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心,像被一根刺刺中了。

无论是怎样的脸,也仅仅只是一张脸而已。

月下云锦,她是脱不下来的,因为她穿在了心上,遮住了眼睛。

但,现在呢,是不是可以试试看?

“记得那晚我问你的问题么。”他与她并排坐下,“你愿意当一个人,还是一只燕子?”

他略略有点紧张她的答案。

“都是一样的。”她还是脱口而出,然后指着自己的心口,“如果这里是好好的,当人当燕子,都是很好的。”

他垂眼一笑。

“你呢,你要当人还还是燕子?”她反问。

“随便吧,都可以。”他很少有的,调皮地耸耸肩,“想走路的时候就变成人,想飞的时候就变成燕子,自由自在的,比什么不强!”

“我羡慕你。”她由衷地笑道,“好了,你该回去了。我不想你见我人头落地模样。武媚娘不会放过我,至于皇上…”她叹了口气,“我以为美貌可以抓住他的心,可这世上的美貌,并不独我一个。走了旧的,来了新的,永无断绝。”

他不说话,两个人就这样肩并肩坐在囚室里,入神地望着对面的黑色墙壁。

“该走了。”天微明时,他拉住了她的手。

当第一缕曙光投向巍巍的大唐皇宫时,一只燕子,口里衔着一枚亮亮的小玩意儿,从宫中某处振翅飞出,在宁静的天空里,留下一个渐行渐远的黑点。

这一天,皇宫里又爆出了一件大事,囚禁已久的王皇后被人发现暴毙于囚室内,然遗容安详,仿若沉睡。更令人惊奇的是,王皇后的遗体上,身着一件月白色,众人从未见过的美丽衣裳,但,当人们刚一碰到这件衣撕,它便化成了一摊白灰,落地无踪。

武后震怒,将王皇后的遗体断了手足,装入酒瓮,以泄心头之愤,并严禁任何人张扬事实真相,直到史官被迫在记录上写下,王皇后乃是被她亲自处死,才算罢休。

那天,武后畅快地站在皇宫中最高的地方,俯瞰着属于醒她丈夫的天下,心中暗自嘲笑着那一败涂地的敌人——只靠一张脸的人,拿不到任何东西。

同时,她也用这句话,狠狠警告了自己。

7.

我的牛奶早喝光了,但我还捧着杯子。

乌衣的茶也喝光了——他居然喝光了。

“那里,放了什么?”我放下杯子,盯着一直被他小心保护的破箱子。

“你听听看。”他把箱子推到我面前。

我看着这个脏兮兮的玩意儿,抽过一张纸巾擦了擦,才学着他的样子,把耳朵贴了上去,心想,如果他敢耍花样整蛊我,我就把敖炽放出来咬死丫的!

皮箱的质地竟然很柔软,耳多贴上去还有暖暖的温度,箱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动来动去,还有间歇性的,仿佛翅膀扇动的声音。

“这是…”我抬起头。

“打开吧。”他笑眯眯地说,“你不是想打开它很久了么!而且,里头有你最想要的东西。”

我的眼睛顿时发出了金灿灿的光芒,迫不及待地摁下了皮箱的搭扣,满心期待,慢慢掀开了它。

三分之一秒后,我呆住了,心碎了,什么叫箱子里头有我最想要的东西!根本连一毛钱金子都没有!只有两只黑不溜秋的傻燕子,一只大点,一只小点,滴溜溜转着小眼睛,时不时懒懒地伸伸翅膀。哦,它们脚下,还有一个搭建得挺精致的燕巢。

“你个骗子!”我正要向对面的家伙讨个公道,却不料这家伙居然抖了抖身子,像个被突然放了气的气球,眨眼间缩得只有三寸大小,一股白气从里头飞出,落进箱子里那只大燕子的身上。然后,我对面便只剩下一个三寸大小的黑色草人了。

我跟一个草人,喝了一夜的牛奶跟茶…

“不是你想的那样。”箱子里的大燕子跳到了箱子边上,仰头跟我说话,“我的力量早已经不能让我变成人形了,所以才用个草人做我的替身。你明白的,有这个假人做掩护,我们会安全不少。毕竟们只是手无寸铁的样子,随便一个小孩子都可以捏死我们。”

“好吧,这个我可以理解。我不理解的是,你能跳能飞能说话,带着你女朋友到哪里去玩儿不好,来找我干吗!”我狠狠瞪着这只转身弄鬼的样子。

乌衣扭头看了看他身边的那只,说:“你知道的,我外公让她再也不能恢复燕妖的本来身份,这意味着她就是个活生生的人,如果死了,那就是死了,没有重新再来的机会。我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将她的元神从王皇后的身体里带出来,千年来,我悉心照顾她,看着她从一枚燕卵化成雏燕,再长成如今的模样。虽然她依然对过去毫无记忆,也不会任何法术,但起码好好地活了下来。再假以时日,她或许可以恢复燕妖的所有能力。”

“嗯哪。”我点点头,“可我还是不知道你来找我干吗!”

乌衣干脆跳到我肩头,小声说:“我快要死了。”

“你又骗我!”我皱眉,这个家伙生龙活虎,哪里像要死的样子,肯定又是来博同情的。

“是不是每个要死的妖怪都应该垂头丧气,你才肯相信?”他叹气,歪着脑袋在我耳边道,“我用我的眼睛复活了月下云锦,又施法让她变成王大小姐的模样,再去囚室里救她的元神,再用我的力量将她‘孵化’出来,再花千年时间去照顾她…我也只是个妖怪而已,不是不死金刚啊。你也看到,我观在连个草人都无力操控了。”

我还是不能从他的语气里听出将死之人的悲伤,但我有一点点相信了。

“不过,燕妖的死去,跟别的妖怪不一样。只要我的元神还在我的本体里,所谓的死亡,就是变成一只普通的燕子,不会说话不会法术,连智商都偏低。”他跳回箱子里,继续道,“但是她不一样,她的生活才刚刚开始。所以,我希望你能收留她在你的店里,直到她能自己保护自己。”

他的意图,我已然猜中。

其实我觉得,你就算不变成普通燕子,智商也没高到哪里去。谁会拿一双眼睛去换 一件衣裳,谁会一再纵容自己的所爱去犯同样的错误。

这话我吞回去了,没说出来,好歹对方是个快死的燕妖。

乌衣见我在走神,竟像听到了我的心里话似的,说:“你是不是在骂我蠢啊? ”

“是! ”我撇嘴,“但我可能也会做相同的蠢事。”

我骂他蠢是真,后面这句话,也是实话。

任何的悲剧,总是分成童话跟现实上下集。两个亡国之君给了她上集,而武媚娘这个女人则给了她完美的下集。

乌衣对她的“纵容”,无非是要她真真切切地走到“下集”。她一天不肯脱下心里的“月下云锦”,她的苦难就一天不能结束。

你我也是一样,要在这个世界上安乐稳妥地活下去,就别总想着自己那件月下云锦吧,胸腔以内,脖子以上的部分,才应当勤勉修炼,认真对待。脸,仅仅就是一张脸而已。

“你也会花那么长的时间,去帮别人脱一件衣服吗?”他吃吃一笑。

“有必要的话,我会扒了对方的皮!不要扯开话题。”我白了他一眼,看着箱子里的另一只,“收留她也不是不行,就当是她长期租住吧,既然是租住,房费不能少!”

他故作文艺,郁郁地垂下头:“我是伤残的燕子,我看不见…我有的,只是感情…”

“少跟老娘谈感情!谈金子!”我哼了一声,“文艺燕子我也不买账!”

他抬起头,用翅膀拍着自己的胸口:“我这里不是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么!金子啊!”

当一只蠢燕子一本正经地拿“金子般的心”赖账时,我不得不承认,它赢了!

“你看,收留了我们,你的不停里就不会有害虫了,我们是专吃害虫的益鸟!夏天连灭蚊药都省了!”他继续大言不惭地说。

“等等,什么叫收留了‘你们’? ”我赶紧打断他。

他叹气:“就算我死了,变成了普通的燕子,也是需要一个落脚点的呀,这不,我连燕巢都准备好了,到时候你只需要把它挂在屋檐下就好了,很省事的!”他又看了身边的她一眼,“就算我再也不会记得她,我也会留在离她最近的地方。”

好吧,既然它都快死了,我还计较什么呢。

唉,可我还是很纠结啊,天下这么多好人跟好妖怪,为什么偏偏赖上我呢。

“去年我就来找过你,可是你的不停停业了。”乌衣环顾着我的新店,一只燕子是没有表情的,但我总觉得他在笑,“没有比这里更值得相信的地方了。你能再开业,实在是很好很好。”

最听不得赞扬的话了,这会让人飘飘然,继而做出错误的决定嘛!

我一拍桌子:“反正,如果以后让我在夏天的不停里发现一个蚊子,我就拔你一根燕子毛!不得申辩,不得抗议!”

成交!

·尾声·

不停的屋檐下,有一个灯笼,又有了—个燕巢。

一雌一雄两只傻燕子,每天在巢里叽叽喳喳,说着只有它们自己才懂的话。

我在燕巢旁边安了一个小水碗,每天都会亲自搭个梯子上去换水,而且那不是普通的水,因为我好心地加了我特制的某某金维他在里头,补充每日所需能量。

每次我去换水的时候,已经不再知道我是谁的乌衣都会探出脑袋来,在我的手背上轻轻啄两下,然后转过与继续给他的伴侣梳理羽毛。有时候,它们也会在没人的时候,偷偷飞进我的窗口,落在我的肩膀上,认真看我手里捧着的时尚杂志,对上头的衣裳评头论足。

懂得看杂志的燕子,智商也并不低嘛。但我很快想起,它们是燕妖,妖怪里最出色的裁缝,就算乌衣已经“死了”,本能仍在吧。真可惜,要是燕妖一族没有被多事又混账的道士灭掉,要是乌衣他们一切如常,我得有多少漂亮的衣裳可以穿呀!

好吧,我不知道这两个家伙将来会怎样,反正,他们现在很好。听说到了晚上,乌衣还会用翅膀盖着他的伴侣,两个家伙在灯笼的温柔光线里,依偶着沉沉睡去。

这是纸片儿半夜去偷窥,然后回来告诉我的。

只有偷窥这种事,纸片儿永远是自动自发。

不过,当屋檐下多了燕子的呢喃时,就觉得冬天的离开快了许多,不知道他们这—对儿,到了明年冬天的时候,是不是也会像别的燕子那样,去暖和的地方过冬呢?

如果是,我岂不是要派保镖随行?谁都知道,一些无良的捕鸟人无处不在。

但,先不说捕鸟入这一茬,单单在我的不停里,就有个热气腾腾的混蛋!

刚才,我去加水的时候,发现燕巢里居然空了,这个时候绝对不是他们觅食的时间,就算觅食,也总是只有乌衣出去。

我怀疑有猫,可我分明在燕巢周围布下了结界,除了不停里的人,任何生物都不能接近它们的家。

我跟纸片儿满屋子找它们,还是纸片儿利索,很快告诉我,它们俩在后院。

赶过去一看,玩腻了扫地机的敖炽,一只爪子捏着乌衣,另一只爪子拿一个弹弓,对面,是一叠摞起来的纸箱子。

对了,我差点忘了,这厮又乱花我的钱去买了一个Ipad2,时刻沉溺在“愤怒的小鸟”中。

我的扫把狠狠招呼到了敖炽的头上。

“喂,我只是试试看真人版愤怒的小鸟的可行性嘛!而且它们又不是普通的小鸟!” 敖炽揉着肿起一个包的头顶,委屈地哼哼。

我竟然忘记了,这家伙曾是个为了洗个高兴澡,不惜水淹城池的混世魔王。这个好吃懒做的大闲人,为了自己给自己找乐子,有什么破事干不出来!

我扭过头,朝厨房方向大喊一声:“赵公子!!”

帮工之二披着一身带帽的黑色斗篷,风驰电掣地从厨房里奔到我面前。

我的帮工之二很高大,虽然他叫赵公子,但他并不是人,斗蓬下,是一副白色的盔甲。关于这副活盗甲的来历,在我的绝密人事档案里也有记录,所以也不多说。总之呢,他告诉我,他是三国猛将赵子龙的战甲,而且,他一直很想念他的主人。至于赵公子这个名字,也是我随口给他取的,他很喜欢很喜欢。我由此推断,他对赵子龙的感情非同一般…

“把这个家伙拖到厨房去,不切完十斤洋葱不许他出来!”我对赵公子淡淡说道。

“是,老板娘。”赵公子比纸片儿听话多了,也老实多了,关键是他从不跟我讨论任何跟薪水有关的事。我十分欣赏。

接下来就很简单了,力大无穷的赵公子领着敖炽的后脖子,大步流星朝厨房而去。

“喂,我是老板年的老公,也就是你的老板!”敖炽在半空里踢着脚,愤愤道。

“对不起,我只有一个老板娘,我只听她的。是她把我捡回来的。”赵公子坚定地回答。

“我很记仇的!”敖炽继续踢腿挣扎,“我非常记仇的!”

“十斤洋葱必须切完!”赵公子坚定地回答。

“等我恢复了原形我绝对要代表东海龙族摧毁你!”

“等你恢复了再说吧。

“不切洋葱行不行!”

“必须的!”

听着他们两个的亲切交流,我抱着解救下来的乌衣两口子,坏笑着朝外走,上了梯子,将他们好好地放回了巢里。

为了安抚受惊的它们,我很有感情地给它们唱了一首歌——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

不过唱完之后,我发现它们好像更惊恐了…唉。

下了梯子,我坐在自家的屋檐下,伸了个懒腰。

想起前几天晚上,我神经质地问敖炽:“如果我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丑得像个猪头三,你还会娶我么?”

他一边在他的Ipad2上跟愤怒的小鸟较劲,一边说:“如果你变成像绿猪这么丑的猪头三,但还是敢回敬我一耳光的话,我想还是会娶你吧。”

他居然还记得当年我与他初识时,不畏强权暴力,公然反抗并教训他的往事…

我偷偷笑出了声。

头顶上,乌衣两口子又在聊天了,在冬天的尾巴上,中午的阳光里,听到这样的声音, 很难不开心呀。

我一时兴起,找了一截粉笔,在最靠近燕巢的墙上奋笔疾书——

朱雀桥边野草花,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然后,我看着我丑丑的字跟我家的样子,感慨,诗歌果然来源于生活呀,嘻嘻。

【巧别】

·楔子·

我历来是很讨厌贼的,尤其是偷不停里的东西的贼。

没记错的话,明天是二月十四情人节,而现在才清晨六点零三分,天都没亮,威猛的招工在站在猛打呵欠的我面前,一丝不苟地汇报,不停的厨房在短短一小时之内,少了一锅鸡汤,半盆凉拌鸡,两只红烧猪蹄,糖醋排骨及炒大白菜若干。

得是有多饥饿的多视死如归的人,才能干出这样的事儿!所以,对赵公子右手上拎着那个轻飘飘的小姑娘,我真不愿相信她是贼,可她嘴角上鲜艳的酱汁,白白的饭粒,又深深出卖了她。

“你…”我打量着这个面色从容,只顾着咽下最后一口食物的姑娘,套在她身上的深蓝色V领绒线上衣跟暗红格子百褶裙与黑色及膝长袜,还有绣在领口一侧的校徽跟英文字符,无一不在跟我透露她的表面身份——学生妹,高中与初三之间,一头黑色短卷发十分蓬松可爱,配上她颇有混血风格的五官,完全就是个洋娃娃般俏丽的可人儿。面对我质疑的目光,她费力地咽下最后一口食物…

我示意赵公子把她放下来,走到她面前,问的第一句话是:“你吃饱了么?”

这洋娃娃抓过桌子上的水杯,也不管热的凉的,全灌下肚子,擦擦嘴,镇定得有点趾高气扬,说:“他让我来这里等他,我很累,又很饿。你这里不是旅店么,我要住。”

小店不是你想住,想住就能住!我觉得我的台词应该是这样。她身边没有任何可见行李,连个钱包都没,只有蒙在衣裳跟头脸上的尘土,和一双被磨得伤痕累累的皮鞋, 难得她底气还这么足,甚至在见到纸片儿跟赵公子两个非人存在时,连眉头都没皱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