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皎皎。

“你不记得我了,沉沉。”他嗓音喑哑,眼睛里,有漫无边际的悲伤。

我一愣,忽然想起来,司徒云那次在山洞里犯了热症,迷迷糊糊的时候,口中也是喊的这个名字。

只是,他当时的热症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已经无从推测了。

“什么沉沉?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没有心情跟他追根溯源这个“沉沉”的来历,只死死地拉住他,道,“解药呢?给我!”

他却像是完全不明白我在说什么似的,只问我:“沉沉,你想起我来,好不好?”

近乎哀求的语气,却让我茫然。

“司徒云,我真的不晓得你说的那个沉沉是谁。你把解药给我,治好宋景逸,我陪你找那个沉沉。哪怕是把整个云启大陆都翻过来,我也帮你找到她。你先帮我救宋景逸!”我急急地承诺着。

“不必了。”他拂了拂袖,甩开我的手,道,“她已经死了。”

“司徒云。”我在他身后喊住他,他脚步一顿,身影却是说不出的苍凉。

我双手握拳,攥紧衣袖,双膝一软,跪在地上。

我的心底仿若被严冬的冰雪冻结,我沈音音自小到大离经叛道,即便面圣时跪地,也不过是因为那些礼数的束缚。如今,却是头一次为了求人而跪下。

“你到底想要什么呢?你做这些,总是会有自己的目的。你告诉我,我一定全部帮你实现。”我怕他不信我许下的承诺,补充道,“我沈音音一向来重信守诺,你不必担心我会骗你。况且,我是有那个实力的。”

浮云遮月,天悬残星。

司徒云缓缓转过身来,他的表情被笼在一层阴影之中,他抬手捏住我的下颚,微微一用力,道:“我想要什么?”他手用力一收,道,“那是你给不了的。”

我觉得,我这个人当真是不擅长利诱,既是如此,我也只得威逼他了。

我极快地站起身子,从袖中掏出一柄短刀,死死抵在他的脖子上,道:“司徒云,你若是不帮我救宋景逸,我就杀了你。”

他居高临下地审视着我,抬手用力握住我的手腕,只轻轻一旋,我的手便无法着力,短刀应声落在地上。

“你连我的软肋是什么都不知道,又如何要挟得了我?”他嗓音冷冷,不含一丝情绪,眼中带着一股嘲讽的意味。

我想,或许这才是司徒云真正的样子,在揭下那面伪善的面具之后。

我将头一扬,道:“你不是很在意那个沉沉吗?我说过,我会把她找出来。即便她真如你所说的死了,我也会将她挫骨扬灰,让你们生生世世都不能再相逢。”

“是吗?”他语音苦涩,道,“若是真的可以,你不妨试一试。”

他转身离去,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将我落在地上的那把匕首捡了起来。

他拿着匕首,在地上轻轻画了几笔。画完了之后,他将匕首一丢,径直离去,也不管我在身后如何叫他。

云破月出,流光泻下,将地上照得亮堂堂的,我望着地上那龙飞凤舞的笔画,愣了愣。

难道,我跟司徒云,真的…自小就已经认识了?

我陷入了沉思,小的时候,我确实有过那么一段不俗的经历,以至于,认识了一个并非大富大贵的患难朋友。我同他分别后,我也找过他多次,却如石沉大海一般,杳无音信。

那段回忆并不十分美好,而我那位朋友再也没有出现。于是,我便将那时发生的一切都尘封了起来。

是的,我小的时候,曾被人拐卖过。

前头说过,我爷爷一直忙于军务,并没有什么精力来照料我。而我也是个闲不住的小丫头,三番四次作死地从国公府里偷跑出来,又被逮了回去。

但我战斗次数多了,输都输出了经验来。有一次,我摆脱了府上十几个侍卫的围追堵截,成功逃脱。我觉得自己太厉害了,简直智力超群,便有些得意洋洋。

绕到一条小巷子的时候,一个猥琐大叔突然出现,拦住了我的去路。

若是照着往常,我见的都是宋景逸那般英俊的人儿,这种大叔我根本不屑看一眼。但是,他用他的真诚和善良打动了我。他说:“小朋友。”猥琐大叔顿了顿,酝酿了一下情绪,道,“你真漂亮,来,叔叔带你去买糖葫芦吃。”

所以,我说,宋景逸之前那次跟我大吵,说我为了串糖葫芦就跟人跑了,是他不了解各种内情。

我是那种能因为一串糖葫芦就轻易被打动的人吗?

那是我从小就压根没人称过我漂亮,我对这两字非常的渴望。如今,从一个陌生人口中,听到这个形容词。让我更加坚信,我身边的人,纯粹是因为跟我待在一起太久。被我身上其他的优点所吸引,以至于,忘了我这个最本质、最质朴的颜值存在。

我兴高采烈地就跟着他走了,结果,就跟所有话本子里写的一样,他这是要把我卖了。

猥琐大叔将我关在一间破屋子里,我望远处瞄了瞄,稻草堆上躺了一个白色的影子。我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一步一步朝那个白色的影子靠近。

快接近时,白色的影子动了动,乱草间露出一张白嫩嫩的小脸来。

唔,真是个漂亮的小姑娘。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虽然那个草堆里的小姑娘比我差了些,但还是有些可取之处的。嗯,我这样自我安慰。

“要吃糖葫芦吗?”我大方地将我手中的那根糖葫芦递出去。

漂亮小姑娘一双眼水灵灵地将我望着,看得我都快春心荡漾了,暗自觉得我这个给糖葫芦的行为会不会太男人了,叫她动了心。

“唔,那我们一起吃吧!”漂亮小姑娘一开口我就跪了,那哪里是个姑娘,声音虽软绵绵的,可分明是个纯爷们无误啊!

于是,我从糖葫芦串上面撸下一颗糖葫芦来,塞到自己嘴里,剩下的都递到漂亮小公子手里。

漂亮小公子愣了一愣,有些讶然,道:“都给我吗?”

“嗯。”我点了点头。

漂亮小公子接过糖葫芦,粲然一笑。那一笑,我的心就像是被浸在了埋了几十年的酒坛子里——醉了。

小孩子交流起来总有自己特别的方式,不出半刻,我同漂亮小公子便有说有笑了。

漂亮小公子问我叫什么,我便捡起了一根树枝,在地上一撇一捺地写起了我的名字。

我那个“沈”字刚写了一大半,便有人推门进来。我赶忙用脚在地上滑了滑,将那个字迹毁掉,斜眼瞟见小公子在地上正画了一个“二”字。

二?我想,真是够二的。除了客栈、酒馆中跑堂的伙计以外,怎么会有人叫这个名字。况且,人家那个也只是个艺名,算不得真正的名字。

“我不能让他们知道我叫什么,不然,我就死定了。”我悄悄在二小公子的耳边说道。

拐了我这样身份的人,是乖乖送回去受刑,还是杀人灭口,自然是很容易选的。

二小公子会意,伶俐地点了点头,竖起一根食指在我面前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真是可爱极了。

我小时候是调、皮捣蛋,坏事做尽。除了在宋景逸跟前被他以暴制暴给震住以外,其他的基本上都是被我玩儿得很惨。

于是,我将这种精神给发扬光大了,成天带着二小公子逃跑,每次被抓回来,都是一顿暴打。我一向觉得自己皮糙肉厚,他们揍我的时候我哭给他们看,让他们从心理上觉得我认怂了。但只要他们一走,我就继续实施越狱计划。

可二小公子不同,他细皮嫩肉,经不住打,没一会儿就病了。

我心里内疚,几乎把我所有的吃的都分给了他。二小公子总是眼睛水汪汪地看着我,让我觉得有些心疼。

我照顾了他一段时间后,还是想要逃跑。

二小公子那次拽着我破破烂烂的袖子,嗓音柔柔地说道:“沉沉,我们不要跑了,好不好?”

我很生气,撇开他的手,道:“我必须得回去,有很多人在等着我。”

是啊,我必须得回去,我是大周未来的太子妃,我还要拯救万千黎民百姓,我怎么能流落市井呢?

我那时候觉得他是被打怕了,是个懦夫,便不想再搭理他,继续自己一个人逃跑。

拐卖我们的那些人都是历练过的,在我使用了翻窗跑、从屋顶跑一系列技能后,猥琐大叔他们怒了,直接把我跟二小公子给分开了。

他们不给我吃喝,在我奄奄一息的时候,门突然打开了,二小公子跑到我面前来,眼睛红红地道:“沉沉,我们不跑了。我答应他们,我们不跑了。”他从口袋里捞出一个窝窝头来,递给我,道,“我在里面埋了肉,你快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