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儿,将他送来的东西都拿去变卖了,照原样舍给穷人。瑱儿,你回去告诉他,我便是死,也要等他先闭眼。”

“瑱儿”?我没有听错吧?便是叫名字,也该是“耀儿”,为何会是“瑱儿”?听这位晏夫人的言语之间,却是对皇帝颇为仇视,而且毫不掩饰。早知道又有皇室秘辛,我就应该在第一时间里装昏,避过这次见面。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啊更新,更完了去吃饭了~~

千年调

“还有你,潜儿,你还有脸笑!若不是这次瑱儿捉了你来,只怕还要我这把老骨头亲自去苏州,才见得到你。”

“老祖宗饶命!您看我人都来了,您要打要骂,咱们来自方长。”程潜笑着说:“今儿我特地带了朋友来,您好歹给我留点面子不是!”

怪道他一定要我进来,原来我还是块上好的挡箭牌。不过既然已经被点名,也只有上了。我抬起头,向着老夫人的方向走了两步,行了一个晚辈之礼。

“在下凤君,给老夫人请安。”

“快快请起!”那老夫人亲自走过来扶起我,说道:“好容易见到他们两个,老婆子就忘形了,带累你站了这许久,是我的不是!”

“不敢!”我礼貌地微微抬起头,眼前的老夫人鬓发如银,目光睿智而慈祥,即便如今鸡皮鹤发,仍能看出年轻时是何等风华,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杜拉斯那段经典的对白——

“与那时的你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

“好,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潜儿,我只当你在苏州,便只和那群酒囊饭袋同流合污,原来你竟也有凤公子这般友人。”她上下打量我,然后微微一笑,说道。

“夫人过誉了,凤君愧不敢当。夫人唤凤君名字便是。”我连忙说道。

“翔之,你竟能合上老祖宗的眼缘!”程潜笑道:“难得!难得!老祖宗看人的眼光,自然是比我们高上十倍的。翔之掌苏州刑名,又有妙手回春之能,所以苏州百姓都风传凤大人有通鬼神之能。”

“光隐太过誉了,能与光隐为友,是凤君的荣幸。”我微微一笑。

“这话怎么说?”老夫人微笑着问道。

“光隐公认为江南第一才子,又有舌灿莲花之能,苏州百姓都风传程公子一开口,便可活死人,肉白骨,凤君自然甘拜下风!”

他才是鬼扯好不好?谁说我有本事通鬼神了!看来不给他两句,他是安静不下来了。

我的话音一落,老夫人先笑出了声,谢榕和谢家的一干人等也都忍不住笑了。程潜转着手中的折扇,倒是没有半丝尴尬。

“光隐,如今看来你最该长得,就是记性!”睿王神色如常,眼角眉梢却带了一丝笑意。

正在与其他人厮见,只听得门外传来了清脆有如黄莺出谷般的声音,饱含着满满的惊喜:“瑱哥哥,潜哥哥!你们何时来的?怎么不让人先告诉清儿!”

“清儿,不许无礼,有客人在呢!”谢榕的夫人徐氏摇摇头,对我说道:“小女无礼,让公子见笑了。”

“不敢!”我忙说道,毕竟对方是谢家娇客,我又是个外来的“男子”,自当谨言慎行,要是随便夸什么“玉雪可爱,天真烂漫”的话,反而让人觉得不庄重。

我垂下眼眸,清新怡人的茉莉香,在鼻间涌动,那浅粉色的裙角,带着明媚的阳光味道,从视线里飘过。只听得那清儿用有点讨饶的语调向晏夫人撒娇,晏夫人叹了口气,说道:

“好了!这位是你潜哥哥的好友——凤君凤公子,你去见过了。凤君,咱们谢府的女儿都是男儿心性,你莫要见怪才是。”

“哪里!尊府上家学渊源,谢大家、光武文皇后珠玉在前,足以光耀青史,女儿又何必不如男子?”二十一世纪的现实已经证明了,女性需要的只是一个平等的机会而已,与男性之间并不存在智力上或能力上的先天差异。

我抬起头,在晏夫人的身边,站着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虽则身量尚小,但是眉宇间钟灵毓秀,想必长大之后也是个国色天香的美人儿。

虽则有我这个“外男”在,她仍是一派落落大方,没有半丝羞窘之色,一脸笑容,有些好奇的看着我,对着程潜说道:

“潜哥哥,这个哥哥好,你被比下去了吧!”

程潜轻咳了一声,故意仰天长叹一声,说道:“既生君,何生潜!今日是我失策,不想翔之如此了得,竟能得咱们谢家小祖宗青眼相加,将我这表兄刹那间便丢于脑后!”

那清儿却毫不客气地“哼”了一声,轻快地道:“便是没有这位哥哥,还有瑱哥哥在,我才不理你!每次都是要爹爹带我去苏州看你,你都不来江宁!瑱哥哥也是,清儿都一年多没看到你了!”

“清儿,你瑱哥哥是有正事,不要胡闹!”谢榕皱起眉头,说道。

“清儿知错了嘛!”她有些羞赧地一笑,凑到了睿王的身边,眨着一双好似葡萄般的大眼睛,继续问道:“瑱哥哥,听爹说你这次带兵和吐蕃人打仗,那些吐蕃人是不是像先生讲的,都是红毛绿眼的——”

睿王的侍卫捧着一个托盘走到谢清儿的身边,只听睿王说道:

“先生所说的,想来是西方大食人,并非吐蕃番人。这是我从那边带回来的小玩意,清儿看着可还欢喜?”

“瑱哥哥还有礼物给清儿吗?”小丫头掀开红绸,里面静静地躺着的,是一个绿色的面具。看她淘气的将面具带上,那欢天喜地的样子,连我也忍不住笑了。

这次的见面很快在晏夫人的主导下结束了,她担心我们旅途劳顿,便催促我们先去休息,但是晚上的接风宴,却是一个也不能少。在管家媳妇的引领下,我们来到了此次设为钦差行在的处所——俪园。

一路上,程潜这匹识途老马就在向我推销这座园林。据他所说,这座“俪园”是光武帝后南下时的居所,由光武帝亲自题名。所谓“俪”,是取伉俪之意,来自孔颖达对《论语》的注疏——“伉俪者,言是相敌之匹耦。”这个园名,也代表了光武帝对于皇后的一种尊重与肯定吧,当然更多的是爱意——

永教日月留双璧,安得江山共一湖。

光武帝后曾居住过的“与归楼”已经封存,然在路过之时,仍能看到光武帝炙热的爱情宣言,百年之后,仍镌在门柱上。光武皇帝云旭是“日”,皇后谢明月则是“月”,那横批的“月映日心”,更是这段被传颂百年的爱情最深刻的注脚。

只是这段被时间虚幻了的穿越时空的爱情传奇,到底原本是什么样子?我想也许真的只有这山,这湖有答案了。

耳边传来程潜的呼唤,打破了我的胡思乱想。我抬起头,对一直不曾说话的睿王道:

“殿下,臣可否先至停尸之所,对两具尸身先行验看?今日在墓边初验,臣一直有几个疑惑挂在心头,请殿下准许!”

“如此,翔之可先行一步,从权处置。”睿王点点头,转头对程潜道:“光隐,你且去将那冯澹提来审问。”

这样最好了,在碰触尸体之前,我也不想被任何人或事先入为主。

“先有劳大人带几个衙役,去捉十二只老鼠来,要活蹦乱跳,不能有所损伤。”进了停尸之所,我先向那位县尉说道。

“老鼠?”那县尉有些惊疑地重复了一遍。

我点点头,穿上皮质的防护衣带上手套,示意仵作打开两个棺木。这是我到了古代之后,第一次从事真正的尸检工作,希望这些日子技艺还没有退步。用镊子将王大人尸身上掉下来的东西夹起来,那是个紫褐色的,锈迹斑斑的铁钉。

在大学的时候,曾经读过荷兰人高佩罗的大作《狄公案》,铁钉案可以说是典型案例。凶手将一枚三寸长的铁钉,钉入被蒙汗药迷倒的丈夫的鼻孔里,假充其夫是心疾而亡,得以瞒天过海。没想到这碧落朝竟也有翻版。

不过只是这样,还是不能判断这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只有将头骨进行处理之后,才能根据有无骨荫和板障出血的反应做最后判断。

将腐烂斑驳的头骨从尸身上卸下来,眼波一转,目光所及之处,所有人都后退一步,脸色青白,饱含着惊惧的目光飘来飘去,就是不看我。

算了,也不能指望他们帮忙。我直接说道:“有劳哪一位,去帮我寻一坛烈酒来?”

所有人都是争先恐后往出跑,只有那位仵作还强自撑着,跟在我身边。如果不是因为职责所在,我想这最后一个人也会离我而去吧。不过他这个样子,只怕是没的指望了。

要向验明骨伤,必须先对骨头进行骨肉分离的处理,可惜这里不是我的实验室,也没有食腐虫帮忙,只好自己动手清理。当我将头骨整理完毕,睿王与程潜也正好来了。

“翔之,验得如何了?”程潜率先问道。

“殿下,光隐!凤君正待开验。”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了。

作者有话要说:啥也不说,才回来,更新啊~~

醉花阴

我将一块绢布在酒中浸湿,然后向鼻骨裂纹部分擦去。根据现代人类学法医学的研究成果,如果是生前伤或者死后立即伤害,应有血迹渗入骨中,形成的骨荫,遇酒精呈褐色;若没有反应,则是死后伤无疑。此人鼻骨的裂纹遇酒精毫无反应,那么这处伤痕,肯定就是死后形成了。

“启禀殿下,这铁钉恐是死后钉入死者鼻中,并非致死之伤!”我反复擦拭,结果如一,便转头说道:“殿下请看。若此伤为生前所致,必有血液流入骨缝,余有骨荫。家师曾教导凤君,骨荫遇酒则显,色成黄褐。殿下请看,这伤处并无骨荫,为死后所伤无疑。”

睿王面不改色的接过头骨,仔细看了一遍,这才又交还给我。程潜说道:

“如今看来,这冯澹于此事并无隐瞒,这铁钉确如他言,是死后钉入。”

睿王沉吟了一下,并未表态,直接看向我,说道:

“翔之,你可否验出这致死之因究竟为何?”

“臣尽力而为,但是臣已探出,这王忠之死,绝非含愧自尽。”我转向另外一具尸体,用剃刀将其头发弄掉,露出尸体的头骨。刚刚做初步检查的时候,我便发现了这个疑点,他头部的伤处,位置明显不对。

“殿下请看,若王忠以头撞碑自尽而亡,那他头上的伤处,必然在神庭,上星,上卤一带。然王忠之伤,却在前顶之上,几近百会,且有碎骨掉落,其力道之大,匪夷所思。若有人抓住王忠,撞向石碑,将其灭口,更为可信。”

“凤——凤大人,依您的吩咐,下官带他们把老鼠送来了。”

我看了一眼那位见到我,就口吃得恨不得把舌头咬下来的县尉,心下也只有叹气。中国古人一向讲究死者为大,像我这种以向尸体动刀为业的人,他们自然是畏惧和厌恶兼有之。就算到了现代社会,法医依然是为社会所敬畏的神秘职业,这是我必须去面对的现实。

“有劳县尉大人了。”我看向地上的四个笼子,果然是按照我的要求,每一组三只老鼠分别放好了,看上去也是生机勃勃。

万事俱备,只差动手了。我转头看向睿王,径直说道:“殿下,若要探得真相,惟有开胸验胃一途。只是开胸验胃罪在毁尸,还请殿下特许。”

“咔!”骨头折断的声音,在安静得有些压制的房间里响起,更觉得刺耳。

我将截断的肋骨放在一边,只听得程潜轻咳一声,道:“既要验毒,亦可用银针之法,为何要验胃?”

“银针于多数毒物皆有反应,但若为毒蕈却无功用。”我将另一段肋骨放下,回答道。古代的毒物多数都有硫的成分,而银针遇硫便会变黑。但是对于完全不含硫化物的毒草却无反应。

“莫非翔之对他所中之毒,已经心中有数?”睿王突然出声问道。

“回殿下,王大人深知自己处境艰辛,自然对饮食十分防备,想必寻常毒物亦难以混入。今日那王夫人说起其夫好饮六味。六味中有金银花一味,其形貌与剧毒之物‘钩吻’相似。且驿丞及仵作所述,王大人曾高叫腹痛,故去之时面青唇紫,口鼻流血,亦与钩吻之毒症状勘合。”

我从今天由王家收刮的那堆遗物之中,找出那两个茶罐。然后说道:

“是以臣对此节格外用心,回行在路上初步验过,两罐皆为六味,观其配方剂量一般无二。可这罐中茶量,似乎都已用过。既然一罐未尽,又何须再开另一罐,分明不合情理。”

按照正常人的逻辑,两罐相同的茶叶,若一罐尚未喝完,是不会另开一罐的,尤其在密封技术并不发达的古代,如果茶叶大量暴露在空气中太久严重影响茶叶的品质。

他们倒没问出“这茶有问题”之类的推论,程潜向那两个茶罐里看了看,思维明显已经跳到了下一段:“这茶曾被调包?翔之又要如何确实他所中之毒为钩吻无疑?”

我没有回答,他也不用我回答,自己便找到了答案——

“你欲以这鼠试毒?”

他说的没错。现代的法医学实验已经证明,如果是致死物是钩吻,就算是时隔五年,对尸体的胃部进行检验,依旧可以发现毒碱的存在。在没有相应的器械的古代,检验的重任,就要由动物实验承担,老鼠也就成为了最好的对象。

开胸完毕,我用刀子将胃部小心的取出来,虽然尸体已经趋向白骨化,但是内部的器官较少接触空气,仍然比较完整。在程潜不敢置信的眼神之中,我将胃里的腐肉切成三份,叫来在外面候命的仵作,让他们将胃部的腐肉塞进第一笼老鼠的口中;第二笼的老鼠喂入腿肉,第三笼喂给六味茶罐一,第四笼则喂给六味茶二。

我在心里默数着时间,一刻钟之后,第一笼的老鼠便有了反应,它们再不复当初的活跃,都趴在笼子里,一副气息奄奄的样子,第三笼的老鼠有些歪歪斜斜,但是症状并不严重,其他两笼老鼠却始终生龙活虎。再过一刻钟,第一笼的老鼠相继死去,第三笼的老鼠大量排泄之后,看起来有些虚弱,但是无一例死亡,其他两笼老鼠仍然无恙。

睿王拿起茶罐一,说道:“如此,便是这罐之中曾藏过毒物。”

我点点头,将一号笼子里的老鼠尸体拖出来,用解剖刀开肠破肚。在明亮的阳光下,能清楚地看出身体的异状——眼球突出鼻孔有粉红色鼻液,是肺水肿的特征;对照普通组,一号笼的老鼠胃黏膜表面覆盖大量凝血块,而三号笼中的老鼠症状则相对较轻,但是解剖之后仍能看出胃黏膜肿胀出血。老鼠一、三组的尸检结果,都是完全符合钩吻中毒的特征。

我将手中的解剖刀放下,说道:“启禀殿下,依臣之所学,可断定这毒物为钩吻无疑。”

“如此,那王忠被杀,会否是因他已得了什么蛛丝马迹?”程潜从睿王手中接过那茶罐,提出了一个假设。

我和睿王对视了一眼,都没有说话。

程潜的推测不无可能,只是什么样的线索,竟让王忠送了性命?我看向他手中的茶罐,可惜这茶罐经了太多人的手,就算能提取指纹。终究还是没有办法将重叠的指纹分离开。

“翔之,你以为如何?”程潜的声音将我从追思中拉回来。

“若想寻到这个人,倒也不算大海捞针。以凤君推断,一则,此人换茶,便是不想被人发现茶中有毒;二则这换茶之人,必是王忠不曾防备之人。”

“不想被人发现茶中有毒,想来有两个原因。”睿王突然道:“此人不欲人查出王兵曹之死是为人所害;抑或此人与这茶的来处有关。”

被他这么一说,此案倒是有两个可能。一种可能就是此人投毒换茶,是想将王大人的死完全掩盖过去,但是却被王忠发现自己主人之死并不单纯,所以杀人灭口;甚至已经计划好了王忠的死期,王忠对王大人的死仅存疑惑,并无任何发现。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犯案之人与王大人相熟,他做下种种事情,只是为了这个相熟的身份不被发现。

可是总有哪里不对,我到底遗漏了什么呢?

“无论此人是谁,想必那扬州府都脱不了干系!”程潜将茶罐放下,做了最后的,也是不会有人质疑的结论。

“既已查明王兵曹之死另有隐情,事不宜迟,明日将王兵曹与王忠尸身送回安葬,后日我们便直赴扬州府。”

到底是哪里不对?从验尸结束之后,我便一直沉浸在这个问题之中,甚至连赴宴的时候也想到忘我,差点失礼于人前。可是真相就好像就隔着一层纸,我却无从找寻。

我有些苦恼地卷着披散下来的头发,我的弱项果然是在推理。而且这温暖的房间这般舒适,仿佛有一种魔力,让人的思维打结,只想完全的休息。

我将窗子推开,想让更多的冷空气进来洗涤我的神智,却被中庭梅树下的那道身影吸引住了视线。他长身玉立拈花微笑,束发的玉冠早已卸下,长发随意披散着,衬着那深邃的侧脸轮廓,压倒寒梅的绝艳,成了这冬夜里最唯美的风景。可是为什么,明明是笑着,我却好像能触摸到他心底最深沉的孤独?

眼前的云耀,与我记忆里的那个谢瑱在这一刻重合了。其实这世界上的人,不论是天之骄子还是贩夫走卒,都是一样的。生活从来都是给一些不给一些,所以每个人都怀抱着回忆,渴求着温暖,在一个人的角落舔着内心的伤口。

就像他,就像我。

现在回想起来,这是不是也算恶缘的一种,从那次的危难相逢,到现在的月下偶遇,我看到的都是他不为人知的一面。也许从他的内心深处,何尝想过再遇见我,可是世事玄妙,越是不想再遇见的人,却兜兜转转总能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啥,更新继续。

醉后的睿王啊,萌~~

凤衔杯

我还在发愣,他已经转过身来,猝不及防的四目相接。虽然我是光明正大的开窗放风,如今却莫名有种偷窥被抓包的窘迫感。

“凤君见过殿下!”我挤出一个平常的笑容,迅速打招呼。

今晚酒席上,他与程潜都是重点招呼的对象。虽则是家宴,可是谢家众人却并没有将他们轻轻放过的意思,我借口离席的时候,他们还在推杯换盏。程潜在苏州便日日笙歌,自然“酒精”考验。可是这位睿王殿下显然就没有那份海量了——

一向“冷若冰霜”的面庞此刻反常的“艳若桃李”,几分醉意缠绵在眼角眉梢,柔和了那冷冽的锋芒,整个人却更见风华绝代的璀璨。

他慢慢踱过来,与我隔窗相对,吐纳之间,我便被那淡淡的酒气笼罩。他微微一笑,是清醒时绝不可能见的轻快与平易,道:“今日辛苦了,翔之却还不休息?”

“臣尚有几处未能想清,因而睡不下。”我略略拉开距离,心中警铃大作,为何这人放下亲王的架子之后,反而更有侵略性了!

我明显的推拒并没有让他打退堂鼓,他抬起手举到我面前,遮住了我下半个脸,专注地看着我眉眼,那神态仿佛要数清楚我睫毛有几根一般。

我的心一抽,又向后退了一步,索性走到桌边,倒了一杯茶端过来,恭恭敬敬地交到他手里。然后故意说道:“殿下喝了这杯茶,便早些回去休息吧。如今尚是五九之日,殿下饮了酒又在风地里立了半日,正是风邪易侵之时——”

如果能这样一直念到他烦,识趣离开那就再完美不过了。我心里正这么想着,却被他一句话坏了全部算盘。

“翔之可有姐妹?”

他干脆地打断了我的喋喋不休,也让我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他需要每次都这么恐怖吗?难道我那样的乔装改扮也逃不过他的双眼!无论有多少波涛汹涌,表面还是要不动声色。这些年同活体死体打交道,看遍了世情百态,我早已训练有素了。只是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他为什么会对那个赏了他一巴掌又不告而别的“我”,这般的追忆。

“凤君家中行二,原有长姐,不过已经过世了。”我垂下眼眸,回忆冲破了心里的闸门,涌入了脑海。搞不好我是“不祥体”也说不定,凡是接近我的人,都不会有好结果。

“长姐吗?”他半侧过身去,略抬起头,只是看着天上的月亮,再也没有回应。

我也不再说话,任凭自己沉入记忆的潮汐。我与他,都是别有怀抱。不如就这样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要言语,也可以互相取暖。

“既然翔之亦不成寐,不若索性出来,让我一尽地主之谊。这俪园遍植竹梅,月下赏玩,却也别有一番滋味。翔之意下如何?”

回忆戛然而止,今天晚上他的连环攻势着实让我拙于应对。我到底该不该答应呢?如果不答应,会不会显得我心虚?说起来程潜这家伙太不够意思了,平日不想见他的时候,拼命在我面前晃着,如今江湖告急,他却不见了影踪!

“光隐被清儿他们几个绊着,只怕过了子时也未必回得来。”他似乎猜透了我的想法,直接交代了程潜的去向。

我一时语塞,连个借口都不给我留吗?我还在搜肠刮肚,他却加大了诱惑:

“除夕得了翔之的雪片,今夜容我投桃报李,请翔之畅饮四十年的女儿红。”

江南风俗,富家生女,便埋一坛酒在树下,待女儿出嫁之日便用此酒宴客,传为风尚。古代女子16岁及笄,是以女儿红“芳龄”二十便已是“高寿”,四十年的女儿红很难得见。

只是他已经半醉了,还要再喝吗?如果真的闹出什么事情来,我也脱不了干系。我只好点头,答应了他的要求。这下他兴致更浓,连声催促,害我连头发也来不及束起,只匆匆拉了披风裹住自己,便出了门。还好出门在外,我一直穿着“定型衣”遮掩女性的曲线,否则这下就露马脚了。

他倒没着急引我出这院落,反而又走回中庭那梅树下,从袖子里掏出匕首,向下一插,没翻两下,竟提出一坛酒来。有些眷恋地抚着树干,半晌才转过头看着我,说道:“走吧!”

他是个尽责的主人,一路上向我解说沿途的景致。谢安用过棋盘,谢道韫写诗的石桌,文皇后谢氏手植的百年绿萼,这座传奇园林的一草一木都诉说着悲欢离合的故事。在他几乎没有“起承转合”的声音中,在星月交辉的夜色里,没有灯笼,不知道方向,我跟在他身后,踩着鹅卵石清冽的光芒,渐渐迷失在万籁俱寂的古老园林。

一路的美景目不暇给,很快的,在如梦般的繁花拱卫之中的,光武帝后曾经居住的小楼便映入眼帘。据说这栋楼已经成为了“光武帝后博物馆”,不过至今尚未“对外开放”,便是谢家人也只能远观而不能近玩。

他却没有半点停顿的意思,径直推开了楼门。对这小楼我原就有好奇之心,如今正可顺势参观一番,便毫不客气地跟上他的脚步。上得二楼,他长驱直入,一把拉开了落地扇门,瑶琴,小几,裘皮软榻,光武帝后着实是会享受的人,连这露台的方寸之地,也被布置得非常舒适。夜光融融,辉映着一湖雪光,千树冷香,美得不似人间。

他径直席地而坐,从怀中掏出了火折,点燃了矮几旁的红泥小炉。我没他的耐寒力,选了软榻那侧坐下。毕竟我是陪他而来,总不能委屈了自己。他倒也没在意我的施礼,拍开了酒坛的泥封,将酒液倒入了两个茶盏之中,那浓郁的酒香味飘散在空气之中,还没有喝,便有些熏熏然了。

我将酒杯端起,小口的啜饮,绵长的滋味到了胸腹,便化成了温热。这女儿红我原也有一坛的,是父亲在我出生那一年,从江南带回来家来,就埋在祖父家院里那株紫藤下,我上高中那年,父亲提起那坛酒,还笑说将来要用作我的陪嫁。如今那酒还在原处,当年紫藤花下言笑晏晏的人,却都已经不在了。十年生死两茫茫啊,我仰起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也饮尽冲向眼底的涩意。

我收敛了飞散的思绪,抬头看他,他已经连饮了三盏,还在给自己倒酒,似乎是决意一醉了。其实不仅仅是他,在这样的夜里,又有哪个人愿意清醒地面对自己?

酒意上涌,我一把按住酒坛,说道:“殿下只为自己倒酒,岂是待客之道?”

“在谢家,我便只是谢瑱。翔之可直呼我光远便可。”他倒不以为忤,收回了握着酒坛的手,说道。

我也不管他,再为自己倒了一杯,仰头饮尽。我们都不再理会对方,就这样一人一杯,放任回忆被酒意侵袭,慢慢朦胧。

不知道喝了几杯,眼前都在旋转,脑袋越来越沉重,身体也懒洋洋地不受控制,有种湿意从眼角慢慢扩散,不由分说爬满了两颊。原来在不知不觉之中,我竟是哭了。

干脆地躺倒在软榻上,用手背挡住双眼,我本来以为自己已经失去了流泪的能力。真是好酒呢!到了身体里竟能化成眼泪,真是前所未闻!

好酒,我怎么之前从未发觉,原来酒竟是这么好的东西,难怪李白能够斗酒诗百篇,难怪刘伶宁愿长醉不用醒。这世界太小而壶中天长,又怎能让人不想遁入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