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要回村中,不妨与在下同行。”

看他这副架势,这村子我只怕也回不去了。村民们虽不知我底细,但是聪明如他,不愁从他们的叙述中找到种种疑点。虽然不告而别有些对他们不住,但是我更不想把那些纯良的人牵涉进他这个“无底洞”中,如今我离开,对他们反而更安全。大不了过上两年,我再回来看望他们。

“不必,前日说要去村中,只是为替公子寻件衣裳裹体。如今公子已有人服侍,我又何必去打扰村人,公子请便!”

他最后看了我一眼,欲言又止,终是带着人去了。看着他的背影,我长出了一口气,他走,我便也该走了,我已经在此处留了太久。

蹲下身子摸摸小乖的头,离愁别绪涌上心头。天长日久也是终有一别,我还是不得不留下你,一个人上路…

“…‘惟愿皇上忆及臣妾,仍是绮年芳华。’光武帝只得驻足殿外,偌大的凤仪宫竟牙雀无声。‘母后——’只听得仁和帝撕心裂肺一声哭喊,那光武皇后芳魂一缕,竟就此去了…”

光武帝后几乎被神话了的爱情故事,是碧落所有说书人的必备曲目。只要每次讲到皇帝抱着皇后尸身慨然赴死,碧落黄泉不离不弃的桥段,几乎是听者伤心闻者流泪。可是不知为何,我却总有一种别样的感觉。这段感情在盛名之下,究竟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心酸,才能使得一个女子,至死都不愿见爱人一面——

说什么“想在对方的记忆中留下最美丽的自己”,都是骗人的!否则为何不连自己的孩子一并拒之门外?尤其这个女子,还是个穿越而来的女子,如同我一般。我摇摇头,是我想太多了,他们所讲是真是假尚不可知,我又何必为“古人”操心!

是的,文圣光武皇后谢明月也不是这碧落王朝的“原住民”。流传于世的据说是她编的蒙学教材《三字经》、《千字文》,便都是借助了我那个空间的智慧,也让我对这位碧落般的“千古一后”非常好奇。

作者有话要说:凤孤飞,顾名思义,女主从这章开始,便是一个人上路了。

男主童鞋也要暂时休息一段时间,一个重要的男配,将在下章登场。

新文很有爱,大家多支持啊。

今天是我出门和菊花,花花,木兰gd的日子,提早放文,乃们要看啊!!

市桥柳

台上的说书人还在口沫横飞,我的心思早就飘远了。

时光荏苒,到这个月底,我到碧落便满半年了。那日从山洞离开,我只带走了藏在小乖窝下的器械箱以及一些方便携带又“独一无二”的东西,朝村子反方向的大路,一直走到了县城。谢瑱还算待我不薄,那女装的袖子里,竟放了一千两的银票。不过此人心机太深,他的钱我用着也不安心,便还是当了一个玻璃杯,买了男装换上,雇了马车边走边玩,一路到了江南。

初入碧落红尘,我对于如何扮好男子没有一点头绪。如果要融入这个社会,从最简单的束发开始,都要重新学习。几经思考,我决定到最了解男人的地方完成改造,这个地方就是妓院。在杭州的碧霄楼,我遭遇一个传奇女子——碧霄楼的老鸨,也是二十年前的江南花魁凤兮。正是她,送我身上的这件“定型衣”,为我讲解碧落的风俗,还让我顶替了她那位已经过世了弟弟的户籍。与她相处的那一个月时间,是我来到碧落之后最温暖的一段日子,只是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她也永远地离开了这个尘世。

那之后,我决定还是做回老本行,参加了江南道的“专业资格考试”——“儒吏试结案科”,最终被录取为苏州司法参军。想来这“儒吏考试”也是那位谢皇后的建议,否则在这重“官”轻“吏”的古代,很难会有人想到推行专门针对部门实务的考试。如今我上任不到一旬,碰到的二十个案例,十件正常死亡,五件自缢,三件投水还有二件是割腕,可以说还没有碰到真正的考验。

“凤大人,咱有活了,才有人来报,说是东市玉门酒楼当垆的狐媚子割了腕,弟兄们已经都过去了,您看——”我现在的“同事”——苏州府衙的柳捕役急冲冲走进茶馆。

不出事则已,一出就是“国际争端”,罢了,银子从来不是好赚的。我丢下手中的瓜子,站起身:“咱们走!”

远远的便看到人头攒动,看来中国人好聚众围观的天性自古便有了。

“见过凤大人,刺史大人已经到了。”布快的张班头迎了出来。张班头大号张家宝,是个四十出头的红脸汉子,在一干江南的秀丽小男子中间,他的魁实格外醒目。苏州城的良好治安,一半以上都托赖于他的“威严”,最大的缺点,就是除了他娘和大人,谁都不能叫他小名,否则便会立即抓狂。

“累得张头久候了。”我对他笑笑,便跟着他一路畅行无阻,进了现场。

才进门便见我的顶头上司苏州刺史林冲林大人正在向那洋人老板问话。

我的boss先生今年二十四岁,也是位钟灵毓秀的人物。二十岁上中了恩科甲榜第三,皇帝爱他才貌,授之以“起居郎”——皇帝机要秘书的职位。据民间流传的版本,他被皇帝最心爱的三公主看上,欲招之为驸马,却被这位仁兄一句“士庶有别,齐大非偶”顶了回去,之后更上书皇帝,要求外放地方任职。虽然卷了皇家面子,但是皇帝并未打击报复,把他下放到这“人稠过扬府,坊闹半长安”的苏州来做了刺史。

“翔之,你来了。”还未等我向他行礼,他便看到了我,亲切的对我以“字”相称。

不知是碧落朝风水好,还是我的美男运到了这里才彪悍爆发,这位林大人虽然没之前那位谢公子般“妖孽”,却也颇有帅绝人寰之势,玉色的儒生长袍,衬得秀颀的身形如一竿翠竹般挺拔秀逸,眉目之间光华流转,还有那“春风再美也比不过”的必杀笑容,难怪三公主会为他“情不自禁”。

我向他见礼之后,服侍在他身侧的皂班王头便介绍道:“这位是我苏州府的司法参军凤大人,凤大人,这位是玉门酒楼的老板胡二,这位是本地的通译刘大同,这是东市的地保宋果。”

三人都是忙不迭的向我见礼。我从他们三人脸上瞄过去,眼光停在了那位通译身上。他的脖颈间有三条抓痕,他见我看他,便尴尬一笑,道:

“这是小的婆娘抓的,让大人见笑了。”

我还未问他便招了,不知其中有没有猫腻。也罢,先留着他,如果他在此案之中上下其手,倒更易勘合。

“大人,那胡姬的尸身在内房,大人这边请。”苏州府捕班头孙老大走了过来,引我向案发现场,边走边汇报情况道:

“发现这尸身的是玉门酒楼的小二胡小七,说是昨日这胡姬与酒客冲突,被老板训斥了几句,便先回家。今日早上开铺仍不见她来,老板以为她还在赌气,差了这胡小七来唤她上工。胡小七见尸之时,张头正带人在坊间巡视,便立刻赶来,封了这小院。按照大人从前的训示,小的们将酒铺里的人隔开看管了,只等大人验完了里头,再分别问好。那酒客齐老二已经派人去寻了。”

“大人,您的箱子!”仵作小马拎着我从木器铺子选的黄杨木箱走过来:“您请。”

我从箱子里翻出胶皮手套带上,走到门边,拾起那断成两半的门闩,小马忙将上面写着“壹”的大号纸袋打开,将门闩装好。

“门闩两断,呈齿状内折,似外力冲撞所致。”我慢悠悠的念道,另一名仵作吉利跟在我身后走笔如飞。

“窗栓未扣,棂上有足印半枚。桌距门五尺余,桌上有油灯,灯油已枯,向左三尺,茶壶与茶盏碎裂于地,茶水已干,水迹与残渣俱在,另有喷溅油迹零星。桌下有凳四,并无倒放情形。屋内事物一应齐整,并无翻动。”

转了一圈看着差不多,我抬起头,便看到林冲站在门口。见我看他,便轻声道:“我与你一同验看尸身。”

我点点头,他是boss我是兵,他既然要看,我还能说什么。

走到尸体边,我长出了一口气,我的导师曾教导我,尸体是人活在世上的证明,活人会说谎,但死人永远不会,身为法医,我们的义务就是读懂他生前最后的语言。

我默念:这位姑娘,你从万里之外而来,也许从未想过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香消玉殒。不过请你放心,我一定尽我全力,为你洗冤。

“为人杀伤!”这样的现场太过清晰,只需三分钟便可得出结论。

“何以见得?”林冲有些惊讶地看着我。

我抬起死者有刀伤的胳膊,道:“假定亡者子自尽,刀痕在右手,应是左手起刀。刃必从右起,起手重收手轻,此刀痕却左浅而右深,应是有人在其死后从反向伪造所致。若伤口为生前所致,创口应为哆开,此创面太过平滑,明显为死后所致。若下官并未说错——其皮肤下并无血块凝结,便有积血,亦呈流质。”

“那此人的死因又是为何?”

“除手腕处并无明显伤口,其口鼻孔周遭又呈苍白,口鼻略见歪斜,疑似为柔软之物掩住口鼻闷死。”我的眼光落在凌乱的盖在她身上的棉被,将其翻开,在中间未曾被血液沾染的部分,突兀的有一点脏污痕迹。

“大人请看,这棉被应该就是凶器。亡者见有人加害,必然用手抵抗,是以其指缝间或有皮屑、布丝等物。”我抓起她完好的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指甲缝隙间,隐隐有血迹残留。我与他对视一眼,稍早前,那通译颈间的伤痕自然而然的浮现在脑海之中。如果真的是他,还真是得来全部费功夫。

“那刘——”我压低了声音,林冲对我点点头,示意我不必再多说,这才转身吩咐小马:

“去将张头传来!”

我用镊子将指间的残留物刮下存证,只听他说道:“若是他,倒也说得通。果真是羞愤自尽,也无须将怒中划落的油灯再拾起。可否判定案发之时?”

张头硕大的身体很快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之中,林冲召唤他到身边,轻声道:

“此事不要声张,你亲自去趟刘通译家中,且问他妻子那伤口的由来,再走访下他家邻里,询问清楚他们夫妻平日里如何,再问清昨晚他家里可有何异动。”

张头马上应了声“是”,急匆匆而去。是啊,若是他出马,只怕那刘大同之妻也不敢轻易说谎。

我将她的衣裳解开,如今已近冬日,看这尸斑的情况,应该死去有十四、五个小时。虽然有温度计可以更精确的测量,但是在他们面前,我又如何能验肛温?只好硬着头皮道:“只从这症候来看,约有七八个时辰。若要精准时辰,却要将尸身运回府去仔细验看。”

“那地上的茶杯茶碗瓷片现在何处?(将三号袋拿来!)”我和他几乎是同时出声。小马愣了一下,忙将装着瓷片的3号纸袋放在桌上。他拆开纸袋,开始拼凑那茶碗。

果然和我想到了一处!那瓷碗果真是两个,也可以从侧面证明昨日胡姬回家之后,曾开门让某人进来并请他喝茶。那这某人,必定是她的熟人无疑。

如果是那酒客,胡姬必然不会让他进门,更别说请他饮茶。那我们就可以将嫌疑人缩小到胡姬熟识的男子之中,而那人的三道抓痕,就更显可疑。

此事最难的,就是如何能套出他的话来。我沉默了,讯问学我虽然学过,但却从未真的实践在犯罪嫌疑人的身上,我的本分已经完成,怎么审案便是他的事情了。

“大人,一应涉案人都是分开看管,绝无互通的可能,下官勘验职责已了。是否回府开审,请大人明示。”我垂下眼帘,我只负责初检验尸,其后尚有复检勘合,其他的事情自然该由boss操心。

“刺史大人,刚才快班来报,那酒客已经羁押到府。”孙老大在门口,高声说道。

“孙头,你可曾见到此人面皮、脖颈之上有划伤?”我问道。

“回司法参军大人,小的没见到。”

“孙班头,着人将现场所有证物以及尸身带回府衙,地保、玉门酒楼老板以及通译三人也一并带回作证。”林冲沉声吩咐:“将那齐二放了吧,你如此这般告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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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清引

事实证明,这位刺史大人的手段同他的外表一样,都是所向披靡。被他“面授机宜”之后,那孙头一脸敬佩的应了,走出门去,对传唤而来的玉门酒楼的老板道:“此处验完了,刺史大人和司法参军大人已经有了定论,胡老板,你只要随我回府,大人再行问话之后,便可领回尸身,好生安葬!”

欲取之,必先与之。这招我也该好好学起来才是。我们一前一后出了小院,只等着回到衙门便可好戏开场。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为了拖长时间,让张头带人回来,他便将刘大同带在身边,将玉门酒楼一干人等一一讯问,并要他们见证画押。终于半个时辰之后,一个小马快找到我说,张头带了那刘大同的妻子以及邻里回来,大人找我去二堂。

终于来了,我打起精神,说来说去,我们手中的物证虽多,但是在这个年代很多化学检验根本不可能做,那胡姬的住所小院是玉门酒楼所租,离一般民居较远,昨夜事发之时竟无人证,如今能指望的,也只有将物证与口供吻合,要定案总需要费上一些周折。实在不行也只好动用我的检验箱提取指纹了,凶刀仍在,不怕他不招。不过以林冲的精明,应该不需要我动用最后的手段。

“刘通译,倒不曾听你提过,昨晚事发之时,你也在场!”才进了门,便听到林冲以温润的声音不疾不徐的问道。

我的到来打断了这段问话,相互见礼之后,林冲便对我一笑,说道:“翔之,快坐!”

“回禀大人,小的那日确也在那酒楼之中吃酒,见那齐老二与胡姬吵闹,便与其他酒客一起劝了几句。后来小的因约了客人看货便离开了,其余的事情,小的一概不知。”

“约了客人看货,那客人是何方人士?家住何处?欲购何物?价值几何?你与他约在何处?交易账簿何在?又有何人可为见证?”

“大人何出此问?”那刘大同显然是没有想到林冲会有这连珠炮似的提问,一下懵住了:“那胡姬不是自尽吗?”

“翔之,有劳你告诉刘通译,那胡姬的死因为何!”

“是,大人。那胡姬被人用棉被闷死,手臂之伤为死后凶手刻意为之,以求蒙混过关。那胡姬死前,曾以左手食、中、无名三指抓破凶徒的面部或颈部,刘通译,今日本官与刺史大人见你时,你曾说过,你颈上之伤是你妻抓伤,可否属实?”

“此事也容不得你抵赖!”林冲的声音带上了清冷的色彩:“左右,将刘大同压下,本官要升堂审理此案!”

这也是我到了古代之后,第一次有案件开堂。只是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我都是在证人席上被人诘问,而这次却是坐在审判席上参与审判,看着挤挤嚷嚷来旁听的百姓,听着气势非凡的“威武”之声,那一刻的感觉,奇妙难言。

林冲也是个务实之人,简单的开场白之后,并要求文书记下刘大同的简要个人信息之后,就直接询问:

“刘大同,本官问你,你说你昨日约了客人看货,那客人是何方人士?家住何处?欲购何物?价值几何?你与他约在何处?交易账簿何在?又有何人可为见证?”

“回大人,那客人只是个行脚商人,小的也不知他姓甚名谁,听他口音,应为山东人氏,住在何处小的委实不清。他昨日与小的交货之后,已经离开苏州,因时间太晚,小的尚未记账——”

“刘大同,你在东市素以精细著称,与人相约交易,竟不知对方姓名?那你倒告诉本官,为何独独对此人如此反常?既然是二人相约交货,按照刘老板你素日的规矩,必有放定。几时放定,定金多少?账簿便在本官这里,我倒想看看记在何处!”

刘大同脸色一白,说道:“大人,冤枉啊!此事明明是那齐二所做,齐二与那狐媚——不,胡姬昨日在酒家争吵,所有人都看到了。为何大人将他放过,却要指证小的?”

“今日本官就让你心服口服,凤参军!”

“是,大人!这些瓷片是今日在胡姬屋内寻到,将其还原后,共有一个茶壶二个茶碗。可见当时胡姬正在屋内招呼客人。若是那齐二,胡姬必不肯容他登堂入室,何况以茶水相待。何况经过查看,那齐二身上并无抓痕。苏州城内,可与胡姬言语相通者不过数人。经过大人询问,玉门酒楼一干人等事发之日皆在楼内招呼人客,并无外出。刘通译,你与胡姬相熟且言语相通,又知胡姬一人归家,颈上之伤与胡姬手上有皮屑一事亦可勘合。自然最有可疑之处!”

我看了林冲一眼,他对我点点头,然后说道:“传刘大同邻里,秀才邹严!”

刘大同的妻子虽然也可证明他抓痕的由来,但根据“亲亲相守”的原则,若上堂指证其夫,却是要吃官司的。所以林冲舍弃了这个证人,由邻里旁证,这邹严是个秀才,有功名在身,其说话的证明力比之普通民众更强,却也是不错的选择。

“邹秀才,你昨夜里可曾听到刘家有何事发生?”

“回禀大人,学生昨夜子时,正在读《论语》,便听到邻家传来争执之声。在下只听得刘大嫂高声叫嚷‘偷吃也别挂幌子’云云,学生遵循圣言非礼勿听,便关了窗。”

“刘大同,你可听明白了,本官再问你,昨夜戌时亥时之间,你身在何处,又有何人为证?”

刘大同呐呐不能言,脸色更白。我干脆再来一次火上浇油。

“大人,下官尚有一法。胡姬指甲所留的样式,与我中土仕女大有不同。只需将指甲剪下,以那甲尖在他脖颈伤口勘验比对,便可确认无疑。”

把死人的指甲贴在自己的脖子上,尤其那死人还是自己害死的人,这种心理压力以他现在的状态,绝对无法承受。果然,刘大同堆坐在地上,汗如雨下,供认不讳。

原来这刘大同嘴上虽然没说,却垂涎这胡姬美色已久。昨日见胡姬受委屈回家,便跟在她身后,上门安慰。那胡姬素日里和他熟识,并没有提防。他见四下无人,色心大炽,便一口气吹灭火烛想上前求欢,被胡姬拒绝,两人争执中,挥落了灯烛和茶盏。那胡姬大吵大嚷,刘大同一急之下,错手将胡姬闷死。他正打算伪造成抢劫现场逃离时,与胡姬共住的伙计和姐妹们便都回来了。他只好将门闩从里面划上,伪装成那胡姬割腕自杀,等悄无声息之后,再从窗口逃走。

刘大同在自己的供认状上画了押,被衙役带了下去。至此,此案尘埃告定,在周围百姓的叫好声中,我们“光荣”的退了堂。

跟着他身后向后堂走去,我正想向他告辞回去朝廷配给的福利——“宿舍”,就听他说道:“翔之,自你来苏州府至今已近一旬,却始终未有机会与你详叙,深以为憾。在下欲略备薄酒素菜,不知今夜可否赏光?”

Boss请客,员工难道还能不去吗?看来等下还得想个伴手礼才是。我心里正盘算着,只听他说道:

“今夜酉时就在后园的枕雪阁,那几株梅花倒颇有些动人之处。人生乐事莫过月下观梅,吾当与翔之共赏。”

我愣住了,昨日清晨起来读书,才推开窗,便隐约便闻到冷香。我寻香追到,就看到了那几株绿萼梅,开得那般肆无忌惮,让我流连沉吟许久,没想到他也看上了枕雪阁窗边的那几株梅花!

只是月下观梅啊——

脑中的时光隧道一下子打通了。“月明林下美人来”,这是母亲最爱的诗句,她曾经许诺,等我考上大学之后,她会带我去孤山寻访。大一那年冬天,我一个人坐了二十四个小时的火车到了杭州,只为完成那个承诺,暗香与疏影的传说仍在,可我却只能无助的哭泣,因为与我有约的那个人,永远也不会出现了。

从没想到,在很多年后的今天,当我迷失在这个异度空间里,会有人在约我月下观梅。

“翔之,你怎么了?为何脸色突然如此苍白?”

“多谢大人关心,下官无恙。多承大人相邀,下官自当欣然前往。”我忍住心底蔓延着的疼痛,那是已经这么多年了,却始终不能释怀的伤口。

回到房间绕了一圈,发现自己还真的没什么好送了。我从二十一世纪带来的东西,不易带来的都放在那瀑布之后,随身的那些东西,也有一部分被我折现了,而剩下的,都是些随身使用又没办法送的东西,毕竟类似太阳能手电筒之类的事物,不太适合出现在这个年代。

想来想去,也唯有茶最适合。他的贴身小厮取名荼蜜,想来也是此道中人。考试前从茶乡苕溪的一座破落的禅寺里寻来的紫笋茶还没舍得喝完,倒便宜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啊更新,这种日更的日子,不知道还能有多久,文不好写啊。质量与数量发生矛盾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捏?

梅香慢

“凤大人,您来了,我们公子已经到了!”枕雪阁的门口,林冲的随扈为我打起毡帘,一股热气扑面而来。

我走进屋中,林冲正站在窗前,对我浅浅一笑,桌上冷盘早已经摆好,落地灯座上,夜明珠罩着乳黄色的薄纱,幽幽的柔光将这斗室平添了一份朦胧之美,包括那站在窗前,正对我浅浅微笑的男子。

我敛起心神,正色向他行礼,他却快走到我面前,将我扶起,说道:“此刻并非在公堂之上,不必太过拘礼,还要共事许久,大人这称呼免了吧。你我年岁相仿,不妨以表字相称。翔之可唤我致远便可。”

看来这位大人是要走亲民路线了,我只有从善如流。

“大人长我数岁,下官斗胆,便称大人致远兄。不知大人意下如何?”

“既称致远兄,为何又带了如此多的‘下官,大人’?翔之,应罚酒才是!”他拉着我坐在桌旁,亲自执壶为我满了一杯。

“凤君不胜酒力,还请致远兄高抬贵手,这罚酒便免了,不如饮茶。”喝酒就算了,我虽然装男人至今没被识破,但毕竟还是个女人。我对自己的酒量倒不是没有信心,但凡是都有万一,若一个不好漏了底,岂不此玩完了。我挤出笑容,道:“这紫笋是苕溪一土寺所藏,凤君珍重藏之,今日致远兄相邀,特意取来与君共品。”

“竟是紫笋!”林冲接过茶叶,对身后的荼蜜道:“去取我藏旧年的梅花雪和新访得的那套琉璃盏来。”

“翔之竟也爱茶之人。这紫笋原是前朝贡茶,只是到了光武帝年间,文圣皇后独爱碧螺春清香,光武皇帝便以之为贡茶第一,后世以此相沿。文圣皇后与晏相有诗唱和,‘梅盛每称香雪海,茶尖争说碧螺春。’文人亦竞相追捧,可怜这紫笋竟无人再提。”

在爱茶之前,我也曾喜欢咖啡。只是蓦然之间我失去了那名为“家”的温暖之后,我才发现,那曾每日环绕在我身边,常被我笑说是爸妈之间“古人情趣”的茶香,才能让我的心平静。难道真的是当初那一句“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让今天的我,只剩得“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我挥去那随之而来的记忆的阴霾,勉强绽开笑颜:“致远兄为苏州知府,竟不说本地碧螺春的妙处,反为这紫笋鸣不平?”

“为兄所感,不过是世态炎凉罢了。这紫笋盛名之时,世人不也是熙熙攘攘,如今日之碧螺春?”

“趋炎附势是人的天性。碧螺春和紫笋都是好茶,致远兄焉知碧螺春不苦于盛名所累,紫笋又欣欣然于跳脱红尘纷扰,还可与三、两知己为伴?”

“是为兄该自罚一杯,竟犯了惠子之误。”他说道:“先记着,有了这紫笋再饮酒,倒是对这好茶不恭了,这酒就敬了这高洁之花吧。”

是啊,当年庄子与惠子关于“鱼之乐”的一番对谈,到现在仍是发人深省。

他伸手将酒杯拿起,推开窗,将酒泼在窗下,梅花清冷的香气随着微风沁入房中,令人精神一震。我也随他走到窗边,与他并肩一起看着窗外的梅花。

“兔园标物序,惊时最是梅。衔霜当路发,映雪拟寒开。枝横却月观,花绕凌风台。朝洒长门泣,夕驻临邛杯。应知早飘落,故逐上春来。”他朗声念着何逊的《早梅》,转过头对我道:“何记室意锐而才弱,但这春风词笔,写梅却是极熨帖的。翔之以为如何?”

“凤君不过是一介循吏,于诗词一道生疏得很,致远兄可是问道于盲了。”我摇摇头,说道。虽然拜那位光武皇帝的独占欲所赐,不许民间刊印他那位皇后的文集,但是毕竟还有些只言片语在,何况就我这些日子看到的诗赋,有冷僻的字句,亦有些是脍炙人口,绝对当得起博闻强记四个字。我若贸贸然用了,与她撞车岂不糟糕!

“翔之太过谦了,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能得此章句却还说生疏,那我朝泰半诗人都不配提笔!”

他怎么知道的!我心中一跳,难道我清晨来这里赏梅时他也在?

“说来翔之与为兄亦可说心有灵犀,今晨我循香而至,见翔之流连沉迷于此,便不曾打扰。好在不曾相扰,否则又如何听得到翔之的佳作!”

“致远兄误会了,说来惭愧,这句只是凤君从书上看来,一时有感而发,并非凤君所做。凤君若有如此文采,早如致远兄这般,博个金榜题名,又何须来此做个小吏?”我赶忙解释,这个误会可不是闹着玩的。

“翔之是岐山人,可与前大理寺卿凤贤大人同宗?”他微笑着问道。

我心中一紧,故作不经意地说道:“正是,凤君忝与那位大人是同宗,却已无服,在九族之外了。”

他所提到的凤贤,便是凤兮姐姐的父亲,二十年前的大理寺卿。因为在苏州府任上错断了一个案子,之后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谋害了告举与知情之人,在狱中畏罪自尽。当然,这些都是冠冕堂皇的记载。父亲过世之后,母亲积郁成疾,花光了家里最后一点积蓄,亲戚对她敬而远之,她手中握着父亲的遗书,投身青楼。这些年来,她一直没有放弃接近真相的努力,但是始终一无所获。这些原本我都不知道的,是她某次酒醉之后不小心说了出来,在我的逼问之下,她才讲给我听。

所以,我必须要尽快的进入官场。我既然顶替了凤兮姐姐弟弟的身份,便该承担起为凤家昭雪的责任,斯人已去,这也是我能给她唯一的报答。我到了苏州府,也曾利用职权查看过当年出事的案件,凤贤大人的判决中允平直,近乎完美,我完全找不出任何破绽,看来若想知道内情,还是要去大理寺调阅卷宗才行。

他叹了口气,道:“凤贤大人错判的那件案子,便是苏州府任上,到任之初,我亦翻过卷宗,却非人力能及——”

我正待开口,只见荼蜜走来,说道:“公子,水已三滚,可以用了。”

他点点头,将窗户关上,引我走到桌边,先是欣赏茶器,用热水将茶碗过了一遍之后,这才取了茶叶,以“凤凰三点头”的手势,将水注入壶中。整套动作纯熟优雅,浑然天成,果然是训练有素。我们都全心沉浸在这四溢的茶香之中,久久沉默。

“好茶!”他将手中的茶杯转了半圈,道:“沫成华浮,焕如积雪,晔若春敷,别有一番悠远之意。”

“此茶长于山野之间,又受了些佛性,自然格外有些动人之处。”我将茶水从闻香杯中倒入茶碗,这茶香真的是令人心旷神怡。

“翔之,以你的颖慧,若潜心书本,不须数载,折桂之期指日可待。为何偏来考取这司法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