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儿…”他喉咙干燥似着了火,微凉的薄唇轻轻碰触了一下那一抹柔软的嫣红。

她终于是他的了。

高至前三十年来都过着禁欲的生活,吻起人来没有什么技巧。

南妃妤觉得自己就像一根冰淇淋似的,快要被他化开了。

空气中冷飕飕的,衣服没了之后,她靠的都是他的体温来取暖,双手双腿都都紧紧缠在他身上。

高至前被那温软如水的身子磨得满头大汗,太阳穴的青筋隐隐跳着,见她眼神迷乱似已准备好时,他才伸手托在她腰下,失控般迅速侵入。

——

高至前光着膀子起身,披了件大衣就去煮热水,帮南妃妤擦洗了一下。

她身子娇贵,他刚才用力没有分寸,竟然在她身上留了这么多的痕迹,他看着又是心疼又是愧疚。

南妃妤迷迷糊糊睁眼,喊了一声冷,高至前连忙丢开了毛巾,上了床将她紧紧揽住。

他已经升到了团长,等他回去打了家属随军申请,她就能跟他一起去部队了。

翌日,高至前被生物钟早早闹醒了,但是他一动,怀里还睡着的人就不乐意了,“冷,别动…”

的确,冬天里就是翻个身,冷空气入侵被窝,都冷得让人直哆嗦。

可是高至前想去做早餐,他怕她等会儿醒来会饿坏。

“知儿,你继续睡,我先去给你做早餐?”他低声在她耳边说着,呼吸轻拂在她耳际的绒发上。

他觉得可爱,又伸手帮她捋了一下耳边的发丝。

“不吃…”南妃妤眼眸都没睁就回了两个字,粉嫩的脸颊还在他胸膛上蹭了蹭。

高至前马上感觉自己身体发生了变化,而怀里的人感觉到他身体升温,抱得更紧了。

“别戳我。”南妃妤伸手推了推抵在自己腹部的东西。

高至前闷哼一声,倏地翻身将她压在了床上,“知儿,你真是…”

他憋了半晌也不知道要怎么形容她现下妖媚的模样,下一秒只是用力将她圈入自己怀里,让她感受一下被她撩起来的熊熊烈火。

南妃妤昨晚被他像煎饼一样反复烙了几遍,现在除了全身酸软,其他倒是没有什么不适。

她瞥到他肩膀上有一个深深的牙印,是她昨晚的杰作。

程东元身子病弱,当初并没有跟她做过,否则她也不会痛这一次了。

说实在的,他这尺寸…简直是太欺负人了,而且还一身蛮力!

“真是什么?”她故意问,像八爪鱼一样勾着他的腿。

程东宇亲了亲她额头,“真是好喜欢你。”

“…”南妃妤脸一热,一头扎在了他胸前,接着就感觉到他胸腔震动,沉沉的笑声也传来过来。

高至前食髓知味,趁着大雪不宜出行,动不动就缠着她要一回。

他在部队磨炼了这么多年,体力惊人,每每让她受不了。

三天后他陪着她回门,不过也是回凌家吃了一顿饭。

年还没过完,南妃妤就要回镇上了。

家里种庄稼收入不高,她想着让其他几个哥哥都去镇上帮忙,不用辛辛苦苦背朝天地干活。

但是居住又成了个问题,所以这件事还是推后了。

高至前陪着她在若水镇呆了一天,接着又去了忙江和城装修新店面的事。

正月十五后,高至前回了部队,争取早点把她接过去。

不过,他知道她忙着生意的事,也不一定能马上走。

————

南妃妤在江和城待了一个多月,等到店面的生意稳定后,才松了口气。

这时候,高至前也给她发过了电报,说要回来接她过去b市。

现在“素裳”的品牌已经在省内打响了,但是还不够。

南妃妤还没等高至前回来接她,她就自己坐了火车去了b市,只是给他发了一封电报,跟他说了大概到达的时间。

差不多一天多的路程,她从火车站出来后,整个人都快要废了。

b市果然跟高至前说的那样,一派繁荣,天气干冷,南妃妤穿了素裳出品的米白色呢子大衣,内里搭了一件粉色毛衣,和白色的半身纱裙,脚踩着一双驼色短靴。

杏色的围巾将她脖子和半张脸都遮得严实,只露出了挺翘的鼻梁和一双黑亮的眼眸。

她这个装扮在b市算是新潮的,她手里拉了个行李箱,往车站门口一站,都吸引来了无数的目光。

甚至有不少青年才俊上前来询问她需不需要帮忙,她都是摇了摇头拒绝。

她看了眼手腕的表,她到的时间比电报里晚了将近一个小时,也不知道现在高至前在哪儿。

正想着的时候,就听到身后传来了他的声音,“知儿。”

高至前早早就在火车站里等着了,就怕她来了又找不到人,可是这里是终点站,要下车的人很多,他一没留意她就跑出来了。

南妃妤转身,朝他张开了双臂,一双眼眸弯成了月牙。

高至前轻咳一声,也顾不得要注意军人的形象,直接搂着她的腰把她抱了起来。

她又瘦了,被他抱着一点儿都快感觉不到重量了。

他将她放下,脱下身上的军大衣,将她裹紧,“不是跟你说了,出门要多穿点?”

“我不冷。”南妃妤刚说完,就打了个寒颤。

高至前无奈地笑开,拉过她的行李,一手揽着她的腰,带着她离开。

——

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路才到了高至前所在的部队。

他以前住在家属大院的旧楼,可是升了团长后,部队给他换到了新楼去,还是一套两层的小独栋。

这里近郊区,南妃妤感觉比在市区里冷多了,一路上她低着头跟在高至前身后,走到一处炮台的地方时,她然后感觉又好几道视线胶在自己身上,于是忍不住四处打量了一下。

高至前也停了下来,朝着炮台的方向喊了一声,“出来!”

接着,南妃妤就看到炮台后缓慢挪出了十几道军绿色的身影来,年轻黝黑的脸,都挂着傻乎乎的笑容,“团长好,团长夫人好!”

劳政委说得没错,团长的小媳妇真有气质,怪不得团长那么猴急地打报告,而且这一个月来除了训练他们,就是在看着照片发呆,魂不守舍的!

高至前拿出了属于团长的威严,“叫嫂子。”

团长夫人,听着就奇怪。

“嫂子!”十几个战士又扯着嗓子喊了一声,惹得附近的人都看了过来。

南妃妤微窘,将脸上的围巾拉了下来,朝他们颔了颔首,“你们好!”

等她一张白玉般精致剔透的脸露出来,一群年轻又血气方刚的战士就瞬间涨红了脸,然后在高至前一记冷瞪下跑了个没影!

劳政委怎么没告诉他们,团长夫人不仅有气质,还长得特别好看!特别嫩!真的成年了吗?!

昂~~团长分明是老牛吃嫩草了!

高至前俊脸一黑,伸手将南妃妤的围巾又拉了上去,薄唇憋出两个字,“挡风。”

媳妇怎么越来越好看了,也是个烦恼。

南妃妤轻笑,双手抱住了他的胳膊,亲昵地黏在他身边。

高至前这才心满意足,见了熟人就停下来介绍,等回到家已经是二十分钟后的事了。

傍晚的时候,整个家属院就传开了,高团长家的小媳妇特别好看,跟小仙女下凡似的。

高团长特别小气,看都不让人看一眼!

家属院里不缺八卦的人,到了饭点后,这家媳妇送来一盘鱼,那家媳妇送来半只鸡,等见了南妃妤后才笑眯眯地离开。

怪不得高团长要藏起来啊,这娇滴滴的小媳妇,谁舍得被人看了去?

南妃妤又送走了对门儿的宁参谋长家的媳妇时,回头看了眼桌上满满当当的菜,想着今晚的晚餐可以解决了。

高至前来到了她面前,将她拥进怀里,“知儿,累不累?”

他知道她也不是喜欢跟别人打交道的,可是家属院里的嫂子们却刚好相反。

南妃妤摇了摇头,“不累,就是有点儿饿。”

“饭已经在煮了,把大家送来的菜热一下就能吃了。”高至前嘴角噙着笑。

他思她想她一个多月了,如今温香软玉在怀,他也没有特意控制自己,顺着心意含着她柔软的唇,轻轻吸允。

不过他太低估了她对他的诱或,没一会儿就有些失控了。

在吃饭之前,他倒是先抱着她回了房,狠狠吃了一顿。

大家都调侃他老牛吃嫩草,事实上,他的确是。

知儿才十八岁,她家给上户口的塞了钱,将她的出生日期改成了跟她四哥一样,弄成了双胞胎。

——————

第二天,南妃妤醒来后天色还早,不过高至前早就离开了,她看了眼厨房,炉上煮了粥。

她起来收拾了一下,没一会儿就有人来敲门了。

她开门看到是对门的参谋长夫人章雨花。

她把人迎进门,先笑着开腔了,“嫂子,早啊。”

章雨花热情地跟她打了招呼,进门后就急切地拿出了一份日报,“弟妹啊,我有件事儿想问问你…”

她指了指小角落里有一个报道,是关于火车站缩影的一个新闻,上面还有一张照片,正是昨天南妃妤和高至前相拥的时候被拍下来的。

这时候的像素不高,看不清晰人脸,但是章雨花看了照片里女孩儿的装扮,一眼就认出来了。

南妃妤看着那照片,眼眸里亮起了一抹光,这等于无形中帮她的品牌打了个广告啊。

作者有话要说:又要结束这个世界了~

第 53 章

章雨花上下打量着南妃妤身上穿的粉色条纹家居服,有些期待地问, “我说弟妹啊, 你的衣服都贼拉好看的, 到底哪儿买的?”

南妃妤直接说了自己是开服装店的,惹得章雨花惊讶了一番。

她只知道小高的媳妇是农村里来的, 见她长得这么娇滴滴已经感到震惊了, 现在知道她开店的事,更是不可置信。

现在农村的教育水平都这么高吗,小小年纪就这么厉害?

“嫂子, 你等我一下。”南妃妤这次来b市,特意带了些不同尺码的衣服, 她从房间里拿了一套中码的红色呢子大衣出来,送给了章雨花。

章雨花看了喜得合不拢嘴, 还说要帮衬她的店。

南妃妤心里也是开心, 在大城市才可以大展拳脚嘛…

接下来的日子,她时常是一大早就去市区了。

高至前知道她要在b市开店的打算, 但是不放心她一个人, 所以让警卫员小刘陪着她,偶尔他有空了也会跟她一起出去。

因为有他帮忙, 南妃妤很快找到了一个适合的店面, 就在一条步行街上。

南妃妤惊讶的是, 高至前还在b市给她弄到了高中的学籍,也就是说,她今年就可以参加高考了。

高至前知道南妃妤只是初中毕业, 但是一直心念着要高考要念大学,所以他就托人帮忙问了一下。

他之前很少向别人开口,都是替别人办事的,现在他开口了,多得是人给他想法子,于是就拿到了这个学籍。

他还特意将高中三年的书都买了回来。

南妃妤每天晚上会看会儿书,教材还是挺难的,不过她考个b市的大学不成问题。

四月,凌四哥也来了b市,负责和服装制造厂联系,下了一个大单。

开业前,她给大院里的嫂子们都送了一件衣服,反响不错,她的人缘自然也更好了。

半个月后,b市的第一家“素裳”开业了。

南妃妤曾经在街上连续蹲了一个星期,了解了b市的服装潮流,而且店开在人来人往的步行街,所以不用担心客流量的问题。

最先光顾店里生意的是大院里的人,闻讯赶来的十几个女人,保养得当,气质优雅,就像活招牌一样,所以也给店里添了不少人气。

玻璃橱窗里,塑胶模特安静陈列,其中一个模特身上穿的正是南妃妤到达b市所穿的那套。

许是在报纸上看过,所以不少年轻女性进门都是问这套衣服。

南妃妤不担心业绩问题,但是凌四哥和林央整个头大了,几乎快要睡在店里了。

连续两个月,素裳业绩节节高升,南妃妤也参加完了高考,自己回了一趟若水镇。

若水镇上的服装厂又扩张了两百平,新招收了四十名工人,服装开始销往全国各地。

南妃妤在若水镇买了房,让娘家一家子从边塘村搬了出来。

搬家那天,一辆卡车停在村子外,几乎全村人都跑来围观了。

南妃妤和程东宇将程家重要的东西都搬了出来,一同放上了车,这个地方有他们的根,每年还是会回来的。

看着穿着光鲜亮丽,满面笑容的凌家人坐上车离开,围观的村民各个都神情复杂。

村里人哪个不想从山窝窝里飞出去,没想到凌知儿竟然办到了,据说镇上那家最火爆的服装店也是她开的,之前还藏着掖着,呵!

不过说到底,所有人心里还是嫉妒居多。

——

南妃妤把程东宇带回了军区大院一起生活,之后还要把他的户口搞到了b市,以后就在当地读初中了。

奴役的附加任务早就完成了,不过她有时候还是习惯性地奴役一下他,让他感受一下嫂子的威严。

他虽然气愤,但是每次都还是乖乖配合。

八月初,高考成绩公布,南妃妤考了666分。

当天晚上,高至前一脸骄傲,将大院走得近的几家叫过来吃饭了。

劳应夫妇,对门宁参谋长夫妇,还有陈辉和向荷一家三口。

南妃妤之前在大院里遇见过陈辉,没想到他和高至前还是同一个军区的!

只能说是缘分了。

饭桌上只有陈瑜和程东宇两个小孩儿,早早吃完两人就耐不住跑出去了。

南妃妤看着很欣慰,男女主也可以算是青梅竹马了。

“知儿,你这样看着我闺女,我有点怕啊。”向荷开玩笑道。

南妃妤抿唇一笑,“我也怕,小瑜当了我小婶儿咋办?”

“那到时候称呼可要乱了。”章雨花笑道。

在场的人都知道程东宇是她小叔子的事,高至前也把他当弟弟看。

现在听了她的话,都是忍不住发笑,小瑜要是和她当了妯娌,那的确是挺奇怪的…

南妃妤没再说话,但是心里却感慨了一句,始终都是要乱的。

——

南妃妤报考了b大的服装设计系,开学后就在学校住宿了,偶尔少课的那天还有周末就会回大院。

高至前哪里想到她都随军了,但是和她见面还这么难,不过也只能独守空房了。

开学一个月,南妃妤又闲不住了。

若水镇的照相馆盈利还不错,她打算在b市也开一个,反正留着钱在银行里没什么用,每一年都在贬值呢。

高至前也不限制她,她头脑好,赚钱的法子多,战友们一个两个取笑他吃软饭,实则上是羡慕嫉妒恨,他终于感受到了之前劳应结婚后那种嘚瑟了。

南妃妤大学四年级的时候,素裳已经在全国各地都开了连锁店,成为国内最大的品牌,现在已经开始往国外出口了。

她的知心照相馆也成为了b市标志性的一家相馆,不仅是因为规模大,还因为拍摄的风格吸引人,最出名的就是婚纱照和艺术照。

下学期的时候,南妃妤的同学都开始忙毕业设计还有找实习,只有她不紧不慢的,每天不是去图书馆看书,就是去素裳的店面视察一下,日子悠闲得很。

她最近在研究股票,但是因为没有多少兴趣,看了就想打瞌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