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毕,终于愤愤不平地走远了,剩下满脸尴尬的我和面目表情的任寒。我泪奔,只是睡了一下她的床,没必要这么绝吧?还要把床都换掉?

任寒用手扶额,叹息:“真是麻烦。”

我颔首,可怜兮兮撅嘴,“我…我不是故意睡她床的。”虽然不知道任寒和这个美女的关系,但是,她实在是太太太彪悍了。

任寒闻言,叹息声更重,“我不是说她,是说你。”

“嗯?”我挠头,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一定选择不睡这个女人的床。

任寒闭眼道:“知道为什么她要求换床吗?”

我诚实摇头。

任寒闭着的眸子更紧些,语气沉稳:“因为…你昨晚吐到她床上了。”

“…”一时间,我不能言语。良久,才打哈哈地转移话题道:“任总你看,今早的月亮好圆哦。”

听了这话,任寒的表情越发痛苦,“白凝,不要和我装疯卖傻,我要是知道你这么麻烦,昨晚绝对不把你弄回来。”

我咂舌,怯怯戳手指,“对了,昨晚…到底怎么了?”

任寒怨念地瞪我一样,如果眼神可以杀死人的话,我相信,自己已被秒杀了。我肃然起敬,“对不起,是不是给你惹麻烦了?”明明昨晚请吃饭没请他,为什么会在他家,悲催的。

任寒道:“白凝,你不知道不会喝酒就不要喝吗?”

“…我错了。”

“你不知道自己醉酒会给别人带来困扰吗?”

“…我真的错了。”

“还有,你知不知道昨晚自己有多失态?”

“我悔过,我发自内心的悔过。”

末了,任寒任大副总终于骂够,良久后幽幽叹口气,道:“你知不知道,自己昨晚拉着我说了很多两年前的事情?”

“嗯?”

利箭刺中心脏,曾经最痛的伤疤掀然而揭,似乎…伤到大动脉了。

我咬牙,一字一句地证实:“我——昨——晚——跟你讲以前的事情了??”

闻言,任寒黑曜般的眸子越发深邃,紧抿唇瓣,最终,还是微微地点了头。

果然,酒后就算不乱-性,也会吐真言。而且我倾吐真言的这个对象…

OTZ

妈妈啊,快来救我——

PS:关于“今早的月亮好圆哦”的典故,原话是:

今早的晚饭你吃了吗?

吃了,味道不错,你看,今晚的太阳好圆哦。

真的吗?我还打算趁着有月亮,去睡个午觉。

冷笑话,哈哈!

第二十三章 番外 山寨公主

总有一天,我的白马王子会骑着白马,手持洁白盛开的百合花来接我…

佛曰: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有可能是唐僧。

这就好比,开车来接你的人不一定是英俊潇洒的宝马贵公子,也有可能是脾气暴躁、满脸胡渣的公交车叔叔。

我的悲剧,就在于太执着等待宝马和法拉利,以至于错过了太多公交车,最后,等到连出租车叔叔都集体下班,永远地…落了单。

其实两年前的那些往事,都还得从我老爸当暴发户开始说起。

在我十二岁之前,我老爸老妈还是普通的工人阶级,我们一家三口挤在我现在住的仅35平方米的筒子楼里,客厅+卧室+厅室于一体的那种。那会儿俺爹俺娘还身强力壮,每到晚上,他们两人就在客厅中间拉起窗帘,屏蔽掉我和他们的空间。现在想想,我终于明白那会儿为什么晚上总传来妖精打架的声音了。

纵使这样,有些清贫,但我们一家人依然很快乐。直到,有句话诞生——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的后半句是“知识也可以让人下岗”,老爸老妈因为都没啥文化,双双下岗。望着嗷嗷待哺的我,老爹老妈抱着下岗费,开始摆地摊。

这一摆,就是好几年。说不上是当时政策好,还是我爸天生就是当商人的料,不到十年,我爸就创建了白氏集团,虽然依旧是个老大粗,但生意越做越大,我也就从流着鼻涕的筒子楼地摊女变成了千金小姐。

虽然一个是资产上亿的白氏集团总裁、一个是唯一继承家业的娇滴滴千金小姐,但进入上流社会后,淑女名媛们却依旧喜欢背地里把老爸叫做“暴发户”,把我称之为“暴发户公主”。

是个人,都不喜欢这样的称呼。

所以,纵使老爹拼命想让我在上流社会站稳脚跟,拼命带我去参加各种酒会、派对,我的好朋友依旧只有两个人:一个是筒子楼,从小和我打架打到大的胖虎,一个是从小学玩到大学的闺中密友娇娇。

转机出现在二十岁,虽然不喜欢名流社会,不喜欢千金小姐们惺惺作态的模样,但任何圈子里,总有那么一两个特别的。这个特别,就是后来把我拉进耽美圈,远嫁国外的虫子。

虫子老爹,是位官爷。理所当然的,有许多人攀附,而这种攀附形式,最多的就是相亲。于是,某年某月,虫子终于受不了,在相亲的路上,以肚子痛为由,逃了。逃了就算了,虫子边逛春熙路边考虑到回家老爹的怒火,于是又犯贱地发了两条短信:

短信之一于我:下午三点,良木缘见,亲爱的,记得穿上次我们一起买的那条紫色高腰裙哦^^

短信之二于相亲对象:堵车,晚到半个小时,不好意思,我穿紫色裙子、披肩直发。

于是,我理所当然地和博希相亲,相识到相恋。我以为,我找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自己,也终于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但是我忘了,一个很重要的细节。

我不是,与生俱来的公主,不过是半路出家的暴发户之女,就算是公主,也是山寨版“公主”。所以,博希王子在两家谈婚论嫁,准备举办订婚仪式前一晚爆发了。

爆发的具体方式是,这位有脾气的王子,最终抛弃了山寨公主,选择了灰姑娘。而这位贫民灰姑娘,始料未及的,居然是我的闺中密友:娇娇。两人就在订婚前夜,如此华丽丽地私奔了。

私奔前,两人很厚道地各给我发了条短信,以示多年的感情。

娇娇:小凝子,你老爸有的是钱,再帮你找个有钱帅哥一定没问题。你除了博希,还有很多,可是我除了他,一无所有。

博希:凝凝,对不起。其实我没跟你说实话,我和你相亲后就知道你是白伯伯的女儿了,和你在一起,也是因为两家企业一直有合作联姻的意思。但最后,我还是不想欺骗你,和我自己…

收到短信,我第一反应不是冲下楼叫老爸快追人,也不是打电话给两人歇斯底里,而是镇定地拨通虫子的手机,破口大骂:

“你丫的没良心,自己不去相亲叫我去;你丫的损友,居然介绍这么一个烂人给我,你丫的…”等我骂够,骂得舌头伸直再发不出半个音后,虫子终于忧心忡忡地赶到了我家,拍着我的家啐骂:

“小凝子不要哭,他们两个奸-夫-淫-妇-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事实证明,虫子果然不是一般的乌鸦嘴。博希和娇娇当晚开车私奔就出了车祸,博希躺在医院直到今天亦未醒,那位娇滴滴的灰姑娘,却在轻伤的情况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后来据医院小护士证实,他们去现场救人时,博希整个人都扑在娇娇身上,以此保护了她没受什么重伤,而自己却直接成了植物人。

订婚当天,我在博希的病房站了很久,终究,还是没流下一滴眼泪。

我说:“博希,怎么样?看来娇娇爱的还是你的钱,现在你醒不了了,所以,她跑了。”

我说:“博希,你父母很聪明,纵使这样,也准备如期举行订婚派对,为的,是两家的生意,更为的,是让我守活寡。”

“博希,我不是圣母,如果真如你父母所说,你只是单纯的车祸,我可能等你。但现在,永远不可能了。”

在虫子的陪同下,我径直去了订婚现场,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这婚,我不订了。”语毕,回了家,洗了澡,就是昏天黑地地睡上三天三夜。

这三天,虫子像辛勤的小蜜蜂在我耳边叨叨外面的八卦。

“小凝子,大家都说你忘恩负义,未婚夫一出车祸,你就退婚了。”

“还有,你爸妈被气晕了,好几次要冲进来打你,你就真没想过,把那两条短信拿出来给大家展示展示?”

“我告诉你,说不定博希父母是知道儿子私奔这件事的,故意隐瞒你,故意装作不知情,他们无情,你何必留义?把事情公开吧,干嘛自己背个骂名?”

良久,我终于被虫子吵得睡不清净,睁眼。

“算了,毕竟相识一场,现在玩失踪的玩失踪,装死的装死,我宁愿当恶女、暴发户之女,也不要当琼瑶戏里的悲惨女配,让王子和灰姑娘,都死去吧!”

一个星期后,老爸老妈终于能够平静地看着我,不拿扫帚追我了。于是,我做出决定:“爸爸,我想搬出去住段时间。”

再后来的事情,就众所周知了。

我烧掉了博希给我的所有信件、礼物,只留下一个活的——奥特曼没烧。说实话,当时看见奥特曼特无辜的眼神,真想连它一并砍了,但迫于动物协会的压力,我还是咬牙带着些破烂,抱着奥特曼搬回了原来的筒子楼。

接着,是顺利找到工作,在杂志社开始当小杂役,虫子远嫁海外,胖虎考上英国留学生…我的生活,回归到十年前,最宁静最幸福的日子。

直到今天,偶尔回到老爸老妈的别墅,我都感觉像是一场梦。梦里的剧情很狗血,梦想着成为公主的暴发户之女被灰姑娘打败,最终打回原形,回归了大社会。

曾经,我还不死心地根据小说情节幻想:或许,博希对我是有情的,只是迫于某种压力,比如小说惯用情节的被奸诈女配娇娇灌醉,对方怀孕等等原因,不想我伤心私奔了。又或者,那条短信根本就不是博希发的,博希当时喝醉酒睡死了。

于是,在我这种执着的信念下,在虫子的帮助下,我们请了黑客攻掉博希的网络日志,悲催的是,每一篇每一页,都记载着他如何深爱着娇娇,如何痛苦地对我强颜欢笑。

那晚我回去,把奥特曼痛打了一顿。娘的,所以说,童话永远是童话,现实永远都是残酷的。

原本以为,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忘记这段往事,就像小说里写的“滴滴都在泣血,隐藏在骨子里最深处的痛”。可惜,我不够文艺,够没心没肺,可能是白家的神经真的太粗,白家的基因太小强。进杂志社一年,我晚上闭上眼睛,不是梦见女王老大拿着皮鞭抽打催稿就是被任寒逼债;不是梦见灿灿买了条花噜噜漂亮上千元的连衣裙就是肖芙姐冷冰冰的警告:你又胖了。

值此,很长一段时间都再也想不起那张曾迷到自己花痴的俊脸,直到某天和灿灿小维一起逛CD店,小维欢天喜地地买了某女星的歌碟,毫不结巴地膈应我们说:“看,我的最爱,么么!”

我望着封面那张精致性感到不行的脸,总觉得很面熟。

旁边灿灿鄙视说:“恶心女,她不就是被XX娱乐老总包养的小四娇娇吗?”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筒子楼,那个曾和我朝夕相处的灰姑娘娇娇啊…这个世界,果然是哪里有钱哪里就有真爱。

现在的大明星娇娇,还能记得自己当初说的那句话吗?除了博希,我一无所有。

再次望着那条珍藏的短信,我彻底顿悟了。

博希,我是多么盼望着你早日醒来,让我看看你那吃瘪的表情。

第二十四章

出了任寒家,我依旧头重脚轻。上了的车,便报了家里的地址,想到昨晚没回家,饿得发狂的奥特曼,难得的小心肝愧疚三秒钟。

见我满身酒气,又是衣衫不整地从高档公寓出来,的哥师傅对我的眼神有点匪夷所思地鄙视,自然也没什么欲望和我攀谈,只拿着对讲机和其他兄弟们聊得火热朝天。

“神仙,神仙。”

“讲。”

“今天下午府南河,麻将整起,来不嘛?”

“826,826,你虾子又去唢?上次还没输怕?”

“来嘛来嘛。”

“老子不虚,要整回来哦。”

“神仙神仙,你哥子来得起不哦?听说昨天晚上你过生喝弹(喝醉)了的嘛!”

“哪个说我喝弹了?!”

“老徐作证,老徐作证。”

“对的,对的。神仙哥子,你搞忘了说,你昨天一边掺自己耳十(扇自己耳光),一边还说‘你们以为老子不敢打,老子就打给你们看’!”

噗嗤!

我在副驾座上,不厚道地笑喷了。

笑罢,脑中灵光一闪,突然想起句话:“你们说我不敢亲,老娘就偏亲给你们看——”

轰轰轰!

这句话在耳边划过,我霎时犹如被雷劈中天灵盖,这感觉就好比…在充满瓦斯的封闭空间突然有人点了打火机。一时间,因的哥的一句话,我被点燃爆炸,昨晚的零碎片段纷纷涌入发胀的脑子里。

眼前,还是一品汤锅店,老大李子儒愤怒地拿着手机咆哮:“任寒,你干的好事,现在她晕了,小维和小郑也彻底醉了,你自己把她弄回去!”

转眼,任寒已站在了面前,我傻笑着凝视,对方却眉头紧蹙,啧嘴问灿灿:“到底喝了多少?”

灿灿耸肩:“没多少,最多两杯。话说任副总你也是的,想送白凝升职礼物就不能正大光明点吗?干嘛还让老大把礼物带过来?”

“…谁说是礼物?只是刚好家里有瓶多的酒,顺道让子儒带过来,谁知道她会醉?”

老大冷哼:“是吗?反正酒是你让我带来的,丫头片子现在晕了,那几个也沉得跟死猪一样,我和灿灿都搬不动,你看着办吧。”

“先回公司吧。”

再换场景,依旧是那几个人,烂醉如泥的我和小郑、被老弦掺着一边走路一边睡觉的小志、稍微清醒的灿灿和肖芙姐,以及哭着要找Slime的小维,可以说,今天一瓶上万元的XX奢侈酒,让我们这次聚会结束得…很壮烈。

灿灿在开门,小郑和我被老大、任寒扶着,一边傻笑一边聊酒话。

小郑:“小凝子,不,不错…你今天终于如愿以偿了。”

我:“为什么?呵呵。”

小郑:“你不是喜欢任寒吗?看,现在任冰山正抱着你,你是不是很幸福啊?”

我:“呵呵。”

“呵呵呵呵。”

小郑:“傻笑什么?你,你有本事就亲他一口,这么,这么好的机会。”

掺着我的任寒闻言脸黑黑,把往下坠的我又拎高一点,冷脸:“别胡闹。”

就这么一个小表情,彻底激怒了醉得晕头转向的本小姐,我撅嘴眯眼:“哼,你不让我亲我偏亲!”

小郑依旧煽风点火:“有,有种亲啊!”

“你们说我不敢亲,老娘就偏亲给你们看——”

吧唧!

下一秒,我踮着脚尖,“如愿以偿”地强吻了任寒,四唇相接的同时,彼时开门的灿灿肖芙姐、拎着包和小郑的老大,以及醉鬼小郑、小维、小志…全部都僵硬了。

放开任寒的俊猪头,我依旧得意非凡,“我就说了,我敢亲来着!!”

后面的内容,我已经不敢再回忆,当着的哥的面,我狠狠诓了自己一掌,这是…什么事啊啊啊!

原来,我不是酒后没有乱性,只是暂时,没有回忆起来而已。亏得我刚才还恬不知耻地和任寒说了那么多话。所以说,酒这个东西,真的是穿肠毒药。它能让你言往日不敢之言,使你行往日不敢之事。如果我当时还有理智,如果当时我还有控制力,我绝对绝对不会干出这么荒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