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这个,于老爷子自然对萧定坤赞不绝口:“定坤从小就疼咱福宝,多亏了定坤!”

现在于老爷子对这个女婿满意到了心坎上去了,对于之前反对萧定坤和福宝在一起的事,那是只字不提。

于安民也深以为然,一大家子此时对萧定坤那自然是满意得不能再满意,一时又问起来萧定坤的家人,萧定坤都一一说了,宁慧月更加心里有谱了,想着等过了年回去,就看看双方家人见见面。

当然了,自己这边肯定是不能主动的,得让对方主动,先开口,这样子以后福宝嫁过去才能有地位。

一家子说着话,中间老爷子累了,萧定坤扶持着,又休息了两三次,终于翻过了那座山头,来到了那座山头。

福宝也是来过几次的,自然是熟悉,一看这山路还是曾经的山路,只不过杂草丛生,昔日的青石板早已经埋没在枯草迷离之中。

萧定坤用一根木棍拨开了杂草,带着大家走过去,却见一片青砖乱瓦的废墟之中,有一颗老杏树枝杈嶙峋,有些繁茂的枝叶近乎匍匐在地上,而在那地上,到处都是斑驳风干的杏,就这么密布在老杏树下。有成群的麻雀就在旁边,叽叽喳喳地啄着那干杏,啄得干杏上面是密密麻麻的痕迹,有的只剩下杏核了。那些麻雀也不怕人的,就歪着脑袋看福宝他们。

福宝激动地扑上去,抚摸着那老杏树的枝干,兴奋地对萧定坤道:“定坤哥哥,这杏树还活着!竟然还活着!”

昔日尼姑庵已经随着那逝去的年月而淹没在废墟之中,但是这棵由老庵主亲手种下的杏树竟然还活着,再再提醒着福宝尼姑庵里那短暂而安稳的时光。

萧定坤笑了:“杏树生命力本来就很顽强。”

于家几个人围着这尼姑庵前后看了又看,又站在高处俯视着下面的群山,于安民想起来自己当年在大滚子山驻扎的事,指着老远的地方道;“我当时就是在那里驻扎。”

他看着这山势沟壑,突然间明白,当年那个叛徒逃离的时候,应该是从驻扎之处一路往北走,而自己当时也是顺着那条路追的,但是阴差阳错,不知道为什么就错了。

甚至于,他还曾经追到过尼姑庵所在的那片深山里。

也就是说,他很可能就在女儿被遗失的地方走过。

只可恨,当年他们部队驻扎是有机密任务的,所以一切事情对外不会大家宣传,老百姓也只知道是一支部队,至于干什么的,谁也不知道。

当时福宝被那叛徒带走,他们一路跟过去,又因为火车站人员的说法,一直以为那个人抱着福宝一路南去,以至于从来没有想过,可能福宝已经被那人丢在了大山里。

于安民想起这些,叹息不已,这或许是命运的捉弄,也或者是福宝的机缘。

十几年的亲情割舍,痛在心里,不过好在,老天有眼,福宝到底是重新回到了他们身边。

宁慧月望着那片残瓦废砖,却已经遥想当年她的小福宝是如何被人家抱回来,如何在这里被喂养,那庵主又是以怎么样的心情种下这棵杏树,想着想着,竟是眼里落泪:“我曾觉得上天待我太残忍,竟然让我母女分离,潜心挂肚十几年,但是如今想想,其实,其实我应该知足了,我的小福宝这一路,总是能遇到好人。”

福宝拉着宁慧月的手:“妈,你说得对,其实我挺庆幸的,我喜欢大滚子山,喜欢这里,从小长在这里,又靠着自己努力走进了首都,和你们相认,我觉得这也是一种人生经历吧。”

她不知道如果她一直留在首都生活在于家会是什么样的,但是她隐隐觉得,她命中注定,就应该长在大滚子山。

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的。

冬日的阳光下,宁慧月望向女儿,却见温煦的光轻柔地洒在这片山上,也洒在女儿身上,让女儿周身仿佛镶上了一层淡金色的光环,旁边的麻雀啄着干杏,在杏树上蹦来蹦去,忽而间扑棱一下子就没了踪迹,仿佛融化在了这苍茫的大山之中。

山里的气息清新动人,宁慧月忽觉得脖子上挂着的玉发出温热的气息,让她周身舒畅,她忍不住抬起手来,握住了那块玉,那种舒畅的感觉更厉害了。

一时竟不由自主闭上眼睛,她闻到了山泉的清香,闻到了那甜得腻开的干杏香气,听到了鸟雀叽叽喳喳的叫声,这就是大滚子山,这就是女儿被救起,又被抚养长大的地方。

宁慧月睁开眼睛,忽而笑了:“福宝,我也觉的,这样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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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山的时候,大家都安静下来,不知为何,登了一趟大滚子山,竟觉心旷神怡,仿佛心灵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洗涤。

萧定坤上山的时候就没怎么说话,下山的时候更沉默了。

他只是安静地陪在于老爷子身边,搀扶着他。

甚至到了一些沟壑和难行的地方,他会直接背着于老爷子走。

福宝连忙跟在他身边,扶持着老爷子的身子,免得摔下来什么的。

宁慧月和于安民跟在后头,看着这一幕,自然是感慨良多,两个人甚至私底下悄悄讨论,说于敬跃是个不太懂事的,于敬飞又是军人,以后怕是为了国家顾不上老人,萧定坤人好,和福宝结婚后,怕是自己反而要多指望萧定坤了。

宁慧月心里却是想着,那萧定坤和自己女儿,越看越般配呢,以后指望不指望的倒是不想去想,她是只要女儿好,怎么都行,女儿幸福,让她怎么着都愿意。

这么小声说着,议论着,慢慢地往回走,走着间,偶尔碰到什么山蘑菇啊啥的,宁慧月就低头摘着,拾着山蘑菇和野山菜等。

一路上也是巧了,肥嫩的山蘑菇不断,甚至还碰到野山鸡,野獐子还有野兔子什么的,开始的时候没在意,于安民也就随便捉捉,结果那些山鸡都好像没劲似的,几下子就被他捉住了。

当他把一只扑棱着的山鸡塞到宁慧月手里,宁慧月表示可以炖山鸡汤给大伙喝的时候,于安民也来精神了,他又去捉野兔子了。

野兔子也很好捉,紧追几步就捉到了。

于安民感慨:“这山里的野味都不怕人啊!”

一捉一个准。

再之后,就连于老爷子都捉到了一只野兔子。

可把老爷子乐呵得不轻:“老当益壮啊,我还能比野兔子跑得快,哈哈哈!”

于是当他们走下大滚子山的时候,一家人手里拎着两只野鸡,三只野兔子,一只野獐子,足够大家伙大吃一顿了!

福宝看着他们那高兴的样子,也忍不住想笑,唯有萧定坤,好笑地看了福宝一眼。

福宝抿唇,调皮地冲他眨眼。

萧定坤无奈地动了动眉,没说话。

第 177 章

第177章烧火做饭

一踏进家门,顾跃华过来接的, 看到他们手里拎着这么多东西, 都惊到了:“咋捉到这么多?”

他如今是在矿上, 那矿也挨着山,平时矿里的大小伙子不出工休息的时候,都去山里寻觅,想着能弄到点啥野味解解馋,可就没几个能弄到的, 大家都指望着弄到东西, 有那么容易吗?

但现在, 于家这几个,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城里来的, 哪像能捉鸡逮兔子的。

于是顾跃华看向了萧定坤:“定坤哥, 这是你捉的吧?”

只有萧定坤对山里略熟悉, 且身强体健的可以捉到了吧。

然而萧定坤摇头:“不是。”

于老爷子已经兴高采烈地嚷嚷开了:“你们看,这只兔子, 是我逮住的, 我看到这只兔子像箭一样嗖地飞过去,我当机立断, 冲过去,说时迟那时快, 一把就把它揪住了!我这是英勇不减当年啊!”

于敬跃这个时候也出来了,他也是刚从山里回来, 弄了个灰头土脸,啥都没逮到,真是失望至极。

现在他听着他爷爷这话,几乎是不敢相信的:“爷爷,你,你说得真的?你一个人捉住一只兔子?”

于老爷子顿时不乐意了:“兔崽子,你说啥呢,这兔子就是你爷爷捉的,你还不信?行,今晚不让敬跃吃咱逮的野味!”

于敬跃顿时吓得不轻,赶紧赔礼道歉的,总算是把于老爷子哄开心了。

不过他纳闷啊,琢磨不明白啊,我弄了个灰头土脸,啥都没逮到,怎么他爷爷这种走几步就喘的,竟然还能逮到兔子?也是邪门了!

顾胜天看着他那疑惑的样子,叹了口气。

哎,他当然不懂。

人比人,这是能气死人的,福宝和自己的运气,差了十万八千里呢,谁让这小子非缠着自己去逮野味儿,跟错了人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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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自然是炖各种野味,几个男人负责先把各种野味给宰杀了,宁慧月和刘桂枝主厨,苗秀菊过来帮忙,一只锅不够干脆又在院子里架起来另一只锅,下面烧起篝火,上面用锅煮,下面用火烤,于敬跃甚至还听顾胜天的撺掇,把几只土豆红薯也埋进了篝火里,想着吃个烤红薯。

这边都炖得差不多了,只剩下最后一锅,恰好这个时候村里来人,说是商量后天婚礼的细节,福宝便让娘妈奶的都过去先吃,她来慢悠悠地烧火。

苗秀菊见了,就用筷子先插了一块炖得稀烂的兔腿肉,让她一边吃着一边烧火。

兔腿肉果然是好吃,带着大山里的清香,又鲜嫩得很,几乎入口即化。

炉灶里的火舔着灶膛子,福宝慢悠悠地吃着香喷喷的兔子肉,突然就想起来小时候。

很小的时候,她在聂老三家烧火,也是这样的灶膛子,也是用烧火棍这样烧火。

那个时候,饿着肚子。

后来,她到了顾家,也曾在顾家帮着烧火,她奶奶疼她,会偷偷地往她嘴里塞一块棒子面糕,或者一块糖,又或者让她偷吃一个鸡蛋。

那个时候,鸡蛋和棒子面糕就是很好的东西了,吃了后心里觉得好幸福。

现在,她长大了,鸡蛋仿佛不稀罕了,糖也能经常看到了,认了亲娘,被许多人疼着宠着,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了。

一块这么大的兔子肉,随便吃,吃得心里满满的幸福。

福宝这么想着,自己也笑了,想着这日子真是越过越好了,所有的人都是。

正在那里兀自笑着,就听到身后有动静,她以为是苗秀菊去而复返,便笑着说:“奶奶,这兔子肉炖得稀烂,牙口不好也能咬动,你尝一口——”

说着这话时,她突然不说了。

意识到了不对劲。

身后的气息熟悉却又炽烈。

“怎么不说了?”男人的声音传入耳中,伴随着柴火燃烧时细碎的噼啪声。

“是你啊!”福宝笑了,手里握着烧火棍,有一下没一下地在炉灶里轻轻拨弄着。

“是我,你就不让吃了?”萧定坤微微俯首靠下来。

灶房里并不算太大,福宝一个人坐在炉灶前很宽松,但是他来了,靠在她身后,灶房顿时显得局促了。

“不让吃。”福宝故意道:“谁让你今天笑我?”

虽然他没明说,但是她就是感觉他在笑自己。

“我没笑你。”萧定坤挑眉,语气中颇有些叹息:“我是在笑这山里的兔子鸡还有獐子,怎么就这么听话,能够体谅某人的一片孝心。”

“噗!”炉火正在烧着,火苗晃在脸上,福宝忍不住笑出声:“给你也尝一口吧,就当体谅你一片孝心陪着走了这么一遭!”

萧定坤没客气,就着她的手尝了一口,确实好吃,鲜,嫩,香:“我在首都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还是山里的滋味好。”

炉火一闪一闪的,福宝拨拉着烧火棍,想起来过去许多往事,忍不住道:“定坤哥哥,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啊?从我小时候,你就对我好。”

小时候,有些事她并不明白,懵懂无知,但是萧定坤对她就很好,那种好无缘无故理所当然。

甚至有些事情,萧定坤明显是知道的。

知道,从不说透,却不着痕迹地引导着她,帮着她。

萧定坤听到福宝这话,眼神中闪过一丝罕见的迷茫,不过转瞬即逝:“对你好,需要理由吗?”

关于一些未知的事情,萧定坤知道的并不比福宝多多少。

但是正如同福宝生来的福运一般,萧定坤也有属于自己的直觉。

他见到福宝,就知道要对福宝好,这是本能。

福宝看着炉灶里已经慢慢熄下来的火苗,喃声问道:“定坤哥哥,你是谁啊?”

什么人,来自哪里,又是为什么会这样对她好?

萧定坤:“我是你的债主。”

他这么说着,抬起手来,轻轻握住了她的手:“你欠了我的债,辜负了我,我来找你讨债。”

萧定坤从她手里接过来烧火棍,将木柴递进了炉灶里,又拿烧火棍拨弄了几下,看着炉火旺盛起来。

低头看时,火光映衬在她如上等羊脂玉一般的脸颊上,那脸颊透着粉光,剔透动人。

这一刻,有许多许多的想法涌上,不过终究被克制下。

这是在顾卫东家里,外面很多人。

萧定坤抬眸,望向炉火,低声道:“福宝,等你毕业了,我们就结婚,可以吗?”

福宝脸上通红,轻轻地嗯了下。

声音很小,不过他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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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便是大年三十了,大滚子山的年过得格外有滋味,如今大家日子好过了,有粮食有肉,甚至条件好的有白面馒头,那么好的日子过着,憋足了劲,等着过年时候好好地红火一把呢。

这一天,大家下了热腾腾的饺子,放了十八响的鞭炮,又炖了鸡鸭鱼肉的,盘子碗一样一样往上端,男人们在外屋喝酒,女人们在里屋吃肉吃菜说闲话,要多热闹有多热闹。

到了晌午过后,大家又都过去苗秀菊那里,去了才知道,苗秀菊的屋子里都没下脚的地儿了,满满的都是人。

沈红英两口子也在,看到福宝等人,脸上讪讪的,打了个招呼。

现在老二家和老四家日子红火,她家也不算太差,但是比起人家总是差一截,她每每想起福宝的事,心里总觉得别扭,以至于性子都有些收敛了,不太爱争风头了。

刘招娣则是撇了撇嘴,叹了口气,该干嘛干嘛去了,人和人真是没法比,所以比个啥劲?有棒子面窝窝头吃着,她心满意足了!

牛三妮和刘桂枝关系要好,前两天已经见过,这次又凑一起说话,嘻嘻哈哈的,她性子爽朗,说话直接,倒是个讨喜的,很快大家都说到一处去了。

第 178 章

第178章过年的红火日子

女人们这个和那个的说话,很快分了阵营, 你和我好, 我和你不对付的。

顾卫国顾卫民顾卫军几兄弟, 倒是没特别有啥感觉,男人们,性子糙,反正日子过得去,大家伙分了家都是兄弟, 平时羡慕四房好, 但到了过年时候, 该怎么样怎么样。

反倒是小辈儿的几个,牛蛋牛栓和福宝顾胜天几个关系一直不错,此时拉着顾胜天问了半天首都的事, 他们眼馋, 觉得在乡下开垦地球没啥意思, 以后也想去首都做点买卖挣钱。

他们已经结婚了,孩子都有了, 能满地乱跑了, 农村男人,有了孩子, 就觉得自己肩膀上担子重了,得攒钱养孩子, 还得给儿子娶媳妇,新一代的使命开始了。

二房的土生也相亲了, 眼看就要结婚,他爹娘现在跟着顾卫东两口子干,日子比大房三房要好,这次他娶的是镇上的姑娘,就显得格外体面风光。

他妹妹早春比福宝大三岁,今年二十一岁了,眼瞅着也要结婚,在那里向宝妮打听,说是现在结婚都要什么条件,三十六条腿,三转一响的,该提的都得提了。

宝妮听着这个,飒然一笑:“这个还是在自己,现在矿上姑娘结婚,肯定要求条件高,但遇到好的,不要求这些也一样。”

她现在孩子也三岁了,最近丈夫升职了,自己也成了矿上的妇女主任,可以说是处处吃香,日子过得滋润着呢。她平时很少回来,回来就给苗秀菊带东西,却很少给刘招娣带。

刘招娣为此没少怨恨这个女儿,说白养活。

宝妮也不太在意的,毕竟当年自己把招工的机会送给了顾跃华,在刘招娣这里就已经罪该万死了。

这里说着话,和福宝同岁的秀妮盯着福宝瞧,看福宝头上的发卡,看福宝的面包服,后来终于忍不住问:“福宝,首都那里好不?”

福宝:“挺好的。”

秀妮:“那里有对象可以介绍不?你回头看看给咱们介绍介绍?”

福宝想了想:“我注意看着吧,不过可能比较难遇到合适的。”

这话当然是支应下,毕竟城市里的青年人家也有自己的想法,城市和农村户口简直是天堑一般,吃商品粮和农村就是天差地别,城里的青年一般很少看上农村户口的。

秀妮:“可是你亲生爹娘不是城里的吗?他们得认识不少人吧?他们是不是能帮着介绍,去城里工作啊?”

福宝:“他们是认识不少人,但是他们也是普通上班的,不可能随便调动这种关系。”

秀妮哦了声,有些失望,便不怎么和福宝说话,转而去问顾胜天。

宝妮噗嗤笑了,拉着福宝说话,后来暗地里咬耳朵:“别听她说,她眼馋你去城里,天天做梦要去城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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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完了热闹的大年三十,鞭炮放了,饺子吃了,第二天就是初一,今年的初一和往年不同,今年初一是霍锦云和苏宛如大喜的日子。

平溪村的人对霍锦云和苏宛如都敬重得很,知道他们两位要回来办喜事,一个个比谁都高兴,又觉得脸上有光。

这是来他们这里当了十年老师的知青啊,现在回城了,竟然还要回他们村里办婚礼,想想就要面子。

为了这个面子,他们怎么也要把这两位的婚礼办好。

于是霍锦云和苏宛如的婚礼几乎成了平溪村近十年来最隆重的婚礼,全村男女老少一起出动,女的帮着接应,男的帮着抬轿子喊号子,苗秀菊这里还请来了吹唢呐的,敲锣打鼓的,至于闹亲的,各种放炮的,那更是一群一群的。

因为这热闹劲儿,听说隔壁村的都跑来看热闹。

婚礼整整闹腾了大半天,到了晌午时候,这喜宴才开始,喜宴上是大锅菜,炖得喷香烂熟,里面大块的五花肉和鲜美的大白菜还有蘑菇,汤里都是油星子,一看就好吃。

平溪村的乡亲们个个兴高采烈,在陈有福的带动下,纷纷起身,一起祝霍锦云和苏宛如百年好合,早生贵子,那气势,那声势,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霍锦云看着这些乡亲们,眼睛都有些泛潮了,他举起酒来,高声道:“乡亲们,我当初来到咱平溪村的时候还年轻,是一个人这辈子最大的年纪,可我那时候觉得自己已经死了,这心冰凉冰凉的,就跟死了一样,我以为我这辈子就这样了,像行尸走肉一样,永远就这样了。”

当他这么说的时候,在场的人也都想起来了,十几年前,那么久远的日子,当初那群脸上带着青涩的知青来到了平溪村,大家跑过去瞧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