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越看越发冷汗,王铂菡察觉到了她的异样,说:“怎么了?和你的焦焦美人闹矛盾了?”

金雨苫摇摇头,避而不谈,然而脸上的沮丧依然掩饰不住。她给焦栀发了一条短信,告诉他自己不舒服不去吃饭了,焦栀也没给她回复。

穗子打完了游戏,摘下耳机,转过来:“我和我家那位也经常吵架,没关系,扇子,你要多多担待焦焦美人,毕竟人家是高岭之花,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高岭之花……呵,或者我是真的爬不上那座高岭了。”金雨苫仰望天花板,只觉得身子如刚从泥沼里脱险一般沉重。

穗子说:“爬不上也得爬,焦焦美人那张脸,那身材,在抖音上好歹吸粉几百万,你秀秀恩爱,再开个淘宝店,不就火了?”

金雨苫想了想,关掉仍旧没有一点他的消息的手机,默默地走出寝室。

她听见身后的王铂菡对穗子说:“你一天天的就知道火,想当网红想疯了吧?”

穗子说:“你每天拍照写安利不也是为了火吗?印清羽在豆瓣上写影评不也是为了有更多人看吗?”

印清羽说:“你俩聊天别带上我。”

……

秋天天黑得早,此时已经是晚上七点,成群的、贪暖的小飞虫围在宿舍楼前,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温暖的宿舍门口必是虫满为患。

金雨苫出了宿舍楼,打算去找小抒子,谁知脚步刚迈下楼梯,就看见谢不邀坐在台阶上,正用手在抓空中的小虫玩。

他还是八百年不变的格子衬衫牛仔裤,一头自然卷已经长到了脖子处,毛毛躁躁的也不知修理,下巴上和唇上的胡渣使他比同龄人看起来要老成,她叫他,他一回头,一双忧郁的眼睛瞬间变为惊喜,却在看清是她的时候,陡然又变成了失落。

“我以为是小清。”他坐在台阶上,继续用手挥舞着,和黑色的小飞虫们玩。

印清羽回来的消息,是金雨苫透露给他的。

“她还是不见你吗?”金雨苫在他身侧站定。

“我这样是不是不好啊?”谢不邀惆怅地说:“她会不会觉得我在纠缠她?”

“会吧?”金雨苫实话实说。

“可是怎么办?师兄好喜欢她,每天都想见到她。”

“师兄,你回吧,这些小飞虫咬人很痒的。”

谢不邀大概是今天被印清羽拒绝得比以往更厉害了一些,所以出奇地安静。

“怎么办,我明明一秒钟都没有得到过她,却好像失去她一万次。”

同是天涯懊丧人,金雨苫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师兄,人生不是只有爱情,看开点。”

“我想不开!那个唱民谣的追她,她连一句话都不给,直接拒绝,可是她对我是不一样!她经常会被我逗笑……”

“或许这一切都是你自己的过分解读呢?”金雨苫望着远方,出神。

谢不邀孩子气地“哼”了一声,继续用手捞飞虫:

“小清不爱我,我就去追老焦,毕竟老焦又美又贤惠,还给我洗袜子……”

金雨苫一阵恶寒,逃也似地跑开了。

……

从金雨苫的寝室走到小抒子的寝室,需要骑共享单车。

如果一个大学是一座城市的话,挨着四食堂和大学生购物中心的金雨苫的寝室楼,就相当于坐落在市中心,而小抒子的寝室楼在学校最边缘的大上坡,俯瞰南边的正片玉米地,相当于穷乡僻壤的山区。

一路上都是上坡,金雨苫累得满头大汗。

推开小抒子的寝室门,三位室友都在,金雨苫小声地打了个招呼,然而并没有什么人理睬她,金雨苫也不进去,只是朝小抒子招了招手,小声地叫她出来。

与412的活泼相比,小抒子的寝室是“安静型”寝室,每个人一回寝都戴上耳机,看书洗脚追剧,各做各的事,谁也不会打扰谁,但四个人的桌子上各摆着一盏一起团购的“人头骨”形状的台灯,以及门口挂着的四个人的Q版头像合影,可见他们全寝是温馨有爱的。

嗯,其实四年室友,是甄嬛传还是水浒传,是福星还是渡劫,都得看命里安排。

小抒子穿着亚麻料子的睡衣睡裤,一双帆布拖鞋,两个人刚一走入夜色中,金雨苫满腔难以启齿的心事便像倒豆子一样倾泻而出。

她憋坏了,又不能对寝室的人讲,因为今天发生的事关乎焦栀的名誉,除了最信任的人,她谁也不能说。

“所以你觉得他性取向有问题?”小抒子听完她混乱的讲述,问。

金雨苫像个没常识的重症患者方寸大乱地征求着医生的意见一样,问小抒子:

“你觉得他是吗?”

“我不敢说,你得亲自问他。”

“我现在……我现在感觉很奇怪,我不知道该怎么问。”

小抒子说:“不是,是你现在没资格问。”

“我确实没资格,人家不管喜欢男喜欢女,又没说喜欢我。”

小抒子见她郁闷地沉默着,问她:“哎?你知道我们考古实验室里,动物骨头里为什么会有人骨吗?”

金雨苫打了个冷战,赶紧摇摇头,她只去过一次考古实验室,就被人骨头吓出来了。

小抒子说:“一般考古挖掘出来的尸骨呢,有名有姓的尸骨会被妥善保管,而那些没有名分的尸骨,就会跟动物的扔一块儿。”

金雨苫停下脚步,似懂非懂。

小抒子轻飘飘地说:“人生在世呀,贵在做一堆有名分的白骨,其他的,都不重要。”

金雨苫眼里生光,合掌做了个揖:“多谢师太点拨。”

小抒子用她那经常摸骨头的手摸了摸她的脑壳,说:“老身见你骨骼清奇,定不是那心怀肮脏偏见之俗辈,希望你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坚持四项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梨子甜不甜,尝过了才知道。”

金雨苫深深鞠了一躬:“弟子受教了,弟子这就下山去!”

“嗯,山路崎岖,要记得选刹车灵车的来骑。”

“知道了,哦对了,这是我买的一些零食,你跟室友分了吃吧。”

“你这孩子,来就来呗,还带什么东西!”

……

第二天清晨,金雨苫照例来到体育场跑步,因为怕自己睡不着觉等他的微信,所以金雨苫干脆关机,听着《老友记》的MP3台词入眠。出乎意料的是,昨晚睡得出奇的好,并没有做一些乱七八糟的梦。

小抒子说得对,他和她还没有真正的名分,那么她就没有资格妄加揣测他的过去。

她唯一能坚定的就是自己的心,她喜欢他,喜欢得很。

如果熟透的桃子摇晃大树也摇不下来,那她就爬到树上去摘,摘到了手才算她的。

要真是这桃子生了虫,她就忍痛扔掉绝不贪恋,就这样简单,没什么谁对谁错,没什么好纠结的。

早晨5:55分,体育场的入口终于跑进了那个熟悉的身影,他穿得很休闲,不像是往日来跑步的装束。

焦栀的出现,让她刚才的潇洒立刻打了个对折,金雨苫紧张到连跑步的姿势都变得奇怪起来。

她感觉到他在她身后的跑道上跟着,也不跟她打招呼,就这么跟着跑,五分钟、十分钟、仍然保持着十米开外的距离。

金雨苫觉得背后似火烧一般,尽管后面没长眼睛,但她很肯定他正盯着自己看,就好像他们一开始认识的那样。

不知道昨晚她情急之下的小小谎言,让他在那家餐厅里等了她多久。对于那个陌生男人的话,金雨苫已经完全记不起来了,只是当时震惊的感觉还在,他也一定是已经察觉到了她的不对劲,所以昨晚才心照不宣地没有发短信给她?

此刻他的脚步声就在她的身后,似乎越来越近了。

金雨苫的心似乎要跳到嗓子眼了,身体里有一股躁动喷薄欲出,直胀得她双颊绯红,可她最终还是咬了咬牙,一狠心,便转了个方向,往体育场最边缘的胡同方向跑去!

她故意把脚步踩得很轻,支起耳朵听他有没有跟上来,然而颅内的轰鸣声让她仿佛失去了听力,她微微侧过头去,用余光看见了他跟了上来,她便更紧张了,在距离那个转角还有几米的时候,金雨苫迫不及待地加快了脚步。

终于跑进了转角,她靠在墙上一动不动,紧紧地闭上眼睛,再睁开。

左耳边传来了脚步声,是他跟了上来!

她在心里默数他的脚步声,就好像聆听往暖水瓶里灌水时的声调变化!

几乎是在他刚一转进来的下一秒,她一把拽住他的手腕将他扯了过来!他的身子本是高大沉重难以撼动的,可他却顺势重重地靠到了墙上去,金雨苫把双手撑在他身子两侧的墙壁上,将他困在了自己的怀里!

她这才恢复了“视觉”这种东西,抬眼去看他,却看见他也正看着自己。

他靠在墙上,两只胳膊垂在身侧,眼底有淡青色的痕迹,大看是一夜未眠。

金雨苫的表白台词已经在心里默写了一晚上,诸如:

“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我好像对你动心了”“我想做你的女朋友”“要不要做我男朋友”之类。

可等到这一刹那,她的眼睛仿佛不再是自己的,它变成了一根画笔,在他的脸上描来绘去,她看着他微微褶皱的浓黑眉心,他那双喝了十坛子桃花酿的眼睛,看着他高挺的鼻梁,再看向他近在咫尺的薄唇,而她,竟一个矫情字儿都吐不出来。

她见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电光火石之间,她的心一横,干脆把脸凑上去,将嘴唇贴在了他的唇上……

她亲他的时候没有闭眼,而他看见他纤长的睫毛却落了下去,抖了抖。

他没有拒绝,而且把头垂下来配合她。

她的脸更红了,心底暗暗窃喜。

他是有回应的,他是默许的!

他凌乱的气息扑打过来,让她有些情难自已,她用自己柔软的嘴唇在他的唇上辗转着,由一开始的蜻蜓点水,慢慢地想情动难制地加深这个吻。

可正当她将灵巧的舌尖探进他的口腔时,只觉得肩上忽然飞来两掌,金雨苫的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就觉得一股重重的力量将她推出老远,她的脚下一崴!天地就颠倒了方向!

“嘶——”屁股上传来的钝痛令她忍不住用手去扶后腰,脑子还没有过了懵劲儿。

小时候幻想在游乐园坐云霄飞车被甩出来,大概就是这样的感觉吧?

在最快乐的时候,被重重地甩了出去。

她恢复意识的时候,去抬头寻那推倒自己的男人,此刻的焦栀,像个大梦初醒一般,一脸错愕地看着地上的她,仿佛刚才推她出去的那个人不是自己。

她听见他喃喃地说:

“你流血了……”

“什么?”

下一秒,他低低地咒骂一声,冲上来在她身前蹲下,握住她的右手腕,她的掌心被他一翻,金雨苫才感到手上温热一片,她定睛瞧去,不由得吓了自己一跳。

手边的地上有片绿色的啤酒瓶碎片,侧面染着血迹,而她右手掌的小拇指正下方,鲜血正从

2cm长的口子里汨汨流出。

他着急地把她从地上拽起来:“我送你去医务室!”

她把手从他的手掌里抽出来,嘴唇哆嗦着,毫无血色,此刻竟然因为慌乱而笑了一下:“没事,就破了个小口……”

“很深的!”

他执拗地重新握住她的手腕,将她往前拽,金雨苫随着他的拉扯迈开步子,这才发觉自己的脚也给崴了,疼得要命。

他二话不说在她身前蹲下,作势要背她,金雨苫犹豫了一番,还是将自己的身子贴上去,搂住了他的脖子。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来不及思考,来不及心痛,她便趴在了他高高的背上,他后颈处的头发,被修剪得整整齐齐,发丝浓密得几乎看不到头皮,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外面套了一件淡蓝色的牛仔衬衫,金雨苫想哭,又怕脏了他的浅色衣服,便强忍着鼻腔里的酸涩,抬头看天空,不让眼泪掉下来。

“对不起。”他一边跑一边喘着粗气说。

他不说还好,他一说,她的眼泪就再也忍不住,大颗大颗的滚落下来。她把脸埋进他的毛衣领子里,无声地闭上了眼。

焦栀的脚步很快,早晨的风轻轻地撩动他的刘海,却吹不干他额上那一层细密的汗。

他们出了体育场,校园的小路上有很多早起的学生,全都看着他们二人。

金雨苫把自己的脸埋得老深,生怕被人给瞧见。

丢人啊,太丢人了。

就在她为自己失败的告白感到难过的时候,她却听见他说——

“还疼吗?”

“不要哭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

“要不……”

“我把我给你做男朋友,你要吗?”

金雨苫的泪眼从他的背上抬起来,用袖子抹了一把眼泪,点头如捣蒜:

“要的!要的!”

第34章 朋友们的恋爱指导

【412寝室信条:她是真的在问你的意见吗?不是, 她只是想听到和她心里一样的答案。】

“所以是你主动亲了他?”穗子捂着双颊做惊恐状。

“嗯……”

“然后他把你给打出血了?”王铂菡目瞪口呆。

“不是打的, 是推的,地上有玻璃碴。”

“你主动亲人家, 还伸了舌头?”印清羽也有些震惊。

“我不知道啊,我情不自禁就……这东西又不是摆造型,也不是拍韩剧, 为了唯美才把嘴唇贴在一起。感觉到了, 舌头就该上了呀……”

金雨苫细细回想,自己当时确实是有点意乱情迷了。

不是所有初吻都是美好的,她就印象很糟糕。高中的初恋男朋友送她回家, 也是很强势的将她困在墙上强吻了,印象中只觉得他的舌头口水一直在嘴里搅来搅去,金雨苫那时还是个有精神洁癖的小宝宝,觉得接吻就应该是韩剧里那样蜻蜓点水一般唯美, 可是男朋友突如其来的啃咬夹杂着口腔味道和动情的喘息,和少女幻想中的吻天差地别,金雨苫想推开他, 又怕伤他自尊,只能默默承受了五分钟。

后来她就提出了分手, 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她的心告诉她, 她不享受这段恋情。

上了大学之后,一个篮球社的男生对她献上殷勤。表白的当天,他笨拙地学起了偶像剧的桥段, 用一只手撑在她的身体一侧,冲她坏笑,可是金雨苫实在受不了他嘴边长的那颗黑痣,在他的嘴唇刚一碰到她的唇,她便从他的包围里钻了出来。

而焦栀给她的感觉,和他们都不一样。他垂下头来的样子是那样让人心动,他口腔里的味道也是好闻的薄荷牙膏味,她一点都不反感,甚至想要索取更多,大胆一点,再大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