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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齐,我一直觉得,文化局这样枯燥的地方不适合你。”曾总倒没有含蓄,对于骄阳的去向,他向来关心,甚至在她没离开恒茂的时候,曾总的夫人还邀请她去曾家参加过家宴。那回去了很多有头有脸的人物,她的位置被安排在曾毅勋的旁边,吃了半场,直到有曾家的亲戚详细询问了骄阳的情况,言谈举止中俨然一派围观新进门的媳妇的阵势。她才意识到曾夫人的用意。

“这里挺清闲的,我爸爸总说,女孩子的工作稳定轻松就好,他挺满意我现在的状况。”骄阳尽量说的滴水不露。

曾总愣了一下,忽然点头笑了起来:“女孩子到底大了,知道听父母的话了。不象毅勋那小子,从来就不听我和他妈妈一句劝,连我们多说一句他都烦,我们老两口也指望不上他了,只要他别往歪路上走,也就随他吧。”

骄阳看着曾总眼里充满着宠溺和善,跟着笑道:“曾毅勋挺有灵气的,就是任性了点,再过两年,在销售部那边见了世面,就越来越成熟了。”

“还再过两年?”曾总无奈的摇头,“他现在都不小了,我老同学的儿子,比毅勋还小一岁,现在已经结婚三年了,孩子都两岁了。毅勋的妈妈每次见到人家,回家都要感叹半天。”

骄阳的笑着点头,听着曾总拉家常一样讲着儿子的事情,竟然无比羡慕曾毅勋的家庭。

“恒茂这几年,多亏了大家的努力,业绩还是不错的,可是现在做这一块的竞争对手太多,有几家公司足以和我们分庭抗礼,每个都拥有不少市场份额。上个月,惠佳集团推出的新型茶饮料,一上市就占了先,加上宣传到位,又请了当红影星代言,销售量一路飙升,咱们的货一下积压了很多,销售这一块,咱们的能人还是不够。当初翟菲那丫头的气场,还真是没人能比。”曾总说到这里不无感叹,“惠佳的销售经理章修年,到底在这行做了很多年,抢占市场的策略很高明啊。”

骄阳听曾总的语气里,多多少少有种反击乏力的无奈。

“其实惠佳的李老爷子和您一样坐立不安,甚至比您更着急。”骄阳想安慰曾总几句,让他紧绷的神经宽慰一些。

惠佳集团一直是恒茂最强劲的对手,它的创始人李振业已经七十几岁,可谓姜是老的辣。但他虽是董事长,却年事已高,两个儿子都先后走在了他前面,他的长孙李航一本确定为最佳继承人,甚至当初被誉为本城第一钻石小开,加上谦谦君子的气质,一时间迷倒半个城的年轻女性。当时翟菲还花痴般的削尖脑袋想挤进惠佳,只为和李航一共事。

孰料这世界上完美的人往往比较短命,李航一五年前在金沙湖为救落水儿童而光荣牺牲了,自此以后,他的形象比从前更高大了十分,成了值得这个城市缅怀的英雄。可这让心仪帅哥的人伤的肝都裂了。最最悲恸的,当然是一心扶李大少爷当接班人的李老爷子。

李航一死后,李老爷子大病一场,公司里的事大多交由章修年管理。章修年是李老爷子第二任太太章佩云的同胞弟弟,这几年来大有“外戚专权”的架势。

骄阳和李老爷子见过几次面,觉得那是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也许赚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儿孙先后辞世,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

曾总大约也明白了骄阳话里的含义,怔了一下,而后点头心领神会:“李老是行里的老大哥,这些年经历了很多事,能撑到现在,完全是担心惠佳的将来,这个算盘他打了很久了。”

曾总一直没跟骄阳把话说的明朗,毕竟长辈们许多心照不宣的事,和晚辈无法言明。

不过曾毅勋就不在乎这些,凑了周末的时间,专门三催四请的把骄阳约出来,说是几家公司联合搞了销售冷餐会,惠佳作东,他代表恒茂过去参加。

骄阳从前参加过许多这种餐会,不做主角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保持优雅的姿态在一边尽情吃自己喜欢的东西,别的事自有人去解决。

“我已经不是恒茂的人了,参加餐会似乎不太合理。”骄阳连衣服也没来及换,为难的看着一脸心急火燎的曾毅勋。

“我就是缺个带出去的女伴,参加个宴会而已,又不是公事洽谈,是不是恒茂的人有什么关系?”曾毅勋边说边把骄阳拉上车,随手掏出手机来看了看,嘴里还嘟囔着时间紧迫。

骄阳更不解,撤着身子想跟他解释:“既然不需要带同公司的,只是带女伴,你把你女朋友叫出来不就好了?”

“你说哪个?”

“上回一起聚会的那个。”

“早分了。哪辈子的陈年旧事了。”

“这么快?”

“这还快?”曾毅勋一边握着方向盘一边摇头,“别以为我专门来找你陪,我也是没办法,原本这种场合我都就近找小赵,可你也知道她男朋友小心眼,总以为我对小赵有什么企图,每次见了我都一脸防备。翟菲又结了婚,懒的出来应酬。数来数去,想到你还没人要,自己吃饭也挺无聊,不如出来…”

曾毅勋说到这里,已经察觉到骄阳一脸怒色朝他瞥过来,忙改了口:“再说,今天可是章修年搞的噱头,那孙子的手段层出不穷,搞的恒茂这一季度的销售额大幅下降,我琢磨着,他今天冠冕堂皇的搞什么交流冷餐会,绝对有炫耀的嫌疑。钱都被他们赚了,能白吃他们一顿,也算捞回点本钱不是?”

骄阳觉得曾毅勋有时世俗的不象个富家公子,他能穿着两万块的西服,坐在路边的馄饨摊上吃的有滋有味。能等到输了还生意还镇定自若的想着占对手一点小便宜。

“那这样算不算吃嗟来之食?”

“不吃才是傻蛋。”

“…曾毅勋。”

“嗯?”

“照你的说法,咱们两个人吃不够划算,该把公司里人多叫些来,一起吃穷章修年…”

曾毅勋大笑,连连点头。骄阳也笑,却是笑他。

“章修年摆这一场,其实也算拉拢人心的目的。”曾毅勋停了一会,神色渐渐正经,放低声音跟骄阳道,“惠佳最近应该会有大的变化,李老爷子最近一直在幕后悄悄的找他另外一个孙子,是当年被他骂为不争气而断绝了父子关系的小儿子生的。现在李家就快断子绝孙了,原来的老鼠屎也变成香饽饽了。章修年在李家是外人,混了多少年,终于熬到总经理的位子,又是个精明透顶的人,看到李老爷子的动作,还不知道他的意图?

“你是说,李老爷子想找到另外一个孙子当接班人,把章修年排挤出去?”骄阳试探的问了一句,其实这其中原委,细想想明眼人也都猜的出。

“李老爷子七八十岁了,创下的这点家业当然还是想留给自家人,章修年算哪棵葱呢?他自己大约也知道在惠佳腹背受敌,李二少爷名正言顺的认祖归宗以后,他在惠佳岂不就是秋后的蚂蚱?”

“这可不一定。”骄阳反驳说,“那个李二少爷面都没露过,谁知道是圆是方,既然他父亲不争气被赶出家门,想必他也不一定受到过多正规的教育。即使是个人才,短期内在惠佳想斗过章修年也几乎不可能。章修年在惠佳也算德高望重,人心所向,毕竟这么多年都是他从底层慢慢熬过来的,下面的员工对他感情很深。”

曾毅勋开着车笑了起来,戳了戳骄阳的胳膊:“像我这样的,进公司也没多久不就把业务全摸熟了?李二少爷要有我这水平,有生之年还能勉强混混。不过他有李老爷子撑腰,章修年不见得是他的对手。”

骄阳撇嘴将脸转过,不理会他自恋的言语。

第五章

这场交流冷餐会确实来了许多商业知名人士,连几家大的报社杂志电台的记者也来也来凑热闹,章修年自然唱了主角,在中间周旋来去,时而斯文优雅,时而真诚爽快。骄阳很佩服他竟然有这种本事,能够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会间不断有人和曾毅勋攀谈寒暄,甚至有些是骄阳也叫不上名字,说不出来历的同行。他不得不承认,男人长着一张招蜂引蝶的脸,确实对交际谈生意有重大帮助,加上他搭讪功力非一般人能及,自然把一些年轻的女同事哄得开心不已。

骄阳只自顾自的在一边吃东西,力求躲在一边,达到没人注意的目的。直到章修年端着杯子朝她走过来,一脸热忱和气。骄阳没想到自己站在这样的角落里,居然能让人注意到。而且还是今天的主角章修年。

“听说齐小姐转行了,前些日子和曾总坐在一起谈笔生意,才听说你和翟小姐都已经离职了。真是可惜啊。”章修年感叹的直摇头,神色透着惋惜。

据说他当年刚入行时是业内有名的帅哥,说话总是字正腔圆,铿锵有力,章修年似乎很适合穿工作装,每次西装革履的样子总透着一种干净利落,周正齐整。快四十岁的人,不得不承认,浑身透着一种成熟的魅力。只是多年和他生意上的交锋才意识到,城府极深,老奸巨猾的词语,足可以用在他身上。

曾毅勋前几年仗着年轻,和章修年接触时总夹枪带棒,而人家却不温不火的兵来将挡,每次和章总抬杠过后,都有种钢针戳在棉花上的感觉,软软的使不上劲。这几年曾毅勋也学聪明了,说话越来越成熟圆滑。这些都是骄阳教的,她当初一心把他往商人的路上带。后来才忽然有所感触,从前那个穿着T恤气盛单纯的男孩,早已经不同了。

骄阳那时候莫名的有些惋惜,按说这应该就是自己要的结果,可事实上心里却不是滋味。

章修年和骄阳说了几句话,曾毅勋已经仿佛嗅到了危险气息一般,立即停止了和不远处几位女同行的聊天,凑到骄阳旁边,极似老友见面的情状,热情招呼章修年。

“章总,我们正准备过去跟您喝一杯呢,这么巧你先过来了,失礼了。”曾毅勋忙一派恭敬的问候。

“都是同行,曾总和我们董事长是世交,我也和曾总经常见面合作,大家都算老朋友了,还客气什么,今天你们赏光来参加餐会,也是给惠佳面子,理应我敬你们。”章修年忙客气的回应。

“惠佳是这行的老大哥,听说这一季度的新品‘龙井茗茶’,销售量实在让别家羡慕,许多超市都卖断了货,惠佳的生意蒸蒸日上啊。”骄阳跟着客套了几句。

“是啊,要说咱们这行,说大很大,看看超市里,什么牌子种类名目的食品都有。可说小也小,真正站稳脚跟的知名品牌也就那么几个。”曾毅勋感叹,顺势朝骄阳的旁边靠近了点,似乎在提醒章修年,自己和骄阳始终是一个阵营的。

记者凑过来的时候,曾毅勋拉着骄阳主动撤出一点位置。几家娱乐报刊的记者将章修年围了个结实,大约不晓得从何处得知李老爷子有让小孙子认祖归宗的计划,捕风捉影的想得到一些证实和新闻爆料。

章修年似乎早已经料到记者会针对此事发问,回答的竟然流利稳妥,镇定自若。言语中还不失时机的流露出对李家这一幸事的欣慰。

曾毅勋站在记者的后排,不时张望章修年答记者问的样子,“啧啧”的感叹他果然一派道貌岸然。公司上下已经对他的大度仁厚一片赞叹。坚实的群众基础打牢了,脚步才能稳住。

宴会结束以后,曾毅勋开车要把骄阳送回家,才终于问了她的近况:“在文化局怎么样?在恒茂你是部门主管,可在文化局你是个小办事员,领导肯定拿你当小二使唤呢把?我就不明白,那样的地方,真的比恒茂强?”

骄阳失笑,看着车子在宽阔的马路上穿梭行驶,刚才宴会里浮躁的心情终于安定了些:“从前和家珉在一起,总想多赚点钱,为以后的家庭作打算,想着爬的更高一些。现在,觉得都无所谓了,一个人怎么清净怎么来,就想要份有稳定收入的工作,别的都没去考虑。”

“你不至于想要以后都不结婚了吧?”

“也许吧。”

曾毅勋心中微微漾起一种失望,恨铁不成钢的感觉,虽然他早知道她会这么说:“呵,这样说来你干脆去尼姑庵待着好了,那里最清静。”

“错了。”骄阳赶忙纠正,“尼姑庵和尚庙,现在也都实行盈利创收了,香油钱不充足的地方,过的日子那叫一个苦。没准到时候要穿着僧袍下山来,象街头推销一样卖护身符,那还能清静的了?何况我舍不得我这头发,还有,我是食肉动物…”

曾毅勋呵呵的笑的直颤。

“倒是曾总老是说你,旁门左道的花样太多,应该到庙里修身养性几年。”

“我要是出家了,伤心的人可就多了,寺庙前一准天天被美女围攻。”

“自恋!”

“事实如此。”

骄阳撇过头看车窗外的风景,才听曾毅勋略有感叹的继续道:“咱们认识好几年了,老实说,如果是别人的事,我早不高兴管了。只不过,骄阳,其实在哪都不好混,就跟老金说的一样,‘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退不到哪去。你现在这么悲观完全没必要,保不准哪天,你会碰到像桑家珉一样让你有感觉的人呢?”曾毅勋说完这句,悄悄侧过脸,想看看骄阳的反应,又补了一句,“或者,本来让你没感觉的人,后来又变成让你有感觉的呢?”

骄阳撇头看他,判定他的神情当中有少许心虚,下意识的扬起嘴角:“曾毅勋,其实你也不小了,别老操心我,上次我就想跟你说,那个孙宜佳挺不错的,一看人就很有修养,又是市委副书记的女儿,条件性格哪点不好,你不还挑剔万分,把人家拒绝了吗?可见这世上能遇上一个有感觉的人,真的很难得。不只是条件,也不只是长相。”

“拜托!”曾毅勋听到这已经开始鬼哭狼嚎,像提到曾经惊吓过他的鬼魅一般,“你别拿她说事,那个孙宜佳能算正常人吗?她的身高不晓得能不能和我们家的床头柜持平,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镜片比我中学时的班主任还厚!五官也就是中等。最最不能忍受的是,她还研究什么所谓高深的西方戏剧史,天天拉着我看什么荒诞派戏剧,超现实主义电影什么的,那种莫名其妙不知所云的东西,她还高喊艺术!每次见她之后,我都有精神错乱的前兆反应。不就是个市委书记的千金吗?我还不是那种趋炎附势的人,那丫头我坚决不伺候!”

骄阳笑的前仰后合,看着曾毅勋一脸气鼓鼓的样子。想起那时候,她刚刚从恒茂辞职,本想过几天安逸闲适的日子,守着从前和桑家珉的小屋。谁料被一个个子小巧玲珑的女孩找上了门。那女孩就是孙宜佳。虽然是市委书记的千金,可打扮却异常朴素,简单的短袖白衬衫,合身的牛仔裤,一双板鞋,斜跨着一只卡通包,面目清秀,但因为架着黑框眼镜,掩盖了几分动人,乍看上去,整个形象稍有些傻气。那女孩年纪不大,据说还在读大学。

那次,她只在楼道口仔细看了骄阳半天,而后背着包离开了。直到上个月,文化局新来了个报道的实习生。骄阳离得老远认出了那只卡通包和个性的黑框眼镜,她才知道那个实习生就是孙宜佳。

隔了些日子,骄阳发现报纸上,关于惠佳的小孙子认祖归宗的传闻越来越多。甚至有杂志杜撰说某三流演员就是传说中的李家二少爷。

一时间谣言四起,翟菲还专门买了八卦娱乐杂志,在上面刊登的几个“嫌疑人”中猜测谁才是正主。

网络上更有热门投票,犹如相面算命一般,列出李老爷子和他两个已经过世的儿子的照片,连同几年前英勇牺牲的李航一的俊朗图片,下面排列一堆疑似李二少爷的人选,让公众来评判。

“这不是桑家珉的那个帅哥战友吗?”翟菲象发现新大陆一样拉着骄阳,指上杂志上一排照片的其中一张。

骄阳起先对这种八卦没有什么兴趣,直到翟菲将杂志推到她的面前,指着图片让她看,那时她注意到照片上的人颇为面熟,连忙夺过来仔细对照,心里骤然像有什么拧了一下。

顺着图片的位置往下看,注解上有详细介绍,虽然不可置信,可下面的名字还是清晰的显示着“李鼎一”三个字。

一时间头脑有点蒙。这个人似乎已经很遥远了,最后一次见面,也时隔近两年了。很长时间里,骄阳几乎记不得还有他的存在。

“他离开南陵以后大概是发达了,上面说,他在丽港还有几家连锁饰品店,还说有记者拍到李老爷子的车专程到他的家里去,还有人说他脖子上挂着的那条链子,就是李家祖传的。”翟菲跟着复述八卦资料里的内容,“我看李鼎一的希望真的挺大的…”

“炒作!”

“不一定吧?”

“这种八卦杂志上说的话,有几次是能信的?”

“但是这次不一样,李老爷子已经明确表示要认亲了,本城马上又多了个象李大少爷当年那样有轰动效应的人物了!”

“呵,老翟,过两个月你就会感叹,你可能嫁早了,只捞到一条中不遛的鱼就收山了,事实上,更大的鱼还在后面呢。”骄阳把杂志塞回给翟菲,让她继续研究八卦。自己收拾了东西准备开车回公寓。

关门的时候,翟菲还在夸张的长叹,似乎表示自己的追悔莫及。

第六章

李鼎一…

骄阳反复咀嚼这个名字,有多久没见过他已经记不清了,印象当中的这个人仿佛还是那个背着蓝色旅行包的健朗的小子。

从那次李鼎一骑着摩托车带她离开那条巷子以后,过了三个多月,她意外的发现他竟然和桑家珉是战友。

那年冬天一直很冷,十几年罕见的大雪降临,使得年前的交通处于半瘫痪状态。骄阳刚好赶上出差,被堵在了丽港火车站回不了南陵。那时她在丽港买了许多东西,坐在火车站的候车室里,心中急的想哭。

桑家珉鞭长莫及,只好让自己在丽港的朋友来接应骄阳。那天离的很远,骄阳看到了一身蓝白相间色的羽绒服,从候车室黑压压的人群后挤过来,那人头发极为清爽,身材挺拔,羽绒服里是一件纯白色绒线的低领T恤,站在人群中分外出众。

吸引骄阳的是他肩上背的那款旅行包,她怔怔的盯着他,直到他走到自己面前。那包确乎和那天晚上骑摩托带她甩开歹徒的人背的一模一样,骄阳有些惊讶,更有种说不出的兴奋。

“原来是你!”骄阳象看到救星一样,拉着箱子迎面和他站到一起。那时候她忐忑的心里猛的踏实了许多,从潜意识里,她认定眼前这个男人是个好人。

“你就是桑家珉的女朋友?”李鼎一打量了她一番,似乎不可置信的询问。

骄阳点点头。

李鼎一这才舒了一口气,“桑家珉那小子,让我来接你,我说我不认识啊。他说让我尽管挑那人群中最漂亮的找。结果我绕了七八圈…”

骄阳顿时被他的话弄的窘迫不已,这等于直白的打击她的长相过于平凡,语塞的脸红一阵,白一阵。若是在平时,她肯定用话语回击过去,可现在念在他曾经救过她,加上现在自己只身在外,无亲无靠,还要仰仗他关照一把,只好忍一口气。

李鼎一将骄阳的行李全换到自己手里,肩扛手提的任务都由他一人包揽,她空着手跟在他后面,忽然间反而有些愧疚。

李鼎一帮骄阳拿了行李回自己的住所,骑着摩托车载着她。一路上风很大,雪冰封了大半个路面,她穿着厚厚的冬衣,头发和围巾被吹的飘飘扬扬。她瑟缩着身子躲在他后面,想让他充当挡风的屏障。骄阳发现他穿的很单薄,头发被风吹的全竖起来,搂出光洁的脖子。

“你不冷吗?”

“这算什么啊?从前在部队的时候,下雪下雹子下什么也照样站岗。”

“南陵的冬天从来不下雪,丽港就不一样,太冷了!你没觉得吗?”

“南陵一年四季气候都差不多,当然是丽港好,四季分明。”

“你来丽港多久了?”

“每年都来,半年在丽港,半年在南陵。”

“你喜欢哪个城市?”

“都一样,不过以后还是在丽港的好,南陵的房价太贵了,娶不起老婆。”

“…”骄阳那时候觉得李鼎一这人似乎有些粗俗。

那时年前的气氛格外浓烈,摩托车顺着街道,七绕八拐的开进小巷,里面有孩子的嬉笑声和零碎的鞭炮声,胡同口的积雪已经被人清扫过了,连石路上的冰渣也被人铲去了。胡同两边的住户门上都挂起了灯笼,贴上大红的对联。偶尔有门前放上灶台的住户,正忙碌着做点心,炸年糕。年味十足。

南陵是个新兴城市,近几十年才崛起的南方大都市,而相比较起来,丽港的繁华中还带着一种古老的文化底蕴,丽港人很注重传统和习俗。尤其到了过年和节庆,那种家的感觉十分温馨。骄阳常年只身在外,好几年没回过家过年。直到认识桑家珉以后才开始恢复有家的生活。

那年原本她以为要孤独的熬过春节,却没想到李鼎一租住的胡同里竟然热闹非常,几家人合伙过了春节,房东吴大嫂家新买了最新的液晶彩电,几家的大人孩子挤在一起包饺子,看春晚。在繁华都市的一隅,还存在这样温馨原始的过节方式,骄阳那时心底泛起一种异样的感动。

因为是客人,几位热心邻居围在桌前吃饭的时候总不住的帮骄阳夹菜。

“李哥,你今年多大了?”席间有个十几岁的男孩调侃似的问李鼎一。

他端着饺子,眼睛还没从电视的方向回转过来,下意识的回答:“属猴的。”

当那人同样问骄阳的时候,李鼎一终于意识到这其中包含的意思,瞥见骄阳窘的脸都红了,赶忙解释说:“你瞎猜什么呢?这是我战友的未婚妻,下雪了回不去南陵,到咱们这过年,你小子少动歪脑筋。”

那男孩被李鼎一训斥了一顿,作着鬼脸跑开了。

临家的大嫂听到李鼎一的回答反而有些担忧,包着饺子语重心长的劝道:“小冯,你也别老不在乎这些,看看你的战友,未婚妻多漂亮,一看就是个稳当的人。你也老大不小了,早该张罗了,从前胡娜那孩子,嫂子看着就觉得不踏实,分了更好,别伤心,等过了年,嫂子给你介绍更好的。”

“嫂子!我没急,也没伤心,您看您说的。”李鼎一语气中充满委屈,“我至于吗,其实我从来就没觉得胡娜跟别人结婚了对我能造成什么打击,我一个人现在就挺好。”

几位嫂子的神情似乎表现的颇不相信,仿佛认定了他受到失恋的重创以后,才开始对感情觉得无所谓。

李鼎一说不过几位嫂子,一来二去,已经被莫名其妙的安排上了几场相亲任务,眼冒金星的求饶。

他那时也觉得人的心有时确实古怪,按说那个从初中就和他坐前后桌,每天朝他扔纸条的女孩,也在长期的学校生活中,和他建立过一种微妙的关系。那时他们一起在校门口吃过炸串,一起逃课去听歌星的演唱会,一起到网吧玩游戏。那感情,在还处在懵懂状态的李鼎一眼里,更像一种阶级友谊。胡娜当时是学校里有名的校花,有着明艳动人的气质,常常吸引许多男生私下里议论。

只是有一天,那个漂亮的女孩忽然为难的找到他,说外校的几个小混混来找麻烦,希望他能帮忙摆平。当时李鼎一并没有思考过为什么胡娜偏偏会找到自己,只是在她楚楚动人的哀求下,顺手答应了下来。

那回他一个人对付了对方五六个人,凭借一身打架的本事,轻松的放倒了几个气势汹汹的混混。当他整了整歪斜的校服,背起扔在一边的书包,从那条僻静的小巷出来时。胡娜站在外面感动的像看到恩人,看到偶像一样。

他没想到胡娜当时冲过来亲了他的脸一下,当时他完全懵了,接下来的话更使他僵在原地许久做不出下一个动作。

胡娜的身上有一种幽香,搂上他的脖子,笑容中带着和平时略微不同的神采。

“做我男朋友吧…”

李鼎一确信这是在认识胡娜许多年来,唯一一次看到她瞳孔的深处带有一种深邃而不可见底的颜色,衬着漂亮的双眼皮,整个人似乎更加动人了。

和胡娜恋爱的三年里,日子过的也算顺利,除了有时被几个暗恋美女的男生当做公敌外,更多的是被人羡慕和追捧。只是美女的脾气确乎比普通女孩大一些,更重要的是,胡娜老有些稀奇古怪的点子层出不穷,有时让他疲于应付。

那时胡娜说他比别的男生高傲,别的男生愿意等她等一夜,愿意随时随地蹲下来帮她系鞋带,愿意花哪怕再多的钱在她身上都不会皱一下眉头。他却不是,有事不能陪美女的时候,他会果断的推掉约会。他不会整日跟在她身后,不会在吃鱼的时候帮她把刺全挑出来,不会在大庭广众下答应她无理取闹的要求。

胡娜说跟他在一起,其实很苦。但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想离开的时候,却总下不了决心。

李鼎一服兵役的那一年,胡娜哭着追着火车跑出好远,让整个车厢的战友羡慕的死去活来。预备役的时候,他们连就被派去前线支援抗洪了,当时情况特别凶险,他为了搭救挂在树枝上等待救援的两个孩子,差点送了命。当时呛了许多水,战友把他救上来的时候,桑家珉还担忧的喊他。隐约中他听到战友说他有那么漂亮的女朋友等着,绝不会舍得死。

只是他挺过了两年,退役回到家乡的时候才知道,胡娜已经和别人订婚了…

当时他以为自己应该会伤心会埋怨,甚至会有自暴自弃的举动。事实上,所有人都认为那样才是他应该有的心情。可是他那时才发现,他竟然没有特别强烈的愤慨。或许胡娜从前说的对,他是个爱情白痴,理解不了感情里蕴藉的东西,所以当他又回复到单身的时候,剩下的更多是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