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证清白算不上,只是有些疑问,希望各位能解个惑。”叶浮生竖起一根手指,“第一,这三位大师可是精通武艺,能帮得上两位高僧的忙?”

法圆犹豫了一下,倒是恒明答话道:“俱是武功寻常,在武僧之间算不得高强。”

“那便怪了。既然武功不足以相助两位高僧,为何不干脆与法圆大师一同看守大钟,还能分出人手去附近高塔寻求助力?”不等法圆辩驳,叶浮生又道,“第二,这两位高僧武功如何?”

恒明道:“两位师叔祖年事虽高,筋骨仍是强健,内力浑厚,武艺高深,两人联手时,全寺唯有色空师叔能一战平手。”

“各位皆可看得分明,两位高僧都是背心中刀,一击毙命,身上无其他伤痕。”玄素冷冷道:“贫道今年二十有八,浮生也不足而立,两人加起来不如其中一位高僧岁数,能在瞬息之间将之毙命?”

恒明一怔,其他人也反应过来,脸上显出犹疑之色。

恒远终于再度开口:“若是鬼蜮伎俩,防不胜防。”

“有道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话确有道理。”叶浮生笑了笑,“关于此事,在下不才,倒有些发现。”

恒远眯了眯眼,就见叶浮生走到众人面前,对一位打扮利落的女子问:“这位姑娘,能否借你头上银簪一用?”

那女子瞧了他一眼,到嘴边的拒绝又咽了回去,拔下一支银簪递给他,道:“左右一支簪子,拿去用便是,但你若给不出证据,我等可都要动手了。”

“自当如此。”叶浮生一笑,转回两位老僧身边,先是撩开衣摆单膝落地,合掌行了个礼,这才抬头看来:“情非得已,需对大师法体有所不敬,还请见谅。”

法圆脸色一变,正要开口阻拦,却被恒远暗中拽住。

他侧头觑着恒远脸色,年轻僧人面上不动声色,眼里却凝起了刻骨煞气,只是转瞬就消弭开去。

话音落,叶浮生已将银簪插入一位老僧丹田所在,这簪长有六寸,老僧又身形消瘦,这一下几乎贯体,待他抽出银簪,却见原本银亮的簪体竟然发黑了。

他用手帕托着银簪,目光沉冷:“毒入肺腑,通彻骨髓,正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功’,这等鬼蜮伎俩可是一朝一夕能成?我等昨日晌午方入无相寺,就算真的心有不轨,提前做下手段,又要多么长久精密的布置才能让两位高僧在不自觉间中毒至深?”

恒明喃喃道:“两位师叔祖功力深厚,寻常毒物不能奈何,入体便会被内力压制逼出,只能徐徐图之,然而送往此地的水粮不经香积厨,而是由专人准备,出不了问题”

“恒明大师所言甚是,那么第三个问题就来了——毒不是出自水粮,又是何处?”叶浮生转手拈起炉上残香,看过在场诸人,“月前古阳城断水山庄夺锋会一战,各位豪侠想必也有身临其境者,不知可对此有所熟悉?”

四下里静默片刻,不知是谁高呼一声:“葬魂宫,步雪遥!”

这六个字一出,就像开水倒进了滚油锅里,“滋”地炸起无数油花,溅在人身上能从皮疼到骨子里,一时间竟没有人再说话。

直到叶浮生打破沉寂,他看着躲在恒远身后的法圆:“这位师父,你说过自己是这塔里的洒扫僧,那么替换香案也该是你份内之事,有毒下在其中,并且日积成祸,你真的一无所知?出家人不打诳语,当心下拔舌地狱啊。”

法圆面色惨白:“我、我”

玄素适时开口,把自己来到此地的缘故和适才一番惊险遭遇都悉数说了,也定定看着他:“你说亲眼曾见我二人入塔,可我们都是攀塔而上,由于贫道轻功不佳,在第四层还踩碎了一片瓦,以指力嵌入围栏险稳身躯,若有不信也可去查看。那么,大师见到的,莫非是鬼神?”

陡然之间情势倒转,众人目光都落在法圆身上,势要他给了交待,恒远也面露惊色,道:“事实究竟如何?快说!”

法圆背脊一抖,脚下一软跌坐在地,面如土色:“我”

“小心!”玄素开口喝道,无为剑电射而出,然而还是晚了一步,只见那刚才还抖似筛糠的和尚竟然就地一滚,横腿一扫,站在他身边的恒远就被绊倒,对方袖中竟然滑落一把短刀,抵在了他的咽喉上!

法圆脸上怯懦尽去,换作了亡命之徒的狠厉,刀刃一紧,挟持着恒远步步后退:“让开,不然就杀了他。”

刀刃割破皮肉,血已经渗了出来。哪怕叶浮生和玄素心中已认定恒远有问题,但到底并无实证,何况在这样的情况下,谁都不能见死不救。

“适才道自己不会武功,现在露了这一手,看来是暗桩装不下去,就要明着捅刀了。”之前借叶浮生银簪的女子寒声说道,手中长剑出鞘,其他人也都拔出了兵刃。

他们严阵以待,但是却没有一个真敢轻举妄动。

死一个和尚也许无足轻重,但那个和尚不能是恒远,他乃西佛之徒,纵然不精文武,也举足轻重,要是因为谁妄为导致身死,不论色空是否追究,那人也绝不好过。

恒远似为这惊变怔住,他下意识地挣动,换来一掌打在背心,唇边当即见了红。

恒明见状大惊:“放开恒远师弟!”

咳了一口血,恒远却一个字也不多说,反对着刀刃撞了上去。众人大骇,却还是法圆反应更快,刀锋向下一撇在其肩膀上开了个口子,一指点了他穴道,呸了一口唾沫:“臭和尚,想找死没这么容易!文不成武不就,命在我手,由我做主!”

说罢,阴狠目光扫过众人,尤其在玄素和叶浮生身上剜了两刀:“都让开,否则西佛之徒给我陪葬,不亏!”

玄素拧着眉头,他知道这是一场做戏,但偏偏不能妄动,一时间握剑的手松了又紧。

不管恒远是故意受制好让法圆逃脱,还是借此洗掉自己的嫌疑,都不得不说是步好棋。

叶浮生看着法圆挟持着恒远步步后退,很快退出了囚室,眼看就要到楼梯口。

就在此时,一道红绡自法圆后方兜转而来,如蛇般紧紧缠住他的脖子,顺势往下一拽,带得人身体失衡,手下也一松。

机不可失,恒远狼狈地从法圆手下挣脱,就地一滚避开其触手可及区域,恒明已箭步冲上,提拳就打在了对方头颅上!

恒明修的是无相寺武典《般若经》,拳脚之强就算是放眼江湖也少有敌手,这一拳含怒而出,竟是将其脑袋生生打破,披面流血,滚下了梯子。

一只绣花靴踏过尸体,竟是薛蝉衣突然出现,她鬓发凌乱,额头汗涔,见了他们便高声叫道:“藏经楼出事了!”

此言一出满座俱惊,刚“逃过一劫”的恒远瞳孔紧缩,叶浮生看得清清楚楚,这一次他眼中俱是惊怒,没有半点作伪。

叶浮生眯了眯眼,也从周围人的议论里得知之前藏经楼走水一事,本是有夜读僧人不慎打翻烛台引起火患,所幸被及时扑灭没酿成大祸,因此这些人才能分路赶来。

恒远失声道:“藏经楼的火不是已经灭了吗?”

薛蝉衣面无血色:“适才扑灭了火,色见方丈亲自带人前入阁中搬点经册,没料想他们人刚进去不久,藏经楼突发巨变,有巨响轰鸣,烈火突焚,进去的人一个都还没出来。”

恒明脸色大变,恒远踉跄几步,脚下一软跪倒在地。

所有人都惊怒,薛蝉衣所言分明就是火药引燃才会产生的情况,可是一个佛寺里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

再看这塔内尸身,思及残香奇毒,“葬魂宫”三字呼之欲出,叫人心中寒意陡生。

然而这些七嘴八舌,玄素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他脑子里一片空白,耳中只有薛蝉衣刚才补上的那句话——

“端衡道长,也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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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历史》

楚惜微:身高体重一个数,横竖都是一个圆。

叶浮生:年少轻狂爱中二,狂放不羁爱撩骚。

谢无衣:阿离出生的时候太高兴了,抱着儿子举高高,太兴奋给飞出去了幸好容翠接得快。

谢珉:我娘说小孩子一日之计在于晨,我以为是凌晨于是过上了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的生活。

谢离:看楼上你们就知道我现在长不高的原因是睡眠不足。

阮非誉:想当年我差点气死了私塾老师,每堂课都被罚站,活生生的反面教材。

秦鹤白:扎马步的时候我师父在下面放了一炷香,我坚持不住没注意就一屁股坐下去了伤痕有时候不是男人勋章,是黑历史TAT

秦兰裳:至今还记得我出师一战是一记回马枪给了跟我对战之人一个千年杀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人太矮没办法。

陆鸣渊:老师说学王羲之才能练好字,我傻逼兮兮吃了十个月馒头蘸墨汁

顾大王:人生中接到第一份告白,激动得很,问那家伙喜欢我什么,对方说觉得我特爷们儿,敬我是条汉子。我想了想,给了他一个爷们儿的回应——打哭为止。

端清:

叶浮生:师娘你怎么不说话?

端涯:我爆料!二师弟十三四岁那时候长得可水灵了,有一回新来的小师弟冲上去就给他送花,说“师姐我老喜欢你了”二师弟的表情我至今难忘。

叶浮生:我更好奇那个送花的下场

端衡:这就是我的黑历史了啊。

第120章 立誓

孙悯风醒过来的时候,几乎以为天还没有亮。

这个地方阴冷昏暗,屋子里只点了一盏豆大的灯,映得出墙上摇曳的人影,却看不清坐在桌后那人的脸。

他只手撑着床伴,腹部还疼,只是这疼痛叫他安心,说明伤口的毒已经清理干净。

此番奉命赶往问禅山,星夜兼程到了伽蓝城,眼看只剩一天路程,孙悯风本来打算歇歇脚,岂料在这一晚就出了事儿。

这座城里不知何时被人布下为数不少的暗桩,医馆、酒楼、茶肆、客栈但凡来往之人有所交往处,都已处于控制之下,孙悯风又为了秘密赶路,身边带的人不多,这一下便吃了亏。

本来是念着问禅山上人杂口多,孙悯风派人去医馆采买些常备的药材,甚至都刻意拆开了方子,零散而购,却还是被人盯上。买药的手下一去不回,葬魂宫的爪牙却摸了过来,不仅潜入屋中杀人,还一不做二不休,放火烧了整间客栈,弄出声势只当是走水。

孙悯风医毒卓绝、武功三流,除了轻功不错尚能跑路,单论拳脚兵器就连秦兰裳都能一棍子敲死五个他,偏偏葬魂宫此番舍了血本,怕是掏空了大半迷踪岭,竟是把五毒卫都派了出来。

五毒卫中,“百足”司暗杀截货,受青龙殿主厉锋所辖;“天蛛”主潜伏刺探,由朱雀殿主步雪遥所管;“金蟾”掌生意来往,为玄武殿主魏长筠打理;“魔蝎”护暗桩行动,受命于左护法赵冰蛾;剩下的“蝮蛇”则直属赫连御,掩其后路,为其锋芒,首尾相接。

依照情报来看,此番“金蟾”和“蝮蛇”留守迷踪岭,“天蛛”和“魔蝎”潜入问禅山,“百足”却因厉锋留于迷踪岭缘故临时交于魏长筠,故不知其安排。孙悯风怎么也没想到,这样一支可怕的人手竟然就藏在伽蓝城,把守住这个来往要道,仿佛守株待兔。

他带来的那几个人在“百足”面前根本不够看,甚至还会暴露百鬼门的行迹。孙悯风被一刀破腹、逼到死角时还为此头疼,却不料会有人帮忙解决这个麻烦。

孙悯风一行八人除了他外再无活口,“百足”的这十六人也没一个能活着回去。

那个女人,在孙悯风进客栈时还看见她在柜台后算账。只是当时女人还一身粗布衣裳,头发胡乱盘着,脸也蜡黄,看着就是个半老徐娘。

孙悯风去交银子时对上她一双眼,发现这女人其实有一对秀眉妙目,只可惜眼角现了鱼尾纹,眉毛也画得粗陋,额头上还有块胎记,平白减了颜色。

旁人看她一眼就无趣,孙悯风却盯着那双眼睛看了半晌,直到属下都忍不住轻咳。

可惜了。他心道。

孙悯风平素阅人无数,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想,倘若这老板娘不被天嫉妒,又肯好好捯饬自己一下,再年轻个十来岁,怕是能名满京都、艳盛天下。

常人说美色,多言红颜皮相;才人道美色,多谈骨气修养;圣人言美色,多誉精神独高。

孙悯风自诩哪种人也不是,他就是个怪人,看得入眼的自然也怪。

他看上这老板娘的眼神——于市侩平凡里不经意时流泻的讥讽冷厉,仿佛满池淤泥里开出一朵格格不入的荷,亭亭玉立,美而不群。

旁人眼里弃如敝履的女人,何尝不在讥讽这些有眼无珠的人?

这当是个有故事的女人。孙悯风本想着此间事了,定要再来寻老板娘谈天说地,却不想在这一夜生死关头,又是这女人救他一命。

一刀劈开火海断梁,又一刀反手插入杀手咽喉,孙悯风看着她脸上的伪装被汗水弄花,愈加惨不忍睹了,却忍不住笑了起来。

笑完之后,他就疼昏了过去。

“醒了就别发呆,奴虽惯于等待,有时候也不喜欢等待。”轻柔的女声响起,孙悯风循声望去,看见桌后的人拿起长针拨亮了灯芯,照出一张含春玉人面。

罗裳微敞,暗香盈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