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峻端秀的君山,独立在这神仙洞府的烟波之中,山中似是生出了眼睛,切切目送一切船只远去,那些熟悉的渔人,陌生的游人,也都回去吧。这般时刻,最好连那些不归巢的飞鸟都不要来打扰。

这样的月夜,适合独享。

九厥就是这么想的。

君山深处那棵百年老树的枝桠,不幸成了他的卧榻。已经一滴不剩的酒壶,被粗糙的树干与一片湖蓝色的头发挤在中间,委委屈屈当了枕头,还得担着随时粉身碎骨的危险——它和那个靠在它上头的男人,离地面怕有十几米高呢。往下看,月光细碎,碧水沉沉,见不到土,只是一片与大湖暗自相连的湖中之湖,这老树也是与众不同,就这么干干脆脆地,叠了满枝的翡翠绿叶,从水里长了出来。

它四季常绿,从无枯败的。

不过,只有变态的人,才会种一棵变态的,长在水里的,连名字都喊不出来的树。

也只有那只千年树妖干得出这样的事。

这可长在湖中之湖的水中树,数百年前,由她亲手种下,为守护,为标记。

只因这湖水之下,长眠的是故人之女。

他伸了个懒腰,酒壶到底是骨碌碌地滚下了树,砸进了正静沐月光的水面,激起的水花不满地落下,荡起的每圈涟漪都是无声的抗议。

“很吵啊。难道你不能不喝酒么?”沉闷的声音,从树干里冒出来,“您看这洞庭月色,如此静谧美好,都被您的酒壶破坏了!”

“你还真是过河拆桥呀!”九厥一拍树丫,“我可是好心来给你疗伤的!”

“可我没让您来喝酒呀!”确定了,的确是这棵树在说话。

“没有了酒,我的人生就是浮云!”九厥坐直了身子,喋喋不休地教育这这棵树,“要不是你半死不活的求救信号传到我这里,而我又这么该死的善良,抛下美女好酒佳肴,大老远跑来当你的救世主,你早腐成朽木,拿去当柴火都不够资格!还敢对我不客气!”

“我又没喊您来!”树一点不示弱,“我以为树妖姐姐会来。她比您好多了,不喝酒,也不会随便打我的头!”

“打你的头?!”九厥哭笑不得,故意又拍了一下树丫,“我就是想把你打聪明些。你的树妖姐姐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你这么一棵蠢树,长了几百年了,光长个不长智慧。你以为你垂死之际发出的‘信号’,能传到我这儿已经是奇迹了,还指望她能听到?”她那会儿不知道在地球的哪个犄角旮旯里玩儿呢,你以为你那初级的心神传音术是卫星电话么。亏得我一直留在中国,哪儿也没去,不然,等你树妖姐姐回来,也只能给你收尸了。”

“我不够聪敏,也要怪您。我刚被种下的时候,您就以庆祝我新生为由,喂我喝了一大壶酒。您知道,未成年人不可喝酒,会有损脑部发育,而我身为未成年树,酒也是有害的!”

“未成年树……”九厥哈哈大笑。

几天前,这棵会讲话的树,树根尽断,奄奄一息,幸而还有力气使出那心神传音的法术,讲求救之音传给了唯二能听到它的人,一个便是他这酿酒仙官,另一个自然是将它种在此的,它的偶像――树妖裟椤。只怪它太过虚弱,传出去的法术距离有限,只被九厥听到,那远在异国的树妖自是浑然不知。

“你确定没有看清楚,袭击水墓的人是谁?”九厥止住笑声,突然问。

“我都讲了六百次了,只见了一团云雾,时明时暗,速度奇快,直下到水中,我连还手的时间都没有,便被那云雾里的利器割断了树根。”树长长的叹气,很是愧疚,“我受树妖姐姐之命,在此守护水墓数百年,一直平安无事,那些觊觎水墓中宝物的虾兵蟹将们,连靠近水墓的机会都没有,莫说他们,;连这里的洞庭龙君都对水墓敬畏有加,从不敢骚扰。”

“这就有趣了。”九厥挠了挠鼻子,“得是多大胆的家伙,才敢如此明目张胆……”

洞庭湖上,君山之中,湖中有湖,树照水墓――这棵生在水里的树,用她柔韧强健的密密树根,将这位于深水之下的墓地紧紧缠绕,用最简单有效的方法,保护着长眠在墓地中的人。它的树妖姐姐告诉它.墓中那个叫诸葛镜君的女子,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的女儿。在她活着的时候,她保她周全,它逝去了以后,她仍要保她安宁。所以,它被树妖姐姐种在了这里,她将这块隐秘的水下墓地交给它看守,任何不速之客,不得靠近。

可是,数天前那从天而降的神秘家伙,轻易便突破了它的防御,打开了数百年来未被人踏足的墓地。它在奄奄一息的当口,只记得那团东西来也快跑得也快,在墓地里盘旋了一圈,也没有干什么出格的事,便走了。

“您方才不是进了水墓么,发现什么蛛丝马迹了么?”树问他。

九厥的双腿悬在半空,很无聊地晃悠,说:“对啊。没发现什么蛛丝马迹,袭击者干净利落。”他顿了顿,狡黠一笑,“不过,这家伙拿走了水墓里的一样东西。”

“是什么?”树有些着急了,它没有亲眼见过水墓之中的情景,只听它的树妖姐姐说过,水墓中有很珍贵的东西。也正是这东西,常常惹来些水妖精怪在附近盘旋。

“告诉你有什么用,难道你还能把它找回来不成。”九厥又敲了敲它的“头”,“安心养伤吧你,少说话。”

树又叹了口气,沮丧地沉默了。

九厥又躺了下去,双手枕在脑下,望着渐渐高升的月亮。

其实,他不为赏月,也不为醉酒,这一趟洞庭之行,到了最后,变得并不仅仅是为一棵树疗伤那么简单。

水墓之中的诸葛镜君,逝去数百年,尸身不腐,宛若深睡。

与防腐技术无关,只因她的身体里,曾有一半仙家血统――水神子淼,凡女雪裳,她的亲生父母。

子淼没有见到女儿的出世,在那场惩罚他与凡女相恋为名的大旱里,他用他全部的精元化为甘霖,救苍生于灾劫。

所有人都以为四方水君子淼,在那一场甘霖里形神俱灭。殊不知,在他决定化身为雨前,曾从自己的眉心取出一滴水珠,封在一只手镯中,留给了未出世的女儿。

这水珠,是他精魂的一部分,是他留在世上的,唯一的,照看与陪伴女儿的眼睛。

这只镯子,从诸葛镜君出生起,便一直戴在她的腕上。

被抢走的,正是这只镯子。

因为这镯子里有水神的“眼睛”,当知道这件事的妖精越来越多时,得到“水神之眼”便成了他们最大的愿望,它们相信只要沾了水神的仙气,自己的修炼便能一日千里。

这也是那树妖将这棵笨蛋树种在这里的根本原因。

当然,这一系列的背景资料,他并不打算跟这棵并不太聪明的树讲,太费神。

他从水墓中上来之后,在树上思考了蛮久,到底是什么家伙抢走了水镯?

以笨蛋树的描述,这家伙绝非修为低浅的小妖,若本身已经够强大,又何须抢走这“水神之眼”以助修炼?!

奇怪哉呼!

九厥翻了个身,看着身下那片沉睡的湖水,它那么安宁,连一点波纹都没有。

但,为何总觉得,有些看不见的东西,正在水下蠢蠢欲动,呼之欲出?!

他皱起眉,任自己的迷惑化进月光里。

【七】上元

随意挑了个方向,在我认识以及不认识的街上慢悠悠地走,我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一年多,却在今天才第一次认认真真看它的面容。

忘川市,遗忘的忘,河川的川。

街上的灯光,分外灿烂,处处流光溢彩,跟平日里并不一样。沿途好些街口,拉起了大大的横幅,内容相同——花灯夜会,共庆元宵。

又是一年上元时。我大约是选了个热闹的方向,越来越多的孩子,举着各式的花灯,嬉笑着朝前跑,富期货是情侣,每一对都脸带笑容,携手而行。

我闹不明白自己了。我没有生气,但笑脸不再;我没有难过,但避人千里;我没有疲累,但足如缚铅。

人群中的喧闹越来越大,夜空中绽放的烟火连绵不断,每一次的闪光,都照亮无数张快乐又兴奋的脸。不觉间走到了市区里最大最繁华的步行街,今年的花灯会正在这一整条装饰一新的街上热闹进行,盛装的人们摩肩接踵,街道两旁塞满了贩卖各种小吃与有趣玩意儿的摊子,临时搭建的舞台站满艺人,一路上还有挂在绳上的各色灯谜,围满揣测的人们。大家都在尽情挥洒对这古老节日的热忱。在这样的时候不欢乐的话,真是种罪过。

我选了个离人山人海最近的地方,在步行街对面的街沿上坐了下来,能看到对面的一场光彩繁华,总还不至于太凄清。一切都在游动,唯有我是静止的。

忽然,一只顽皮的兔儿灯“跳”到我面前,做得极精巧。白而薄的纸,被细篾条撑得圆浑饱满,一截蜡烛在这兔儿肚子里燃得正亮,红彤彤的兔眼因了烛光的晃动,变得一眨一眨,有趣得很,看上去就很欢喜。

满街的花灯里,都是用的灯泡,唯有这一只,用的是蜡烛。它成功地破坏了我的静止。

“用灯泡多好,亮的够久,还安全。现代的人都用这个。”我戳了戳兔子头,对我身后的人讲。

“还是蜡烛适合我这样的老人家。”子淼笑着从我身后的阴影里走出来,提着他的兔儿灯,坐到我身边,“灯泡太死板,不及蜡烛生动。”

“蜡烛会烧尽的。”我看着摇晃的烛光,“这让人难过。”

“正因为会烧尽,才更值得珍爱。”他把灯提的更近些,那张明亮美好的脸孔,仿若变成了另一盏灯。从他一来到我身后,我就知道了。他的出现,永远出乎我的意料,但又总是万般自然,不会惹来任何不安。

“你知道什么是灯泡?”我突然笑出了声,转了话锋。

“虽然我空缺了千年时光,但这并不妨碍我重新认识这个新的人间。”他戳了戳我的头,“不要小看神仙的悟性与适应力,尤其不要歧视一个被穿越的老神仙。”

又一朵大大的烟花开在我们头顶,人们的笑声跟欢呼都跑进了绚丽的天空。这样的夜晚跟气氛,一切都融洽了,包括我跟他重逢之后,一直挥之不去的为妙隔阂。

“裟椤。”他轻轻喊着我的名字,“知道我为什么说你长大了?”

“我脸上有皱纹了?”我故意夸张地撑起自己的眼角。

“长大了,喜怒就不写在脸上了。”他很仔细地看我,烛光跟笑容映衬得真好,“你看,从前的你,高兴就笑,不高兴就哭。”

“是吗?”我愣了愣,“那你说,我现在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不管怎样,现在的你处理问题的方式,我很欣慰。”他转过头,拨弄着兔耳朵,“你若想说,我便听着。若不想说,我们就看烟火。你要有雅兴,我还可教你做兔儿灯。”

他还是这样,总能用最风轻云淡的方式,褪去你的纠结于浮躁,他的存在,就是适时流过的清水,浸润干涸的裂口,灭掉不该有的火焰。你无法对他作出任何抗拒,只会欣然接受。这就是子淼。

我怔怔地看着他,当年的那场死别恍然间成了一个梦,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没有那一场惩罚性的大旱,也没有他的形神俱灭,看哪,他现在正好好地坐在我身边,上元节的烟火在我们的顶上绽放。如果,曾经的一切真的只是梦,那,我跟敖炽,又算什么?另一场还没醒来的梦?

“我嫁给敖炽了。”我看天,说了一句废话。

“我并没有看错人。”他继续拨弄那只有点儿歪的兔耳朵,“他一定告诉过你,在你晕倒再林中时,是我将你托付给了他。”

“在那之后,我们一直在一起。”我还在废话,烟火怎么还不来,夜空太单调。

“我知道。”他笑望着我,“你忘了来时路上,他喋喋不休地跟我讲到天明,关于你们的幸福生活。你们的‘不停’,你们的吵闹,和解,还有生死与共。”

对,敖炽从断湖回来时,高调地给子淼“弥补”了所有他空缺了的时光,重点只有一个——这么多年,是他敖炽,一直跟我在一起,而现在,他是我的丈夫,我是他的妻子。

“那红衣姑娘讲的,是事实。”烟花终于又开了,我的眼睛里绚烂一片,也冰凉无边。

“甚至都不需他的解释?”子淼并不看我,欣赏着空中连续不断的美丽。

“敖炽的性子,冲动暴躁,最最容不得人冤枉。”我垂下眼,把那兔儿灯抱到自己膝上,“若不是事实,他必当场否认,杀了诬陷者都是可能的。他最大的优点,且算是敢作敢当吧。他说撒谎很无聊又费神,做就做了,哪怕错了,承认也不会少块肉。”我顿了顿,看着子淼,“这么些年了,除了他离开我的那二十年,他不曾对我说谎。”

“不可偏听偏信,哪怕是自己对自己。”它拍了拍我的肩膀,“还是要回去的。”

“等这个节日过去后。”我真喜欢这个兔儿灯,抱着它,怀里都暖了。

“呵呵,我在想,如果是曾经的你,遇到方才那一幕,会如何?”他歪着头,上下打量我,“只怕是母老虎下山,哭闹又上吊。”

“胡说!以前的我也没这么彪悍!我唯一凶过的,也只有九厥那老东西。”我白他一眼。

“对对,他来找我对弈时,总拿你打趣,你最见不得他。”他连连点头,哈哈一笑。

我跟他不约而同陷入了同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跟他共同拥有的,为数不多的东西。

“要见你的老友么?我可以找到他。”我问他,我以回到不停这件事,至今没有通知任何人,包括九厥。

“免。”他笑着摆摆手,“见了那只酒鬼,便清净不了了。”也是,以九厥的风格,他表达震惊与惊喜的方式一定是喝酒,恐怕会拉上他喝到醉死为止。如今他初来新地,又怪事频出,探访亲友这样的事,确实不合时宜。

任何时候都考虑周全,极少感情用事,这是我佩服子淼的地方,也曾是我最恨的地方。

“为什么一直不见你有回去的念头?”我忽然问他,“真的是随遇而安了?”

“该回去的时候,自然回去。世人最爱拿来为难自己的,便是‘着急’二字。”他笑道。

跟他对话,总有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莫名感觉,明明在眼前了,却总是摸不到,也抓不住。

“如果,你回去了……”我迟疑片刻,“你会如何?”

敖炽那个口无遮拦的东西,把什么都讲了,包括他化身甘霖,解人间大旱,甚至连他的女儿,诸葛镜君跟诸葛隽的那段往事,也全抖落出来,根本不管子淼的心理承受力,只图他自己说的痛快。

幸而他“爆料”的对象是子淼,这些关乎生死血脉的大事,似乎并没有打扰到子淼的情绪,在倾听的过程中,他很仔细,偶尔皱眉,偶尔微笑,没有任何激烈的表现。

子淼果然还是记忆中的他,一点都没有改变。

“命运的走向是既定的。”他从容地回答我。

“我信命,不认命。”我看着他的眼睛,玩笑般道,“曾经我那么坚定地以为,命运把你永远带离我的生命。可它现在又把你送回来。你说,我还要不要相信命运?”

“你希望我回来么?”他忽然问。

一阵风吹来,兔儿灯里的烛光摇晃的厉害。这个问题,我答不出来。因为我一直以为,这问题早已没有存在的理由了,他不可能回来,不管我希望与否。

“希望不希望,你都回来了。”我学他的样子,不给答案。说完,还吐了吐舌头,然后就尴尬了,多大年岁了,竟还吐舌头。

“这个样子的你,就像我熟悉的那个小裟椤了。”他大约是抓住了我吐舌头的丑模样,摸了摸我的头,眼神如当年一样温柔。我低下头,心乱如麻。

子淼的手掌,敖炽的慌乱,红衣女子的委屈,在我的情绪里翻滚不息。

“不回去?”他问。

“天亮之后。”我依然固执。

“那好,跟我看灯去吧。”他站起身,朝我伸出手。

“你要现身?穿成这样?”我扫视着他的装束,乌黑的长发,月白的袍子,长身玉立,如果他现了身,凡人一定会疯掉的。

“上元灯节,穿成这样,有何不可?”他不以为意,“莫非你嫌我打扮土气,不愿同行?”他的眼神,老顽童一样顽皮起来。

好吧,过节,随心所欲,谁管他人怎么看!我拉住她的手站起来,一身的衣裳瞬间换了模样,时尚的外衣跟高跟鞋都没了踪影,只有翠山罗裙,绣鞋入莲。千年之前,我是这般模样。

什么都不想了,就这样大大方方走进人群,踏上那条通向远处的花灯长街。许多人都在看我们,我甚至听到有小女孩的惊呼,没有恶意,全是艳羡。

子淼一手携了他的兔儿灯,一手牵了我,坦然轻松地随人流前行。时不时跟我讲,那个灯谜的谜底是什么,那个食物的是什么由来。好像空缺了时光的人不是他,而是我。

许多许多年前的那个秋日,我跟他也是这样行走在街市,那一天的我,快乐的像只飞出樊笼的小鸟,任何普通无奇的街景与行人,于我而言,都是兴奋与好奇的源头。不管我怎么疯跑,他永远在我身后,不会超过一步的距离。我曾以为,再与他同游街市。是一生都无法圆满的梦了。可当美梦成了真时,我却再也找不到当年的欣喜若狂。这个人间已熟悉得像自己的手指一般,再无从好奇。

我老实地跟着他,只是在经过一个小摊的时候,才调皮了一次,像从前一样,我悄悄在那个挑选镜子的姑娘背后一点,那镜上印的蝴蝶顿时拍起翅膀,飞到了半空。我又一次成功地将一个姑娘吓得花容失色,然后偷笑着跑掉。各色的光芒,萤火一样在我们身边飘飞,比梦境还要美丽。

越往前走,行人越少了。看看时间,已是凌晨三点。街边那个卖甜品的摊主正喜滋滋地收摊。几分钟后,我坐在街边的长椅上,手里端着一碗香香甜甜的红糖糯米糕。

“吃吗?”我舀起一块,问他。他摇头:“不是说现在的姑娘们都怕胖,不吃甜的么?你不怕变成个大胖子?”

“胖就胖。”我赌气似的又塞两块。

“越不让你做什么,你越做。”他笑,“当年你还是一棵树时,就是这般爱赌气。”

我噎住了。他忍住笑拍我的背。咽下最后一块食物,我满意的打了个饱嗝,对子淼脱口而出:“知道吧,敖炽那个单细胞每天晚上都要我弄甜品给他吃,不吃他就不睡觉,还不让我睡觉。有一次我就是不给他做,结果他居然故意在被窝里放屁,把我给气的!”

子淼大笑。我也笑了。我不知道怎么突然会跟子淼说这些,一整夜都跟子淼一起,我随意讲出来的人,确是敖炽那个家伙,这般的自然而然。

“你的厨艺出众么?”子淼边笑边问。

“看你那什么标准衡量了。”我又吐了吐舌头,“是个人都能吃得下去吧。好歹我也当了一年的甜品店老板娘啊。”

“东海之中,珍馐美味无数,那里的龙,每一条的舌头都是被宠坏了的。”他一面漫不经心地说着,一面细心替我擦去嘴角上的糖渍,“裟椤,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我愣了愣。我知道我的厨艺毫不堂皇,当年的不停里几乎所有的甜品,都是“胖子”跟“瘦子”的成果,好吧,换句话说,都是敖炽做的。可是,我们结婚之后,他再也不下厨,只晓得威逼我搞定三餐以及夜宵,不管我做出来的食物有多难看,多难吃,他都会像个垃圾回收站一样,一扫而光,从来不抱怨,还很满足的样子。我一度以为这个阿米巴天生好胃口又不挑剔。而现在,子淼却告诉我,东海的龙,都有一条被宠坏的舌头。

远处的天空,偶尔还有烟火的踪迹,跟刚才相比,甚是寥落。街上已见不到人了,除了我跟他。我现在的样子肯定很呆,眼睛里的神采随着最后一朵烟花的落幕,黯淡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