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闲事。”他从鼻子里发音。

想要两个人关系融洽,路途相当遥远艰难。只是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时间。

“出个谜题,当饭后运动。”我将东西收拾好,放回推车。

他在聆听。

“有个朋友跟我玩捉迷藏的游戏。范围为市区,时间为七天。每天他会出现同一地点。周一到周五晚上8点到9点,周六周日晚上10点到11点。他给了我两个提示。第一,那是个什么都有,包罗万象的地方。第二,会选择那个地方是因为他的个人兴趣。”我问,“你觉得他会在什么地方?”

“你的答案呢?”他反问我。

“我得不出确切答案,只能说网络和电视存在的地方,比如网吧,便利店,酒吧,会所这类的。”我把自己的分析告诉他。

“这种地方市区范围有很多家,不太可能七天找得到。”他拇指食指捏着下巴,对这问题很认真分析的样子,“你朋友的兴趣是什么?”

“不知道。”夜日要真是我朋友的话,我就不用伤脑筋了,“和他不熟。”

“不熟?”他抬起头,寻找着我,“不熟还玩捉迷藏?”

“他很奇怪的。”非常奇怪,难以捉摸的家伙。

“还有一个提示。为什么时间规定那么严格?而且平时和周末时间不同?”他思考时的专注,在霎那,仿佛为乌云镶上了金边,就像重逢之夜意气风发的男人。

“他也许随便说的吧?”我们都没有考虑过这点。

“聪明人不会说废话。他一定在给你的所有条件里,暗示了确切位置。否则,这个游戏毫无意义。是什么呢?”他完全沉陷在迷题之中。这是个专心起来异常强大的男人。只不过,他自己好像还没认识到这一点。

“你这么说的话,我觉得他倒像是在说商店关门的时间,周末总比平时晚一点。”脑袋里突然亮起的火花。

“是有点。”他同意,“酒吧网吧多数通宵营业,就算不是,九点关门也太早了。”

“我只说好像关门时间。”想多了,还是觉得不靠谱。这个时间规定,真那么有意义?

“其实,除了网络和电视,还有一样东西也包罗万象。”他一早已经想到。

“什么?”我竟然遗漏了。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他笑得很轻浅,很自信。

“他那样的人兴趣会是书?”书?!我竟然完全忽略了。但海粟说得一点也没错。

“既然不了解他,他喜欢看书也不是不可能。你还说他奇怪,那出人意表也正常。”他说得每句话都在理。“比起上百家的网吧和酒吧,图——”

“图书馆。”千呼万唤始出来,我眼前陡然明亮。

“市立图书馆。”他补充,“只有一家。”

“唯一要确认的就是时间。”我迫不及待,“你家有电脑能上网吗?”

“没有。”他的光芒消失得好快,颓败再次包围了。“一个瞎子要电脑干什么?”

“让别人读给你听。眼睛看不见,耳朵还好好的,手臂和腿也复原了。脑袋还那么聪明,听一遍就能记得住。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就见不得他自暴自弃,不过今天没时间好好教育他。“我得回去用电脑,走了啊。”

“别走阳台。”他叫住我。

“为什么?”我都打开门了。

他说:“把东西收拾好,拿到厨房。别忘了拿走酱油。”

我不好意思得抓抓头,心急就忘。答应着,我推车往房门外走。合上门时,突然想到,探进头。

海粟仍坐在那里,月光如水,漫上他的脚。他睁着眼睛,眼底漆黑无光,好像独自一人在孤岛上,任嚣张暗魇将最后的气息吞没。无论如何,他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纯洁善良的男孩子了。那夜气宇卓绝的昂藏男子,经受着人生最残酷的打击。他失去了完美的外表。但过了这关,他会变得无敌吧。因为心如果完美,还有什么能击败他?

“我会再来。”就是忘了说这句话,“告诉你迷题的正确答案。”

“滚,滚。”他大概被我的回马枪吓了一跳,周遭阴沉突然裂开,月光璀璨。

“拜拜。”滚就滚吧,我心情好得很,不跟他计较。

第八十六章 危局(上)

更新时间2010-5-25 20:08:35 字数:2512

回到家时,踏歌和明明正急着找我。原来两人商量下来,想让我今晚就回凤家。我让他们别慌,把海粟的分析说了一遍。

“市立图书馆!”白明明特有的高音,“杀人如麻的罪犯捧书孜孜不倦,想着就不可能。”

“他没有杀人如麻。”我皱皱鼻子。

“这种人,谁知道。”明明耸耸肩。

“查到了,市立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九点到晚上九点,周末是早上九点半到晚上七点。”踏歌继续盯着电脑。

“啊哈,错了吧。”明明推着我往楼上走,“赶紧收拾行李,还能赶上最后一班飞机。我也可以好好睡觉,用拼图认人很伤眼睛,盯得我看人都成平面二维的。”

“不过——”踏歌提高声量,“因为今年世界群书博览会在图书馆大展厅举行,周末开放延长到晚上11点。”

时间吻合。

“明晚一起去吧。”明明一大优点,知错就改。

“万一找不到呢?”踏歌则思虑更周到。

“到时候再走也来得及。”我这么说,两人才能放心。

“对了,你怎么又跑沧海粟那里去了?是不是上次把脑袋砸坏了?不长记性。那只暴躁的熊,让他自生自灭好了。”明明又惦记上这事了。

“熊?”我看向踏歌,他也很疑惑,“你见过他了?”海粟像熊吗?虽然现在的样子和五年前的文弱少年相去甚远,也没变得那么夸张吧?

“砸东西那么孔武有力,光用听得也猜得到。”明明优点二,想象力超级丰富?

“今天没砸,还请我吃了饭。”其实是没砸到,而且自己硬蹭上这顿饭的。

“吃饭?黑熊也能微笑?”她小手指卷起头发,红如火。她思维的跳跃,一如星火,看着很近,实则很远。

“嗯——不管如何,明天令人期待啊。”越危险,越刺激。我那条一碰到挑战就特别兴奋的神经线,躁动着。

第二天,趁叶秋寒开会的功夫,我向副部长打了招呼,准备下班。其实,自从那天晚上叶秋寒在我面前失态后,不知有意无意,他忙得几乎整天不进办公室,据说在准备公司今年开春最大的投资项目。即使难得露个面,交待完事情就走了,所以我乐得朝九晚五。

“下班了?”和我同一期进公司,常在餐厅碰面,为我指过路,现在是一个组的小东看我收拾东西。

“嗯。”对待好心人,我也总是报以好心。

“可组长不是让你准备投资报表吗?”小东奇怪。

“做好了。”我大拇指往身后办公室一指,“新鲜出炉,刚上桌。”

“那可是集团全球范围内一季度的总报表啊!”他啊得叫。

“我当然知道,所以累得半死,要下班轻松一下啊。”我明白他的惊讶,那堆数据正常速度也要三天才能搞定,可今天,是我的逢魔时刻,怎么可能遭它拖累,“拜拜。”

虽然为了熟悉环境,特意提早到市立图书馆,然而我还是低估了夜日的狡猾。三幢独立式大楼,各五层高,正中主楼里的一二层被作为此次博览会的展地,人潮川流不息。如今有了网络,电子版的书方便点击,还有这么多和我一样仍然爱实体书的同好者,我开心的同时也苦恼。人,从何找起?

“图书馆也有这么大的?”明明感叹着,“全世界的宝藏真是多。”

“我找些人来吧。”踏歌看一眼时间,还没到八点。

“人多不见得有用。踏歌,你找左边的楼。明明,右边。我从中间找。任何可疑的形迹,打我手机。”他们两个没见过人,只能凭拼图,绝对碰运气。“他应该会呆在某处不动,所以时间可能来得及。我会尽快查看,然后往右,最后找左。”

“最后问一个问题。”明明说,“除了这张拼图,还有什么提示?”

“他那样的人,你看过一眼就绝不会忘记。”我只能如此表达。

踏歌和明明一左一右,朝相反方向去了。我则往中间去。因为时间尚早,我在大厅里闲逛。到底是群书博览,世界各地的原版好书齐集一堂。我找到推理那块儿,信手拿了一本短篇集。几个男生在我前面交头接耳,手上都拿着一本蓝皮书。这本书的作者我知道——晨夕,成名十年的推理小说作家。我也喜欢他的书。他笔下一系列的主角爵士先生,童年的不幸遭遇导致性格孤僻,失踪多年后再现,已成为神秘而睿智的法医,揭开了身边一桩桩离奇的谋杀案。作品刻画出各色黑暗,人性和现实令人失望沮丧,但主人公总能找出真相,令绝望的人们再次看到希望。晨夕不是一个多产作家,一年一部,却从不让读者失望。

小男生们说得都是晨夕的事,我不是追星迷,听过就算。大厅里的钟八点整,我往楼上走去。身后很多书迷开始排起长队,等待作者们的签名会。

三十分钟后,我还在五楼找人。没有,没有,到处都没有。明明和踏歌也没有好消息,他们觉得在一个小时内我自己找完三幢楼已经不现实。

“哪里有什么一眼不忘?全都一个鼻子一张嘴。你眼花了。”明明在电话那头,呼吸急促。

“马上离开。”踏歌则说。

难道我的眼光真有问题?夜日那家伙在别人眼中这么不起眼?有种预感,他绝对在这里。但为什么踏歌和明明找不到人呢?我没看见他不在这栋楼里,连趴着睡觉的人我都翻过来找了。

“九点准时走人。”我对踏歌说。还没认输呢!

我和明明碰头,她正在一楼盲目乱转。我让她休息一下,自己从顶楼往下找。因为这栋楼面积小,人也不多,我用了十八分钟。夜日不在。于是,和明明赶向踏歌那里。

“那么热闹。”明明努努嘴吧。

“有作者签名会。”我漫不经心得说。

“我还以为是明星签名会呢,女孩子够多,表情够激动。”明明笑。

恰好两个女生美滋滋得从里面出来。

“虽然看不到脸,可是听声音就知道好帅。”一个崇尚偶像派。

“长得不好看也没关系,他太有才华了。”一个爱慕实力派。

“晨夕。”两人同时感慨。

又是晨夕!之前那些男生也说,这是晨夕的首次签名发布会,整个过程他将戴着爵士先生少年模样的头罩。十年来,一直由经纪人打理有关事宜,从不露面的他,这次虽然依然掩藏着真实面目,但凭借一直以来深入人心的作品,获得书迷们的支持和理解,更何况如今能见到本人。迷们最热烈的口号:晨光不见夕阳时,爵士永不可挡。意思是只要清晨的日光见不到傍晚的夕阳,爵士破案的能力永远无敌。所以晨夕保持神秘没关系,只要写的书好看就行。毕竟,读者和歌迷影迷不同。

“明明,你去把踏歌找来,我在大厅里等你们。”我身体一转,往主楼走去。

“还有十分钟,你再不去找,来不及啰。”明明的口气没有多紧张。

说实在的,包括我在内,也没有把夜日的要胁很当回事。第一,哪有人杀人还提前通知。第二,根本查不到夜日这个名字。第三,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恶作剧也好,现实也好,都不是那么困扰。

“没关系,快去吧。”我要去证实一个大胆猜想。

一个对于深研爵士的推理爱好者来说,非常没有悬念的猜想。

第八十七章 危局(下)

更新时间2010-5-26 20:19:07 字数:2936

接近闭馆时间,等待签名的队伍还很长,但在保安的维持下,很有秩序。我选了一个离签名桌子最近的地方,正好有个小摊位,还有椅子可以坐。当然,这么不排队走过去不行,保安一列,挡得很严实。我从缝隙里看去,晨夕果然顶着少年爵士的大头,看着很沉,真不知道他怎么将签名进行到底。他身旁有个戴眼镜的女人,身材娇小,有点严肃,大概是经理人之类的。想要在五分钟内强行突破的几率很低,因为我不想在公众场合引起麻烦,何况场内还有记者。这样一来,如何证实呢?

如何证明夜日就是晨夕的事实呢?

嘀嗒嘀嗒,墙上的钟一秒一秒得接近着生命的极限。我感觉很热,手心冒汗。好胜心不允许我现在怯步,自尊心也不允许。

“签名会的时间快结束了,我们就要闭馆,请已经拿到签名的读者们先行离场。”扬声器里工作人员播报。

除了还在排队的二十多人,其他人开始往外走。

“小姐,先生,我们要收摊了,不好意思。”有人提醒我该走了。

我一看,原来还有一个人也霸着位子,他正背对着我翻书。

“这种书也有人看?”他不动,只将书随意甩到桌上。

我这才留意,这个摊位属于某家出版社,名字没听过。突然,某个亮点吸引了我的注意。那男人左耳带着耳钉。

“先生,你不喜欢并不代表别人不喜欢。”摊位的工作人员面色不好看了。

“一点逻辑性都没有。”他站起来,“完全不知所谓。自己没经历的东西,怎么编也是编不象的。”

“这是推理小说,不是写实作品。就算晨夕这样的作家,难道要亲手杀人,才能写出小说来吗?”工作人员反问。

“有可能。你不觉得他描写的场景很真实吗?说不定,他其实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要不然怎么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男人在笑。

“怎么可能——”工作人员被他的言论吓到。

我回头看看正在埋头苦干的晨大作家,再看看背对着我的高大男人。时间还有半分钟。

“怎么不可能?”我开口,那男人没动。“的确写得很真实,仿佛晨夕就是爵士。”

一下子收摊的几个员工都盯着我了。

“你说是吗,夜日?”我赌。

“你说是就是。”他面对我,微翘的嘴角掩盖不了天性凉薄,“差一点。”

“差一点也是一点。”我赢。

“没错,所以我该恭喜你吗?”保住了性命?

“不应该吗?”这家伙敢反悔?

“我考虑下。”他果然不是个言而有信的主。

我可不管那么多,起身往外走。他紧跟其后。听着脚步声,我并不害怕。他就算动手,也不会在这里。我们一前一后,走出了主楼。一路上,我没看到明明和踏歌。

“不用找了。”他仿佛看出我的心思,“你的朋友们忙着呢。”

“是吗?”我冷冷看他一眼。

“眼神相当有气势,不愧是凤家女。”他已和黑暗融为一体,“怎么过来的?”

“什么?”他竟然知道了,而我还不知道他是谁。

“用什么手段得到这个姓氏的?”他周身的黑色张开无形的网,向我扑来。

心中有个上了大锁的箱子,盖子隐隐上跳。我一咬牙,压住。这人到底知道多少?

“说起来,你和我还真有点像。”他毫不隐藏邪恶,肆无忌惮得攻击着我不为人知的另一面。“孤儿只能靠自己。”

他将我拉进怀里,用大衣裹着我。看在别人眼里,仿佛一对情侣。我心乱则丧失了先机,双手被他挟持,一动就又痛又麻。当感觉他在解我大衣的扣子,我怒瞪着他。人们三三两两从我们身边经过,多有好奇,也有羡慕,也有看不过眼,但谁也没想到我和他属于猎人和猎物的关系。我头部以下包在他的大衣里,没人看得见他的上下其手。

“你干嘛?”我牙咬酸了。

他俯视着我,手上用力,我吃痛得贴上他的胸口。明明是热的体温,为什么感受不到暖意。毛衣裂开了,我还未来得及反抗,心尖突然冰冷。

“别乱动。”他森然警告,“我最喜欢的一把刀,现在正顶着你的心脏。只要任何人轻轻一推,你就玩完了。”

还好,因为我俩姿势暧mei,人人绕道走。所以出来的人虽然多,也挤不到我这边。但夜日就不能让我放心了。

“我以为你说话算数。”我非常有意见,“早知道,直接溜了,哪里还来送死。”

“我也以为你会躲起来,谁知道那么傻的人都有。有人要杀她,她还相信无聊的诺言。”他的呼吸带动着刀尖,在我心口一刺一刺。“对我来说,只有赢,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才不关心信用。”

我和他靠得实在过近,只能他呼我吸,他吸我呼,减轻心脏的压力。面对强敌,我需要争分夺秒,静观其变,在窒息的空间里,寻找漏缝,在瞬间掌握转变的契机,无所不用其极。这是我的法则,让我击败那些竞争对手的法则。当我冠上凤姓的那天起,我和它融为一体。它在我的骨血中,生生不息。我恐惧它,又依赖它。因为我怕它太强大,从而丧失了本心。但我需要它,支撑自己天地的构架。我和夜日何其相近,只是我善于隐藏而已。

“杀还是不杀?”他握刀的手很稳,很有力。

“这么听你养母和舅舅的话,也只能说话不算话了吧。”我笑弯了眼,“毕竟,他们的力量压着你,不照做,回去要挨骂。哎呀,不会挨打吧?”

他倾身而来,刀尖刺入,破了皮肤。冰凉黯染了温红。痛,不足以让我皱眉。我维持着笑容,已经看穿了他的渴望。人,因为渴望,而有弱点。邪恶如他也一样。野心,正是他最大的弱点。他想要的力量,被收养的人所阻挠,而他决不会甘于人下。

“放了我,或多或少,证明你独当一面的能力?”我,为保命,释放着不为人知的自己,“杀了我,哄得他们开心,也许能分你一些平时得不到的好处?怎么办?很难选。”

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自己,虚伪的,狡猾的,奸诈的,藐视的,唯一没有真心。他神情如云色雪夜,嘴唇坚毅得抿紧,双目芒光暴敛,戾气包裹全身,连黑暗也无法抵挡。他已经盛怒。如果他本来只是帮人灭口,那么现在他是真想要我的命。待命的刀尖停在皮肤和肉的交界,血没有停留,浸润着胸衣,编织着红花。只要轻轻一送,我会经历死亡。然而,对我而言,最痛苦的不是死亡,而是等死的过程。他究竟如何抉择?

“你知道多少?”他打破沉默。

“我还需要知道别的吗?除了你的野心之外。”我的头顶了顶他的心口。

他眼神变幻多端,一时光芒一时幽暗。他神情也捉摸不定,抖冽的杀意忽强忽弱。我决定推波助澜一把他徘徊的心意。

“我也实在很不喜欢你的舅舅。现在的我还没什么能力,不过——知恩图报我还是懂的。”他够聪明,就能听懂我的暗示。

他凝视我的脸,突然松开我的手,双手一扬,风衣从我身上撤走。我的毛衣已被割成两片,内衣被刀子雕出红花一朵,狼狈得很。我赶紧扣好大衣,伤口略略发痛,但不严重,只是皮外伤。

活下来了,在一个真正的杀人者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