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吃了一惊,赶紧扭头避开,木匕首划在他的脸颊上,火辣辣地疼,青年疼得大叫了声,手一颤,南乡掉在地上,阿雷登扶住他:“你没事吧?”

两个孩子依偎在一起,青年脸上多了道血痕,手上还多了个齿痕,大气,叫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把他们捉起来!”

这青年身边有七八个帮手,见状就涌上来,那青年正要叫嚣,却不料腿弯上一阵剧痛,青年“啊”地大叫了声,忙回头一看,却见身后站着个美貌的少女,手中握着一根长树枝,大概有小孩手腕粗,劈头盖脸地又打过来。

青年大怒:“哪里来的疯婆子!”然而眼前树枝闪烁,他一时招架不住,就抱住头窜到旁边,几个同党见状,一时愣住,就没有去捉南乡跟阿雷登。

第 111 章

阿绯边打边骂道:“你才是叛徒,虽然是人的模样,却长着畜生的心!连小孩也不放过,简直是人类的耻辱,你是畜生界里逃出来为祸人间的吗!”南乡本正惊慌,听到这里却忍不住噗嗤一笑。

那青年被打骂,气愤不已,拼着受了阿绯一下,用力把树枝捉住,又攥住阿绯手腕:“臭女人,你找死!”

正在相持不下,忽然间青年的同党叫道:“快、快看!不好了!”

几个人顺着他所指的看过去,都吓了一跳,却见不知什么时候,原本被压在身下似乎没有反抗能力的“将军”居然摇摇晃晃站起来,而在它旁边,那原本耀武扬威的大狗却倒在地上,低鸣着爬不起来。

青年一看,变了脸色,失声叫道:“达鲁!”这只狗是他的爱犬,可谓“身经百战”,“将军”上回就是给他咬败了的,因此他怎么也想不到居然会输在昔日的败将手下。

青年顾不上为难阿绯,扑过去抱住达鲁,见它似乎奄奄一息似的,怒道:“我、我绝不会放过你们的!”

南乡跑过去,把将军抱住,阿绯回头一看,见将军也遍体鳞伤,气不打一处来,抓起那根树枝又冲上来:“正好,我也不想放过你呢!”

那青年措手不及,又吃了几下,他的同伙见状急忙冲过来拦住阿绯。

幸好这会儿有人通知了婚礼上的人,赫尔若班德等几个青年旋风般赶到,正好看到这一幕,纷纷大怒:“不要脸!为什么欺负女人跟孩子!”

那青年起身,咆哮说:“你们这伙穷鬼,居然敢跟我作对是吗?我让你们一个也没有好下场!”

阿绯被班德拦着,指着那青年骂道:“你这混蛋,你自己来挑衅,引两只狗打,才差点把你的狗害死,现在又怪别人?你要是真的喜欢这只狗,开始的时候就不要放它来跟我们‘将军’打!不然的话,就叫你知道什么叫‘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青年见赫尔若身后人越来越多,气得变了脸色,让人抱着那只狗,转身走了。

赫尔若就问阿绯:“他没欺负到你吗?”

阿绯说:“他敢。”把树枝扔在地上。

班德等人见没什么大事,就劝新郎赫尔若先回去。安吉利大婶帮忙,跟阿绯南乡把狗抱回到了去,幸好“将军”伤的不重,但是南乡很是心疼,也没了再出去游玩的心思,只留下来照顾狗狗,阿雷登出去找了些吃的,又回来,说是要陪着他。

两个小孩在炕上吃东西,“将军”趴在旁边的毯子上闭目养神,南乡问:“为什么他说‘将军’是叛徒,你也是?”

阿雷登说:“他的意思是我是虢北人,不应该跟你玩。他是库布老爷家的第三个儿子,‘将军’以前是他们家的,所以说它是叛徒。”

南乡咬了一口肉:“可是当初‘将军’快死了,他们把它扔到雪地里,就代表不要它了啊,是我救了‘将军’,它是属于我的,而且,过被人怎么不应该跟我玩了,现在我们又不打仗?”

阿雷登点点头:“可是前一阵子大家都说会打仗,我看阿爹有时候忧心忡忡地,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

南乡有点出神:“我们不会打仗吧?”

阿雷登说:“反正我是不会跟你打的。”

南乡抬手,在他肩头上按了一下:“你真是我的好兄弟。”

阿雷登说:“那当然啦。”拿出小刀割了一块嫩肉给南乡,“你吃!”

阿绯见他们两个相亲相爱,很宽慰,听他们说完了,才插嘴:“放心吧,大启跟虢北会一直都好好地。”

“是吗?”南乡瞪大眼睛,“公主你说的是真的啊?”

阿绯点头:“我保证。”

“为什么?”南乡问。

阿绯笑:“因为有你爹在啊。”

南乡也开始笑,就对阿雷登说:“我们不会打仗的,我觉得大启跟虢北会一直很好,就像是我跟你一样。”

阿雷登伸手,握住南乡的手,两个小孩儿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不约而同地嘻嘻笑起来。

夜幕降临的时候傅清明才回来,阿绯当然知道他离开肯定是有要事的,可是白天的宴席不参加,晚上的却躲不开,新郎赫尔若亲自来请,南乡跟阿雷登两个靠着“将军”在说话,不愿意出去,阿绯就把院门拉上,跟傅清明一块儿去吃喜酒。

白天傅清明不在,阿绯只吃了点肉,也没喝酒,晚上仗着他在身边儿,她心里又高兴,安吉利大婶跟几个认识的女伴一劝,不知不觉地就喝多了。

傅清明跟一干虢北男人也是你来我往,幸而他酒量大,喝了十几碗依旧好端端地,只是双眸越发明亮,时不时地回头看一眼阿绯,见她坐在女人之中,喝的脸颊红红地,显得十分快活,也不似平日般高傲了,时不时地也会嚷嚷着劝人喝酒,他心里便也觉得高兴。

酒喝得差不多了,便有琴师开始弹奏欢快的乐曲,在场的男女老幼齐齐起身,于宽敞的院落中翩翩起舞,阿绯歪头看了会儿,便下了地,走到傅清明身边儿,把他拉住。傅清明又惊又笑:“怎么了?”阿绯赖道:“要你跟我跳舞。”傅清明哪里做过这个,正要笑推,谁知阿绯一下扑上来,手环住他的脖子,脚下就随着乐曲声蹦跶起来。

其实这舞蹈很简单,无非是男女相对,变幻着步伐地跳,随意跳自然也是可以的,然而傅清明“老成持重”,私下里跟阿绯再怎么耳鬓厮磨都无妨,虽然知道这些人不明自己身份,却到底也放不下那个身段来“蹦跶”,阿绯却不同,仗着三分酒力,且又高兴,蹦跶的像一只跳蚤,只是跳着跳着,眼前景物发花,不免就直接倒在了傅清明身上。

傅清明抱着她,正要带人回家,院子外一阵吵嚷,像是出了什么事儿,紧接着,便有一群人冲了进来,为首一人叫道:“白天闹事的大启女子跟小孩在哪?交出来!”

阿绯似醉非醉中,听到这里就睁开眼睛,朦胧地看清楚面前仍是白天那个放狗的青年,阿绯一睁眼,挣扎着下地,双手握拳,踉跄着就要冲过去:“你还敢来……”

傅清明急忙把她拉住,这会儿赫尔若的父亲上前,问发生何事,那青年说道:“我们跟大启很快就要开战了,你们居然还窝藏大启的人!把他们交出来的话就算无事,若是不交,把你们所有人都抓起来!”

婚礼上正是一片喜气洋洋,一听“开战”,却都炸了锅似的,男人心惊,女人害怕,气氛一时压抑。

寂静中,阿绯叫道:“你不要胡说八道,谁跟你说要开战的?大启跟虢北友好着呢,你随口造谣,才该被抓起来!”

傅清明抱紧了她,在她脸上轻轻一亲:“乖,别跟这种蠢人说。”

赫尔若走上前,在傅清明肩头一拍:“不管是不是会开战,赛恩斯是我的好兄弟,还救过我们族人的命,我绝对不会对他动手,而且他的女人又没有犯事,你凭什么要捉人?难道是为了白天的事情?明明是你先放狗去挑衅的!你自己挑衅在先,难道不允许人家反击吗?”

那青年有备而来,早就准备如果这些“穷鬼”不肯妥协的话,就立刻动手捉人,就算打死几个也在所不惜,听赫尔若并不退让,反而振振有辞,而且赫尔若身边许多青年都用鄙视的眼神看自己,他恼羞成怒,就说道:“你们这伙穷鬼,简直造反了,我看你们是要跟大启的人私通!统统抓起来!”

阿绯见他胡说八道,很是忍不住,傅清明轻声在她耳畔说道:“别急。有人会对付他。”

阿绯正不明所以,傅清明话音刚落,就听到有个声音说:“是谁在造反?让我看看。”说话间,门外哗啦啦地冲进大批身着红衣的侍卫,将现场所有人控制住,中间有个人负手大步走出来,十分年轻俊朗的一张脸,金色的头发上,戴着一顶镶满了钻石闪闪发亮的皇冠。

在他身侧,右边是一个侍卫模样的,佩剑,身形苗条,左边却是个太监模样的人昂首说道:“皇帝达远,威震,金昴尔陛下到!”虢北的皇帝登基,会在先皇帝的名字之中取一字,群臣再商议加冕中间一字,最后却才是自己的本名,因此才弄出现在这个模样。

顿时之间,在场的所有人都跪了下去,除了阿绯跟傅清明,阿绯醉意上涌,吃吃笑道:“金毛!你怎么来啦?”

傅清明咳嗽了声,扫了一眼金昴尔皇帝右边的那人,紧紧将阿绯搂入怀中,行礼道:“见过皇帝陛下。”

第 112 章

昔日的二皇子,现在的金昴尔殿下抬手示意:“朕只是偶然经过这里,大家不必拘束,请新人起身,婚礼照旧进行吧。”

赫尔若嘉丝蜜以及他们的家人都惊呆了,懵懵懂懂地不敢起身,金昴尔又看向库布家的那青年:“虢北从来没有要跟大启开战,你却在这里散步谣言,你是什么居心?”

库布家的公子胆战心惊,没想到今晚上竟然如此的倒霉:“陛、陛下,是以前……我哥哥回来征兵、明明说……”

金昴尔一愣,身边的宦官低声说道:“就是先前跟随大皇子殿下的弗机。”

金昴尔冷笑:“原来是弗机!弗机在朕的跟前痛哭流涕地忏悔,说征兵的举动是被大皇子逼迫才不得已而执行的,朕看在他为人还算诚实,就饶恕了他的罪过,不然的话,不仅是他,就连库布家,朕也要追究罪名!”

库布家的公子眼前发黑,没想到自己居然捅了这么一个漏子,上面的风向早就变化了,而他却仍痴痴地以为风继续往南吹。

叫人把这帮人拖出去,关入地方大牢,婚礼的乐声才重新奏起。然而毕竟有皇帝陛下在,大家都不敢太过分,金昴尔内心骚动,外表却还得保持皇帝的尊严,于是与民同乐了一会儿后,非常识相地退场了。

阿绯很喜欢他那一头金色的头发,但凡是靠近了,就想伸手揪,她没醉的时候并无这样过分,金昴尔却不以为忤,倒是傅清明很过意不去,幸好阿绯吃了太多酒,连打了几个哈欠,倒在傅清明怀中便睡着了。

金昴尔趁着无人留意,偷偷跟傅清明说道:“你居然能够忍受她,实在是让我佩服。”

傅清明不动声色地回答:“其实这样也别有一番……”

站在金昴尔身旁的那年青的侍卫听了,就暗暗咬牙。

金昴尔叹道:“当初我跟着使节团出使大启,是见过她的,那时候她还只有六七岁,长得真是漂亮,我都以为不是真人,那时候她还算温柔可亲,给我一些吃的……”

傅清明挑了挑眉:他不曾记得阿绯有什么“温柔可亲”的时候。

金昴尔又说:“我非常高兴,把那些东西全吃光了……当夜就肚子疼,腹泻了数日……真是悲惨的记忆。”

傅清明一头黑线,金昴尔却又兴高采烈起来:“还好就因为那次,她记住了我。”他似乎真的很高兴,举手被身前的一杯酒喝光。

傅清明表情复杂地看一眼阿绯,心想还是不要告诉金昴尔阿绯记住他,只是因为他这个独特的名字:金毛。

少年的皇帝叙了一番旧,就又感慨:“我还要多谢你派了两个高手去保护我,我没有想到哥哥居然那么恨我,居然会想要置我于死地。”

傅清明说道:“陛下以后还要多保重,不要随意再来这种地方了,对了,他们两人呢?怎么不见?”

金昴尔左右看了一番:“刚才进门的时候还在,也许是他们两个暂时躲起来了。”

傅清明皱了皱眉,心道:莫非是步轻侯跟孙乔乔两人忙里偷闲,暂时躲开了吗?

傅清明一沉吟,金昴尔又说道:“对了,我这次来,却不是特意为了玩的,怎么……没有人告诉你吗?”

傅清明正要问是什么事,金昴尔身旁的侍卫忽然压低声音说:“我想跟他说两句话。”

金昴尔噗嗤一笑,歪头看“他”一眼:“好吧。”果真起身,要走的时候又把那壶酒给带上了。

那侍卫毫不客气地坐在金昴尔坐过的地方,同时把头顶的帽子摘下,顿时,一头金发出现在傅清明眼前,而傅清明苦笑,望着那人雪肤花貌的模样,低声道:“多伦公主殿下,你怎么也出宫来啦?”

多伦哼了声,似笑非笑:“傅大将军,我还以为你是言而有信的人,上次你让我在父皇面前说出大皇兄的恶行,我可是冒着生命危险,你明明答应我要跟我……为什么在房间里把我打晕了自己跑掉?”

傅清明看一眼怀中的阿绯,低声咳嗽:“公主,你也该知道,要是大皇子继位了,以他猜忌多疑的心理,恐怕也容不下你的,所以你那么做其实也是为了你自己好。”

多伦脸上露出一副哀怨表情,倾身过来:“我这次跟皇兄出来,就是想见你一面,你居然这么绝情地对待我,连一句情话也不说。”

傅清明忽然一阵紧张,生怕阿绯听到,虽然阿绯醉醺醺地睡着,大抵是听不见的。

多伦却又摆摆手:“算啦,其实我有五六个情人,也不比你差……只是稍微有点不甘心而已,这种事是两厢情愿的,你不答应,我也没有办法……好啦,我去找皇兄进来吧。”

傅清明松了口气,正要赞美她两句,忽然间外头皇帝金昴尔跟班德匆匆进来,金昴尔说:“这个人有紧急事。”

班德顾不上跟皇帝客套,一脸着急:“赛恩斯,你家的孩子不见了,有人说看到他带着狗去了山林。”

傅清明一听,脸色立变,心想南乡难道跟阿雷登去山中打猎了?这可无法耽搁,他即刻起身,顺手抱起阿绯。

多伦忽然轻轻咳嗽了一声,金昴尔眨眨眼,忙道:“将军,你的事情要紧,不如你先去找人,我替你看着她,免得你两头担心。”

傅清明稍微一迟疑,心想入夜山林之中豺狼虎豹地,耽搁不得,就暂时把阿绯放下:“那有劳陛下了。”

金昴尔笑眯眯说:“我这里护卫多,你放心好了。”

傅清明即刻出门,有几个青年知道了,也打了火把出来,要帮着寻找。

傅清明本要直接进山林的,想了想,还是先回家了一趟,进门之后,果真见屋里空空如也,傅清明见没什么异样,急急出来,见到几个青年手持火把,要跟他一块儿入山,傅清明也未推辞,正要结伴前去,却听到遥远的夜色里响起激烈的犬吠声,声音却并非是在山林的方向。

傅清明驻足,皱眉看向犬吠所来的方向,然而黑夜深沉,自然是看不到什么的。

而就在赫尔若家里的新房中,多伦公主看着床上醉着的阿绯,望着她红通通的脸颊,笑道:“哼,傅清明,只有你会利用我吗,现在,我就把这个惊喜送给你,——只是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呢?”

黑暗中,有一人从门口缓缓进来,说道:“多谢公主殿下配合,放心吧,他一定会喜欢的。”

灯光下,其人一身锦白暗花纹长袍,面容白皙如玉,长身而立,贵不可言。

同年,虢北大事记:大启祯王爷同金昴尔皇帝陛下在边境重镇“普里”秘密会面,签订了“普里和平协议”,在这份协议的约束之下,大启跟虢北一直维持着安定和平的局面,直至百年。

第 113 章

前面是一条分岔路。

此地距离虢北有近千里之遥了,站在这分叉口上,往右手边,可去大启皇都,往左手边,去的,是“新兴之境”,覆灭之后又渐渐兴盛起来的南溟。

据说最近大启朝廷对南溟遗民不再如先前那么仇视,甚至开始默许“新兴之境”的存在,容纳幸存下来而又愿意回归家园的南溟遗民,大启朝廷甚至特地委任官员管理新兴之境,而被委任的官员,正职的担任者一般都是正统的大启官员出身,然而身边的副手,却一定会是南溟遗民。

开始的时候,大家以为这只是个陷阱,是朝廷为了消灭遗民而施的一个新花招,但是,许多念旧的南溟遗民,年纪垂老,格外地想念故土,便纷纷地返回家乡,就算是死,也要死在故土上,然而令他们意外的是,眼前看到的,却是极为兴旺繁盛的新“南溟”,已经有很多南溟的百姓居住其中,虽然还混杂着一些大启人,可是双方相处的十分融洽,并无不睦。

消息逐渐散开,许许多多的南溟遗民听闻这个消息,先是浅浅地试探,而后,是大批的遗民开始往新兴之境迁居,原本被废弃宛如鬼城的南溟故都,也逐渐地开始恢复旧日面貌,废墟上建造出一座座地新房子。

起初的唏嘘少了,而欢声笑语逐渐多了起来。

所安排的官员的能耐也逐渐显露了出来,南溟遗民多半心灵手巧,擅长各种精巧兵器的打造,另有一部分人,却在药物上有出色造诣。

官员们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最后在新都上设置了一个兵器司,跟新医馆。

这是两个极为敏感的部门,从最初的艰难摸索,顶着各种非议,到逐渐成形,然后形成规模……有许多人付出了超乎想象的代价。

而自从默许南溟兴建旧都开始,朝堂上就已经风起云涌。

原本有很多人默不作声,然而南溟是灭于大启之手,若是容他们东山再起,岂不又是大启的一大隐患?上回有一个傅清明,这一次……人人都说傅大将军人在虢北,但是暗中却有人开始传出流言,说是傅大将军已经被“奸人所害”,“死于非命”,而在这个节骨眼上容许南溟“死灰复燃”,这其中的干系……可想而知。

对于许多人来说,这就好像在自己的身旁养着一条随时会咬人的毒蛇。

但是,身为皇族中人,朝廷中除去傅大将军后最能一手遮天的祯王爷,却异常坚决地挡下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大部分非议。

没有人知道祯王爷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会默许南溟坐大。

幸好,渐渐复兴的南溟,并没有产生什么不良影响,朝中几名大臣暗中派了不少探子前往,却也找不到有什么不妥之处:所到之处人人安居乐业,就像是个世外桃源一般。

岔路的旁边,有个小茶馆,南来北往的客商闲着无事,自然要说些五湖四海的趣事。

有人便说道:“可曾听说?如今新兴之都之所以如此了得,是祯王爷一手推行的……南溟本来是大启的心头大患,如今却又来扶植,知道是为了什么吗?”

“我听说,祯王爷年少之时,跟一个南溟的女子相爱过,那女子深爱祯王爷,甚至为了他而殉情,我自皇都来,有人说,是祯王爷念着那女子,故而才想扶植南溟……”

“这这……说的好听点是情深,说得不好听点,这岂不是‘红颜祸水’么?万一容南溟坐大……”

“咦,话不可这么说,此一时彼一时,我也听说,当初灭掉南溟,是因先皇被奸人挑拨……如今祯王爷不过是代先皇赎罪而已,何况南溟的人其实不难相处,我来来回回新兴之境几遭了,他们价钱公道,商品又优质,……而且姑娘们美貌而热情哦……”

“哈哈哈……”几人一起大笑,从忧国忧民的国事开始转向风月,果然是风月情事最让人放松了。

其中有一人说着说着,目光一转,看到旁边的桌上,那桌边坐着一人,身形魁梧,衣着简朴,背对着这一桌子的人,最令人吃惊的是,在他的腿边上,蹲着一只极大的狗,那狗的爪子大概有人的少年人的巴掌大,委实惊人。

那商人被那只狗的双眼一盯,竟有些害怕:“哪里来的大狗?”

另一个商人看了一眼,说道:“哟,居然是虢北的斗犬!没想到居然能翻山越岭出现在这里。”

“何为斗犬?”

“可别小看这种斗犬,它们性子烈且凶猛,放在山林,能搏狮虎的……”

“瞧您说的,我哪敢小看它,它这么蹲着,快赶上我站着了,是它小看我才是真的……”

“哈哈哈……”大家伙儿又笑起来。

傅清明听他们说完,在桌上丢下一角银子,便站起身,“将军”一声不吭地也跟着站起来,两人便往那岔路口上去。

走到岔路上,傅清明欲往回皇都的路上走,“将军”却低低地呜了声,走到往“新兴之境”的那条路。

傅清明站住脚,用疑惑地眼神看“将军”,向它招招手,想让它过来。

“将军”默默地看了他一会儿,然后往那条路上一甩头,似乎是示意他跟着它走。

傅清明皱了皱眉,只好走过去,抓住“将军”的颈毛,连拖带拉把他拽回来。

茶摊上的几个客人都惊呆了,不知道这一人一狗在演什么哑剧,然而这还没完,当那身材高大的男人把斗犬拉到去大启京城的路之时,那狗忽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转回来,疯狂地跑向另一条路。

而那男人站住脚,似乎气得浑身发抖,然而过了会儿后,还是也跟着冲向了去“新兴之境”那条路。

而那只斗犬也并没有如开始时候跑的那么快,只是距离男人四五步的距离,居然在回头盯着男人,一直看到他跟了过来,才满意地昂头又继续往前走。

茶摊上众位客人齐齐目送一人一狗一起往“新兴之境”的路上走去,捏在掌心的茶都忘了喝。

隔了会儿,几个人才又开始纷纷说笑:

“奇特……”

“有意思……”

有人恍然:“原来是南溟的人……”

他身侧一位后知后觉地也恍然:“怪不得那么奇怪,那条狗倒是听话,咦,要是我们行商的养上这么一条狗,这来往走路,也不用请保镖了。”

“说起来最近天下倒是太平了许多,以前咱们哪敢就随意这么走呢……啊,还是祯王爷的功劳。”

有人点头附和:“但是,天下虽然太平,却有个地方不是很太平,怎么,你们都没听说?最近皇上不是要张罗着另立新皇后了吗?”

“对了,先前的皇后似乎是得病身亡了,新皇后是哪家大臣的?”

“听闻是士族唐家的……据说才进宫不到一年呢,啧啧,这位唐家的娘娘,必然有着过人之处啊!才让咱们陛下没了先皇后,就又迫不及待要立新后……”

“哈哈哈……”又是一阵欢快的笑声,虽然说的是不宜的话题,但仗着是在这三不管的荒郊野地里,又无耳目,大家姑妄言之,姑妄听之,最后一笑了之,是以百无禁忌,格外放松。

新兴之境,皇城。

新建的宫殿带着泥土的气息,宏伟的宫殿就像是刚从地底下钻出来的一样。

殿前的墙根还有些杂草并未铲除,有几棵竹子随风飘摇。

因刚下过雨,天空飘着几朵淡淡地阴云,空气格外清新,光线略暗淡,环境也显得十分优雅。

然后,自一座宫殿里传出一个声嘶力竭地声音,叫道:“猪肉夹生!你到底要干什么!”

阿绯拍着栏杆,张嘴大叫,嘴巴大大地张开,以至于眼睛都紧紧地闭起来,她冲着栏杆外大声吼叫,似乎在消防河东狮吼,全无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