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鱼急得脸都涨红了,鱼鳍死死抱住我的小腿:“求你了!快躲起来!躲起来!别让大个子看到我!”

好吧,看样子,蓝鱼的恐惧已经到了极限,我左右环顾,随便找了一块能遮住我的大石头藏起来。

湖水的翻滚越来越厉害,突然,一阵水花激起半天高,一头泛着蓝光的油腻怪物从水面下一跃而出,一口吞下了那块泪状的晶体。

从石头后露出一只眼睛的我,诧异地看着这头比非洲象还大一圈的怪物,再看看抱着我小腿瑟瑟发抖的蓝鱼,这……这两个家伙除了体积差异之外,哪里都一模一样嘛!

不过,个子变大之后,好像就没那么多幽默感了,起码,我没有自信可以用一根头发绑住这么大的家伙,也不敢随便戳它的肚子了……

吞下晶体之后,大个子满意地打了个饱嗝,胖胖的腿站在两片荷叶之上,举起鱼鳍伸了个懒腰,已经很庞大的身躯居然又大了一圈,吃猪饲料也长不了这么快啊……那块黑晶太高端了!

蓝鱼看都不敢往石头外看一眼,一直哆嗦,还用鱼鳍捂住自己的嘴,生怕呼吸声被人听到似的。

鼻子突然有点痒,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大怪鱼的脑袋顿时“呼”一下转过来,人脸上的五官变得异常警觉与狰狞。

我赶紧缩到时候后面。

还好,它仅仅是望了一眼,并没有过来,而是在湖面上打了几个滚,便又“咕嘟咕嘟”地沉了下去。

很快,湖水恢复了之前的宁静。蓝鱼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从我的小腿上“吧唧”掉下来,一屁股坐到草地上,鱼鳍拍着心口,直说:“好险好险!总算没有被吃掉。”

“那是什么?”我也拍了拍心口,刚刚我多怕跟那个黏糊糊的家伙打起来啊。

“烬弯里最厉害的大个子啊。”蓝鱼心有余悸,“它抢到了铸造者的循环,餐餐不愁,所以越长越大,还把同类也当作零食,见一个吃一个,烬弯里的居民差不多都被吃尽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循环,可那个人没多久就受不了自尽了,我都没吃一口,唉,好不容易又碰到女英雄你,以为能饱肚子了,谁知你连个渣都不留给我……”

它话里的的一大半我都听不懂,什么铸造者,什么循环,听得我火大,狠狠一拽绳子说:“铸造者是什么?创造这个空间的人吗?”

“算是也不算是。”蓝鱼一摊鱼鳍,“刚刚消失的那个男人,就是铸造者。”

我还是糊涂,拎起蓝鱼斥道:“整理清楚思路,用我能听懂的方式再阐述一次!”

蓝鱼很为难地看着我,说:“我的语言功能天生不好,要怎么说你才懂呢?”

“怎么说?”我又忍不住戳它的肥肚子,一只脚跺了跺地面,“那就从这个湖泊开始说!”

“啊,从秋山湖岸开始说吗?”

“这个地方还有名字?!”

“有啊,这个地方,在烬弯之外的世界里也是存在的。换句话说,铸造者把他的记忆里的一切,都复制到了烬弯。”

“好吧,那就说说这个秋山湖岸。”

7

“七色石,三生约,长相守,永欢喜。待到靛荷展笑颜,再执手,醉秋山。”

再寻常的字句,从她嫣红的唇中读出来,都有三分灵气,令人遐想无限。

“如何?”隐芳庐的院中,沈子居望着静坐在秋千上的她,月色之下玲珑剔透的侧脸,无论怎么看,都看不够似的。

“你教的很用心。”她将写着词句的宣纸细细叠好,放回他手里,“端午这样的粗人,如今能写出这样的句子,也算到极致了。”

他摇头一笑:“也不知这小子起了什么心思,毫无天赋,却缠着我教他作诗赋词。”

“自然是有了心上人。”她不禁掩口轻笑,青色罗裙下的小脚往地上一点,藤蔓做成的秋千便微微荡漾起来,长过腰间的青丝与裙上的薄纱画出了曼妙的线条,轻风席过,竹篱之外的湖水上,靛蓝的荷花随风而动,与她的风情交相辉映。

“是吗?”他笑,“那我可要找个机会仔细拷问一下。”

她转过脸,秀长明媚的眼睛总像是浮着一层迷离的磷光,只是一个眼神,就能把你看醉过去:“一些人表达爱意的方式,是挑战力所不能及之事。”她顿了顿,白如凝脂又透出淡淡红晕的脸孔上,拂过一丝轻蔑,“可惜,这些人往往太愚顿,难以得偿所愿。”

“为何?”他不解。

她仰头看天上的半轮明月,说:“惟有爱情,是不能用努力得来的东西。”

一句话,他无端端地失落,举起桌上的酒杯,一口喝尽。

“万一可以呢?”他说。

她侧过身子,伸出青葱般白嫩修长的手指,轻抚着他好看的脸庞,微笑:“没有万一呢,傻瓜。”

她总是这样,不论身处何人面前,不论面对怎样境况,都如这般波澜不惊,连笑容都使凉凉淡淡,真是配极了微澜这个名字。

相识三载,秋山湖岸深处的隐芳庐里,留下他们几多花前月下、缱绻缠绵的好时光,即便她从未对他说过半个“爱”字,仍不妨碍他疯了般要留在她身边的念头。

第一年,他鼓足所有勇气跟他的老祖母说,要娶一个女人。沈老夫人文:何方人氏?父母作何营生?年岁几多?他一个都答不上来。他将所有精力与时间都沉迷于她的美貌与才情,若即若离的吸引,哪里顾得上这些俗气的问题。所以,他的请求自然以沈老夫人的坚决反对告终。被拒绝那天,他醉倒在隐芳庐里,将脸靠在她的膝盖上,委屈得像个受了气的孩子。她没有责怪,也没有安慰,只是一杯又一杯给他斟酒,直到他不省人事。

第二年,沈老夫人将家中更多的生意交给他打理,他越来越忙,但依然要挤出尽可能多的时间去她的身边,看她一颦一笑泛舟采莲,听她在千年古琴上娓娓拨弄,时不时仍要抓住她的手,说无论如何会说服老祖母,娶她过门。

第三年,他娶了岳如意。但是,依然把隐芳庐当成他的家。他新婚后的第三天,又在她面前酩酊大醉,反复说着:身不由己。

他最大的承诺没能变成现实,但是,说好的《春江花月夜》的曲谱,他在迎娶岳如意的头一天大功告成。微澜最大的爱好便是抚琴,她总嫌弃古人留下的春江曲谱不够优美婉转,而他熟知音律,费心修改一支完美的曲子总比说服老祖母容易,所以他做得特别认真。她看曲谱时,也万分满意,揽着他的脖子高兴地转了几个圈儿。

可是,曲谱带来的欢愉并没有持续太久,那天,她微皱眉头,对这眼前那把千年历史名琴长吁短叹,说它始终未到最好,奏不出最完美的曲调。他知道她对于这唯一爱好的执着,这把琴已经是他所能找到的最好。他说,那就再找名匠制琴,做到她满意为止。她却摇头,说世间最好的琴,可遇不可求。看她略略失望的神情,制一把绝世好琴瞬间成了他最在意的心事。

“微澜,你究竟是何许人?”酒杯又见底,他微醺的目光随着她的秋千荡来荡去,说的话也迷乱起来,“有时候,我觉得你是一只妖,从来就不属于人间,没有过去也不谈未来。”

秋千慢下来,她笑望着他:“为何是妖?莫非我当不起九天仙女?”

他答不上来,仙女也美啊,恐怕还不及她的容貌,但他就是觉得她像一只魅惑众生的妖,明知不可接近,偏又欲罢不能。

她走下秋千,款款坐到他的腿上,亲昵地在他耳畔道:“傻瓜,我不是妖,也不是仙,我是人呢。”

他将她搂进:“微澜,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行不行?”

她笑,轻轻推开他:“夜深了,你该回家了,莫让你家夫人独守空房才是。”

他用力摇头:“不,不想回去。为何要我回去?”

“她才是你的夫人。”

“她才当不了我的夫人!!”酒气蹿上了头,他的眼睛涨得通红,怒道,“阎罗市那帮蠢材,该杀的不杀,连有没有活口剩下都不知道,我的银两不如拿去喂猪!”

“咦?当初黑狐岭的祸事,是你出的手?”她轻掩朱唇,故意做出惊讶的表情,可旋即又“扑哧”一笑,“这又何必呢?再说,阎罗市里那帮赏金杀手已经一代不如一代,你找他们,不过浪费钱财。可这一回我倒是惊讶呢,凭这几个小角色,居然杀了岳家十口,啧啧!”

“该死的却还活着!如此凶险,她都活着。”他继续生气,“可我奶奶喜欢她,很喜欢。”

“嗯。”她笑着轻抚着他的头,“来,起来,我送你上船。”

一叶扁舟从芳隐庐前缓缓而出,她端立船头,手执竹篙,沐着一身月色,穿过层层靛荷,将这半醉的男人送到秋山湖岸的渡头。

自她寻到这块隐于湖水深处的僻静地时,便再欣喜不过。她喜欢一切美好新鲜的东西,不论人还是景,她不长期停留在同一个地方,也不在同一个男子身边逗留太久。她享受不断“更新”的喜悦,隐芳庐建成之后,她的计划是最多在这里住上五年,五年时间,景也看腻了,人也看腻了。

沈子居一直以为是自己的茫茫人海中发现了她这颗明珠,三年前的夏日,他在回家的路上,从三个流氓手里救下独自出行的她,一抹含羞的眼神,一声娇弱的“谢谢”,还有发自她身上的馥郁的花香,轻易便让他落入了再也逃不开的温柔乡,说是为她着魔也不为过。他一度发自内心地感谢上苍,让他遇到了这样的女子,生命仿佛注入了鲜花一样的颜色,不再只有做不完的生意、听不完的唠叨,以及一个面容都不记得的未婚妻。

每每想到他为自己挨了流氓一拳头的模样,微澜就会笑,这个男人真是天生的斯文,连几个用薄纸化成的流氓都打不过。

沈子居,应是她来到西安城后遇到的第一个令她喜欢的男子。她不图钱,不图名,也不太在意外表是否足够俊朗,这个男人一时兴起在楼台上抚的一曲《凤求凰》,是她选中他的首要原因,她总是偏爱善音律的男子。不过也不一定,有时候她又中意舞刀弄枪、英姿飒爽的赳赳武夫,所以说,挑怎样的男子来相爱,也是看她心情的。

她给了他“英雄救美”的机会,她早已习惯用不同的“偶遇”将自己送到不同的男子的生命里,在漫长的时间里,享受着“爱与被爱”的欢愉。

小舟靠岸,她温柔地搀扶他下船,再将一支灯笼交给他:“更深露重,留神脚下。”

“再陪我走一段如何?”他拽住她的衣袖,半醉着嗔怪,“每次都只送我到岸边,荒山野地的,就不怕我出事?”

“懂得去阎罗市雇杀手的人,不会出事。”

她娇笑着拉下他的手,轻巧地跳回船上,竹篙一撑,佳人远去,空留了一个丢了魂魄、舍不得离开的沈子居。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这片靛蓝色中,沈子居才略略失落地往回走,边走边想,等他为她准备的礼物完成,她是否会开心到一生一世都不离开他呢?

夜风吹过他发烫的脸颊,酒意醒了大半,他裹了裹外衣,快步朝山坡地另一端而去,心情也从飘摇迷离回归到平静正常。家中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做,奶奶说,马上又要再开一间酒楼,要他更上心更努力;再想到岳如意,颇少言语,每当奶奶急不可耐地说想抱孙子时,她也只会害羞地转过头去。这样的妻子,远比他预想中的好一些,言听计从,温良沉默,就当她是一杯白开水,放在那里做做样子也好。反正,他省心,奶奶也开心,也不耽搁他去隐芳庐,三全其美,何乐不为?

当沈子居的背阴消失在夜色中时,湖岸的阴影处缓缓走出一个白色的影子。

一片云雾飘来,月色黯淡,却怎样也黯淡不了月下之人的脸孔,即便到了现在,他的风采也未曾因为身份的改变而又半分折损。他用了很长的时间来目送沈子居的离去,然后,一次又一次压下了那个令他万分厌恶但又渴望去做的念头,很辛苦。

他深吸一口气,跪到湖岸边,捧起冰凉的湖水往自己脸上浇了几下。

水滴顺着他的睫毛往下滴落,他下意识地抬手去擦,可手指却在左眼下方停了许久——那里,曾有一道伤疤。

此刻,他最想念的就是那道疤,可惜,却已经失去了把它找回来的能力。

月色重新亮起来,她刚刚停好了船,袅袅娜娜地朝她的居所走去,手里抱着一捧新摘的靛荷,花映红颜,撩人心魄。

她没有回隐芳庐,而是从大门前绕过,沿着竹篱走到一片四方形的草地上,草地正中,立着一块用木料刻成的墓碑,上面是她亲手刻下的字迹——“落花冢”。

她走到墓碑前,轻轻放下手里的荷花,看着脚下长势喜人的野草,说:“如今正是一年中靛荷开得最美的时候,我摘了一些来,你们一定喜欢。”说罢,她沉默片刻,又对着空气道,“若我没有记错,这已是我第一千八百八十二次问你,总是跟在我身后,就一点都不闷吗?”

“给死去的人送花,岂不是更闷?”他站在她身后,冷望着她婀娜的背影。

多少个千年过去,她的模样,丝毫不曾改变。

“美好的东西,自然要多多分享。”她回头,美目含笑,“她们帮了我的忙,我表示一点谢意,并无不妥吧?”

“你从无内疚过?”他将目光移开,刻意避过她的视线。

“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子。”她转过身,毫无畏惧地走到他面前,睁大眼睛,用最纯净无辜的眼神端详他的脸孔,“你到底是谁呢?!如果是想取我性命替天行道,随时欢迎。可你已经跟在我身后十年有余,从江南到洛阳,再到这里,你不动手,我都替你着急呢。”

他推开一步,始终不看她的眼睛,说:“我会让你停下来。”

“你?!”她翘起兰花指,从未笑得如此开怀,“你会杀了我吗?”

他不答。

她放下手,踮起脚,把嘴唇凑到他的耳畔:“你不想杀我,你想杀的,是我身边的男人。”

他的心,像被毒虫蜇了一下。

她站直身子,像得了一场舒心的胜利:“我会照我的习惯继续去爱这个世界,活得比花儿还美,比神仙还快乐。不过,也随时欢迎你来杀了我。”

留下一抹浅笑,一股幽香,她从容地越过他,走回属于她的小世界。

他愣愣地停在原地,墓碑被月光映得惨败。

四个少女的枯骨,就躺在地面之下,也许,比月光更白。

她们,成全了她不老的容颜与漫长的生命。

自她偷学到长生禁术的那一天起,每年的初一,世上都会有一个少女丢失生命,空留白骨,血肉尽成腹中餐。

他已数不清有多少个孩子被埋在多少个地方。微澜是真正的女人,却比妖物更妖孽。

杀了她的念头,在他还没有去天界之前就盘旋过无数次,本以为从此不相见便可相安无事,只恨那多事的家伙,为何要说出她的下落,抹去他的伤口!只恨他自己的脚与心打了架,心输给了脚,将他带回她身边!

他太久没有温习过爱与恨的味道,而这十年来,他最多的感情,就是对她的恨意。

恨?!

他恨她什么呢?

恨她美貌依然?恨她荼毒无辜?还是恨她以爱为名,喜新厌旧,枕边人如百花更替,绝无重复?

他走出去,远远看着隐见灯火甚至还飘出悠扬琴声的芳隐庐,百般滋味缠绕心头。

抬头看看天上明月,他忽然想起许久许久前,那少年老成的小圆在去人间做了一回例行巡查之后,回来就在他的“月老殿仙官工作记录”上写了这么一句:“最不能忍得恨,不一定是对方心有他属,也不一定是被伤得体无完肤,而是再见面时,他或者她,连你是谁都记不起。”

那时,他神职在身,爱恨免疫的月老,对手下这个小仙官的感慨也不过付诸一笑。而现在看来,小圆的确比他更有做月老的潜质,他一直努力地去感受以及分析,不像他,断了情腺,一了百了。

是的,微澜已经记不得他是谁,不是因为失忆,只是他从未在她心里占据半分位置,被忘记太容易。

凌元峰上,胡子长到膝盖的师父对一众氏兄弟妹们说:“在场诸人,虽是凡胎,却各有慧心,若能刻苦修行,被上界选为神官也不无可能。”

师父说的不错,那个时代,女娲上神造出人类也还没有多长时间,四海疆土之上,茹毛饮血者有之,头脑愚钝者有之,识得刀耕火种之聪明人也有之,但,凌元峰上的师兄师姐们是不一样的,他们是被来历不凡的师父亲手选中的佼佼者,个个心思剔透,身怀异术,纵然当不了神仙,也能使人中龙凤,无论放到哪里,都能创造一段历史的人物。

他是最平凡的一个,即不会御云飞翔,也不会撒豆成兵,他只有一双特别的眼睛,能看到藏在每个人左眼下方、心口以及尾指上的三个“点”,他自己也有,红色的,很鲜艳。有时候,有人会有一道红线从第一个点里长出来,或快或慢地长到第二个点,然后是第三个点,最后从他们的尾指上生出一条好看的红线。好几个师兄师姐都有这样的线,可他明明看到他们平时最喜欢互相刻薄,后来才知道,那叫打情骂俏。

师父说,他看见的,是人的情腺,所以,他的眼睛很宝贵。

小师妹微澜来到凌元峰的那天,所有师兄弟们都惊呆了,从未见过美成这般的姑娘,她走过的地方,再美的花都黯然失色,在她留在凌元峰的十年时间里,附近的鲜花也整整十年不曾开放。后世所谓闭月羞花,微澜可称始祖。

她好学,聪明,嘴甜,称赞人总是恰到好处,让你舒服又不觉得是谄媚。随意的一个笑容,便能让师兄弟们将各自的不传之学一五一十地教给她,而她仅仅是拽着他们的胳膊撒个娇,便能让他们大为满足,回味无穷。相反,师姐妹们就不太喜欢她了。好几个师姐都与她有过明里暗里的过节,但也都能被她一一化解。最主要的是,师父也很喜欢她,说她有一颗七巧玲珑心,博学之才,将来必成大器。

他总是躲在那棵松树后,偷偷看她在石台上修习内功的模样,淡淡的彩雾在她身周漂浮,笼罩着她淡然安详的脸,不是仙女也是仙女。

微澜总是甜甜地喊他“小师哥”,他们俩年龄相仿,得了什么好吃的,她必然也分他一份,即便如此,他还是拘谨,总是不敢直视她的眼睛。可是,她给的东西,哪怕是个酸到死的青果子,他也能面不改色地全吞下去。因为他不觉得酸,觉得甜,很甜。

他没有什么本事可以教她,她就盯着他的眼睛问:“我听师兄说,你能看到人的情腺?那你能看到我的吗?我的姻缘线长出来了吗?真好奇呀!”

他不知道怎么回答她,难道要跟她说,他只在她身上看到两个情腺,心口上的那一点,她没有?

到目前为止,她是他见过的,唯一一个只有两个情腺的人。

他不太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只跟她说:“也不是一下子就能长出来的,你年纪尚小,急什么?”

她嘻嘻一笑,歪头靠在他肩膀上,调皮地说:“我喜欢被人爱。”

“也许,我就很爱你”——他把这句话吞回去,直到她嫁给三师兄的那天,他也没能说出口。

三师兄是师父最大的骄傲,不论本事还是外貌,凌元峰上唯一能与微澜小师妹配成一对璧人的,只有他。

她出嫁那天,他坐在松树下,喝了整整一坛酒,只要一想到她此刻正被拥在另一个男人的怀里,他的胸膛就像要烧出火来。

之后的日子,她与夫君过得十分美满,无论修行还是下山外出,都形影不离,连师父都说微澜找对了人,真真是一对神仙眷侣。

而他,总是尽量避开一切与他们共处一室的机会,不看到她,就不会难过了吧。可总有遇到的时候,当看到她亲昵地把果子送到三师兄口里时,他突然就憎恨起这个男人来,幻想着他会不会被果核卡住喉咙,丢了性命。

这个念头真可怕,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凌元峰上的日子,从此变得枯燥而漫长。师兄弟们有的下山除妖,有的遨游九天,连微澜与三师兄也离开了这里,去了山下自立门户,只有他无所事事,整天坐在松树下发呆。偶尔他也会打个瞌睡,梦里微澜亲手喂他吃果子,靠在他的肩膀上,笑着喊他“小师哥”。

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夫妇离开九年之后,三师兄死了。不是被果核卡死的,而是被师父亲手打死的,因为三师兄居然偷入凌元峰密室,盗走了那一册《禁术列集》。师父是在他们的家里人赃并获的,当着微澜的面,师父执行了门规。眼看着曾经视如亲子的三师兄一命归西,他老人家也心如刀割,对微澜扔下一句“好自为之”后,带着尸体与赃物郁郁回到凌元峰,不到一年,便因病而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