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刹那,我彻底哈皮了,整个人都在热血澎湃!老天真是厚待我,这么狗血的英雄救美的戏码都给我抖出来了。

我不好好地照着做,岂不是很辜负老天?

安全问题我倒是不怕的,顾老头每次旅游,其实都安排了内线在顾家,我耳朵上的信号追踪器也不是白戴的,估计只有几天,我们就能脱离虎口了。

她比我紧张。这点我承认,这个女人,紧张起来,话也说得多了,饭也吃得多了,吃了自己的两个肉丸,居然把我的两个也给抢去了!

我彻底郁闷了。没有澡洗,没有软床,连两个肉丸都不能保障,这些绑匪真是没有职业水准。

我怒了,就连绑匪头头都对我客气得要命。这算什么啊,我得寻找时机充分表现自己的情意。

事情突然峰回路转,萧别居然娶了东方闻樱,我觉得我有必要跳出去,好好地保护她。

追的过程是心酸的,结局却是美好的。

后来,我们恋爱了,我的脾气不好,总是怀疑她没有像爱萧别那样爱我。

其实,我家老头也有来安慰过我,我明白他的意思,就像任盈盈一样,得有容忍令狐冲心底初恋的雅量,可惜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我任性了,我还冲她发了脾气,因为那个狗屁的东方闻樱。我从来没有这么后悔过,等到我回过头去寻找她的时候,我只找到了她掉落的小花布包。

我从来没有如此憎恶过自己,为了任性的性格,我差点失去了她。萧别固然根深于她,我为什么不能有容她初恋影子的雅量?我和她是要过完一辈子的,其实我有足够的时间,用自己的耐心去淡化她心底的那道伤。

幸好,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再后来......再后来就更俗了,简单地说,我得了她,萧别得了财产,可是,我拥有的比他多。

唉,我还是娶了萧家女。

虽然此萧非彼萧,但是那位早些年采访我的记者凑过来的时候,我还是深深地被我自己郁闷了。

人啊,永远不能太鉄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