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森就坐在滨树二村的石碑前。

我远远看到他的时候,他还在咳嗽,整个人都缩在那件灰色呢大衣里,看上去比他蜷在沙发上的模样更为单薄。这三年他瘦了太多,原先合身的衣服,现在都变得过于宽大。

滨树村位于近郊,再朝南望过去就是层层叠叠的山脉。这里毕竟是南方城市,即便冬季能踩到落叶,蒙着一层薄雾的山林也偏向于朦胧的绿色。清晨气温低,湿气比较重,就算空气清新,他无法忍受也是情有可原。

听到我靠近的脚步声,他艰难地稍稍仰起脸朝我看过来,捏紧的拳头还抵在嘴边,脸色苍白,满额头的冷汗。他抬眼的角度很低,一半的瞳仁被掩藏在浓长的眼睫下,原本就因眼瞳较大而黑白不太分明的双眼便更显深邃。

等我来到他跟前,他已经渐渐止住了咳声,站起身迎上我的视线,脸上没什么情绪地动了动嘴唇:“我在想你要花多长时间才能找过来。”而后他低头瞧了眼手腕上的手表,“比我预计的要晚。”

我才注意到他的黑眼圈比以往还要深。看来昨晚那样折腾不仅是我受不住,他自己也会觉得辛苦。

“昨晚没有睡好。”我将手拢进衣兜里找纸巾,“你不该自己跑出来的。”

显然他对此不甚在意:“无所谓。你找得到我。”

“那是因为我了解你,知道你可能去什么地方。”口袋很深,我翻了一会儿才掏出纸巾,抽出一张替他擦掉前额上细密的汗珠,“如果你是被别人带走的,我就找不到了。”

顿时一震,他表情骤然转变,猛地抬起手拍开了我的手。这一巴掌挥得用力,“啪”一声脆响,等到我意识过来时,手腕已开始火辣辣的疼。

再看看他的表情,似乎也并不比我好上多少。他看着我,脚步重心后挪像是下意识地想要后退,唇线紧抿,眼底震惊的情绪中还藏着恐慌和愤怒,那张精致而英俊的脸上每一寸紧绷的肌肉都好像在隐隐颤动。

这是他竭力抑制情绪的表现。

垂下眼睑看了看手腕,我伸出另一只手来搓揉被打中的地方,缓解麻木感。秦森却在这时突然冲上来,一手按住我的后脑将我压向他胸口,接着使劲揽住我的身子,一条胳膊胡乱地在我后背来回摸索,发着抖轻声叫我的名字:“魏琳,魏琳…”

我看不到他的脸,只能听见他声线微颤的声音不停在我耳畔重复:“这里不是X市…这里很安全…”混乱之中他低头,毫无章法地用他冰凉的嘴唇贴我的额头,鼻梁,脸颊。最后他呼吸错乱地与我前额相抵,隐忍着合上眼,嘴里还在不住地呢喃,“那种事不会发生第二次…不会,不会…”

期间我试着挣开他,结果却是被他愈发用力地搂紧。有那么几次,我甚至觉得他快要勒断我的腰。我知道他现在精神非常不稳定,便只得等待他自己平静下来。

起初是真的没有料到,不过随口一句话就会引来他这么强烈的反应。

大约五分钟过去,秦森的呼吸才慢慢平稳。但他依旧死死抱着我,紧合的眼皮微微发颤。我伸手覆上他的脸颊,安抚地轻轻摩挲:“回家吧。”

他闻声张开眼,明明还贴着我的前额,却仅仅垂着眼,没有看我的眼睛。半晌他才忽然放开我,像是感到冷,一边迈开脚步径自经过我身旁,一边拉紧了衣领,再把手收进衣兜里。他疾步走出几步又停下来,顿在原地两秒,猛然侧过身望向我。

原是要跟上他,此刻见他看过来,我便不急着走动,只站在原地回视他。

片刻之后,他大步走向我,不由分说地拉上我一起离开。

一路上他沉默不语,我担心激怒他,同样没有开口说话。直到抵达家中,看着他换好鞋脱了大衣往书房走,我才关好门随他一起过去:“有什么发现吗?”

“昨天和前天,嫌犯都下了手。这不符合他之前的作案规律。”他推开书房虚掩的门,似乎已经极力控制了自己的力道,却仍然让门板不受控制地摔出一声巨响。身形因此短暂地一顿,他很快缓过来,继续大步流星地朝白板的方向走去,语速不自觉开始变快:“我去了一趟现场,确认昨晚作案的确实是他。所以我要搞清楚他打破规律的原因。”

在白板前方刹住脚步,他抓起白板笔,拧开笔盖随手扔到一边,迅速往白板上写写画画,“然后我想起你剪的那些窗花,还有昨天上午的大扫除,全都是为了今天过小年。”

“我还以为你根本没有注意。”我走到小圆桌旁,帮他从药瓶里倒出他需要服用的药片。

“滨树村的每个分村都有不同的习惯。四个分村里,只有滨树二村会在每年的小年之前把这一整年拖欠的房租结清。”对我的调侃置若罔闻,他立在白板面前一面快速涂写,一面自顾自地说下去,“如果租客没有能力结清,就必须搬出租屋。”

听到这里,我的大脑才把一切信息联系起来。于是我转头看向他:“所以他昨天晚上作案,是因为急着要钱交房租?”

秦森没有给我回答,而是专注于他手上的活。

看样子他一时半会儿不会分心做别的事。我拿出手机,打算把他推出的结论告知警方,“我打电话告诉曾队长。”

“我自己打。”他极快地出声。

我抬头看他,“你确定吗?”

“我确定!”他猛然摔掉手中的白板笔,嗓音顿时抬高了两个八度,同时转过头对上我的视线,眼眶泛红,满腔的怒火似乎都随着这三个字爆发出来,胸脯急剧起伏。与我对视数秒过后,他却不再接着发火,只深吸一口气压住了膨胀的情绪,嗓音沙哑地对我说:“你出去。”

弯腰捡起脚边的白板笔,我将它搁上小圆桌,转身走出书房。

我几乎要忘了,往年的这段日子也是最难熬的。

秦森一夕之间就消沉了下来。他回到从前最不清醒的状态,不肯洗漱、进食,不愿意换衣服,抗拒一切打理他自己的行为。我一一代劳,有时候喂他吃饭也会因为他突然发火而被烫伤。夜里他坚持要睡在书房角落的地板上,又时常踢掉被子缩成一团,感冒因此不断反复。我只能陪他睡书房,晚上总要起身四五次,替他掖好蝉丝被。

白天他通常会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穿得不修边幅地裹着羊绒毯待上一整天。他对自己糟糕的状态多多少少有所察觉,却又不肯真正承认,只会一刻不停疯狂地对自己的大脑进行锻炼:速读,默写记忆训练,绘制人体解剖图,设计实验…书房中各式各样的稿纸杂乱无章地满天飞,原本在书架上码放整齐书本被乱七八糟地摞成堆,窗帘上端甚至可以找到他随手一揉扔开的纸团。

有关“敲头魔鬼”的消息还是会在新闻中出现。一月二十四号以来,又有三个妇女遭到了他的抢劫。网络上指责专案组和当地警方的言论铺天盖地,愈是临近春节,人们就愈发的恐慌。秦森却漠不关心。他像是失去了对这个案子的兴趣,也彻底丢掉了他对工作的热情。曾启瑞先生打过几次电话过来,得知秦森的现状以后便不再打扰。

至于秦森自己,别说是曾启瑞先生这个人,就连每天室内运动的习惯被他抛到脑后。午时他偶尔也会睡在书堆里,醒来以后便有鼻炎发作,进一步失去进食的*。我做的食物他只会吃上一点,而从外头买来的熟食他不仅不会碰,还会戴上手套把它们统统扔进垃圾桶。春节将至,我如往年那样赶在超市休业前进行了一次大采购,结果第二天就发现家里的冰箱被秦森翻了个遍。他把家里所有能用来检验有毒物质的东西都堆到了厨房,仔细检查了冰箱中的全部食材,甚至将卷心菜的叶子一片片剥下来检验。

而当我发现厨房里这一片狼藉的时候,他还蜷在书房里的另一片狼藉当中浅睡。

对此也无可奈何,我只能收拾了厨房,再拿上扫帚去书房叫醒他。

除夕的早上,为了增进他的食欲,我特地跑了趟最近的养蜂场,提回了三斤蜂蜜。回家途中经过一个卖宠物的地毯,无意间瞥到铁笼中四处乱窜的小白鼠,我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从前秦森还是A大生科院的教授时,因为实验需要,总是要在家里养殖小白鼠。如果我没记错,搬到这座城市来的时候,我也一并带来了他留下的养殖设备。只是这几年他清醒的时间少,不论是我还是他,都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再来养殖这种实验用鼠。

考虑再三,我买下了两对小白鼠。

带着蜂蜜和小白鼠回到家,推开书房的门,果不其然发现秦森还盘着腿坐在沙发上奋笔疾书。沙发底下躺着他的马克杯,我早晨出门前替他冲的牛奶泼了一地,他却浑然不觉,只低着头全神贯注地写着手里的东西,飞快地写满一页后便将那张纸用力地撕下来扔到一边。如此循环往复,好像乐此不疲。

我把装着小白鼠的笼子搁到他身边,“回来的路上看到的。”

敷衍性地抬眼瞟了眼我搁下的东西,他不过一秒就收回目光,等意识到那是什么,却又很快重新将视线挪回来。他直勾勾地盯着笼子里的四只小白鼠,表情麻木了许久,才缓慢地伸手,将食指送到其中一只趴在笼子边使劲啃咬铁笼的小白鼠嘴旁。

它注意到有东西靠近,便小心地探了脑袋过去嗅嗅,然后挪了挪身体,转而啃起了秦森的食指。

他垂眼看它,微不可闻地哼笑了一下。

接下来直到年夜饭前,秦森都在研究这四只小东西。他把书房里的小圆桌搬到沙发前,将铁笼摆上桌面,自己则如常缩在沙发上,手里捧着我给他冲的蜂蜜水,裹着羊绒毯一动不动地观察它们。

晚上我喂他吃东西,他也没有拒绝。只是目光一直停留在铁笼里的小白鼠那儿,明显有些心不在焉。再晚些的时候,我独自到客厅打开电视,抱着棉被缩进沙发看春节联欢晚会的直播。

其实以前我从没有看春晚的习惯。倒是遇到秦森以后,受到他的影响,才让春晚成了每年除夕夜的固定节目。可惜自从他开始不清醒,每年的除夕夜就只剩下我一个人坐在电视面前。

或许是白天太累,这天我没有等到凌晨,就窝在沙发上迷迷糊糊睡了。半夜听到有人走到客厅的动静,从脚步声来看,应该是秦森。他来到沙发前,似乎是站了一会儿,然后悄无声息地坐下,小心抬起我的脑袋让我枕在他腿上休息。

脸颊蹭到他身上披着的羊绒毯,我困得睁不开眼,却能感觉到他还在黑暗中看着我,没有睡。

“秦森…”我轻声叫他,“我们再要个孩子吧…”意识混沌不清,我不确定自己究竟有没有真的发出声音,“我想再要个孩子…”

他大概是没有回答的。

好在我也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毕竟从三年前的今天开始,他突然的发病就证明了这一点。

从我们失去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开始。

  第六章

大年初一的早晨,我被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吵醒。

电话子机摆在沙发一头的小方桌上,恰好我的脑袋枕在这边,因此更觉得响声震耳欲聋。脑袋有点发沉,我从微烫的被窝里钻出来,撑起身伸手去拿子机:“您好?”

“不太好。”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声音,还有轻微而匆忙的脚步,听起来对方似乎正在疾步走动,“现在已经是上午九点,你比平时起晚了三个小时。”

我将垂到脸边的头发捋到耳后:“秦森。”扭头看看四周,没有在客厅里找到他的身影,“你出去了?”

回应我的是电话那头和书房方向几乎同时出现的一声巨响。

下意识地回头往书房那儿看,我也终于得到了秦森在电话中的回答:“没有,我在书房。”

“那为什么还要打电话?”掀开被子从沙发上下来,我趿上拖鞋走向书房。

“因为我知道你被我叫醒的时候会露出什么表情。”他语速飞快,答得理所当然,“言归正传。四十分钟前有一对老夫妻在A区公园遭到‘敲头魔鬼’的抢劫,现在已经被送到医院。我刚跟曾队长通过电话,他的意思是只要有监护人陪同,我就可以过去。”说完他刻意停顿片刻,把对我的称呼换成了那个法律上的专有名词,“所以监护人,我们最好快点出发。”

推开书房虚掩的门,我不出所料见他正对着我直挺挺地立在书房中央,手里握着他的手机,好整以暇地迎上我的视线。他穿了件衬衫打底,外头套着灰色V领毛衣,衣袖捋到手肘处,露出精瘦的小臂。我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袜子是完整的一对并且没有穿反,不论是衬衫的纽扣还是深色牛仔裤的文明扣和拉链,甚至就连皮带都系得一丝不苟。他应该还洗了个澡,头发看起来还有些湿润,脸色也被水汽蒸得稍有血色,以至于黑眼圈都比往常要浅上一些。

“看来你已经换好衣服了。”我说。

不仅是他自己,书房也发生了明显的改变。他把几台书架挪了位,这大概就是刚才他制造出响动的原因。而昨晚我睡前看到的满室狼藉已经被收拾干净,胡乱摞放的书本被有序地码回了书架,脏兮兮的地毯消失了踪影,两床被褥整齐地叠放在沙发上。实验用鼠的养殖箱被他从阁楼翻出来,擦干净摆在了靠近墙角的最为阴凉干爽的位置。那四只小白鼠已经搬进新家,正撅着屁股一个劲地刨木屑。

说实话,这实在过于反常。

但很显然,秦森自己并不这么认为。“至少不能吓到老人。”他轻描淡写地告诉我。

我无言以对,只从卫生间取了吹风机过来:“坐,把头发吹干。”

恐怕没有料到我的反应,他站在原地神色颇为古怪地看着我,直到我走上前把他拉到沙发边,拽了他坐下。他不像往常那样等我帮他,而是拿走了我手里的吹风机,自己将头发吹干。我等在一旁,等他关掉吹风机,才拿过它准备离开,“我去洗漱。”

“我看到灶上煲了鸡汤。”秦森在这时煞有其事地开口,“如果你是准备煮鸡汤面,可以先把水烧开。”

禁不住顿住脚步,我回头看他:“你饿了?”

他平静站起身与我对视,如常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蜂蜜水的作用。”

于是我给他煮了一大碗面条。

和他面对面坐到餐桌边吃早餐时,我一直在小心地观察他,想要知道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他的状态。毕竟他昨天的情况还十分糟糕,很难想象一夜之间他就清醒了过来。然而他仅仅是专心致志地享用着鸡汤面,没有表露出任何蛛丝马迹。我以为这是因为他一早就注意到我在留意他,因而装出了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可就在我心不在焉地咀嚼生菜的时候,他把自己碗中一块去了皮的鸡胸肉夹到我碗里,而后又低头灵活地用筷子给另一块鸡胸肉去皮:“我们基本全天二十四小时待在一起,观察的机会还有很多,所以你现在最好快点吃面,不要等我吃完了你还没有动筷子。”

话音落下,他也完成了手里去皮的活,将那块鸡胸肉也扔到了我的碗中。

这是他生病以前经常会做的事。他知道我喜欢吃鸡胸肉,也知道我讨厌鸡皮,所以每到吃鸡时都会把鸡胸肉上的皮去了再给我。我已经记不起他上次这么做是在多久以前,便有几秒的怔愣。

“等下要记得吃药。”良久,我低下头夹起一块鸡胸肉送到嘴里,“咳嗽好些了吗?”

他又把一块肉夹来我的碗里,“昨天一整晚都没有咳。”

“嗯。”随意应了一声,我见他快吃完,不得不加快速度进食。

等到我们抵达A区的医院,后脑受到重击尚在昏迷的程明老先生已经被推到了重症监护室。他的妻子李飞英老太太刚刚恢复意识,正在临时安排的病房里向警方讲述被害的经过。

虽说是大年初一,但走廊里依然站着不少为工作卖命的记者,统统被民警拦在病房外,人声嘈杂。有护士过来组织秩序,却没有人真正听她的话保持安静。我停步在人墙外,还在思考该怎样进去,就见走在我前方的秦森直接挤进了人墙,一声不吭地抬起胳膊拨开挡路的人,强行开出一条路来前进。

他不算特别高,人也不比从前结实,力气却非常大,要穿过这重人墙并不是难事。但人群中很快响起了不满的埋怨和谩骂声,我只好紧紧跟到他身后,忙着替他向别人道歉:“抱歉,是公安工作人员…”

好不容易挤到病房门前,秦森径直走上前拧动门把要踏进病房。“诶诶诶!干什么!现在不准进去!”负责看门的两个警察反应过来,伸出手一人拽住他一条胳膊拦下他。秦森触电似的回过头看向其中一个警察,那双目光幽邃的眼睛视线冰冷锐利而带着明显的敌意,让那个警察条件反射地僵了僵。

我从秦森的侧脸可以看到他眉头拧得几乎要打结,脸部的线条因肌肉紧绷而拉紧,嘴唇抿成一个隐忍的弧度,紧咬的后齿让腮帮微不可察地颤动。他讨厌跟别人肢体接触。这是他要爆发的征兆。我快步上前,抬手稍稍用力试图扒下那个警察的手,同时向他们解释:“不好意思,他是秦森,我是他的妻子魏琳。我们事先有跟曾启瑞先生联系过,是他准许我们过来的。”

听到秦森的名字,这个年轻的警察愣了愣,和对面的另一名警察交换了一个眼神,显然不大敢相信,“呃,他就是那个秦先生?”

幸运的是他已经松开了手。

秦森甩开另一个警察,头也不回地走进病房。两个警察相互对视一眼,仍有些不知所措。我只好提醒他们,“你们可以现在联系曾队长确认。”

这时候另一道声音从大门半敞的病房里传来:“小陈。”

我和他们两个不约而同地转头往声源处看去,便见一个中年男人面朝着我们伫立在病床边,正抬起手向他们两个打手势,示意他们适可而止。这个男人很高,约摸一米八六的个子,身体精实而修长,穿着冬季的警服大衣,面庞棱角分明,眉眼张扬精致却有几分不近人情,鼻梁高挺,嘴唇薄如刀削,一对眼角上挑的凤眼不带任何情绪地朝这里看过来,就这么不发一言地站在那儿,周身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威慑力。

守在门边的两个警察立刻会意,稍稍推了推我的胳膊,压低声音道歉,“不好意思魏小姐,请进。”

身后顿时有唏嘘声沸腾。我点头踏进病房,听见他们关上门,在外头帮助护士制止记者的喧哗。而此事那个中年男人已经略略向秦森颔首:“秦先生。”接着停顿片刻,礼节性地伸出了拢在衣兜里的右手,面上仍然没有情绪起伏,“我是专案组的肖明。”

秦森却对他伸出的手视而不见,自顾自走到病床边,从一旁负责记录的警察手里拿过记录簿,不顾对方惊愕的表情,视线迅速扫过簿子上的内容,将纸张翻得哗哗作响:“有什么进展?”

脚步停在床尾,我看到肖明面不改色地收回了手:“被抢走的财物有一条鸡心琐片的金项链和一个金戒指,还有装有两万元现金的棕色女士手袋。”他不着痕迹地瞥了眼病床,“李老太说她看到了歹徒的脸。”

坐在病床上的多半就是李飞英老太太。她脸色苍白,头上还圈着纱布,袖子被捋起,露出的胳膊上有几处轻微的擦伤。“我叫我的老伴…没听到他的回答,所以我过去看,结果发现他倒在地上,满身是血。”她看看肖警官,再看向秦森,惊魂甫定地回忆,“然后我也被打了脑袋,迷迷糊糊就看见一个男的,把我脖子上的项链扯下来,又摘了我手上的戒指,拿走了我的手袋…”

可惜秦森在听完肖警官的话后便掏出了手机,手指快速地在触控屏上划动,不等李老太把话说完,就忽然将手机递到她脸前,没什么表情地问她:“这是不是您的手袋?”或许是考虑到手袋辨识度不高,他又紧接着补充,“里面有两万现金和一个空红包,红包上面写着一个‘孙’字。”

李老太在看到手机上照片的第一眼就认出了它,“是,是我的!”

“早上七点,一个清洁工在公园的长椅上发现了它。那个时间远在案发时间之前。”秦森将手机拢回兜里,垂眼目光赤/裸而直白地打量她,颇有种居高临下的傲慢意味,“如果真像您说的,是‘敲头魔鬼’在早上八点二十分左右从您手上抢走了这个手袋,那么您怎么解释这个时间差?”稍作停顿,他眉梢微挑,给了她另一个选择,“或者只是您认错了,这根本不是您的手袋?”

事关自己的财产,李老太大惊失色,赶忙摇头:“不、不是,这确实是我的手袋,确实是我的…”她结结巴巴地解释起来,“是这样,今早我跟我老伴准备到我们儿子家里去看孙子,所以就去银行取了两万块钱压岁钱…经过公园的时候我们坐下来歇了一会儿,结果就把手袋落在那里了。走到半路我们发现手袋不见了,所以跑回去找…”

“嗯。”秦森给她的回应却十分简短,转而又丢给她第三个问题,“您发现您丈夫的时候有没有大声求救?”

李老太连连点头,“有,有。”

她回答之前眼睛下意识地往左下角瞟了一眼,这是说谎的表现。我把微微发凉的手拢进大衣的衣兜,注意到一旁的肖警官稍稍皱了眉。

“是吗?真是奇怪。”率先提出了质疑,秦森目不转睛地盯着李老太的脸,语速渐渐加快,“按常理来说,如果您正在尝试求救,那歹徒从背后袭击你的时候应该会下手更狠。但是您的伤反而比您丈夫的伤要轻,而且您当时甚至还有意识能够看到歹徒的脸。”

他习惯性地稍微挑高了下颚,由于背着光,深邃的瞳仁里眼神更显阴冷。可他完全不在乎自己看起来有多么咄咄逼人,只兀自语速极快地继续:“另外还有一点我想不通。你们夫妻身上没有带其他的现金,比起您丈夫,戴着金项链和金戒指的您显然是更显眼的目标。就算是单纯从风险上来看,通常情况下女性的反抗能力比男性要弱,选择您为目标当然更安全,这也是‘敲头魔鬼’前几次作案都把目标选定为女性的原因。可是他这次却先对您的丈夫下手,为什么?”

原先惨白而不见血色的脸慢慢涨成了猪肝色,李老太张了张嘴,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看着他:“你,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诅咒我?”

“算不上。”半垂着眼睑神色冷淡地同她对视,秦森简单直白地表述了自己的想法:“只不过我很怀疑您是不是真的看到了歹徒的脸。”

李老太的脸色霎时间转青。

“李老太,请实话实说。”肖警官也嗓音清冷地开了口,“否则您就是在妨碍我们办案。”

大抵是被他的措辞吓到,她神情慌乱地支支吾吾了一会儿:“我…”她抿了抿嘴低下头来,“我其实没有看到…先被打晕的是我,所以…”

看来所谓见到了歹徒的脸不过是信口胡诹。

眨了眨干涩的眼睛,我无意间撞上一束目光,才发现肖警官居然在看我。他的眼神不像秦森发火时那样阴鸷骇人,却平静得叫人捉摸不透。我沉默地与他对视,细细看进他的眼底,希望能读出点端倪,结果只是徒劳无功。

这时秦森把手里的记录簿还给了那个警察,突然出声道:“请停止您对我妻子的视/奸,肖警官。”

我收回视线,而他已经走到了我和肖警官之间,挡住我视线的同时面无表情地望向他,丝毫不掩饰语气里冰冷的敌意,“她的确很漂亮,但是你休想跟她上/床或者进行什么可笑的柏拉图式恋爱——她是我的女人,也只会有我一个男人,这点谁都不能改变。”

  第七章

要不是对秦森的出言不逊早已习以为常,我应该会感到非常尴尬。

结果反倒是肖警官的反应让我有些意外。

“没有要冒犯的意思。”他应得从容不迫,并且再开口就把话题转回了案子上:“已经调了便衣蹲守各个金器店。秦先生有什么别的建议么?”

“没有。”秦森干脆地即答,接着猛然转身面无表情地看向我,“走了,魏琳。”话音未落便迈开脚步朝病房大门走去,经过我身侧时还因速度太快卷起了一股微小的气流。我对见状神色依然平静的肖警官点头道别,才跟上秦森。

他毫无征兆地推门出去时,守在门外头的两位警察再次一吓,却不像刚才那样制止。围堵在病房门口的记者们精神一振,纷纷涌上来想要提问,七嘴八舌地掀起了又一重嘈杂。我多少有些紧张,因为秦森极其厌恶闹哄哄的环境,尤其在那些声音都冲着他而来的时候,他会像颗炸弹,随时可能被引爆。

但事实证明,我错估了秦森今天的状态。

在我反应过来以前,他突然抬起手打开了手中的什么东西。一道强光随着他手腕活动的动作扫过在场每一个记者的脸,他们条件反射地伸手或是闭眼躲闪,就连扛着沉重摄像机的摄影师都有几秒钟的呆滞。

而秦森趁着这个间隙拽住我的手,拽着我快步挤出了人墙。

我们疾步穿过走廊的过程中还有几个记者试图追过来,最后统统被他用防狼强光电筒照了眼睛挡回去。

等马不停蹄地赶到停车场,我才找到机会,边掏车钥匙边喘着气问他:“你是什么时候把手电筒从我这里偷走的?”他不是第一次从我身上偷走东西,据说之所以具备这项技能是因为他从前研究过小偷的行窃手法,了解至深之后,自身的技巧自然也已经炉火纯青。

他绕到副驾驶座那侧打开了车门,“在你盯着肖警官看的时候。”

“我只是发现他在看我。”我跨进驾驶座,将钥匙插好的同时不得不向他解释。

不理会我的解释,秦森用力关上车门,低头给自己系好安全带:“你不该梳马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