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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意效劳。”温怀光便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调了琴弦,这才问:“你想听什么?”

祝甜尴尬道:“我不大懂,你随便弹好了。”

温怀光弹了一曲凤求凰,祝甜没听出来,但是她一点儿都不觉得遗憾,因为当时青山隐隐,绿水悠悠,他整个人好像是一副丹青水墨画一样,真的是眸似寒星,唇红齿白,很难想象世间竟然有这等美人。

祝甜觉得刹那间心都漏跳了一拍,她面颊发烫,扭过头去,忽然觉得喉头酸涩,那样羞怯与欢喜的心情,似乎是只有在高一的时候,她遇见隔壁班那个穿白衬衫的男孩子才有过的感觉。

那是在她男朋友金文涛身上从来没有感觉到的,怦然心动。

一曲毕,温怀光把目光投向窗户,窗帘后隐隐约约站着一个人,一眨眼却又不见了。

“弹得真好。”祝甜由衷称赞,“怀光,你简直不像是现代人。”

温怀光笑而不答,如今穿越小说已经泛滥成灾,每个人都有一个穿越梦,但是从来没有人会真的相信,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身边,而像何曼曼莫蕊儿秦香这样真正的穿越者,或许会有所猜测,但是更有可能是守口如瓶——为了自己。

“现在很多词只有文字而没有曲调。”温怀光说得很慢。

祝甜却一下子领会了他的意思:“你想重新填词弹唱,就和邓丽君的《虞美人》一样?”

“是。”温怀光承认,“暂且试一试,但是我对相关的设备并不精通。”

“呵,包在我身上。”祝甜从前读的是美术专业,最擅长的就是制作视频和PS图片,音频软件自然也不在话下,她素来仰慕中国古典文化,不然又怎么会是《情劫》的忠实粉丝呢。

温怀光颔首:“那就麻烦你了。”

一周之后,温怀光的微博终于发了第一条微博,是一个视频,他的微博关注人数众多,因此虽然发出来的时候是在晚上,却立刻被人不断点击转发。

那是一首破阵子,背景是简单的水墨,一滴墨水融入水里,变化万千,非常古韵清淡,但是字幕却做得很豪放大气: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楼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温怀光的声音明明一点儿都不沧桑,但是不知怎的,听了就叫人仿佛见着了那国破家亡的场景,江山一朝变火海,烽火四起,血流成河。

他只是那样徐徐吟唱,但是所有的悲痛都在不经意间传递给观众了,惹得一群人大半夜不停刷微博。

何曼曼:一下子就把我听哭了QAQ中国诗词真心美!怀光的歌声更是让人心碎!

秦香:这大半夜的忽然就睡不着觉了,情何以堪!@何曼曼:一下子就把我听哭了QAQ中国诗词真心美!怀光的歌声更是让人心碎!

莫蕊儿:师兄你简直让人不能直视!这么全能是要闹哪样!

粉丝A:眼睛要哭瞎了!好感人!怀光你是我的男神!

粉丝B:@XXX@XXX@XXXXX…大家快出来看男神!怀光,你不能更完美!

谈潇:好!

某知名学者:完全唱出了这首词的精髓!难得难得!

李复:又是一个惊喜!好小子!@谈潇:好!

祝甜自然也关注了他的微博,看见那么多人以秒速在刷新评论,不由暗自欢喜,这作品虽然还不成熟,但是是有她参与其中的!这种自豪和成功感,难以言说!她恨不得现在就打电话给温怀光,向他报喜,但是手机一拿起来,就已经放下了。

她不是小女孩了,自然知道什么叫做分寸,有什么话,明天再说罢。

同时要给他打电话的还有莎莎,这个新上任的经纪人立刻发觉到了其中的商业价值,但是电话一打,却发现他是关机状态。

是的,别人怎么震惊温怀光全然不知,他只知道,现在公主的神智又有些不清醒了,也许是那一首《破阵子》勾起了她最不堪的回忆,这让他后悔得要死,早知道就该选一些风花雪月的词了。

“怀光。”她忽然从噩梦里惊醒,惊慌失措,“怀光,父皇要杀我!为什么要杀我,他送走了太子他们,却要杀我,就因为我是女子吗?”

温怀光心痛不已,把她抱在怀里,一遍遍道:“过去了公主,你还活着,我也还活着。”

但是她好似全然听不见:“怀光怀光,你快走,父皇要杀我,你快走吧!”

他更加用力抱紧了她,心中大恸,仿佛又见那一日,穿着龙袍的男子握着剑大步走来,宫女们早已四处逃散,唯有他不肯走,她跌跌撞撞从宫外跑进来,泪如雨下,告诉他“怀光,父皇要杀我”,又说“你走,你快走”。

但是皇帝已经走了进来,看见他们搂抱在一起,顿时怒火中烧:“好啊,你居然还和这个艳名远播的男宠纠缠不清。”

“父皇。”她跪下来苦苦哀求,“你要杀我,我无话可说,但是怀光是无辜的,你放他走,给他一条生路。”

温怀光怎么肯走,死死搂着她不松手,倒是皇帝见此情此景,竟然悲从中来:“好好,黄泉路上有人陪你,也不算孤单,下辈子,你们两个再做鸳鸯吧。”

剑锋迎面而来,他挺身而出,挡在她面前,剑刃从背后刺进他的胸膛,他觉得胸口骤然一痛,血溢出来染红了衣裳,整个人痛到没有力气,却还是环抱着她,牢牢不肯松手,直到整个人失去了意识,然而再醒来,却已经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交代了很多内容,如果有心的话,已经可以猜出是哪个朝代哪个公主了,可以提醒的是,与史实不同之处在于女主的年纪大了一些~

怀光的过去,也在一点点被揭开,男女主角都不是简单角色,怀光让你们惊艳了吗?女主日后也会的╭(╯^╰)╮

16、空间之悠然人生03 ...

祝甜没有想到会再见金文涛,他西装革履,看起来比从前要意气风发许多,她心中有些失落,又觉得好笑,怎么,难不成对方变成了一个头发油腻,大肚便便的老男人,她就应该觉得高兴?

那只能证明自己当初爱错了怎么样的一个人。

可是看见他这样,心里不是不难过的,尤其是,他还没有认出祝甜来,而是自轿车上扶下一名看起来…冷艳高贵的女子,生得并不漂亮,但是高档的衣裙,价值不菲的皮包,都显示着她是千金小姐的身份。

“怎么样,这里不错吧?”金文涛殷殷切切表功。

而那个女子不过淡淡一扫:“一般般吧,我倒是觉得去迪拜更好,可是时间太紧了。”

金文涛只是赔笑,不敢反驳:“是是是。”

祝甜见此,虽然他比从前更神气,可是看在她眼里,无端一股猥琐谄媚的恶心样子,让她一眼都不想多看。

从前的金文涛,虽然有些愤愤不平众人的出生带来的不平等,却也勤恳努力,希望能够在城市里买房买车,而现在呢?现在却成了一条狗。

但是在别人面前却又挺直了腰板:“老板呢,老板?”

祝甜从屋里走出来,神情平静:“找我?”

“你是怎么做生意的,我们的房间呢…甜甜?”金文涛一怔,居然没有办法把这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和自己从前眉目都模糊了前女友联系起来。

祝甜冷冷淡淡:“是我。”她把钥匙丢给他,“房间在那里,自己去吧。”

金文涛的妻子一皱眉,傲慢道:“你是什么态度?”

“我就是这态度,爱住不住,不住就给我滚!”祝甜对上她,只觉一股恶气冲上喉咙。

那个女子怎么能够忍受这样的怠慢,立刻转身:“文涛我们走,太不像话了!”

金文涛想说什么,但是嘴唇微微动了动,却一句话没说,耸头搭脑就跟着走了,祝甜的弟弟祝斌正巧看见,皱眉冷笑:“姐,你瞧瞧他,一点出息都没有,就知道跟在女人屁股后面捡东西吃!”

祝甜不吭声,这个男人,她是曾经考虑与之共度余生的,是不是该庆幸幸好清醒得早?否则结了婚才知道真面目,后悔晚矣!

祝斌凑过去,神秘兮兮道:“姐,住在那边的那个客人,是不是就是温怀光啊?”

“是啊。”祝甜转身回房间,祝斌亦步亦趋跟在后面,压低声音:“姐,你和那个温怀光是什么关系啊?”

祝甜气乐了:“我能和他有什么关系,普通朋友最多了。”

“那他有女朋友没有?”祝斌怂恿,“爸妈都很迷他,不如你试着…嗯,你懂的。”

“去去去,小孩子家家,别乱说话。”祝甜赶他走,“他们那样的人,大概是不能轻易谈恋爱的吧。”

祝斌有些失望:“倒也是,大众情人么,连我女朋友都喜欢他喜欢得要死,才两部电视剧就这么火,啧啧。”

祝甜反倒是为温怀光辩护起来:“那是因为你没见他,见过他之后就知道是名副其实。”

因为这句话,祝斌死活要跟着祝甜去见见大明星,他们到的时候,温怀光正在院子里作画,就是以简单的水墨画锦鲤而已,他画得很慢却很仔细,祝甜和祝斌放轻了脚步,不敢打扰,他却还是发现了,搁笔一笑。

祝甜听见弟弟在耳边呢喃:“真要命,原本还以为一笑万古春是戏言,今朝才知确有其人。”

“你…在画画?”祝甜没话找话聊。

温怀光颔首:“嗯,随便画两笔。”

“画得真好。”祝甜既然是学美术的,自然有一定的鉴赏能力,“学了多久?”

温怀光摇了摇头:“没多久。”

是,别以为温怀光是富贵锦绣人家出来的翩翩贵公子,他从前只是京城庆春班当红的戏子而已,小生花旦都在行,曾经扮杨贵妃唱《长生殿》,一曲惊艳全京城,随后被人买下送进王府做了男宠,过了好几年,艳名远播,哪怕是长在深宫的公主也听过他的名字。

后来那个老王爷过世,他又辗转去了公侯家,过的日子也差不多,在这段日子里,他就借着这些达官贵人的宠爱留恋书房,学会了琴棋书画,学会了品鉴古董,最重要的是,他学会了取悦旁人,尤其是在床榻上的功夫更是炉火纯青,他们都说“温玉茗天生就是尤物”。

是呢,当初温怀光还不叫温怀光,而叫玉茗,乃是戏子的艺名,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叫什么,怀光这个名字,是她取的,记得当时她想了许久,才说道:“叫怀光吧,温谦君子,容颜有光。”

那一刻起,他从一个艳冠京城的男宠,变成了如今这个模样,谁看了,都觉得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干净无垢。

他没想过自己还能从泥泞里爬起来,站起来,站到她身边去——或许温怀光之所以是温怀光,自始至终,心里都抱着一个从未言说的奢望,他渴望变得更好,变得能够有资格去陪伴她,保护她。

而现在,他终于做到了。

祝甜和祝斌坐了好一会儿才走,祝斌对他非常感兴趣,追问了许多事情,温怀光能答的都答了,不能答的便含笑以对,好在祝家兄妹都不是死缠烂打的人,见他还有事情要忙,就很识相的告辞了。

公主全看见了,晚上他给她梳头的时候,语出惊人:“怀光,你应该离开我。”

温怀光扯断了她一根头发:“公主,”他急了,“怎么了么?”

“你应该离开我。”她凝视着他的眼睛,重复了一遍,“离开我,过寻常人的生活,到宫外去,娶妻生子。”

她又陷在了过去的回忆里,曾几何时,他在她身边呆了一段时日,然后身边的一个贴身宫女清莲马上就要被放出宫去了,她是知道他的身份的,并且对他心怀爱慕,公主全部都看在眼里,有一天忽然问他:“你愿不愿意和清莲一起离开?”

当时的他逃出生天没多久,听此立即惶恐道:“公主,你是要赶我走吗?”

“我不是要赶你走。”她解释,“清莲喜欢你,我知道,她马上就要回家去了,你和她一起走,然后过寻常百姓的生活,难道不好吗?”

她一直都觉得皇宫是一个漩涡,所以想让他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可是他不肯:“我不走。”

彼时的她不懂:“为什么,你不喜欢清莲吗?”

他没有回答,沉默以对,清莲临走前一天,不顾女孩子的羞涩矜持,来问他:“怀光,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走?”

“我不会离开公主。”他说,“除非我带她走,不然永不。”

清莲何等聪慧,一听便泪盈于睫:“呵,你喜欢的是公主是不是?可是怀光,公主是金枝玉叶,何等尊贵,日后的夫婿,必定不会是你。”

他知道,但是从不后悔。于是清莲离开了,他还留着,公主开始还不明白他的心意,后来时间久了,也就明白了,从此再也没有提过让他走的事情,两个人心知肚明,他却始终不敢开口说出自己的心意,直到今日。

“公主,我不会离开你,我爱你。”

呵,到今天,这个陌生的时代,他们相依为命,他终于能够把这一句迟来的告白,轻轻在她耳畔说出来。

莎莎终于接到温怀光的回电,来不及抱怨他的关机,就立刻道:“那样的曲子你还有没有,十首就能给你出一张专辑!我问过了,专业人士都肯定了你的歌声,完全没问题。”

“一个月后。”温怀光还是那样淡淡的口吻。

莎莎立马拍板定论:“行,一个月后,给你准备出专辑!”她兴奋地面庞通红,对莫燕红直言道,“温怀光简直就是摇钱树!”

莫燕红都佩服自己当初慧眼识人:“可不是,过不了几年,肯定红得发紫。”她又问,“问起安娜的离职没有?”

莎莎摇摇头:“半个字都没提。”

“他倒是沉得住气,安娜以前那套,我也有所耳闻。”莫燕红皱眉,“她去了哪里?”

“轮回。”

“轮回公司啊,我记得上一次就是他们的那个易东来找怀光麻烦吧?”

莎莎闻此,笑道:“可不是,我也听说了,怀光给了他好大一个没脸呢。”

“真不知臊,演员是职业,不是床伴!”莫燕红年轻的时候也曾经遭遇过这样的潜规则,因此对此深恶痛绝,“你要看好怀光,别让他有什么绯闻,他现在的名声好得不得了,不求更进一步,保持就谢天谢地了。”

“怀光特别,不能足一而论,我看公司里的人都对他有好感,可是你看他对谁逾越没有?”莎莎是星光的老人,和莫燕红姐妹相称,因此说话直白无忌,“他心里有数,不像是这个年纪出道的,自持稳重。”

莫燕红点点头:“这倒是,你也知道我们这个圈子里脏事儿多,他上次撞见一回,居然完全不惊讶,我看他连眉头都没有抬一下,从没想过英雄救美。”

“我记得,以前带过一个小男生,到底是年轻心热,看见有女孩子被拖进房间里,立刻就要冲过去,我说他几句,他还说我铁石心肠。”莎莎唏嘘,“但是你看温怀光,你说他冷清,但是就算是扫地的清洁小妹滑了一跤,他都是会去扶起来的人。”

莫燕红哈哈一笑:“对啊,你看那几个记者,跟着怀光,拍了几张照片就上报纸,结果全是陌生人,弄到最后,干脆不登了,我们家蕊儿对别人都不屑一顾,可是就偏偏是他的死忠粉。”

“他已经不算是偶像明星了,这才两部剧呢,大概等《千古一帝》开播,他的人气还要旺。”

莎莎铁口直断,《千古一帝》的档期早就排好了,黄金档播出,收视率非常好,温怀光要到后半场才会出现,原定是四十集,剪辑之后却延长到了六十,温怀光的戏份大大增加,他和琳琅公主的爱情恐怕很快就会被津津乐道,虽然最后失败被处死,可是就好像明玉没有得到女主的芳心,最后却比男主角更受欢迎一样。

这就是所谓的大众情人了,粉丝们最好希望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若是能洁身自好,更是爱得不得了。

17、空间之悠然人生04 ...

自从温怀光来了之后,祝甜时不时就要去他那里坐坐,哪怕只是说几句话,却也觉得是享受,若是能够听他弹琴一曲,那真的是神仙也不换。

祝甜说出肺腑之言:“和怀光呆了几日,觉得自己都染上仙气了呢。”

温怀光失笑:“我不过是凡夫俗子…”他无奈地摇了摇头,他们所有人都看到的是假象,或者说是片面的温怀光,以为他不沾染人间烟火,可是他的脆弱,只有一个人知道。

祝甜笑嘻嘻问道:“对了,破阵子之后,你打算谱那一首?”

“柳三变的雨铃霖可好?”

这一首词哪怕是中学生都可以立刻脱口而出,祝甜也不例外:“杨柳岸晓风残月?”

“是,小桥墩下,杨柳岸边,晓风残月。”温怀光淡淡一笑,“有人说读柳词需二八少女,手持红牙板,低吟浅唱。”

祝甜马上道:“但若是温怀光,自然毫无问题。”

这一次的视频依旧是她来做,温怀光并不喜欢太过花哨的内容,因此整个视频都非常简单,是她自己用手绘板画的图,一座石桥,一个撑着纸伞的背影,雨淅淅沥沥下着。

做完之后,配上温怀光的浅吟低唱,她不知怎么的,忽然被感动,眼泪直流:“此去经年,良辰好景,能与谁共?”

那个时候天已经暗了,明月高悬,她忽然泣不成声,总觉得前半生的所有往事一一涌上心头,曾经爱过的人,恨过的人,这一刻都不在她的身边。

温怀光递给她一张纸巾,祝甜摸了摸脸,看见他立在庭院里,也不知怎的鬼迷心窍:“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有。”他答。

祝甜知道自己不该继续问下去,但是夜里她不再是那个精明能干的祝老板,而是一个软弱伤感的小女人:“她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

“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每天早上醒过来,都在害怕已经不在她的身边。”温怀光沉默了一会儿,也吐露真情,“我一直都在仰望她,跪在她的脚边,匍匐着,所有的自尊都可以不要,自由也可以不要,只祈求她能够看我一眼,这么卑微,你能不能相信?”

祝甜不能相信:“怎么可能!你这么好,值得最好的女孩子!”

温怀光摇头反驳:“不,我用尽全力让自己变得更好,就是为了能够站到她身边。”

“全部为了她?”祝甜喃喃问,满眼震惊,“我不能相信。”

温怀光微微笑了笑:“我也觉得很难相信,所以你看,其实所有人爱的温怀光,都不是真正的我。”他注视着自己的手,看起来修长而洁白,但是皮肤底下涌动的血管里,流淌着的却是怎么样的血液呢?

而祝甜听了他的话,似乎明白了什么,她动了动唇:“对,我们喜欢的,不过是那个荧幕上的温怀光。”

她喜欢的,也不过是情劫里那个仙风道骨的明玉真人而已。她们所有人看见的温怀光都是那么完美,可是他有残缺的一面,却注定只能被那个她看见。

他不会是她的良人。祝甜长长叹了口气。脑海里浮现出来的是另外一张脸,平凡无奇的,但是可靠,她每次看见他不会觉得心跳如雷,面红耳赤,却会觉得安全踏实,他笨拙的讨好,会让她的心里泛上一丝甜蜜。

温怀光是一场梦。而如今,梦醒了,就醒在这最花好月圆的时刻。

温怀光进屋的时候,她在看电视,里面就在播《千古一帝》,她拒绝看现代片,就好像拒绝接受这个世界一样。

她赤着脚,一双玉足天生纤细不足一握,到现在他倒是庆幸不已,若是三寸金莲放在今日可是要受罪了,从前古人说小脚有“肥、软、秀”三美,香艳欲绝,魂销千古,温怀光没有恋足的癖好,但是现在看见她露在裙边的玉足,忍不住跪下去抬起来放在膝上轻轻揉捏。

一握就觉得果然柔若无骨,她往回微微一缩,温怀光已经低头亲了下去,她叹息了一声:“怀光,你应该是讨厌这样的事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