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怎么的,那倭国公主紧接着就被发现和倭国使者睡一张床上去了,这下子好了,差点没被那些酸腐们喷死,这才真是大大的有伤风化,这是藐视我大越朝啊,这样的破鞋谁爱要谁要,赶紧麻溜滚犊子吧!

就这么麻溜走哪是那么容易的,来年上贡再加两成!你们那破鞋公主就值这么两成,就这样你们还得偷笑呢。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不用大表哥传达,明秀和叶子睿对此事都有所耳闻了,明秀幽幽道:“若这么说的话,那沈明嫣和润亲王算什么?婚前戴绿帽子未遂吗?”当初明秀和叶子睿可是目睹不下一次沈明嫣和润亲王卿卿我我呢,不是还有一次也被熙宁帝撞见了吗?

叶子睿嘴角扬起,替熙宁帝说好话:“皇上是个重规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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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卷 第237章 五湖四海(十)

明秀闻言,都不知道该做出什么样的表情好。

当初沈明嫣在众目睽睽之下倒在了熙宁帝的怀里,不得已,这才有了沈明嫣进景王府的后续。

可是呢,原文里‘沈明秀’被沈明嫣设计,和珹郡王睡了,可事后呢,‘沈明秀’就绞了头发做了姑子。

对比下来,呵呵。

更让明秀觉得哭笑不得的是,原身竟然还不知道她是被沈明嫣设计的,还觉得沈明嫣是个好人,真是单蠢的令人发指。

明秀偏偏把事情的真相告诉给这个单蠢的原身,她可没有责任来保护这个小白兔让她继续这么小白下去,说是不甘心,那倒也不是,明秀也不至于把她穿越的原因迁怒到原身上去,更何况还是那么一小白。说是迁怒也并不至于,明秀只是想看看小白兔得知真相后的表情,会不会哭出来呢,那样子欺负起来才有成就感吧。

纯属恶趣味。

如今吐槽起沈明嫣和熙宁帝来,夫妻俩是一唱一和,配合的十分默契。

总觉得今年熙宁帝是各种不顺,明秀开玩笑道:“他或许该去拜拜佛,去去霉气了。”

真别说,熙宁帝还真去了云居寺。元通大师云游回来了,熙宁帝前去听禅。

云居寺可是一个很重要的地点,事发频率也很高,就像是木兰围场。

在这里,既有沈明嫣和润亲王的第一次见面,也有沈明嫣得知她命格贵不可言,后有沈明嫣在这里为熙宁帝挡刀,也有熙宁帝得知沈明嫣的命格等等事件,还有个得道高僧——元通大师。

就是不知道现在沈明嫣是否还记得云居寺的元通大师呢?

熙宁帝和元通大师聊了什么,没有其他人知道,从云居寺离开时,熙宁帝一脸凝重,眉宇间也不见平缓。坐在大殿里,看着沈明嫣呈上来的有关“火耗归公”的法子,目光幽深,完全让人看不清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其实上沈明嫣也很忐忑,她倒是不担心的她呈上去的法子熙宁帝会看不上,那毕竟是历史上都说过的能增加财政收入的法子,还从来没有人提出过,没道理熙宁帝会看不上,她只是担心熙宁帝会不会认为她之前的行为是在欲擒故纵,是在故意拿乔,对她非但不会增加好感,反而觉得她矫情吧?

每当这时候,沈明嫣都觉得深深的挫败,尤其是在梦境的对比下。在梦境里,‘沈明嫣’和景亲王在潜邸里就已经琴瑟和鸣,等到熙宁帝登基后,很多时候政事还会询问‘沈明嫣’的意见。熙宁帝每每都惊喜‘沈明嫣’带给他的惊喜,比如她提出的那些政策意见,比如她信手拈来的诗词歌赋,再比如她带来的杂交水稻技术等等,她就像是一座宝藏,就像是一个谜,让人不由得想要继续探索下去。

可如今呢,沈明嫣绞尽脑汁的想着怎么做才能不让熙宁帝采纳,而且不会对她产生反感,她觉得她现在是举步维艰。还有后宫的那些女人都在嫉妒她,觉得她得宠了,看不惯她,每每在长春宫里,那些说话阴阳怪气的妃嫔们真是太讨人厌了,怪不得皇上不喜欢她们。

沈明嫣觉得她在宫里的处境越发不妙了,尤其是在莫名其妙生了一场病后,更觉得这是后宫的谁在暗害她,越发觉得掣肘。如果有随身空间在的话,她哪里会这么被动,现在连谁害了她都不知道?

沈明嫣在潜邸多年,和那些女人们斗智斗勇的也不是没有‘吃一堑长一智’,不然也不会到现在还活的好好的?她手下并不是没有人可以驱使的,第一个怀疑的目标便是魏芷兰。

魏芷兰在御花园巧遇沈明嫣的时候,沈明嫣一袭琵琶襟天蓝色绣马蹄莲掐腰褙子,外罩排须云肩,乌黑的头发上堪堪点缀着几朵绒花和一支珍珠流苏,衬着略显苍白的病容,倒真有一番‘娇喘微微,泪光点点’的姿容。

魏芷兰也是个能人,明明心里头对沈明嫣厌恶的要命,却能在面对沈明嫣的时候笑得欢喜又甜腻,拉着沈明嫣的手一口一个妹妹的唤着,似乎两人真好的跟同一个娘胎出来的般。

沈明嫣在心里唾弃魏芷兰太能装模作样了,可实际上也没有挣脱开魏芷兰攥住她的手,脸上还挂上浅笑,更是显得恬淡静谧。

魏芷兰捂嘴娇笑,“可真是巧了,能在这儿遇到妹妹,妹妹大病初愈,怎好在这园子里逛呢,若是再加重了病情,那可就不好了。本来妹妹好不容易入了皇上的眼,这得了病不能过给皇上病气,姐姐我都替你觉得可惜呢。”

沈明嫣脸色一下子变得尴尬僵硬,手死死的攥着,手心被掐出好几个指甲印。

魏芷兰仿佛没看到沈明嫣的尴尬似的,只管捂嘴娇笑。她一直都觉得沈明嫣真是太自以为是了,不管有没有获宠,打从进景亲王府开始,便是自诩清高,明面上对谁都是亲和尊敬着,其实不过流于表面,她能得罪这么多高位嫔妃,唯心不诚耳。把宫中众人当傻子,瞧不上自己靠家族庇荫,看不起刘嫔李嫔人老珠黄,不得圣恩,觉得平妃无脑病怏怏…自恃聪敏灵秀,真当自己是九天仙女么?

说起来好笑,沈明嫣难道觉得自己现在是得宠吗?

魏芷兰知道的绝对比沈明嫣多,她现在这样,在宫里根基浅,不对,人家是不屑于结交,人家太清高,别人都攀不上。相反如今却是几乎吸引了后宫所有人的关注,皇上看似宠她,可实际上呢,在启祥宫留宿的时候寥寥无几吧。

还有,最近沈明嫣越来越飘忽了,有好几次差点逾矩,她自己都没有发觉,在外人看来那就是恃宠而骄。那位看起来万事不管的皇后娘娘,可不是空有架子而已,应该早就发觉了吧?

魏芷兰可是等着看沈明嫣的下场呢,就是不知道她能够撑多久。

魏芷兰把沈明嫣气的内伤,娉娉婷婷的走了,沈明嫣柔嫩的手心都破了皮,深深吸了一口气。想到梦境里魏芷兰凄惨的下场,就算没有她给她下药,魏芷兰这辈子都别想有自己的孩子了,想到这儿,沈明嫣才觉得心里平衡了些,没有那么难受了。就再让她得意去吧,到最后不还是落个被打入冷宫的下场。

沈明嫣低下头,遮住眼中幽深的寒意。

嫁到蒙古后,明秀出外的时候很少,除了去了次木兰围场,再来就是去郭尔罗斯部落参加阿茹娜和兰泰的婚礼,然后差不多就龟缩在科尔察的地盘上了。几年过去了,科尔察的地盘都从当初扩张到整个漠南,明秀的活动范围还就差不多这一亩三分地,想起来都觉得虐心。

在叶子睿暗地动手到岛屿上去的时候,明秀哭哭啼啼的搂着叶子睿的大腿哭诉,“我怎么就那么可怜呢,嫁给你没过上吃香的喝辣的的好日子也就算了,就连出门旅个游的机会都没有,整天就是呆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我的心都跟着荒芜了啊,你怎么就那么忍心,丢下我一个人呢,你个没良心的!想当年我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你拉扯大,不是,把你儿子拉扯大,没功劳也有苦劳吧,带我一起去吧!”

说了那么多,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吧!而且这番话里和事实有着严重的出入,太夸张了吧,沈明秀上校。

叶子睿哭笑不得,这都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我不是出去游玩的。”

“嘤嘤,我知道你不是出去游玩的,可是你最起码出去了啊,天高任鸟飞,可是我呢,我连这飞出去的机会都没有,被关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未来一片黯淡无光,没有希望,只有那一扇小窗户勉强能看到外面的光亮,”这话前后有够矛盾的,“如今你有机会逃出去了,竟然要把我丢下来,你怎么这么无情,这么冷酷,这么无情无义呢!”

以为科尔察是什么地方,是监狱吗?叶子睿就手一捞,握着明秀的小腰就将她整个人提溜幼崽似的,转瞬就提到了他的大腿上坐着,削薄的唇慢慢凑到她的耳边吞吐着热气:“原来我才知道,秀秀你对于嫁给我这件事是觉得那么痛苦啊。”

明秀猛地一个激灵,觉得自己刚才是不是说的太夸张了点?

那根本就不是一般的夸张的好不好?

叶子睿捏了捏她的耳垂,“怎么不说了?刚才不还滔滔不绝的吗?”

“人家那是对你的敬仰如连绵江水般滔滔不绝,绝对没二心。”明秀立马萎了,骨气什么的都在叶子睿喷洒在她耳垂上的热气中随风消散了。

“你还敢有二心?”

“岂敢岂敢。”

“可我刚才怎么听的不是这个意思呢?”

“那,那肯定是你听错了,我是说叶同志一朵梨花压海棠,玉树临风胜潘安。”

“一朵梨花压海棠?你觉得我不懂其中的典故吗?”

“哇塞,叶同志可真是博学多才,要不然怎么都夸你——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呢。”

“嗯?小嘴挺甜。”

“你吃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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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卷 第238章 爱的教育(一)

明秀压根就没看出来叶子睿是在故意逗她的,关键是叶子睿表现的太严肃正经了,还说了明秀根本就无从反驳的理由来。

明秀是那么容易就放弃的人吗?

显然不是,锲而不舍是明秀的优点。

俗话说:烈郎怕女缠,明秀身体力行的把这个‘缠’字发挥到了极端,她双腿攀在叶子睿的腰上,胳膊缠绕在叶子睿的脖子上,好在他们夫妻两个都是胳膊长腿长腰细的,不然的话不说明秀累,就是充当了尤加利亚树的叶子睿也觉得累啊。

而且叶大校完全就是没有出力,全都是靠明秀自己缠住他的,明秀撇嘴:“你要是不答应,我就不下来了。”

叶子睿觉得好笑,伸手拍了拍明秀的头顶,“还真以为自己是三岁小孩子吗?”

明秀一点都没觉得不好意思,听叶子睿这么一说,还更使劲的贴上去了,软软的触感仅仅隔着几层布料传达过来,叶子睿呼吸一顿,明秀冲叶子睿抛了个媚眼,“那你觉得我是三岁小孩吗?”

“你眼睛怎么了?”明知故说,叶子睿真的将自己的情绪收敛的很好,说这话完全没有什么违和感,还加了疑惑的语气在,那可真够气人的。

就连明秀自己都觉得难道自己这个媚眼抛的太难看了,嗷的一声把脸贴到叶子睿的颈窝,嘟囔道:“什么嘛,就算我媚眼抛的太难看,那毕竟那是人家的第一次啊,你怎么能这么打击人嘤嘤,心碎了。”

明秀看不到叶子睿的神情,还自顾自的演起戏来,还把话说的那么暧昧,什么人家的第一次啊,叶大校为自家媳妇儿的不按条理出牌有时候也觉得无奈,没办法,双手托住明秀的翘臀。

明秀尖叫起来,挣扎起来,语气里还带着惊恐,细细弱弱道:“你要干嘛?我会大声叫的哦,我真的会叫出来的。”

这是玩哪出啊?叶子睿特别无奈,低头道:“大白天的你想让别人知道咱们俩在帐篷里玩角色扮演吗?还是说你想让人家知道王爷和公主感情破裂,王爷试图用强的吗?”

明秀弱弱道:“平时不都是这么玩的吗?”

叶子睿嘴角抽搐,平时那是什么时候啊?那是大晚上的在卧室里在床上,那是情趣。现在呢,好吧咱们是有时候也白日宣下爱爱,可哪里会有这么夸张?

明秀攥着叶子睿的衣领,整个人可怜兮兮的,“我就知道你是嫌弃我了,出门宁愿带着巴格都不愿意带着我,现在人家想和你玩游戏,你都不愿意配合了,我就知道,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我就知道,红颜未老恩先断。”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瞧这腔调,就是叶子睿也被惊艳了一把。

明秀拿捏着腔调还想再来两句,然后就没然后,她还就只会这几句,为了不暴露这个情况,她显然是忘记了刚才还在闺怨呢,就小脸凑到叶子睿跟前,笑盈盈地问:“怎么样?我唱的还不赖吧。”一副等着被夸奖的小样儿。

孩子夸多了容易骄傲,这已经骄傲了,所以叶大校出口的赞叹立马收住了,淡淡地说:“还成吧。”

“只是还成啊。”明秀翘着兰花指,蹙着眉尖,语气幽怨,“原来只是还成啊。”

叶子睿显然是受不了她这装模作样的,把她往地上一放,“乖别闹了。”

这是哄孩子的吧?

明秀不满,可对叶子睿敷衍的口气更加不满了,下一刻眼泪似乎都要出来了,眼睛里雾蒙蒙的,楚楚可怜,不过这个词怎么都没有和明秀挂上钩过,现在看来不是不可以,她还是能楚楚可怜的,只是姿态太揉捏了,怎么看都觉得特别的违和。

叶子睿不给面子的笑出来,然后以拳掩嘴干咳了两声,“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

明秀满头黑线,伸手一摸眼角,还挺干涩的,看来掐大腿这一手不大管用了啊,哎真是的几年不练这技能都退化了。真是不知道某些人总是能该哭的时候眼泪就跟不要钱似的往外冒,还能似流不流的留在眼眶里,雾气霭霭的,要么就是像掉了线的珠子大颗大颗的,要么就是单行泪,还能那么的凄美,妆不带花的,而且哭久了鼻涕也不会流下来,这种技能完全让人佩服啊。

“我真的不能去?”明秀站直,用很公式化的语气问道,和刚才那软软糯糯的腔调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你说呢?”叶子睿偏就给出个模棱两可的答案来,还把皮球抛还给了明秀,这态度怎么就那么让人想揍他呢,明秀撇撇嘴,“不去就不去,我晕船,到时候不还是受罪。”

连马车都能晕的明秀,面对现在的船只,说不定还会晕的昏天暗地呢,悲哉壮哉。

明秀说完,不等叶子睿有所回应呢,就转身挺直脊梁往外走,那背影怎么看都带着一股悲凉,还有孤寂,实在是很让人心疼,恨不得一把上去把她抱在怀里,大声摇晃着她的肩膀,咆哮:“不要走!求求你不要走!”

呃,开个玩笑。

叶子睿要是做出上面那种事,明秀都会觉得他不会是忘记吃药了吧,首先陈年鸡皮疙瘩都会掉下来的。

明秀一步步往外走,心里嘀咕着怎么还不出声叫住她啊,咦难道这个以退为进的法子没有什么作用吗?不会吧?

一步两步三四步,眼看就要走到门口了,叶子睿还是没有出声叫住她,明秀阖下眼帘,遮住眼中的思绪,只是感觉周身散发着淡淡的悲凉,风萧萧兮易水寒,明秀一去兮不复返啊。

眼看这一脚就要跨出门外了,里面那人完全没有开口的意思,明秀怒了,怒发冲冠,豪气万丈的转过身来,两步并一步的大步流星的来到叶子睿跟前,‘啪’的一声往桌子上一拍,“说吧!让去不让去一句话的事,怎么能那么矫情呢!”

这倒打一耙打的。从头到尾是谁在演戏,还演上瘾了的?除了明秀还有谁,当然也排除叶子睿故意拿乔。

叶子睿回答仍旧是不行。

明秀喷怒之下扛起了椅子,然后气鼓鼓的搬起来走了。

咦,事情的发展好像有那么点不对?

叶子睿可不觉得他家老婆是个无理取闹的人—呃在这之前先是饰演了囚犯或是深闺怨妇,后来又吟唱昆曲的人到底是谁啊,这都被叶大校选择性无视了—明秀也不会不明白这其中的理由,叶子睿都开始想明秀只是借题发挥,想过过角色扮演的瘾而已,事实还真是这样。

叶子睿太了解明秀了,而且还给予了高度的配合,虽然台词基本没有几句,还能趁机吃到了老婆的嫩豆腐,要知道像明秀这样主动的把腿盘在腰间的热情如火的动作可真是很难见啊,还是在大白天的,还有唱昆曲什么的叶子睿还真的是头一次听到,不过他估计明秀也只会唱那么一段了。

不得不说,叶大校您真相了,要不说明秀怎么都逃不过叶子睿的五指山了不是。

明秀气鼓鼓的抬了个椅子出门了,然后就那么大喇喇的把椅子放在阳光倾洒的草地上,大马金刀的往上面一趟,抬起胳膊遮住眼睛,懒懒的打了个哈欠,阳光洒在脸上,闻到了绿草和野花的芬芳,耳边还传来远处族人们赶羊时嘹亮的歌声。

虽然这样的行为有那么点傻,而且随着绿草和野花的芬芳传来的可不止好闻的味道,还有些嘈杂的声音,但明秀觉得莫名的满足,岁月静好啊。

不知不觉就这样躺在椅子上睡着了,叶子睿在她搬着椅子出来后没过多久就出来了,看到躺在椅子上的明秀,也没觉得意外,转身回卧室拿了毡毯出来替明秀盖上。

在此期间接收了来自侍女们自认为隐晦的揶揄打量,以及窃窃私语声,‘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的清格勒亲王脊背挺直,毫无波澜,并且就那么随意的看了一眼窃窃私语的侍女们,侍女们就作鸟兽散了。

明秀是被疼醒的,准确是被撞醒的,连带着还被熏了一把。

如果不是先听到了朝鲁的声音,说不定明秀就上脚踹了,但还是一脸嫌恶的把乐呵个不停的小朝鲁给拎下去,“站好。”

小朝鲁挠挠头,觉得麻麻这是肿么了,但还是乖乖的听话两脚并拢,小手也自然下垂贴着腿,只是咧着嘴露出大白牙,傻乎乎的看上去还挺可爱的,前提是得忽略他仿佛从泥地里打滚后出来的装扮,就连早晨出门时给梳好的小辫都被扯得乱七八糟了。

明秀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泥巴,她该庆幸她身上还盖着毡毯吗?

等明秀摸到脸上的污渍,凑过去闻了闻后,脸就彻底黑了,眼神锋利的看向泥娃子,把手指掰得噼里啪啦响,笑吟吟道:“看来麻麻好久没宠幸你的屁屁了呢。”

请不要教坏小孩子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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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卷 第239章 爱的教育(二)

家暴是要不得的,而且是不值得提倡的。

可这话儿也就口头上说说,咱大天朝没有打孩子犯法的律法,不过这要是搁太平洋对岸试试。

就是明秀这样的,从小到大也没少挨她爹揍,当然了这揍也是有水分的。

四九城就有那么一群天之骄子,人称红带子,祖辈们大都是跟着毛爷爷进京的老干部,属于打江山的一代,亲王级别,父辈们传承祖上功绩在四九城这块土地上发光发热,到了他们这辈,一个个的即使在官场中没去,也是贝子尊荣,于是就造就了四九城特有的红色贵族文化,听听外人都叫他们这一辈什么,红三代。

明秀的祖父是上将军衔,跟着毛爷爷进京的老干部,属于打江山的一代,父母叔伯不是政界要员就是军界要员,到明秀这一代,也不曾没落,她上面有两个亲哥哥,三个堂哥,一家就她这么一个女娃,还是最小的,自然是千般宠爱着的。

再说明秀这丫嘴甜人也长得讨喜,家里隐形大BOSS老爷子最疼她,别说沈爹真拿马鞭抽她了,就是举一举,老爷子的拐杖都不带含糊的直接敲到沈爹这个在外被叫首长的背上,老爷子威武啊。

到明秀这一代,个个都挺优秀,犯法的事没做,最出格的就是妖孽二哥弃政从商了,明秀也跟着投资,还给他打掩护,再说二哥的商业天赋从小时候怂恿明秀画春宫,然后再转手倒卖出去就知道了。明秀好长时间都不知道她的画被二哥卖出多少,等后来才知道说好的五五分成,可她二哥给她的也就是个零头,可见有多坑了。

本来像明秀,作为最小的孩子,只要不是太离谱,家人也就睁一眼闭一只眼,就算明秀也跟着他二哥去从商,得到的待遇绝对和二哥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的,可谁能想到明秀玩闹归玩闹,圈里的女娃就她一个上了军校,后来还包袱款款的做了特种兵,年纪轻轻的军功就有不少,军衔蹭蹭的往上升,可算得上真天之骄女,肆无忌惮惯了,军人的正直她身上没多少,倒是一身痞气,英气十足,搞得有一次穿军装出门,还引得人家小姑娘春心荡漾,差点找上门来,这事儿可是在他们圈子里广为流传。

如果说明秀是白富美,天之骄女,出生就带着金手指的话,那叶子睿也就是个草根,但人家是个有能耐的草根,年纪轻轻拼搏出来的,活脱脱的就是一出穷屌丝逆袭成高富帅的励志故事,呃高富帅富不富不好说,但最起码高帅是有的,他们俩要是搁在现代,说不定叶子睿就成了上门女婿了。

总得来说,叶子睿还是比明秀三观正的,虽然节操不知道去哪儿了,但在外人看来,叶子睿这样的就是严谨能干,值得信赖的类型。至于明秀,这丫的纯属爱演戏,人前一个样,人后一个样,在长辈们面前纯良的跟小白兔似的,在圈子里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弄得小伙伴们各种郁闷,和长辈们揭穿她的真面目吧,长辈们都不带信的,还反过来被教训一顿,可见明秀的厉害。

其实她丫的玩的疯的时候不是没有,只是隐蔽工作做得好,除非亲眼看。别看明秀军衔升得快,一部分是家里给力,一部分是她真的有能力,只是精英的一面似乎都用在这里了,其他时候还真挺二缺的,不用说发现这点的人也少之又少。

叶子睿这闷骚纯属就是太早熟了,被闷出来的。叶子睿是长男,家庭条件不好,早早就出来当兵补贴家里了,哪里像明秀是正统军事学校毕业的。或许如果没有这档子穿越事,说不定他们俩还真就不会有什么交集,毕竟在现代的时候,都听说过对方的名声,但压根就没见过面,这现在想想就是有缘无分。不过,上门女婿什么的也不是没有可能。

不过呢,若说养孩子这方面,沈家对明秀就是放养,只要不出格啥事都行,而叶子睿呢,这也是放养,不过两者也有着很大的不同,一个是条件太好了,一个是没条件。

可等到这两人结合后,关于养孩子这方面,不好意思明秀纯属凑数的,在一定程度上她自己都还是个孩子,虽然在小朝鲁刚出生的那段时间,学着怎么照顾婴儿,但更多时候有经验的叶子睿就派上用场了,再不济还有奶娘呢。

也不能说明秀不是个好麻麻,她这样的更倾向于和儿子做朋友,虽然小朝鲁现在还太小,不能做到平等的交流和沟通,想想明秀以前毒舌自家儿子,从头到脚都能指出一点不对的地方来就可见一斑了,多么特立独行,但她护犊子,自家孩子再怎么不好那也只有我能说,只能我欺负,别人那是说不得一点不是的,目前也没谁敢胆子大到来明秀跟前说三道四,那不是茅坑里点灯——找屎么?

现在小朝鲁跑的四平八稳了,基本上都是早晨吃过饭,溜达出门,不到吃饭的点都很少回来,回来的时候浑身干干净净的时候那是少之又少,就这样明秀也就几回母性大发,亲手给小朝鲁洗过澡,做麻麻的还在这期间各种嫌弃。

所以说有个除了生孩子什么都会的粑粑是多么重要的事,虽然做粑粑的有时候觉得儿子太黏着他媳妇了,但该尽到的责任做粑粑的一点都不含糊,还有树立正常的三观,索性小朝鲁没有耳濡目染的继承粑粑和麻麻的闷骚或二缺,又或者是阴谋诡计的,他是有很大的可能成长为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正直青年的,远目。

但现在,可爱的小朝鲁还是得接受麻麻爱的教育。

作为一个肉食动物什么才是最痛苦的,那就是让它改吃素。

明秀把一碟青菜端到小朝鲁跟前,她还有丧心病狂到她和叶子睿在一旁大口吃肉,让儿子看着的地步,虽然她也不是没这么想过,但是还是咬咬牙放弃了。

小朝鲁现在还很天真无邪,他皱着脸蛋儿不愿意看到青菜,还掩耳盗铃的挪动了小板凳,避开了原本放在他面前的青菜,明秀会让他得逞么,青菜又不是只有一碟,再来就是一碗粥,上面还飘着几片绿油油的菜叶子,看上去青翠欲滴,闻起来也很香,只不过谁让那两片菜叶子太招人眼了呢,得到了只比那盘青菜稍微好一点的待遇,小朝鲁伸出小手把碗推了推。

然后,眨巴着黑溜溜的大眼睛静等香喷喷的肉上桌,可左等右等都不见侍女们再出现,但桌子上都摆好了,他嘟着嘴问明秀:“麻麻,肉呢?”

明秀笑得特别慈爱,“肉啊,这不是。”从碗里舀出葡萄干那么大一块儿肉,还故意忽悠小朝鲁,说最近大家都打不到猎了,所以吃不到肉了,要忍耐。

只不过明秀显然没想到小朝鲁出去玩,人家也不是单纯出去玩乐的,人家也是有收获的,他明明看到出去打猎的人亢奋的扛着猎物回来的啊,一点都没错的,麻麻你肿么能骗人捏?那样是不对的,下次不要再骗小孩了,不然鼻子会变长的哦。

明秀被朝鲁的童言童语给噎住了。“那是用来做储备粮的,到冬天才能吃的,所以咱们现在忍一忍,等到冬天就能吃到肉了。”小胖墩,还想吃肉,也不看看你现在都胖成什么样子了。

说实话,人家朝鲁现在可没以前那么胖了,小家伙整天出去溜达,还顺带接受叶子睿的指导训练,麻麻再也不用担心他会肥嘟嘟成小胖纸了。

叶子睿过来的时候,对上就是明秀一脸的不耐烦,还有小家伙泫然欲泣的表情,其实是吃不到肉刚吃了颗青菜就觉得难以下咽,洗过手过坐下来,“怎么了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