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可以令理查二世改变,连他自己都赞同这个观点。

奥古斯特不需要在宴会厅等待,也就不用去看这一出闹心的大戏。

奥古斯特随拉斐尔提前一天就已经入住了圣詹姆斯宫。这里理查二世名下一座十分重要的宫殿,是“the Senior Palace of the Sovereign”,也就是传说中的主宫。简单来说,圣詹姆斯宫才是主位娘娘,像怀特霍尔宫啊什么的只是妖艳贱货款的宠妃,没事干的时候可以睡着玩,可一旦遇到结婚啊、洗礼啊、接见外国君主等一系列大事,还是要用到主位娘娘才能显出那份尊贵。

不过,就像是大部分索然无味的主位娘娘一样,红砖建筑的圣詹姆斯宫也并不太得国王宠爱,如不遇大事,理查二世一般是不太想来这里居住的。

天知道理查二世当年修建圣詹姆斯宫是为了什么。

“他让克伦威尔没收了那么小教堂的财产,英镑多到没处花,当然要到处搞事情。”玛丽小姐对自己的父王充满了嘲讽。身为阿拉贡公主的女儿,玛丽小姐是坚定不移的天主教支持者,很反感新教,更反感国王借着新教的名义没收天主教教堂的财产。

这个教,那个教的,听的奥古斯特云里雾里,不都是信仰上帝吗,为什么还要分出这么些枝节来?

其实如今伦敦的政治气氛已经算是好的了,早些年在理查二世还没决定修身养性的时候,他掀起的血雨腥风才叫乱。奥古斯特知道的不多,哪怕知道了,也不太能理解那些举动背后的意义。好吧,纵使能理解,奥古斯特也无意陷入宗教之争。他尊重别人的信仰,只是他自己不会去信而已。

奥古斯特如今住在约克馆,那里是理查二世特意留出来的寝宫,专属于奥古斯特。透过格鲁吉亚式上下滑动的窗户,就能看到对面专属于圣詹姆斯宫的鹿园。那正是理查二世曾承诺要带奥古斯特去的狩猎场,如今奥古斯特只能望园兴叹,遗憾错过。

这天早上,拉斐尔敲响了奥古斯特的房门,亲自为奥古斯特系上了一对他带来的宝石袖扣。那扣子看上去有些年头了,但是鲜亮如新,款式也十分百搭。

奥古斯特很惊喜:“这就是你说的今天会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吗?”

礼物不在于贵重,而在于心,那对袖扣一看就经常被拿出来把玩,肯定是主人的心爱之物。拉斐尔将它送给他,代表着拉斐尔信任他能珍而又重的对待,这是他的荣幸。

本来想说“也不是什么昂贵的东西,如果你不喜欢,可以随时扔掉”的拉斐尔,停顿了有整整三秒后,才找回声音,干涩开口:“这其实是我误会过的一个人送给我的遗物,我和她也没见过几面,以前是我不想见,后来是…不敢见,再后来就见不到了。我每次看到这袖扣都会觉得烫手,可又控制不住的想看,所以,送给你吧。”

带着我和她最深的祝福。

古老又陈旧的庄园里,层层叠叠的帷幔后,躺着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妇人。枯黄的头发,憔悴的面容,无不显示着她生前遭受了病魔怎么样的可怕折磨,她用虚弱却坚定的声音对神父说:“求你,上帝,我曾与魔鬼做了交易,我不敢奢求您的原谅,也不敢求他的原谅,只求您能保佑他,求您能看顾他,我的…谢谢您,万能的上帝。”

据为她进行临终忏悔的神父说,她是带着笑容去世的,手握袖扣,仿佛和上帝达成了什么协议。

所以,无论如何,神父都希望拉斐尔能收下这对袖扣,那代表着一个人对生者最大的祝福与爱意。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祟,每当拉斐尔握住那对袖扣时,他总感觉袖扣在发烫,灼热刺手,却又让他自虐一般不敢放下。

直至今天,拉斐尔才第一次对人吐露心声。

其实连拉斐尔自己的都没想到他真的会说出来,奥古斯特就像是带着某种魔力,让拉斐尔变得前所未有的充满了倾诉欲。不过,这么一席话已是拉斐尔的极限。不等奥古斯特有所反应,他就做了总结陈词,“我相信它有着神圣的力量,而你比我更值得拥有它。”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专注又虔诚。

“我会帮你保管好它的。”奥古斯特郑重其事的对拉斐尔承诺,“当你想要回它的时候,你可以随时对我说。”

他们交换的仿佛不是一对袖扣,而是神圣的承诺。

奥古斯特体贴的什么的都没有问,也不会去莽莽撞撞的好奇,因为有些回忆是只属于一个人的、极其私密的东西,他不知道也不会死,可被逼着说出来的人却会生不如死。

所以…

“开心点吧,耶尔,你值得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快乐,就像是每个人一样。”

拉斐尔俯身,抱住了奥古斯特,没什么理由,想抱就抱,他说:“为什么你总觉得我不开心呢?”

因为我上辈子就认识了你啊,你的话里总是充满了愤怒与暴戾,在我的想象中你就是个爱昂着下巴、摆出一副瞧不起人模样的小混蛋,你不会笑,总是冷冰冰的。这辈子再重逢时,虽然你学会了笑,却依旧没学会什么是开心。

所以:“我想你开心。”

拉斐尔在奥古斯特耳边吹了口气,带着酥麻的暧昧,如羽毛滑过心尖,让人战栗,他说:“我也是。”

真正的生日礼物,当然不是那对拉斐尔早上起来时,突发奇想要送的袖扣。而是当所有贵族从宴会厅移步皇家教堂后,一起懵逼的听国王在圣公会的坎特伯雷大主教面前,握着安妮公主的手说:“不论生老病死,富贵贫穷,我都会坚定对你此生至死不渝的信念…”

…从今天开始,你安妮公主就是我的妹妹了。”

“what?!!!”

第24章

说好的婚礼成了认妹仪式。

大概正应了那句有情人终成兄妹吧…咳,中世纪的贵族们没听到这么洋气的理论,只能摆出一副始料未及的表情。更有人当场就想摇晃着国王瘦弱的肩膀咆哮“你几把在闹哪样啊?谁会认自己的未婚妻当妹妹,你倒是给我举个例子出来”!

理查二世很淡定,他之前杀妻再娶,不也没有先例可循?但他还是照样做了啊,因为他是国王他说了算!要什么前例?!

不仅如此,理查二世还煞有介事的给安妮公主戴上了一顶精致的宝石王冠,封了她一个“国王的姐妹”这种奇葩头衔。

至于婚礼…

国王表示,什么婚礼?我有说过吗?误会了吧?我们之前一直在准备的就是认妹仪式啊,看我真诚的眼神!哦,你说请柬上的内容啊,那是实习侍从官犯的一个小错误,我已经口头批评过他了,再给年轻人一个机会吧,谁还能一辈子不犯错呢?

背锅侍从官:没错,是我印错了。

“英格兰和克里维斯的关系,就像是我和安妮一样,是兄弟,是姐妹,愿友谊长存,亲情永驻!”理查二世还即兴来了段慷慨激昂的演讲,顿时就拔高了这个认妹仪式的神圣感

个鬼哦!

面对国王这样的睁着眼睛说瞎话,教堂下面的贵族们能怎么办呢?唯有鼓掌而已,还要纷纷点头附和,是是是,亲情确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羁绊,是上帝赐予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克里维斯小公国派来参加公主婚礼的使者,对此也只能咬牙认了,毕竟是他们家公主先表示不想结婚的。

是的,是安妮公主主动对理查二世提出来的。她没说这个主意的来源,理查二世也不想追究,只很高兴的当即就拍板同意了。

奥古斯特看了眼拉斐尔,他百分百肯定这是拉斐尔做的,他自己都承认了,但…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拉斐尔目视前方,没有说话。

说动安妮公主其实很简单,她并不是那种想不开的人,要不然当初也不会同意用假画像来促成这桩相当于把自己当货品交易出去的联姻。她也许曾因为痴迷理查二世而做了些蠢事,但退团保智商啊,等她意识到爱情就是一场海上的泡沫,还没有一块面包来的有实用价值后,她就果断抽身了,安妮公主就这样高高兴兴的说服了国王,高高兴兴的成为了王妹,她甚至给每个“亲戚”都准备了见面礼,奥古斯特和拉斐尔也没落下。

拉斐尔挺直着脊背和奥古斯特并排坐在观礼席的第一排,看上去再一本正经不过,但是在衣袖有技巧的遮挡下,他其实一直在悄悄把玩着奥古斯特的小肉手,仿佛那是一个多么好玩的玩具,他的嘴唇近乎没动,却也清晰的发出了声音:“你的生日愿望成真了。”

吹灭生日蜡烛用以许愿的传统由来已久,虽然在中世纪的时候那其实只在神圣罗马帝国流行,可却不代表英格兰的贵族们就对此一无所知了。

奥古斯特生日那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老管家的殷勤期待中,吹灭蛋糕上的蜡烛。他闭眼许愿,再次对上帝说,希望仁慈的他能够阻止理查二世这场注定不能给任何人带来幸福的婚姻。即便奥古斯特心里很清楚,上帝并不负责帮人实现生日愿望,但他还是许了。

然后,拉斐尔就用事实告诉奥古斯特,神做不到的事情,我能。

“开心吗?”拉斐尔问奥古斯特。

奥古斯特低头,心头有百般的滋味,他说:“明明应该是我让你开心的。”

“我很开心啊。”你开心,我就开心咯。

奥古斯特很认真的想,拉斐尔要是再这样甜下去,他就真的要控几不住记几的去日他了!这种想法超危险der!严肃脸!

理查二世还在很认真的进行着他的认妹仪式。之前对婚礼的准备什么都没白瞎,只不过是换了个名头而已。仪式结束后的宴会照常举行,精致的法兰西菜肴,一直跳到天明的舞会,甚至连最后把食物施舍给教会粥棚的步骤都没有落下。

贵族们想开的速度比新出炉的王妹还快,毕竟他们本就不太想祝福这场婚姻,能不结自然最好,他们也没觉得白来,国王认妹也是件大事,对吧?!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比一开始参加婚礼时更加高兴了一点点的笑容。伊丽莎白小姐迫不及待的派人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真的没有出席婚礼的王太后;包子王储还有些懵懂,只傻乎乎的喝着儿童饮料;玛丽小姐依旧板着脸,不过她破天荒的和她的男伴跳了第五支舞,这位男伴严格来说也算是皇室成员,他的外祖父是威廉二世的兄弟,据说他会继承兰开斯特公爵的爵位,到哪都爱带着一朵象征了家族的红玫瑰。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在这样一片祥和里,其实也有不和谐的音符,托马斯.克伦威尔部长便是其中之一。

克伦威尔是理查二世的宠臣,作为国王鹰犬的资历比拉斐尔还老。他获封了埃塞克斯伯爵,为理查二世张目,做过不少挨骂的事儿,好比力促国会通过了一系列有关于宗教改革的法案,也好比让玛丽小姐恨之入骨的,没收了英格兰境内大大小小四千座教堂的财产。

简单来说,这位大人的权利地位曾比拉斐尔更高。

一个“曾”字,道出了多少辛酸。克伦威尔没什么根底,唯一的倚仗便是国王的宠爱,人生如履薄冰,一步踏错,便是万丈深渊。

然后,他就真的踏错了。

这事儿其实才过去没多久,但却是理查二世最痛恨的正是克伦威尔帮助安妮公主在画像上造了假,公主是他推荐的,画师也是他推荐的。

可想而知,当理查二世满怀激动,带着昂贵的女士黑貂皮大衣,乔装去罗切斯特先睹美人风采时的心情有多卧槽。说好的“超越了马特小姐,就想太阳遮蔽了月亮的光辉”呢?这几把也是真的敢吹啊!

马特小姐是法兰西如今一个红的如日中天的女歌剧家,美到模糊了性别、震惊了欧洲,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为她疯狂。

理查二世心知肚明所谓的“超越了马特小姐”肯定是经过艺术加工的说法,但他没想到会这么加工!渣的特别纯粹的理查二世,吓的连夜就乘船跑回了伦敦,顺便厌弃了胆敢欺骗他的克伦威尔。此前屈居第二的拉斐尔便趁势崛起,成了新的权势顶峰。

克伦威尔骑虎难下、束手无策,只能一条道走到黑,硬着头皮继续用新教公国的友谊来说服理查二世。他坚信等结了婚就好了,日久生情嘛。

结果等啊等,却等到了国王和公主拜把子的消息。衬的之前进退两难的他宛如一个智障,不得不看政敌与政敌把酒言欢。

最终,克伦威尔还是没能忍住,他叱咤伦敦这么多年,对旁人的权利挑衅早就没了什么耐心,他走到拉斐尔身边,诘问他:“你就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拉斐尔无辜反问:“我不明白你的意思,部长大人。我该说什么?”

“我曾以为你虽然与我不和,但也只是新教内部权利更迭的问题,没想到你竟然会去对保守派摇尾乞怜!”克伦威尔年轻时为了往上爬,不择手段深深的得罪了天主教派,也就是旧教、保守派,随便怎么称呼。他只能把自己标榜为彻头彻尾的新教派,促进和克里维斯的联姻,也是想进一步加深新教在英格兰的影响。

如今这个计划说成功也成功了,说失败却也失败了。盟友拉来了,功劳却没算在克伦威尔的头上。

克伦威尔还听说,拉斐尔为了巩固地位,甚至不惜帮助诺福克公爵等保守派重新接近理查二世,令国王的信仰再次受到了动摇。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面对克伦威尔气急败坏的咒骂,拉斐尔连眉毛都没皱一下,因为克伦威尔对于他来说已经毫无意义,他干嘛要把一个将死之人看在眼里?拉斐尔优雅一笑,欠身,并未打算做任何解释,只是说:“您说完了吗?如果说完了,那么恕我失礼,我还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不等克伦威尔回答,拉斐尔已经自顾自的转身离开了,一如他说的,他并不在乎克伦威尔说了什么。

各种重要的事情.奥古斯特阁下,正在等着拉斐尔过来找他,并神神秘秘的说:“我有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你猜到了我就告诉你。”

这种伪命题换成谁都会生气,只有拉斐尔特别,因为他已经猜到了:“理查说等过几天事情结束就补上之前的承诺,带你去鹿园,对吗?”

“你怎么知道?”奥古斯特一脸见鬼的表情,这也太料事如神了。

拉斐尔抬手,用冰凉的手指坏心眼的捏了捏奥古斯特的脸颊:“你以为是谁提醒的理查?”

“啊啊啊,我要在伦敦住到地老天荒啊,不回布里斯托尔了!”奥古斯特特别严肃的开始考虑起了这件事的可操作性,毕竟布里斯托尔没有拉斐尔。

作者有话要说:历史上,亨利八世确实是封了自己的第四任妻子当”国王的姐妹“,是已经结婚后,又突然改变了主意。文中把这种改变提到了结婚之前,总觉得既然当妹妹也行,那完全没必要结婚啊,为什么要让渣男祸害一个除了照骗也没做什么的妹子。

第25章

古今中外,无独有偶的都对鹿这种生物有一种奇怪的自然崇拜,坚信鹿是王权的象征。

中国是逐鹿中原,英格兰则是亚瑟王传奇中一头怒刷存在感的白色牡鹿(雄鹿,有角)。在东西方文化交流还没那么频繁的时候,双方就已经有了很多相似的约定俗成,好比同时存在于东西方神话里的一场滔天洪水,很难解释这种默契到底是怎么产生的。

英格兰的国王or女王,因此总是分外迷恋猎鹿这项活动。

好吧,是整个英格兰的贵族都很喜欢,一个最简单的数据就可以说明这种影响有多大在全英格兰只有几百万人口的当下,英格兰境内就有两千座以上的鹿园。这种规模对比,也就只有无处不在的教堂可以与之比拟了。

因这份奇特的恋鹿癖,英格兰甚至衍生出了一些奇怪的法令,好比“皇家鹿肉执照”。一直到1997年,这个执照才终于退出了历史的舞台,生命力之顽强让人瞠目结舌。

“皇家鹿肉执照”说白了其实就是一种皇室的变相补偿,对其他人自愿or非自愿的放弃在伦敦市内及其周边皇家鹿园猎鹿权利的补偿。

有执照的人(主要是贵族、官员和高级神职人员)可以在每年得到定量的鹿肉,当然,是需要付钱的。

这其实也是贵族们赚钱的方式之一,他们用执照低价买到皇家鹿园的鹿肉,然后再高价卖给有钱却没有地位还一味追求高贵的商人们,通过这种反季节、无地位差别的销售形式,来合理合法的养活自己的一大家子。

奥古斯特对此能这么清楚,当然是因为他也有“皇家鹿肉执照”。即便奥古斯特并不住在伦敦,但他应该享受到的“权利”却是一项都没有少的。

事实上,在奥古斯特全年的总收入中,执照所能带给他的英镑占了不小的份额。

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解释一下,奥古斯特为什么对鹿园之行如此执着。准确的说是对去伦敦皇家鹿园执着。他得到了执照,换言之就是在没有国王允许的情况下,他私自去皇家鹿园活动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好比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作家莎士比亚同学,就曾因为偷偷猎鹿而被抓起来过。

奥古斯特完全能够理解莎士比亚这种不惜坐牢也要去做的冲动,他也有,特别是在他住到圣詹姆斯宫之后。每天看着对面覆盖有众多常青树、开阔的绿地以及湿地湖泊的圣詹姆斯鹿园,对他来说就是一种巨大的精神折磨。

狩猎大概是写进男人骨子里的一种天性,哪怕是上辈子宅男如奥古斯特,也对追逐高贵的牡鹿充满了兴趣。

是的,是“追逐”。

至于能不能猎到,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现年九岁的公爵阁下,看着试衣镜中自己的小短腿,对未来很是绝望。再帅的骑装被他穿上之后,都只能诡异的体现出一种被动萌,连戴在头上插着一根金色羽毛的法式男帽都充满了无法形容的Q感。

奥古斯特严肃的问他的服饰顾问.老管家:“我这样看起来是不是没什么威慑力?”

“您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它很适合您啊。”老管家发自真心的赞美,大概哪怕奥古斯特穿上皇帝的新衣,他都会赞美那是上帝的杰作。

奥古斯特指着窗户下面,从院子中走过的王储理查,这个小包子也对鹿园之行充满了期待,最近每天都坚持要穿着骑装才肯出现在餐桌上。

在包子王储看不到、但奥古斯特居高临下能够看到的地方,不少女仆都在尖叫,这样的王储好萌啊好萌。大部分东西被制作成迷你尺寸之后,都会顿生一种萌感。穿着儿童骑装的王储正是其中之一,还十分的没有自觉,总以为他自己那叫帅。

面对这种强有力的说明,老管家依旧能面不改色的说:“您和王储站在一起不就解决问题了吗?”

奥古斯特想了想,觉得老管家说的有道理。

直至…在整装待发的那天早上,再次带上男伴、一直在端着傲慢的玛丽小姐,难掩激动的挨个亲了他和王储一人一口。

穿着类似骑装、一大一小的两个贵族男孩,一起仰头看着玛丽小姐,脸上有着一模一样的懵逼。

一个人生经验:可爱X2,并不会让可爱一号显得威严,只会引起大于2的可怕效果。

奥古斯特与王储侧脸互相看了眼彼此,默默的、默默的挪开了与对方的距离,眼底带着说不上来的对自家兄弟的嫌弃。

理查二世哈哈大笑,只看热闹,并不准备施以援手。

这次的猎鹿队伍浩浩荡荡,包括国王新认的姐妹安妮公主在内,皇室成员一个都没落下,国王亲近的贵族大臣们也纷纷带上了家眷。连鲜少出现在公众面前的王太后都难得到了,只不过她一点骑马的打算都没有,她只想两手插在黑色貂皮的暖手捂里,披着配套的斗篷,看着她的儿子和孙子犯傻。

对于真正上过战场、杀过人、造过反的王太后来说,儿子和孙子猎鹿的样子确实只能被称之为犯傻。

这个面向十分平和的小老太太,一边撸着猎犬的毛,一边对奥古斯特鼓励道:“你们高兴就好。”

奥古斯特总觉得他依稀从慈祥的老祖母眼里看到了本不应该有的戏谑。

“需要我给你一个建议吗,宝贝儿?”王太后笑着问奥古斯特。

“请。”

“不要和丽兹比猎鹿,哪怕她比你小,还穿着裙子。”王太后对孙儿辈还是有所偏爱的,至少这种话她不会对王储说。

平时看上去毫无存在感的伊丽莎白小姐,在上了马之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眼神犀利,射箭果决,在身经百战的骑士、猎犬以及狩猎随从的衬托下,一袭红裙如火的她依旧是最显眼的那个,举手投足间的飒爽英姿,帅到让人合不拢腿。

说好的尽受欺负的白莲花一般的小可怜呢?摔!

身为国王的女儿,哪怕是名义上的私生女、王储的女侍官,伊丽莎白小姐该受到的教育也是一样不差的,甚至她比大多数贵族小姐们都优秀,还努力。

只不过伊丽莎白小姐平时的行事风格太过低调,又有强势的玛丽小姐冲锋在前,这才给人造成了一种伊丽莎白小姐是透明人的错觉。唯有与她一起狩猎时才能明白,她也是正儿八经的国王的女儿,虽沉默寡言,却心有一片海的那种。

奥古斯特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不会自取其辱的硬要比试。毕竟他此前七年是个傻的,骑射是最近一年才练起来的,他要想赢过伊丽莎白,除非开挂。

挂君有个响亮的名字拉斐尔.莫蒂默。

“你想怎么赢?”

“不赢。不丢人就行。”奥古斯特还没那个脸真靠作弊去赢自己的堂妹,他只是不想太丢人。

“…”拉斐尔对奥古斯特的不争气充满了深深的无奈,却又有点想笑,“好吧,如果你只是这个要求,那你完全可以自己满足自己。”

“欸?”

在狩猎开始之后,奥古斯特很快就明白了拉斐尔的意思。

首先,骑士们名下的猎物数量都会算成领主的,奥古斯特只用骁勇善战的骑士长安德烈一人,就可以把现场大部分养尊处优的贵族比成渣渣。

其次,鹿园里的鹿大部分都是人工圈养的肉鹿,存在意义和家禽差不多,本就是为了养大后再吃掉的,平时被仆从喂惯了,根本就不怕人类;鹿本身又经历了一夏天的牧草投喂,以及冬季来临前疯狂的坚果脂肪储存法,大部分都胖的跑不动;再加上有骑士在一边掠阵,驱散鹿群,逐个击破,那么多人围住一只鹿,傻子都能狩猎成功。

奥古斯特遇到了好几回这样的傻鹿,无论奥古斯特带人靠的多近,鹿都很少有跑的,还有一只甚至傻乎乎的朝着奥古斯特就横冲直撞的跑了过来,撒娇求投喂。

奥古斯特:…

虽然想也知道,理查二世这次连三岁大的王储都带来了,更不用说那些穿着大裙子连走路都困难的贵族小姐们,从一开始猎鹿之行就注定了是一场哄小孩和淑女玩的游戏,鹿园里肯定是没有任何危险动物的。但没有危险,和主动送货上门,还是有区别的吧?

幕后的准备团队敢不敢走点心?!

第26章

然后,奥古斯特就下马和傻鹿斑比玩了个爽。

至于说好的猎鹿…那是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欸。这一定是鹿星人的阴谋!玩到最后,奥古斯特甚至生出了养这头鹿的冲动。

高大的骑士长一直沉默的陪在奥古斯特身后,时刻警惕着周围,生怕有别的猎物突然冲出,工作量比奥古斯特在马上时多了不少,却也不见他抱怨,或者出声催促奥古斯特离开。直至奥古斯特真的要领这头鹿回去了,骑士长这才不得不开口进行劝阻。

“为什么?”公爵阁下问。

“如果我们把它带走,那他的爸爸妈妈找不到它了,会着急的。”骑士长这样柔声回答,生怕破坏了年幼的公爵的童心。

早就没童心的奥古斯特回了骑士长一个眼神死的表情:“我看上去像是那种很好哄的七八岁小孩吗?”

“不,阁下,您今年九岁了。”

“…”再拆台咬你哦!

拉锯战僵持不下,骑士长最后只能道出了真正的原因:“这是肉鹿,养它有点丢脸。”

鹿一直到现代都是可食用的肉类,只有一部分品种才是禁止捕猎的保护动物。事实上,英国的专家甚至曾因为国内的野生鹿太多,而鼓励过猎杀野生鹿群,用以保护生态平衡。在还没有迪士尼、没有《小鹿斑比》的中世纪,对于大部分贵族来说,这些肉鹿和家养的鸡鸭其实没什么太大区别,只是一种瘦肉更多、油脂更加细腻的高级红肉而已。

家长会给孩子买小猫小狗当宠物,但是很少买小牛小驴当宠物,对吧?肉鹿的印象就属于后者。

兼之贵族这个特殊群体一直都是吹毛求疵又闲的蛋疼的,连别人在不同的舞会上穿了同一条裙子都会开讽,就更不用说是奥古斯特这种情况了。

奥古斯特低头,摸了摸一点攻击性都没有、还很喜欢他的傻鹿,最后在骑士长心疼到差点就说出“管别人怎么说呢,你想养就养吧”的前一刻,奥古斯特点头同意了,打消了养眼前这头傻鹿的想法。

如果奥古斯特只代表他自己,他可以不畏人言,甚至是去直接怼那些贵族,我就喜欢养,怎么了?但他如今并不只代表着他自己。奥古斯特是黑太子唯一的儿子,是嘉德骑士团未来的主人,是格洛斯特、布里斯托尔以及剑桥三郡的领主,他不能让他们因为他的一些无意之举而遭受非议。

决定了之后,奥古斯特就立刻起身离开了,免得自己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