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浮世爱/现实主义的爱情上一章:返回列表
  • 浮世爱/现实主义的爱情下一章:第 2 章

浮世爱/现实主义的爱情 作者:白饭如霜

文案:

周致寒是这样一个女子:大方、通透、练达、独立、聪明而不故作聪明。沈庆平身边不断有女子来来去去,她最开始也会闹,但是归根到底,她回到他身边——她爱了他那么多年。沈庆平爱这个女人,他挥霍着周致寒的爱情,用出轨来验证她的爱。沈庆平于每一次出轨后对她说,我们结婚。她说不。除了婚姻以外,但凡一个男人可以给一个女人的,沈庆平都没有遗漏。

周致寒和沈庆平在一起,不结婚,只谈爱情。

五年前沈庆平的公司遭遇了重大危机,周致寒以自己作为代价,交换了顾子维的支持。周致寒终于离开了沈庆平。当她邂逅了生命中第三个男人的时候,沈庆平和顾子维在商场上短兵相接,陷入了一场金融并购,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而她手中持有的股份,成了最危险的武器。

两个男人的生死,全都在她手中…

正文:

几乎十年的关系,没有产生任何结果,都算是一件蹊跷的事。没有婚姻,没有孩子,除了致寒在他公司的部分股份,也不算有共同经营的一盘生意。

周致寒每年三月必定到杭州小住,落脚点都在西湖边的青年旅馆。这恍惚是一个刻意为之的举动,表明自己之于这个城市固然是旅人,却比平常的旅人多一份长情。

如此小小不言的心意,是沈庆平嘲笑的对象,青年旅馆?决不在他考虑之列,他已经大踏步进入中年,眼睛和身段都已经放不下去。偶尔他陪周致寒一同出行,行程单上的项目就会变得面目全非。

“我不想住香格里拉的行政套房,我也不想去天上人间和你的生意伙伴应酬,庆平,我来杭州,是为了看苏堤上柳树刚生出的那一点绿色。”

周致寒会抱怨,一面抱怨一面看沈庆平办入住手续,一面抱怨一面精心化晚上出去应酬的妆。

男人侧耳倾听,充耳不闻,出入电梯时扶一扶周致寒的手臂,免得地毯边袢住她的高跟鞋。

她不能抱怨他不好。跟了他那么多年,从豆蔻到徐娘,从他开桑塔纳到奔驰六零零,从相濡以沫到给相濡以附属卡,可以的时候,都陪伴她,会削苹果----除了婚姻以外,但凡一个男人可以给一个女人的,沈庆平都没有遗漏。

而婚姻,大概他自己也没有想过要。他说,有什么意义。

周致寒年轻时候,并不觉得这句话会带来什么损害,到现在,是已经不愿意去察觉,在沈庆平的交际圈中听到人家叫周小姐,是木已成舟的无可奈何。

好在,沈庆平很忙,他并不是每次都会陪她来的。

今年三月的春风来得特别暖,西湖边懒洋洋的,春茶初上,一阵阵香。

在酒店里接完沈庆平清早的查岗电话,周致寒换上柔软的运动长裤,贴身上衣和厚外套,她在洗手间仔细端详自己的脸,考虑良久,最后还是上了一点点淡妆,之前在电话里她还取笑沈庆平:“我老了,你还那么紧张干什么。”

对方不接她的话头,只嘱咐她注意安全,早点回去,这样的关心,始终还是令女人觉得温暖。

她顺着苏堤一直走,人不多,偶尔有情侣牵手漫游,都极年轻,除了彼此以外,什么都可以视而不见。

风景真好。好到不忍心走马观花,周致寒找到一家开在湖边的茶馆,要了一杯最便宜的龙井坐下来,太阳一点点大起来,晒得周身欲化。她戴上墨镜,很不顾仪态地伸了个懒腰,半躺在椅子上。

这时候有一只手,轻轻在她椅背上拍了一下,周致寒回过头去,是两个年轻孩子,一男一女,坐在和她背靠背的椅子上,正扭着身子看她。

“您好,对不起打扰你,可以让我们看看你手腕上的镯子吗。”

言辞很有礼貌,样子更好,都穿普通的牛仔裤运动鞋,女孩子长头发,白衬衣上罩一件小小的蓝色毛衣,身段窈窕,得天独厚,露出开朗的笑容,男孩子很高大,浓眉亮眼,英气勃勃。

周致寒自信对看人,一向没有走过眼,把第一丝本能的犹豫对付过去,她取下镯子,交给那女孩。

“卡地亚,我说是卡地亚吧。”

年轻声音爆出热烈欢呼,女孩子眼神闪亮,看得目不转睛,他们小心翼翼捧着那个镯子端详,良久,交回给主人:“谢谢你,镯子真漂亮。”

致寒微笑道谢,向这对年轻人举举茶杯,听到男生说:“你喜欢的东西,我将来都会送给你的。”

女生温柔地说:“我知道,我很期待。”

要么是现在的孩子都进化得太快了,要么,是周致寒老了。

她在那个年纪,不要说卡地亚,就是一串玻璃项链,都是人间珍品,足够表达满腔热血,一片冰心。她叹口气,将杯中的茶叶吹开,热气袅袅。

这只镯子,沈庆平去哪个国家出差带回来的,不记得了。他寻常并不送她礼物,那一次是很少的例外。很久之后,她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他十天的差旅并非单独一人,才领悟出这分礼物的意义,乃是补偿。

卡地亚黄金手镯,全镯镶钻,价值不菲。她那时候还年轻,有底气把镯子砸到墙上,把全部玻璃制品打得粉碎,收拾了自己衣物,离家出走。

搬出去住比想象中要容易,而且更放松,她在大学教书,工作独立,不需要一张附属卡也能过舒适的生活,晚上和朋友在风味别致的小酒吧喝一杯长岛冰茶,微醺时回去睡,一夜无梦,不知道多快活。

何况,沈庆平并没有纠缠她,表现得如一贯的冷静理智,由此致寒立志要过得更好,不为思念或后悔落一颗眼泪。

直到某个深夜,发现沈庆平的车停在她小公寓的门口,喝醉了,抱着她反反复复说,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一个大男人,神情像被噩梦追逐一样恐惧。

纠缠久了,眼泪鼻涕呕吐物蹭满她一身,双手力气很大,执意不愿松开,闹到保安都出动,问要不要帮她把这醉鬼打发走。

致寒脑子里千回百转了多少思绪,最后叹口气说:“不用,是我先生,帮我把他扶上楼吧。”

沈庆平翌日醒过来,叫人来把致寒的东西都搬回他那栋大而无当的宅子,多一个字没有交待,就此如常又过了下去。

转眼到如今,时光真是快。

眯上眼,从墨镜里看水波淼淼,天青如玉,周遭静静的。这才是度假,把骨头一片片在太阳下晒出香气来。她完完全全松了一口气,情不自禁睡了过去。

闲晃荡了一天,回到青年旅馆,已经是黄昏时分,许多背着背包的孩子正在排队等待入住,似乎是一个学校来的旅行团,男孩子都单穿一件儿衣服,有的干脆是短袖,露出无所畏惧的皮肤,在那里吵吵嚷嚷的。周致寒驻足看了两眼,走去等电梯的时候,晃眼看到一张面孔,似曾相识。。

是上午在西湖边问她要镯子看的男孩子,他眼睛更好,周致寒还在回神,他已经露出微笑,主动招呼:“嗨,你也住这里吗?”

不知道为什么,到处围绕着的年轻气味,使她觉得这句话里微含讽刺,致寒轻咳一下,淡淡说:“是啊。”

对方浑然不觉得她的冷漠之意,电梯来了,赶快按住上升键,让周致寒先上,随后跟进来,仍然兴高采烈地说:“我很喜欢住这里,可以交到不少新朋友,哎,怎么称呼你,我叫乔樵。”

这是多少年了,异性向周致寒搭讪,用轻松活泼的口气,态度干净得毫无瑕疵,绝没有随后而来虎视眈眈的角力预感。

致寒说:“你叫我veronica吧。”

电梯里短短聊几句天,他已经把自己的来龙去脉交待清楚,北方孩子,到上海读书,趁周末加逃课,陪女朋友过来玩,今天去了苏堤,吃了小笼包子,还没想好明天上哪去,可能又是随便走一走。

光明磊落,一派天真。

交换了房间号电话号,回到房间卸妆的时候致寒猛然一阵懊恼,悔不该自己用拒人千里之外的口气,说什么叫我veronica。

她倒真的有一个法文名字是veronica,去巴黎待过两年,没有什么伟大的目的,有一搭没一搭上工商管理学位课程之余,大半时间闲逛,学怎么样调咖啡或养花,结果很有幽默感,法国美食整出了她的胃病,落花流水就回来了。她所学到的法文,偶尔可以拿来在会所里听听边上老外讲八卦和发牢骚,更偶尔是帮沈庆平玩点小恶作剧,倘若在某个场合他被一个爱说洋泾滨英文的二百五缠上,致寒就过去,说一串流利漂亮,唯独绝大多数人听之茫然的言语出来,而后庆平就彬彬有礼地说:“失陪一下,我有点急事,去去就来。”金蝉脱壳。

那串话的意思是:你的裤子拉链开了,你不准备过来一下让我帮你拉上吗?

但在乔樵面前,这叫什么?需要装那么矜持的样子出来吗?不知道电梯门一关他怎么嗤笑:“veronica?老女人还挺来劲。”

越想越不舒服,致寒发狠地把手里卸妆液扔到水池里,抹一把脸去给沈庆平打电话,手机屏幕上显示下午四点四十七分,他应当是在开例会,但响了一声,他还是接起来,第一句话是:“没事吧?”

这是他的体贴处,但凡致寒在外地,在明知他忙的时候会打电话回来,无论如何都会接,再不得已,也把电话转到贴身秘书那里,怕的是致寒有急事。

致寒想想,真的是没事,那点子小情绪,就放大一百倍,庆平也不是倾诉的对象,忙说:“没事。”顺口撒个娇:“我想你了。”

那边哦哦哦,应道:“我一会打给你。”

和沈庆平纠缠的头几年,谈恋爱和打仗是一样的,热血堆积在头顶,搏兔以搏狮之力,动辄爆发全身能量,哭哭笑笑,生生死死,投入到物我两忘。

那时候两个人闹了别扭,永远是沈庆平来抚慰她,任什么工作,紧要关头,手下人在外面把办公室敲得山响,秘书小姐转接电话一再占线,占线。他总要先把一切跟致寒解释清楚。绝不说一会儿打给你,因为怕一会之后永远没机会了。

其实有什么好解释,这头的沉默不语,不过是等那头多说几个爱字。

一个人独自出来旅行,最大的好处是尽享自由,最大的坏处,是实在太自由,面对大片时间,幽静空间,不知如何填补。

走到窗前拉开帘子,落日熔金,暮云合碧,写什么文章,古人八个字已经是一整幅莫奈。黄昏时候天色便特别静,再吵闹的声音都显得恍惚。浮生半日,值得享受。

致寒呆呆地就这么站着,头脑里倒也空空的,不需思绪,站了半个时辰,电话响起,庆平开完会了,正走下停车场,说要出去应酬。

忽然问她:“你和顾子维熟吗。”

谁?问这个做什么。

沈庆平说:“没什么,前两天一个饭局上见到,我以为你认识。”

这句话说得十分蹊跷,致寒神经一紧,沉默半刻,轻描淡写说:“姓顾的多了,我怎么都认识,哎,你去哪里吃饭和谁。”

女人再豁达利落,有时候都不妨查查岗,男人倒不是真的希望时刻向你报备,但正常情况之下,他还是把这个作为爱情的证明。

庆平早就习惯了这一套路,即刻就回:“几个供应商来了去见一下,你吃饭没有。”

两个人随便说了几句话,突然就断了,停车场信号不好,致寒向来知道,她将电话拿在手里,良久不见庆平再打来,不知道为什么心脏波波波波跳得很急,急到连有人敲门,都误以为是心跳,许久才反应过来,像得救了一样,慌忙去开门。

喜出望外,竟然是乔樵,换了件灰色长袖衬衣,一条白色t恤,脏脏的裤子,对她笑:“真的你住这间房啊。”

致寒忍不住露出笑容:“什么叫真的,你找我吗。”

男孩子点点头:“是啊,我看你是一个人出来玩的样子,问问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吃饭。”

和两个小自己一轮有多的孩子吃饭,乐趣微妙,出行前乔樵想必做过详细的旅程计划,一出旅馆门,直扑某处公车站,一到某站,毫不犹豫下车,右转,前行五百米,大叫一声:“最地道的西湖醋鱼在此!!”冲进去,不需看菜谱便开始点。

小馆子,偏偏僻僻的,但味道的确好,致寒吃得很舒畅,端一个碗进厨房去,对大师傅道一个虔诚的谢。

乔樵是好男子,或至少显示出好男子的潜质,第一当机立断,第二周到细致,无论二十五还是五十二,男人做到一点已经达标,何况齐全。吃鱼时把最好的肉挑出来,先放到致寒碗里,再放到女朋友碗里,那女孩子名叫小珊,相貌娟秀,态度娇柔,坐享乔樵的体贴,很理所当然。

乘乔樵去洗手间,致寒赞他一句:“他对你很好。”

小珊嘴角牵一牵,笑容勉强,似有心事,欲言,又止,终于说:“他是对我很好。”

向洗手间的方向看一眼,接着说:“不过,好又有什么用呢。”

摇摇头:“他不能给我我想要的生活。”

这个论调,在致寒不算新鲜,几多恨嫁的熟女,不慎踩到没结果的孽缘里去,对方对她越好,便越是锥心,就致寒自己,也不敢说深夜临晨,没有过如此这般惆怅的时候。

但小珊多少岁?十九?二十一?她想要什么样的生活,现在已经断言乔樵给不了。

致寒没有问。她是多聪明的人,小珊的眼光收回来,在她的手腕所戴的卡地亚镯子上一瞥,已经昭然若揭。

想必乔樵家境普通,头脸憨厚,也似乎不是一眼看上去就知前途必然无量的类型,这女孩子的理想,不是只羡鸳鸯不羡仙。

这时乔樵回来,说道:“等下你们去洗手间要小心,地很滑。”小珊应了,声音甜甜的,梨涡一旋,笑意盈盈,霎时两个面目,转换极为自然,怎么说都算天赋过人。致寒暗叹口气,低头喝汤。

吃完饭,在杭州城里信步乱走,致寒不愿当灯泡,故意落后一步,风色轻柔里听到那对小情侣咿咿呀呀的絮语,学校如何如何,同学如何如何,简直都是些与人世不相干的小事。

男孩子兴致勃勃在计划,这个假期在这里,下个假期不妨到远一点的地方去,爬华山吧,华山险峻,爬起来过瘾,明年多存一点钱,去四川,或者云南,毕业以后再考虑西藏和新疆吧,那种好地方,要计划周详一点。

真是太年轻了,沉浸在希望与爱情里。

他完全感觉不到,身边女孩子那始终沉默的呼吸,是一种意味着你的人生与我无关的强烈暗示。

走了半小时,小珊转过来问致寒:“我们约了几个朋友去酒吧玩,你要不要一起去。”

再说去,就未免太不识趣了,致寒笑着挥挥手,跳上一辆出租车,回了酒店,下车的时候接到沈庆平的电话,那边传来爵士乐轻柔慵懒的节奏,大概是在某个会所。

今天他的电话,似乎特别多一点,大家一起那么久,有一点最细微的不合理都察觉,致寒直截了当问:“你今天怎么了,有心事么。”

她是情人,更是知己,自信爱来爱去那么多年,最留人的是知己知彼。

庆平应当已经喝了一点酒,在那边呼吸浓重,不出声。

忽然说:“我想要个孩子。”

致寒轻轻笑,一面开房间门,一面应:“当真?”

他很肯定的:“当真。”

大概是起身从房间里走了出去,音乐声缥缈起来,他说:“要是你愿意生个儿子给我,我会爱得发疯。”

几乎十年的关系,没有产生任何结果,都算是一件蹊跷的事。没有婚姻,没有孩子,除了致寒在他公司的部分股份,也不算有共同经营的一盘生意。

有时候沈庆平和致寒在家里坐着,谈一些家长里短,偶尔争吵两句,自然而然,四平八稳,好像这就是天长地久下去的架势。

那情景令人恍惚,至少致寒恍惚,因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两个人之间,其实毫无必然要连接在一起的关系。

但她从来没有对此抱怨过。

一个人不抱怨明显对她不利的事实,多半是,她本人就是这一事实的缔造者。

是什么引领她到达这个地步,两个人不谈论。沈庆平以他独特的适应力,将生活接受下来,并且若无其事地继续下去。

他今天晚上,是多年来第一次,提到两个人之间关于结果的缺失。

还在继续,他说:“有时候我想,是不是我对你不够好,或者我自己本身,做得不够好,所以我才会觉得,你在我身边,好像是一种老天爷对我的恩赐,什么时候这恩遇会到尽头,没有人知道,你也不知道,你只是随时准备好要走。”

致寒不能不辩白:“庆平,你怎么了,我跟你十年,以后都跟下去,为什么你会这么想。”

不知为何,她眼里薄薄有雾。

那平常表里,都的确已知天命的男人,此时呼吸软弱,蕴含莫名心事,却缄口难言。

他轻轻说:“小寒,我爱你,无论你做过什么事,无论我们之间发生什么事,我都爱你。”

电话挂下,致寒背脊上一阵冷,再拨过去,竟然已经关机。

她跌坐在床上,四周巨大的静默潮水一般汹涌而来,带着难以抵御的真实沉重。人生有一些莫名苦痛尖锐处,潜伏在心灵必经之地,罔顾时光纷扰,等待一击得手,血流成河。

沈庆平挂了电话,转身正遇到司机许臻出来找他,小伙子不太高,身板却极强壮,脸相干净,不算俊,但周正伸展,他尽司机的本分,陪客不喝酒,一双眼睛精光四射,关心的问:“沈先生,你没事吧。”

他摇摇头,示意许臻带路进去,包房里坐了三四个他的生意伙伴,都已经差不多了,个个半躺在沙发上打盹,没睡着也只小小声聊天,清心寡欲的,任身边穿低胸露背晚礼服的陪酒女郎个个闲得发慌,

岁月不饶人,看表才十一点多,换了几年前,是刚刚进夜场的时候,就算已经喝了不少,惦记的无非是等下转哪个场子。

现在,大家轻轻浅浅吃晚饭,讲究哪里的汤水养生正宗,到不对外开放的私家会所坐一阵,已经个个困极思睡,好像角落里那个牛高马大的老任,从前出了名的色狼,夜夜笙歌,不醉不欢,自两年前查出前列腺癌症初期,整个人跟霜打坏了的豆苗一样,一个劲往泥巴里长,到酒池肉林所在一样先叫一杯牛奶,谁的亲生大爷都休想劝他喝上一杯。

沈庆平低声叫许臻去买单,坐到老任身边去,后者望他一眼,笑着说:“查岗?”

把自己的手机拿出来看看,又放回去:“我家老太婆,现在对我完全放养,偶尔早点回家,她还说我吵得她不能专心看电视,啧啧。”

沈庆平忍不住笑:“你现在还能折腾什么,嫂子当然懒得理你。”

多年的朋友了,彼此知根知底,老任随他调侃,也不恼,拍拍他:“致寒呢?最近都不怎么见她。”

庆平“嗯”一句,简短地说:“她出门走几天。”

这时候会所的营业经理拿着结账卡进来,请他签字,轻轻问:“沈先生,今晚玩得不开心吗?这么早就走。”

沈庆平笑一笑不作声,很快签完字,嘱咐许臻继续待着招呼其他人,自己拉了一把老任,两个人悄悄出了门,车子驶出停车场出口时候,天上阴沉沉的,好像要下雨。老任问:“这是去哪?”

沈庆平不出声,开得飞快,窗外霓虹灯光一匹匹锦缎拉扯开来似的,五光十色掠过去。老任这就知道他不对劲,说:“有事?”

一世人两兄弟,老任面前他没什么好隐瞒的,终于说了出来:“胡蔚可能怀孕了。”

胡蔚?老任愣怔了一下:“谁?是不是你上次带出来那个美院的小姑娘”?

一说就记起来了,高个子的北方女孩,两条腿极之漂亮,鹅蛋脸,额角光洁明净,年轻得一点灰尘都没有。几个月前和沈庆平一起出来过一次,喝酒很豪爽,话却不多,一笑两个酒窝儿,很是可爱。

沈庆平苦笑:“细枝末节你都记得清楚,妈的色狼本性不改。”

老任不服气:“谁色狼,我又没让她大肚子,哎,你准备怎么办?”

见沈庆平不出声,干脆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你别心事重重的,怀了就生呗,致寒那里,你先瞒住,真瞒不住了再好好哄哄她。”

大家都是现实主义者,对情形估算得很清楚:“她三十几快四十了吧,就算生气,能走到哪里去。你一把年纪也该有个孩子了。”

沈庆平看他一眼:“你以为我没这么想过。”

老任急了:“那你愁眉苦脸干什么?我还不知道你,这孩子你不想要,犯得着跟我说吗?又不是第一次玩出火。”

又不是第一次玩出火,又不是他一个人玩出火,惯例是给笔不大不小的钱,女人自己去把手尾收拾干净。沈庆平比别人还多一分自在,他毕竟没结婚,不想要就是真的不想要,连借口都懒得找。

要说致寒什么都不知道,肯定是假的,唯一只有一次发作,不声不响搬了走,他起初像一只野狗出了樊笼一样疯玩,过一段时间,回到变得像狗窝一样的家,四壁静寂,就不想心事,竟然也夜夜睡不着,最后服了,作低伏小,破釜沉舟去求回来,回来后,庆平有时候觉得,她大概是从此懒得管,或者根本不愿管了,蛛丝马迹比红绿灯还闪亮,她偏连眼都不转过去,自顾自生活。

这到底是彻悟还是绝望,沈庆平不是太清楚。

他想了半天,反问一句:“生下来?”

老任唯恐天下不乱:“生!我三个儿子了还想生个女儿呢,你屁都没一个还不生。”

生下来,有什么难的。说真的很喜欢孩子,不见得,可是周围人人都谈儿论女的时候,他心里也有点痒痒。

胡蔚,真是年轻,也可能真的没有出来走过,和他在一起不懂得要价,反反复复只会说,要他对她好,偶尔天真,说要结婚,毕业后就结婚好不好,一遍遍这样问。

他不知道该失笑还是发愁,对着胡蔚美丽的脸一看再看,无言以对。心里想,奇怪,哪里有二十几岁的漂亮女生想结婚的,周致寒都不提这件事。

结婚。他很多年前结过一次,很快就离了,两个人相对两相厌,对久了简直是人间酷刑。

和许多女人厮混过,后来和周致寒在一起,他有两年功夫,爱她爱得发疯,那时是事业上升期,忙到连水都尽量不喝,免得要上洗手间,但每天要见她,清早就清早,半夜就半夜,最神经的时候一天发一百条短信―――一个大老爷们,周围的朋友都笑他,不敢当面笑,背后议论纷纷,说这回沈庆平破了金身,被逼娼为良了。

要是致寒肯为他生个孩子,最好是儿子,沈庆平想不出世上还有比这更乐的事。

那时候,周致寒要他干什么,他都会去干,不要说结婚,就是含笑饮砒霜,反正还有洗胃在后伺候着不是。

可惜她不肯。

有过一次,她毅然决然去了医院,陪都没有叫他陪,问都没有问过他要不要,若不是许臻恰好开车经过医院门口看到她的车,沈庆平估计自己终生会被蒙在鼓里。

那几天厨房里总是煲着乌鸡汤,当归棉杞黑豆,袅袅的药材余味萦绕一屋子,阿姨按周致寒的嘱咐,把燕窝放在早餐桌上给她补身体,两人强作镇定,根本谈都不谈起这件事,唯独有一天沈庆平半夜醒来,发现周致寒站在洗手间里,无声无息地抱着双手,肩膀微微一耸一耸,不知是不是哭,那一刻他觉得满天颜色都是灰的,心很冷。

送老任回了家,果然任太太还在看电视,迎出来在门口对庆平点了点头,说:“今天这么早?老任你车停哪儿了?”

白白胖胖的女人,开眉笑眼,认识十几年了,没见过她发脾气,成天慢悠悠的,伺候花花草草很来劲,这个洋房区里的园子,数她家的最漂亮,经常说,在她眼里老任就是一根狗尾巴草,养你你不见得长多好,不养你你满地都是。

老任在外面胡来,喝多了经常拉着姑娘的小手,问:“要把我比植物,你说我是哪一样。”人家哪知道他什么意思,拼命往贵重树种上招呼,松柏梅竹都当过,最离谱那个书读太多,硬说他是紫檀花梨,老任乐得在夜总会的沙发上滚,跟沈庆平说:“我操,我要像花梨,还做什么生意啊,直接把自个卖了不是划算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