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只有一具尸骨!”

里面明明是三个人,怎么只会有一个?

千夜雪和玉绯烟走了进去,仔细检查了尸骨,玉绯烟抬起头。

“他是千络程。”

千络程死了,千震阳却带着刘贵妃的尸体跑了?

“殿下,用不用追?”

胡志能第一时间长出来,表明自己的忠心。

“算了——”

千夜雪挥了挥手。

“他即便活着,也不会是我的威胁。让他走吧!”

对刘贵妃和千震阳,千夜雪是怨恨的。

但是,比起这二人来,她最恨的人是千络程。

自始至终,招惹、算计楚皇后的人是他,漠视、无视楚皇后的人也是他!

如果没有千络程撑腰和纵容,刘贵妃怎么会这么嚣张?她敢挑衅中宫皇后,借得不就是千络程的威势么!

说到底,千络程才是楚皇后悲剧命运的罪魁祸首。

他才是应该被千刀万剐,罪该万死的!

出了明月宫,千夜雪的表情是前所未有的疲惫。

千络程就这样死了,死在他最疼爱的儿子千震阳手里,这一切,和千夜雪之前设计的一样。

可是,没了对千络程的仇恨,她突然一下子,失去了生活的目标和动力!

“刹刹,陪我去冷宫,我想看看我母后最后离开的地方!”

“好!”

玉绯烟陪着千夜雪,二人来到了冷宫。

看着冷宫门口,干涸的血迹,写着大大的“冤”字,千夜雪“啪”的跪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母后!母后——”

千夜雪的头磕着地,粗糙的石子磨破了她白净的肌肤,血流满面。

玉绯烟并没有劝慰千夜雪,憋了这么久,她需要一个宣泄口。

只等夕阳西下,千夜雪才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刹刹,我没事儿了!咱们走吧!”

再一次看了眼凄凉的冷宫,千夜雪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里。

宫里发生的事情,没多久就传了出去。

刘贵妃和夜王毒杀千络程,抛尸荒野,幸好千络程命大,被罗刹大人救下。就在燕王迎千络程回宫时,他们撞破了刘贵妃和夜王的奸情,争吵中,夜王杀了千络程,还趁乱逃了出去…

真相,比话本里的故事还要跌宕起伏。

皇宫门口贴出了高额的悬赏。

抓到千震阳,赏一千黄金。

为了这一千黄金,京城百姓全部出动,直到最后,都没人找到失踪的夜王。

在寻找夜王的时候,有人发现护城河的桥下,有两具尸体,立刻报了官。

只是,尸体被烧得面目全非,只能分辨出这是一男一女,男人紧紧地抱着女人,到死都没有松手。

最后,官差弄了一张草席,将两人卷起来,丢到了城外的乱坟岗。

弃尸的马车刚离开,等候在野草里面的野狗蜂拥而上,将草席扯了个稀巴烂。

它们已经饥饿了好多天,这次终于可以饱食了一顿。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千夜雪会顺利登基的时候,千夜雪发布了《告天下书》。

在《告天下书》里,千夜雪表示放弃皇位,秦治国归顺大周国。与此同时,她请自己的挚友,武宗玉罗刹庇佑秦治国,避免归顺之后,秦治国百姓遭遇不公平不公正待遇。

与此同时,夏侯君宇也做了回应。

夏侯君宇承诺,对秦治国子民会一视同仁。他封玉罗刹为灵玉公主,将秦治国更名为武宗郡,作为玉罗刹封地。

这下,不但两国百姓惊呆了。

原来大陆上之前出现的那个武宗,是玉罗刹?!

难怪叶红那个傻逼在玉罗刹出现之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她本来就是假武宗,遇到真武宗,怎能不心虚呢!

秦治国百姓对国家变成郡,没有太大感想,没有战争,没有死亡,平平安安地过日子才是他们最大的奢求。

更何况现在有武宗罩着他们,想想看,他们武宗郡可是比大周国还要厉害!

毕竟大周国只有武神,他们却有武宗啊!

对此,一直被蒙在鼓里的玉绯烟表示很头疼。

灵玉公主,武宗郡…

皇上和千夜雪这两个人究竟是什么时候“勾结”起来的?

他们这样背着她,安排好这些,真的好吗?

面对玉绯烟的问题,千夜雪咳嗽了一声,清了喉咙。

“刹刹,我是个女人,这件事情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而且我不喜欢皇宫,更没有当皇帝的想法。”

“咱们不是说好了,一起闯荡大陆嘛!不把这个身份解除掉,我怎么跟你走啊!”

“至于夏侯君宇封我为王,我为什么不接受,答案很简单!我不想和过去有任何瓜葛,也不想再被这些身外之物束缚。这一次,我想做我自己。”

“那你也不能把秦治国推给我啊!”对千夜雪的回答,玉绯烟非常无语。

“我也喜欢自由,不喜欢束缚!更何况那么多繁琐复杂的事情,我根本就不会!我学的是医术,不是管理!”

你这样,我们还能不能愉快地做朋友?

“没事儿,刹刹,不是还有夏侯擎天嘛!所有的麻烦丢给他就好!”

说曹操曹操就到。

千夜雪刚提到夏侯擎天,这人已经站在了门口。

“那个,我就不打搅你们了!”

看到夏侯擎天饥渴的脸,千夜雪对玉绯烟一阵挤眉弄眼,笑嘻嘻地离开了房间。

“啪——”

千夜雪后脚刚走,门就被夏侯擎天关上。

下一刻,玉绯烟已经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里。

“走开,一身臭汗!”闻着夏侯擎天身上的味道,玉绯烟就知道他肯定是一路风尘仆仆,赶路过来。

男人的阳刚之气和汗味混合在一起,那么MAN的气息,让玉绯烟小脸发红。

要是以往,玉绯烟这么说,夏侯擎天肯定第一时间去打理自己。

但是这次不同!

他们头一次分开了这么多天,好不容易见面,夏侯擎天怎么会放开玉绯烟。

“喂,跟你说话呢!”

见他不吭声,像个木头人似的,玉绯烟拿手指戳着夏侯擎天的胸口。

“猫儿,你想爷了吗?”

夏侯擎天闭着眼睛,闻着玉绯烟身上独有的甜香,长了胡渣的下巴在她光洁的额头上轻轻地蹭着。

“你是不是特别特别想爷?”

听了这话,玉绯烟噗嗤一笑,“有你这样自恋的吗?”

“快说!你到底有没有想爷!不说爷就用胡子扎你!”

夏侯擎天紧紧地抱着玉绯烟不肯放手。

他这段时间脑子里满是玉绯烟的模样,就连梦里,也全是她的音容笑貌。

夏侯擎天觉得,自己对猫儿的感情,已经不是普通的喜欢能形容了,他离不开她,想永远和她纠缠在一起!

只是,他不知道玉绯烟内心是怎么想的。

要是只有他一个人痴念着,她却没有,那该多遗憾啊!他肯定会很失望很难过。

看着孩子气的夏侯擎天,玉绯烟伸出手,搂住了他的脖子。

“擎天,我想你了呢!”玉绯烟温温柔柔地说道。“我心里,脑子里,全部都是你!”

“像爷想你那样想爷吗?”

夏侯擎天追问道。

一句话,就暴露了夏侯擎天的真实想法。

玉绯烟笑眯眯地看着夏侯擎天,“原来你也特别特别想我啊!”

被猫儿笑话,夏侯擎天表情却一本正经。

“爷是非常非常想你!比特别想还要加一百倍!不,是一千倍!”夏侯擎天肯定地说道。

他这般较真儿,逗乐了玉绯烟。

有这样算的吗?

难道还要发明一个测试想念程度的度量来?

知道分开的日子夏侯擎天也很思念自己,玉绯烟非常满意。总不能她一个人痴痴地想念,他却就知道打打杀杀吧!

学会了想念,夏侯擎天这一次总算是有进步!

小别胜新婚带来的后果是,夏侯擎天死皮赖脸地非要玉绯烟给她擦背。

夏侯擎天甚至放话出来,要是玉绯烟不帮他擦背,他就一直不洗澡,就让他身上的男人味变得越来越浓烈!

对此,玉绯烟很无语。

您的洁癖呢?

不是说临江王洁癖非常严重吗?

大热天不洗澡,您不难受?

可这一次,夏侯擎天却是笃定主意。

在他坚持了一天后,玉绯烟终于缴械投降。

还好,他们现在住进了秦治国皇宫,有超级大的浴室供人戏水。

等夏侯擎天跳进温润的水中,玉绯烟总算松了口气。明明是二十二岁的人了,怎么现在越来越孩子气?

没等她分析夏侯擎天表现出的非正常行为,她已经被一股力量带进了水里。

“咳咳!”

呛了一口水,玉绯烟浮出水面,瞪着罪魁祸首夏侯擎天。

没等她开口说话,夏侯擎天就像鱼儿一样游到她身边,一个深吻,堵住了他的唇。

尼玛——

说好的只是擦背,为什么变成了鸳鸯浴?

玉绯烟还没想明白这个问题,已经被吻得晕晕乎乎了。

等她终于呼吸了新鲜空气,这才发现,那货已经把她剥了一半,就留了一件粉色小胸罩和三角小内裤。

“喂!你干嘛!”

见夏侯擎天好奇地打量着自己的穿着,玉绯烟吓得一个猛子,游得远远的。

“你穿的是什么?”

夏侯擎天问道。

猫儿的肚兜和长裤呢?

为什么变得这么稀奇古怪——

不过,还蛮好看的!

两块粉色的小布片,包裹着小兔子,挤压出半圆的弧形,看得人热血沸腾。

还有下面,那么一丁点儿布料,刚好遮住了小屁屁。

原本藏着的修长*,被看得一清二楚,丁点儿遮挡都没有,夏侯擎天顿时觉得空气有些燥热。

他哪儿知道,因为天气热,玉绯烟请人按照前世的比基尼做了好几套内衣裤。

刚穿上,夏侯擎天回来。

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啊!

“你别过来!”

从夏侯擎天灼热滚烫的眼神中,玉绯烟看到了一头饿狼。

大哥,虽然姐很想吃你,但是这么突然,又在水里,实在是太不美好了!

玉绯烟慌忙地往台阶边游去。

少女白白嫩嫩的长腿,拍打着水面,溅起浅浅的水花,像一条银色的鱼儿,从夏侯擎天的心间划过。

她躲,他追!

就在离玉石台阶只有一步之遥的时候,玉绯烟的脚腕被夏侯擎天抓住。

“猫儿,别走…”

夏侯擎天原本清贵的嗓音,带着一丝丝沙哑。

从他的角度,正好看到了玉绯烟翘翘的小屁股,瞬间,一股火在夏侯擎天体内燃烧。

一个野兽的声音咆哮着,吃了她!吃了她!

不行!

夏侯擎天猛地一摇头,松开了手。

现在不行!

猫儿还是武宗,不能双修!

而且猫儿太小了,会有小崽子,小崽子最讨厌了!

不要小崽子…

夏侯擎天闭着眼睛,默念道。

等了半天,没了动静,玉绯烟有些纳闷,一回头,夏侯擎天居然坐在水里,闭上眼睛,想念经的老和尚一样,入了定。

好嘛!

她还以为这场追逐游戏,随后会变成*的激情戏。

结果,男主角辣么不配合!

真是浪费了她这套粉萌的比基尼!

女人,总是复杂又矛盾的,玉绯烟也难逃例外。

若夏侯擎天真做什么,她定会慌张的像小兔子一样。可等他变成君子,她心里反倒会有一种遗憾。

等玉绯烟来到夏侯擎天身边,他睁开眼,眼底已是一片清明。

“来,给爷擦背!”

夏侯擎天伸手,把毛巾丢在玉绯烟胸口,正好挡住了那里的美景,免得自己心里群魔乱舞。

“擦背!”

夏侯擎天转过身,背对着玉绯烟。

不解风情!

玉绯烟做了个鬼脸,认认真真地给夏侯擎天擦背。

擦背的时候,玉绯烟发现一个问题。

夏侯擎天好歹也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数次战役,可身上光洁如玉,一点儿疤痕都没有。

伤人不伤己!果然厉害!

背上传来的轻柔触感,让夏侯擎天紧绷的身体,变得松缓下来。

真舒服!

这种舒服,更多是来自心灵上的安宁。

吾心安处是吾家。

在玉绯烟身边,他才是平静又宁和的,心里的暴虐和狂躁,都会被她的温柔抚平,即便是一头野兽,在她面前,也会温顺下来。

这大概,就是家的感觉吧!

他希望这样的光景能长长久久地持续下去,永远都不要有停止的一天…

一想到莲瑾说的,成神,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夏侯擎天的眼神异常坚定。

传说中,神君之上是神王。

神王,就是真正的神。

可是人类世界从有历史记载到现在,从来都没有出现过神王。

莲瑾的答复也许是个可望而不可即的梦。

可即便如此,他也要为了猫儿搏一搏!

“猫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