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华阳山,他们居然回答我说,未找到清心草堂,更未见到我提及的李叔李婶。鹤翎峰的半山腰,有着大片竹林,而竹林前,尚有大片房屋烧焦的痕迹……

清心草堂烧了?而在栖情身上,又发生了什么事?她有收到我留给她的信了么?

可是如今她即便收到,只怕也是不肯原谅我了。

灵前与萧采绎成亲……

我唇边有些凉,轻轻一抚,却是唇边被咬得破了。

虽然满怀心事,心烦意乱,我还是决定等回到越州,待父亲登基大典完毕后再回去找栖情。

萧采绎死了,栖情一定需要时间疗伤。

而我只有待父亲那边事了,才能再无牵挂地回到她的身边,任她处置,哪怕要杀要剐,要打要骂,或将我一世囚禁,我都由得她。

我早有过誓言,这一生一世,甚至来生来世,都是皇甫栖情的白衣,不离不弃。

168.立尽梧桐影,不见故人来[白衣番外](完)

浏王已称燕帝,安氏虽然新败,但江北势力依旧强大,安世远只怕也在准备登基事宜了。从明州回越州,一路甚是顺利,所过较大的城镇,四处都是张灯结彩,仿如在一夜之时回到了大燕全盛时的太平盛世了。

越州城中,更是人声鼎沸,我竟不知道我自己能那么受欢迎。一路过来,两侧街道,都是人群,如蚁般密麻麻簇拥着。

我问一旁随行的绯雪:“是不是城中已预先安排过,怎会有如此多的老百姓前来?“

绯雪格格笑道:“是宇文三公子名气大吧!人家都过来看看怎么个品貌风流,能不能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你呢!”

我淡淡笑着不理会她的扯淡,只盼着尽快将眼前事宜结束,好去见我的栖情。

“白衣!白衣……”

暄闹之中,我恍惚听到有人喊。那声音熟悉而凄怆,悲恨而忧伤,竟然像是……栖情?

我忙扭过头来寻找之际,似看到一张惨白的熟悉面容一闪而逝。还没来得及在人群中细找,已见十数道黑影迅速飘过,竟然是刺客!

不仅是刺客,而且是死士,好在我和绯雪身手都不错,挡得一两招,早已侍卫一拥而上,打斗起来。

只可怜了两旁的老百姓,立时兜头遇一场无妄之灾。

窥伺那群刺客身手,颇有些像萧家的手段,只怕是给萧采绎报仇来的。

萧家如此恨我,那么栖情呢?

我不顾场中打斗正酣,急急奔到方才隐约看到栖情的位置,细细查看。

但见人潮涌动,挤挨作一片,再也找不到方才那张面孔了。

难道我看错了?

终于回到了宇文府中,与先行回到府中的父亲和两位哥哥见了礼,但见他们的创伤早已平复,神采奕奕,看来已做好称帝准备了。

但他们的这个天下,我并不喜欢。我只要有一片小小的竹篁,与我的栖情相依相伴。

我没有理会他们的接风宴席,借口累了,自顾让下人领我去休息。

宇文府中,自然早备下了我的房间。

而我在自己房间见到的人,却叫我大出意料。

竟是李叔和李婶!

我本就一直猜测着清心草堂被烧,如果不与萧家有关,便与宇文府有关。

私心深处,我宁愿是萧家因萧采绎之事一怒烧了清心草堂,至少栖情和萧家可以稍泄怒火。可此时在宇文府见到了李叔李婶,我的心,忽然通透冰凉。

“你们为什么在这里?”我按捺住自己的不安,尽量和缓地问着,可嗓音的尖锐,还是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李叔连比带划,一点点将我的心扯入深渊。

我接了宇文弘的信,前脚才走,宇文弘就派人烧了清心草堂,要二人前来越州。二人虽是我的侍仆,到底也算是宇文氏的人,何况清心草堂烧了,他们也只有回到宇文府,才有再见到我的可能。

“那么,我让你们给栖情的信呢?”我已止不住自己声音中的恐惧和颤抖。

李叔小心翼翼地从怀中摸出,完整无缺地交还给我,连封口都没拆过。

我心头一阵又一阵的血气翻涌,李婶慌乱地啊啊出声,匆忙摸了随身携的药丸塞入我口中。

我木然吞下,却再压不住心头的烈烈如焚。

栖情,栖情并不知道我外出有事。她只看到那片烧成灰炭的草堂,看到我不告而去。

再幸运点,或许,她还会注意到誓言下没头没尾的两个字:等我!

叫她该如何想?叫她该如何想?

何况,随之而来的萧采绎之死,她不可能不知道他是死在我手中!

栖情!栖情!

我猛然冲了出去,冲出宇文府的大门,两侧张望,然后苦笑。

这里是越州,不是肃州,栖情,离我太远了。但我一定要回肃州去,一定要告诉她,我没有打算抛下她!哪怕踏入萧府大门,被他们斩作肉蘼,我还是要说明白!

栖情那样如烈火般爱着恨着的女孩,冰火两重天,再不知这些日子正受着怎样的煎熬!

至于父亲登基大典,少了我,绝不会影响什么。

我回过身,打算回府去牵马,却被门前守卫拦住,带笑禀道:“三公子,昨天这时候,有过一位姑娘来找过你。”

我无心理会什么姑娘,随口噢了一声,正准备踏入大门,又听几名侍卫也说道:“是啊,那姑娘好漂亮,比画上的仙子还美很多。小人们这辈子,就没见过这样美的姑娘!”

我忽然窒住。

宇文氏手握大权,向来门庭若市,这些守卫们,什么样的绝色丽人没有见过,到底又要怎样的倾城倾国,才能惹得他们这样大惊小怪?

猛然就想起栖情宜嗔宜喜招惹人的面庞,我心跳一顿,忙问道:“那女子长得什么模样?多大年纪?叫什么名字?”

“瓜子脸,眼睛又清又亮,可似乎一直在哭着……”

“十六七岁,一身白衣,感觉是在热孝里,可她穿着又很华贵……”

“她的头发特别短,可不知怎么弄的,看来特别顺眼,很漂亮……”

“她说她是华阳山的未亡人……”

“她走的时候,吹着个圆圆的东西,声音很好听,可真的好悲伤,听的人都忍不住要哭……”

听着七嘴八舌的回答,我的心不断地浮着,沉着,寒着,烫着,翻翻涌涌,似要从嗓子口呕出来。

栖情,栖情,你竟到越州来了?

华阳山的未亡人?

算是白衣的未亡人么?她心中,就当我已死了么?

“她……她现在在哪里?”我怔忡半天,抓住其中一个守卫的肩促问。

守卫一惊,忙道:“这个可不知道,她一路吹那个东西,一路走着,转过一道弯,就不见了。当时满街都看呆了呢,都说是仙子下凡来了。……公子认得她?”

我揪紧那人衣襟,厉声道:“你们几个见过她的,立刻到府里给我叫人,不管叫多少人,把越州城挖地三尺,给我把她找出来!”

守卫多半听过我性子和顺的消息,所以开始和我说话并不拘礼,此时见我面色可怕,顿时吓得只敢连声应是。

此时另一名守卫大了胆子又说了一句:“那姑娘说,她今天还来呢!”

我按紧乱跳的心口,扶了汉白玉的栏杆,勉强平抑涌动的血气,问道:“她说今天还来么?”

守卫已经不敢乱说话了,细想了想,道:“对,我们本来问那姑娘要不要帮她通传了好在府里住下的,那姑娘说,‘不必了,我明天再来找宇文清’。”

那侍卫显然是逼了嗓子模仿着栖情的口吻。我似看到了栖情清冷而决绝的容颜。

她直接唤了我的本名,显然已不再将我当成她心爱的白衣。

而她找我,必定只会为萧采绎以及她自己丢了的那片心报仇,绝不会再温柔地唤声白衣,依依投入怀中。

我苦笑,紧按着胸口一步一步拾阶而上:“如果再见到她,立刻引过来见我。”

我本便是你的,若你要来取我性命,也是使得。而且,你可知道,我真的很希望再见你一面。

李婶端来的药热了又凉,凉了又热,我始终不曾吃。

我默默在院中的梧桐树下徘徊,静悄悄地等待,等待那清冷而悲伤的身影出现,哪怕挥来的,仅是一柄利刃。

但栖影始终不曾来。

随后的许多个日日夜夜,包括父亲登基之日,我都只在自己的院中等侯,等侯一个越来越缈茫的希望。

立尽梧桐影,不见故人来。

他们都说,安亦辰曾在那日出现过,傍晚时换了传令兵的服色,带了一个形容娇小的人影顺利逃出了城。而安亦辰所投的客栈,后来证实了他身畔一直有个女子,就是那个倾倒了大街上无数行人的白衣仙子。

可我还只是等待着,默默地等待着。

在我这三年的爱情中,始终只是我在等待,等待她来选择,爱,还是不爱。

如今,我还是在等待,等待她来选择,恨,或者是更恨。

当梧桐叶最茂盛时,有人送来了一张喜贴和一只锦盒。

大红喜贴来自安氏所建的北晋王朝的秦王府。

秦王安亦辰与大燕衔凤公主皇甫栖情喜结连理。

打开锦盒,是眼熟的埙,经历了大火的煅烧,泛着清亮的釉光,却已破裂成许多瓣,如同被生生摔裂的心。

我抱了锦盒,徐徐站起,风吹过,胸口的闷疼愈不可忍。抬起眼,看到李婶含着泪又捧了药来,我黯然一笑,摇了摇头,扶住梧桐,忽然手一软,锦盒落地,埙片发出了忧伤的破裂声,碎得更厉害了。

一口殷红鲜血,终于吐出,巍巍颤于碎片之上。

栖情,万劫不复的那个人,原来是我。

幸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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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理直气壮地问一句:可以给送皎鲜花么?

风月第二部晚上开始连载,速度不会很快,具体见文后置顶留言。

自己滴着汗悄悄地走开.......

169.读者书评汇总(一)

那些留不住的曾经,缱绻的缠绵情爱

――评寂月皎皎的《胭脂乱:风月栖情》

[作者:寒梅弄雪]

夜阑人静时,终于把皎皎姐的这一本《风月栖情》读完了。这是继她的《梦落大唐》之后又一篇催人泪下的小说。闭上眼,满心是栖情在那乱世风月中的纠葛与挣扎。三个优秀的男子,演绎的却是三段缠绵悱恻的情爱。

皎皎姐的文字一直都是那么华美苍凉,于淙淙的流水中显露出她深厚的文化底蕴,《风月栖情》便是这样一本细水流长的故事,越读到后面,越觉甘之如饴。比起《梦落大唐》,这一本可以说是身心具虐了。

栖情的出场总是那么的惊艳,回眸一笑百媚生,三千粉黛无颜色,她的美,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了。印象中的栖情,就像江南水乡里一阙瘦瘦的诗词,楼台高望,目睹云卷天舒,坐看闲庭花落。顶着衔凤公主的美名,带着兴国兴邦的吉兆,她美丽地降生于人世,衔玉而生,大抵这样的人,他的人生多半是不平凡的吧,所以,这也就注定了栖情以后的命途多舛。

享受着父王的疼爱,拥有着无限的富贵繁华,更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可以说,她是三千宠爱在一身了。然而,这所有的一切都在那个有些萧瑟的傍晚,在那个嗜血的时节里,一切都碾成了岁月的尘埃,国破家亡,先是父王被诛杀,后又寄居人下,被宇文氏霸占着,夺母弑父之仇,山河破碎之恨,一夕间,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在这阴谋交叠,肮脏龌龊的皇宫内院里学会了成长,学会了坚强,懂得用自己的爪子来保护自己,同时,也划伤别人。

美丽之于女人原本就是一种过错,尤其是在这乱世之中,英雄豪杰为之倾倒折腰,只要是个男人,都无法拒绝这般美好,这般妖娆,这般夺目的栖情吧。于是,便有了一幕幕的生离死别,一场场的爱恨情仇,一桩桩的缠绵悱恻。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与月。

这句话用来形容萧采绎是再恰当不过了。他是栖情的表哥,文武双全,相貌出众,初一开始,他便以一个守护者的身份在栖情身边呆着,童年的大多岁月,都是他和栖情美好纯净的回忆。他以为,执子之手,便能与子偕老,他以为,自己会是她的真命天子。只是他不曾想到,原来每一段青梅竹马都有各自的去处,谁也无法在原地等候。他和栖情亦如是。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心里就有了这个娇俏美艳的女子,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便觉得开心,她忧伤的时候,自己也会心痛。看着她遭受了那么大的灾难,而自己,却无能为力,男人的自尊心受到了打击。他要给她最好的,他要她成为这个世上最幸福的女人。只是,他不知道,那一声声甜腻腻的绎哥哥里参杂的是亲情,无关风花雪月的男女情爱。

所以,当多年以后,看到曾经只牵着自己手的那个小女孩转头别人的怀抱,毫不避嫌地去与他人缠绵的时刻,他嫉妒了,他发疯了。他以为让她留在自己身边,一切都在不言中了,他以为襄王有情,神女有梦,原来,幼时的那个背影,那个在他庇护下甜甜地唤着他绎哥哥的小女孩已经离他越来越远。她的心里,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帘幽梦,颠簸岁月中成长的她,已不再是那个娇小柔弱的小公主,眼前的她,是一个勇敢坚强,敢爱敢恨的栖情,只是她的眼里,再也没有童年绎哥哥的影子,取而代之的是另一袭绝代的风华。

他以为就这样默默地守护在她的身边,自己也心甘情愿的。但终归他低估了自己的定力,也低估了自己对栖情的感情,这么多年来,那一份沉沉的爱恋已经生根发芽,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坚不可拔,无人可以撼动。在那个醉酒的夜晚,他让她成了真正的女人。只是在这一晚之后,他们所有的一切都断了,最后的最后,他们终归隔着一抔黄土,剩下的,便是一份年少的缅怀吧,即使自己成了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他也难逃成为哥哥的宿命。

其实,他们的结局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是么?栖情那样的女子,又岂是自己这般俗气的男子比得上的,也许,永远的归去还能在这个女人的心里留下一席之地吧。

爱江山更爱美人,拱手山河讨你欢。

这便是我心中的安二公子,在那个乱世争雄的年代,他是少有的一块美玉,挥洒着他的霸王之气,在那片山河之中闯荡出属于他的一片天下。

文中的安亦辰,是我最喜欢的一位男主。有着温和优雅的外在美,却又不乏一统天下的雄心壮志。很强势,很威风的一位男子,让我想起了那个打下大唐江山的李世民。同样是二公子,同样是温柔多情的少年郎。

他和栖情的相遇,就那么强势地上演了。栖情长大成人的第一次,他很荣幸地见证了,并且还能窃玉偷香,一饱眼福。看到她的第一眼,这个女人的惊世脱俗的美丽就让自己震撼到了,以至于在这些年的戎马沙场生涯中,他都无法忘怀那一场别样的邂逅。

在我的眼中,安二公子是一位乱世枭雄,亦是一位不可多得的痴情男子。从与栖情对上眼的时候开始,他的故事也注定了会因为这个女人而变得波澜诡谲,翻天覆地。

他们两个,都是心高气傲的人,最初的相遇,他的眼里是满满的她,而她的眼中,看到的只是一个威胁着她大燕王朝命运的刽子手,所以在安亦辰生病的时候,她有那么一刻是心狠的,想要杀死这个将来覆灭大燕王朝的敌人,实际上,此时的大燕已经远非从前,出此考虑,也全都是为了弟弟君羽着想。

也就是因为这么一个念想,原本纯净美好的相遇,原本天造地设的一对,染上了那么一丝灰色。安亦辰说她是魔鬼,迷人的外表下是蛇蝎的心肠,误会与隔阂也就这样产生了,本该美好无暇的一对壁人开始沿着不同的人生轨迹行走。

最后的最后,栖情终是不忍心安亦辰就这么死在宇文氏的手里,她救了他,只是安亦辰,却不知,带着深深的失落和伤心离开。而那个天仙般的人儿,却成了他心中永远的痛。所以,在逃亡的路上,安亦辰亦如栖情在皇宫里逼他一般,让她退无可退,他要向她证明,安亦辰不是个懦夫,是个顶天立地的强者,他的生命,不会任由别人掌控摆布,他不喜欢那种被人逼迫的感觉。原本只是想看看栖情着急的样子,可就是这一路的逼迫,更加深了他们之间的误会,亦如安亦辰所说,不管你曾经怎样逼迫我,我想把我们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近,可是为什么结局却反而越来越远了。当看到那一张绝美的面容上哀伤的泪水,充满敌意的眸子时,安亦辰知道自己错了,可是一切已经无可挽回,他们注定了要走到对立。

三年后的再次相遇,那个羽扇纶巾的少年更加风度翩翩,气度不发,马上的英姿剪影了属于那个时代的英雄的特写。当一切的误会解开,当所有的谜底得到最终的诠释,他才发现自己错得离谱,也就是这短短的三年,他错过了生命中最美好的女子。

她的恨,她的诅咒,没有让这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退缩,反而迎难而上。为了她,他不惜与夏侯夫人翻脸,为了她,他可以置生死于不顾,他的爱,一点也不比宇文清的少,反而比宇文清来得更加强烈。

他诚挚的忏悔,他痛楚哀伤的眼神,终究是打动了那个女子,赢得了她的原谅。只是,这些都无关爱情,她与他,始终行走在各自的平行线上,尽管曾有过交点,可是一切都会还原到最初的开始。

有时候,爱情是需要耍一点点手段和心计的。安亦辰最后的那一出英雄救美的感人戏,终是得偿所愿抱得美人归。他也许早已料到,终有一天栖情会发现事情的真相,可是一切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一刻他真正的拥有了她。他会倾其所有,用爱来化解她心中的委屈和仇恨。善意的欺骗,他只是不想失去这个朝思暮想的女子而已。在栖情最崩溃的时刻,是这个纵横经纬的少年对她不离不弃,于危亡之中挽救了她。而栖情的心,甚至连她自己也不自知,在岁月的流年里,一点点地被这个男人占满。

纵算栖情最后得知了当初的真相,我想,面对着这样一个深情,为了自己费尽心思的男人,她终究不会狠得下心说出那一句我恨你吧。我也相信,在今后的相处岁月中,安二公子也会用他最热烈的深情来维系这一段天赐良缘。

衷心地祝福着,安二公子,栖情,你们一定可以天长地久。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那摇曳的竹林之中,一袭素白的白衣就那么干净温暖地出现了栖情的面前,纤弱苍白,精致而又不失温润,从未见过如此纯净美好的男子。那一刻,一直高傲不已的栖情也有了小女子的羞涩和腼腆。原来这个世上,真的有叫一见钟情的神话。

老实说,对于白衣我是无奈加心疼的,第一眼看他,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来形容这个美好的男子,白马西风侠少年,幽咽的冷风中,那个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就这么落拓地出场了。

行医济世,仗剑天涯,这便是他最初的梦想吧。身为宇文氏的第三子,他身上所背负的担子更重。他与栖情的这一段旷世绝恋亦如那罗密欧与朱丽叶一般惨烈,这样的爱情,注定了是无法永恒相守的,但是感情却可以穿过时间的洪流,成为亘古的经典。

由最初的相遇相知,到后来的相伴相许,白衣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挣扎的。在他与栖情面前,始终隔着国恨家仇,那是无法抹杀的一切。所以,他一直逃避着自己是宇文氏的这个让他心痛心酸的问题。他只想做一个飘逸如风,随性优雅的白衣,做那个爱护着栖情,守护着栖情的白衣,他不想这一层细腻精致的白色沾染上任何的污点。

十七岁那年,他们以一株狗尾巴草作为约定,三年后若还能再见,他便守护她一生一世。此时的白衣,心中是有些不安和愧疚的,看着一路逃亡的栖情在风雨中历练成长,他心疼,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便是他的宇文家。所以,在栖情要求他和自己在一起的那一刻,他有些犹豫,有些不敢面对。他以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年少的栖情日后定然还能遇上比自己更适合她的男子。

三年之后,再一次相遇是在安亦辰的地盘,一身是伤,失去了亲人的栖情依然倔强地不肯屈服在安二公子的悉心照料下,直到白衣的出现,又给了栖情生命的激情与动力。这一刻,看着如此依赖自己,如此痴恋着自己的栖情,白衣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三年的分离,三年的思念,已经让他深刻地认识到这个女子在自己心中的地位。

万里江山醉清风,得此如花美眷,那些权势名利又何值一提了。何况,白衣一直都是避世的,他想过着的是平淡安静的生活,而这些,也正是栖情所需要的。相比于安二公子的积极入世,栖情的情感也更加偏向白衣吧!

爱情也就在这个时候甜言蜜语,你侬我侬起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他们的爱情来得那样热烈奔放,来得那样真挚诚恳,来得那样安静绵长。

栖情也毫不掩饰地表现出自己对他的爱意和依恋,恨不能溶进这个男人的身体。

一路风雨的相扶相伴,华阳山中医庐里的情意拳拳,溪水边上的旖旎风情,诠释着这一段最美好最干净的爱恋。

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的,不管白衣再怎么逃避,他身上流着的始终是宇文家的血。接连的阴谋算计,巧合连连的误会,他和栖情的距离也越来越远,即使两人之间情意仍在,即使栖情心中念念不忘那个干净清澈的白衣少年,在现实的残酷里,他终究还原成了宇文清。他们之间,已经远不能如从前那般没有芥蒂了。

而白衣,亦是无奈的,家族的使命摆脱不了,栖情的爱恋更放不下,在这两难的境地之中,我不知道这个男子最终的选择如何,但是我相信,他不一定是陪伴栖情到最后的男人,但一定是栖情爱得最惨烈深刻的情郎。

无论如何,他与栖情的爱恋,都成了这个乱世里一曲悲凉的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