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女朋友三个月前就到外省工作去了,想黏也黏不了啊!”同事耸耸肩道,“那家伙不知道跑哪儿去玩了。”

“去外省了?”陶昂心下一惊,记得昨晚小姜跟他说的,调班明明是为了去陪女朋友。

正想到这儿,小姜一脸疲态地走进了办公室,右手掌上还缠着纱布。

“呵呵,正说你,你就来了。”陶昂若无其事地跟小姜打招呼。

小姜径直走到他面前,一脸惊讶地问:“刚才我一回医院,就听大家说你昨天晚上勇斗歹徒?!你没事吧?没受伤吧?”

“我没事。让那小贼跑掉了。”陶昂微笑着摇头,目光落在小姜的右手上,“倒是你,好像比我更不妥啊,你手怎么受伤了?”

“嗨,昨天晚上不小心弄的,别提了,倒霉到家。”小姜看着自己的手,悻悻地说。

陶昂点点头,没再多问,只是从小姜露在外头、明显发红且略有水肿的手指上判断,这家伙受的八成是烧伤。

小姜……陶昂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暗藏疑惑的目光不时扫过对面这个平时相貌平平、看起来毫无异常、很容易就被人忽略的年轻男人。

窗外的蝉声越发响亮,明晃晃的阳光驱散了由昨夜那场小小的骚动所带来的阴云,陶昂若无其事地做着自己的工作,心里的迷雾却层层积累。

下班后,陶昂拖着疲倦的身体走出医院,刚一出大门,手机响了。应该是用医院里的某部座机打来的。

“喂?!”他接起电话。

“你……怎样了?”一个稚嫩的声音,怯怯地问。

陶昂一愣,这个声音,不是流羽是谁?!

“我很好啊,全身零件都齐全!”陶昂照例以一种轻松无比的声音笑着应道。

“昨晚,你遇到贼了?”流羽的语气里。焦急跟疑惑纠结在一起,“真的有贼?”

陶昂沉默了半秒,马上笑道:“是有贼啊,还是个挺厉害的贼呢!不过放心,再厉害的贼也斗不过我的,他被我吓跑了,搞不好还受伤了呢!”

街道两旁的车辆飞驰而过,赶着回家的人们行色匆匆,城市里独有的喧嚣在此刻,却完全被抵消在电话那端,一段更长时间的沉默中。

“你……能不能不要有事?”许久后,流羽的声音,越来越低落。

陶昂的心,莫名地抽痛了一下。

“傻孩子,我不会有事的。”他仰头看着红彤彤的晚霞,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像天空的颜色一样明朗,“我要有事的话,谁带你去外面最好玩的地方玩呢?哈哈。”

流羽没有回应,长时间的无声之后,挂断了电话。

陶昂捏着手机,深吸了一口气。喃喃道:“错误必须要在我这里停止……”

4

那场夜斗盗贼的事件,已过去了一周,医院里一切如常,井然有序。陶昂在这段时间总是特别留心同事小姜的一举一动,可是,却没有发现任何他想要的线索。

陶昂将自己来医院工作的真正目的,掩藏得很好,并且决意把这个目的作为带进棺材的秘密,守一辈子。事实上,就算他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

苦笑一下,陶昂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唯一让他觉得高兴的,是流羽那个孩子,或许不该叫她孩子吧,那个丫头,在他的陪伴下,慢慢地有了笑容。

可是,每次面对那双湛蓝得像海一样的漂亮眼睛,陶昂就无法抑制住自己心里的怜惜……以及内疚。

如果不是那次意外,流羽本该有一片自由的天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作为一可怜的病人,终日被禁足在封闭的病房里。

他靠在柔软的椅背上,侧目看着窗外葱笼的梧桐树叶,以及树下不远处,那一丛一丛的胭脂花,渐渐地,眼皮越来越重……

荒芜的山顶上,一把明亮的十字形小刀被扔到了地上,在黑色的泥土里孤独地闪着光芒。

“拿起来!”一个严厉的声音在稀薄的空气里炸响。

“我不要!”一个孩子,用稚嫩的声音坚决地拒绝,“我不要跟你一样!我讨厌你!讨厌!讨厌!”

“你必须拿起来!否则你就是个注定的儒夫!”那声音的厚重度,又多出几分。

“我宁肯当儒夫也不要跟你一样!”

迷离的光影中,一张孩子的脸,在悲愤的泪水中晃动不止。

一声长长的叹息,仿若把一生的遗憾与无奈都释放了出来。旋绕在山巅的空气,颜色越来越深,深得像一汪浓墨,又像从不见底的深渊里散发出的致命幽暗,把整个世界分割成无数的碎片,逐一吞没了……

陶昂在冷汗淋漓中张开了眼。

擦去额头的汗珠,把杯里已经凉了的咖啡一口气灌下去,陶昂舒了口气,慢慢恢复了正常。

这时,小姜推门走了进来一见到陶昂就说:“刚才正好碰到院办的人,让我通知你,下午两点到院长办公室,院长有事找你。”

“院长找我?”陶昂抓抓头,又问,“你知道是十么事么?”

“我怎么知道!”小姜想了想,又说,“下周省里整个医疗系不是要开一次演讲大会么,我们医院也要派人参加啊,我想院长八成是要派你去吧。”

“我去?”陶昂为难地笑了笑,想起当学生那会儿,别说当众演讲了,他连上课都从不举手发言。派自己去演讲,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下午,坐在院长宽敞舒适的办公室里,陶昂面露难色地看着手里一叠演讲稿,说:“院长,咱们医院里人才济济,一定要派我去吗?”

他的窘态让院长哈哈一笑,说:“这次的演讲大会,主题就是创新,所以我才打算派你这个新人代表我们永复医院。这也是一次难得的锻炼机会啊。”

“可是……”陶昂指着演讲稿道,“在那么多人面前演讲,我真的怕应付不来啊。”

“不要紧的。”院长宽慰道,“稿子我已经替你修改好了,你只要事先熟读。上台的时候大方些,别紧张,就像聊天一样把内容讲出来就可以了。这次演讲,对提升我们医院形象有一定的作用,把这个任务交给你,我相信我的眼光。”

陶昂捏着稿子,目光顺着上头密密麻麻的内容往下看,内容无非易十么“我们医院近年来又采用了什么什么新技术、引用了什么什么新设备”、“作为白衣天使,对病患不仅要有一颗天使般的心,更要用新知识新技术武装我们的翅膀,让我们在击败病魔的长路上飞得更高更远。”

看着这些程式化的句子,陶昂只觉得头痛。

“对了,这个演讲大会是有时间限制的,每个演讲人只有五分钟时间。”院长突然想起了这个,说道,“这样,我现在有些时间,你把这稿子念一遍,我帮你掐掐时掐时间,顺便看看你的语气是否够抑扬顿挫。”

“啊?!”陶昂满头黑线地看着热心的院长,“真要念?”

“现在出问题,总比上台出问题好啊。”院长点头道。

陶昂无奈,只得清了清嗓子,硬着头皮一个字一个字地把稿子念了下去。

一直折腾了大半个钟头,陶昂才被获准离开院长办公室,看着手里被院长用红笔标出的需要加重语气朗读的重点,他有点想哭。

三天后,继医院闹贼的风波之后,在陶昂的办公室内又上演了一场闹剧。

小姜远在外省的女友不知何故突然连夜从外地飞回来,拖着行李就上医院,找到小姜又吵又哭。听了半天,大家才明白,小姜这家伙趁着女友不在,私自跑去见网友,在替美丽的女网友做爱心宵夜的时候,不慎被烧伤了手。他的女友不知从哪里得到了消息,当即回来找他算账。两人把办公室闹得一塌糊涂,直到保安把他们硬请到保卫室,整个血液二科才恢复了平静。

“嘿,我说小姜那厮那天晚上怎么跟你换班,原来去偷食。”几个同事幸灾乐祸地嘀咕着,“活该!他的女朋友出了名的厉害,这下可有他苦头吃了。”

陶昂笑了笑,默不作声地收拾着被弄乱的办公桌。对于别人的感情问题,他毫无兴趣,他所明白的只有一点,就是他一直怀疑的小姜,不再有被怀疑的价值。线索又断掉了。

午后,心事重重的陶昂照例去到住院部巡房,刚一下到主楼大厅,还没迈出电梯,迎面就传来一个硕大的嗓门。

“啥?你说老牛住哪?听不清楚!这医院有两座楼,我不知道是哪座啊!”一个穿得有些土气的中年男人,拿着个样式古板的手机,左手提着一个脏兮兮的旅行包,在大厅里左看右看。

守在厅里的导医妹妹见状,赶紧上去提醒他声音放低些,并问他需要什么帮助。

“我想找人啊!顾三牛!昨天说是肺炎,送你们这儿来了!”中年男忙挂了手机,手忙脚乱地跟导医说。

陶昂摇摇头,举步朝外走。这时,身后的另一座电梯应声打开。不等陶昂走出两步,身后又传来那个中年男人的大嗓门:“咦?!这不是郑直,郑医生么!!”

陶昂停下脚步,好奇地回过头一看,被那男人一口一个郑医生叫着的人,却是刚从电梯里出来的院长。谁都知道院长姓王,这男人八成是认错了人吧。

院长看了看这个面露激动的中年男人,扶了扶眼镜,从面无表情到一脸茫然:“对不起,我不姓郑。您大概认错人了。”

“认错了?”中年男人瞪大眼睛,把院长上上下下看了个仔细,笃定地说,“没错啊!我老涂的眼睛出了名的毒哇!你明明是郑直郑医生么!二十年前你在雾县小河村的卫生所里当医生,我儿子病得快死了,是你把他救回来的,我咋能认错啊!”

院长很无奈地看着这个男人,道:“抱歉您真的认错人了。我不姓郑,也从没有到过雾县。我还有急事,先走一步。”

说完,院长绕过那男人,快步朝外走去,见陶昂站在前头。礼貌性地跟他点点头,并不忘嘱咐一句:“周末就要演讲了,你得再加把劲准备啊!”

“哦,知道了!”陶昂忙应道。

那中年男人看着院长远去的背影,很是郁闷地揉着眼睛,嘀咕道:“怪了,难道我真的认错了?不可能啊,他除了老了些,跟二十年前没啥差别,一样那么俊俏……”说着,他边挠头边在导医的带领下朝住院部的大楼走去。

这些话,一字不漏地被陶昂听在耳里。看那男人的神情,真是十万分委屈,边走还边不住地跟导医妹妹说我真的没认错人啊!

雾县,小河村,陶昂嘟嚷着这两个地名,突然神色一变。

陶昂请了两天事假,说是接到亲戚的电话,要赶回市区处理点急事。

次日傍晚,陶昂所站的地方,并非繁华的城市大道,而是一条尘土四起的乡间小路,油污遍布的拖拉机吐着黑烟慢吞吞地从面前开过,来来往往的农民挑着瓜果蔬菜之类的东西,大声地讲着笑话,偶尔还有一两只黄毛白毛的土狗汪汪叫着跑过。完全是一幅很纯粹的乡间风情图。

陶昂没有回市区,而是一大早就乘长途车赶到距市区七个钟头车程的雾县。

在当地人的指引下,陶昂顺着这条路一直走到两裸壮硕的银杏树下,然后朝左走了约几百米后,爬上一道斜坡,迎面便在一根电线杆下头见到一块歪放在泥里的石碑,上头刻着“小河村”三个字。

他舒了口气,摸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一一

“你确定二十年前雾县小河村里真有个叫郑直的医生?”

“老同学,我可是金牌户籍警啊,你要我帮你查的人我能不仔细查么。还有,根据记录,二十年前这个郑直带着老婆和女儿到小河村的乡卫生所当医生,不过两年以后郑直就跟老婆离婚了,据我那个曾住在邻村的三姨说,是他老婆嫌他当医生没几个钱,跟着个有钱的生意人跑了。他女儿就一直跟着他。而十五年前,郑直跟他的女儿离开了小河村,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郑直的旧宅位置你替我查到了么?”

“当然查到了!不过那块地已经被规划成林业用地了,上头的旧宅很快就要拆除,里头的居民都已经迁移到别处了,你要去就赶快。”

很快,陶昂挂断手机,照对方所说的地址进了小河村,一直往西面走去。

果然如他老同学所说,小河村里残破的围墙上用白石灰写满了大大的“拆”字,样式差不多的砖瓦房凌乱的排开,有的门窗大开,一看便知已久无人居了。

借个捡破烂的妇女背着大竹篓从衣着光鲜的陶昂身边经过,纷纷看了这个陌生生人好几眼,窃窃私语,其中一个更盯着他手里捏着的还剩下小半水的矿泉水瓶子,久久不挪开。

见状,陶昂把瓶子递给她,说:“拿去吧。”说着,他又看看前方,问道:“小河村里是不是有一片竹林?”

那女人忙高兴地把瓶子放到竹篓里,又顺手指了指右前方,答道:“就在那边,直走下去!”说罢,她又怪异地瞪了陶昂一眼,问:“你要去那里?”

“是啊,有什么问题么?”陶昂看她神色有异,忙问道。他的老同学告诉他,那个郑直住的地方,在小河村里民居的最里头,紧靠着一片树林。

“竹林那边不干净啊!听说是住了蛇妖,十几年前。村里人养的家奋死了,尸体莫名其妙就不见了,可是没过几天,大家又在竹林里看到那些死了的动物又活过来了,可吓人了!”女人绘声绘色地描述着。

“有这样的事?”陶昂丝毫没有惧意,反而笑道,“死了又活过来,对你们来说不是好事么?怎么还说吓人?”

“你不知道,那些活过来的动物,没过上七天,一个个又都死了,而且死相特别吓人,个个眼睛瞪得贼大,身子硬得像石头一样!呸呸,晦气。”女人朝地上啐了几口唾沫,边向前走边回头警告陶昂,“反正你要去的话,劝你小心,村里的老人都说,这些动物是被那条蛇妖吸走了魂儿,然后放它们回来害人的!”

陶昂笑着点点头,不作回应。

有那妇女指出方向,陶昂不费吹灰之力便来到一座白墙灰瓦的小院前。院落外头,一丛丛的竹子在暮风里摇曳不止,唰唰声响成一片,在离院子数十米远的地方,一片茂密地阻隔一切光源的竹林,赫然入目。

陶昂稍微用力推了推院门,锁在上头的铁锁就随着断开的把手掉下地。他走进院落,一群正在空地上走动觅食的麻雀马上扇着翅膀逃跑了,在这群小家伙翅膀发出的扑棱声消失之后,院子里除了风声和外头竹叶的响动,便再听不到其他。

陶昂站在院子正中央,看着眼前并排而立的两间瓦房,略一沉思,先推开了略大的那一间。

眼前所见的情景,跟他预想的差不多,只有布满尘埃与蛛网的老旧家具,摆在柜子上的镜子已经被灰尘蒙去了原有的光亮,桌子上摆放整齐的白色茶杯茶壶已经变成了灰色,墙壁上斑斑驳驳,到处都露着被湿气腐蚀的印记。

似乎没有谁愿意到这间房子来顺手牵羊,难道是因为这里靠近有蛇妖传说的竹林,让那些人望而生畏?!陶昂环视四周,粗略地下着判断。

他逐一打开每个柜子,仔细搜索着屋内所有角落,除了一些旧衣物跟无用的杂物之外,没发现任何对他来说有价值的东西。他关上衣柜大门,又走到还铺着被子的木床前,上面摆放的一对布枕头上,用红线绣成的一对鸳鸯清晰可见。他揭开被子,一边煽动腾起的灰尘,一边俯身用手掌按在床铺上,一寸一寸地往下移动,很快,他的手停在了床尾靠墙的那部分——手掌下触到了一块明显的凸起。

陶昂赶忙掀开床单和铺在下头的稻草,从一股散开来的潮湿霉味里,抓出了一个五寸见方的玻璃相框。

拿到光亮处一看,相框里的黑白照片是一个看起来颇幸福的三口之家。左边的女人,年轻貌美,一脸笑容地抱着六七岁的女儿,面容俊朗的年轻男子,温柔地揽着妻子的肩膀,他们中间的小女孩,梳着两个羊角小辫儿,齐眉的刘海下,杏仁般圆润的大眼睛灵慧过人。

陶昂有些愕然的目光,落在照片的右下角,一行用钢笔写下的小字——爱妻小梧,爱女宁儿,平安康乐,家和万年。落款只有一个“郑”字。

照片里的女人,陶昂不认识,可那男人,分明就是院长的年轻版,眉眼鼻口,无一不似,而他们中间的小女孩,除了发型不对之外,根本就和流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爱女宁儿……病儿流羽……两个本该存在于不同时间不同身份的人,在此时渐渐重叠起来。

二十年前的乡村医生郑直,二十年后的永复医院院长,这个男人,竟将自己掩藏得如此之好,害得自己白走了多少弯路!

陶昂取出那张照片收到钱夹里,转身便朝外走去,有了这个证据,他已经很清楚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

出了房门,他的目光落到旁边那间略小些的房间上,走过去一看,他发现这间房子的窗户,全部用防水又密闭的油布封死,从外头根本瞧不见里面,并且门把手上,全部缠了铁丝加固,还挂了一把特别大的铜锁。

陶昂费了几分钟才用万能钥匙把铜锁打开,一推开门,扑面而来一股熏得人作呕的腐臭与霉烂之气。

他捂住鼻子进去一看,这间房里只有一张木制小床,然后便是两排手工打制的书架,分别靠墙而立,可是书架上摆放的并不是书籍,而是一排残旧的花盆,盆里的泥土已经干成一块一块,种在里头的植物只留下一点露在外头的枯根,在另一张书架的下面,挨个摆着三个老式的樟木衣箱,全部上了锁。

陶昂蹲到那三个衣箱面前,扑面而来的臭味比刚才更浓几分,他断定这整间屋子的异味来源,就是这几个箱子。

他忍住令他窒息的臭味,用万能钥匙小心地打开了其中一个箱子上的铁锁,然后,掀开了箱盖。

一堆码放整齐的白骨,出现在陶昂面前。

他用力捂住鼻子,用钥匙小心地翻动着这些白骨,很快,他断定这些骨头并非人骨,而是属于猫科类动物。随后,他又逐个打开剩下的箱子,里头无一例外全部都是动物的残骨,有鸟类的,有犬类的。

虽然只是动物的白骨,可是透露出来的死亡之气,比它们本身所发出的腐臭味更让人难受。

刚才那拾荒的女人的一番话突然在耳边响起,死而复活,又活而猝死的动物,还有那些到永复医院治愈了绝症,最后却又纷纷意外而亡的富豪名人,那些死亡报道的剪报,全部在此刻拥挤到了陶昂的脑中。他努力整理着这些散乱的线索,渐渐地,他突然明白了些什么。

陶昂退出了房间,走出了这个充满疑云的院落。

5

太阳已经落到地平线下了,天边只剩下一抹残红,白天灼人的署气已经消散得差不多,晚风一吹,还有些汗毛竖立的凉意。

陶昂站在院子外的泥地上,看看时间,此时已是晚上七点十分,离天黑还有些时间,他琢磨着如果加快步伐,能不能在天黑前走出小河村,到县城里搭乘回市里的末班车。

正要迈步,他身侧的竹林发出一阵快速的沙沙声,似是有人在里头疾行时擦碰到竹子,同时,一个白色的身影出现在他的余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