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枪战,遭遇埋伏,不过是那些口口声声光明磊落为民除害正义之士的迫不及待。

那天,他看见她的肩膀溅出一蓬鲜血,心中无比惊慌和疼痛,但他将那些,归结为——喜欢。

原来他喜欢着她,也是……就算养只猫狗,日夜相处,也会有感情。

喜欢,毕竟不是爱。

看,他那时是有多自欺欺人,多愚蠢无知。

***

团子突然不去看窗外了,她闭上眼休息,身上被人披了一件外套。

盛赞心中很堵,她连看都不愿意看,她不愿意再想起那一天。

那么重要的一天,她拒绝想起。

他却移不开眼,一会儿看看街道,一会儿看看她的睡颜。

虽然在机上已经看了很久很久,却总也看不够。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但他现在就变成了这样。

团子……他在心口呢喃,千言万语,不是那么容易说出口。

车子停下时,团子就睁开了眼,她没睡着,只是不想对着他浪费时间。

他的新家很大很漂亮,门口是雕花大门,里面是花草小院,再进去是长廊,廊上养着五彩的长不大的荧光小鱼,接下来就到了客厅,客厅的沙发都是她喜爱的款式,抱枕小巧饱满。

楼梯也是实木的,手握上去温润柔和,二楼有很多房间,他指着正对楼梯口的那个门说:那是为你留的。

这些种种,唤起曾经的记忆,三千港的盛宅,与这里一模一样。

……他将盛宅,搬到了这里。

这里的每一件家具,每一个摆设,都没变。

不过,院子里变了,盛宅的院子里并没有那么多花草,她其实很喜欢这些,但她从未说过。

还有长廊上的鱼缸,她一向不喜欢那条丑陋的肥硕的金龙,她喜欢小巧五彩的金鱼。

狗狗被从笼子里放了出来,在花园里奔跑撒欢,汪汪叫着想让大家都知道:“我黄黄肥来鸟~”

***

“走,我带你上去看看。”盛赞牵过她的手,下一秒被甩开。

团子脚上穿着软软的拖鞋,踩在台阶上,宛如她十几岁时,穿着连衣裙,见他从外面回来,赶忙迎下来想让他第一时间就看见她。

……连楼梯的台阶数都一模一样。

她推开门,入眼的,是碎花的被套和枕头,房间里还有狗狗的暖窝,紧紧挨着床边。

盛赞指了指隔壁,说:“是我的书房,再旁边是我的卧室。”

一切的一切都一样,团子可以想象,书房里有一座睡榻,睡榻后的墙上挂着一幅油画,油画的后面,有一个保险箱。

密码是她的生日。

那是她缠着他改的,不改她就不让他抱她。

书房里的一幕幕,如河堤放闸,汹涌的吞没了团子。

“喜欢吗?”盛赞问她,却见她闭上了眼。

他的脸色微微一变,随即又恢复原样,说:“你累了吧,先休息一下,晚上我们有个酒会。”

“等等。”团子唤住他。

盛赞停下,听她问:“你那时离开,有没有为了我有一秒的停留?”

好不容易,从她再次遇见他,时隔一年,从克罗地亚到玉城,她终于问出口。

这不是个容易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背后,是团子的隐忍,是她的倾尽所有,是她的自尊。

“……”长久长久的沉默,盛赞吐出一口气,回答她:“没有。”

他耷拉了肩膀,神情疲惫不堪,没有,他记得很清楚,他那时没有回头再看一看三千港的海,三千港的人。

他那时,只是想尽快结束那些事,他将她留在了仓库里,让陈叔去找她。

***

一滴泪从团子眼眶滑落,她没有期待过,却还是那么的失落。

这时,有人敲门,甄亚卿捧着一个精致的纸盒站在门口,盛赞接过纸盒,放在团子床*上,说:看看合不合身。

那是一件珍珠白的小礼服,桃心领露出整片肩头。

团子说:“拿走。”

她说:“我不想跟你去。”

盛赞没有强求,关上门,他对甄亚卿说:“晚上你跟我去。”

这几年,他身边没有女人,要带女伴时,就会带上甄亚卿。

当晚,团子一人留在家里,而盛赞带着别人出席酒会。

电视里播着酒会的现场,团子这才知道是个多么正式的酒会。

衣香鬓影,觥筹交错。

有红毯延伸至室内,记者只被允许留在红毯位置拍照访问。

远处驶来一辆黑车,人们纷纷将注意力转移至黑车。

这时,有人敲响房门,上来陪女主人的狗狗娇娇的呜呜叫,蹭着团子的脚心。

团子关掉电视跑去开门,门拉开,却又湿润了眼眶。

……她今天哭的太多了。

曾经盛宅的大厨子,那个肥肥胖胖,腆着圆圆的肚子跟在她身后着急,最后被她赶去花园浇花的大厨子,亭亭玉立,哦不,是活生生,丝毫没掉一两肉的站在她面前,笑起来的脸很福气,说:“大小姐,您的燕窝粥炖好了。”

他的手里端着一盏瓷碗,微微散着热气,他带白色的高帽,肚子上围着白色围裙。

活生生的,活生生的。

***

团子很想抱抱他,或者的捏捏他的手,死而复生的不止是盛赞,还有家里的厨子。

那天,白狐与家里的女佣里应外合,杀掉了院子里所有的保镖,将她绑住用来要挟盛赞,她以为厨子也死了,厨子是个好人,憨憨的,总是怕做的菜不够好会被盛赞砍掉手脚拿去喂狗,或者是怕她会抢了他的饭碗,敢怒不敢言的幽幽哀哀望着她。

拿花洒浇水时,还会自言自语:“你们想吃什么?我什么都会做。”

那时,她就站在他身后,听得清清楚楚,知道他这是在对她说的。

“你……”团子哽咽的说不出话。

大厨子松快一笑,“大小姐,欢迎回家。”

很久,没有人这样叫过她了。

虽然这里不是家,但团子还是笑了,她接过碗盏,表示一定会吃光。

狗狗趴在脚边的地上,对那碗粥并不感兴趣,后来颠颠的下楼,找厨子撒娇要吃肉骨头,团子一口口吃粥,那天,盛赞带着毛毛来救她,那天,是毛毛的忌日。

世间一切,变幻莫测。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生病了,明天恢复三更。

Ps,小三上线

☆、第93章 点3

一夜过去,昨天团子错过了电视直播,第二天还是不能避免的,在早饭桌上看到了报纸。

头版头条写的是昨夜酒会的风*流韵*事,媒体把焦点都聚集在了一男一女身上。

男人一身深墨色的礼服,领口手工镶金边,女人穿一件奶白色露肩小礼服,细跟高跟鞋缠绕纤细脚踝,他等在车外,她从车内出来,两人齐齐站立在聚光灯下。

他们并肩走上红毯,风度翩翩的走进酒会大堂。

团子看了看楼上,昨晚,他没有回来。

大厨子一早就戴着顶滑稽的白色高帽,将炖煮很久的浓稠米粥端出来,米粥出了油,厚厚一层米油泛着甘甜香气。

团子一下就饿了,拿起勺子不顾烫的吃,大厨子抱着个端盘站在一旁轻声劝她:“他一定是有事才耽搁的,你别担心。”

团子不说话,狗狗在她脚边一直蹭,好像也在帮男主人求情。

杂志翻过一页,更加精彩。

上面的照片是女方一脚踩空险些出丑,男人机敏地将她扶住,她螓首望他,眼神无法掩饰的爱慕,两人手臂缠绕,亲密无间。

文字上娓娓道出了这对男女的身份,已经这些年他们共同出席了每一个公开场合。

作者在最后大胆猜想,他们是一对神仙眷侣,在外以工作伙伴的身份维护他们不愿公开了恋情,他们默默扶持对方,低调淡定的爱着对方。

团子刚将杂志盖上,男主人公就回来了。

他还穿那身墨色礼服,头发一丝不苟,领口也没有解开扣子。

大厨子躬身唤他:“先生。”

盛赞见团子在吃粥,乖乖巧巧的坐在那里,像是小时候的模样,他倏地心情变好了,吩咐:“也给我来一碗。”

***

团子紧快吃完碗底的粥,起来想上楼,盛赞握住她的手腕子,说:“陪我坐一会儿。”

团子挥开他的手,动作有点大,狗狗低低的呜呜,很久都没见过男女主人抱在一起啃对方了。

它歪着脑袋,听女主人说:“我要去一趟学校,看望一下老师。”

老教授对她有知遇之恩。

盛赞点点头,将手收回,“去吧。”

待团子上了楼,砰一下甩上门,盛赞独自坐在偌大的饭厅发呆。

大厨子端上浮着厚厚米油的粥,再将那份杂志往先生眼前推了推。

入眼便是自己与甄亚卿的照片,盛赞面无表情,思绪却回到了昨夜。

那是一个官方的场合,他因为某些原因也得到了入场邀请函,虽然会碰见不想见的人,但他不得不去。

曼文穿一袭金色修身晚礼服,已过五旬却仍保养得宜,她站在这个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身旁,作为他的夫人,颔首得体的与人轻轻交谈。

她看向那人时的眼神很崇拜,仿佛他就是她的天。

然后,她微微转头,看见立在门口的盛赞。

她看起来很想亲近他,却不知该如何讨好,只得做出一副大人的模样,来管教他。

真是可笑,当年是谁抛弃了他?现如今又摆出一副我很关心你的嘴脸?

思及此,盛赞浑身一震。

他对团子,何尝不是如此……

他陷入沉思,脸色越来越不好,因为回忆到了最关键的地方。

曼文问他:“千方百计跑去国外,得偿所愿了吗?”

他没有告诉过其他人他出国的事,他已沉寂太久,一旦获得自由,迫不及待的,飞去了克罗地亚。

他一直知道的,三千港的木兰花,开在那里。

***

他的目光看向甄亚卿,曼文出声替她辩护:“你别怪亚卿,不是她告诉我的。”

停了停,又说:“你看看,还有谁会对你那么好那么忠心,阿赞啊……”她低声呢喃他的小名,说:“我希望你今后的人生能一帆风顺,不要再纠结于过去了,看看身边吧。”

“请不要随便评价我的女人。”这是那天,盛赞唯一对曼文说的。

他看向甄亚卿,问她:“你喜欢我吗?”

甄亚卿摇摇头:“不。”

“很好。”他从这两个女人间抽*身,去与官员应酬。

他曾经最讨厌当官的,讨厌他们的嘴脸,他喜欢三千港从前那样简单暴*力的做事风格,可事不由人,他如今也只能这般,为了得到海域上的生意。

好生意当然很多人抢,昨晚进到内场的商人不算少,各个都是对手。

盛赞不再能像以前那样,举着一把枪,干掉别人,抢走生意。

他需要周旋,比后台谁的硬,比人脉谁的广,比野心谁的大。

甄亚卿随后跟上,在他身边提点那些官员的名字、背景、权势。

这些年,不得不说,她帮了他很多。

更让他看重的是,她很懂分寸,虽然她是曼文留在他身边的人,却从未做出他不喜欢的事来。

***

正想着,团子从楼上下来,她穿一件白色的棉裙,头发落下梳得光亮,不施粉黛,一如几年前的模样。

青涩,可爱。

她蹲下与狗狗道别,喂狗狗吃一根它很喜欢的饼干,然后忽视餐桌边的男人,直径走出去。

她粉粉的脚后跟在跨出去的刹那被阳光包裹住,散发柔和的光芒,挠得人心头痒痒。

盛赞低头,慢慢喝粥,想起与她很像的一个女孩。

那是他同母异父的妹妹,叫做离烟。

团子走出去,院子里已经站着几个黑西装,总算是与以前有了些不同,他再不用带枪出门,身边的随扈是保安公司的人,再不是三千港兄弟。

凤凰在家带女儿,没办法陪团子一起去,团子一人走在校园里,她曾经那么熟悉的地方,回首时,依然予她平静。

校园永远是最有朝气最青春的地方,一个个与团子擦肩而过的学弟学妹们,嬉笑打闹,年轻的脸庞暴露在太阳下,无忧无虑的令人艳羡。

团子熟门熟路的朝学妹打探老教授的课程表,乖乖等在门外,老教授的脑袋又秃了不少,身上穿的是她出国那年送给他的教师节礼物——一件竖条纹衬衫。

睹物思人,人就在眼前,团子头一次觉得,回国真好。

下课,同学们纷纷侧目于门口的漂亮女人,团子面带微笑,上去抱了抱老教授,说:“我回来了,老师。”

教授知道一些当年的事,团子与他说过:“我的家没了,我爱的人没了,老师,我不想呆在这里,我会疯掉。”

他那时问她:“是那个陪你参加比赛的男人吗?”

团子那时一直在哭,提到盛赞,眼泪就掉下来,她在老师面前一直是独立坚强的,头一次这般柔弱。

她说:“对,是他。”

于是,他着手为她整理材料,写推荐信,向学校争取交换名额和全额奖学金。

***

一晃几年过去,那年只会哭的孩子站在他的面前,老教授心绪万千。

他抱了抱团子,说:“回来就好。”

团子撒娇的摸了摸老师的头顶,被老师嗔怒:“住手!”

他们回到老教授的那间独立办公室里,终于可以好好说说话。

这几年,邮件没有断过,但团子总是报平安,说自己过得很好。

今日一见,教授知道,她不好,她很瘦很瘦,心事重重。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要不要回来读书?”老教授几番思量,最终开口。

团子怔了怔,她没有想过这些。

“还是你已经有了其他打算?”

团子沉默了,她不知道,盛赞死的时候,她跟自己说要好好的活着,现在盛赞没有死,她仿佛被抽掉了主心骨,该何去何从,她不知道。

被最心爱的男人布了一个大局,生生死死,她如浮萍,从未长根于地下。

从学校出来,见他站在花树下等她。

他的脚边蹲着一只姜黄色的大狗狗,狗狗憨憨的吐着舌头,甩着尾巴欢快的颠过来,讨好的围着团子打转。

盛赞一直在端详她的脸色,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需要看她的脸色行事。

很显然,这丫头此刻的心情不是太好。

她不笑,没有表情的脸清冷寡情,他想了想,主动犯贱的去牵她的手,意料之中的被她躲开。

“晚上在外面吃好不好?”他征求意见。

团子落寞的低着头,问他:“我可以回来读书吗?”

盛赞的背脊僵了僵,很久很久以前,她就已经无论做什么都不需要这样卑微的求得他的同意了,从她照顾他满背的龙纹开始,从她学着拿枪开始。

他忽然很难过,难过的有些撑不住背脊。

“你不需要这样,”他说,“去做你想做的事,我永远支持你。”

说完,他快步离开,留下狗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