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继谦停下脚步看了看他和莫之恨,扯了扯嘴角道:“改日吧,改日我去找二叔你。绣坊还有些事情要忙,我就先回去了,二位请便。”

莫之恨心里空空的,抿了抿嘴,没有说话。他们之间何时已经变得这么客气了,就算不能结发为夫妻,难道连朋友也做不成吗?

沈世珩待他走远了,才按了按莫之恨的肩道:“别想太多,他需要时间来接受你忽然消失又忽然回来的事实。”

莫之恨摇摇头,“我只是觉得曾经那么亲密的两个人如今变得这么陌生,很可怕。”

“傻丫头,别想了。”沈世珩揉揉她的脑袋,笑道:“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不远。”

“去哪儿?”

“天福楼啊,”沈世珩拽着她向前走,“离沈园不远处就有一家,刚好日渐正午了,我带你去尝尝。”

“怎么忽然想到要去天福楼?”

沈世珩停下来无可奈何地看了看她,“忘得这么快?方才大哥将什么交给你打理了?城中一共六家天福楼,你总该一家家去了解吧。”

莫之恨一拍脑袋,不好意思地笑笑。“我还在想着当家那回事,一下没反应过来,抱歉。”

“不必对我抱歉,你只要对得起自己就行了。”沈世珩淡淡一笑,继续与她向前走。

莫之恨道:“我没想到沈老爷会那么相信我,竟然让我来当家。不过现在看来,他是真的都放手了,一部分交给你,一部分交给继谦,安排得很妥贴。”

“是吗?”沈世珩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

“不是吗?”

“你以为,你要你当家只是因为诗芫有喜了而他又信任你?”沈世珩敛了笑,“你仔细想想当家这个位,他根本是把你安排在中间,用你来制衡我和继谦。”

莫之恨这才恍然大悟,不由自嘲地闷声一笑。“我还真以为是他多么相信我,原来是这道理。”

“也不完全是,信任你也是其中一部分原因。”沈世珩把声音略压低了些,“他为什么不敢全然放手给诗芫?因为诗芫是继谦的人,那碗水再怎么端平了也是偏向他,但我做牛做马为沈园做了这么多,大哥也会怕我一气之下索性趁机扳倒了他那一房的。可他相信你能端平这碗水,所以他现在给我一些甜头,又让你做中间人,只不过想稳定军心罢了。再者,你之前对继谦…他心里有数,你绝对不会亏待了继谦那头。”

莫之恨听他这么分析着,才觉得自己始终还是太浅薄,看事情总是不够长远,却也不由叹道:“你啊,都快成精了。”

沈世珩哈哈一笑,“若真成精了我还用得着这么辛苦?我早逍遥快活去了。”

莫之恨搡了搡他,晃晃脑袋,要自己暂时不去想烦心的事情。两个人漫无边际地说了些别的,天福楼便也到了。

说起沈园的天福楼,在长乐城里确实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六家铺子,闹市的两家是既做食也做宿,规模较大;其余四家单做食,但菜色正宗,色香味俱佳,也是客似云来。

他们走到的时候正是用膳的时间,小二一看是沈家七爷来了,立刻带他们上楼,单辟了一个雅间给他们。莫之恨打趣道:“七爷面子可真大,看来我是跟对了人,否则上哪儿吃去。”

沈世珩笑笑,“以后他们就该给你面子,而不是给我了。你喜欢吃什么想吃什么尽管点,算我账上。”

莫之恨吐吐舌头,“我哪儿知道点些什么,这儿应该没人比你更熟悉了,你点吧。”

沈世珩也不为难她,随口向小二报了一串儿菜名,足有十来个。莫之恨嗔道:“怎么要这么多,一定吃不完,多浪费。”

“就当试菜吧,不试你怎么知道哪些好哪些不好,怎么要他们改进。”莫之恨撇撇嘴,懒得和他辩驳,反正他总能言之有理。

等的时间不长,菜很快就一样样端了上来,满当当地摆了一桌。估计是不敢让七爷等,整个厨房都忙着先做他们要的菜了。小二也不出去,而是说掌柜的吩咐了要他在一旁伺候。

莫之恨无所谓这些,她饿极了,便不客气地先吃了起来。不过只一会儿,她就发现了问题,这七爷自己吃的时候怎么全都挑的素菜,一口肉也不吃。她点了点桌子,问道:“怎么光吃素啊,你也吃斋念佛吗?”

沈世珩还没开口,小二率先道:“姑娘您不知道吗?咱七爷已经吃素许久了,小的还记得,七爷好像说过谁说他只吃肉,所以他偏偏要吃素。”

“得了得了,这么多话,我这儿不用你伺候了,赶紧下去帮忙吧。”沈世珩居然有些脸红,赶走了多嘴的小二。

莫之恨探头看他,不明就里。“你脸红什么呀?我又没瞧不起你吃素。不过我还真想知道那人是谁,怎么一句话竟然就能让你不再开荤了?”

沈世珩不满地看向她,闷声道:“那人不就是你。”

“我?”莫之恨一愣,忙道:“天大的冤枉,我何时说过?”

“两年多之前了。”沈世珩撇开眼,有些微微的不自在。

莫之恨仔细想了想,却仍是无法想起来。“不可能吧,你记错了,绝对不是我。”

“你…”沈世珩眨眨眼,可怜兮兮地看着她,小声道:“就那个时候,我们以为顾唐二家要联姻,然后,你就说了。”

莫之恨努力想了想,她对联姻有印象,可是对他所说的事还是毫无印象,只好又摇了摇头。

沈世珩清了清嗓子,有模有样地学道:“七爷是食肉动物,我不过是一颗小小芥草,怎能入得了你的口。”

莫之恨扑哧一笑,终于有了一点儿印象,可这都多少时候之前的事了,他居然还记在心里念念不忘。她忍不住用筷子另一头敲了敲他的肩,嗔道:“我不过一句玩笑话,你也能当真?”

沈世珩别过眼道:“你说的话我一直都当真的。”

莫之恨脸一红,讪讪地缩回筷子,过了会儿才夹起一块牛肉放进他碗里,笑道:“行了行了,吃什么素,来,吃肉,吃肉健康。”

沈世珩瞧瞧她,默不作声地将牛肉放进嘴里,眼底却有丝丝笑意。莫之恨也低了头开始用膳,心里却是温暖。原来许多话真的不用说出口,因为说出口了也未必能做到,而放在心里的,才更真,更用心。

作者有话要说:忘了咩?忘了看第九章(下)~

哈哈~吃肉典故~

大少党少安毋躁,先让七爷党乐和一阵~

言儿党嘛…速来扑之…

第二十二章(下)

六月初六河灯之约——沈世珩笑得眼睛都弯了,立刻跟着她快步向前走去。他等了这么久,如今终于等来了一丝希望,他一直让她自己选择,如今终于有可能成为那个被选择的人。

一个多月很快过去,莫之恨对沈园内部的一切事物都慢慢熟悉起来,心里也有了一本自己的帐。不过不接手不知道,自己来经营了方知打理一个大家族是多么不容易,从平日里所有细碎的开支到各项家业所需要的款额,每月都要到她手里过一遍才可。

她不禁对沈夫人愈加佩服,她当年把沈园打理得仅仅有条,实则不易。但她没想到的是,看似孱弱的秦诗芫竟也能做得有声有色,丝毫未让这个院子里乱了套。看起来,她真的才是那个与沈继谦门当户对的人。

盘算完五月的收支明细,莫之恨站起来动了动筋骨,又重新坐回书桌前开始看天福楼的帐簿。七爷虽然把一切都已经尽量做得细致,好让她尽快上手,但也毕竟要一个过程由自己去慢慢体会。

更深露重,点点星光在天际散漫,偶有几只夏蝉已经开始知了知了地叫个不停。莫之恨全然埋首于那堆数字间,丝毫未察觉时间慢慢过去。

“咚咚”,门被轻叩了两下,在东院儿伺候的丫头兰萱端着托盘走了进来。她将盘上的小碗递到莫之恨跟前,道:“七爷吩咐的,是燕窝,请姑娘用了早些休息。”

莫之恨不由向门外看了看,“他人呢?”

兰萱道:“七爷只在院子里站了会儿,看姑娘正在用心,就说不打扰了。但是七爷说,姑娘这些日子辛苦了,一定要记得每日饮燕窝。”

心里一暖,莫之恨看着那碗燕窝,唇边漾起一丝浅浅的笑。“好,我知道了。你早些睡吧,我这儿不需要伺候了。”

兰萱应了声,端着托盘走到门口,又转身道:“对了,明儿是七爷的生辰,要吩咐厨房备菜吗?”

“明儿?”莫之恨一愣,“我都不知道,你怎么不早说。”

“这…您也没问呀。”

“你这丫头,”莫之恨嗔她一眼,想了想问道:“以前呢,以前七爷生辰园子里都是怎么弄的?”

“夫人好着的时候,每到这天都会吩咐厨子好好备菜,晚上全家一块儿用膳热闹热闹。有时候来了兴致,也会请个戏班儿回来,算算也有好几次。不过,”兰萱撇撇嘴,“大少奶奶管事以后,前年是隔天才给七爷补过了生辰,去年七爷刚好不在城中,所以也就没过了。”

也是,府里都成这样了,谁还有心思来过生辰。莫之恨点了点头,“好了我知道了,不用吩咐厨房特别准备什么,一切照旧就好。”

“这…”兰萱似有几分不满,却不好说出口,只好勉强地应了一声准备退出房去。

“等等,”莫之恨叫住了她,“我还没问完呢。我问你,七爷喜欢什么你可知道?”

兰萱蹙蹙眉,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不过好像听李嬷嬷提过,七爷小时候喜欢放河灯,可是那都是爷小时候的事情了。”

放河灯…他也会有心愿难以实现所以要去放河灯的时候吗?莫之恨笑笑,示意兰萱出去,自己则端起那碗燕窝,一口一口慢慢饮着。

明日,六月初六,看来真的是个好日子。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莫之恨就起身梳洗,一阵风似的出了门。迅速处理完所有事情,晌午刚过,她又一阵风似的回来了,且把自己关进了书房里,吩咐谁也不许来打扰。

等她再从书房出来的时候,晚膳时辰都已经过了。兰萱忙迎上去问道:“让厨房留了饭菜,要这会儿用吗?”

“不必了,”莫之恨摆摆手,“七爷呢,回来了吗?现在在哪儿?”

兰萱道:“回来用的膳,不过听兰芷说,爷用膳的时候脸色很不好看。这会儿已经把自己关进房了,也吩咐了谁都不许打扰。”

莫之恨挑挑眉,心知肚明他是为什么不开心。“行了我知道了,你去忙你自己的吧。”

打发了兰萱,她溜回屋子取出两盏河灯,一路怀揣着去了北院儿。径直推开沈世珩的房门,他果然沉着脸坐在书桌前,头也没抬就骂道:“说了不许打扰!”

莫之恨笑道:“我也不行吗?”

沈世珩顿时抬头,又闷闷地垂下眼去,瓮声瓮气道:“什么事?”

这粗心大意的人,看来是没瞧见自己手上两盏大河灯。莫之恨吹口气,只好举着河灯绕到他面前。“看一眼看一眼,看完了再生闷气。”

沈世珩面上一喜,却又有些惊讶。“这是?”

“河灯呀,不认识?”莫之恨故意装傻。

“我自然认识,”沈世珩拿笔杆子敲敲她的头,“我是问你,为什么忽然拿着河灯来?”

“不明白?那真是枉费了我一番心血。”莫之恨故作失落,“我一大早就赶紧把所有事情忙完了躲进房里给你做河灯,可惜有人似乎不太喜欢。”

“怎么不喜欢,谁说不喜欢。”沈世珩笑着站起来,朝河灯努努嘴。“你忙活了一下午又一晚上,就是做这个?”

“也不尽然是。”莫之恨将河灯抱起塞进他怀里,边往外走边道:“要放河灯就赶紧跟来,误了时辰河神就听不见了。”

沈世珩笑得眼睛都弯了,立刻跟着她快步向前走去。他等了这么久,如今终于等来了一丝希望,他一直让她自己选择,如今终于有可能成为那个被选择的人。

初夏的河边,放河灯的人倒不在少数。莫之恨环顾四周一圈,吐吐舌头道:“早知道就该再早些来,这么多人,河神都要忙不过来了。”

沈世珩揉揉她的脸,好笑道:“河神是神仙,哪儿会忙不过来。不过你确实慢,就这两个河灯竟然做了那么久?”

“才不是,”莫之恨小心地从怀里拿出两小条布帛,递到沈世珩面前。“喏,都是为了这个。”

沈世珩将布帛接过,只见上头工工整整地写了两行话: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外云卷云舒。他微微一怔,看向莫之恨的时候眼里有一丝湿润。“你还记得?”

莫之恨点点头,“你说过,你此生的梦想是,能够觅得佳偶,与她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外云卷云舒。看,我帮你写下来了,一会儿绑在河灯上,河神一定会听见。”

沈世珩温柔地看着她,“就是写这个花了许久的时间?”

莫之恨不好意思地鼓鼓腮帮子,“嗯,一直写不好。”她垂下眼帘,直盯着地面。“我平时很少有时间能习字,所以顶多就是写得工整,肯定不能和你写的相比,你就凑合着用吧。”

“这是我看过最好看的字。”沈世珩点点她的鼻子,又翻看了一下布帛,挑了挑眉。“怎么两个写得一样的?”

“今儿你生辰,当然都写你想要的。”

“傻丫头,”沈世珩摇摇头,向四周看了看,走到一群正在放河灯的人旁边借了笔墨,在其中一条布帛的反面又刷刷写下几句话。

待他回来了,莫之恨问道:“你写了什么?”

沈世珩将布帛摊在掌心给她看,上头写的是“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莫之恨虽然不是很明白这阙诗的意思,但还是隐隐约约能看懂的,脸上立刻有些发烧。

沈世珩却满心欢喜地将布帛分别绑到两盏河灯上,递了一盏给莫之恨,与她一起走到河边点亮了河灯,轻轻推入水中。

二人静静看着河灯漂了一会儿,莫之恨终于柔声道:“七爷,生辰快乐。”

沈世珩转过头去看着她的侧脸,微笑着颔首。“谢谢你的用心。”

莫之恨没有看他,笑了笑望着河面上成片的河灯。“本来真的很想替你好好庆祝一番,可是沈园现在这个样子,有几个人能静下心来好好吃一顿饭?我后来想,那不如就当是我这个当家的忘了,院子里若有人怨就让他怨我一个人。”

“庆不庆祝无所谓,我更愿意在这儿放河灯。”沈世珩拉着她在河岸边坐下,双臂抱膝。“真的,他们全都忘记了我也无所谓,就算你也不记得我都不会生气。一个日子并不能说明什么,但是你记得,我还是很开心。”

“哪有?”莫之恨斜睨了他一眼,“明明方才就自个儿一个人在屋子里生闷气,兰萱也说了,你今日用膳的时候脸色很不好看。”

“当真不是为了这事儿,”沈世珩正色道:“是粮铺那头好像遇到了一些麻烦,不过我想继谦应该可以解决,我只是杞人忧天了。”

“发生了什么事儿?”

“不说也罢。”沈世珩又一笑,“今日出来放河灯,不提那些烦心事。何况粮铺已然交给继谦,不该由我来操心。”

莫之恨咬着下唇点点头,“对,你若过分关心,他还当你不信任他。不如放手放得干脆些,他好办事,你也乐得轻松。”

“我竟也需要你来教导了。”沈世珩半眯着眼看着河面,满是惬意。“若是日后能天天放放河灯,聊聊世事,如此写意轻松,那该有多好。”

莫之恨长长吐了口气,没有回话,只是也静静望向河面。

世事,只可惜世事无常,等来年的六月初六,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陪在七爷身边与他一起放河灯。若能,那也算是老天爷开始愿意眷顾她,也算终于苦尽甘来。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哈~~~

这章够温馨了吧~

第二十三章(上)

为什么宁愿你忘了我——如果他的话语没有鼻音,那么这些话会更有说服力一些。莫之恨紧捏着衣角,强迫自己去忽略他话里的那一丝言不由衷。

这日莫之恨刚从闹市那家最大的天福楼走出来,就被不远处的鞭炮声吵得不得不掩上了耳朵,站在旁边躲了一阵待它消停了才走过去。不经意地瞥了一眼,她一愣,不由站定了脚细细看了看招牌。

“顾氏粮铺”,四个金灿灿的大字在阳光下耀眼夺目。再看门口,那受众人贺喜的不是顾守德又是谁。

顾家竟然事先一点儿风声都未透出,就这么开了一家全城最大的粮铺,且在最热闹的地方,真是诚心要来和沈家一争长短。

莫之恨静静站了会儿,不动声色地回了沈园。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虽然他们粮铺的生意多多少少会受一些影响,但应该还不至于太坏。

回到东院儿换了身衣裳休息了会儿,她正想去看看沈夫人,推开门就看见了站在外头的沈继谦。莫之恨怔了怔,不自在地笑了笑,却低了头无话可说。

这一个多月来,他们两个一句话都未说过。就算平时在一张饭桌上用膳,除了和秦诗芫说话,他最多也就和沈世珩说两句,总是匆匆吃完就先离席了。她想,若不是沈园一直以来的规矩,他恐怕连和她一块儿用膳都不愿意。

“你…有时间吗,我想和你谈点事儿。”沈继谦先开了口。

莫之恨点点头,侧身请他进屋,定了定神才关上门跟着进去。沈继谦在桌前站定,她则停在了离他不远处。“怎么了,西院儿这个月的月钱数目不对么?”

“不是月钱的事儿。”沈继谦斟酌了一下,道:“今日你从天福楼回来,可有…可有看到什么事?”

莫之恨忽然明白了他要说什么,淡淡笑道:“嗯,看到了,顾氏粮铺开张大吉。”

“你也瞧见了?”沈继谦走上前一步,似已打算好一切。“我早就听到了风声,没想到他们居然这么快就把铺子给开了起来。但他们能开,我们也行,我想把沈家旗下那么多粮铺整合起来,也做一家大的和顾家抗衡。”

莫之恨点点头,示意他坐下,自己拿起茶壶来缓缓替他倒茶。“这件事儿…你和七爷商量过了吗?”

沈继谦笑容滞了滞,“嗯,提过。”

看来是被七爷否决了,莫之恨笑笑,把茶杯递给他。“那七爷怎么说,这方面的事儿他懂的比我多。”

“二叔不赞成,可是毕竟最近粮铺的事情他都没有参与,不能全然了解。”沈继谦道:“顾家也实在会选地方,那是闹市,铺子又大,想来会抢去我们不少生意。若是别的也就罢了,可是粮米这些东西不能积货,当季的一定得卖完,我们不能等着亏本儿。”

“你说得有理,”莫之恨想了想,又问道:“不过你说你要整合一间大的粮铺,地点选在哪里,有地儿吗?”

沈继谦神色间有些不好意思,“这也正是我为什么要来找你的原因。一来,如今你当家,我这头有些支出还得看看你的意思。二来…”他顿了顿,咂咂嘴道:“我看过了,最适合开粮铺的地方莫过于现在闹市那家天福楼的地儿,它就在顾氏粮铺的斜对面儿,竞争起来也方便。所以…你看…”

原来是要她批银子,也要她的地。莫之恨面上浅浅笑着,心里却好好盘算了一番。沈继谦有些话是对的,粮米不能积货,若被顾家抢走太多生意,沈家今年在粮铺这一块肯定要亏大。但是他的想法到底有多少可行性?天福楼现在已经做得很好,贸贸然关了改行,成功固然好,失败了又是一大笔银子打了水漂,她不能擅自决定来冒这个险。

莫之恨喝了几口茶,看向他道:“这事儿我要斟酌斟酌,毕竟不是什么小事,切不可冒失。而且我看,最好能再和七爷商量商量,毕竟沈老爷现在是要我们三个一起来打理家业,谁也不好擅自作主。”

沈继谦显然有些失望,但还是点了点头。“你说的也有理,好,我同意再和二叔商量一番。”

“行,我会和七爷说,不如明日上午,我们三个坐下一起商量。”

沈继谦想了想,应道:“好,就照你说的办。那我也不打扰了,你好好休息。”他说着站起身来,看了看莫之恨就向外走。

莫之恨心里不知是失落还是松了口气,怔怔地看他走到门边却蓦然叫住了他,自己也是一愣。“你…你没有话要问我,或者和我说吗?”

沈继谦停下脚步,背对着她没有回身。“我应该要有吗?”

应该要有吗?对,不应该,一声不响就走的人是她,他这样是对的。莫之恨轻叹了口气,沉声道:“我只是想对你说一声对不起,但是在当时,我觉得离开是对我们最好的选择。”

沈继谦沉默着没有说话,直到莫之恨以为他要推门走的时候才骤然问道:“这两年,你想过我吗?”

莫之恨咬了咬嘴唇,“想过,曾经很想很想过。”

“那这两年,你过得好吗?”

略一犹豫,她还是答道:“很好。”

“好就够了,”沈继谦笑了笑,“我只是想听到这个答案。如你所见,我也过得很好,有娇妻,也很快要有爱子。事实证明,你当年的选择是对的。”

如果他的话语没有鼻音,那么这些话会更有说服力一些。莫之恨紧捏着衣角,强迫自己去忽略他话里的那一丝言不由衷。这样很好,至少他没有恨她,虽然可能此生都不能再做朋友,但至少不是怨侣。

沈继谦默默站了会儿,听她一直未再开口,终是吸口气推门而出。他没有恨过她,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格恨她,所以…如果这两年她真的过得好,那也就够了。

晚膳过后,莫之恨想了想,还是派人把沈世珩请去了书房。她开门见山道:“继谦今日来找我了,他想要把粮铺整合起来做大,你怎么看?”

沈世珩勾了勾嘴角,“果然被我猜到他会去找你,那你也一定知道我拒绝过他。”

莫之恨挑挑眉,“知道你拒绝了,但是不知道你拒绝的理由。我想听听你的意见,再说今儿本来也答应了他,明日上午我们三个一起商量的。”

“那你可是想先探探我的口风,好和我保持一致?”沈世珩点点她的额头,笑道:“这么快就站到我一边了?”

莫之恨偏头躲开他的手,瞪他一眼道:“胡说什么,我只是有些事情想不明白,而且还不大懂里头的利害关系,这才来问问你。不说算了,不说明日我问继谦。”

她说着就要走,沈世珩忙拉住了她,好声好气道:“开玩笑开玩笑,怎么这么容易就当真了。好好好,你问,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莫之恨撇撇嘴坐下,一副你自讨苦吃的表情。“且不说做不做大,他想要我闹市区其中一家天福楼的地,你怎么说?”

“当然不给,”沈世珩道:“闹市那两家都是好不容易才作响了名号,如果贸然搬迁,就算还能找到不错的地方,但市口也一定没有原来的地方好。既做食又做宿,若搬去了别处,那真是找亏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