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粟本人,我听说十分优秀,以至于可以忽略本身的缺陷。他父亲算是标准的长辈。但他的母亲那样,你们可能会有婆媳问题。”她作简短评论。

“世上没有不存在问题的婆媳关系。”我笑说。

“话是不错,可问题有大有小。”大姐躺到我身边,“你的很大。”

“不一定。”我没那么悲观,“我看他母亲个性直爽,应该不难相处。”

大姐仔仔细细看着我:“你真喜欢那个沧海粟,是吧?都爱屋及乌了。”

我也不能和她实话实说,只能呵呵笑两声,随她想象。

“其实,段家是更好的选择。”说到这里,大姐又开始生气。

“船太大,我不知道如何掌舵。”我仰望着天花板,“沧家好,操作方便,一学就会。”

“奶奶能同意的话,总有出色的地方。”她终于说了句好话,“只是我看到他母亲那身行头,就眼睛疲劳。”那个品味实在是——

我心想,还好大姐没看到那位伯母装潢家居的喜好。

“今晚,和你一起睡吧。”大姐去衣柜里拿了套睡衣,走进浴室。

我应着,钻进被窝。

第138章 婚约(上)

更新时间2010-7-14 19:49:36 字数:2175

订婚在凤宅举行。这次是真低调,双方参加的只有至亲。撇开沧夫人的抱怨不谈,多数人对小而精致的宴席显得很满意。

看上去委委屈屈,其实是怕有人捣乱。姐姐从段长子那儿打听到有关我的传闻,任谁听了,都会明白为什么凤家二小姐我乏人问津。传言说我在黎城有要好的同居男友,还是自己的下级,并且有了身孕。因为被家里反对,只好分手,孩子也没了,所以急着找人嫁。凤家的女子以洁身自好,高雅贤慧为社交界的名门望族所钟爱,听到我的大丑闻当然避之不及。

奶奶听后大怒,召集了一群老友正我名声,斥责居心叵测的黎城某姓。另一方面,为了避免婚礼前节外生枝,订婚只以发婚贴时简单提及的形式告知亲朋好友,双方家人则聚在凤家,正式摆酒席,由海粟为我戴上了订婚戒。

沧夫人好面子,觉得太寒酸,说得喋喋不休。妈妈再三保证婚礼绝对不会马虎,沧家名单上的五六百位客人一个也不会漏,她脸色稍稍好看些。两人话题转到婚礼上,讨论很热烈。而海粟,沧爸爸,奶奶,大姐正四方会谈。

这边,我见到了海粟三位同父异母的妹妹。最小的子桃已经见过,她今天一身粉色,和大大咧咧的行为完全不搭。大妹子杏眉宇间有其父的遗传,打扮很像母亲,穿金戴银,个性也像。二妹子梅长得更像母亲,但衣着颜色非常灰暗,性格内向安静,我甚至没听到她说过话。

“虽然是订婚,你的首饰也太寒酸了。”子杏皱眉,自己一条手链上的钻石就十来颗,更别说项链压得她脖子沉。

我除了手上那枚钻戒能发发光,唯一的首饰就是十六颗天蓝大珍珠的项链。

“我二姐那串珍珠,每颗天生天养,色泽一致,大小一致,全世界仅此一条。”孤影甜甜笑着。

“珍珠总比不过钻石吧。”子杏示威,“我这条项链就要三百万了。”

孤影本要开口,看见我冲她摇头,她做个鬼脸,没继续针对下去,开始扯些闲话,比如为什么她们的名字里都有带着子。

“因为我老妈那时候拼命想给老爸生儿子,结果只蹦出三个丫头。哈哈!”这腔调非子桃莫属,“老妈想取的是杏子,梅子,桃子,老爸嫌土,就倒过来了。”

“子桃,胡说什么!让人听了笑话。”子杏拿出姐姐的姿态。

“细细品味还很好听。”孤清也难得来凑趣。

“就是,比我们的名字喜气。孤来孤去,不知多凄惨。”孤影趁机发泄一下对自己名字常年的不满。

“还真是。”子桃大乐。

尽管性格迥异,这四个人说到一起去了,笑声不断。

“子梅,你喜欢看书吗?”我极力尽地主之谊。

她看着我,乌溜溜的眼睛,像葡萄般水灵。她点点头。

“我家藏书很多,你要是有兴趣,我带你去,就在三楼。”我说。

她轻轻说了个好字,站起身,随我上楼。到了我的书房,看着上下两层,几十排书架的藏书,她露出羡慕的表情。妈妈总说女孩子不需要读太多书,所以尽管家里很有钱,可每次她房间的书一多起来,妈妈就让佣人清理打扫,成捆成捆扔进垃圾桶。弄到后来,她都不想买了,只从图书馆借书来看。

“今晚你们三姐妹住在我这层,你的房间就在隔壁,想看到多晚都可以。冰箱在那儿,洗手间在那扇门后面。如果有别的需要,食物,热饮,就拨123,直接告诉对方,他们会安排的。那么,你慢慢看,我走了。”我要关上门的时候,她说谢谢。

至少这个老二还比较好相处,我心想。

经过鸣池的房间时,听到重物坠地的声音,我立刻警惕。踏歌在楼下,叫他来可能太迟。我推开门,里面漆黑。等了会儿,没任何动静,我打开灯,看到鸣池躺在地上,走过去才发现他醉得不省人事。

“鸣池,起来了。”我推他。

他不动,我也拉不动他。从床上拽下一条毯子,帮他盖在身上。从奶奶和我讨论婚事以来,他就很失常。但他什么也不说,我只能当作不知道。

“孤鸿海上来。”他突然出声。

我停下脚步,回头一看,他眼睛闭着,在说梦话。

“池潢不敢顾。”他又喊,“阿鸿,你的不敢顾,我却仰望了十二年。”他清醒时永远不会对我说的话,在酒梦酣然的深处,吐露了出来。

尽管依雷更早提醒过我,那时我还小,根本不会去深想。如果不是他当年对单秋寒表现出来的敌意那么明显,我或许还一直以为他是疼爱我的哥哥。所以,我让奶奶将他派到黎城,因为至少他能实现事业上的梦想,成为凤家最为倚重的左膀右臂。也因为我知道自己对鸣池没有过任何超越兄妹的情感,却非常不想失去这个亲人。

“鸣池,对不起。”我走了出去。

没看到身后那双已睁开的眼睛里,很清醒,半分醉意也无。褐色的眼瞳没有光,仿佛起了漩涡,悲伤已不够将它能填满。

下楼时,碰到海粟和他的男护理大新。

“在找你的未婚妻吗?”我笑着挽他。

“不是。”他也笑着,“刚刚允许我自由参观。”

“噢,我带你参观。”我让大新休息一会儿,带着海粟走出侧门,在花园里散步。

“护理怎么换人了?”我问。

“男护理比较方便。”他说得很简洁。

“音若照顾你好几年了。”我却没打算轻易放过他。

“她是我母亲那边的远房表妹,不是专业看护。现在要结婚了,再跟着我进进出出,对她也不好。”他也很担心别人误会,因为音若的zhan有欲越来越强,令他招架不住。

“大新是我奶奶介绍给你的吧?你就不怕他监视你?”我觉得奶奶就是这个目的。

“只要不花天酒地就安全了。”这有什么好怕?早些年是荒唐过。如今,经历过生死劫,他宁可把有限的时间放在工作上,“看不见,应该可以避开很多诱惑。”

“听听,多委屈。”我逗他。

“委屈?我吗?大概是表达不善。”他也轻松。这些日子相处下来,他渐渐了解着他未婚妻的性格。

我再次感觉到他的改变。眼前的男子,每次见他,他就会变得更成熟,更有智慧。他就好像天空一样宽广,没人能看清他的极限。

第139章 婚约(下)

更新时间2010-7-15 19:20:36 字数:2262

“说起来,公司怎么样了?”我知道海粟正在把总部迁进凤城。

“还不错,没人罢工。”他说,“需要一个月。在我们结婚后,我应该能和你一起上下班。”

“说得好像专门为我才迁的公司。”我拆穿他,“难道不是因为凤城更大,两家联姻能彼此带来经济利益?”

“至少我爸爸这么认为。所以婚期一定,他就决定要搬到这里,一方面受益于凤家的传媒,另一方面,凤城的名流世家很多。对了,他已经请专人开始制作家谱,打算在新屋设立第一座沧氏祠堂,可供后代瞻仰。”他虽然说得像开玩笑,我却知道都是真的。

“很佩服你爸爸。”想要为子孙后代留下巨大的树荫,这种执着在别人看来可笑,但我觉得值得尊敬。而且沧茫能从白手起家,到今天成为巨商,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都说海粟是商界奇才,那是因为他承继了父亲最优秀的基因。

“在做生意方面,他的确有自己独特的一套。”他承认。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话,千万别客气。”都举家迁移了,我不好意思干看着。

“那么,请你帮忙买个房子。”他还真需要,“我和爸爸忙着新公司的事,母亲在帮我们置物业,三个妹妹又不会打理。”

“这有什么问题。”我痛快答应。

“装修也得麻烦你。”他给了更多压力,“一个月后能搬进去最好。”压力非常大。

“一个月?”就算现在开始找,也需要一段时间,“装修交给我恐怕不好,你母亲的喜好跟我不太一样,要是她不喜欢——”

“我有没有告诉你,我爸决定搬家的另一个原因?”他横插一句。

“是什么?”我洗耳恭听。

“他厌倦了一屋子的石膏和金色,想趁机换个和之前全然不同的风格。而他是一家之主。”他根本是在明示我了。

“明白,收到。”我只要让他爸爸喜欢,另一个就不能说不好了。“海粟,你是在利用我吧?”

“我是商人,请别期待更多。”他眼笑弯了,很感性。

“看来我们俩都挺优秀的。”我先算计他,现在轮到他来算计我。

是啊,彼此知道对方的想法,却愿意和对方合作。互相坦然,相处也极愉快。他觉得真是难得。

把海粟送回客房,我回到自己房间,洗澡刷牙,洗洗脸,穿着睡衣走出来。

纱帘撩动,风中有甜甜的花香。

“嗨!”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转头,看见那行走在白夜间的男子,坐靠在窗台上,手里把玩着一枝白色百合。

“夜日!”我不会再把他和雪错认,脸虽然很象,性格截然不同。

他外形没变,只是身上暗魇的魔魅更深,眼睛里的野心盛烈,黑色的猎豹低伏着,屏息。

“好久不见。”他终会来找我,我知道,“花是送给我的?谢谢。”

他跳下窗台,身手矫捷。一身黑衣,和夜色融为一体。走过来,竟染暗了周身的光亮。他将百合放在洁白的床上。

“深夜拜访女士,没有见面礼不太好。”他狂放一如既往。

“你居然还是绅士。”我走向冰箱,“啤酒要吗?”

“听说凤家的梨酒很醇。”他倒是不客气。

“我这儿可没有。”都在酒窖呢。

“所以来这儿之前,我去了酒窖一趟。”他从口袋里拿出铜制酒壶,晃了晃,“今天你的大喜日子,我想不会介意客人的不问自取。”

“你可真会选日子。”来得早,不如来的巧。

“那当然。想要别人报恩,应该等对方心情好的时候。”他没喝酒,只把壶放进口袋。

“是时候了?”我看到他时,已经准备好。

“准确地说,开始了。”他扔过来一样东西,我接住,是U盘。

在等待电脑启动的时间里,我和他闲聊。

“你对我的行踪了如指掌,就该知道这些年我一直在找蓝蒙。”比起单凉,他是更接近蓝蒙的人,“他在哪儿?”

“他是我舅舅。”他明明白白拒绝回答我,“虽然不喜欢,却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我总不能将他直接送到他敌人面前。”

“从什么时候起,你那么尊敬你家那位长辈了?”他的心早野了,我不明白他还要等多久。

“从他被我家最大的,说了算的那位管束得很紧开始。”他指指电脑,“快点拷贝。”

里面只有两个文档,几十秒就行。我把盘还给他,打开第一个文档。里面跳出一百多个公司名字,地址,联络方式,经营范围。

“什么啊?”我看不明白。

“如果把这些公司全部弄垮,你需要多久?”他问。

啊?!“全部?”他以为我是开兼并公司的吗?

“全部。”他的眼神完全没疑问,很笃定。

“光看名字,我不知道。”需要更详细的资料,“不过就算是濒临破产的公司,谈收购兼并都很麻烦,更别说百多家了。”

“我没说你一定要收购或者兼并。”他志不在此,“我只要他们关门大吉,无论你用什么方法,交给警方,报给税务局,廉政机关也好,或者借别人的手吞并收购,或者你自己出手。”

“为什么?”我被他弄糊涂了,“你就可以搞定,为什么要我来做?”

“因为我要保护自己,而你,动机最明显。”他毕竟是出色的侦探小说家,“不是想找蓝蒙?与其追着他,不如等他找上门。”

“这些公司和他有关系吗?”我好不容易抓到点东西。

“他是幕后老板。”所以他要拔掉尖锐的前哨。

“怎么?他打算漂白?”我可一点没看出来。那个男人根本喜欢在黑暗里的刺激和财富,而且爱煞血腥。

“你说呢?”他把问题扔还给我。

“看不出来。”如果光从公司名字就能看出一个人的目的,那就是神人。“不过,有一点你说得没错。我把这些公司搞得乱七八糟的话,蓝蒙一定会来找我。我不知道达到你的要求需要多久,试试看吧。”

“这家俱乐部的画廊有个印象派画展,你最喜欢的莫内。下星期三晚上会有招待餐会,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他递过来邀请卡,地点在翼城。

“我还有什么是你不知道的?”兴趣爱好都让他掌握了。

“很多。”他眼眸转了转,“尤其是你想什么,很难让人看透。”

“我很高兴你不会读心术。”可怕的男人。

“走了。”他跃上窗台,回身笑着,“差点忘了,恭喜你!”

“谢谢。”我礼貌的回应,“别忘了送结婚礼物。”

“在第二个文档里。”他纵下去,我也不去看他会不会摔断腿。

我打开那个文档,是他尚未出版的新书。

关上灯,窗前满月。

第140章 忘爱

更新时间2010-7-16 19:29:50 字数:2383

翼城——鱼龙混杂的城市,以世界顶端的艺术和时尚潮流受瞩目。

凤凰集团的五大分部之一也在这儿,由乔纳经营。我和踏歌只打算住两天,所以没时间去拜访乔纳家。而且,自从依雷离开后,我觉得无法和那家人亲近。我的目的只是画展和那家俱乐部出名的料理。

车行到半途,看见一件奇事,一个穿着晚礼服的女子正追着出租车跑。踩着高跟鞋,还能拿出短跑的速度来,我不由佩服万分。她跑了好长段路,却还是没能追上,在路边跺脚。我只会充当路人甲,如果没有看到她手上那条限量版的手链。因为我看到了,所以让踏歌把车停在她身边。

“小姐,需要我帮忙吗?”我打开车窗。

“你是好人吗?”她面对我。好一个精致的女子,大眼睛,粉颊白肤,樱桃小嘴,俏皮的翘鼻,娇小可爱之极。

“算是吧。”有她这么问的吗?

“那么——”她指指踏歌,“请你的司机为我开门吧。”非常之千金大小姐,但她言语间没有傲慢,仿佛天经地义,所以让人讨厌不起来。

踏歌看看我,我摇摇头。“小姐,他不是我的司机,而是我的弟弟。我看你赶时间,还是自己上车的好。”打开门,我往里让了让。

她皱皱可爱的鼻子,不太满意。可看一眼手表,惊叫起来:“惨了,迟到了,他一定会生气走人的。不好意思,请你送我到落星俱乐部。”说完,就上了车。

很巧,目的地相同。

“你去看画展?”我问,“不急,要八点才开始。”现在才七点五十。

“画展是八点,可我约的是七点半,想喝杯茶,还可以聊聊天。他平时很忙,根本没时间约会。”她很率真,“都怪阿桂,好端端的车子,居然抛锚。坐计程车,才开一半,又忘了带钱。”

“你去见男朋友?”我听着像。

“嗯。”甜蜜到浓郁的脸,“他最讨厌等人了。我第一次和他见面的时候,故意迟到半小时,因为都说女人要让男人等,才显得黔贵。结果我去那里时,他已经走了。服务生跟我说,他才等了五分钟。”

“男人等女人,是应该的。”她的他什么人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