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勇义王爷,是安庆波吗?这是个什么破封号啊,一点不好听。

安庆波先下了车,打开了车门,霍中溪抱着小霍侠先下去了,然后又伸过胳膊将沈曦扶了下去。

沈曦这才看到旁边跪了好多穿官服的人,乌压压足有百十来号人。

霍中溪看都没看他们,牵了沈曦的手就往附近的一所房子里走。沈曦上辈子也是见过世面的,自然不会被这场面吓的手软脚软,她很镇定的跟上了霍中溪的脚步。当走到大门前时,她还抬头看了看这门上面的牌匾,只不过那上面的字太过于龙飞凤舞了,在这里处于半文盲状态的沈曦很遗憾的没认出来。不过,她闻到了一股药香味,看来这地方不是药店就是医馆。

霍中溪带沈曦进了屋里,门内也跪了好几个人,在见他们进去了,有两个胡须雪白的老头口里恭敬道:“御医张平远袁道清叩见剑神大人,叩见剑神夫人。”

从到古代以来,自己都是在社会底层混,何曾见过这种大人物,现在看到他们都跪在自己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出,沈曦这才有些明白为何古代人费尽心思的往上爬了,实在是这其中的差距,象天和地那么大呀。

霍中溪让沈曦坐到椅子上,自己抱了小霍侠在旁边落座,这才淡淡说道:“你们给夫人诊诊脉。”

一个足有七八十岁的老御医颤微微的膝行过来,来到沈曦面前,掏出一方丝巾盖在沈曦的手腕上,这才将手指按在了丝巾上。

沈曦以前也是社会主义好青年,平时见人也是有礼貌的“你好谢谢对不起”不离口,现在这么大岁数一个老大爷跪在自己面前,就觉得有些不自在。不过她看了看霍中溪严肃的脸,没敢提出来让老御医坐着诊,因为她知道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如果你太出格了,会招来他人的嘲笑,自己一个人不打紧,可现在好歹也代表了剑神不是?

老御医仔仔细细的诊了好长时间,才收回手道:“夫人身体无大恙,只是早年体亏,再加上生产之后调养不当,有积劳成疾之相。”

听到沈曦身体不太好,霍中溪有些不太放心了,向跪着另一个御医道:“换你来。”

另一位老御医也赶紧膝行过来,也给沈曦仔细诊了脉,然后道:“剑神大人,下官诊的脉象和张大人一样,夫人必是吃过许多苦,也曾受过大惊吓,体内已埋下隐疾,脉中已有显现。”

霍中溪沉吟片刻才说道:“照实了开个方子。”

两个老御医恭恭敬敬退下了。

沈曦这才明白,霍中溪是怕她留下什么病症,这才特意找了这两个御医来给她诊治。他这份细心,让沈曦感动不已。

沈曦向霍中溪眨了眨眼睛,轻声道:“谢谢啦,相公~”

见自己的好意得到了妻子的回应,霍中溪也不再扮酷了,向沈曦微微一笑。

沈曦刚要戏弄戏弄这个假正经的武神,不料旁边安静了好久的小霍侠似乎有点渴了,看见桌上的茶杯一个劲的伸手:“娘,喝水。”

霍中溪离的近,顺势抄起个杯子倒了点茶水,还先试了试温度,觉得不烫,这才拿到了小霍侠嘴边,细心的喂小霍侠喝水。

等两位老御医进来的时候,发现一向冷酷的剑神大人竟然在温柔的喂孩子喝水,不由都不敢相信似的揉了揉眼睛。

拿到了药方,又抓了几包药,霍中溪抱上儿子牵着夫人就回到了马车上。车厢旁跪着的那些人连忙又喊道:“恭送剑神大人,恭送剑神夫人,恭送忠勇义王爷。”

沈曦觉得他们其实挺可怜的,为了迎接剑神大人,估计他们早早的就在这儿等着了。跪了这么久,竟然连剑神大人一个字都没听到,这官,也不好当呀。

晚上的时候,一行人投在了一个客栈里,似乎已经有人提前打点过了,给他们包了一个风景优美的小院子。沈曦正给小霍侠讲睡前故事呢,霍中溪从外面回来了,手中拎了一个漂亮的锦包,一进屋他就将那锦包扔给了沈曦。

这是什么?

礼物?信物?诸葛亮的锦囊妙计?

沈曦狐疑的打开了那个锦包,吃惊的发现这里竟然装的满满的都是银票,她看了看,有一万一张的,有十万一张的,有百万一张的,沈曦一张张仔细清点了,然后吃惊的发现这里面足有三千万两!

古代有这么大面额的银票吗?百万两一张?在沈曦印象中,这一百两一张就是最大的了。

沈曦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些银票,果然见下面都写有一行小字:剑神霍中溪专用,兑换后钱庄即日交回国库兑现银。上面还加盖了好几个大印。

看着这“专用”两个字,沈曦暗骂一声“万恶的特权阶级”,一边将银票塞进了自己的包袱里,然后脸上笑开了花。

哈哈,发财了,发财了,这次真的发财了,三千万两呀,足够自己挥霍一辈子了。以后再也不用辛苦劳作啦,再也不用起早贪黑啦,再也不用忍气吞声啦,沈曦那个美呀,从心里美到了脸上,就差跳段舞庆祝一下了。

还没等她笑出声来呢,霍中溪的一句话就又把她给噎住了。

霍中溪道:“这点零花钱你先拿着,不够了再和安修慎要。”

不会吧,三千万两是零花钱?

沈曦挖挖耳朵,自己没听错吧?

前些日子自己还在为能挣几百两沾沾自喜,现在竟然有三千万两可以供自己挥霍了?

不是姐思维有点乱,是这世道变的太快呀!

三千万两是什么概念沈曦不知道,沈曦接触过的这么大数字是在历史书上,好象是在八国联军的时候清政府和外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里看见过。

沈曦前世没缺过钱,来到这个世界后,天天为能混口饭吃奔波,现在,自己终于又可以过回米虫生活啦。先买所大宅子,要风景优美的,院中有山有湖的,还要买不少丫环仆人,不英不俊不美不靓的根本就不要,护院打手还得招一堆,自己出去的时候前呼后拥,看谁不顺眼上去就一顿胖揍,谁敢看不起自己,自己用钱砸死他…

带着这美好的想象,沈曦迷糊傻笑状态一直持续了好多天,每天晚上她都抱着银票睡觉,在梦中嘿嘿嘿嘿的笑个不停,把睡觉一向警醒的剑神大人一晚上惊醒好几次。

对于外界的事情,抱着银票的沈曦根本没心思去理会,安庆波离去她不知道,霍中溪亲自出去赶车了她也不知道,当马车停在了一个看不到边际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边上时,她还是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唉,今天这一章写的实在辛苦,昨天晚上我家小宝贝十二点就睡醒了,然后不睡觉了非得看电视,不让看就得讲故事,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才睡,早晨起的又早,我严重缺觉中…下午竟然用了整整半天才写完这一章,其间困的趴在电脑桌前竟然睡着了。有孩的娘亲,真心命苦啊!

这两天留言扔地雷的也不踊跃了,文章也进入稳定平和期了,我写作的动力都小了,看来还是虐一虐咱们大家都比较有活力。

今天这一章临时加了一点小想法,所以霍大人的惊喜明天出现,不过已经隐现苗头了。

三千万两大家不要说多,说多的去看清朝的不平等条约去,别和我较真,我今天缺觉头疼的很。

第56章

望着眼前这一望无际的森林,沈曦傻傻的回过头来,一字一句的向霍中溪道,“亲——爱——的——相公,请你告诉我,我们来森林干吗,这是桃花盛开的地方呀,还是生你养你的地方呀,”

“后者。”霍中溪回答的很简短,“我在这里长大。”说罢,他把小霍侠抱在手上,闪避着沈曦逼人的目光,向小霍侠道,“儿子,爹爹教你拿剑砍野猪刺老虎挑野兔削狐狸,好不好?”

“好,好!”小霍侠稳稳的坐在老爹的怀里,和满脸郁闷的娘亲相反,他脸上挂的是开心雀跃的笑容。

不满于儿子和她唱反调,沈曦伸出手在儿子的脸上轻轻拧了一下,小霍侠小脸一歪,小嘴一嘟,委屈的向霍中溪道:“爹爹…

霍中溪看了看满身不爽的娘子,转过身轻声哄儿子道:“儿子,男子汉大丈夫要能屈能伸,咱不与女人一般见识。”话刚说完,他的腰间就被人狠狠的掐了一把,霍中溪咧了咧嘴,仍继续保持微笑向小霍侠道:“不仅要能屈能伸,还得能忍辱负重。”小霍侠虽然不明所以,但仍郑重的点了点头。

沈曦叹了口气,无奈地向霍中溪道:“你没逗我吧?”

霍中溪笑眯眯道:“我真是在这儿长大的,师父他老人家就埋在这里。”

沈曦郁闷极了。

刚得了一大笔巨巨巨款,还没有挥霍消费呢,就跑到这森林边上来了,这不是手拿金碗讨饭吃吗?

不过还好,这里还是一个小小的镇子,虽说不可能弄个太繁华的家,一般富户呼奴唤婢的生活其实还能过上的。

沈曦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小女生了,早就过了可以随意耍脾气的时候了。所以,她只能快速接受下来。反正再糟糕,也不会比她在镇子上的时候更糟糕,何况有了身边这个男人,就算再艰苦的生活,她也甘之如饴。

想到这里,沈曦掐霍中溪腰部的手改成了抚摸,然后又进化成了调戏,她一手在霍中溪身上连掐带拧,一边抑扬顿挫道:“相公,我对你…长…大的地方,很感兴趣呢…”

这不算隐晦的暗示,霍中溪自然听懂了,在和沈曦的相处中,他早就已经习惯了沈曦突如其来的挑逗,也把这当成了夫妻间的小情趣,有时候也是乐在其中。

霍中溪瞥了儿子一眼,偷偷伸出手,狠狠攥了一下沈曦那柔软的手,直到沈曦痛的直皱眉才松开了。

对于霍中溪的警告,沈曦当然是置之不理,在儿子看不见的身后,她抬起霍中溪的手,迅速在他手心用牙齿轻轻磨了一两下,然后又迅速将他的手放开了。

霍中溪无奈的看了沈曦一眼,凑到沈曦耳边悄声道:“当着儿子呢,收敛点…”

见相公大人为难了,沈曦心里这才舒服了,报了霍中溪带她来这个偏僻地方的一箭之仇。

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是森林边上的一个小镇。霍中溪似乎对这里很熟悉,直接把马车赶到了一个小酒店旁边,将马缰拴在店前面的柱子上,霍中溪冲着店内大声喊道:“莫老伯,莫老伯…”

刚喊了两声,就见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家,扎棱着两只还在往下滴着水的双手从店内冲了出来,嘴里嚷嚷道:“小霍回来了,是不是小霍回来了?”

霍中溪迎上去抱住老人家,情绪也是十分的激动:“莫老伯,是我,是我回来了。”

莫老伯仔细的打量了霍中溪一番,忽然竖起大拇指道:“小霍,你的事我都听说了,好样的,没给你师傅丢脸!”

老人家又瞥见了霍中溪身后的沈曦和小霍侠,不由疑惑道:“这是你娘子和孩子?”

霍中溪连忙牵了沈曦和霍侠的手,向老人家介绍道:“莫老伯,这是我娘子沈曦,这是我儿子霍侠。”

那莫老伯从头到脚打量了沈曦母子一番,忽然收敛了激动和笑容,脸色一沉,竟然显出怒容来了。他厉声向霍中溪道:“小霍,这真是你的妻子和孩子?我看着你长大,一直以为你是个有情有义的,没想到,你结发妻子尸骨未寒,你竟然就和这个女人在一起了,这孩子少说也有两三岁了吧,我没冤枉你吧。只可怜那个死在屠城之中的女人,白跟了你一场。你赶紧带她们走吧,别白白的污了我门前这块地。”

一个素昧平生的人替自己打抱不平,沈曦对面前这个莫老伯顿生好感,哪怕他刚才还狠狠的瞪了自己一眼。

霍中溪连忙解释道:“莫老伯,我娘子就她一个,没换。”

沈曦也上前道:“多谢老伯为沈曦仗义执言,只不过这次您真屈着相公了,当日有人告知我西谷城要发瘟疫了,我就提前离开了西谷城,这些年一直在海边一个小渔村生活,半个月前相公才找到了我们母子。”

听沈曦也这样说,那莫老伯这才回转了笑容,向沈曦道:“我就说嘛,小霍不是这样的人。侄媳妇,我这老不死的还要感谢你呀,谢谢你救了小霍,要是没有你,咱们中岳国可就危险了,你可是救了全国百姓的命呀。”说罢,还向沈曦郑重行了一礼。

沈曦急急跳到一边,慌乱的去搀扶老人:“莫老伯,你快别这么说,我遇到他时,他的伤已经快好了,我可真没救过他。”不止没救过,这个身体的原主人还给他加了一把毒,把他毒瞎了。老人这一礼,沈曦可当真受不起。

老人郑重道:“侄媳妇你放心,小霍是个靠得住的,你尽管放心和他过日子。若他惹你生气了,你尽管来告诉我,我替他死去的师傅教训他给你出气。”

沈曦连忙说:“不敢当,不敢当。”

莫老伯带着沈曦一家进了小酒店,亲自下厨炒了几个小菜,用的材料也都是从山中收集来的新鲜食材,让在马车颠了好多天的沈曦一家美美的吃了一顿好饭。

晚上的时候,沈曦一家自然也是住在了这个小店中,小霍侠这些天大概是累着了,早早就去睡了。莫老伯打来开水,和霍中溪各自洗了个澡,洗去了一身的风尘。

沈曦是早就累坏了,躺在床上迷迷糊糊问道:“以后咱们住在这里吗?”

霍中溪拿着布巾给沈曦擦半干的头发,轻轻道:“可能会在森林里住一段时间,我想先教儿子练剑,那里人迹罕至,儿子不会分心。”

森林里吗?

沈曦睁开眼看了看这个在自己面前一直在努力当个好丈夫的男人,低声道:“有你在,去哪儿都行。”霍中溪缓缓展开笑容,倾□来,在沈曦唇上轻轻印下一吻。

下半夜的时候,睡得正香的沈曦仿佛听到了霍中溪叫她的声音。她睁开惺忪的睡眼,模糊看到了霍中溪的脸庞,没醒过来,就又软软地躺了下去。

霍中溪见叫不醒她,只得替她穿上了衣服。用一个背篓将正在睡觉的小霍侠背在身后,上面蒙上一层薄薄的被子。然后他又抱起沈曦,也用一床薄棉被裹在她身上,就这样出了门。

门外,夜色仍沉的很,天空中只有几个星子在闪烁。夜空下,莫老伯提着一个灯笼,站在店门外为他送行:“小莫,路上小心点,遇到猛兽就避开点,千万别再硬闯了,遇到事多想想你娘子和孩子。”

霍中溪点头道:“我知道。莫老伯,我现在去了短时间内回不来,有什么事你就叫人去通知我。过几天庆波可能会来,你让他多带些东西过去。”

莫老伯道:“你放心吧,这事老头子都干了快一辈子了,闭着眼睛也办得好。天也不早了,你快点走吧,这几天的路,不轻松,千万别累着了。”

霍中溪向莫老伯点点头,提起一口气,就跃上了林梢,携妻带子的身影,转瞬就消失在了森林里。

沈曦是被颠醒的,当她睁开眼睛后,发现自己正在离地面几十米高的树梢上跳跃,立刻来了个失声尖叫,那声音尖的如此凄厉,就连在后面背篓中的小霍侠都吵醒了。

要说剑神的儿子就是胆大,当他把盖在背篓中的背子拨开一条缝,发现自己是在空中跳跃时,立刻就兴奋了起来,大呼小叫的声音飘的老远老远,若不是霍中溪沈曦一再要求他老实些,他怕是能从背篓中蹦出来,自己跳到树梢上去尝试一下。

现在是夏末秋初了,已经有秋风下来了,何况现在是在半空中,再加上霍中溪的速度相当的快,迎面而来的那个风,又大又利,好象一柄柄飞刀在天上飞。沈曦刚从棉被中露了个头,就被风灌了满嘴,脸也似被打了个大巴掌一样,疼的要命。没有办法,沈曦只得又缩回棉被中,将棉被留了个小缝,向外面瞄一眼瞄一眼的。

由于她是被霍中溪公主抱抱在怀中,所以她只能看到霍中溪胸膛往上的部分,以及低阔蔚蓝的天空。天空没什么好看的,沈曦的视线只得局限在霍中溪身上,时间一长,对霍中溪的状况就看得比较清楚了。她发现在树梢上跳跃的时候,霍中溪似乎是在提着气,不能多说话,只要说话了,必定要落下去踩着树枝借力。所以沈曦自动的减少了和他说话的次数,也一再要求小霍侠不要打扰他。

小霍侠听话的不再问爹爹任何问题,乖乖的坐在后面的背篓中,骨碌碌的转着大眼睛,看着这个被他踩在脚下,不断向后逝去的森林,幼稚的小脸上,流露着对父亲的崇拜和对武功的强烈渴盼。

在树梢上跳跃明显比较消耗体力,特别是在带两个拖油瓶的情况下。虽然霍中溪武功不错,但在树梢上跳的时间长了,明显有些体力不支了。听着霍中溪呼呼的喘息声,沈曦小声的提议他先找了个平坦的地方休息一会儿,顺便让小霍侠吃个早饭。

霍中溪又在树上窜了好久,在见到一条小溪后,才落了下去。沈曦和小霍侠分别从霍中溪身上下来,然后立刻被眼前的美景惊呆了。

高高大大的树木,黄绿掩映;丝丝缕缕的白雾,轻柔飘荡。弯弯曲曲的小溪,淙淙流淌,白白黑黑的卵石,圆圆滑滑。清清沏沏的水中,鱼儿游走,叽叽喳喳的鸟儿,跳跃树间…

沈曦忘情赞叹道:“好美,比画儿还美!”在上辈子,这样美这样原生态的自然景观太少了,即便是有,也不是沈曦那种在城中长大的体虚身弱的人能见到的。

小霍侠抽出他的小木剑,嗖的一下就j□j水中,似乎是想挑一条鱼,不过他毕竟人小力亏,意料中的没有挑中。

霍中溪看着妻儿的反应,很是满意,他本来有些担心沈曦不喜山林,现在见沈曦如此反应,心中的石头总算是放了下来。他向沈曦道:“娘子,我去找些柴,给儿子烤几条鱼吃。你们先在这溪边歇一会儿,千万别乱走,林中很危险。”

沈曦点点头:“你带着儿子去吧,他在你身边更安全些。”

“我走不远,有事你就喊我。”霍中溪答应着,抱着小霍侠进入了溪边的树林中。

沈曦把霍中溪放在溪边的背篓翻了翻,除了背篓底部垫着的几件衣服,还有一包盐,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沈曦又仔细想了想霍中溪来时的样子,忽然有一种大事不妙的感觉。霍中溪来时的衣服未见鼓起,显见是没有揣什么东西,如果他真的连一些生活必需品都没带,那在森林中的生活…

难道自己一家三口这是要去做野人吗?沈曦跌坐在石头上,连气都懒得叹了。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文章到了平静期,但同志们,你们也太平静了吧,评论一天减少一百多…

谢谢仍在支持我的朋友,特别是留言和扔地雷的亲们~

第57章

沈曦没失落多久,捡柴的父子二人组就回来了。霍中溪背了一大捆枯树枝和杂草,小霍侠也象模象样的背了几根树枝在背后,一副小大人的样子。

“娘,看,”小霍侠一脸的兴高采烈,可见玩的是十分尽兴。

沈曦不忍拂了孩子的好意,赶紧压下对前路的担忧,笑意盈盈的夸奖小霍侠,“儿子,你太能干啦,竟然背了这么多的柴,沉不沉呀,”

小霍侠很豪气的挥了挥手,“不沉。”

沈曦瞥了霍中溪一眼,霍中溪笑眯眯的和她对望一眼,却是伸出手,很男人式的拍了拍霍侠的小肩膀,

有了父亲无言的鼓励,小霍侠用力的挺了挺胸膛,一脸的光荣与坚强。

沈曦早就知道,父亲是孩子成长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男人的坚强与稳重,以及男人给孩子带来的安全感,都是一个母亲不可能给予孩子的。在这五年之间,沈曦早已发现了霍侠的内向与少语,虽然她曾尽了最大努力去引导他,可很显然,她温柔足够,却缺少霸气和豪气,所以,霍侠仍旧是在以自己的方式适应着这个世界。

而现在,有了父亲的引导,特别是这个父亲以一种极为强硬的姿态站在了人类的巅峰,小霍侠心中立刻就把父亲当成了自己最大的安全港湾,在这个安全港湾里,他才流露出了孩子幼稚与天真的一面,脸上多了开心和笑容,而当他和这个让他崇拜至极的父亲相处时,也在时时刻刻的模仿着父亲的一切,包括动作,包括话语,包括气质等等…所以这些日子来以,小霍侠的变化十分明显,性格开朗了许多,也不再那么沉默寡言了。

对于小霍侠的这种变化,沈曦自然是喜欢的,所以她立刻接过了小霍侠的柴,并给予了言语上的鼓励和夸奖。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得到了母亲的认可,小霍侠脸上的笑容更多了,自信也多了。

沈曦生火,霍中溪在水边站定,剑快如闪电,肥嫩的大鱼就一条条被挑出了水面,叭嗒嗒落在了沈曦附近。

沈曦不敢弄滑溜溜活蹦乱跳的活鱼,只好仍由霍中溪一一开膛剥鳞收拾了。收拾好洗干净后,拿到沈曦这边烧烤。

对于烧烤沈曦并不陌生,在上辈子那个一切都很发达的社会,没有几个人没吃过烧烤,所以对烤东西大家都不陌生。对沈曦来讲,最大的困难就是火候的问题,以前是用不见火苗的炭火,现在却是用明火烤,沈曦怕搞不好会烤焦。

手边只有盐,没有别的调料,沈曦将鱼内外都抹了些盐腌渍起来,然后架起火堆,用树棍将鱼串起来,放到火上慢慢翻烤。由于沈曦的刻意小心,鱼总算是没烤糊,可是串鱼的树棍却被烧着了两次,树棍上串着的鱼都掉进了火里,实在是让沈曦有些措手不及。

烧好鱼后,沈曦喊那父子俩吃饭。大概是由于亲手捡了柴又亲手抓了鱼的缘故,小霍侠吃的格外的香。吃罢饭,一家三口继续赶路。

一路跳呀跳,在这有节奏的跳跃中,吃饱喝足的沈曦不久之后就在霍中溪怀中睡了过去,倒是小霍侠,颇为享受这种风驰电掣的感觉,一路上都保持着兴奋和清醒。

中途又落回到地面吃了一顿饭第二次落地的时候,已经是黑夜了。这次,他们停留在了一块巨大的石头下面,晚饭仍旧是烤了一只野味,然后一家三口在一块巨石下裹着被子度过了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沈曦就被清晨的寒气冻醒了,她张开眼先看看儿子,见小霍侠裹的严严实实的睡的正香,这才轻手轻脚的起了身。霍中溪睡觉轻的很,沈曦一动他自然也醒了。

两人来到不远处的一个小湖泊旁边,洗手洗脸进行洗漱,刚打理干净了,霍中溪却突然抱起沈曦,几步冲向小霍侠睡觉的地方,将沈曦迅速塞进巨石下,急匆匆的说了声:“有人。”然后他迅速站起身形,面向南方,挺身而立,手却是按紧了腰间的剑。

沈曦不知道来的是什么人,但能让霍中溪如此如临大敌的,必定不是平凡人。生怕拖了霍中溪后腿,沈曦乖乖的趴在巨石下,刻意挡住小霍侠,一声也不敢吭,但两只眼睛也是盯向了南方。

清晨的森林中,弥漫着浅浅的薄雾,虽然不至于对面不见人,但二三十米外,就看不见对面的情况了。沈曦见看不清来路,只好竖起耳朵,仔细倾听。

清晨的森林,并不寂静,不知名的虫鸟时不时的就发出一些叫声,仔细听来,是很热闹的。但在这虫鸣鸟叫中,沈曦也慢慢听到了沙沙的走路声。这声音很杂,听起来不象是一个人,象是好几个人在同时走路。

森林中多的是枯枝败叶,这些东西堆了不知多少年了,都腐烂成泥了,是以在森林中行走,绝对不应该是象在平地上走那样轻便灵活。

可沈曦听到的声音,就好象是有人走在平整的沙地上一样,连自己都听出不一样了,难怪霍中溪会如此紧张了。

沙沙沙,沙沙沙…

脚步声越来越近,声音也越来越大,沈曦也越来越紧张,她紧紧的屏住呼吸,眼睛眨也不敢眨的死死盯着来路。

有两个白色的身影慢慢在雾中显出了轮廓,体形粗壮,身材高大,看来是两个男人。这两个男人身穿白衣,一人抬着一只胳膊,歪着一边肩膀,似乎肩上在抬着什么。

当他们越走越近,终于从雾中露出真容时,沈曦还真是有点意外。

来者一共四人,是四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

他们身上都穿着白色的绸衣,衣襟领口都绣着精致的花纹,飘逸的腰带上还垂着晶莹剔透的玉佩,这些衣服不管衣料还是做工,都非常的考究,看得出来价值不菲。

而让沈曦吃惊的不是他们的衣服配饰,而是他们的相貌,前面的两个人,长的一模一样,应该是对双胞胎,后面的两个人也长的一模一样,应该也是双胞胎。而这四个人,要仔细看起来,就会发现虽然前后两对双胞胎相貌有差异,但总的来说这四个人有相像的地方,就好似是兄弟一样。

这虽然奇怪,但最让沈曦惊奇的,是这四个人穿的如此华美,却不是来游山玩水的公子哥,他们竟然是下人,因为他们的肩上,抬着一顶淡紫色的轿子。轿子装饰的很华丽,浅黄的流苏从轿顶垂下,流苏上坠着一串串透明的珠子。最为显眼的是,轿身上竟然用红色和金色,画了一幅红花金叶的荷花,那红也不知用的什么颜料,竟然红的耀眼,那金色似乎是金粉,也熠熠生辉。

沈曦不用猜也能想得出,能用得上粉紫浅黄颜色的,轿子里坐的肯定是个女子。只是不知道,能用得起这么富贵的仆人的女子,又是何方神圣。

那四个男人抬了轿子径自来到霍中溪面前,将轿子放到地上,前面左边那人弯下腰去,向轿中道:“小妹,巨石之下果然有人。”

轿中人未回答,却先传来了一阵轻咳,那声音清脆的紧,一听就知道是个年轻的女孩,不过她咳的很厉害,撕心裂肺的,似乎是得了重病一样。

一听轿中女孩咳嗽了,前面右边的人立刻从袖子中掏出一个药瓶,倒出一粒药,把轿帘掀起一条缝,就将那药丸递了进去。

他一抬手间,沈曦看到他的袖口上用黑色丝线绣着三个小字:名七。

轿中人吃完药后,再没动静了。

霍中溪忽然开口道:“神府名家?”

名七向霍中溪行了一礼,从容道:“在下名七,这是舍弟名八,名九,名十。”

名七名八名九名十,听名字似乎是兄弟四人,怪不得长的这么象呢。也不知人家父母怎么办事的,效率真高,生了四个孩子竟然只用费了两回事。

沈曦正在胡思乱想,又听得霍中溪道:“在下霍中溪,不知名家几位少爷来此有何贵干?”

名七道:“舍妹自幼病魔缠身,幸得天佑,觅得药方一份,我们兄弟是来带舍妹寻找药材的。”

霍中溪淡淡道:“那霍某就不打扰各位了,请便。”

名家几位少爷却没有动身,而是继续向霍中溪道:“既然是世所罕见的药方,所用药材自然也是不易寻的,我们名家用了十一年,却仍没有凑全药材。小妹术算通神,卜得一卦,有一味药,却与巨石之下那女子有关。”

巨石之下的女子,那不是自己吗?

沈曦彻底怔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