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的管辖下,至少不是在眼皮子外头,也可安心。

他淡淡笑了,俊容仿佛笃定,他知她不会不答应,因他从小了解她,更明白,她爱他。

这就是爱,就是威胁,就是依仗。

周式映入门的头三天,他没有去她房里,独在李碧城的房里呆了三个晚上,这一晾,晾出了意思,大宅里的人都明白,大少奶奶的位子没有变,亦不可能变。如果你问一个男人心里可以装下多少人,那么可以说,他想要装多少,便有多少。但是如果你问没有偏重吗,那是不可能的。但又何其可笑,这一生,她做足了这个位子,她永生都会死在这个位子上,她明白,他爱她,也爱周式映,因这两面都不冲突,因这两种情感是不同的,对她,他是依赖,是习惯,是根深蒂固的爱,而对周式映是喜爱,是出于觉得相逢恨晚的喜爱,他若是想娶,便是可以娶的,法律还没有规定,女子还未觉醒,男子还不满足。

无人不拍手叫好,她挽回了丈夫,她再一次奠定了她不能动摇的大少奶奶的地位,她将他们控制在眼下,她不用担心时常见不到丈夫,因为他的新欢就在自己看得到的地方。

卧榻间,耳鬓厮磨间,他叹息轻吻着她的秀发,道:“碧城,你是最好的夫人。”

忽然,话落,她的泪夺眶而出,哭得像个泪人。

不知为何,她哭得很伤心,他错愕地将她抱在怀里安抚,她哭得更伤心,哭完了连她都不知自己在哭什么,在哀悼什么,这一番错乱的情绪,让他紧张地陪了她好几天,直到周式映不小心在百货公司里高跟鞋崴了脚方结束。

也许是上天见怜她再不想过这样刺眼沉重的日子,她亦是平生第一次赌气,在出国赴洋这一事上,她说:“我去吧。”

她分明瞧见周式映瞪目,刹那又变得惊喜的眼神。

那晚,他留在她的房里,踱步不停,紧绷着脸:“别去了。”

“难道你舍得式映去?”她反问了一句,心里忐忑地期待他的回应,即使,她知他做不到下决断,不然当时他不会让她们自己自愿选择。

“我会去接你的,碧城,我一定会去接你,然后我们一起在法兰西生活。”他说的情深意切,紧绷严肃的脸庞那么的不舍,她不想去追究,到底是他爱自己多一些,还是爱周式映多一些。

从小到大,她的世界只有他,而他没有排斥过他们既定的婚姻,他们一直琴瑟和鸣,恩爱甚笃,她没有受过新式教育,没到一定要一夫一妻的地步,她只是盼望,将来他能永远记住,她爱他的样子,而不是她嫉妒、愤怒、痛苦的模样。

这一去,她等到了那几个字,她以为他没了自己会不适应,没有自己照顾他衣食起居,他会不习惯,甚至是难过、、、、没有,是她李碧城异想天开,痴心妄想。

虽然难受得如虫蚁啃咬,她还是想等着他,等他实现自己的诺言,她再没有发过电报,亦没有打过电话了,她只想当他实现诺言来找自己的时候,她能给他一个惊喜,他们有了一个孩子,那么可爱的孩子,是他同自己最好的礼物。

这一等。等了太多年,等到董香之要回国,等到自己孩子都快要年满二十了。

“你忘了吗?你忘了你说过,过二三年你就会去接她,你就会去看她。”

此时此刻,董香之瞧着眼前的男人,器宇轩昂,阴柔不是坚毅的脸上有了些岁月的痕迹,却并不是很明显,男子是不显老的,这个男人近几年连连提干,他怎么会舍弃这现有的一切去法兰西过日子?

乱世出英雄,而非英雄出乱世。

如若无乱世,怎么会有机会,怎么会有机遇不断向上爬。

李碧城是得肺癌去世的,死之前已经吃不下什么东西了,吃什么都喉咙酸痛,瘦得跟竹竿似的,她为他积下的家业可以让后代白吃几辈子,然,她自己却死了,死之前她有的不过是排不完的积水,忍不住的疼痛。

听闻董香之不能生育,她毫不犹豫地将孩子过继给了香之,因她身体一年比一年差,心知陪不了孩子太久,这一生她太累了,她虚耗在等待的生命里,虚耗太长时间了,终于可以不用自欺欺人地等了。

郑修仁颤巍巍地抽出一根烟,却不知为何怎么都点不上,对着董香之的逼问,他额上渗满了汗,喉咙有些烧,他拼命咳嗽,艰难地终于吐出一句:“她、、、、真的一直在等我吗?”

闻言,淡淡嗤笑,董香之寒着声道:“其实很早她就知你不会来了,然,她除了等没有别的办子,因她还爱你,郑先生,碧城死前让我捎话给你,你没有儿子,因为你不配。”

那男人用满是茧的手抚上自己的面,掩面憋着气,喉结微动,鬓发间灰白,好似又老了好几岁,同适才堵在她门口的气势不同,如今万般软了下来,半晌,终是哽着嗓音低声淡淡地说:“董女士,无论你信与不信,电报我郑某从未收到过,一封都没有。”

一日后,她拿着郑修仁特批的条子,经过重重警卫和特务,在深幽静谧的半山腰间,一座破旧的房子里见到了被幽禁十数载的赵钧默。

再一月后,小报纷纷发表文章,她才知晓,那日原是李碧城农历生日的当天,郑修仁一把佩枪自杀了,自杀前同他夫妻数十载的周式映也中枪身亡,民间众说纷纭,有人说不是自杀根本是被暗杀,此话有理,的确,像郑修仁这等身份之人都觉得生无可恋,那普通老百姓可怎么活,亦有人说是郑修仁畏罪自杀,发妻是殉情随他而去的,民间更有好事者编排成故事在茶馆绘声绘色地讲到:你们都不知,多年前去了法兰西的那位夫人才是郑先生真正的发妻,郑先生根本是因全国快解放了,政局要生变了,神经错乱,压力大,佩枪走火措手杀了自己妻子,然后再自杀一同殉情的、、、、

事后,董香之曾问过自己的养子:“伤心吗?”

“为何伤心?我不识他,无感情。”

第三十八章 满目疮痍

荒野,杂草,还有蚊虫鸣叫声。

清晨的一缕光照在他褶皱横生的脸上,耳畔有蚊子嗡鸣的声,淡淡地挥了挥手,他又转了个身睡了过去。

战乱中,他居住的地方曾经几经变更,直到战后又回到了这里,唯一不同的是,孤身一人,形单影只,枯燥乏味,以及等死。

平庸之人尚且经受不了这等看似舒适而封闭的过活方式,何况是曾经身居高位运筹帷幄的男子,比起死,这种派不上用场,亦无法动弹实现抱负的日子比一刀刀的凌迟更细磨人心。

这一日,孤楼的门头一天被叩响,十数载的头一回。

董香之说不清再次见到赵钧默是什么滋味,她的印象里,那个坚毅如墨,狠戾深沉的男子从来都是折磨明晰的罪魁祸首,但她依稀记得,作为一个男子,他是风姿卓越的,即使是老了亦不会缺失那种与生俱来的味道。直到真的同这个男人坐下,在一张桌子上,她呆愣凝神的模样终于显露出了她心底不能掩盖的心惊。

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男人,没有锐利的眼神,亦没有幽深的瞳孔,甚至是眼白多过了黑瞳,眼窝深陷,眼眸显得很混沌,头发灰白,有些稀疏了,不太见阳光的皮肤变得病态的白,右手还无意识地会哆嗦颤抖。

一身粗衣,君侯不在,匹夫独在。

“许久,不见了,赵先生可还认得我?”迟疑了几秒,董香之凝视着桌对面有些陌生的赵钧默,平淡地问道。

话落,静默的气息久滞,窗外有些许声音,董香之下意识回过头,只来得及看见一个黑色的衣角,如她所料,如民间所料,这里的确全是特务,一双双眼睛盯着。

但,她未怕,军情情报她不懂,行得正坐得端,有何可怕。

桌对面那人仿若未闻,空洞呆愣的黑眸久久未眨眼,忽然,动了动托着腮斜睨着董香之,那表情仿佛是个顽童,只愣愣朦胧地凝视她。半晌,他颤巍巍地右手拿起茶壶,倒了一杯茶给他,接着十分艰难地蠕动嘴唇,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连董香之看着都心急,那么困难地又抿唇又咳嗽又喘地只最后道出一句:“喝、、、、喝茶。”干涩如车轮碾过的声音,沉得似八十的老人声音,而他甚至还未如此老。

余音未落,董香之脑子“嗡”的一声,也不知怎么地,竟觉得有些凉。

其,语言丧失是必然的,头三年的时候,他还会一个人和自己说说话,比如今天想了什么便说出来给自己听听,或是和自己想象出来的明晰说说话,甚至有时和看守他的特务他们也会因为有些许鸡毛蒜皮的小事谈谈话,唠唠嗑,直到后来看守他的特务都被叫去开了会,回来后,除了麻木板的脸对着他,便再没有言语,甚至看守他的特务之间亦互相不说话,其实,他心思何其明白,早知道可能平日里有时互相之间的唠嗑被人发现了,而后他们被下了命令不得再和他说一句,他自然也就不说了。

监狱或许亦比这里好上万分,因监狱有狱友,而这里只他一人,即便是身后还有一大群人,亦不过是板着脸不会说话的看管工具。渐渐,他亦不太想说话了。

朦胧间,麻木仿佛细菌侵蚀到自己的四肢百骸,然后像潮水一眼将他湮没得不着痕迹。

他甚至觉得自己会慢慢忘了自己是谁,为何在这里,曾经有过什么,亦失去过什么,他仿佛一直是在这座孤楼里,从未拥有过什么,因他一直怀中空空如也,他甚至怀疑他没有存在过,因他所有的感官皆只锁在这四面壁墙。

第四年,有一日,野花漫开遍野,他立在窗口着眼望过去,闻了闻没有一丝花香,到了饭菜端上来的时候,连饭菜的香气皆闻不到他才恍然明白为何适才闻不到空气中花香了。

第六年,默默地咀嚼着饭,连菜都不夹了,亦不是胃口不好,而是他已尝不出来饭菜味道的区别了,菜和饭便也没有什么不同了。

第八年的时候,他第几千几百次梦到明晰,他从前梦到她还会说好多话,一些最平乏平淡的话,他不知她过得好不好,他反复问,反复问,直到第八年他梦到明晰时,已没有话对明晰说了,不是因为想不出来,而是说不出来,现实的生活已经侵入了他的梦境,吞噬了他的思想,有时他想一个词要想很久,久到最后他会忘了他刚开始在想些什么,根本再也抓不住自己的思绪,有时用指腹蘸水在桌上写自己名字和明晰名字时,他写完了一横一划,接下来如何写下去,他也忘了。那刻他掩面哭了很久,哭到声音嘶哑,喉咙肿胀,浑浑噩噩得只能睡觉度日。

所以,当董香之说好久不见的时候,其实他一直在思考,有何词汇能说,待到看到茶壶时,忽然想到“喝茶”二字如何说,舌头是翘舌,还是放平,牙齿是咬住亦或是放开才能发声、、、、

董香之喝了口茶,连连呛口,苦涩遍布舌苔,这茶连她亦下不了口,从前身居高位的他却仿若未感,执着茶杯一口喝下,执茶杯时还不小心洒出来几下,手颤颤巍巍的,好似不太有劲。

“赵先生,还记得随安吗?”

他低着头一下下拨着茶杯的边沿,仿佛是唯一的乐趣,待到董香之再一次开口,话音刚落,他混沌空洞的眼神倏地眨了眨,拨着有缺口的茶杯停顿了一秒,蓦地一声沙哑低吟,董香之着眼一看,指腹上被割破了一道,他含在口里,然后向适才一眼抬眼茫然地呆愣着眼斜睨着董香之,趴在桌子上,眼白混沌迷蒙,泛着浊光。

董香之亦不恼,只是像个对待孩童的长辈,微笑起来,拍拍他苍白瘦骨嶙峋的手背,刚一碰上去,便觉得硌得慌,这就像是一张人皮贴着白骨,她似方才一样觉得肉跳心惊,倒抽一口气,她方平复了几分,淡淡地道:“你莫慌我,亦不要紧张,你可以不用说话,只听我说。”

闻言,他分外认真重重地点点头,她依稀能看到他脖子的经脉,皮肉的浅薄。

“你对不起她,我相信你是知道的,赵先生,随安让我走的时候,我曾问她,能不能同我一起走,她说她身体不适,恐怕还未到便在路上客死异乡了,其实我知,她是诳我的,她这般决绝的人,如果真的要走,身子虚又何尝是理由?如果真要说理由,是因她对你尚有最后一丝丝的留恋,余留的一点点的期冀,她的留恋同期冀让她无数次地给你机会,但如若你真的有珍惜,恐怕她最后亦不会离开你。你亦不会放她走。”

“赵先生,要打听你们的家事并不难,法兰西有许许多多留学的同胞,你们亦是风口浪尖上的人,其实你我后来都明白,你有很多机会可以挽回她,然你没有。她没同意和我一起赴洋,你没有回头;她失去全家,你没有回头;许芳死,你亦没有回头。她是那么好强的人,难道要她跪下来求你回来你才明白她是在等你吗?她那么爱你,她那么倨傲的女子,给你数次机会,你均未明白,最后她等来的却是你头也不回的变心。赵先生,恕我直言,即使你在这儿关上一辈子亦弥补不了随安受过的种种。你的罪孽这一辈子都洗不干净。”

“你将随安送上飞机的时候在想什么?期盼她过得好,期盼她从此离了你能过的好些,给她盘缠,给她旧识,给她孩子,你以为你补偿了她所有,你以为事情定会如你所想地走,然,你错了,赵先生,当年你为保护随安,结果事与愿违,而如今你所想的亦没有如愿,随安身子一向不好,当年她的话想不到一语成谶,我未在法兰西接到她,她死了,死在路上,客死异乡。”

气氛冷滞,董香之从未觉得自己的笑靥可以那么诡异狠辣,甚至在吐露最后四个字给桌对面的男子听的时候,她竟有一种快意。

空气仿佛凝结,孤楼有一股潮湿的腐味,他缓慢缓慢地抬眼凝视她,浊然灰白的眼眸呆愣愣了许久,直到忽然一声闷雷巨响,他倏地站起,像个受惊的孩童,拍着自己的胸,仿佛有人揪着自己的胸口,狠狠地撕拽着自己的粗衣,接着腿一软,生生跪在了董香之面前,随即不知为何在身上乱寻,半晌,突兀地笑了声。

“这、、、、个,信,说她,她、、、、很好。”

不知他从衣服哪里找出来的牛皮信封,里面的碎纸倾泄了几片出来,都已泛黄,董香之亦蹲着身子伸手去拿时,不知他总是颤抖的手哪来的劲,一手拍开了她,然后只低头凝视着地上的碎纸,良久,方又哭又似笑,嗓音喑哑如齿轮划过地面:“骗,骗子,骗我、、、、她,她,有,有,有给我寄,寄信的。”

这个面容要看得很仔细方能瞧得见当年风采的男人,面孔有些骇人的可怕,清瘦剩骨,哭起来更是难看得紧,然,指着信封的样子却很温柔,很腼腆,像是明晰真的给他寄了平安信。

董香之瞧着,觉得眼睛酸疼得紧,隐约记得明晰曾经在学堂同她说:“香之,我未来的夫婿一定要是人上人,他能为我哭,为我笑,只爱我一人。”

曾经的曾经,我们都曾对好友许诺,甚至发誓,我们将来会有这样一个人,但世事难料,就算找到亦不知何时会变,会走,会分离。

她恍惚记得自己是如何回她的:“那我未来的丈夫肯定是陶哥哥,一辈子都会是,我要跟着他,一直跟着他,我,我还要死在他前头,因为这样我就不会因为他死而难过了。”

然,偏偏,他死之前直直地拉着她时,不愿松手时,她却毫不犹豫地走开了。

人心易变。

不论好坏。

“可惜,你被困在这里,无法替她敛尸,赵先生,你可曾梦到她向你讨棺材?不过多半不会了,她怎么还会愿意入你梦?”

攒出一个讽刺的笑意,董香之蹲下身,与有些癫狂的赵钧默对视,话落,她仿佛能感受到他本混乱空茫的眼里突然迸发的一丝寒光,冰凉彻骨。

董香之被请离开孤楼时,曾久久失神在楼前。直到回到教员宿舍,她的养子问她:“妈,明晰阿姨是个怎么样的人?”

她眯着眼,仿若在脑海里勾画她的模样:“是这个世间最好的女子,你如果能遇到像她一样的女子,就要对她一辈子好,好一辈子。”

养子想了想,笑答:“好。但我还有一问,明晰阿姨明明没有死,我们未寻到她的尸体,只是下落不明,我们没有联系上他们。为何要骗他说死了?”

“因我不想他如愿,这个男人太自我了,他如何想,如何做皆以自己的期望为一切,我只是想气他替明晰阿姨出这一口气,何况,我们需要有人帮我们找到你的明晰阿姨,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人能找到明晰,那么恐怕只他赵钧默一人了。”

她的养子听言不置可否,笑道:“妈,你开玩笑,他现下只是一个囚犯。”

“可他曾是比你亲生父亲更厉害的人。我本也只是想碰碰运气,但当我看到他的反应时,我方愈加确信,就算是尸体,他也一定会找出来的。他还爱明晰,他爱她,对她不起,如若连尸都没办法替她敛,他定然无法接受。过几日我们就回法兰西吧,你在法兰西不是有朋友做侦探的吗?之前让他找却未找到,看他是否愿意帮忙来趟华,如若赵钧默真的逃了,让他跟着,看看是否能寻到明晰。”

“既然你认为他定能寻到她,那他怎么会丢了她?”养子狐疑地皱起眉头。

“恐怕,他们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何。”

第三十九章 祝福(卷一完)

美国纽约。

这一日她刚从教堂做礼拜回来,路上买了些食材回家,准备请张梁笙一家来家里吃中餐。张梁笙娶了当地的人,是个护士,笑起来有酒窝,很温柔,同明晰亦很投缘。他们有一个正在纽约上初中的儿子。

当年飞法兰西的路上遇上大雾,于是雷斯提议可以去他的家乡美国看看,她亦不反对,既然走了便到处看看也好,只是没想到这一番下来,竟就在纽约安了家。

过几日就是万圣节了,她还买了些苹果、南瓜还有糖果。

刚一到家,还未来得及脱鞋,一个娇俏的人影便扑了上来,搂住她,她好些喘气没好气地说:“Daisy,我的乖孩子,你吓到妈妈了。”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稚嫩可人的脸,黑头发白莹的皮肤,除了眼睛闪烁着淡淡如海的深蓝色,她箍着明晰颈项,亲了下明晰已有些岁月褶皱的脸庞,留下一溜口水渍问道:“妈妈,你说万圣节我要扮什么?唔、、、、吸血鬼?不行,不行,我讨厌吸血的动物,比如蚊子,要不扮僵尸?哈哈,把连涂得白白的好不好?唔,好像也不行,万一妈妈你认不出我怎么办?这样吧,我扮巫婆好了!噢,就是这个!魔法帽、扫把、黑猫、、、、太棒了!”

明晰斜睨了她一眼,看着她一个咕哝喋喋不休的样子,“扑哧”笑出了声。这便是孩子,一个在大人眼里那么小的事情比天大,那么认真的思考,好似没有比这更难的抉择了。

摩挲了几下小小Daisy粉嘟嘟粉嫩的脸,明晰亲了她一口,然后说:“好了,乖孩子,过来厨房帮我一起做菜,等等张叔叔他们要来吃饭的。”

小小嘟嘴,小小Daisy这个可爱美丽的小姑娘撇撇嘴小声嘀咕了一句:“妈咪最爱使唤我了,我才不进去,不进去,不进去、、、、”

“Daisy——”厨房那头传来呼唤声。

小姑娘耳朵一捂,侧头噘了噘嘴,小骄傲地喊道:“来了,来了——我就知道没有我在,妈咪你连饭都不会做。我来教你吧、、、、”

话落,小小Daisy屁颠屁颠地搬了张小凳子奔了过去,站在凳子上,垫着脚帮明晰洗菜:“我要给他们洗澡了,妈咪你看,我给他们洗得干干净净的,等等张叔叔他们吃才不会拉肚子。”

“很乖。”明晰抵着小小Daisy的额头亲了口,“等等哥哥可能会迟些回来,我们给他留点菜。”

“哥哥晚归肯定是去泡妞了。”话落,一颗栗子落在额头,小小Daisy呜呜地缩头揉了揉额头,改口道:“好吧,哥哥是去找朋友。”

Jones回到家的时候,还没走进厨房,便听到这一番对话,嘴角不由地勾起,笑得不行,走进厨房,在明晰鬓发间落下一吻,然后亲了下女儿的脸蛋道:“今天有没有很乖?”

“乖!”小小Daisy重重地点点头,左右手上还分别拿着一根胡萝卜、一根青椒,那稚气乖巧的模样惹得家里的保姆都呵呵笑起来。

如果说纽约最重要的遇见恐怕就是和 Jones的遇见,其实明晰没打算结婚的,刚到纽约经雷斯的介绍,她在大学教学生中文,学生们蹩脚的中文每每让她啼笑皆非,倒是一番上课下来让她心情都甚好,身子经过调理亦慢慢好了起来,在一次学校举办的圣诞活动上,她遇见了 Jones, Jones是大学教授,德裔犹太人,教的是医学,妻子多年前是战地的医生,中流弹身亡,有一次他们闲暇谈天时, Jones曾咬牙切齿地说:“我这一生最讨厌军人。”她下意识点头附和:“我也是。”

在旁人看来这的确是默契。

他向她求婚的时候,洋人惯有的简单,唤着她的英文说:“Celia,亲爱的我可以很诚恳地告诉你,我这一生最爱的是我前妻,但是我发誓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会对你好,永不会欺骗你,请你允许我们相伴走过余下的一生。”

其实字里行间说不上感动,张梁笙和盛儿都问过她,为何追求者中独独答应了他,她垂下眼眸,沉默良久,然后平静地说:“因他说他不会欺骗我。”

话落时,张梁笙和赵延盛都怔忡了几秒,然后点点头。

结婚的那天,亦很简单,教堂里神父庄严肃穆,亲友亦欢欣雀跃。雷斯呆愣在一旁,暗暗同张梁笙嘀咕道:“完了,我完了,若是让先生知道,还不将我大卸八块,扔去情报局的练枪室让特务练枪!”

张梁笙莞尔一笑,拍了拍雷斯的肩膀:“得了,哥们,你忘了他给你的任务是单程,不用往返的。”

是赵延盛牵着明晰的手将明晰交给Jones的,从头到尾,婚礼上她都很平静,除了这一刻,她忽然眼眶泛红,看着慢慢长大的赵延盛,肩膀宽阔,器宇轩昂,像极了她初见他的时候,淡漠英俊,戾气逼人,而如今她竟要嫁给另一个人了。

“妈妈,对不起,还有祝你幸福。”无人知道“对不起”这三个字对于赵延盛和明晰的意义,当赵延盛话落时,她终于泪水夺眶而出,泪如雨下,赵延盛看着这样的母亲,忽然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瞬间揪住,赶忙上前将她拥入怀中,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了,微笑着在她的耳畔说了句:“妈妈,最后一句,我爱你。你一定要幸福。”

没有比这更让她觉得此生无憾的祝福了,她哭得喘不上气,连捧花都掉落在了地上,直到赵延盛将它捡起放进明晰的手中,笑得很明朗,她甚至有一瞬仿佛看见了家弟的笑容,那么美好,那么俊朗。

又数年过去,一次当晚熬夜备课后,第二日明晰竟晕厥在了家里,后来才发现有孕了,虽已经算是高龄产妇了,幸得Jones是学医的,日夜照看,倒是平安顺产,她给女儿取名Daisy,雏菊,她希望Daisy能像名字一样成为一个快乐孩子,不求优秀但求快乐。

也许,真是应了名字,Daisy真的是个小小傻孩子,她很活泼,很好动,甚至想象力丰富,窗台如果有一只猫走过,她会拉着明晰的手喊道:“妈咪,你看,女巫的猫,它会变身的。”张梁笙家养了一条通体金毛发色的狗,她会蹲在小狗的面前,问它:“你是人变的吗?你如果不是人变的,肯定是精灵变的。哎,你为什么不说话,我都说了那么多了,你好没礼貌啊!”张梁笙有好几次没好气无奈地对明晰说:“你能让你女儿离我家的小狗远一些吗?我怀疑我家小狗会被你女儿烦死,然后得忧郁症而死。”明晰还未答话,倒是张梁笙的妻子笑了起来:“是我们的小狗有忧郁症都会被治好吧。”

赵延盛亦很爱这个混血的妹妹,即使年龄相差许多,还是很疼爱她,不过不可说女孩子都是不可理喻的,Daisy的伶牙俐齿应该也算是他惯出来的。

一日,他们的对话如下:

“哥哥,我看到Anne和别的男孩子喝咖啡,她为什么约别人不约你,明明你才是她男朋友。”

“那很正常。”

“我未来的嫂子不可以和别的男孩子喝咖啡。老师说了,如果喜欢一个人就会一直只和他在一起。”

“噢,好吧。听你的。”

终于,小小Daisy期盼已久的万圣节终于到了,如果很多孩子回答过万圣节是为了想讨糖吃的话,那么Daisy应该会回答,过万圣节就是为了扮鬼吓人吧。

这天,她的巫婆装扮很可爱,坐在扫把的杆上,喊着:“飞,飞,飞——”

“笑死了,Daisy你才飞不了呢,你是假女巫,真当自己是真的女巫了?”几个同学哄哄笑起来,要说孩子是最没分寸的,最爱嘲笑。南瓜灯犹如噙着诡异笑脸,闪着光亮,和嘲笑声融为一体。

夜色苍茫,寒月孤星,街道上却满是孩子嬉笑打闹的声音,仔细闻仿佛能闻到南瓜派的味道。万圣节意味着寒冬将要来临,晚上的气温转凉,丝丝透着寒意。

“才不是呢,我会飞!”她咬着牙,小小美丽的脸端着倨傲,努力地垫着脚尖反驳道,一点点没有要哭啼的样子。

忽然,有一只手从后将她托起,另一只还不忘将她提着扫把,她头上顶着魔法帽,真像一个正在夜间飞翔的女巫,同学们稚气是嗓音阵阵惊呼,她欢喜得不行,待到下了地,方抬头不假思索地喊道:“爹地!”

一定是她的爸爸在帮她。然,入眼帘的是一张全然陌生的脸,那人的容貌在夜色中看得不甚清晰,有些模糊,乍听到她唤的那一声,那人忽然像被雷击中,浑身一震,手心握拳,攥得指甲钻心的疼。

她小心脏忽地仿佛停顿了几秒,然后低下头仿佛做错事一样,低低地说:“对不起,叔叔,我认错人了。”

叔叔。那人低头心里咀嚼着这两个字,然后挥挥手,淡淡地说了句:“没事。”

那么嘶哑的嗓音,她小小的胸口忽然一窒,Daisy抬眼借着南瓜灯的灯火,只看到了那人手心有一道深深的刀疤,里面凹了一条,如缩小的沟壑,他适才低头看她的时候,她好似在他的颈项上也看到了疤痕,这个叔叔真可怜,好多伤,而且这个叔叔转身的时候一瘸一拐的,似乎腿脚并不是很利索。衣衫褴褛,很高很清瘦,两条腿像是两个竹竿撑着一样,偏偏身形骨架那么高大。

“叔叔——等等!我叫Daisy,我家住在、、、、”她从未用过这般力气喊过,小小的腹部憋足了气,还死命在那人的背后挥着小手。

“别喊了Daisy,万一是坏人呢。”一个女同学在她耳畔低低地咕哝着。

小小Daisy极有主见,插着腰朗声道:“才不会呢,让我飞起来变成女巫的叔叔怎么会是坏叔叔呢!”

可惜,她这一句话没有得到任何人的认可,连爸爸妈妈都让她小心,要注意对陌生人警惕,连最疼她的哥哥都说:“Daisy,以后不许这样了。以后不许跟陌生人说自己的家的地址,不能随便让陌生人碰,不能、、、、”

“哥哥,你没有见过那个叔叔怎么知道他是坏人!?凡事要讲证据的,亏你还是学法律的呢,以后我让叔叔阿姨都不去你那儿打官司了。哼。”一扭头,只留一个小小头颅给赵延盛,赵延盛气得不行,但拿她这个小魔女没法子,最后只得揉揉她的发作罢。

恍惚间,他们家附近多了一个流浪汉,其实这个区的街头流浪汉不少,但小Daisy就是注意到了,这个流浪汉就是那天抱她飞起来的叔叔,这几天妈咪休假,爹地说让妈咪好好休息,做饭买菜都是爹地在做,因妈咪总在家也不出去,她也不好一个人出去玩。

自从上次碰上陌生叔叔抱她,妈咪就禁止她自己一个人出去玩,她不敢告诉家人,又觉得这个叔叔好可怜,没有地方住,有一次下雨,她偷偷拿着小伞打开门给他,结果她的雨伞太小了,只能遮住他半个身子,也不知怎么地,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看着这个叔叔满身雨水,瘦得如柴,她竟然吸溜吸溜哭了起来,哭得很伤心。

“不哭,乖,没事的。”那人倏地莞尔笑了起来,她觉得这个叔叔虽然并不好看,但笑起来有一种让她觉得很熟悉很温暖的感觉,很好看,莫名觉得叔叔笑起来跟她哥哥很像。

他轻柔地替她擦拭了泪水,然后将雨伞完全推给了她,摩挲了一下她的小脸蛋:“Daisy,谢谢。”其实他的手很脏,幸好雨水干净,脏渍没有染上小Daisy的俏小脸上。

那雨整整下了一个晚上,快要寒冬,他冷得发抖,蜷缩在路旁,呵呵地笑起来,半分自嘲,半分苦笑。

终于,这一日,这几日足不出户的明晰感冒好了些,清晨的阳光还算温煦,刚下好雨的纽约空气很好,她打开门领着穿着一身粉黄色小衣服的Daisy打算出门去玩。

小Daisy眼睛很亮,马上便看到那个浑身蜷缩在一起,将头埋在双膝之间的叔叔,她抬头睁着大眼睛,拽着明晰的衣角道:“妈咪,我们那天万圣节剩下的糖呢,还有没有了?”

“等等,诶,给你,怎么了,还想吃?要是长蛀牙了,妈咪可不管你了。”明晰挑了挑眉,嬉笑着说。

“才不是呢,是给那个叔叔的。”她指着不远处,小指头白嫩嫩的。然后屁颠屁颠地跑道对面去,敲敲那人的湿漉漉的头,一张灰败苍白而又瘦得皮包骨的脸抬头望她,她也不怕,递给他糖,说:“叔叔,你要吃哦,这是我问我妈咪讨来的,送给你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