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潮就悠哉地坐在那盘炒饭对面,手里捧杯热茶,神定气闲地等着他自投罗网。

荆劭傻眼三分钟,深深吸了一口气,“这是——你做的?”什么叫做奇迹,这就算是吧,他就算看见一只狗在天上飞,感觉也不过如此,一个纱布蒙着眼走路都要靠两手摸的人,居然有本事做出这样一盘无敌炒饭来!

“当然就是我,不然还有谁?”晚潮一哂,“就算看不见,应付一个火腿蛋炒饭,还是没问题的……不管怎么说,我也是名震江湖的枫台路食神。”

“什么……路食神?”他咽下一口口水,没听清。

“枫、台、路。”她受到了侮辱,“这一带很有名的大市场,你都没听说过?”

“哦!”他差点没笑出来,真亏她还一脸的得意洋洋,市场!那是大妈大婶们提着菜篮子聚集的地盘,她原来在那里闯天下。

晚潮恨恨地把勺子塞进他手里。这家伙,胆敢露出那样一脸嗤之以鼻的笑容!如果不是待会儿还用得着他,她一定把这盘炒饭扣到他脸上。

荆劭低头尝了一口。有道是,士可杀不可辱,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但是,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这炒饭,实在是太好吃了。

从第一口炒饭送进嘴里开始,他基本上就没有闲工夫去说话了。香辣,浓郁,米饭的香甜细腻,配上炒蛋火腿的鲜香滋味,简直是一口接一口地欲罢不能啊。

荆劭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这么狼吞虎咽地吃饭了。以前进出过那么多酒店,吃过那么多精致的食物,还真没有哪一次,让他吃得这么过瘾。要是以后说起来,他荆劭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居然是一盘家常的辣椒火腿蛋炒饭,那真是丢脸丢大了,晚节不保。

“我猜,你睡醒那会儿,还在打主意要赶我走吧。”晚潮耐心地等他吃得差不多了,才终于跟他谈正事。

“哪有!”荆劭果然一口否认。晚潮一笑,被她的厨艺收买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荆劭怎么能例外。

“你要住多久就住多久,我怎么会那么没医德赶你走,开玩笑。”荆劭一边说一边汗颜,真是败了,什么时候他变成这样,说起假话来面不改色心不跳,还把医德都搬出来了。

Bingo!晚潮从沙发里跳了起来,“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等等,等等,我有条件。”荆劭咽下最后一口炒饭,意犹未尽。

“什么条件,开出来,我统统答应。”晚潮豪气万丈地一拍胸口,“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我做不到的!做饭,钉纽扣,唱催眠曲,跳艳舞,难度再大我都统统拿手。”

只要荆劭允许她留在这里白吃白住免费养伤,别说是几道小菜,就算是要她踩高跷走钢丝,她也发誓没问题!

“以后的一天三餐你负责。”荆劭开出来的条件都在她意料之中,一字不差。

“行。”晚潮一口答应,“不过,只一件事例外,我不负责洗碗啊。”

“不洗碗?为什么?”

“你什么时候看见饭店大厨除了掌灶之外,还要洗碗?”晚潮扔给他一个白眼,“不要侮辱我。”

荆劭从她手上抢过那杯茶,“随便你。”

晚潮忽然笑了,“荆劭,我发现你最近有句口头禅,这几天你说得最多的就这三个字‘随便你’。最高的频率是一个小时说了十七次。”

“是吗?”荆劭愕然,十七次,真的有那么多?为什么他自己都不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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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终于等到拆纱布的这一天了。

因为伤口的愈合情况还要用到诊所的一些检查仪器,所以荆劭一大早就把晚潮从被窝里挖出来,拎去诊所。

说是不紧张,那不过是自我安慰,晚潮自从进了诊所,就在那张椅子上坐立不安。纱布都还没开始拆,她已经在手里紧紧握了一面小镜子。

“现在照镜子,太早了吧。”荆劭摇摇头,“我怕你待会儿吓一跳。”

“没关系,我有心理准备。”晚潮咬了咬牙,痛下决心,“拆!了不起就是多几个疤嘛!”

荆劭剪开纱布,一圈一圈地解下来,“现在还嘴硬,一会儿我看你——”

话音未落,就听见晚潮一声惨叫:“啊——”

惊天动地。诊所的玻璃一阵簌簌发抖。

那面可怜的镜子,被一把扔到墙角,摔成无数片。荆劭叹口气,早就劝她不要照镜子了,偏偏不肯听。

“那就是我的脸?你天天看的就是那张脸?”晚潮跳到他背后,死死拽住他衣服,再也不肯露面。不可能!那怎么可能是她的脸?眼睛下边、额角、脸颊,都一大块一大块深紫的丑陋疤痕,不只是疤痕这么简单,整张脸孔都凹凸不平,乍一看,像只保存不善烂掉的桃子。

荆劭伸手想从身后把她拽出来,可是她紧紧贴在他背后,死都不出来,“怎么会这样,烫伤那天都还没有这么严重!你天天给我换药还盯着看,跟只鬼一样……”她真的吓个不轻,手足无措,只是连声迭问:“怎么办荆劭,现在怎么办?!”

荆劭只好转回身,晚潮立刻把头埋进他怀里,“不准看!”

“不要紧不要紧,这只是一点点小事,”荆劭拍着她的背,“现在伤口还在愈合期,看上去当然就是这个样子。”

“你不是说,可以想办法修复,什么Z字整形,又什么注射荷尔蒙,硅胶什么的……”晚潮激动地嚷嚷。

荆劭伸出手,托住她下巴,强迫她抬起头来,“是可以修复,我一定想办法,可是你总不能一直不见人,不管好看不好看,这都是你自己的脸,独一无二的谢晚潮。”

“你当然这么说!伤又没在你脸上!”晚潮愤愤地推开他,真虚伪,他就会说这种风凉话。独一无二的谢晚潮?独一无二有什么用,她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了,哪个男人会喜欢这样一个丑八怪,他会吗?他荆劭会爱上这样的一张脸吗?“撒——谎。”

诊所里一个扭伤了脚的病人和竹青、思甜,都停了下来,傻眼地看着他们两个。

“不要叫,不要这么大声,多难听。”荆劭汗都快下来了,把晚潮拉过一边,“别人还以为我这里闹出人命来了。”

“可是我的脸……”晚潮也知道要镇静,刚才还拍着胸口说有心理准备,可是这种时候叫她怎么镇静?毁容啊,毁容!

“你现在伤口才刚刚愈合,皮肤肌肉都还没有恢复生长,才一个多礼拜而已,哪有烫伤好得这么快?”

“你不用安慰我了。”晚潮沮丧地低下头,“我不信这样一张脸,可以恢复如初,完全不留痕迹。”

“包在我身上!”荆劭千方百计安慰她,“我来想办法。”

“真的?”晚潮怔怔问。

竹青从旁边走过来,帮忙安抚:“荆劭说有办法修复,就一定有;我跟他工作这么多年,从来没见他说一句大话。”

“他?”晚潮完全没信心,“他要是有这个本事,也不会呆在这里开诊所了。再说你看看,他自己手上还有那么大一个疤。”

或许是她心情太差,一时口无遮拦,这话一说出口,屋子里顿时一片沉寂。竹青思甜都没提防她冲口而出说起这个来,一下子都噤声不语,自眼角偷偷瞄一眼旁边的荆劭。

荆劭就好像突然被人掴了一巴掌似的一呆。

一盆冰水从头顶直淋下来,对啊,他怎么忘了手上的伤疤。因为这最近日子过得突然热闹开心起来,居然一时都忘了,他是怎么样离开中心医院的。晚潮说得没错,他已经不是以前的荆劭,他没资格跟她做这种保证,说要治好她的脸。

“我……我先去那边,看看伤势怎么样。”荆劭还想努力掩饰自己的尴尬,掉头去了扭伤脚的病人那边。

竹青和思甜对视一眼,不出声。

晚潮愕然看着他猝然转身走开,瞪着他的背影,一时不知所措。怎么了?她是不是说错什么了?为什么大家都那种脸色?她不过就是说他开个小诊所能高明到哪里去,这也是实话,他干吗这么尴尬?平常跟他斗嘴没轻没重,说他更难听十倍的话也有,都没见他这样变脸过。

“他……怎么了?”她喃喃自语地问了一句。

思甜没好气地答:“你还问!好端端的干吗揭人家疮疤?”

“他有什么疮疤好揭的?”晚潮一头雾水,“我没说什么啊。”真是冤死了,六月飞霜,对荆劭的过去,她根本一无所知,还揭什么揭?现在有疮疤的人是她,不是他。

竹青拉开思甜,“算了,晚潮也不是存心的,更何况她什么都不知道。”

“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晚潮很三八地凑过来。

竹青无可奈何地一笑,“荆劭不会高兴我们在背后说他八卦。”

“不用这么神秘吧。”晚潮已经忘了自己脸上的伤,荆劭还有八卦消息,是她不知道的?这怎么可以错过!“你如果不说,以后我八成一不小心还是会踩地雷。”

“总之以后你就不要再提他手上那道疤。”思甜叹口气。

“唉,还以为是什么……不就是一道疤吗?男人身上要是没一两处伤疤,那简直不能算男人了。”晚潮不起劲地靠上窗台,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跟荆劭相处也不是一两天了,荆劭绝对不是一个介意外表的人,他连胡子都懒得刮,一件二十块的T恤和两百块一件的他根本分不清。奇怪,他会跟个女人一样,这么介意自己手上有个疤?

不过被思甜这么一提,晚潮倒是蓦然想起,荆劭有戴手套的习惯,天气又不冷,他戴副手套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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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俗话说的,医人者不自医吧。”竹青摇摇头,“晚潮,你不是我们这一行的人,所以不知道荆劭,前两年,只要是做这行的,提起荆劭这两个字,那是人尽皆知呢。”

“这么有名?”晚潮不由自主地回头看了一眼远处正在为伤者冷敷关节的荆劭,说来也是,她也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一个看似江湖医生的人,会偶尔流露他那样的气质。

“嗯。荆劭是欧彦宁博士的弟子,脑外科和心胸外科的双料硕士,又在日本早稻田医科拿了博士。上次中方派往南非进行医疗援助的专家组,他是最年轻的成员之一。”竹青说,“所以当初他是各大医院争抢的头号目标,他选了中心医院,脑外科。”

“哦……”晚潮的嘴巴张成一个O形。中心医院,脑外科!那三十六层的著名大厦,她见过,大厦顶层甚至还有小型的直升机停机坪,听说那是每个外科医生做梦都想进去的地方,能在那里占个一席之地,简直是一种成功一种荣耀。

真想不到,荆劭还曾经在那里混……肃然起敬。

竹青接着说:“那时候荆劭在中心医院脑外科,可是一等一的红人,一掷千金等他动手术的人,都排出十里地去。到现在,还有几个著名的手术,除了他之外,没有人做过。”

“那他为什么会跑到这里来开诊所?”晚潮不能置信,这真是暴殄天物嘛。

“这就说来话长了。先要说起一个人,她叫钟采。以前,她跟我一样,也都是脑外科的护士,荆劭的助手。你不知道当时荆劭在脑外科的地位和风采,他是第一主刀,众目所瞩,钟采则是有名的美女。他们是一对金童玉女式的组合,搁在古代,那应该叫才子佳人。”

“荆劭还有女朋友?!”晚潮的眼睛差点暴弹出两公分,不可能吧,她怎么完全没有听他提起过!

“我是说当时。”竹青补充,“一直到出事之前,大伙儿还总是催着他们讨喜糖。”

晚潮逐渐屏住呼吸,她说什么,出事?出了什么事?

“那天晚上,我记得特别清楚,是十一月,晚上还在下雨。荆劭刚做完一台很有难度的手术,钟采去他办公室找他,说要搭他的车回家。我跟思甜去清点手术器械,所以回来晚一点,经过走廊的时候,迎面碰见一个男人,穿大衣,一身酒气,思甜还说了一句,酒味这么重。”

“但是当时,谁也没反应过来,这个喝醉酒的人怎么会跑到这层楼上来,这应该是外人禁入的地方。刚走不远,听见荆劭办公室里有吵嚷声,思甜就说不好,拉着我跑去看——我们刚一推开门,就看到那喝醉酒的疯子,正抄起怀里的一只酒瓶,朝钟采头上砸了下去。”

“钟采死了?!”晚潮一颗心忽地提到喉咙口。“没有。我跟思甜都吓傻了,幸好荆劭反应快,他一把拉开钟采,另一手就挡了过去,那瓶子碎了,玻璃插在他手上,我当时就眼睁睁看着他手上的血喷了出来。”

原来他手上的伤疤是这么来的。晚潮默然不语,他替钟采挨了这一下,想必他一定是真的很爱她吧。

“荆劭跟那醉鬼动手了,我跟思甜也想去帮忙,可是那醉鬼就一副不要命的架势,幸好报警器惊动了保安,他们一拥而上把他按在地上。后来才知道,他是因为老婆急性脑出血,送医不及时,刚刚去世,所以一时想不开,跑来找医生拼命,谁知道又醉眼昏花地按错了楼层,就这么误打误撞地闯进了荆的办公室;钟采说了他两句,不知怎么的就惹恼了他……”

“看他手上的疤那么深,当时也伤得不轻吧。”晚潮问。

“是啊,满地都是玻璃碎片,还有血。思甜就说坏了,这么短的时间,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血迹?荆当时还很冷静,叫我帮他处理伤口,他说要缝合,可能伤了手指动脉。”竹青说起当夜的事,还是心有余悸,“缝合的时候我就发现那伤口很深,心里知道不好,可荆劭一直安慰我说不要紧不要紧,一点小事而已。”

晚潮忽然有一分钟走神。不要紧不要紧,一点小事而已。这句话,荆劭刚才也对她说过。也知道他不过是在安慰,可是为什么,这句话让他说出来,就有一种令人安心的力量?

竹青继续说了下去:“其实事情比我想象的更糟,荆是最好的医生,他心里明明有数,这道伤不但伤了他的动脉,也伤了他的肌腱,他不能再得心应手地拿起手术刀了。”

她看着晚潮,轻轻一叹:“对荆劭而言,他的手就跟他的命一样重要。这么多年的辛苦努力,他的一切经验智慧和技巧,都要靠他这双手来体现……相信我晚潮,他的手不能再拿刀了,这个打击,绝对不比你现在脸上受伤来得轻松。”

晚潮这才明白事情的原委。荆劭,他真是……太可惜了。

“事情还没完,紧接着,有一场重要的手术,一个十岁的小姑娘,生了恶性脑血管瘤,手术十分复杂,除了荆劭,没人肯做,都说风险太大;可是那小姑娘的母亲就快急疯了,每天在荆的办公室外面等他,想求他帮自己女儿做手术。荆劭已经是她最后的希望惟一的希望,她不远千里而来……说真的,我见过不少生离死别,可是那一次,连我也掉泪了。”

“可是荆劭,他不是不能再动刀了吗?”

“当时没有人会相信,荆劭会有一天不能动刀。在所有人眼里,他是个神话,脑外科不败的神话。”竹青黯然,“连我也是根深蒂固地这么认为,所以我一直劝他试试看。现在想起来,我错了,就是我们这样做,才把他逼上手术台的。”

“那个手术——失败了?”晚潮猜到了结局。

“对,失败了。荆劭惟一的一次失败。那个小姑娘没能走出手术室。当时……当时,荆劭的脸色,就跟那白色床单一样的白,连一丝血色都没有。我当他助手那么久,还从来没见过他那么茫然的神色……从来没有。”

晚潮说不出话来,胸口好像压着块石头,透不过气。

“这件事,本来他不说,也没有人会让他来背负这个责任,手术失败本来就是很常见的事。可是他提出辞职。你知道,在脑外科,竞争有多么激烈,他不能做手术的话,就没有存在的价值,跟一个残废没两样。可如果他留下,隐瞒他的手不能再动刀的事实,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失败的例子。晚潮你要知道,这不仅仅是失败,这都是人命啊。”竹青正色说,“所以无论荆劭还能不能做一个好医生,我都打心里佩服他。其实如果给他时间,慢慢复健,他的手不见得没有恢复的机会,可代价是这中间要冒着手术失败的风险。他的选择是,没给自己再做手术的机会,从此放弃了脑外科第一主刀的位置。”

“然后到这里来开了诊所?”

“我跟思甜,还有钟采,是跟他一起离开中心医院的。但钟采不想再做护士这一行,她觉得这样下去,一辈子也不会再有出头的机会。”竹青说,“她转行做了空姐,那一年,也正赶上泛亚航空公开招聘,钟采那种条件,是一定会考上的。”

“空姐?!”晚潮猛一呆,而且还是泛亚航空的空姐!本来她也是为了要考泛亚所以才留在这里的。“才不过半年,荆劭和钟采就分手了。”竹青摇了摇头,“其实这个结局,是自从钟采当上空姐的那一天,就注定了的,她一向心比天高。不过日子也这么一天一天过下来了,诊所生意不算好,可荆劭也没亏待了我跟思甜,只是他变了,对什么事都不在乎似的,连个笑脸都难得一见;为了支撑诊所的生意,还得成天风尘仆仆到处出诊……他是龙困浅滩遭虾戏。”

“遭……遭虾戏……”晚潮忽然心虚,这不会是在说她吧!她承认,对荆劭是有那么一点不礼貌,可是她实在没恶意。

“我不是在说你哦!”竹青偏偏又画蛇添足地补上一句。

天。晚潮一阵晕,这不明明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第三章

七点钟。

晚潮看着钟,滴答滴答,耐心等待,荆劭一向准时。

一分钟、两分钟……时间过得这么慢,好不容易,才听见楼梯传来上楼的脚步声。

晚潮从沙发上一个鱼跃跳起来,奔向门口,一把拉开门,带着一脸很狗腿的笑,“荆劭……下班啦?”

就只差没像个日本女人似的,帮他脱外套,拿拖鞋。

荆劭正在低头找锁孔,冷不防门“呼”的一声拉开,晚潮那笑得好像一朵向日葵的脸,灿烂地出现在门口。

“你……没事吧?”他吓一跳。

“来迎接你啊,还有什么事。”晚潮套着他的大毛衣,太长,她在腰上打个结。

“这件衣服好像是我的?”荆劭忍不住提醒她,这什么世道,昨天洗衣店刚刚送回来,就被她霸占去了。

“是吗?”晚潮点点头,“下次我帮你送去洗好了。”

荆劭不禁结舌,有什么办法,伸手不打笑脸人,“随便你吧。”他又一次妥协,“有没有什么吃的先填下肚子,待会儿还要回诊所去换思甜的班。”

“吃的?”晚潮精神一振,“有啊有啊。”

荆劭随她进了门,还没到餐厅,已经闻到扑鼻的肉香。真夸张,怎么香到这个地步!

真的,会不会是他眼花,紫色小砂锅里满满的都是油亮喷香的红烧肉。另一道菜是冬菇扒菜心,冬菇醇厚,菜心碧绿,看上去就十足鲜嫩,汤倒很普通,萝卜豆腐汤,不过汤色乳白纯净,配白玉豆腐、淡青萝卜,加上细嫩的蛋花和虾米,十分悦目。

荆劭夹起一块红烧肉送进口,“唔……”

除了陶醉,无话可说。长这么大,他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红烧肉。

“怎么做的?”他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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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红烧肉呢,最重要的是会挑肉。一定要肋条五花,夹精夹肥,至少要夹上五六层,所以行家都叫‘夹心肉’。这种肉一定要找熟悉的肉店才能买得到,一头猪身上,最好的夹心肉绝不会超过两条,刚好烧一碗,不是到处都能买到哦。”晚潮笑眯眯地说,“做红烧肉,外面饭店的做法是先过油炸一遍,其实这样不过样子好看,味道就打了折扣,肉一炸就不会酥了,万一火候不到,油走不掉又硬了。自家做,一定要有耐心,先过水,大火煮滚,小火煨汤,放一点干山楂和料酒,浮沫一定要撇干净,不然影响成色。肉烧得酥了,才能放酱油,最好用那种加了焦糖的广东老抽;然后再放糖,必须用冰糖,味道才会好,颜色才会正。等汤水慢慢煨干,又不能太干,汤稠了,肉酥了,油亮好看,就可以OK了。”

她这一席烧肉经滔滔不绝地说完,荆劭已经吃掉了半盘肉。

简直停不下筷子,酥软鲜香又不腻,入口即化。

“冬菇扒菜心就简单多了,冬菇拣厚的买,用水浸软,小火焖过才能下锅,味道刚刚好。不过这道汤呢……”晚潮打住话头,看见荆劭喝了一口汤,一脸惊艳的表情,忍不住笑了起来,“不错吧?”

“极品。”荆劭只说了两个字。

“其实越是家常普通的东西,才越美味。”晚潮说,“这汤是用猪骨棒敲碎,加上鸡丝、冬菇、火腿一起,用瓦罐慢慢地熬出来的,要文火熬上四五个钟头,再放凉去油。豆腐跟萝卜大火下,小火煮,吸收了汤的鲜味和香味,还有本身的清香,才够味道。”

荆劭只剩下点头的分。

“还有我的镇山之宝——谢晚潮独家秘制的圆葱烧麦!”晚潮打开旁边的一只小号竹笼屉,蒸气和香气一下子腾了出来。

荆劭大跌眼镜,我的天,“你还会做烧麦?!叫外卖了吧?”

“真没眼光。”晚潮被侮辱了,“外面哪有这种烧麦皮?外卖?又厚又硬而且皱巴巴的外卖,跟这个哪能比?这是我自己手捏的,看,皮薄又白,荷叶边,里面的圆葱配羊肉,绝对解馋。而且我还配了料碟,自制酱汁加上胡椒蘸料,提味又解腻……”

她还在激动地说着,荆劭已经半信半疑地捏起一只小巧玲珑的烧麦,送进嘴里。

呵,美味自舌尖蔓延至头顶,太好吃了,无法形容。

实在顾不得多?嗦些废话,先大饱口福再说!不消片刻,风卷残云,桌上的食物已经没了一大半。晚潮唇边的笑容慢慢退了下去。这个男人……唉,真不敢相信,他就是竹青所说的,那个中心医院脑外科,曾经众目所瞩的主刀荆劭。

只不过是这么普通的家常小菜,他也吃得这么惊喜满足,可见他平常都是怎么样过日子的。

荆劭吃饱了,几乎没抬手擦把汗,往椅子里一靠,呼!快要走不动了。

抬眼看见晚潮,她若有所思,眼里一抹特别……温柔的神情。没错,是温柔。

荆劭怔了一下,会不会是他眼花了?要论八卦功夫,没人敢跟她比高低,平常除了斗嘴耍赖就没一句正经话,温柔两个字,可跟她不搭边。

“吃完啦。”晚潮回过神,动手收碗筷。

“等等。”荆劭叫住她,“你不是坚持说不洗碗?”“今天是例外。”晚潮回头,“我决定给你一个机会,见识我洗的碗有多么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