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不是我弟弟,我还懒得多管闲事!”紫衣少年恨声说:“别告诉我你心疼,做大事的人怎能这样婆婆妈妈,你要是敢阻拦,我就再砍一刀,怎么样,你走是不走?”

白衣少年忿忿道:“皇兄!我不过是想与她告别,这又有什么不对…”

“你和我讨价还价?!”紫衣少年眯起眼,又一刀落下。

刀尖在将要刺穿我的皮肉时被白衣少年堪堪截住,匕首与刀相交,兵器间发出摩擦锐利的铮鸣。

“你信不信我杀了她?!”紫衣少年咬牙切齿的说,眼里的光芒令人不寒而栗。那一刻,我联想到一种动物——獒。

毫无理由的杀戮,或许只是因为对血的热爱。

“知不知道你为她耽搁了多少时间?父皇是让你来大覃办正事的,你倒好,逍遥自在的很,为了一个没长开的丫头迟迟不归!”紫衣少年占了上风,似乎不再步步紧逼,刀柄上的力气稍稍收敛一些,但还是朝我狠狠踢了一脚。

“唔。”我低呜一声。

“皇兄,不要在大覃的地方闹事,我跟你回去。”

白衣少年说完,蹲下轻轻抚摸我的脸,我知道,这才是我的锦哥哥。

“小汝。”他低低唤道,“我要走了。”

紫衣人率先跳上马背,一指指着他,命令道:“上马!”

“我要走了。”他轻轻顺着我的发丝,有温热的触感贴在我眉心。“对不起,是我大意了,让他发现我的行踪,害了你…但是我会回来的,你要等我。”

说完,他一咬牙转身离去。

“锦哥哥…”

我看到他上马,白色锦衣的袖摆绣着一条腾云驾雾的金龙。四周的白樱被风吹得片片坠落,像轻软无终,言述无声的细雪。我一直没有放弃喊他,‘锦哥哥,锦哥哥’,想让他回心转意,可他像是根本没有听见。

黑马白衣的少年郎最后渐行渐远,化成一团青烟,我支起身子,踉跄着想要去追,谁知才踏出一步,便踩了个空,从石阶上滚了下去。

天旋地转。

自己也分不清究竟身在何处。

只知道骨头似裂开一般,拉扯着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随后额头有热热地东西流下来,淌到了眼睛里,一睁开,天地都成了红色。

是我的血。

身后有小兽发出的叫声,汪汪汪,由远及近,肯定是丧彪。

它奔到我的跟前,小爪子轻轻拍了拍我的脸,脑袋凑近我,有一下没一下舔着我的伤口,咸咸的眼泪混着浓郁的鲜血,揉合成一股奇异的味道。身体的痛感在这一刻达到极致。

灵魂与肉体似乎剥离开来,被什么东西导引而出,半漂浮着,无所着落,脑袋越来越沉,越来越沉,仿佛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不见了,丢失了,却怎么也想不起。

随后是更深的昏迷。

期间,意识有过短暂的苏醒,是伴随着身体的动静而恢复片刻神智。因为一个温暖的拥抱将我轻轻托起,有淡淡的,好闻的墨香包围着,珍而重之,惟恐一不小心就弄碎了的爱护。我半睁开眼,唤道:“煜琛…”

“嘘,别说话,我带你回家。”他语调不稳,声音微微颤抖着,脚下急速飞奔。

回到江汀阁,我昏迷了整整近半个月。

事后据薛煜琛表示,当时他在家里温书,丧彪不顾一切的冲进去,咬住他的衣服就往门外拉,跟疯了似的。等他到了珞珈山的山脚下,就见我躺在泥地上,浑身都是红的,简直成了一个血人。他以为我大概已经半只脚踩进棺材里了,所以等到我爹把我从鬼门关给拉回来之后不久,便急急忙忙向我爹娘请示,要我长大了给他当儿媳妇。

救命之恩,自当涌泉相报。

爹娘和我都同意了。

但我总觉得在这次事件当中,丧彪才是居功至伟,所以替它熬了一大锅骨头汤,并且从中挑出精华的精华,赏赐给它。

午后坐在葫芦架下,我问丧彪:“唔,彪彪,我问你,咱俩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它答不上来。

“唔,彪彪,往后让煜琛给你做爹爹怎么样?”

“嗷呜——!”

“你不要学狼叫啊,你是狗啊,到底要不要吗?”

它晃着脑袋,在地上打滚。

“哦,你是高兴的过头了吧?”

“汪——!呜…”它在磨牙。

“嗯,一定是的!”我摸了摸它的脑袋。

它终于放弃了,趴在地上不动。

之后,我的身体起了一些变化,娘亲将这归结为‘意外创伤后综合症’,其实简单来说就是我突然热爱上了习武,刀枪棍棒样样不肯放过,还偷偷摸进我爹的书房,将他的暗器金针据为己有,每日上山对着树叶练习,不久便已达到千里之外可取人首级的地步。

爹娘对于我这喜人的进步一点儿也不高兴,相反甚至还愁眉苦脸。

以前哥哥练武的时候,他俩的态度明明就是,练武可以强身健体,可以保家卫国,但为何到了我这里,就生出另一个版本?

我大惑不解,还以为爹娘重男轻女,小郁闷了一阵子。

然而后来有一次,我玩儿毒药将整个手臂都弄肿了,数日不消,娘亲躲到小房间里暗自垂泪,并且强迫我爹配药,说‘女孩子家练功夫弄伤了身体留疤不好看’,我听见了,琢磨着不能继续这么任性,于是作罢,乖乖读起医书来。

薛煜琛趁机找来一堆女戒女则,要我修身养性。

真是叫人苦不堪言。

爹爹见我日日悬梁刺股,心有不忍,私下里劝慰娘亲道:“就让她练吧,她体内真气郁结不消,只有运功方可化解,如此这样忍着,反对她不好。”

娘亲红着眼圈,嗫嚅道:“我也晓得,可你看她练功那个样子,六亲不认得,我怕要走火入魔。”

“不会的。”我爹叹了口气,“孩子们自有因缘,我们强求不得,由得她去吧。船到桥头自然直。”

我如蒙大赦,又开始天天勤快练功的日子。

可我心底始终有一个疑问,自己究竟是从何时起开始痴迷于武功的呢?喜好这东西不会凭空发生,不会突如其来。就好象我不会在街上走一遭,就突然喜欢上弄堂口的王二麻子。那为何却像中了邪似的,拼命练功?

这些问题思来想去,始终没得出个答案,渐渐也就成了我心里的一个老姜疙瘩。

有时夜半醒来,周身冷汗,屡次试图回忆起梦中情景,却无任何具体细节,只觉得没来由的害怕,最后惟有孤身一人在院子里练功,练到心平气静为止。

于是很快我便有点称霸一方的意思,后来渐渐发展成了独孤求败,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忍不住提着霸王枪独自去了蜀中。大败五宁师太时,我还记得她的眼神,写满了不可置信,喃喃自语道:“妖孽,妖孽。世上不可能有这么快的招式…”随后看我就像亲眼见到了鬼。

我觉得她可能受刺激过度,便没有缴获她的承影剑,寻找下一个可以单挑的对象去了。

后来在幽冥鬼域对抗诛仙伏魔阵,据说古往今来,成功破阵的除了前朝的枭王项冲,还没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来。我在那里鏖战三天,在最后一天的夜里,月圆,将几大高手的内力通通吸进身体。也就是这个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和旁人大为不同,筋脉的容纳力和五感的辨识度非寻常人可比。

本来突然获得几大高手的内力,很多人是无法运用自如的,谁知我又马不停蹄的去了归元寺,和大和尚们痛快打了一架,酣畅淋漓,太一心经集天地至罡之正气,有洗髓的功效,生生将我体内的功力给捋平顺了,由此,我发觉自己大约真的是天下无敌了。

其实想想,人生真是非常奇妙。我若是先去归元寺再去幽冥鬼域,可能就不会是这样的际遇,但我偏偏是先去了幽冥鬼域,才能不劳而获各大长老的内力同时,武功又精进至如此地步。

爹爹说的不错,孩子们自有因缘。

于是夜深人静,我开始琢磨,因在何处,缘自何方…

我究竟因为什么对武艺如此痴狂,身体上那些不合情理的转变又是缘于什么?

☆、甜水乡战事——兵临城下时

有一年的夏天,前夜噩梦连连,好不容易隔天下午能睡个回笼觉,又梦见那头怪兽一路锲而不舍的追着我,起来后浑身疲惫不堪,一边按着太阳穴一边问薛煜琛:“煜琛哥哥,丧彪可是你送我的?”

他一愣,吞吞吐吐良久。

我又道:“它晓得回家去找你,必然是你送给我的,可我想不起来,你什么时候送给我的…”

他深吸一口气说:“有一次,我们去市集上,你看到有个狗贩子在兜售小狗崽,觉得它可怜又可爱,我便买来送给你了。”

“哦~!”

“唔,对了,那你知不知道我有一个朋友,会用树叶吹曲子的?”一边还顺口哼出来给他听。

他脸色乍然一变,哑着嗓子干笑道:“呵,没见过。”

“没有吗?”我撑着脑袋看窗外,不远处湖里的荷花开的正好。“似乎是一起打过架,掉进了湖里,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他长什么模样,叫什么名字…”

薛煜琛递给我一沓传奇话本,“喏,刚去替你买的,你呀,就是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看得太多,成天胡思录乱想…有空要多看看女戒女训…”

“嗷——!”我痛苦的捂住额头,斜歪着脑袋靠在他肩上。

他笑笑,伸手一抓,再松开,淡淡金黄色在掌心,是夏夜的流萤。

我想,或许和薛煜琛在一起,走的才是一条光明大道……

转眼花开花落,平静的日子如水流年。

我又败了乌溪国的大巫祝。

乌溪素来以巫蛊之道闻称于世。由于地处北疆以北,民风不化,于大覃而言,有些闭塞落后,所以巫祝名义上行诡道,实际上也有一般大夫郎中行医济世的本领。

我爹原本对我这一战相当不看好,曾于事前将我叫去谈话,指着厅堂内房梁正中那块匾额道:“可知作为一个大夫,最难医治的是什么?”

爹爹很严肃,女儿很惶恐,房梁上的匾额压得我头也抬不起来,只能弱弱抬了抬眼皮,弱弱答了一句:“唔,疑难杂症?”

话一出口便后悔了,本人果然无甚名医的天分。

我爹摇头说:“人心啊…”

“嗯?”

我爹说,三千微尘,各有业障。大夫能医好一个人的病,却不能医好一个人的心。倘若心术出了问题,大夫一样束手无策。惟有等天道轮回,因缘化解。但无论如何,让我记住:多行不义必自毙。接着又向我阐述了他年轻时的理想,就是满腔热血医人心,谁知人到中年也给磨得钝了,管他理想不理想,老婆孩子最紧要。他说了一个多时辰,我站着听得两腿发麻,内心有千万只丧彪在咆哮,好在我娘及时赶到,对我爹抛了个媚眼,嗲声嗲气地说:“相公,我胳膊疼,你也替我医一医吧…”我爹老脸一红,赶忙应我娘的诊去了。

霎那,我顿悟了!——业障啊!业障!!!果然是三千微尘,各有业障!

待到了与巫祝会战之期,我俩按约定比拼医术和蛊术。

很不幸的是,由于我在一则方子里多添了一剂牛黄,医术这一关以我认输告终。

大巫祝自此便有些洋得意洋,之后许是轻敌的关系,蛊术这一轮,我轻轻松松的就赢了。

如此一来,最后一轮定胜负就显得至关重要。

我俩觉得比拼技艺永无止境,毕竟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便决定比试看谁能率先看出对方的招数并化解。

大巫祝揭开茶盅,轻轻拨了拨茶叶,顿时屋内香气四溢,他抿了一口说:“好了。”

我笑笑:“嗯,我也好了。”

他十分狐疑的看着我,却还是笃定道:“你输了,种了我的花粉蛊。我们乌溪有一种虫子,生于兰花开,死于兰花谢,终生以兰花的花蕊为食。我捉到它晾干,磨成粉,溶于水后兰花香四散,所到之处,人皆中蛊。惟饮茶者本人无害无伤。”

我听完点头:“的确很厉害。茶香杀人,毒药本身却是解药,这种以本伤人的手法没人会怀疑,没人能想到。”

他拱手道:“承让。”

我接着说:“可惜。我没有中蛊。有些事情一个人不屑于去做,并不代表她不懂得如何去做。这泡茶的水取自白瓷湖的湖水,倘若你今日无害我之心,这茶于你自然也无害。你若下蛊,便只会反噬于自身。”

他瞠目结舌,指着我:“你…你练成了?”

“嗯。‘无中生有’这种蛊我也是花了很久才想明白。只因念及蛊术一直被形容成邪术,但其初衷却是为救人。至此方领会其中的真意。你乌溪以此起家,竟不懂得这个道理…”我叹了口气。自古有训,防人之心不可无,多行不义必自毙。爹爹说的不错,人心最难谋算,一旦陷入其中,最后难免沉溺鬼蜮伎俩。

我抬头看房梁上的匾额,顿觉时空颠倒,现实与梦境交错,往事汹涌入怀,一阵悲凉。

人心啊,人心…

有一个人对我说过,“有心者,千里之外亦可破除万难。你好好收着我的心,这样就算我飞去再远,也能找到回来的路。”

“谁说纸鸢不喜欢被束缚,说不定他就喜欢被牵住呢,你若放手,他一个人孤零零的飞走,多寂寞啊…”

他还为我月下抚琴,试图弹奏当年吹过的古调,来唤醒我的记忆。“难道世事果真是开头美好,结局凄凉,如果可以,想为你重新谱写一个结局,好不好?”一双琥珀色的眸子燃着希望,又化为泡影。

他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我都记在心里。

不管是珞珈山眉目清俊的少年,还是江汀阁闲适优雅的伙计,亦或者举世称颂的杜三公子,他们都是一个人,是我的锦哥哥。

他踏破千山万水,只为我而来。

为了一句先来后到的承诺。

以前我一直以为,八岁那年的重伤于我而言是利大于弊,绝世武功不是人人都有机缘获得。然而此时我方知道,那是老天的恶作剧,他拿走了我最珍贵的回忆。

昏迷的这段时间,我根本不是在做梦,而是将过去的点点滴滴一一拾起,将破碎的过往一一拼凑。

他脸上那些偶尔出现的落寞,是因为他觉得我在薛煜琛和他之间摇摆不定,所以才装作失忆,不与他相认,但仍甘心默默守候,哪怕知道殊死一搏,可能命丧黄泉,可能再也回不到我身边…

可我之前这样想,我等他一年,等到明年春天,他就会回来和我看江汀阁满园的花草,那是我们往日里一起亲手栽种的,从兰花到茉莉,从丁香到紫薇,风过处,花香阵阵。先是玉兰亭亭,跟着瘦樱依约,等到桃花薄艳星星点点,海棠就会缠绵枝头。或许战事颠戈,拖至两年,我也等得,到时我刚好十八,还不算太晚。可打仗谁也说不准,或许十年,或许二十年,我也是愿意等的。只要他活着,我可以等到地老天荒。

可是……

他却死了。

在我眼前,生生的从百丈高楼笔直坠落。

丧彪趴在床脚,轻轻的舔着我指上咸咸的泪水。

“你早就认出他来了,是么?”

“呜。”

他们都认出来了,就我傻傻的,为自己背叛薛煜琛,变心而内疚。

事实上却是薛煜琛骗了我。

难怪之前杜云锦一逮着机会就冷嘲热讽,老说什么先来后到。其实字字句句,都是有针对性的。

而薛煜琛多半是在四娘家门前与白雅问对峙时便认出了他,随后让小白鸽带信给我,送小伙计出走。

但这些我都可以一笔揭过,唯独不能忍受的是他串通李翊轩诛杀杜云锦。

李翊轩一直坐在床沿,从我醒来到如今,始终不动声色。此刻终于忍不住掰开我的手,看着我肿如核桃的眼睛说:“嗯,想来也该哭够了,要吃东西吗?”

“……”

“别跟我说你昏迷了这么久从没觉得饿?”他轻轻一笑,弯□摸了摸丧彪的脑袋。“你瞧,儿子我都给你捎来了,你便安心在这里养伤,好好呆着吧。”

说完,起身要走。

我陡的直起身子问道:“我睡了多少天?”

他眉头一挑:“十来天吧。”

“嘻!”我脸上泪痕犹在,却不死心的试探道:“李阿大,都这么久了,你是不是也该把我移交给杜云锦了?他说办完事情就会来接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