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玉绯烟素衣染血,脸上也有血污,可是她和蔼地安慰少女的模样,非常温柔亲切。和刚才惩罚夏侯雪的样子,完全不同。

莲瑾远远地看着玉绯烟,目光柔和,他的表现,更是刺痛了夏侯雪的眼睛。

“莲哥哥——”

夏侯雪挣脱赵胜的手,上前一把,紧紧地抓住莲瑾的胳膊,“你是不是喜欢她?!”

说道“她”的时候,夏侯雪都能听到自己咬牙切齿的声音。

夏侯雪原以为以莲瑾的性格,即便喜欢,也不会直接说出来,哪知道听了这话,他轻声一笑,“自然!我仰慕她很多很多年了!”

这样眼里闪烁着热诚光芒的莲瑾,是夏侯雪从来不曾见过的。

只等她被赵胜带走,夏侯雪都没有从那一闪而过的惊艳中恢复过来。

莲哥哥,我不会放弃的!

看着远处越来越小的凤鸣镇,夏侯雪的手指抠进了马车里。

想这样把我打发掉,没门!

我一定会回来的!

凤鸣镇少女失踪的事情,终于破解,薛蔷看到玉绯烟的眼神里除了爱恋,更多变成了崇拜。

就在薛蔷以为玉绯烟会大干一场,顺藤摸瓜,抓到幕后黑手的时候,玉绯烟却做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决定——第二天就继续赶路。

“什么?罗刹姑娘,我们就这样离开吗?”

“赵立仁还没有被审问,真相是什么还不知道,我们不是应该一鼓作气,将真凶绳之以法吗?”

看着薛蔷正义满满的脸,玉绯烟很无奈,一连串地问了薛蔷几个问题。

“我是朝廷命官吗?”

“不是。”薛蔷摇了摇头。

“国家给我俸禄吗?”

“没有。”薛蔷再次摇了摇头。

“我是知名神捕,还是青天大老爷?”

“都不是。”薛蔷愣住了。

“我只是个药师,治病救人可以,其他的不在行,也不能越俎代庖。更何况…”玉绯烟的话还没说完,吴用急匆匆地的赶了过来。

“罗刹大人,不好了,赵立仁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薛蔷惊呆了。那么严防死守,赵立仁是怎么死的?

反观,玉绯烟神态如常,似乎早就猜到了这个结果似的。

“怎么办,罗刹大人?”

吴用着急的不行,唯一的人证死在他手里,他也有责任啊!

“唯一的办法只有一个!”玉绯烟微微一笑,“去斗药大会——”

凶手在药王阁呢,不去斗药大会,怎么抓坏人呢!

五天后,玉绯烟、莲瑾、墨殇、薛蔷、薛子怡五人到了落霞谷,也就是斗药大会的举办地,更是药王阁的所在地。

落霞谷,顾名思义,是一个山谷。

这山谷被群山环绕,四周高山耸立,终年云雾缭绕,大有进入仙境的感觉。

正是因为这里独特的环境,盛产各种名贵珍稀药材,才成为了药王阁的发源地,最终变成药王阁的地盘。

不过,落霞谷也并不是只有药王阁。

这里还有一个小城,名叫归于。

即便是小城,却因为比邻药王阁,靠药王阁的名头,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所以归于城竟比一般的中型城市还要大一些。

归于城商业发达,应有尽有。

五年一度的斗药大会即将来临,归于城里一下子来了许多人,让原本就热闹的城市,变得更加繁华。

只是,不知道是何缘故。

原本定于正月底举办的斗药大会,竟然被推迟了十天。

这其中的缘由没有人知道,即便很多人心中都有疑惑,可大家都是来寻灵药,求神丹的,哪里敢质疑药王阁的决定。

所以,来访的人们只好把行程又延后了十天,耐心地等着斗药大会。

玉绯烟五人找了个清静的地方居住了下来,因为斗药大会,归于城的客栈酒楼爆满,而且价格比平时要翻上几倍。

想要在这个时候,找一个清幽的地方,那要么,得有权,要么,得有钱。

正好,在玉绯烟五人组里,作为阴山公世子的薛蔷就是那个既有钱,又有权的人。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的住进了即便有钱人砸重金都进不去的地方。

“罗刹,你喜欢这里吗?”

自从和玉绯烟熟悉之后,薛蔷也不再客气地叫她“罗刹姑娘”,而是直接叫她的名字。

“很安静,我很喜欢。谢谢!”

玉绯烟对门外的那一株红梅非常喜欢。

“不,不客气!哈哈——”

即便和玉绯烟拉近距离很多,可是在单独面对她的时候,薛蔷还是忍不住脸红。

“对了,罗刹,明天就是花朝节。我这是第一次来归于,你要不要…和我出去转转?听说这里的花朝节很有意思!”

说完,薛蔷期盼地看着玉绯烟。

自从凤鸣镇之后,她再次戴上了面纱,遮住了自己的容颜。

可即便如此,在凤鸣镇,薛蔷还是再一次见到了玉绯烟的真容,即便那时候她脸上有血污,但这一点儿都没有损坏她绝美的容颜,反而为她更增添了一份独特的气质。

罗刹比上次见面,更美了呢!

花朝节?

玉绯烟对这里的节日不太熟悉,不过,对薛蔷逛街的提议,她还是非常赞同。

莲瑾说了,玉绯烟在这里会遇到她的大哥和三叔,如果整日都闷在屋子里,哪里有机会遇见他们呢!

想了想,玉绯烟点头答应了薛蔷的邀请。

“姐,她答应我了!”

薛蔷第一时间冲到薛子怡的房间,幸福的开始冒着粉色的小泡泡,“她答应和我一起逛街,我真是太幸福了!”

薛子怡现在已经对薛蔷的行为产生免疫力了,无论她怎么劝说,薛蔷都一个心放在了玉绯烟的身上。

即便薛蔷吓唬薛蔷,会写信告诉父亲。

可是真的看到弟弟脸上的幸福笑容后,她又忍了下来。

她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看到这么纯粹的笑容出现在薛蔷脸上了!

阴山公世子,说着好听,其实薛蔷从小打大,遭遇了无数次的暗算。

在阴山公府没有男丁的时候,那些府里的女人们,绞尽脑汁都想生出儿子。在他们母亲生下薛蔷后,又绞尽脑汁暗算他。

即便有祖父和父亲的照看,最后还是被人得手。虽然对方是要毒害薛蔷,可最后是他的好友误食了糕点,替他而死。

那一次,父亲终于狠下心来,不但杀了下毒的宠妾,还把其他妾室都送了出去。

可是这事后的弥补,已经晚了。

似乎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薛蔷就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仿佛什么都无所谓,对什么都不在意,更不把人和事放在心上。

这是这么多年来,薛蔷第一次有了另外一种情绪,薛子怡悲喜交加,不知道如何是好。

如果可以,薛子怡真心希望弟弟能悬崖勒马!

总比一腔热情,最后付之东流要好!

薛蔷兴致勃勃地准备着他和玉绯烟两个人的花朝节,他甚至做了规划,先去吃饭,然后逛庙会,小女生应该喜欢可爱的小玩意,那么,他送她一只小兔子的灯笼,可好?

还是…送她面人,让人捏一个她,再捏一个他呢?

可是等到了约定的时间,薛蔷来到门口,看到站在面前的莲瑾、墨殇、薛子怡、憨子,他彻底傻了眼。

为什么?

说好的两个人过节呢?

谁能告诉我,为什么莲瑾和墨殇会在这里?

姐,你是我亲姐吗?

我追女生,你凑什么热闹?

还有那头可恶的大狗,它怎么也在!

看到憨子那副“小子,我知道你的小秘密”的表情,薛蔷瞬间头大。

明明是一只狗,为什么非要露出人的表情,真是很欠揍,有木有!

“今天是花朝节,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花朝节,也不知道过节的时候外面是什么样子,所以不好意思,我第一次出门,要麻烦你了!”

莲瑾谦和地说道。

他的说辞很有说服力,一个长年累月住在一个地方,从不曾踏出莲府半步的人,想看热闹也很正常!

薛蔷这么一想,便不再那么排斥了。

毕竟,他比莲瑾要幸运多了,至少他有健康的身体,能四处游玩。虽然他腿伤了之后,直到现在走路还不是很利索,但是,和莲瑾相比,他已经很幸福了。

既然莲瑾能加入,那么墨殇,从来都是和莲瑾形影不离,保护着他的安全,更是不能把墨殇踢出去。

这两个人,薛蔷认了。

“蔷儿,你总不能让姐姐一个人去过节吧?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知道薛蔷不开心,薛子怡笑眯眯地说道,“外面的坏人很多哦!”

薛子怡的理由也很充分,在加上她是一等一的美女,归于城里龙蛇混杂,真的要遇到什么危险,她一个女孩子家也奈何不了。

“姐,我已经是大人了,你能不能别叫我蔷儿。”说话的时候,薛蔷忍不住看了一眼薛子怡一眼。

姐,你好歹在她面前给我留点儿面子!

“蔷儿,怎么了?你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这么称呼你的啊?以前你怎么不反对呢?”

薛子怡这么说,薛蔷差点儿哭了。

姐,你厉害!

这一次小弟认输!

最后,薛蔷看向了憨子。

一群人去逛街,带上这头大狗,是不是太引人注目了一些!

特别是这狗有这吃人的嗜好,万一…

薛蔷的遐想还没有结束,憨子已经扭着结实的大屁股来到他面前,高傲地抬起了它肥硕的右前爪。

小子!

你要是扳手劲能够赢了伦家,我就不当电灯泡。

想追主人的小姑娘,我没有一巴掌嫩死你,是看在这些天你喂我吃肉的份儿上!已经很讲江湖义气了!

有种,就和伦家比一比!

伦家要是输了,眉都不皱,立刻给你让路!

看到憨子这么无耻,薛蔷终于认输。

自从憨子在他面前一巴掌把一颗人头拍成肉饼之后,薛蔷对这头大狗的认识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真是有其主必有其犬!

这话真不假!

夏侯擎天那么凶残,憨子要是太温和,那就真的给他掉份儿了!

于是,在花朝节,薛蔷期待已久的二人逛街活动,正式变成了集体活动。

看着走在玉绯烟身边,亲亲热热挽着她胳膊的薛子怡,薛蔷内牛满面。真是悔不该!娘,你当初为什么要让我多长那么一点!否则,今天挽着玉绯烟的人就是我了!

☆、67轻轻的一个吻

看到薛蔷那么失落,憨子来到他旁边,屁股一甩,顶了薛蔷一下,把他差点儿撞飞地上。

小子,你要是不跟主人抢小姑娘,我们还是好盆友!

你要是不识好歹,那么…

嘿嘿,憨子亮出自己锋利的牙齿。

伦家不介意给你放点儿血,让你清醒一下!

或者,伦家直接把你装进肚子里,让你明白:

什么才是真爱!

薛蔷不懂兽语,更不明白憨子的意思,只觉得自己已经沦落到被狗嫌弃的地步,心里更是郁闷。等莲瑾几人走了老远,他才匆匆地跟了上去。

花朝节,是年轻男女相亲的盛会,归于城也难脱俗套。

大周国的男女并不十分保守,外加上节日的烘托,那些少女们三五成群,簇拥成团,嘻嘻哈哈地在归于城里游玩。

在遇到心仪的男子的时候,少女们会取下头上的绢花丢给对方。

要是两人都有意思,便会双双脱离自己的小团体,独自约会。

男子遇上喜欢的女子则更是大胆,他们会当众告白求爱,若是两个男子同时中意一个少女,则会以比武的方式决定胜负,赢了的人才有机会获得心上人的芳心。

玉绯烟这一行人一出现在街头,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这五人中,莲瑾一身白衣,君子无暇,如皎皎寂月,让人仰望。

而墨殇,则是万年不变的黑色衣衫,背后背着同色的宝剑。

他是典型的冰块男,五官冷峻,目光无情,可即便这样,黑色的紧身衣还是出卖了他的好身材,八块腹肌在黑色衣服下若隐若现,惹来一群辣妹子的虎视眈眈。

薛蔷,原本就是阴山公世子,一身银蓝色的锦衣,配上俊俏飞扬的眉眼,还有那通身的贵气,也为他增分许多。

至于同玉绯烟和薛子怡,玉绯烟一身素衣,虽然蒙着面纱,看不出容颜,但那若隐若现的朦胧,让人忍不住想探个究竟。

薛子怡就更不用说。

她原本就是一等一的美女,今天穿着一身浅蓝色的劲装,包裹着她玲珑有致的身体,外加一张迷死人的脸庞和温婉的笑容,看得那些男人们眼都不眨。

这五个俊男靓女,走哪儿都很拉风,赚足了眼球,外加上玉绯烟身边的那头雄壮高大的大黑狗,这五人一犬刚到闹市,就成了发光体。

“那个少年好俊雅啊!”

“快看快看,我喜欢那个银蓝衣服的!”

“照我说,还是黑衣服的男人更有男人味。他身材多好,体力一定也很好——”

许多少女笑盈盈地围了过来,她们来到莲瑾、墨殇、薛蔷三人面前,拔下发间的绢花丢了过去。

于是,无数绢花在空中飞舞,最后落在他们头上,肩上,衣服上。

到了最后,围在三人女孩子越来越多,绢花以排山倒海之势将他们包围,让三人彻底湮没在香气四溢的绢花海洋中。

“把绢花拿开,我不要!喂喂,你别摸我!还有你们,快走开——”

“谁捏了我的屁股?他妈的是谁啊!”

当薛子怡看到被女生逼得无路可走,最后涨红脸,只能左右躲闪,非常狼狈的薛蔷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同样是男人,薛蔷面对少女们的火辣攻势,显现出了极弱的战斗力。

再看莲瑾,人家只是温和一笑,一句“谢谢你,对不起”,就让少女们默默含泪,心甘情愿留下绢花后默默离开。

而墨殇的表现更酷,他一言不发,对所有的绢花都熟视无睹。

这般冷酷的硬汉,更是引起了少女们的向往,无数绢花撒向他,他也不过是闻到香味后皱了皱眉眉头,随后恢复了冰块的模样,把周围的女人直接当做了空气。

“要不,我们俩单独逛吧!”看出来莲瑾他们一时半刻脱不开身,薛子怡对玉绯烟提议道。

“好!”

玉绯烟早就有这样的想法。

带着三个惹眼的男人,她和薛子怡已经引起了公愤。

那些少女们在献绢花后,总是会用或敌视或挑衅的目光扫向玉绯烟和薛子怡,仿佛她们被拒绝,是因为这二人的缘故。

玉绯烟觉得非常无辜,与其惹来众怒,不如独自快活更好。

简单地打了招呼,玉绯烟和薛子怡带着憨子慢悠悠地走向了另一条街。

姐,你这是在挖我墙角吗?

姐,你不能见死不救啊!

姐,你好歹拉我一把!

“姐…姐…”

薛蔷的哀嚎声还没有说完,一个少女笑了起来。

“这么大的人了,遇到事情还要叫‘姐姐’,真是一个可爱的小弟弟!小弟弟,你姐姐不要你,我这个姐姐要你,怎么样啊?”

少女的话,引来一群笑声,立刻,新一轮的围攻开始,薛蔷再次陷入粉红色的挣扎中!

只等玉绯烟和薛子怡的身影消失在眼前,莲瑾才轻声咳嗽一声。

立刻,墨殇拔剑,剑光一闪,空中飞舞着的绢花全部被他斩成两半,纷纷落在的地上。

“滚——”自始至终都没有开口的墨殇,终于发出了声音。

他扫了眼周围,眼神冰冷无情。

这一下,可把那些女子们给吓坏了。

墨殇在她们眼里,从冷酷硬汉,立刻变成了不解风情的臭男人。

原本花朝节就是图个欢喜,被墨殇这么一弄,围着三人的少女们立刻退让到了一旁。

毕竟,追求美男是她们的权利,可是,追求美男的前提是能活命!要是追个男人,丢掉性命,这么得不偿失的事情,谁会做呢!

“墨殇,还是你厉害!你怎么不早点儿发威啊!”

薛蔷早就被挤了一身汗,这会儿人们被吓得四散逃开,反倒让他觉得空气清新,好舒服。

“好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