五点左右,暴雨雪导致翠山附近发生山体滑坡,将通往山里的道路封死,所幸当时没有人员伤亡。省有关领导率公安、武警、卫生等部门和人员连夜奔赴现场,查看灾情、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预计今天下午三点左右能全面通车…”

局下午三点?言馨与谢承勋互看一眼,大厅里纷纷响起议论声,有些人去打电话,给家里人报平安。

言馨看看手表,七点,本来想想指望着吃完早饭出发,还能赶回单位上班呢,这下看来是不行了,准备打电话请假,却见谢承勋没动,“你不打电话吗?”他不是中央派下来的小组组长么,好象应该比任何人都要忙吧。

他抬了抬手中的手机,“没电了,打不了。”

百她想也不想把手机递给他,“还有一格电应该够你打一个电话。”

出乎意料,他眼光微微闪动,好象并不太愿意接,停了一会儿才转身跑到一旁打电话,过了大概五分钟才回来,把手机交给她说,“我顺便给石阳朔打了电话,他说请假的事会帮你处理。”

“喔!”言馨应了一声把手机接过来,看他的脸色不太好,又看着不象是着凉难受,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一味地沉默着坐在凳子上。

中午的时候,随意吃了一些,一直等到下午三点四十分,去打探消息的店老板兴冲冲跑过来,直嚷嚷,“通了,通了…”

满堂的人几乎全部站起来,大家欢呼着奔出去,言馨准备站起来,谢承勋按住她的手,“你在下面等一下,我上去,有哪些东西要拿的告诉我。”

言馨摇了摇头,“其实也没带什么东西,你帮把我的包包和包包旁边的塑料袋拿下来就行了。”

看他飞快上楼,言馨支着下巴坐在那里等,大厅里的旅客走得差不多了,柜台后面老板正在和一个女孩算帐,算盘拨得霹里啪啦地响,女孩付过帐,整了整背上的旅行包直接向这里走来。

女孩先看了眼言馨的肚子,然后问,“你和谢承勋什么关系?”

言馨放下手愣了愣,“你认识他吗?”怎么没听他说起过。

“呃,认识,也算不认识,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女孩回答得模棱两可,扎一个干净利落的马尾,大概比言馨要上了两岁,一双眼睛里充满了无辜的好奇。

言馨踌躇了几秒,据实回答,“他是我丈夫的哥哥。”

“哦。”女孩恍然大悟,随即大大咧咧的笑了起来,“我是他的未婚妻,我姓叶,叫叶晓晓,你叫我小叶子吧。他身上的衣服还挺合身的,我刚从国外带回来准备给我弟弟的,刚好我看到他在问店家借衣服,我就给他了。”

“叶子,叶子…”门外有女孩在叫。

“来了。”叶晓晓应了同伴一声,转身往外跑,快要出去的时候朝言馨摇了下手,“再见!”

言馨握起手指,突然笑不起来,只朝女孩点了下头,心头仿佛被人塞了一把刀,左右不停地扭转,疼得不行,眼泪几乎快要下来。

他有未婚妻,他居然有未婚妻,看女孩大大咧咧的个性,不象是在说谎,这么说,这是真的喽!

谢承勋拿了她的红色Birki包包和塑料袋,回来时见她的脸色不好,刚准备问,她低头站起来,拿起东西就往外走,他连忙跟了上去,“言言…”

言馨没理会,继续低头往村口走,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怎么会莫名其妙这么难受,但她确定,只要再在他面前一秒,她就忍不住想起那个女孩的话,她承认自己不对劲到了极点。

“出什么事了?”他几步追上她,拉住她的手臂,捧起她的小脸,“告诉我,到底出了什么事?嗯?”

“没事,我就是不想说话。”她别开小脸,突然觉得自己很滑稽,是啊,他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有未婚妻又关她什么事,她有什么理由在这里难过,她与他什么也不是,只是世人眼中的大伯与弟媳,永远也无法跨越。

谢承勋沉默着盯住她阴郁的小脸,直觉告诉他一定有事,只是她不肯说。

两个人撑着伞一路无话,直到走回迈巴/赫,他打火的时候在想,最好打不起来,这样他们就不会走出这里,不会回到那个讲究道德伦理的世界去。但这一次老天跟他唱反调,只打了一次,跑车的引擎就响起来。

言馨似乎很累,一靠到车座上便闭上眼睛,跑车开过昨天被泥石流堵住的路口,一路往城里开。天擦黑的时候,跑车驶进别墅宅院。

不等谢承勋过来开门,言馨直接把Birki包往他手里一塞,头也不回往屋里走,这一次他及时拉住她,一路拽进了客厅,咬牙说,“把话说清楚,你到底在气什么?嗯?明明之前还好好的,你要生我的气,也得说明原因不是吗?”

拼命告诉自己他有未婚妻是他的事,没必要她的心情受到影响,可还是管不住自己绷着小脸,口气极冷地说,“你想太多了,我没生你的气。这个包包太贵,我配不上,你还是留着给你的未婚妻吧。”

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 吃醋

“什么未婚妻?”他错愕地连声诅咒,“哪里来的未婚妻?我是当事人,我怎么不知道?该死的,到底有这么大的胆子敢这么造谣,告诉我,我马上打电话和对方当面对质。”

看他的样子不象是在撒谎或是做戏,言馨微微怔了片刻后,说,“一个叫叶晓晓的女孩,今天你上楼时,那个女孩跑过来跟我说的,她还说你身上的衣服是她给的。”

他冷冷地嗤笑一声,“就为这个吗?言馨,难道我在你心目中的信用这么差吗?一个陌生人说的话你就相信,我的十句还抵不上一个人家的一句。”

看得出他很生气,言馨蠕动嘴唇不知道说什么,现在看来是她错怪他了,小心翼翼地瞧了眼他阴沉的脸,轻声说,“对不起,我不应该怀疑你,我只是…”说到这里,下面的话突然卡在喉咙里说不出来。

局他向她逼近一步,一双黑眸稍闪亮芒,紧紧地锁在她的小脸上,“只是什么?”

言馨的眼睛里出现几丝挣扎,下唇被贝齿咬得死死的,那三个字无法说出口,于是勉强一笑说,“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我有点过分,不应该这样对你。”

他的背脊一僵,感觉整个人猛然从悬崖边上坠入万丈深渊,本来是个绝好的交心机会,可是有些东西阻隔在他与她之前,使他们裹足不前。

百望着她转身上楼的身影,黑眸中生起一簇火光,低头看了眼手中的Birki包,脸上的线条瞬间柔和下来,发出一丝闷笑。

或许他还得等待,不过他清楚离目标已经不远,因为这个小女人刚刚在吃醋,不管她承不承认,他看得一清二楚。

不过那个叫什么叶晓晓的女孩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暗一思忖,踱步回书房,从抽屉里翻出另一块电板,装上手机,随即给谢家挂去电话,电话是谢母接的,“怎么了,儿子,今天有空给家里打电话,平常你可是几天没人影,非要我天天跟在你屁股后面追。”

他不跟母亲绕弯子,直接问,“妈,是不是你跟那个什么留学回来的女孩说了什么?”

“怎么,那个叶晓晓去找你了?”谢母声音里顿时露出喜色,“我看那孩子年纪配你刚刚好,才26岁。暂不说她爸和你爸同是上将军衔,就拿这孩子本身来说,活泼单纯,又是留学回国的高材生,这正是我理想中的儿媳妇人选。”然后语气一变,埋怨连连,“哪象那个言馨,整个一闷葫芦,坐你旁边啊半天说不上一句话,弄得我都觉得闷。”

谢承勋头痛地揉起鼻梁骨,“妈,言馨的嘴是笨,不会讨好婆婆,和她多说说话你会发现她其实是个心地善良的女孩,你不要对她存有偏见。”

“好,好,我不说她,说了也没用,她又听不见。我说你,行了吧。”谢母喜不自胜地说,“其实我这不是着急嘛,看你整天不着家,媳妇也没个着落,眼看这谢家第三代就剩你这一根独苗,我着急啊,夜里睡不着,就在想你的婚事。你爸也说了,今年你不结婚也得结。”

谢承勋踱步走到落地窗前,叹了口气,“所以你就自作主张和冒充我和那个女孩说了什么…”

谢母语气躲闪起来,支支吾吾地说,“这不着急嘛,人家…女孩看了你照片同意见你一面,你又调到市,暂时不在北京,我…我就以你的名义买一枚订婚钻戒给了人家。”

“妈,你…”谢承勋刹那间头大了起来,“你怎么能做这种事,订婚戒指是随便送的吗?反正我不同意!”

话筒里传来谢承勋怒气冲冲的声音,谢母自然了解儿子的脾气,不喜欢任人摆布,转而一想到谢家到现在还没后,暮澄的孩子虽然是个男孩,可毕竟不是姓谢,谢家现在只剩下承勋,这个传宗接代的事还真得越快越好。

想到这些,谢母的声音硬了起来,“由不得你,承勋,你老大不小了,该替谢家考虑考虑,你总这么打光棍,我和你爸什么时候才能抱到孙子?老爷子近来身体不好,嘴里直嚷嚷着要看重孙,你就不能替我们这些长辈想想吗?”

谢承勋的脸色死白如灰,控制不住地低吼着,“承志死后,我按照你们的要求去当兵,入伍后你们又要我替谢家争面子、争荣誉,我也听你们的,在部队努力往上爬,这么些年来我一直在为谢家而活。如今我只想做一回主,我想娶我真正想娶的女人,我不要什么叶晓晓,我有喜欢的女人。”

“什么?你有对象?怎么不早说?哪家姑娘?家里做什么的?”谢母高兴得不行,“这样,只要你能领这个姑娘回来我看看,什么家世背景我们可以不考虑,只要身家清白,长相说得过去,这总行了吧?”

谢承勋一时语塞,象没梦魇缠住了一样,很久不说话,然后淡淡开腔,“过段时间吧…”

“什么过段时间?”谢母立马就跳,“妈把条件已经降到最低了,承勋,你是我儿子,别以为妈不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你又拿有对象骗我对不对?反正这个媳妇你娶也得娶,不娶也得娶!”

电话里传来“嘟嘟嘟”的忙音,谢承勋甩了手机,窝到真皮转椅里,给自己点上支烟。尽管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可真正面对的时候,还是觉得事情十分棘手。

窗外,一轮明月静静悬挂在当空,他眯了眯眸,一时恍惚。我不管我们之间有着怎样的阻碍和满地的荆棘,我愿意排除万难,只为走到你身边。言言,你愿意把手交给我,跟我走吗?

关上卧室的门,言馨这才注意到自己手里还抱了塑料袋,里面是他的衣服,想了想,拿到洗手间,倒上洗衣液轻轻搓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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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四十五章 代沟

他的身上总是带着一股干净的味道,象夏日清冽的泉水,不象她每天在办公室里的男同事,一身的古龙香水,从身边走过直呛鼻。

言馨不由自主地拿起水盆里的衣服凑近鼻端闻了闻,被洗衣液浸泡之后,已经闻不到他身上那种特有的味道,只有洗衣液里薰衣草的香味,不禁有些失望。

刚才在楼下,她差点脱口而出那三个字:在乎你。

以前她从没有在意过自己对他的转变,从一开始的排斥,到现在的习以为常,习惯真的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可以令一个让你恨之入骨的人渐渐在你的眼里变了模样。

局如今还时常想起过去他对自己的种种发指行为,但她得承认,心里已经渐渐没有了恨。人,总不能活在过去,得向前看不是吗?如果一味活在过去,人生岂不是很无味?做人,要懂得原谅与遗忘,原谅那些过错,遗忘那些伤痛,自己的心也会同时得到净化。

再说,她不是瞎子,她看得到他对自己的好,也察觉到他眼中的炽热,她是人,不是冷血动物,也有感觉。

只不过,她与他心里都清楚,毕竟这个世界不是只有她与她两个人存在,他们上面还有两家长辈,还有外界世俗的眼光。

百最近她想了很多很多,暮澄刚刚去世,尸骨未寒,她肚子里还有暮澄的宝宝,难道她真的有脸从暮澄妻子的身份,一下子转变成与谢承勋有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