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死了。”

她有些胆怯地看着我,连向我说了几声“对不起”。不知道为什么,她对我说对不起的时候,甚至比叫我哥哥的时候,更令人愤怒。

她的眼泪依旧留个不停,滴滴答答地,就像是永远不会断绝一样地。我也不知哪来的想法,劈手夺过她的琴,就径直摔在了水泥地面上。

那把琴碎了,裂成了两半。但我,却不觉得后悔,反倒像是松了一口气一样。我以为,从此以后都不用看她在哭的时候。

她却冷冷地告诉我:“江聿琛,我恨你。”

那是我第一次听她叫我的名字,虽然后缀的那三个字,略微刺耳。

“随意。”

我轻描淡写地回复她,如果她恨我就能记住我,如果讨厌我就能记住我。那,倒也值得。

不过,后来我没想到,她竟然真的恨了我那么久。也没想到,会因为那把琴,牵出了所有尘封的往事。以及,我要用一生守护在她身边的原因。

从那时起,我知道了我的心疼,我要护她一生的安宁。

做她的黎明,她的朝夕。

番外:江聿琛(下)

我曾经以为,可以保守着秘密,好好守护她一辈子的。结果,事情却似乎并没有朝着我想象的那样进行。

从那个许豫旬出现的那一秒开始,我就知道,有些东西,如果我不争取,可能永远就都不是我的了。

我跟她同在一个大学,原本应该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只是,我们碰面的几率微乎其微。她一直尽量避免着跟我的碰面,即便是见了面也当做陌生人。

但她不知道,即使她躲再远,我都会站在有阳光的地方。等她一回头就能看到我,无时无刻。

那次,是无意间看见她站在篮球场外的。她双手巴着铁丝网栅栏,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篮球场里的男人。她那种企盼的眼神,我多希望她是在看我,可惜并不是。

我看见她拉着卢卿,一脸虔诚地望着篮球场的中心。甚至于在那个男人进球的时候,还会像身旁的女生一样欢呼雀跃。然而这一种欢呼雀跃,却不是因为我。

甚至于,卢卿瞥见我,极力拉扯着她跟我打招呼的时候,她都当做什么都没看见一样。

被她忽视,我可以忍受。因为,早已经不止一次。但是,如果这种忽视是因为别人。

对不起,忍无可忍。

因为我会嫉妒,嫉妒到发狂。

看见她对着别人笑,我会嫉妒。看见她用崇拜的眼光看着别人时,我也会嫉妒。所有关于她的,我都会嫉妒。

后来,我才听说。她喜欢的是一个叫许豫旬的男人,建筑系有名的才子。而我也恰好认识他,不为什么。因为他是当年,被我妈撞死的那个男人的,儿子。

那个人是咎由自取,因为赌博而负债累累。妄图利用自杀来获得意外保险恶毒,结果我母亲为了避让他,生生被烧死在了车里。我对那个人并不恨,因为我把所有的罪都归咎于江霖。如果不是他,我的母亲也不会发生那么惨烈的意外,包括我的妹妹,一同死在了车里。

**

我从叶景琰的嘴里听说,黎夕最近一直拉着卢卿,去看那个许豫旬的球赛。

跟叶景琰说话的时候,我还是语气平淡的。只是听到他说,黎夕每天傍晚不论刮风下雨,都会蹲守在篮球场,看那个许豫旬打篮球的时候。手里的签字笔,居然被我用力地折断了。

叶景琰递上纸巾给我,声音调笑:“江聿琛,不过是黎夕喜欢上了一个男人,用得着这么大阵仗吗?连签字笔都给折断了。”

“是这笔质量太差。”我低头擦拭着手指上的油墨,突然就觉得哪里出了错。

叶景琰居然说她喜欢那个许豫旬,居然是喜欢。我心里窝涩到不行,终于忍不住发作:“还有,没有我的允许,江黎夕谁都不能喜欢。”

“江聿琛,你该不会是喜欢她吧。她可是你名义上的妹妹啊…”叶景琰满脸的不可思议。

我懒得去回答他,即便他再多追问,我也不会吭声一句。属于我跟她的故事,谁都不能插足。

以至于,后来这件事,成了叶景琰长达数年,经常取笑我恼羞成怒的时候,我也没再坑一声。

因为这本来就是事实,无从狡辩不是吗?

**

我忍不住单枪匹马地,去跟叶景琰比赛了。之前,篮球这种脏乱的运动,我是不屑于参与的。只是,如果是她喜欢,那就另当别论了。

我认真地投入比赛,看着比分一点点地甩开他。心里却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因为从始至终,她的目光就一直绕在那个许豫旬的身上,从没离开过。

即便是我进球了,想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一点雀跃的时候。入目的,也全都是失望,她在为许豫旬感到失望。

想到这里,我又不禁握紧了拳头。

比赛进入白热化,许豫旬也已经奋起反击了。仅剩三个比分差的时候,她突然被人群挤倒在了地上。

她的膝盖触到了地上,都磨破了皮,沁出了血。我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只是这个时候,心里恼火地就像烧起来一样。说不出为什么,就是恼火。

我抛下了球赛,抱着她去了医务室。一路上,她一句话都没说。我想,她大约还惦记着,她摔倒了,在许豫旬面前出了糗吧。

校医替她消毒,双氧水刺进皮肤的时候,她痛的嗷嗷叫了起来。我看着她眼角有些氤氲的眼泪,突然有点舍不得。

我着了魔障一样地走到她的旁边,别扭地伸出手。说:“痛就抓着我,别忍着。”

她真的抓住了我的手臂,我能感受到从另一个身体的体温,暖意充沛。她疼得时候,会抓着我,就像以前一样,带着哭腔地叫我:“江聿琛。”

莫名的喜欢她叫我的名字,就像莫名地爱着她一样。

能陪她一起疼,也居然成了一种极为奢侈的快乐。她疼得时候我也疼,这样,真好。

但是后来,事情却没有朝着以往的方向发展,她居然跟许豫旬在一起了。我看得出,许豫旬看她的眼神不简单。他并不是单纯的喜欢她,甚至于,眼神里还带了些狠戾。我想,约莫是因为江家的缘故。

因为,当年他父亲死后,并没有得到一分赔偿。并不是江家仗势欺人,而是因为,他的父亲咎由自取。甚至于,还害死了我的母亲。因此从法律角度,他的父亲应当是活该的。然而,许豫旬显然不会这么想。

她每天跟他出双入对,一起吃饭,一起聊天。偶尔还会巴在梁记的铺子前,他吃蛋挞液,她吃蛋挞皮。

那时候,我明明看得出许豫旬是在利用她,却无法告诉她。因为我知道,如果告诉她,换来的,只会是她更加歇斯底里的抗拒。

对我的抗拒。

**

直到有一天,我才知道,许豫旬所有的伪装都拆开。正大光明地,摊在我的面前。

那夜,许豫旬忽然拨通了我的电话。我也不知道他哪来的电话,因为除了叶景琰几个朋友,唯一知道这个电话的人,只有黎夕。

“喂,是江聿琛吗?”周遭声音嘈杂,以至于他的声音也不是很真切。

“嗯。”

“江黎夕在我这里,我建议你,过来一趟。”

“地址。”

他顺理成章地,把地址告知给了我。

一个酒吧。

我看着那段我记录下来的地址,忽然心有余悸。我不知道他把她带去那种地方,是何用意。但我知道,我现在心急火燎。她出于不安定中,我必然也无法平静。

在所有人面前,我都可以平静自若。但惟独,有关于她的,我都像是一只无头苍蝇,不知去向。

**

我如约去了那所酒吧。

明晃晃的五色灯光,在墙壁上投射下暧昧的影子。而黎夕,则是被塞在了沙发的一角。

我没说话,走过去,抱起她就走了。

还没走几步,就有好几个混混围了上来。我本来也知道,许豫旬叫我来,不可能那么简单。但是,想到黎夕还在水深火热里,我就容不得一会的彷徨。

他一脸挑衅地走到我面前,说:“江聿琛,你不是很在乎她吗?你觉得,如果我当着你的面,让他们把她给轮/奸了,怎么样?”

“你敢!”

如果许豫旬敢这么对她,我绝对会不惜一切代价——把他弄死。

许豫旬笑着讽刺:“你看我敢不敢。”

他话音落下的时候,那群混混也一起围了上来。我跟他们扭打在一起,原本我从不屑用这种暴力方式解决问题。但只要关乎她,所有的原则,都不是原则。

混乱中,有人打伤了我的手臂。骨骼碎裂的声音,回荡在身体里,疼到难以自抑。我没吭一声,愣是强忍住痛将那些混混一一打倒在地,但那时候,我也已经精疲力竭。

许豫旬说让我带她走,前提是喝了桌上的那一杯酒。

我明明知道,那杯酒不简单。但我却还是像个傻子一样,一饮而尽。我想,或许是因为有关她的安慰。所以想都不用想,我就会放肆地去做。

她对我,永远是比命还重要的。

那杯酒被下了药,我也是在踏出酒吧包厢的那一刻起才知道的。

后来,我被那一群混混蜂拥而上,一同推进了狭窄的包厢里。包厢里,只有我跟她。

我大约懂了许豫旬的意思,他知道我爱她,所以要用一种极其惨烈的方式,让她从骨血里开始恨我。

我并不打算让他得逞,所以在持续了漫长的时间后,我依然保持着冷静。只是,在最后药力上来的那一刻,我终究忍不住,对她做了不该做的。

本来,想要给她最好的求婚,最浪漫的婚礼。在她最幸福的时候,能够把一切交给我。只可惜,一切提前,要委屈她在这么个窝囊的地方,把自己交给我。我真的,心疼。

药力足矣让人疯狂,但是我的神智却依旧是清醒的。我知道,她可能醒来之后会恨我。但是,我却固执地不愿放手。

能让她成为我的所有物,真好。

以至于,当一切不该发生的都发生后,我也没有丝毫悔改之心。

因为,我笃定。她会成为我的,只是一个提早与延迟的事情。

而我也是后来才知道,有些甜头,往往一尝尝到,就再也情难自已了。

番外:江小乖的出生

江聿琛先生不仅是个老婆奴,还是个女儿奴。这一点超乎常人的特性,也是在江小乖出生之后才暴露出来的。

江小乖是个不安分的女孩,从她从妈妈肚子里蹦出来的那时候起,就注定了她调皮的个性。

八月末,带着点夏日的炎炎,又携了些秋日的爽朗。江小乖就是出生在这个时候的。

黎夕的预产期是九月,结果,江小乖在八月的末尾就蹦了出来。

江小乖是凌晨出生的,夜半的空气,比起白天来清凉了许多。而江先生却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浑身都燥热,甚至于不知觉间,连背心上都濡湿了一大块。

等手术室的红灯褪下,医生抱着江小乖从门缝里出来的时候。江先生的脚下,已经积了一滩香烟灰和枯黄色的烟头了。因此,江先生和江小乖的第一次见面,是笼罩在浓浓的烟草气息中的。

以至于后来,每次江先生回家,一把英勇地托起江小乖的时候。她都喜欢凑在爸爸的衬衣上,闻闻有没有烟草的味道。她不喜欢这种味道,干枯枯的,像是被烧焦了一样。

由护士把江小乖抱去了婴儿室,江小乖被抱走的时候。江先生还依依不舍地看了一眼,努力记住江小乖的小鼻子小眼睛,等下好跟黎夕汇报。

紧接着,黎夕也被推了出来。那时候,她的脸看起来煞白煞白的,连头发都像是浸透了水渍,垂在了耳朵旁。但她的脸上却堆着笑,闪耀着一种名曰母性的光辉。

她被推出来的时候,已经睁开了眼。她朝着江先生笑了笑,江先生也心满意足地朝她笑了笑。就好像是完成了人生的一场巨大典礼一样。

江先生俯下身子,吻了吻她微湿的面颊,说:“黎夕,辛苦了。”

黎夕没说什么,只顾着甜甜地朝他笑。脑袋还不自觉地偏了几下,像是在寻找着什么。

“别找了,她被护士带去婴儿室了。放心好了,是个女孩,眉毛像你,眼睛鼻子像我。”

她有些吃力地朝他撒娇:“明明是我辛辛苦苦生的,怎么反倒像你了,不合算…肯定是你眼花了。”

“好好好,就是我眼花了。”

“那才差不多。”

**

黎夕是顺产的,所以比起别人来,好的要快些。

江小乖是个健康的孩子,有像苹果一样红红的小脸蛋,还有想樱桃一样的小嘴唇。之前她发育的晚,可是操碎了黎夕的心。后来,她告诉江聿琛孩子之前发育晚的时候,江先生愣是二话不说,扛起黎夕就跑去了医院。

给黎夕彻彻底底的检查一次还不够,江先生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数十位专家。硬是把黎夕按在了会议桌前,听了整整一个多小时的讲座。江先生一一用笔记下来,而黎夕却忍不住在座位上打起了瞌睡。

自那以后,黎夕所有的饮食起居都被江先生包揽了。所有,生下江小乖的时候,黎夕觉得就像是脱了千金的铠甲一样轻松。

要说江小乖的名字来源,是这样的。

那天,是江小乖第一次被抱到爸爸妈妈的面前。初为人父和初为人母的江先生和江太太,给江小乖想好了一大堆名字。只是在见到江小乖的时候,都觉得这些名字配不上自己的女儿。

第一次当爷爷的江霖老先生,可是看不过去了。从儿子手里抢过宝贝孙女就往自己怀里塞,一边还说着:“这可是我们江家第一个宝贝孙女,没名字可不行。”

江爷爷把江小乖,放在胳膊里轻幽幽地晃动着。江小乖开心似的砸吧砸吧嘴巴,江爷爷一激动,就说了:“我家小宝贝要笑了。”

江先生和黎夕也不由自主地,凑上来看了看。果不其然,孩子咧开小嘴真是像在笑的样子。

最终,还是由江爷爷拍案定夺:“我觉得吧,就叫小乖好了。古话不是说,贱名好养活吗?我们江家的女孩儿,不需要多有成就,只要安安乐乐就好了,那就叫江小乖好了。”

说完,江爷爷还不忘抖了抖怀抱里的江小乖说:“江小乖,爷爷说的对不对呀?”

江小乖感应似的挥舞了一下小手掌,这下可把爷爷高兴坏了:“你看,我家小乖也喜欢这个名字。”

江先生和江太太都满脸的黑线,最终还是给女儿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江绯心。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就跟江爷爷一起学舌了过去,江小乖,江小乖的叫着。

以致于,后来的二十几年里,当别人叫她江绯心的时候,她还会犹豫一下,这到底是不是在叫自己。

**

从江小乖出生以后,江先生每天回家后的第一件事情,是抱自己亲爱的老婆。第二件事情,抱江小乖。

江小乖比起的小朋友,展现出了无与伦比的语言天赋。在八个月的时候,就会巴着江先生叫爸爸,巴着江太太叫妈妈了。但是,江小乖会走路却很晚。等到一岁的时候,才会别别扭扭地走路。

江太太把江小乖学会走路很晚的原因,归咎于江小乖的爸爸,江聿琛先生。为什么呢?因为江先生每次看见江小乖摔倒就会舍不得,然后就心疼似的把江小乖抱进怀里,再也不准她学走路了。

不从摔倒的地方站起来,又怎么能够学会走路呢,江太太就是这么想的。

别人说,慈母多败儿。看在江太太的眼里,则是慈父多败女。

而江先生呢,似乎在江小乖的感染下,连幼时那一点点自闭症的影子都不见了。

有时候,江太太总喜欢嘲笑他,对着江小乖的时候,智力简直就是负数。

**

江小乖三岁的时候,到了要上幼儿园的年纪了。

某日,江小乖听爸爸妈妈说,幼儿园有很多的小朋友可以陪她玩的时候。她激动地在小床上蹦来蹦去,蹦个不停。

“江绯心,该睡觉了!”黎夕敲了敲门,一脸严肃地警告江小乖。

江小乖很调皮,就像以前在黎夕肚子里的时候一样调皮。黎夕有时候会觉得很奇怪,明明自己跟江聿琛都是些个安静的人,却独独生出了江小乖这么顽皮的女儿。

她想,大约是自己和江聿琛那些小小的活泼因子,全都悉数送给了江小乖吧。

江小乖最怕黎夕叫她全名,因为这个时候,就预示着,她的妈妈要生气了。

江小乖瑟瑟缩缩地看了黎夕一眼,之后,再朝房门外大喊一声:“爸爸,快来救救小乖!妈妈要骂我了!”

黎夕已经习惯了江小乖这种赖皮的腔势,只是把手圈在胸前,一脸正经地等着江聿琛出现。黎夕在心里默数123,果不其然,在数到第十秒的时候。江聿琛已经一瞬不瞬地站在了她的面前。

男人的眉眼还是像以前一样英挺,就像是少年时初遇的时候,只是多了几□□为慈父的稳重。

江先生抄手把黎夕搂进怀里,把额头贴在她的额头上,说:“黎夕,小乖怎么会又惹你生气了?”

语气是对着黎夕的,但口气却是向着江小乖那一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