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想起我那时候的窝囊样子,我都有种想要摧毁一些的冲动!最好,能用几个炸雷,将过往崩它个细碎!

也许,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个令人恶心的初恋,所以我才努力让自己变得百毒不侵。

江湖规矩,在别人对你下手之前,你先将对方撂倒,这便是赢。

秉着这个真理,我练就了先发制人、一招毙命、口淬冷箭等多项技能,但凡遇敌,无往不利。

我身边的助理一个接着一个地换,十有八九,是被我骂跑的。

说实话,我不在意。

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我哪里有那份闲心,去记住谁的那张大饼子脸?去扼腕谁离开时的背影?!

曾经,我的感情是那么的纤细,以至于总是被别人影响。看着别人开心,我就快乐;看着别人落泪,我便伤心。当我意识到,自己不能主宰自己的感情时,我毅然决定,要改变现状。

也许,正是因为我渴望着这种改变,所以才有了今天“木亢”。

看着别人为我所描绘的故事尖叫、伤心、兴奋、悲伤、愉悦、痛苦,我坐在电脑后面,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我想,这辈子,我不会再被别人主宰感情。这辈子,我便是“木亢”!

也许,正是因为我有这样一个脚踩两只船的初恋恋人,所以,当熊格格对我说:“我从来没以为自己是谁,我只是我,熊格格!当我意识到,我喜欢傅姜,想要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不让自己犹豫,在第一时间告诉了你。我想,如果你恨我,就让你早一点儿恨我,然后早一点儿忘记恨我,早一点儿去爱别人。苏杭,我对不起你,只是因为让你心痛了,但并不是对不起你的这段感情!至于我和傅姜的事,是我俩的事,我自己会衡量,会解决。如果你非要用话刺痛我的心,报复我对你的伤害,我接受。”的时候,我才会强迫自己冷静地放手,不去恨她,不去伤害她,不去……撕裂她!

只有天知道,我真的想……撕裂她!然后,一口一口,将她送入口中,用我锋利的牙齿刺穿她的肌肤,撕开她的血肉纤维,用舌尖去品尝她血液独有的味道,然后慢慢咀嚼着咽下,让她沿着我的食道,进入我的胃,慢慢融入我的血液,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这样,即便是死亡,也没有人可以将我们分开!

呵……恐怖吗?

难道没有人知道,我爱她已经至疯至狂?!

不要以为,只有小叔叔会疯、懂得疯、能够疯,傅家人的血液里,流淌着的,除了冷血,便是癫狂!

我若不狂,便是情殇——这话,是傅姜说的,我直到失去熊格格之后,才体会到其中的真正含义。

午夜时分,辗转难眠之时,我总是忍不住想,如果当时,我也曾为爱痴狂,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妈地!越想越烦躁!

我用力捶了一下床,坐起身,走到书桌前,坐在椅子上,随手拿起一只铅笔,想画些什么,用笔杆子宣泄一下那些堵塞在我胸口的复杂感情,却……一片茫然。

是的,一片茫然。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很久了。不知道是因为失恋带给我的伤,太深,干涸了我的创作灵感,还是因为身边缺少了那个女人的陪伴,影响了我的正常发挥?习惯,果然是个可怕的东西。

铅笔在画质上排着单一的线条,整个屋子里除了那种寂寞的沙沙声,再也听不见任何声响,包括我的呼吸声和心跳。我甚至开始怀疑,我到底还有没有呼吸和心跳?!

哎……已经失眠了多少个日夜了?偶尔的浅睡,对于我而言,都是弥足珍贵的,然而,我他妈地并不想去珍惜它!失眠,便失眠吧!至少,这样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去想想那个没用的女人,去怀念我们那猥琐的曾经。

猥琐?呵……这个词儿用来形容熊格格,真是恰到好处。貌似认识熊格格之后,我光顾医院的次数明显增多。而且每一次都他妈玩得够狠,俗称惊心动魄。

第一次,我因为懵懂的嫉妒和不成熟的稚气行为,一个人吞下了那么多的饭菜,导致胃痛,呕吐不止,后果严重。幸好,熊格格在家。她用那单薄的身体将我背起,走了那么远的路才拦到一辆私家车。她将我送到医院,为我解开纽扣,脱下外衣,方便医生诊治。那时候,虽说我的脑子有些迷糊,但是意识却是清醒的。

我可以十分肯定地说,在熊格格脱掉我的上衣之后,她曾吸了吸口水,喃喃道:“真……白!”

两个字,只是两个字,却让我险些一口气上不来,就此与这个世界说拜拜!

试想,我当时已经病成那样,急需治疗,她却面对我的上半身,说出那样两个猥琐至极的两个字!

我承认,如果不是我当时的身体状况不允许,我一准儿蹦起来,将她骂个狗血淋头!

后来,不想提起此事的原因,一是怕她尴尬,二是我心怀感激。我并非不领情,而是十分领熊格格的情。如果不是她,我会被直接推入手术室。当然,也正是因为她,所以我才幼稚地吞掉一大锅的饭菜,被送进了医院。这是个恼人的因果循环,我忍!

医院不是个好地方,但是却是每个人都必然然要去的地方。

第二次进入医院,是因为大哥和熊格格逃出绑匪窝之后,我们在医院里完成了逃亡大会师。

当看见熊格格躺在冰冷的白色病床上时候,我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手在颤抖。那种颤抖,源于恐慌。

大家都亲眼目睹了俘姜是如何在乎熊格格的,却没有人知道,我隐忍的感情。

时过境迁之后,我偶尔还会抬起我的双手,嘲笑它们一番。如此稳的一双拿画笔的手,却也能抖成那个样子?呵……

第三次进医院时,我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心脏被烧伤后,那种无法言语的痛的滋味。

尤其是一想到,熊格格冲进火海,是为了救出傅姜的皮箱和我的画稿,我的心便抽痛不已。她的背部烧伤十分严重,被送进医院后,却始终隐忍着,不吭一声。就连医生,都说,熊格格忍耐力过于常人。

这话,让我心酸。

一个女人,只有被人疼爱的时候,才会撒娇,才会喊疼。一个女人,只能依靠自己的时候,才会独立,才会坚强!

熊格格,没有安全感。她就像一只蜗牛,永远慢吞吞地爬行着。却从来不肯丢弃自己的壳。因为她知道,她一旦抛弃了厚重的壳,便一无所有。

熊格格,你让我心疼了,你知道吗?!

为了这份心疼,请你做我的女朋友,让我娇惯着你,纵容着你,宠爱着你。让你,幸福!

思绪万千,惆怅百转,却也不都是那种渴望不及的滋味。

熊格格带给我的快乐,有很多。

烧伤未愈,傅姜突然消失,整间病房只剩下我和她。每当回忆停留在那里,我便忍不住上扬起唇角,发出畅快地笑。

还记得,有天晚上在医院里,我美梦正酣,突然听见一声细微地声响,像是什么东西相互摩擦所发出的声音。

我猛然惊醒,瞬间从护理床上坐起身,下了地,直奔她的病床。

我生怕她睡得不老实,扯动了背后的烧伤,让刚长好的肌肤裂开血口子。

我刚奔至床前,却看见她从卫生间里走出来。她探头探脑,迈着小步,那副小样子显得既招人怜爱,又无比谨慎。

我忙问:“你怎么了?”

她含糊其辞地回道:“没事儿。”

我快速扫了一眼她的病床,发现上面果然有一滩疑似鲜血的东西。

我心中一紧,呼吸一窒,忙扬声道:“你出血了!快,让我看看!”

她微微向后挪了一步。看样子,是准备避开我的目光。

我的心中已然乱作一团,忙上前两步,急声道:“把衣服脱了,我看看!”

她飞快地抬头扫我一眼,然后又转开头,小声道:“我不。”

不?为什么不?如果背部的伤口裂开,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我急了,伸手就要去扯她。

熊格格却再次闪身躲开。

我将她逼入死角。

她退无可退,最后只能妥协,抬起双手,啪嚓一声拍在了自己的脸颊上,然后呲牙咧嘴地挤出了一句话。她说:“窝答一嘛赖鸟!”

我听不懂她说什么,一心想看她的伤口,于是说道:“给我看看!”

熊格格微微一愣,随即瞪圆了眼睛!就在我以为她要对我咆哮的时候,她却转过了身,背对着我,快语说:“我大姨妈来了!不给你看!”

轰……因为这句话,我被轰炸得体无完肤。

她……她不是伤口裂开,而是来了月经。而我,竟然傻乎乎地追着她,要求查看她流出鲜血的伤口。

我不知道应该用何种语言来形容自己当时的感受。

当我的思想重新开始运转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看护床上,瞪着天花板发呆。

夜,果然很长。

当时的窘迫与羞涩,都成为今日回忆的甜蜜。

昨日种种依旧历历在目,今日伊人却住在了他处,还他妈地成为了我的小婶婶!我擦!擦!擦!

想起过往,与傅姜和傅泊宴斗智斗勇,争夺熊格格芳心的日子,还真是一部血泪史。怪只怪,自己当时太自以为是,以为得到的,便是自己的。于是,不懂得珍惜,更不懂得,感情需要时刻维护,否则容易被人偷去。

我一辈子都忘不掉,熊格格生日的那一天。

也许,对于傅姜而言,那是一个值得庆祝,值得大肆宣扬,值得欢呼的一天,但是,对我而言,那绝对是我最耻辱的一天!不,不是也许,是一定,事到如今,我仍旧无法想象,傅姜竟然为了得到熊格格,而给我和和大哥下药!是的,迷药。他妈地,我恨他!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我和大哥也不是笨蛋,用心想上两遍,便知道那一晚都发生了什么。

如果说,这个世界真的有极端。那么,熊格格就是我极端爱着的那个,傅姜便是我极端恨着的那个!

傅姜是个无耻的小偷,他偷走了原本应该属于我的幸福!

然而,我却只能攥紧双手,无法报复!

我要如何报复?我能如何报复?!

熊格格是爱他的。我怎么忍心让她伤心痛苦?

番外:谁的寂寞,恰逢花开?(二)

有时候,我宁愿做一个糊涂的男人,就当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什么都不知道。

只可惜,这个混蛋老天,连这个装熊卖怂的机会,都不给我!我擦!

熊格格去而复返,听到了我和傅姜的对话。她误以为我们只是耍着她玩。她转身跑开了。地上,只剩下一排凌乱的血脚印……

当我们找到她的时候,她就像是一只破碎的布娃娃,毫无生机。

对于那些胆敢伤害她的人,我恨不得将其千刀万剐!

第四次,将熊格格送进医院。

在床头,在刺目的灯光下,在忐忑的心事中,守着她,等候着她醒来。

没有人知道,我此刻心中的焦躁不安,与……极端挣扎。

是的,没有人知道,我既期盼着她能够马上醒来,也希望她能一直躺在那里,一辈子都不会醒来!

哈!

是的,我就是那么想的!

虽然,我有时候不能面对自己的这种想法,更不愿意去承认,但是,事实却是,我真的曾经那么想过。就算现在,我偶尔也会冒出这种想法,如果她一直躺在病床上,需要人照顾,那么,她便不会离开我投入傅姜的怀抱,更不会张开眼睛,用那种万分愧疚的目光望着我。

那种目光,会令我碎裂成千万块!

愧疚,果然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熊格格醒了,她让大家都出去,却独自留下我。

我将手插入裤兜里,努力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我不敢把手伸出来,因为……我怕,我会掐上她的脖子,让她从此不能说话,不能表达,不能说出分手的话!

呵……聪明如我,拥有着那么纤细敏感的神经,又怎么会猜测不到她到底想说什么?

还记得,最开始认识她的时候,她梳着长长的刘海儿,挡住了那双妩媚的眼眸。

熊格格只知道,自己有双多情的眼睛,却不知道,那双眼睛是多么的会说话。她能够清楚地表达出她所有的想法。那双眼睛是那么的灵动,充满了生机。

现在,那双眼睛正偷偷地瞥着我。我知道,她在观察,她在酝酿感情,她在淡定情绪,她在堆积勇气!

是的,我他妈地什么都知道!

但是,我就是不准备先开口。真的,我什么都不想说。也许,不说,就能多耽搁一会儿。不说,也许会让她心软,从而将那些狗屁话,吞入腹中,让它们腐烂至死!

时间在心尖上划过,痛了谁,谁知道。

我很想嗤笑一声,然后转身离开,不给她说话的机会。

然而,令我自己都意想不到的是,我竟然在无意识的状态下,走到她的床边,淡淡道:“有什么事,你说吧”

看着她未语泪先流,我知道,我终究是心疼她的。

她的眼泪就像透明的水晶,划过那被擦伤的脸颊,钻入白色的绷带里面。一颗接着一颗,窜成了串。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能够将那些眼泪穿成一串项链,收入怀中,贴在他最靠近心脏的地方。让痛,也变成一种偷来的幸福。

我怕她憋坏了自己,我怕她伤了身体,我怕她……不懂得说抱歉!

熊格格,你真够怂的,连拒绝一个人,也这么窝囊!

我很烦躁,尤其是面对她那如同倾盆大雨般的眼泪,真的很烦躁。我说:“如果你还哭,我马上离开,不听你说任何话!”

她可怜巴巴地望着我,吸了吸已经泛红的小鼻子,努力忍住眼泪,哽咽着说:“苏杭,不要喜欢我了,好不好?”

好不好?你说好不好?!

很好,很好。

谁离了谁活不了?难道我犯贱,非得喜欢你?!

哈!

不喜欢就不喜欢!当我愿意围着你转呢?

熊格格……你真狠!

你他妈当我机器人,说不喜欢就不喜欢?!

你不如直接将我那部分关于你的记忆,直接删除,来得痛快!

我觉得我的鼻子有些发酸,那种久违的,想要流泪的冲动,在我的体内开始翻滚。

如果不是那点儿可怜的自尊坚挺住了最后一道防线,我很怀疑,我会不会流出眼泪,然后用力抱紧她,求她不要放手。

我木讷地听着她说了些什么,又随意地回了两句,然后十分坚决地转身离开。我知道,我必须走了。如果再不走,我会像个无助的、被抛弃的孩子那样……哭泣。

我不想这样。

所以,我选择离开。

门外,傅姜正趴在门缝上偷听着我们的谈话,对于他,我已经不想再说其他。

全天下,怕是没有几个人,能像他这般龌龊!为了一个女人,不择手段,不要面子,不在乎自我。

他是个疯子。是一个令我恨极了的疯子!然而,也正是这个疯子,让我尝到了嫉妒发狂的滋味!

我不死心。

为什么要死心?

傅姜可以从我手中偷走熊格格,为什么我就不能从他手中夺回我的爱?

我相信,机会总是留给那些时刻准备着的人。

我用心打听了傅姜的过往,知道他在消失的那一个月里,曾经在哪里出现过。经过分析和揣摩,外加一点点儿小小的赌注,我以匿名的形式,给威湖儿打过去一个电话,告诉她,傅姜有女朋友了。

果不其然,威湖儿来了。

不但她来了,就连她的父亲,也跟着一起来了。

他们与傅姜约在咖啡店里见面,我流连在咖啡店的周围,造成与熊格格偶遇的假象。

虽然我不知道威湖儿和傅姜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但是从他们的言谈中,我知道,这一局,我胜利了。

熊格格强自镇定的样子,让我心疼;而面对我这种失魂落魄又隐忍渴望的样子,又有谁会心疼?!

我不是徐志摩,做不到,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我想要的,就必然会去争取!

哪怕,结局,不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