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问问有什么新的证据,但最后还是忍了下来。

鲁建中反复看透了她的心思,主动说,已经查到那笔款子的来源了,是从美国的一家银行汇出来,帐户是私设帐户,正在查汇款人。已经有了突破,你不用担心。

回去的路上之璐深想,鲁建中的确说的对,可是她心理上还是不能接受。前一段时间她拒绝想这个事情,但不等于她想不到。的确是离了婚,但叶仲锷对她可能还有几分情谊在,否则,不会找人跟着她保护他;再说,他是何等人,要是让人知道连自己的前妻都保不住,给送到看守所,说出去他大概会觉得颜面无光?

这倒不是不可能的。两人结婚之后,因为工作的关系,叶仲锷经常要求她陪他一起出席活动,宴会之类的活动,偏偏那些时候总是新闻记者最忙的时候,她平时工作辛苦,如果有个周末也只想睡觉好好休息;哪里还有那个精神陪他去应酬。起初叶仲锷也依她,后来终于提意见,就说,你那些同事聚会你跑得倒是勤,半夜发完新闻还能出去吃火锅,陪我去参加宴会而已,就那么不耐烦?

之璐说,能一样么?同事出去又不讲究什么,可以大杯喝酒大块吃肉;可是去那些酒会,又枯燥又没意思,几百个人仿佛都是受过训练似的,拿着酒杯晃一晃,说话也是满嘴客套。再说,这都不是一次两次了,以前你不也应付得很好么?我去干什么?

他帮她把漂亮华丽的礼服换上,说,你还知道不是一次两次啊,别人问起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人人都带着妻子女友,我却孤家寡人,你让我的面子往哪里搁?这就是生活,亲爱的,你不接受也要接受。我看到你的文章里写的,周礼秦制、儒学法术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周礼位居第一,礼仪的重要性不用我跟你强调吧。

既然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而且他也的确有理,之璐只好跟着他参加。在酒店外碰到了她的几个同行,怕被人认出来,几乎是逃一样的钻进入会场。高雅豪华的会场,电视上才能见到的人物云集,灯光闪烁不停,她不习惯这样的场合,却还要陪认识不认识的说话,从容不迫的跟人家谈天论地,事后浑然忘记自己说的什么,依稀记得别人跟叶仲锷说“尊夫人不但漂亮,而且学问出众,才华横溢,跟您真是般配”之类的云云。这话算是恭维,可她却无从高兴,因为太累,那种不适的感觉也顾不得管,回去的车上就睡着了。

印象中,也就是这么一次陪他出席这样的活动。本来还可能有一次,她也答应了,可那天出了特大交通事故,她去现场采访,满地鲜血惨烈状况看的她几欲落泪,五脏六腑哪里都不舒服;发完稿子回到家只看到叶仲锷阴郁的脸,和沙发上那条深色长裙。

他抬起眼看她一眼,眼睛里有幽蓝的火苗,说了一句,这几个星期,你都是第几天晚归了?

之璐讷讷的解释了原委,他并没有认真的听,说他自己的想法,之璐,你辞职行不行?你看看这个家,都成什么样子了?

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让她辞职,之璐虽然愕然,还是干脆的加以回绝。

他言辞格外严厉,我也不是不认识别的记者,没几个人象你这样。他们就能处理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而你追求工作上成功,代价就是牺牲家庭牺牲夫妻关系?

之璐给骂的一懵,说:可是下午的时候,报社暂时抽不出人去采访,只有我去。

他上火,语气冰冷,你都学不会拒绝人?还有,这个理由我听了几十次。有没有新鲜的?

下午血淋淋的景象还历历在目,之璐满心的伤心委屈化成怨愤,为了保护自己声音高了八度:没有新鲜的!有新闻我就去采访,为什么要拒绝?

这番吵架的结果直接导致了此后两个月的漫长冷战乃至离婚,好在平时两个人都忙,一早出去,晚上回来,虽然还是睡在一张床上,半夜醒来的时候还是搂在一起,不过这都不妨碍两个人关系越来越僵,到最后演化成他所预料的那样,彻底分崩离析。

婚姻就跟水和空气一样,虽然平庸,但对于人类而言,却是最重要的东西之一,而且结果毫无悬念。在跨入大门的时候,就可以看到结果,要么,任凭它磨去两人的棱角直至天长地久,要么,被不可避免的波折打倒,直至两败俱伤。

[十九]

高考临近,之璐体会了一下为人父母的感觉。杨里放了假,在家里看书,之璐也陪着她一起看书,看累了两人就坐在地上看世界各地的搞笑电影,看到有趣的镜头,都能笑出泪来。

高考结束后的第二天,之璐和杨里就开始收拾东西搬家。杨里没有太多的东西,很快也就收拾好了;她过去帮忙,诧异的发现之璐的东西同样也不多,除了衣服和书,就没有别的东西了,仿佛这结婚两三年怎么一点印记都没留下。她想起自己曾经连张照片都找不到,诧异的问她:就这些了?

之璐埋头收拾,说:没有别的东西了。

杨里想起楼上那扇永远打不开的房门,就说,之璐姐,你每个房间都看过了么?会不会有什么遗漏的?

之璐一声不吭的埋头收拾,继续忙碌;杨里以为她再也不会回答的时候,她把最后一沓书打包系好,直起了腰,用手肘擦了擦额角的汗水,说,没有遗漏的。

收拾妥当之后,之璐打电话叫来搬家公司,花了整整一天,终于把所有的家当搬到租的房子里,累得虚脱;卧室没有收拾,于是在客厅打地铺过了一夜。之璐本人对环境好坏并不挑剔,杨里是吃苦长大的孩子,对睡在哪里一点意见都没有。

此后连续好几天,两人都把时间用在收拾屋子上。房子收拾好的当天,杨里提出说要回绥泉县,她说,已经好几个月没回去了,考试完了,也该回去看看;之璐想着她还有些亲人在那里,没有再劝,送她去了城西汽车站。

在候车大厅里,之璐跟叶仲锷挂了个电话,约他出来,他说:“什么事?”

之璐说:“前几天我已经搬走了,家里的钥匙多了两套出来,现在想拿来还给你。”

叶仲锷没说话,听筒里只有高高低低的喘息声。之璐曾经很熟悉,他恼怒到了极致却不得发作通常都会这样,就像他们以前吵架之后,两人躺在床上,呼吸声近在咫尺。之璐沉默片刻,再说:“你没空?那我寄给你。”

“你在哪里?”

他声音近乎咬牙切齿,之璐想,把房子还给他,他们之间再也没有别的关系了。在此之前,总是要见面的,总是要说清楚的,该问的也是要问的。于是,她说了地方;叶仲锷没有任何停顿,说:“等我过来。”

二十分钟后她在候车大厅外的对街见到了他和他的车,她呆了呆,忽然有逃走的欲望,那一楞神中,他也看到了她,对她略微颔首。傍晚时分,光芒柔和,天空的一半像是复制在海水,湛蓝透明;另一半红得过于艳丽,已经有了些不祥的预兆,让每一个抬头看天的人都忍不住暗暗想,这不是血么?

之璐对那一天记得很清楚,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这诡异的天气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那不健康的天空颜色总让她联想到不好的预兆。

她深呼吸,一步步的走过去,叶仲锷的轮廓和五官渐渐从金红色霞光的海洋里浮现出来,他眉头微锁,浑身都流淌着一种让人心折的魅力。恍惚中回到了当初,她就是被他这种气质吸引,最终无法自拔。

她走得不快,甚至可以说很慢,叶仲锷靠着车,看着她,一样的默不作声,目光一路向下,从她的发梢看到鞋子,她瘦的让他心疼。这段时间,每次一见她,就会发现她比前一次所见更瘦更苍白。他无声的看了一会,克制住过去抓起她双手的欲望,只是不动声色的等着她走来;终于在她走近的时候,抓住了她的手臂,把她摁到副驾驶的位子上,关上车门,自己随后也上了车,发动车子。

车里开了空凋,跟外面的灼热相比,简直是两个世界。之璐本来还觉得热,现在凉爽得多,她看了一眼他的侧脸,那神情宛若寒冰。她觉得更冷。

这两年他都很少自己开车,不过现在却是他开的车,车速不快;城西汽车站算是城市里的偏远地带,繁华程度比起市中心差了许多。之璐坐在他的身边,时不时的看一眼窗外,最后终于说:“许大姐去世前,你见过她吧,你们到底说了什么,跟她后来出事,有关系么?”

她的声音乍一听什么情绪都没有,镇定极了,叶仲锷知道这是她久经思考后才说出的话,声音不觉平淡下来:“你想知道?”

“是。”

“你既然想知道真相,我把能告诉你的都告诉你,”叶仲锷冷静的说,“许大姐的死跟我有关系,她知道了一些至关重要的消息,来警告我小心应付,然后被人发现乃至灭口,我当时没有想到对方手段那么狠毒,保护不力。这件事情上,我难辞其咎。”

之璐轻轻看他一眼,摇头之后又点头:“不关你的事情,大部分事情,总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救了小里的人,也是你?”

“我知道他们下一个目标是小里,就找人保护她。”

“可你在更早的时候就让人跟着我了,”之璐说,“那时候许大姐还没有出事。”

车子拐上另一条路,叶仲锷目光不移的看着后视镜,说:“能告诉你的时候,我会告诉你。”

“那这件事情,什么时候能彻底解决?”

“快了。”

之璐长长呼出一口气,她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清楚,叶仲锷不会骗她。她从挎包里拿出两串钥匙放到仪表台上,轻轻说:“恩,钥匙就在这里。”

叶仲锷直视前方,沉声说:“离婚的时候我跟你说得很清楚了,房子归你。我不在乎这一套房子,也不会让人认为,我对前妻无情无义。”

“它不是我的,”看到叶仲锷满脸风雨欲来,之璐觉得气氛压抑,特地用玩笑语气说,“我嫌麻烦,每年的物业费那么贵,我可能都负担不起;更何况,我考了博就会回学校,房子对我来说,意义确实不大。”

车速渐渐缓慢,叶仲锷说:“物业费我已经预付了,别拿这个搪塞我。你打算考博?”

之璐微微一笑:“是啊,打算考世界文学和比较文学。”

叶仲锷就在这个时候侧过了头,恰好看到她的美好的笑脸。波光粼粼的眼睛,苍白的脸颊被夕阳染红,仿佛有了血色;又因为瘦,笑起来的时候下巴尖尖的。美丽的让人惊叹。认识她开始,就知道她是一个心高气傲的女子,但她的心思,从来都不在容颜粉黛之间徘徊过,由于她不自知自己的美丽,因此也更加动人,让人难以割舍。

叶仲锷觉得前所未有的疲惫,一拍方向盘,声音诡异的有些沙哑:“钟之璐,几年情分,夫妻一场,你想装做什么都没发生过,撇的一干二净?”

倒是真想什么都没发生过,总比现在生不如死强。心口的疼痛逐渐满散到全身,之璐不敢看他,不敢说话,垂着眼睛,压下眼眶的酸涩。

叶仲锷猛然一脚踩了刹车,车子尚未完全停住,他的双臂就伸了过来,不差分毫的把她搂在怀里,之璐一愣,却听到他说:“之璐,你就那么不愿意要我的东西?我能给你的,除了感情,就只剩下钱了。可是你什么都不稀罕,从一开始都不稀罕。这几年,你要是稍微为我考虑一下,我们能走到这一步?”

他的怀抱温暖得不可思议,之璐咬着唇,喃喃说:“你说的对,你一向都是对的,是我太倔强,听不进去。”

叶仲锷一下子放开她,冷静得仿佛正在出席重要的会议:“我们之间还能不能挽回?我要一个答案。”

之璐沉默不语。如果她说好,那么复合之后的问题又怎么解决?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第一次的失败,她彻底失去了再为人妻的信心,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要有爱就一定所向披靡,牢不可破的。说她懦弱也好,说她害怕再受伤害也好,她想,我现在连记者也不愿意做了,没有理想了,也没有了勇气。

“没有答案,就是拒绝。”叶仲锷重新发动汽车,声音在汽车的启动声中有些模糊和走样,“我一直都知道,你爱我永远没有我爱你那么多。不过我想,爱多爱少都没关系,只要你爱我就够了。我纵容你,我给你创造条件让你尽可能的施展才华,也许你能够在某一天知道我对你的好,把心多用在家里,用在我身上;可是你并没感觉到,你依旧我行我素,两三年了吧。我对你,彻底没办法了。”

随着他这句话,天边最后一缕红光消失了,路灯一盏一盏的亮了起来。叶仲锷仿佛才想起来,打开了车身内部的灯光,明亮得异乎寻常。

不知道来了哪里,周围的路一点也不认识。她又不想开口问他,目光失焦,呆呆看着外面,被动接受信息。这片地方空旷而且开阔,两旁都是大片的草地,路边停着十多辆运送砖瓦石块的超大型卡车,仿佛一只只巨兽,车子飞驰过去的时候,她瞄到一块巨大的广告牌,才知道,城西这四五平方公里的地方,都被某财大气粗的房地产集团把持。

她大脑的大部分地方已经死机,可小部分还在运转,能够让她乱七八糟的想一些事情,同时听到叶仲锷讲电话的声音。

“……正在新城区附近,是,我知道有车子一直跟踪我,两百米左右的距离。黑色桑塔纳,没有车牌号,看到了?马上过来。”

挂上电话,叶仲锷加大油门,车速陡然提高,他这个牌子的车本来就是以速度而著称,开起来只觉得在飞。

之璐震惊:“有人跟踪我们?你在跟谁讲话?”

叶仲锷目不斜视,严肃:“一群亡命之徒,跟着我们有一会了。我倒要看看他们玩什么花样。好了,不要再跟我说话。”

他脸上的神色告诉她此事非同小可;她不敢再问,回头看了看,大概是因为本来就是黑夜的关系,后面那辆桑塔隐隐约约,可想而知,他们也在全力拼速;正前方则是一个十字路口,他们走得是东西走向的那条路,平整光滑漆黑的柏油马路,三十米一盏路灯;南北走向的路也许并未修好,只有一两盏路灯。

虽然路灯的光芒虽然暗淡,但足以照亮一辆提醒巨大的卡车以罕见的快速从右侧逼近。不需要多年的驾车经验,也能看出这辆卡车就是冲着他们而来,以两车目前的速度推测,结果是可以预见的——会撞上,而且,惨烈。

那巨大的卡车使得之璐眼睛恐惧的睁大,她猛然侧头,叶仲锷一半的精神在留意后面的桑塔纳,另一半精神在开车,完全没有发现从右侧高速逼近的庞然大物——这才是他们最大的危险。

警告他已经来不及了。

之璐半站着,探身出去,使出浑身最大的力气,抓住方向盘朝左猛然一扳,然后双手往回一撤,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抱住了驾驶椅上的那个人。

一个人生命中的任何一秒都可能跟他自己及其他人的命运相连。

如果更早两秒钟把方向盘扳往左边,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但毕竟是差了两秒钟,虽然微不足道,那毕竟是时间。车速本来就快,忽然的拐弯使得车身一歪;巨大的惯性,车子在撞击下虽然偏离原有的行程,收效却不大。

庞然大物般的卡车到底是撞上来了,看在外人的眼底,简直是无法避免。沉重的冲击声发生的时候,右侧的车门几乎是在一个瞬间就变形走样,车窗的玻璃碎片、金属的残片,卡车车身上大块的油漆从车窗里飞了进来,全都雨点般的砸在她的背上。

起初之璐并不觉得疼,只觉得车身剧烈摇晃震动,并且还在往前滑行,耳边轰隆响动,声音缤纷而丰富;感觉到怀里的人要从她的怀抱里挣脱出来,她加大了力气拥抱着他。其实之璐的力气向来很小,中学大学时代考试体育,她的铅球永远只能混个达标水平,及格都勉强。可是最危急的时候,她双臂里涌出来了源源不绝的力量,不论他怎么试图推开她,就是死死的抱着他,纹丝不动,如同石膏塑像般纹丝不动。

疼痛传来的时候,车子因为撞到草地上的石块,终于停了下来。

轰鸣声渐渐远去,警车声由远及近。之璐再也没了力气,她坐到一个温暖的怀抱。背部和尖锐的疼痛让她浑身发抖,他额头上有血,脸上的泪,因此显得面目模糊。之璐觉得触目惊心,轻轻说:“你受伤了?”

叶仲锷想抱她,害怕碰到她肩上背上的伤,小心翼翼捧着她的脸,嘴唇贴在她冰凉的额头:“不是我的血……是你的……”

之璐虚弱的点头,放心的开始微笑:“你没事,就,好了。”

哪怕世界在这一刻全部毁灭都没有关系,只要怀里的那个人还在,就可以了。虽然安全了,可她还是不肯松手,仿佛他是在海啸中幸存下来的游人所抱着的最后一块木板,又仿佛是在冰雪荒原中快要冻死的迷途旅人的拐杖。

这些想法都是她彻底的昏过去前想到的。车子撞上来的时候,它们还没有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完全没有成型,那个瞬间,她只知道一件事,他是她的所有,是她在这漫长人生里惟一的希望和支撑。

[二十]

半夜的时候,之璐从昏迷中醒过来,首先就闻到消毒水味。四下黑暗,她疲倦,动了动身子,疼痛从背上传来,忍不住轻轻“啊”了一声。灯应声而亮,有点灼人,她下意识眯其眼睛,再缓缓睁大,终于看清楚另一双狭长的眼睛。熟悉的面孔趋近,眼睛也离得近了,可以看到里面的暗光,忧心,还有,货真价实的猩红血丝。她向左侧躺,而他坐在床边的沙发上,抓着她的双手,死死的看着她,仿佛一眨眼她就会消失。

随后叶仲锷坐到的床沿,小心翼翼的俯身下来,双臂环住住她,避免碰到她背上的伤口,额头抵上她的。之璐把头往上挪了挪,看到他眼睛里异样的光芒一闪,眼泪一滴滴落她的脸上。

之璐花了几秒钟来确认现状,迟疑的说:“仲锷,你在哭么?”她身上痛,但脑子还相当好使。这么些年来,她从来都不知道他也有眼泪。在她的印象里,他几乎是无所不能的,什么都能得到,什么事情都能做好,怎么还会哭?

叶仲锷抬起头,手抚摸上她的脸颊,停在上面,喃喃说:“之璐,之璐,你出事了,让我怎么办?答应我,这辈子都别再做这种傻事了,答应我,象爱惜我一样爱惜自己,绝不以身试险,听到没有?答应我。”

勉强笑了笑,她说:“不是没出事么?我活得好好的。”

“答应我,”叶仲锷吻她的额头和一侧的脸颊,坚持着问下去,“之璐,答应我。”

之璐觉得眼眶发热,轻轻说:“好。”

两人维持着这样的姿势很久,麻醉药的功效还有残留,之璐不知不觉地再次睡了过去。闻着他身体的味道,睡得罕见的好,连梦都没有。

她睡着的时候,长长的睫毛微微上翘,弯成月牙的形状,在白皙光滑的皮肤上投下阴影。她表情平和,有一股被压抑的生机在她的脸上流露。

是的,被压抑的生机,她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从来都不是;她生机勃勃,说到自己喜欢的东西,眉飞色舞。而她现在这样,痛楚,消瘦,压抑,都是自己带来的。结婚前,他郑重的告诉自己和双方的父母,要给她最好的生活,可到底没能做到。

叶仲锷一个人坐在黑夜里,不停的反思。第一次在大学见到她,清澈透明的大学生,个子高挑修长,说话时表情生动活泼,笑容总是停留在嘴角,修养很好,有一半的时间礼貌的看着对方的脸,直接看到人眼睛里去。因为时间紧,他留了名片给她。

那个时候的叶仲锷是有名的证券交易所的副总经理,加上在美国两年时间,身价自然不凡,父亲虽然没调到本省省委,但也是临近省省会的市长;他并不是花花公子,可物质条件和外部条件决定了他身边向来不缺女人,他也跟不少女人交往过,可就是没有一个人像面前这个小了自己七岁的女孩一样,第一眼就让他觉得心脏猛然一跳。那种感觉,已经若干年未曾出现过了。

毫无疑问,钟之璐的确是相当美丽的,平心而论,他被她吸引,跟她的美丽没有直接的关系;而是她说话,动作,神态落落大方,展现出了一种独特少见的人文素养,这是他不曾在任何人身上看到过的。

而且还特别认真可爱。她显然做过大量的准备工作,对金融学方面的常识有较深的了解,但偶尔也会出错,把几个名词张冠李戴;他纠正她的错误,她很不好意思的微笑,有点歉意,有点害羞,还有难得一见的腼腆,那些瞬间可爱极了。她最后付钱的举动让他吃了一惊,她没有玩笑的成分,目光真挚坦诚,实事求是,她说出的话就是她心底深处的想法,她的确就是那么想的。这样的人,整个人都是纯粹的,颇像上个世纪上半叶的“一身诗意千寻瀑”的知识女性,精神气质高贵典雅,不容侵犯。他原以为,这样的女性若干年前就彻底消失了。

叶仲锷跟好友童展去酒吧喝酒,他愉快的承认,不过最初的几次见面,他就被她迷住了。而问题是,他请她吃了一次饭后,他打过几次电话给她,约她出来,她就再也没有答应过,礼貌的解释说,自己很忙着上课,忙着采访,忙着帮人干这个干那个,总之就是没空。

童展吃惊,随后失笑:“想不到你叶大公子也会有这天,竟然约女孩子都约不到。不过,没准是那女孩欲擒故纵,我就遇到过这样的姑娘,最善于以退为进。现在女孩子都熟读兵法,高明得诸葛亮都自叹弗如。”

“她不是那种人,看我的时候就跟看别人没什么区别,”叶仲锷眉头紧锁,自嘲的笑一笑:“我还真是太高估自己,原来就是有人不把我当回事。”

童展觉得用有趣,继续笑:“知不知道有句话,年轻女人的最爱,第一是化妆品,第二就是你了。当然,也不乏例外,所以你才会一脚踢倒了石头。”说着,童展哈哈一笑,说,“那女孩子长怎么样?跟这几个姑娘相比?”

说话,几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来到他们身边,脸上稚气未脱却化了很浓的妆,看来都是大学生,衣着鲜艳,喝酒点烟的姿势纯熟无比。叶仲锷瞥了那几个女孩一眼,笑着摇头,正要说话,却被一个女孩手里的杂志吸引住了。

那是本有名的旅游杂志,彩版印刷,纸的质量很好,正翻到某一页。叶仲锷被作者的名字吸引,跟那个女孩借杂志一观,女孩见有帅哥搭话,极热情的把杂志递给他,主动搭话:你也喜欢这本杂志?我也喜欢。

文章是钟之璐写的,名字叫“西行漫记”,好几个页码,写得她在敦煌的游记;文章里有她的一张照片,背后是山峦,脚下连绵无穷的黄色砂石,她穿着衬衣短裤,一只手扶着遮阳帽,笑容清澈,阳光比之亦为不如。

叶仲锷凝视那张照片会心微笑;童展倾过身子过来看,说:“看什么人看得这么入迷?哎,这女孩真漂亮,看上去像块儿水晶。

这个比喻叶仲锷也很赞同,笑着拍他的肩膀:“挺有眼光的。”

离开酒吧后他去附近的报亭买了那期杂志,回去仔细的看了看,发现这篇文章跟她写的新闻稿差距很大,前者文笔极佳,毫不媚俗,字字句句酣畅淋漓,写到敦煌失落的文物,让人恨不得拍桌长叹。叶仲锷终于忍不住给她打电话,说:“我在杂志上看到你的文章了,写敦煌那篇文章,写得很好。”

她不知所措,甚至不好意思:“啊,那个啊。今年暑假的时候去了一次,回来写的。叶先生,谢谢你的夸奖,我觉得也不算很好,有些地方马虎了。”

他说:“照片也好,很漂亮。”

她仿佛更不好意思,辩解一样的说:“我给编辑的本来都是风景照,不小心夹了一张个人的照片,没想到她偏偏选了我的。我也是看到杂志才想起来的。”

叶仲锷心说那个编辑太聪明了,她的人的确比景色更漂亮和动人;嘴上却问她:“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最近想去敦煌,麻烦你给我讲一讲,好吧?”

仿佛想了想,她答应下来。

吃饭的时候他事无巨细的问她一切细节,实际上他压根就没有去敦煌的打算,可却被她说的蠢蠢欲动,真的想去看看,而且,身边一定要有她。她引经据典,神采飞扬,如果有速记员在一旁记录,会发现她随口就说出完整华丽的文章;换一个人口述这番话,肯定有人觉得拽文和卖弄,可是从她嘴里说出来,就不是,只会让人觉得感动,因为她的热情和真挚。

他微笑着看她,觉得心满意足,多少年没有这么看过一个女人了?

趁着她去洗手间的时候,童展特地从几张桌子外过来跟他招呼,说:“你真的陷进去了,不过,这个女孩,恐怕不好追。”

结帐的时候老问题又出来了,她要求AA制,很坚持的拿出钱给他。叶仲锷苦笑,平身第一次觉得这么的无计可施。让她付钱,严重违悖了他历来的原则和绅士风度,更何况这里的东西又贵,就算她家境殷实,不过是个学生而已,她的吃穿用度告诉他,她平时相当节省;可如果他坚持不要,她绝对会生气,两个人本来就不算熟,之后,她岂不是更可以不见他?

当时他决定,以后再也不自作主张,一定要先问问她的意思。

离开饭店的时候,她接到一个电话,看起来很高兴,神情雀跃;他忍不住问她:“怎么了?谁的电话?”

她带着理所当然的神情说:“我男朋友啊。”

叶仲锷的心一瞬间沉到海底,强迫自己面不改色:“哦,你有男朋友?”

“是啊,”她笑容毫无城府,“他是我的高中同学,在国外,我们好几年都没见了。”

有十几秒钟,他根本说不出话来,他对她的生活一无所知。其实早就应该想到的,世人都不是瞎子,以她的才貌,不会缺人爱慕。学校除了可以用来读书增加学问,同时也是个谈恋爱的好地方。他咬着牙关想,一个在国外,一个在国内,好几年的时间不见,居然还没有分手,那感情得深刻到什么程度?他岂不是机会渺茫?

虽然后来的事实证明,那个叫陶儒的男生从来也没成为他的威胁,但毫无疑问,叶仲锷那段时间过的真是惊心,越发小心翼翼。他们有的时候在网上聊天,有的时间见见面,在他存心诱导之下,她把她跟陶儒的事情和盘托出,本来可以说的都不多,很快叶仲锷把这两个人看得清清楚楚。他满意的发现,其实钟之璐对陶儒的感情并没有很深,男朋友这三个字对于她,更接近一种符号和挡箭牌的存在。没有旁人的提醒,她几乎都想不起这个人。

天渐渐亮起来,叶仲锷离开病房,打电话回家找父亲。只要不出差,不在外地考察,叶青茂总是这个时间起床,在院子里锻炼半个小时,然后回家洗澡吃早饭,这也会花半个小时。最后花三分钟整理着装,再出门。因为离得近,他就步行去省政府大院上班。作息规律,若干年都未曾变过,像家中墙上的那只挂钟那样准确。

按照常理看来,叶青茂这样的人往往古板,可是他不是,他比世界上绝大多数父亲都要开通。小的时候,耐心的辅导他做作业,教他学下棋,教他学会沉住气;长大一点,叶青茂政绩显著,仕途越走愈顺,但还是从百忙之中抽时间出来陪他打篮球,父子两个在政府大院的篮球架下挣抢一只球,被群众传为佳话。

他们父子的确处得跟朋友似的,叶仲锷从来也没怕过他,可今天却稍微有些担心,果不其然,叶青茂一听完电话,声音就沉了:“之璐伤得重不重?”

“不算太重,”叶仲锷说,依然觉得心有余悸,“没有伤到筋骨,都是皮肉伤,在背上,医生说,养几个月就会好。”

“嗯。”叶青茂一顿,重重的说,“我让你别离婚,你又死要面子,拉不下脸道歉,现在好了?真出事了你哭都没地方哭。看看你最近都做了些什么事情?我跟你说过,问题拖不得,越拖越大,还要把多少人拖下去?早点把手里的麻烦解决了!”

声音严厉,仿佛就是当面说的,叶仲锷点头说:“爸,我知道了。让我妈接电话吧。”

当妈的说话就委婉多了,刘玉语气温和,先问两人有没有受伤,伤情怎么样,吃了早饭没有,叶仲锷说:“这段时间,让田阿姨过来照顾之璐吧,她背上都是伤,动不了。”

刘玉叹口气,说:“我们马上过来,你一晚上没睡吧,先休息一会。”

叶仲锷答应两声就挂了电话。现在这种时刻,半点都不敢休息。他随即打了几个电话给公司的常务副总马骅,随后是老戴和周云确认情况。怕电话被人窃听,几个人说的都不多。三言两语大家都心领神会。他回到病房,发现之璐还在睡,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像个天真的孩子,他心里柔软,俯身吻她。

一吻之下,之璐猛然睁开了眼睛,叶仲锷唇角带出一个笑:“睡美人醒了?”

之璐看了一眼桌子,“我要喝水。”

喝完水后叶仲锷要扶着她再次躺下,她不肯,执意坐着,说睡得半边身子都木了;叶仲锷无奈,“亲爱的,你就听我一次吧。”

她说:“我坐着也能休息。”

[二十一]

从医院里出来,站在门口,几秒钟一辆平淡无奇的黑色车子从另一侧逼近开过来,停在他面前。他打开车门坐进去,不动声色的呼出一口气。

坐在驾驶椅上的周云递给他一个文件夹,五六页纸,每张上都附着照片和详细资料:“大部分都已经落网,是流窜犯,都有案底。本来就没什么好在乎了,行事才心狠手辣。那样的杀人方法,也只有他们才狠的下心。”

叶仲锷翻了翻,沉声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帮人不过是杀人的喽啰。他们跟这帮人勾结,也是走投无路。公安局那边也拿到这些资料了?”

周云点了烟,拿在手指缝夹着,烟雾升腾起来:“昨天就送过去了。警察一直跟着他们,又打听到他们跟着你,有不利的计划,特地赶了过来,所以那么巧。尊夫人没事吧?”

叶仲锷目光陡然柔和,说:“没有大的问题,都是外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