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月睡过的床上,空无一人,窗台上,挨个摆着几个打开了盖子的蓝色小瓶。瓶子里,曾经装着最有效

的妖怪催眠雾。他释放的剂量,足以让整个月城昏睡到今天日落…

睡一觉吧,睡醒之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尾声】

我站在月城外的山丘上,眺望那座被结界完美保护着的妖怪之城。城外,乱七八糟横躺着数十架非法潜

入的妖异飞行器。

警察,军队,科研人员,分布四周,所有人如临大敌。他们不明白这些飞行器是如何避开敏锐的雷达,

悄然潜入此地的。非法入侵,实在是一件危险至极的大事。

不过,在不受妖气误导的雷达发明出来之前,他们恐怕还要遇到多次雷同的事故。

我隐去身形,朝前走。

死乞白赖跟来的胖子跟瘦子,至今不能明白为什么我再看到今早的一条新闻之后,便毫不犹豫地驾云千

里,来到这座边缘之中,几乎被世人遗忘的城市。

事实上,我一直在等枯月回来,那一壶酒,我一直给他留着。可是,当他来找我取回他的翅膀时,我就

隐隐知道,我俩把酒言欢的机会,恐怕不会再有了。

五百年前,在我们成了朋友之后,他脱去了自己的翅膀,交给我保管。他说,他不配当一只夜蝶。所以

,他不需要翅膀。夜蝶天生的攻击力,都在那对翅膀上。我只望他平安而来,与我醉一场朝夕。

今天清晨,我习惯性地边吃早餐边看报纸,一条新闻吸引了我的注意——边陲小城惊现不明飞行物,荒

凉之地一夜之间突见大量蝴蝶,实属罕见。日前已有相关人员陆续赶往该城。生物学家及气象专家称,不排

除气候变异引发蝴蝶迁移的可能。

放下报纸,我当即赶去了月城。看着那些在飞行器附近翩翩起舞的墨绿色蝴蝶,我心中的猜测,得到了

现实的印证。

那些墨绿色的,并不是真正的蝴蝶,从它们的气味里,我分明嗅到了人类的味道,它们,是被某种力量

变成了蝴蝶的人类。

我来到机舱钱,往里看,一个人都没有。而新闻里也说,从发现飞行器时,里头就空无一人。嗅了嗅残

留在机舱里的味道,人类的味道,跟外头那些胡乱飞舞的蝴蝶所散发出的,一模一样。

在月城外驻足片刻,我终是打消了进去的念头,回去的路上,我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祈祷。从这天起

,我再没有得到任何关于枯月的消息。

一个月之后的夜里,我从外头归来,刚刚走到“不停”门口,一个小小的影子从空中飘然落下。

一只黑色的蝴蝶,带着暗蓝色花纹的美丽翅膀徐徐扇动,停在我的肩头。一片光彩在我面前绽开,我忍

不住闭了闭眼睛。

再睁开时,枯月笑盈盈地站在我面前,以一种半透明的形态。我长长吁了口气,故作镇定地在心口画了

个十字,“感谢上帝,我的祈祷他听到了。”

“哈哈,你这妖怪好奇怪,居然向上帝祈祷。”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对我笑得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你这样,怕是没办法喝酒的吧?”我看着他此刻的摸样,分明是几乎耗尽元气,不得不恢复原形保存

体力的状态,“你用你翅膀的力量,把那些倒霉鬼都变成了蝴蝶?”

“你不知道我的翅膀还有这种神力吧?”他故作骄傲地一仰头,“好歹我也是千年修行呢。是不是有点

后悔当初没有私吞掉它?”我一翻白眼。

“好啦,我是来跟你告别的。”他笑容渐淡,拍拍我的肩,虽然只是象征性的,我感觉不到他的力量。

他的眼里,好有从来没有见过的轻松:“我想,我找到了想永远留下的地方了。”

“月城?”我猜测。

“我真的很喜欢那里的一个酒吧,叫Butterfly Kisses的,那里的人也很有趣,男人会花一千年坐一把

摇椅,女人会想方设法把太阳跟月亮放进画里。”说到这些,他的脸上浮现出悠悠的恬静,“另外,还有事

等着我去做。比如替一对长期闹矛盾的父女进行调解。虽然那个女儿至今还不肯叫他一声爸爸,不过,既然

是我把她硬带到了月城,我就要负责到底。”

“你的事,我不会多过问。只要你觉得是正确的,那就去做。”我并不太清楚他在月城究竟遇到了什么

事,但他眼底的释然让我由衷地高兴,“不过,调解家庭矛盾这种事,历来都是妇女主任干的,你要想得偿

所愿的话,还要多多努力呀!”

“我会的。”枯月笑得自信,“只要家还在,别的都不重要。他们会和好的,只是欠一场迟到的沟通,

我相信这个。”

“加油!”我朝他竖起了大拇指,“那壶酒,我会一直给你留着。等你重新修回人样之后再来找我!”

“一百年吧,一百年后我们再醉一场。”他向我许诺,然后突然问,“那天我来找你时,放了个箱子在

墙角。”

“啊,那个啊,我以为是你忘记拿了。本来想私吞,不过算了。我给你收着呢,你要带回去么?”

“那个是给你的礼物。那些东西,我现在已经不需要了。”他长长吁了口气,笑,“这次真便宜你了!

说罢,他意味深长看了我一眼:“保重。希望下次我来找你的时候,是三个人的一场醉。”

他的身体渐渐虚化,凝结成一团小小光球,化成一只振翅而飞的蝴蝶,朝着月城的方向而去,渐渐消失

于夜空之下。

我回到“不停”,从我房间里翻出他留下的箱子,打开一看,里头是一堆钥匙,还有一堆房屋产权证,

世界各地的。最离奇的是,每张产权证上,都写的是我的名字。

我再脑中迅速吧房价跟金条做换算,结论是,我又不费吹灰之力发了一笔大财。

这个五月,真是美好。不过,那壶酒,我真的会一直替某人留着,一百年也好,一千年也好。

这只夜蝶,值得我跟他醉一场。

浮生物语·灵犀

楔子

丁小错一连三天没去上课

她像一只掉进火锅里的蚂蚁,蹲在位于市中心那家最大最豪华电影院三楼的男卫生间里,对着一只马桶长吁短叹——她把师傅交给她看管的灵犀剑弄丢了!

这也太衰了点吧!这把剑一直以一个小光团的形态躺在项链坠里,挂在她脖子上好几百年了。期间她经历过无数次剧烈运动,比如被师傅像个保龄球一样往天上扔,比如学校运动会等等,这条链子都像长在她身上似的牢不可破。哪晓得那天晚上她不过是看完一场《阿凡达》,有点内急就图方便溜进影院的男卫生间,正要翻开马桶盖,脖子上的赤金链子竟然莫名奇妙断开了,掉进了马桶里。

当时马桶盖还没翻开,也就是说,那条装着灵犀剑的链子,穿过了厚厚的盖子消失了…她那个酒鬼师父曾跟她言之凿凿——剑在人在,剑不在…永远有多远,你就滚多远!完了,这次真完了,要是被她的小气师父知道她跟人打赌赢了一张《阿凡达》3DIMAX电影票却没有上缴给他老人家再加上弄丢了灵犀剑,两条大罪,她上吊百次也不足以平民愤。怎么办?找人江湖救急!

当然,除了我这只开甜品店的千年树妖,还有谁能帮她?逼着丁小错买了一打甜的腻死人的香草松糕后,我告诉她,她的链子大概是掉入了时空的缝隙。要找回,只有跟着它到“那个世界”去。她不寒而栗地打了个喷嚏,抱着一整盒香草松糕回去了

翌日,阳光灿烂的星期天。胖子跟瘦子很灰姑娘地挥舞着扫把与抹布,鬼鬼祟祟在我跟九厥身边盘旋,努力窃听我们的谈话内容。

我得承认,这么多年了,每次见到这个天生一头湖蓝色头发的男人,我都会暗骂,这老东西,还是帅得惊天动地!早在我刚刚修成人形的时候,便结识了九厥,他常常来我居住的浮珑山,找另一个男人下棋。那时候,我无限讨厌他一口一个小树妖地叫我,但以后却因为有了他一次又一次的相助,我才安然度过。谁说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我跟九厥就是领军人物!

“能采访您一么?”我坐在他对面,夸张地举起啃了一半的什果奶油甜筒,伸到他面前,“请问,丁小错是你的徒弟,还是欠你钱的路人甲或匪兵乙?”

“徒弟啊。”九厥喝了一口杯里的红酒。他的饮料,历来只有酒,没其他。我收回“话筒”,挑眉质问:“哪有师父故意整蛊徒弟的?那条装着灵犀剑的链子分明是你搞的鬼!让她来找我帮忙,也是你故意下的套!”

“徒弟的业余作用就是被师父整蛊。谁让她私吞《阿凡达》的电影票!”

“你的人品果然像你的头发颜色一样变态。”

“谢谢夸奖,你的冰激凌要化了。”

我一口吞了甜筒,没好气地说:“你这样把她扔进另外一个时空,不怕她出事?”

“别忘了她是一只灵犀,还在月老身边服役过。她应付得来。万一应付不来,那就活该倒

霉。九厥边喝着从来都不给我付钱的霸王酒边问,“你信不信命运这个东西?”

“信命,不认命。”我答得干脆。

“呵呵。”他的眼神突然延展得很遥远,“如果有机会重来一次,既定的命运,是否能被改写?”

“没有如果。”我摇头,“已经发生的,无法改变。”

“未必。”九厥狡黠一笑,摊开手掌,一盏纤小精致、雕成羽翼形状的朱红灯盏浮现而出。

“观时女仙的朱雀灯?”我一惊,脱口而出,继而贼贼地一眯眼,坐到他身边,“偷的?”

“切!”九厥不屑地白我一眼,“三界之中,我粉丝成群。不过借用一盏灯,有何难!”

他引进杯里最后一滴酒,转着酒杯,自言自语般道:“个人的一生里,都有一个必须要

去的地方,一个必须要见的人,一分必须要正视感情。妖怪也一样。”

他突然庄重的神态很快又恢复到惯有的变态,坏笑:“其实我只是想做个实验。”

丁小错到现在依然不能接受,自己从一个马桶里调到另外一个时空的事实。那只邪恶的树妖说什么来着,对,她给了自己一道符,让她贴到吞掉项链的马桶上,还叫了她几句古怪的咒语。然后…眼前有无数犀利光芒闪过,那个马桶在眼前华丽丽地裂开两半,露出个发出诡异白光的洞,一股根本无法挣脱的吸力涌出牢牢地卷裹住了她,一把将她拽进了洞里。

她从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女高中生,变身成北宋乾兴年间的草根平民!在她愤慨“穿越”这种俗气的现象居然发生在自己身上,在她恍然大悟灵犀剑是穿过了时空缝隙落在这座古城里,在她更一步意识到北宋人民对人名币毫无觉悟时,天可见怜,她也会饿,也要吃饭的!

城里大大小小的酒楼店铺里,招工告示上都明确表示要男不要女。幸而她还不太笨,偷来一套男人衣帽换上,大摇大摆进了这家客栈,在开出只要管饭不要工钱后,成功挤走别的应聘者,成为这家“一间客栈”的实习店小二。

今天是第七天,没有灵犀剑任何消息。这几天,汴京里的人流量明显多了很多,本地居民,外来客商,潮水一样在城里穿梭。丁小错听店里的伙计说,七日后是上元灯节,为这一年一度的盛会,各方来客纷至沓来。

那,他也是来观光的?丁小错的目光,投向拿个临窗的位置。那男人是昨夜来一间客栈投宿的,跟城里人的打扮不太相同,立领窄袖,黒衫高靴,仆仆风尘,没有多余的行李,只有一个包裹,一方三尺长一尺宽的狭长木盒。那木盒从不离他的身。

现在是晚餐时候,店里人声鼎沸,来用餐的客人络绎不绝,丁小错便给客人上菜,边时不时朝窗边偷瞄一眼。

他靠在椅上,微偏着头,乌黑微卷的头发用一根灰色麻绳不羁的系在脑后,看似悠然地观望着窗外景色,叫的酒菜一口未动。外头,斜阳正浓,逆光而视,男人挺秀的轮廓,剪影在一片暖黄的窗口上。她看得入神,他的影子,似乎从窗前挪进了心里,不期然勾起一抹奇怪的牵念。

“臭小子!发什么呆!客人催呢!”猪头掌柜一烟杆敲在丁小错头上。

“是是是!丁小错端着酒菜,想都没想那男人面前,“客官您的菜来啦!”

“送错了吧?”男人转过头,瞟了满脸堆笑的丁小错一眼。她这才彻底看清了他的模样,那张脸,具备了一切可被鉴定为丰神俊朗的条件。俊美之外,一身浑然天成、不怒而威的震慑,便如一只小兽,暗暗蹿进你心里。然而,此刻蹿进丁小错心里的,不只是那一只“小兽”,他的眉眼,他的声音,他的一举一动…

“我…是不是认识你?”丁小错突然问。

“怕是小个认错人了。”他低声且礼貌地回答她

“我一定见过你!丁小错不知哪来的执着与肯定,自己都吓了一跳。男人不再理会她,把头转向窗外

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从远处靠近,一队身着胡服的商旅,行色匆匆从北市而来,路过客栈时,丁小错看到了在满货物的马匹,为首那匹马上,端坐一个薄纱遮面的绿衣女子。一色的深黑乏味之中,那碧绿如玉,甚为鲜艳。

马队在客栈门口短暂停留,绿衣女人下马,对身后的同伴低声交代几句,独自进了客栈。她落座在他的对面,似是再相熟不过的朋友。丁小错故意慢慢吞吞地把送错的饭菜短道邻桌,拼命竖起耳朵听身后的动静。

“东西呢?”女人的声音,温婉到甜腻。

“人呢?”他的手,扶在木盒上。

女人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以掌覆于其上,挪开来,那薄薄的信封深深嵌入了实木的桌面里,那层薄纱下,浅笑拂动:“北堂垦,都说你是个多情种子,果不其然,为了叶霓裳那个女人,什么都肯做。”

北堂垦?丁小错手下一滑,酒壶斜倒,洒了一桌。这名字真耳熟。

对方的讥讽,他似是全不放在心里,唰一下将木盒横放到绿衣女人面前:“灵犀剑是你的了。”

灵犀剑?!丁小错猛一回头,绿衣女人正眼角带笑,翘起兰花指打开木盒。一抹利光从盒子里闪过,伴随而出的,还有丁小错再熟悉不过的“味道”。

灵犀剑!果真是灵犀剑!虽然它现在是以一把真正的剑的形态出现,但她万分确定,盒子里装的就是她看管了数百年,如假包换的灵犀剑!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丁小错实在是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将托盘一扔,转身眼冒绿光地朝那女人手里的木盒狂扑过去…

北堂垦拎小鸡一样拎着丁小错的后衣领,重重把她扔到冷硬的地上。离她不到三米远的地方,是深不见底的万丈悬崖。

“给我!”他伸出手,看着被丁小错死死搂在怀里的剑盒。这半道杀出的小子,逃跑的速度跟抢东西的动作一样快的离谱,刚刚他甚至幻觉地以为这家伙的双脚根本没沾地。其实丁小错刚才的确是在御风而行,只怪她法力太浅,还是“跑”得不够快,居然被一个人类给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