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何母走后,何楚韵呆呆坐在沙发上流泪,保姆默不作声地收拾好残局,去厨房煮了乌鸡汤给她:“小姐,多少喝一点,就算不为了自己,也为了孩子。”

这句话百试百灵,何楚韵心情再差,也会为了孩子按时吃饭。

她一直记得秦方仪的话,女为母则强,她的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父亲,所以她要坚强起来,她是宝宝唯一的依靠了。

想到这里,何楚韵抹去眼泪,大口大口喝起鸡汤来,但是喝着喝着,眼泪扑簌扑簌掉到了汤碗里。

这件事到了晚上宋峥清就知道了,每天保姆下班后都会把事情向他汇报——是的,秦方仪辛辛苦苦找来的她以为万无一失的保姆,实际上是宋峥清的人。

孙晴好发现她居然有点于心不忍:“我果然还是太善良了。”

“这与我们无干,事情总是瞒不住的。”宋峥清反倒是显得理智而冷酷,“我什么也没有做,而她既然选择了要留下这个孩子,就要接受这样的压力。”

大概是担心孙晴好受到影响,他马上补充了一句:“那也是因为,少延没有办法保护她了,而我会一直保护你。”

孙晴好被他最近时不时冒出来的情话弄得很无措,虽然说独处的时候情人之间讲讲肉麻的话是很正常没错啦,但是最近的频率和肉麻程度都是n次方了好吗?

“你不心痛吗?”

“她是别人的女人,别人孩子的母亲,与我有什么干系呢?”宋峥清轻轻道,“你才是与我有关系的。”

孙晴好反倒是握住了他的手:“就算是为了我,也不要违背自己的良心,以宋峥清的为人,怎么可以做违背你原则的事情?哪怕是为了我。”她紧扣着他的手指,“况且,何楚韵算什么呢,她不重要,所以不必因为她而违反你的原则,否则我会吃醋的。”

宋峥清不禁深深凝视她的双眸,她的眼眸中一片真挚与恳求,正如当初她请求不必为张子轩出手一样,她也不希望他为何楚韵而破例。

不破例,不违背良心,这才是普通对待,如果非要为她破了例,那才是与众不同的。

这是她的逻辑。

但是宋峥清却笑了起来:“傻,你这么说就以为能把我绕进去吗?我如果破例,也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你,你是在向我为她求情,为什么呢晴好,她这样对待你。”

“你真的想知道吗?”

“想。”

“因为我不容许她日后过得悲惨,我怕你以后会于心不忍,会后悔,只有她平平淡淡,波澜不惊,平凡到像是灰尘,这样你才不会再次注意到她,我是不是很坏?”她笑着问。

宋峥清低下头,用额头抵着她的额头,他的笑意从眼底弥漫开来说:“是很坏,谢谢你,以后也一定要这样算计我。”

孙晴好再也忍不住,笑了起来:“那你是答不答应啊?”

“晴好,我不会再做什么了,现在的麻烦就足够她们头痛了,但是我不能再插上她的事情了,她也不会有事的,或许经过这些事,她会看明白很多事情也说不定。”

作者有话要说:她们伤害了宋峥清最重要的东西,所以他的报复是把她们最看重的东西夺走

秦方仪最看重秦家的名声,但是毁于她自己的手里,她也是作茧自缚,何楚韵最看重孩子,但是她的父母却不允许她生下来,我觉得这已经是最好的报复了

你们觉得晴好说的有道理么?如果宋峥清为了何楚韵破例,那她就是特殊的,最好就是泯于众人,她不过是路人甲,过得不好不坏,不至于让他再起怜悯,也不会出色得让他侧目,看不见这个人,才是对付情敌的最高招哟

突然觉得女主还是蛮有心机的!

第72章 香珠

孙晴好没有再理会何楚韵和秦方仪,如今已经渐渐入秋,天气也凉了起来,秀园里的桂花开了。

“桂花可以做桂花糕,桂花糖藕,桂花醋鱼…”她坐在桂花树下和他说,“是不是马上就到了吃螃蟹的季节了?”

宋峥清坐在椅子里翻过一页书,微微笑:“是,你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

前段时间因为太忙,他已经很久没有下厨了,正好是鱼肥的季节,他也空闲了下来,正好可以烹鱼给她吃。

孙晴好侧了侧身,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桂花被风吹落,掉落在他们头顶上、肩膀上,幽香四溢。

“好香。”她接住了几朵碎碎的桂花,深深一嗅。

宋峥清仰头看了看这金灿灿的桂花树,突然笑了:“我想送你一份礼物。”

“送我礼物,为什么?”孙晴好有点惊讶,“马上是什么节日了吗?”

这么一说宋峥清倒是真的想起来了:“明天就是国庆了。”

“…国庆放假现在和我没关系。”孙晴好被他一提醒也想起来了,“我十月七号方便去参加同学的婚礼吗?”

她那么一问也不是没道理的,自从那天她出了点事情以后,宋峥清就看她特别紧,好像生怕一不留神她就不见了,好比明天是国庆,他本来有个什么活动要参加的,结果给推了。

“你明天不去真的可以吗?”孙晴好有点担心,“这不大好吧。”

“阅兵仪式和我有什么关系,我的人又不上。”宋峥清的属下都不是能光明正大表露身份的,大家都暗搓搓和印象中的特工完全不同,比如说…那个在何楚韵家里当保姆的看起来三十多岁但是实际上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其实就是少有的女特工。

震惊了,是吧,孙晴好也是。

和电视剧里演得高大上的俊男美女完全不同,他们事实上平凡得要死,长相稍微帅一点的也要用化妆让自己看起来路人。

那个小保姆卸了妆其实是个清秀的小佳人,但是每次都化妆成大婶大妈出任务,所以她表演起泼妇骂街来极为神似,否则也不会让秦方仪招进来了。

言归正传。

总之宋峥清是懒得去,所以他报病偷懒了,不过电视上会有直播,所以他说:“明天和我一起看电视吧。”

“…好吧。”

不去看现场直播而是选择看电视还是有好处的,至少在这个不少人还要加班的日子里,宋峥清和广大劳动人民一样,放假了…

怀里抱着佳人,时而喁喁私语,时而亲吻,谁去管现在广场前在干什么啊~~从此君王不早朝。

但孙晴好悔得肠子都青了,赖床这种事,不适合和男朋友一起做,因为会后悔,绝对会后悔的…男人一大清早最血气方刚怎么能忘了呢!

“我突然好怀念最开始我可以不理你你也不敢和我说话的时候。”孙晴好好怀念那个时候,她冷冷一哼就可以走人,宋峥清多半不敢吭声。

但是对于宋峥清来说,那并不是很好的回忆,每三天只能一亲芳泽,对方还总是不配合,他一方面沉溺于这样的欢愉里,一方面心理上又难受,特别矛盾纠结。

大概是今天真的把她折腾狠了,孙晴好居然提起了一件他们很默契没有说起过的事情来:“我们第一次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呢?”

宋峥清心里咯噔一声,觉得自己冷汗都要下来了,他暗中观察她的神色,含糊以对:“这没什么好说的。”

“你是不是怕我会生气?”孙晴好一笑,“别紧张。”

宋峥清叹了口气:“是我对不起你,我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对你不起,竟然做了这样的事情…”

“后悔吗?”

“自私来说,不后悔,不这么做,哪里有你。”

“那个时候…是什么样的呢,我什么印象都没有了。”

宋峥清特别愧疚:“你当时只是被撞晕过去了,但是,咳,给你用了一点麻醉剂,我怕你反抗。”

“…”孙晴好丢给他一个鄙视的眼神。

宋峥清只觉头皮发麻:“然后,其实我也不记得太过细节的东西,很快就结束了,我根本…根本做不下去。”

其实比这还要糗,是宋峥清一辈子里最糗的事儿,那时他紧张,愧疚,不安,犹豫,因此半天没进去,到最后匆匆结束自己先松了口气。

一辈子的黑历史,还是不要说好了。

“对不起,晴好,真对不起。”

“好啦。”孙晴好见他万分自责,实在是不忍心,“你用一辈子慢慢补偿我好了。”

补偿从一顿清蒸鳜鱼开始,简直好吃到要哭出来,孙晴好甚至非常不讲理地说:“晚上还要吃这个!”

“好。”原本打算晚上换一种鱼类的宋峥清从善如流地满足女朋友的要求,又问,“螃蟹吃吗?”

“吃的。”

肥美的螃蟹空运过来,还很新鲜,稍微蒸一蒸沾着醋就能吃,蟹肉滋味鲜美,简直欲罢不能。

宋峥清教她用蟹八件,告诉她具体每一件该怎么用,小锤子把盖敲松,斧头掀开背壳,镊子夹走蟹鳃…“好麻烦。”孙晴好汗颜,她觉得太过麻烦,所以决定使出最强武器——男朋友。

这种事情让宋峥清去做就好,她还是端着小碗等他把蟹肉剔出来吃吧。

宋峥清有非常漂亮的一双手,手指修长白皙,好若青葱,指尖尤其好看,是特别书生气的一双手,一看就知道他的手用来握笔写字,用来翻阅古书,但是现在用来吃螃蟹却格外好看。

他动作很轻巧,一点也不笨拙,几件小巧的工具在他手里是如虎添翼,一只螃蟹的肉被取出来还能把壳拼回去,又是一只完好无损的螃蟹。

孙晴好早就洗了手,拿手机咔嚓咔嚓拍照,然后上传,获取无数人的点赞和评论。

唐胖子:[口水]你们吃螃蟹居然不叫我!

骚少:我们在看无聊的晚会你们居然在吃螃蟹!

刘大头:简直丧心病狂!没有人性!人干事?!

谢寰:给楼上三位点赞,PS,我在外地和女朋友吃饭中,终于不用看那无聊的节目了,哈哈哈

大家纷纷表示羡慕嫉妒恨,顺便吐槽谢寰拉仇恨。

唉,有权的人,就是辣么任性!

宋峥清在接触她之前从来不知道还有吃饭前先拍照这种事情的,他是大家族里出来的教养良好的孩子,和长辈一起吃饭一定会等长辈拿了筷子才会开始,然而他现在也很喜欢她的这个举动。

如果生活中有那么多的事情值得留念,值得让她认为这是美好的,值得秀的,那么,生活是有多么幸福呢,他简直不敢想象。

他所说的礼物是在孙晴好去参加周甜婚礼的前一天收到的,被神秘得包在一个盒子里,她有点好奇:“我现在打开吗?”

“现在打开。”

里面是一串手链,很长,可以绕几圈在手腕上的那一种,看起来像是佛珠,但是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孙晴好没有看出名堂来:“这是什么?”

“木犀香珠。”

和宋峥清呆的久了,自然也就知道所谓的木犀是指桂花,这难不成是桂花树磨成的珠子吗?

当然不是。

宋峥清怎么会用那么LOW的法子呢?

那是趁着清晨露水未干的时候,把含苞待放的桂花从枝头打下来,然后去掉花蒂,再用石磨把花磨成花浆,用细纱布去净水分,再碾磨,捏成小球,刺孔,最后晾晒风干,用细线穿好,这才是一串香珠。

孙晴好的表情简直不能用震惊来形容,她绕在手腕上的那一串香珠,敢情真是用桂花做的,这怎么看得出来呢?

这份心思实在是太巧妙了。

“等到来年蔷薇花开的时候,可以做得更好,压模子做成鸳鸯玉佩,到时候你一块我一块,好不好?”他温柔地替她把木犀香珠缠绕在她的手腕上。

孙晴好微垂着头,努力让自己不要太感动而落泪:“好。”她哽咽着说,投入他的怀里。

“明天去参加婚礼,穿那身秋香色的旗袍好了,和这个很搭。”

这件织锦旗袍也是宋峥清亲手绘制的花纹,仙鹤与祥云,非常雅致古典,李鱼丽喜欢得不得了,问他能不能用边角料做一块丝巾。

“那天来得都是老同学,你就不怕吗?”

“怕你和别人旧情复燃吗?”他失笑,“晴好,我那么努力如果还是留不住你的心,那我也是真的没有法子了,你教教我要怎么办才好。”

孙晴好也不禁想,世界上还会有比宋峥清更好的男人吗?她见识过这样出色优秀的男人,她的目光怎么还能为那些平庸碌碌的男人而停留呢。

她甚至已经不记得前男友的样子了。

谁管他长什么样呢,模糊也就模糊了吧。

她心安理得地想着,一点也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她推了他的肩头一把:“都是你的错,宋峥清,你这一招玩得实在太漂亮了,就算知道你有阴谋,我也跳得心甘情愿。”

她会因为担忧以后如果宋峥清不要她而拒绝这样的温柔吗?当然不会。

唉,谁能拒绝这样一个男人的温柔呢,至少她是不能的。

而这个世界上,唯有爱情,是人永远永远也无法拒绝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好了,开始腻歪了,感情戏果然是百写不厌啊~

下一章开始,会让男女主的感情更进一步…是的,他们还可以更近

第73章 婚礼

周甜的婚礼在国庆的最后一天,摆在一家五星级的大酒店里,因为正好是在假日,同学们也都很捧场,不少人都来了,包括张子轩和郑洁夫妇,他们虽然离得远,可是巧在他们的婚假正好是连着国庆一起请的,所以干脆就顺路过来了。

一晃几年不见,张子轩看起来稳重成熟了不少,而郑洁依旧笑容甜美,初婚的两人浓情蜜意,也是羡煞旁人,当天一到场就引起了同学们的注意。

“恭喜你,周甜。”郑洁浅笑着对周甜贺喜,她最讨人喜欢的就是她气质很不错,而且做事有耐心,温温柔柔的,从来不高声说话,非常贴心懂事,曾经是男生心目中最适合做老婆的人选N0.1。

周甜对她的态度也和从前没什么两样:“谢谢。”

郑洁挽着张子轩的胳膊,状若无意地说:“晴好不是也在北京吗?她不来?”

周甜平静地说:“她和我说过,可能会晚点过来。”

“噢,但是今天应该是不上班的呀,”郑洁微微皱眉,“她的工作很忙吗?”

周甜被不少亲友伴娘围着补妆,当做没有听见,郑洁不免有些讪讪,张子轩低声道:“她不来最好,谁想见她?”

郑洁软语道:“不能这么说,她毕竟是我们的朋友,只是有点误会,说开就好了。”

周甜翻了个白眼,她本来就对这两个人没太多好感,知道他们是怎么好上的就更恶心了。

但是郑洁很会做人,哪怕那天孙晴好爆出了他们的艳照,也没对他们造成什么影响,对于很多人来说,孙晴好的存在感非常淡薄,只记得她是学霸,每天泡图书馆,私人的时间都在谈恋爱,要么就是和郑洁在一起。

从前的孙晴好以为,她的大学收获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一个男朋友,一个好闺蜜,足矣。

后来才知道自己蠢透了。

俗话说得好,谁年轻的时候没爱过几个人渣呢。

“嘿,我刚才在门口看见个美女。”一个男人凑过来和他们搭话,他是张子轩的老朋友,熟稔得很,“郑洁越来越漂亮了啊。”

郑洁打趣道:“刚刚说别人是美女,现在就夸我,那你倒是说谁漂亮?”

“这可不好说。”那人笑嘻嘻的,“那姑娘穿了身旗袍,真是漂亮,我就看了一眼。”他正说着,眼睛就直了,“哎,往这里走了,周甜,她是你朋友啊?”

周甜一时半刻没认出孙晴好来,上一回见面她就穿了件很平常的裙子,虽然漂亮,但远没有她穿旗袍来得惊艳。

连宋峥清都称赞她旗袍好看,那是真的好看,一上身就是民国美女的模样,尤其是她今天还戴了一顶带网纱的帽子,垂下来的面纱遮住了小半张面孔,只带着一串塔形的珍珠项链,气质秒杀在场所有女性。

“来晚了。”孙晴好刚才,咳,迷路了,好不容易才转到他们办喜酒的地方,直接就奔着穿婚纱的周甜去了,其他人一律没看见。

周甜惊讶极了:“晴好?”

孙晴好坐到她身边,按照惯例与新娘合照,一边说道:“住得远,所以来得晚了,我也不熟这里,差点走反了。”

周甜笑喷了:“你路痴的毛病真是一直没好呢,你在家会不会也迷路啊?”她本来是开玩笑,谁知道孙晴好可懊恼了:“走错过呀。”

她当然在秀园里迷过路了…花园曲径通幽,房间多得很,能不迷路么?

周甜仔细端详她的妆容,孙晴好今天化了淡淡的妆,腮上那一抹胭脂尤其动人,好像一直在脸红,粉光致致,实在漂亮。

她们在那里谈笑风生,郑洁走了过来,试探着喊了声:“晴好?”

“我不想和你说话。”孙晴好一个眼神都不愿意给她。

张子轩更是不想见到她,一把拉过郑洁:“和她废话什么,走走。”

可惜,安排座次的人是周甜的父母,他们就把周甜的同学安排在了一桌,所以…他们还是坐在了一桌上吃饭。

张子轩和郑洁恩恩爱爱甜甜蜜蜜,其余同学要么羡慕打趣,要么就开始问:“晴好,听说你现在傍上富二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