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曦在锅中放了清水,然后又放了点盐,没有其他的调料,料想这肉炖出来也好吃不了。

霍中溪让沈曦加着柴,他又窜进树林中,过了片刻之后,他抓了一把东西回来,在溪边洗了洗,就扔进了锅里。

沈曦好奇问道:“什么东西?”

霍中溪笑笑道:“炖肉菜。这东西森林里多的是。炖肉的时候放上点,味道可鲜了。”

“炖肉菜?我怎么没听到过有这种菜。”沈曦心道这森林就是物种丰富呀,随便找一种东西自己不仅不知道名字,竟然连听都没听说过。她还正在琢磨呢,只听霍中溪嘿嘿笑道:“不怪你没听过,这是我自己起的名。”

沈曦气结,还武神呢,这就是个野人!

兔肉炖熟以后,沈曦给那父子俩各盛一碗,自己也放了一块在嘴里,果然这肉香的很,比自己在家炖的还要香。

这炖肉菜可是好东西呀,看来以后这东西得多储备点,这太有用了。

吃罢晚饭,沈曦把那床破棉被在石头上摔了又摔,抖了又抖,生怕里面有小虫子,还在火堆边烤了半宿,然后把它铺在窝棚里的树枝上,铺完破棉被,她又把仅有的几件衣服铺在了破棉被上,算是弄了个褥子。

小霍侠白天没有睡觉,现在早就困得不行了,一躺到“床”上就睡着了。

沈曦和霍中溪一左一右的躺在儿子身边,霍中溪盖一床棉被,自己和小霍侠盖一床。

沈曦白天睡多了,虽然夜深了,却仍没有睡意,有一搭没一搭的和霍中溪低低的说了几句话,倒是霍中溪提着内力奔波了好几天,大概是累惨了,在沈曦的低语声中,很快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等沈曦睡醒后,才发觉自己身边的两个男人都没影了,沈曦翻身坐起,从窝棚中钻了出来,然后发现小霍侠正挥着一把崭新的木剑瞎劈乱砍呢,而霍中溪,正在修理树枝。见沈曦出来了,两人不约而同的都转过脸来,向沈曦微笑。沈曦看着在晨曦中的这一大一小两张笑脸,忽然觉得,即便条件再艰苦,自己也真的很幸福很幸福。

早晨吃罢早饭,霍中溪让沈曦选一个地方,今天要盖木屋。按照霍中溪的计划,他们至少要等霍侠武功基础打好了,才会离开这里。不过在建造正式房子之前,他们先要盖一间简易的木屋,做为暂时的居住地。

一听要在这里住这么长时间,由不得沈曦不做出长远打算。在一番盘算之后,沈曦在离溪边百来米,石头不太多的地方,选下了他们房子的住址,离小溪不太远,方便吃水用水。

霍中溪在森林中住了许多年,对建造木屋十分的熟悉。何况他武功高深,内力强劲,根本不用挖地基挖坑什么的,宝剑在粗大的木头上挥过,木头就断成了两截,然后他只把木头往地上一戳,木头就j□j了地里面,他再跃到木头上往下一踩,那木头就如同针一般,j□j去很深一块,沈曦试了试,她是怎么也撼不动的。

这种盖房方式,沈曦真是前所未见,兴奋的她在一旁一个劲的叨叨:“相公,你太厉害了,你就是奥特曼降世啊,超人蜘蛛侠什么的和你一比,那都得靠边站。那挖沟机呀大吊车什么的,那都太落后啦,你就是一部全自动高智商无所不能的万能机器人啊…”

已经习惯了沈曦说一些他不知道的名词,霍中溪也不往心里去,手上仍在不紧不慢的干着自己的活,倒是旁边正拿着木剑刺树叶的小霍侠问了句:“娘,奥曼?”

自己的儿子竟然不知道奥特曼,太落伍啦,于是沈曦小手一挥,豪爽道:“儿子,等咱家房子盖好了,娘不光给你讲奥特曼,娘还给你蓝猫朵拉米老鼠,杰瑞汤姆蓝精灵,海贼王,圣斗士,柯南多啦a梦喜洋洋…”

霍中溪在旁边另有所指道:“儿子,信你娘,你就多了一个世界。”

“不不不,”沈曦谦虚道:“一个世界哪够呀,你应该这样说,信沈曦,得重生!”

霍中溪…

霍中溪盖房子,沈曦也帮不上什么忙,趁着这功夫,她走到森林边上,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可以吃的水果或蔬菜,这几顿光吃肉,吃的她腻的很,都有点上火了。为了以后的生活考虑,沈曦就必须得学会在资源丰富的森林中采集食物。

在霍中溪的一再嘱咐中,沈曦小心翼翼的来到了树木丛林的边缘。这个森林也不知道存在多长时间了,里面的树木长的格外的高大粗壮,现在正值初秋,树头的树叶已经开始变黄了,树上的粗藤长蔓也有些干枯了,就连树底的长草,也已经枯萎了。

沈曦沿着树林边缘走了一段距离,在一棵枯树上找到了一丛干黑的木耳,枯树根下还有一片已经晒烂了的蘑菇。再走几步,还找到了一种红色的小果子,好似樱桃一样。沈曦摘了一把小果子,献宝一样的捧到了霍中溪面前。

霍中溪看着沈曦一脸的新鲜与期盼,不由微笑着道:“这叫小蜜珠,酸酸甜甜的,味道和草莓差不多,不过别吃多了,吃多了容易坏肚子。”

沈曦连忙拈了一个放进嘴里,一股酸甜的味道顿时溢满了口腔,果然好吃的很。沈曦吃了一个就不再吃了,而是将它放到了小霍侠手中,见儿子吃的很起劲,沈曦拿了个大碗:“我再去摘点。”旁边的小霍侠也嚷“娘,我也去”,然后母子二人手拉手的走远了。

看着妻儿远去的背影,霍中溪的目光温柔的,仿似如水的月光。

霍中溪的盖房子的速度很快,不过一个时辰,沈曦画过的地基上就一根挨一根的插满了密密麻麻的大木头。

等那去采野果的母子二人回来的时候,房子的基本构造已经完成了。

这次盖的房子并不太大,只有一间大房,卧室厨房兼有了。因为霍中溪说这些木头没有晒干,盖的房屋会慢慢发霉,木头也会烂掉,而且里面爱生虫子,所以只能当暂时居住的地方,先凑合一下。等先安顿好了,他再盖几间结实的。

沈曦看着这已经立起来的五六十根大木头,不由的嘀咕了几句浪费木材,后来再一想,在森林中,恐怕就木头不值钱,对偌大的森林来讲,这几十根木头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霍中溪把木头墙立起来了,又放了几根大木头当檩,还搭了不少胳膊粗细的木棍当椽子,不过在把这些木头连接起来的时候,他连钉子都不用,只用剑削了不少粗粗的木楔,然后一伸手,啪一下就钉进木头里面去了,看得沈曦是目瞪口呆。而且他上房顶,也不用梯子,嗖一下就跃上去了,在木头顶上站着的时候,也是轻若无物一样,沈曦一点也不用担心他会掉下来。

在如此效率下,不过半天功夫,霍中溪就完成了房子的建造。房间有一南一北两个窗户,南边除了一扇窗户,还有一扇门可以进出。

看着已经盖好的房子,沈曦欢呼着扑进霍中溪怀里,啾的一声在霍中溪脸上亲了一下,兴奋的称赞道:“瞎子,你好厉害,佩服佩服。”

小霍侠也不甘示弱,冲过来抱住霍中溪的腿,不停的叫着:“爹爹,抱抱,抱抱。”

被妻儿如此的崇拜称赞,霍中溪顿觉这半天的辛苦全部飞走了,全身上下连骨头都轻了,满身的轻松幸福。

中午饭,仍旧是烤野鸡烤鱼,虽然味道仍旧需要改进,不过在有了房子的兴奋刺激下,三人都觉得这顿饭十分的美味。

吃罢午饭,霍中溪也没休息。从溪边割来不少芦苇,密密密密的盖在了房顶的椽子上,然后再劈了不少厚木板,压在了上面。怕木板掉下来,他还特意将木板都楔进了檩里面。

当他做这些时,沈曦则从溪边采来了不少菖蒲。菖蒲是种水生植物,没有枝干只有茎叶,细细长长的叶子长得有半人来长,宽窄却如同芦苇叶一样。虽然它的叶子现在已经开始变黄了,不过还没有干透,柔韧性不错。沈曦采了不少,很利索的就编了一个鱼篓,这还是以前在上渔村的时候学的手艺。

背好了渔篓,沈曦和霍中溪打了个招呼,就开始沿着树林边沿寻找采集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平静的森林生活…

第61章

现在大概是小蜜珠的成熟期,这种红艳艳的小果子一嘟噜一嘟噜的满地都是,沈曦对着这些小果子琢磨了好久,想着自家吃肯定是吃不完的,这种东西是不是可以把它腌成蜜饯或象葡萄一样酿成果酒。不过眼下没有糖,也没酿果酒的器皿,这东西还是先不要采那么多吧。

采了几把小蜜珠扔到渔篓中,沈曦又开始寻找别的东西。

在树根底下,她挖到了几种野菜,在西谷镇的时候,沈曦曾和翠姑去城外挖过好几次野草,所以对野菜并不陌生。但西谷的气候和这里相差很远,野菜长的也不一样,沈曦找的这些菜,她也不确定能不能吃,她打算带回去给霍中溪看看。

野蒜沈曦认识,挖了不少,有一种看起来和油菜长的很象也弄了一些,还有一种看起来好象是韭菜,不过这“韭菜”已经有点打蔫了,看来日渐寒冷的天气让它无法再继续生长了。

在一些枯树身上,沈曦又摘了不少木耳,这森林中枯树不少,木耳这种东西多的是,偶尔也会在阴暗潮湿的地方发现几个蘑菇,不过看那鲜艳的颜色,沈曦也没敢采。

再往里走一些,物种似乎更多了一些。沈曦又发现了不少种类的植物,但十有j□j她不认识,倒是上次霍中溪采来的炖肉菜,让沈曦找到了不少。

森林里的物种极其丰富,这让一直生活在城市的沈曦感到大开眼界,神秘的森林似乎是一个巨大的宝库一样,吸引着沈曦不断的深入去发现去采集。直到沈曦发现一条胳膊粗细的红色的蛇懒懒的横在两棵树中间她再也无法通行时,沈曦才惊觉到这里是危险的丛林而不是自己可以随意进出的地方。

然后她屏住呼吸,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小心翼翼的往后退,胸腔里的那颗心似乎已经害怕的不会跳动了。

那条蛇大概是刚吃饱了,它只懒懒的向沈曦这边转了转头,然后就又继续把头搭在树枝上,不再理她了。

而这边,捡了一条命的沈曦抑制住自己想要逃跑的冲动,慢慢的,一点一点的,缩出了那条红蛇的势力范围,当退了二三十米后,树枝已经将那条蛇完全挡住了,沈曦这才扭转了身,发疯般的跑出了森林。

霍中溪在看到惊慌失措从森林中跑出来的沈曦时,还以为有什么野兽在追沈曦,手中的木头一扔,拨地而起,几个起落就来到了沈曦面前,一把将沈曦抱到怀中,警觉的看着沈曦身后的森林。

“有蛇,有蛇…”沈曦扎在霍中溪的怀中,吓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霍中溪一听是蛇,这才回过头来,安抚受惊的妻子:“没事没事,森林里的蛇很少咬人的,只要你不惹到它,它不会咬你的。乖,不要怕,不要怕…”可怜的剑神实在想不清楚,蛇有什么好怕的,这种东西他从小看到大,森林里比它厉害的动物可是多的很。不过眼见着妻子吓的直发抖,剑神大人只好将妻子抱起来,直接抱回了他们的小屋。

小霍侠看见娘亲吓白了的脸,也赶紧跑到沈曦身边,奶声奶气的去牵沈曦的手,关爱之情溢于言表。

在霍中溪的安抚下,沈曦的心情已经平复下来了,又看到儿子也如此的懂事,这惧怕就消散的差不多了。于是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没事,勉强挂起笑容,抱着儿子看霍中溪干活。

霍中溪想做两张床,地上已经堆满了他用剑削好的木板,不过这些木板由于是由刚砍掉的大树制成的,所以很湿。别的都可以用湿木头,只有这床不能用湿木头,怕太潮了,反而对身体有害。霍中溪点了一大堆火,把木头堆在旁边让火烤干,不过火烤的太慢了,要烤完这些,不到天黑是完不了。后来霍中溪等不得不耐烦了,待木板半干了,就直接用内力烘干。不过烘木头,特别是把木头烘的干到能用的程度,显然很费内力,不多时霍中溪的额头上就显出汗珠来了。好在打两张床也用不了太多木头,大概弄了一个多时辰吧,木板终于搞定了。

霍中溪做床的速度是非常快的,把几块板子横放,再在上面挨个摆好竖的木板,看看差不多是个床板的样子了,叭叭叭用手掌把木楔拍进去,再叭叭叭安上四个床腿,一张简易的床就做成了。床做好后,看看有不规则的地方,长剑一挥,立马变整齐。只不过一刻钟功夫,一张很大很大的床就做好了。还剩下点木料,他如法炮制,又弄了一张小桌子出来。

沈曦和小霍侠母子二人坐在旁边,看着他神乎其技的表演,很卖力的给他鼓掌加油,这让霍中溪更是得意洋洋,又顺手拍了三个极为简单的小板凳。

房子有了,床有了,桌子凳子有了,望着空荡荡光秃秃的床,沈曦扭头问霍中溪道:“这里有没有什么能织成布或能当棉花用的东西?咱总不能连个褥子都没有啊。”

霍中溪仔细回想了一大会儿,才有些不好意思道:“这个我还真没注意过。等明天我再跑一趟莫老伯那里,去拿几床棉被吧。”

沈曦一想,来时就走了整整四天,要是再去莫老伯那里,霍中溪这一去一回就得八天,这里可是森林的深处,万一来个猛兽毒蛇啥的,自己和小霍侠可是抵挡不了,权衡了一番利弊后,沈曦果断挥手:“不去了,从明天起,你多打些带皮毛的野兽,咱们穿兽皮披兽皮盖兽皮,咱就全指望着野兽帮咱们过冬了。”

对于沈曦的决定,霍中溪从不反对,而且他也实在不放心把他们母子放在森林中,没有谁比他更了解这个森林了。若是带上他们母子吧,那买来的东西势必也带不来了,他毕竟只是一个人,带的东西太重了,长时间的在树梢上跳跃他也是吃不消的,这也是来时他没有多带东西的原因之一。

趁着天还没黑,霍中溪带着小霍侠又去打野味捡柴了。沈曦在家里,小心翼翼的在树林边边拨了不少干枯的草,然后去掉根都堆到了床上,来往了几次,在床上铺了厚厚的草。然后她又将那床破被子也拿了出来,从破洞里塞进去不少茅草,待这床破被子也鼓鼓囊囊的了,就将这床破子当褥子也铺上了。

还有窗户,钉上木板吧,一关窗屋中太黑,若不关窗吧,现在已经是秋天了,屋子中会有点冷,而且一些苍蝇蚊子小飞虫还会往屋了飞。沈曦琢磨了好长时间,终于还是忍痛将一件最薄的衣服用剑割开了,做为窗纱蒙在了窗户上。

沈曦忙完这些,正好霍中溪带了霍侠回来,霍中溪背了小山般一大捆柴,手上还拎了一只野兔和一只狐狸。小霍侠背上也背了一小捆柴,怀中还抱了一只活着的小野鸡。看着这几乎一模一样的父子俩,沈曦忍不住嘴角就翘了起来。

小霍侠离老远就大声喊道:“娘,快来,快来看。”

沈曦连忙迎上去,先将儿子背上的柴放了下来,然后蹲下去欣赏儿子的小鸡:“呀,这小鸡可真漂亮,看,这支羽毛竟然是绿色的,还闪着光呢。儿子,这是你捉的?”

小霍侠骄傲的挺了挺胸脯:“我和爹爹一起。”

沈曦一楞,小霍侠竟然能说这么长的句子了?这似乎是第一次吧,如此连贯的表达自己的意思。见小霍侠的成长如此迅速,沈曦激动坏了,她在儿子的额头上连亲了好几口,极力赞扬道:“小侠真的长大了,竟然会捉鸡了,下次你和爹爹再去的时候,帮娘多捉些小鸡小鸭小兔子,娘养在家里,好不好?”

“好。”小霍侠很痛快的答应了。

旁边的霍中溪看着妻儿,嘴角边不由的就挂起了笑容。

沈曦是第一次看见真实的狐狸,于是对着这只已经毙命的小动物围观了好大一会儿,然后嘱咐霍中溪,在剥皮的时候,不要把皮子割破了,自己要留着狐狸皮兔子皮做衣服。霍中溪却道:“就这么小点的皮子有什么用,等过两天我弄点虎皮狼皮,一张可顶好几十张狐狸兔子皮呢。”

沈曦伸出手指戳了戳霍中溪的胸膛,一脸的恨铁不成钢道:“你个败家仔,积少成多,集腋成裘,懂不懂,懂不懂?”

霍中溪也不敢反驳,只得耸耸肩无奈的承认了自己是个败家仔。

眼见天黑了下来,两人赶紧停下闲聊,各自去干活。

霍中溪拎了兔子和狐狸去溪边剥皮清理,沈曦找了根藤条,把小霍侠好不容易撒手不抱的小野鸡拴在了一块石头上,就拎了锅去溪边打水。

回来后,霍中溪在屋内地上挖了个坑,说是弄个火塘做饭,一来屋中暖和一点,二来可以顺便烤烤盖房子的湿木头。沈曦对火塘不太懂,她只知道屋里弄个火炕生个炉子很暖和。

霍中溪很快在地上挖了个比锅还大一些的坑,然后又找来了几块石头堆在坑里,并在石头围成的圈内堆上柴,把火点燃后,又把锅架在了上面。不过这样屋子里很烟,沈曦只得门窗全开。

霍中溪手起剑落,兔肉狐狸肉就成了一块块的落入锅内,沈曦放了些盐,想了想拎过渔篓,又把采来的炖肉菜扔进去几棵。

既然把下午冒了生命危险采来的东西都拎来了,沈曦就着火塘里的火,把渔篓内的东西都倒了出来,让霍中溪教她辨认。

那个象油菜的东西叫七七菜,只长七片叶子,可以当菜吃,也可以当药用,能平喘润肺,不过药性不明显。象韭菜的那种植物其实就是韭菜,不过是野韭菜,比家中种的韭菜要辣许多,还有几种能食用的菜,霍中溪也一一告诉她了。

一听说七七菜和野韭菜等野菜可以食用,沈曦就上心了。天天吃肉肯定不行,时间长了会缺乏维生素,明天自己就再去找点七七菜和野韭菜,看看能不能炒点青菜吃。

说起青菜沈曦就馋了,于是她就着火光把自己采来的那几棵七七菜和野韭菜都择洗干净了,然后等炖肉快出锅时扔了进去。

连吃了几天的肉,青菜是格外受人欢迎啊,就连平时不爱吃青菜的小霍侠,都抢了不少七七菜吃。看着儿子狼吞虎咽的样子,加大了沈曦要种菜吃粮的决心。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傍晚时候会再更一章。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现在就柴不缺了~

过日子,总会慢慢从无到有…

第62章

一家人吃饱喝足,就围在火塘边取暖说话。小霍侠坐着小板凳靠在霍中溪怀中,和霍中溪学认穴。每当教一个穴位时,霍中溪就在小霍侠的身上按相应的穴位,把小霍侠痒的扭着身子直躲,父子两个边学边嘻哈的逗着玩。

霍中溪本也想教沈曦点武功,让她能够在这森林中多份自保的本事,还说她身上本有武功,当年的毒仙子可是数一数二的狠角色,要不然也不会连他都着了道。

沈曦一听到什么打熬筋骨啦,锻炼体魄啦,就忍不住打退堂鼓了,把脑袋摇的象拔浪鼓一样。上辈子沈曦对体育就没开过窍,想当年上大学时,老师教了一套长拳,考试的时候,班上就两个学生没及格,一个是沈曦,另一个是打了两个月石膏的病号。后来老师专门给他俩恶补了一周,结果补考时病号顺利通过,沈曦的成绩是老师闭着眼在成绩单上写的六十分。

霍中溪觉得妻子挺聪明的,悟性应该不会差,试着教了沈曦几招剑法,然后他就看见妻子反复在同一招上丢三落四,还总会在他意想不到的地方,将招式纂改的乱七八糟,而且不管你用尽什么办法,她总是记住后面丢前面,一记住前面忘后面。

霍中溪看得目瞪口呆,最后只得默默的放弃了教妻子学武的想法,打定了主意以后和妻子寸步不离,确保她的安全。

晚上睡觉的时候,大概是由于屋子比窝棚要隔风隔冷吧,也大概是由于茅草也具有一定的取暖效果吧,还可能是由于屋内的火塘一直没熄过火的原因吧,这一夜,虽然屋外夜风呼啸,沈曦竟然没觉出冷来。

睡了一个好觉,第二天醒来沈曦可是精神十足。可惜她再精神,也没有霍中溪精神,在她还没睡醒的时候,霍中溪就已经消失在了森林中。

等太阳都升起好久了,霍中溪竟然扛了一头野猪回来了。这一下,把沈曦欢喜坏了,她终于有油可以炒菜吃了!

又“瞻仰”了一番野猪丑陋的形象,沈曦小手一挥,让霍中溪在溪边扒掉了猪皮。若是普通的猪,自然是要烧开水褪毛的,可这只大野猪身上,竟然裹着一层厚厚的硬壳。据霍中溪讲,野猪爱在松树上蹭松香,然后用松香粘不少的土和杂物在身上,然后再去蹭松香,再粘东西…如此循环,野猪身上就有这层硬壳了。这层壳硬的很,刀枪不入,当真是很好的盔甲。

“可惜它再厉害,也打不过剑神呀。赶紧的,收拾吧。”于是在沈曦嘴里比猪厉害的剑神大人拎起这只野猪,郁郁闷闷的去削猪皮了。

上午的时候,沈曦拿着霍中溪的宝剑,对已经没了皮的野猪进行了兴高采烈的处理,在她眼中,面前的已经不是野猪了,而是红猪肉,焖猪蹄,熘肝尖,熘三样,酱爆肚丝,炖排骨…

沈曦在这边是喜气洋洋,小霍侠那边却是惨不忍睹。从今天开始,霍中溪就开始了对他的训练,小家伙的训练日程排的是相当的满,此时,正在旁边扎马步,眼瞅着那两条小腿就已经站不住了,身体都摇晃了起来。霍中溪一边砍木头,一边瞅着儿子的情况,虽然眼底也有不忍,可仍是没有让儿子休息片刻。

沈曦将野猪肉分割好了,先把所有的猪油都炼了,等油渣差不多了,就把油渣捞出来,然后把油稍放凉些,就宝贝似的倒进磁盆中,油还不少,竟然满满的盛了一盆。

炼完油,沈曦又在锅里烧上水,待水开后,把猪耳朵猪肺猪心都扔进锅里,打算煮熟了做凉菜。

趁着这时间,沈曦又拿起了渔篓,招呼着正在砍木头的霍中溪一起进森林找点菜。

有了霍中溪,沈曦自然不用再缩手缩脚的了,每次看到不认识的植物,她都很虚心的向霍中溪求教,而霍中溪在森林中生活了二十多年,不少植物虽然叫不出名字,但大体上能不能吃还是知道的。所以,没用走多远,两人就采集了一渔篓的可食用植物。

由于小霍侠还在家里,两人不敢走太远,在渔篓满了后,就赶紧回来了。而在房子前面,满头大汗,双腿都抖成风中寒叶的小霍侠,仍在死死坚持着。

霍中溪到底还是心疼孩子,远远的就喊了声:“行了,先休息一会儿吧,等会儿我再教你剑术。”

听到爹爹的命令后,小霍侠竟然如同脱力了一般,萎然倒地。

霍中溪连忙跃过去,把小霍侠抱起来,赶紧给他按摩腿部。沈曦也跑过去蹲到儿子面前,给儿子掏掉满头的大汗,责备霍中溪道:“他还小,你别太严苛了,要是让他再产生出抵抗心理,以后就不爱习武了。”霍中溪还未说什么,小霍侠倒是很硬气:“娘,我不累!我要当剑神!”

看着孩子如此懂事不怕吃苦,霍中溪欣慰的笑了,给儿子按摩的双手,却是轻柔了几分。

而沈曦能做的,则是努力做些好吃的,给儿子加餐,确保儿子的营养跟得上。

下午的时候,霍中溪先教小霍侠了几招剑招,趁小霍侠自己练习的时候,他又开始伐木,为盖长期居住的房子做准备。

而沈曦自己,则将脏脏的猪肠子拖进了水里,打算把它清洗干净了。肥肥的猪肠,沈曦煮开了以备以后炒呀熘呀的吃,那薄薄的肠衣,沈曦可是准备用来做腊肠用的。

一整头猪的肉,他们三口是吃不完的,现在虽然说天气转凉了,可还没冷到猪肉能冻上的地步,沈曦怕猪肉放的时间长了会坏掉,就打算把一些肉切掉,做成腊肠腊肉,这样放的时间也会长一些。不管是腊肠还是腊肉,都需要盐,沈曦看看日渐稀少的盐,一个劲的犯愁。

房子没有,可以造。粮食没有,可以吃肉,可这盐若是没了,这可是万万不行的。所以吃罢晚饭,待小霍侠睡着后,夫妻夜话时,沈曦向霍中溪提了了这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霍中溪却笑道,这森林中就有盐湖,可以从那里舀水熬盐,以前的时候他就经常这么干。而且他还告诉了沈曦一个好消息,说十几年前他懒得总跑那么长的路去莫老伯那里买粮食,就打算自己种点粮食,于是让莫老伯帮他买了不少种子和菜苗,具体都买的什么他也不知道,反正是不少。种子背回来后,他就弄了一大片地方,把种子都撒下去了,把菜苗也种上了,到秋天的时候,果然长了不少粮食,可他却郁闷的发现,长出来的不是直接可以吃的米和面,而是都带着皮的谷穗,怎么脱皮磨面他自然不会,所以只好放弃了自己种粮的打算,任由那些粮食烂在了地里。不过这些粮食并没有在地里烂没了,而是年年都有生长,只是这过去都十几年了,能不能继续在长,实在是说不好。

一听霍中溪说这里可能还会有粮食作物在生长,沈曦的一颗心算是活了过来。如果没有粮食天天吃肉固然也可以活下去,可让吃惯了粮食的沈曦有些无法接受,而且她也怕一味吃肉小霍侠的营养会缺乏。

沈曦兴奋极了,拉着霍中溪一顿猛亲,嘴里一个劲的说着甜死人不偿命的赞美:“相公,你太厉害啦,爱死你啦!”

霍中溪见到妻子不以森林生活为苦,对自己毫无怨言,反而绞尽了脑汁要让自己和儿子过上好点的日子,心中不由涌上一股甜蜜,若不是碍于儿子在旁,早就将小妻子搂入怀中好好疼爱一番了。现在孩子也睡了,小妻子也主动来亲吻了,他伸出胳膊,将还在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小妻子揽入怀中,探过头就吻住了妻子的小嘴。

两人有好些日子没有好好的做过了,自然是激烈的很,可怕吵醒睡在旁边的儿子,两人只好拼命忍住不出声,这让一向喜欢听沈曦j□j的霍中溪大感遗憾。在事毕后,霍中溪看着睡在旁边的儿子,再次发出长叹:“还得给这小家伙单独盖个房间,这也太碍事了。”

回答他的,是沈曦的压低了的笑声。

可惜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在剑神十年前的庄稼地里,沈曦拨开层层藤蔓杂草,只找到了几棵又矮又小的麦子,还有一小片谷子,不过早已过了成熟期,麦穗都发霉了。

至于青菜方面,倒是比较多,沈曦认识的有白菜萝卜,刚刚酿出了几片叶子。还有葱,长得特别的高,一棵矮树上还挂了几个的干豆角。

沈曦捡了一个霉掉的麦穗放在手心搓了搓,然后还抱着的仅有的一点点侥幸也被掐灭了。

无情无绪的沈曦只好将萝卜白菜葱挖出来,打算移栽回家,那几个干豆角也拽下来了,留种明年用。

霍中溪查觉出了妻子的失望,安慰她道:“没事,过几天庆波来了,让他去莫老伯那里扛点粮食回来就行了。”

沈曦没情没绪的问道:“他什么时候来呀?”

“过几天吧,事情办完了就来。”

“他来后还走吗?”

“不走了,会留在这里练武。”

话说到这里,沈曦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哎,你不是有个剑神山吗,在哪呀?不会是这里吧?”

霍中溪背起装满了东西的渔篓,牵着沈曦的手往回走:“剑神山在京城城西,以前就是一座荒山,我成武神后皇帝陛下就把那座山送给了我,改名叫剑神山了。”

“那里不是有好多孩子在学武吗,你不在行吗?”没有剑神的剑神山,不会耽误了人家孩子的前程吧?

霍中溪自信的笑了笑:“连教孩子这种小事都要我出面,那我这武神也太不值钱了吧?除非是根骨好到逆天,才会送来我亲自教,一般的都会由门下弟子教导,不过根骨逆天的还一个也没发现。”

沈曦看着这个有点自负的家伙,横了一眼道:“儿子根骨不逆天吗?这样看来,剑神大人的根骨肯定是逆天了?”

霍中溪噎住了。

过了好久,他才幽幽道:“下次我让庆波捡几个勤奋上进的送过来,我好好指导他们一下。”

沈曦笑了,看来这家伙的根骨也不逆天呀!

作者有话要说:傍晚时分,嗯,晚了点,主要是删了一大段,又添了一小段。

这几章属于过渡章,相对平淡一点,不过琐碎生活总会过去,马上就会有人来到森林了,啊,安庆波不算~

第63章

再冷的天气,也阻止不了那父子俩个练武,一大早,霍中溪就将小霍侠从温暖的被窝中拎了出来,父子俩个一起出了屋门。沈曦看着儿子刚打开门就被风雪呛的直咳嗽,立刻心疼的穿衣服要往外追,可等她穿好衣服出去的时候,却看到父子二人已经练起了剑,剑光和雪花相交映,闪出淡淡的微光。沈曦什么也没说,静静的退回了门内,此时此刻,她才深切的领会到了一句话,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上一辈子,由于全球变暖的原故,已经很少可以看到厚厚的大雪了,一般的时候只是在地上下薄薄一层,没几天就化没了。象这个世界这么大的雪,沈曦还真没有见过。

雪花又大有厚,颇有李白“燕山之雪大如席”的夸张,而雪后的美景,也让沈曦也是大开了眼界。

地面上,如同盖了一床厚厚的白褥子一样,掩盖了其它的颜色,只留了这干净的白色在人间。树枝上,却是挂满了晶莹剔透夺人心魄的冰晶,那雪雾雾的朦胧,美得让人舍不得移开眼睛。

沈曦顶着寒冷,在雪地上咯吱咯吱的走了好几个来回,赏尽了这雪地美景。

沈曦嫌冷,不愿在外面多待,她的日子过的非常简单,一天三顿饭,缝缝洗洗。与她相反的,霍中溪和小霍侠父子俩,几乎天天待在外面,拿着剑练来练去,天天都会练的满头大汗。为了特意的锻炼儿子,霍中溪每次去森林中打猎都要带上他,让他去适应恶劣的环境,教给他野外生存的技巧。没几天下来,小霍侠就变得野性十足,内向少言的样子是一点也没有了。

这一天,那父子俩又出去了,沈曦留在家里做饭,只听得大门被啪啪敲的山响。

怕不在家时会有野兽来袭,霍中溪用粗木桩一根挨一根的竖了一道高高的围墙,还用厚木板拴了一个木门,平时他带小霍侠出去的时候,就让沈曦从里面把门闩上。不过他回来从没敲过门,都是直接从墙上蹦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