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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尘说起这些往事时,痛苦盘踞了他的眼底眉间。这么多年前的发生的事,对他仿佛依旧历历在目,恍如原景再现般令人揪心。

他的父亲在他们考上初中后提出离婚,原因是最老套的“婚外情”。他们的母亲是骄傲的、自尊的,她痛快地在协议书上签了字。从此,皓尘与潇尘,分别随了父亲或母亲生活。

“我和潇尘见面少了,两人的感情反而变得逐渐融洽了。虽然不像一般兄弟那么热络,但我知道,潇尘已不再讨厌我、排斥我。还记得我离开上海前,唱那首“fly people fly”吗?”他问我。我点头说“记得”,他接着道,“你们大三那年,学校开圣诞晚会,潇尘甚至邀请我去看他表演了,当天他也唱过那首歌…”皓尘低下脸,一缕额前的头发垂至他的眉间,他轻抽一口气,说,“晚会结束后,他把他自己写的歌送给了我,那一刻我知道,小时候的事,他不再怪我,他彻底接受,他有一个亲兄弟叫皓尘,不是一个只会夺走父母对他的爱的人,而是能带给他安慰和理解的哥哥…”于皓尘拼命吸气,但没有忍住,眼泪依旧不受控制地落了下来,滚落到他的深蓝裤子上,晕开了两点近于黑色的水印。

等他平复下来,他继续说道:“我不恨我的父亲,真的。对我的继母也恨不起来。老实说,父亲固然有错,但母亲这样的妻子,也算不上称职可爱。但是,我也很难和我的继母很好得相处,毕竟,我是我母亲的孩子;所以,在我大专毕业以后,我就从家里搬了出来。那时在厦门的酒吧驻唱,后来又到了上海。

“我不像潇尘——他其实是个天分很高的孩子,从小读书就很好,不需要大人操心。也许,他想在这方面胜过我吧,希望由此得到母亲更多的宠爱。而我妈也确实总在他考了好成绩的时候,给他一些鼓励、表现得特别高兴。这大概才是潇尘最想得到的东西。虽然我们兄弟两个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乖孩子,但至少,潇尘更让父母省心。而我爸,从严加管束到‘恨铁不成钢’,最后随我放任自流,我想,我终究是让父母失望的叛逆儿…

“说起来,从小到大,关于我的父母,我觉得庆幸的一点就是:我爸爸是经营乐器行的。从小一个人觉得寂寞、无聊了,就去琴行转转,和那里会弹奏乐器的销售员学吉他、钢琴,我自己也喜欢琢磨音乐,大学里就组了个乐队,慢慢地,积累了些舞台经验。不然,我都不知道自己现在会做什么。”

于皓尘讲完了他们家的故事,然后站起身,往我们各自的杯子里加了些水,随后落座。

“很糟糕的故事,是不是?”他自嘲又无可奈何地冷笑道。

“很糟糕这不是个虚构的故事。”我悲伤地看着他。

“是啊。”他把身子往后仰,靠紧椅背。

“你和潇尘,都是天赋很高的人,一样聪明、敏锐、有着纤细的情感诉求,可这些,恰恰是你们的父母忽略了的。潇尘的夜不归宿也好、努力读书也好,你的叛逆也好、甚至你小时候的体弱也好,这都是为了能引起父母的注意!——我的意思当然不是你小时候故意装病,但也许正像你说的,你的潜意识里是为了怜惜潇尘而没有再次复发哮喘,那么也可能年幼的你也下意识地夸大了哮喘带来的不适。”我深吸一口气,喟叹道,“我很抱歉这么说——我刚才说的一切只是我个人的猜想,如果错了,就请当我什么都没说过吧。”

皓尘的眼底掠过一丝惊讶,那既有被人提及伤处的隐痛,又包含被人了解后生出的欣喜,一抹不易察觉、意味复杂的浅笑浮现在他唇边。

作者有话要说:行文至此,男主的与女主的互动才渐渐深入展开。

男主角直到第四章才露了一侧脸,之后又隔了几章才再次出现,这是我有意为之的写法,对我来说,是借鉴了来自“中式传统庭院”的灵感——大家有没有注意过,很多苏式园林进门所见是一座假山,而整个院落处处曲径通幽,含蓄典雅——此与西式庭院一览无遗、气势尽显的风格迥异。也是整个小说进程的需要。如果没有之前的铺垫,后面的很多情节、女主和男主的心理活动都无法得到有力的支撑。我感谢耐心看文到今天的朋友,我保证你们会收获一个情节跌宕起伏、人物鲜活立体的故事。

双面皓尘

“在想什么?”

邵楚齐轻轻敲了敲我的办公桌,把我从发呆中唤醒。

我收回望向窗外的目光,微有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因为刚才想到昨天晚上把床单晾在外面了,所以…”

“嗯,这雨也下得真突然哪。”他看了看表,“离下班还很早,没办法了。”

“没事,” 我笑,“反正就算立马赶回去,该湿的也都湿了不是吗?”

雨并没有持续下很久,但可以确定我的床单被套算是白洗了。

以前的住处还有台全自动的洗衣机,但现在衣物我都是靠手洗。日常穿的也倒还好,只是这大件的床上用品,光是绞干就很费力。这淋湿的床单被套今天只得重新洗过了。

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上阳台收东西。却只看到被套还在,晾晒床单的杆子上空空如也。

是了,准是我糊里糊涂,晾床单的时候忘了再加个夹子,风一大便把床单吹走了。

我下意识地往楼下天井看,试图找到我床单的踪迹。

我的床单真的在那里。只是并非落在地上,而是干净挺括地被晾了起来,两边用两个大号晾衣夹固定。和风吹过,床单微微地随之拂动撩摆。

我暗叹:于皓尘还真是个细心的男孩子,远不是外表上看来那么冷漠玩酷的人。——认识他越久,就越了解这一点。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的寡言少语,他的举止装扮,都让人觉得他似乎不太好亲近。当然也许这也是一部分事实,可另一部分的他,却是温暖的、与人为善的,他只是有意无意把自己包裹得很紧而已。庆幸的是,我能感觉到,面对我,大多数时候他是乐意放开自己心扉的。

这些日子来我和皓尘常常互相串串门。他在本地也没什么朋友,我们又是住上下楼的邻居;有了潇尘的这条纽带,我们的相熟也成了必然的事。平日里,他请我喝他们那里特产的茶,我做了好吃的菜也会请他品尝,赶上他心情好,我还会要求他弹上一曲,他也几乎每求必应。“鹿岛”的老板又邀请他回去驻唱,只是他不想再回宿舍住,觉得太嘈杂,所以就自己找房搬出来了。双休日下午,似乎还有个学生来找他学吉他,我有时静坐房中,可以隐约听到楼下传来婉转柔和的六弦琴声。

我跑下楼去想向他致谢,顺便取回自己的床单,扣了门却无人应我。离他出去酒吧的时间尚早,估计是有事出去了。

我上楼取了便签纸,写了感谢的话,并让他回来后打个电话告诉我一声。

把写好的便签纸贴到于皓尘门上,我上楼回家开始做晚饭。

吃完饭我打开手提电脑上网,顺便放音乐来听。然后开始洗我被雨水淋湿的被套。

洗毕,我正要把被套的水拧干,门外有人敲门。我猜想这会来的,应是回家看到门上便签的皓尘。

“嗨,”果然如我所料,于皓尘捧着折叠整齐的床单,“我看到你门上的留言了。”

我笑道:“进来坐啊!”

“好。”他走进房间——他不再如第一次进我房间那么拘谨,这些天的接触已经使得我俩变得完全不再陌生。

我拿下他手里的床单。他叮嘱道:“还没干透呢,你再晾一天吧。”

“谢谢你啊,”我说,到阳台晾起床单,随后对他笑道,“帮我捡起床单不说,还麻烦你替我又洗了一遍。”

“我有洗衣机嘛,举手之劳。”他似乎因为我的感谢,反倒露出羞涩的表情。

“那可不可以再烦劳您‘举手之劳’一下?”我引他进入盥洗室,捞起浴缸中湿答答的被套,示意他帮忙绞干。我握住被套的一头,他握住另一头,往返方向使劲拧,这样拧干水分就得力多了。

“这么说来,你家没有洗衣机就不帮我洗了?”我故意开他玩笑。然后我们走到阳台,他又帮我一道把被套晾了起来。

“那…”他假装蹙眉迟疑的样子,“我考虑一下咯?”

我轻笑道:“对了,你知道床单是我的?”

“是啊,以前来你家见过的。”他扮出一丝贼贼的笑容,说道,“我可不是随便谁掉个床单都帮忙洗的,最多也就是帮人捡起来,否则我家洗衣机弄不好要天天超负荷运转了。”

“你对你的记忆力很有信心啊!都确定不会认错!”

“通常呢,不务正业,做不好正经事的人记忆力都很好。”他自嘲道。

“干什么这么说自己?”我为他泡了杯茶,坐下。

“我爸以前常挂嘴边的名言,哦——不过只有我说的当中这半句。”

“啊?”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就是说我‘不务正业,做不好正经事’。” 他的神情变得有些颓然,身体下意识地向后仰,双腿向外伸展了一下。

“你哪有不务正业?难道唱歌不是工作吗?”

“你真这么认为?”于皓尘紧接着我的话问。

“我觉得,你是个很棒的歌手。我相信有很多人都喜欢听你唱歌。”我发自肺腑地夸赞他,

“再说,你也是喜欢音乐才选择这份工作啊,干嘛又怀疑自己的选择?”

他嘴角扬起个好看的弧度,笑容带着暖意:“谢谢。不是所有人都这么认为,但是很高兴你能肯定我。”

我的话能带给他些许的振作,对此我很高兴。这些年不被父母理解,又背负着对潇尘的特殊“亏欠感”,他心里的苦必定非常人所能体会。但他的内敛孤僻并不妨碍他同时是一个本质善良、纯真的人,他不该承受、我也不希望看到他再承受精神上的纠结困扰——尤其是他自己加在身上的重担,如果可以,我愿意尽力助他减除。

“好啦,”我说,“你这么重视我的看法,我才是受宠若惊呢!”

于皓尘没有说话,只是若有所思般看着我。

“潇尘没有爱错你。”半晌,他突然以极其微弱的声音喃喃道。

旋即他起身,走向门口。

“皓尘,你要下去了?”我对他的蓦然要走感到愕然。

“嗯,”他低声应道,“要准备去酒吧。”

“时间还早,再坐会儿?”

“不用了。我…还要做些准备。”说着他带上了门。只听他的脚步声往楼下去了。

一会儿,楼下传来了弹拨吉他的声音,断断续续,有些零乱。乐声持续了好一阵子,陡然停止。我缓步走进阳台,恰逢看见皓尘骑着脚踏车离去的身影,忍不住在心中默默祈望:那个身影有一天不再显得如此冷清孤单。

特别优待

去莫斯科的行程已定,就在下个星期。手续俱早已办好,现在莫斯科是深秋时节,气温还不算太低,因此少了重新置办冬装的麻烦,我只提前把冬天才穿的短款羽绒衣拿了一件出来,另外再带一件中等厚度的羊毛混纺的大衣,这样无论气温是高是低,都足以应对了。至于里面的衣服,普通的针织衫、衬衫就行。据我所知每年到了十月中旬,莫斯科已经开始供暖了。

我要去莫斯科出差的事,皓尘也知道了。那天下午他给来学吉他的学生上完课,上我家来串门,聊天之际顺便告诉了他。他愣了楞说:“那里很冷吧?”

“现在去应该还好。”我说,“上大学时给我们上二外的俄罗斯老太太,冬天常常被冻得板书都写不了,手指头发僵呢!照她的话说‘上海的冬天比莫斯科的还难熬,室内室外几乎一个温度’。莫斯科有供暖,气温再低室内都很暖和的。何况还没有到真正的冬天,不会很冷。”

“哦。”皓尘下意识地看着自己的手指,说,“对了,你很久没来‘鹿岛’了,今晚捧个场?”说着抬起眼睫,半是玩笑半是带着“强制”的意味道,“——别和我说下次啊,下次可至少是你从莫斯科回来了,还不知什么时候呢!”

我是很久没去“鹿岛”了,距离上次看完于皓尘的表演已经相隔近两个月,在此期间一次也没去过。被他一提,我还真有点怀念那里。于是我说:“好啊,我再另外带朋友给你捧场如何?”

于皓尘微微一笑,若有所思般看着我,问道:“第一次见你时的那个朋友?”

“是谁有什么要紧?难道你还要挑选来宾?”我问,心想:按说皓尘倒不像个事无巨细都要过问的人,今天的他颇有古怪。

他挠挠耳后根,随即笑道:“对,这和我没关系。你的同伴当然由你挑选。——我一概欢迎。”

其实当晚我并没有邀请邵楚齐,而是先和孟繁、思南她们一道逛了会街,买点小零小碎的东西,吃了饭随后去了“鹿岛”。我们到那儿的时候,略微迟了几分钟,于皓尘的表演时段已经开始了。

我们眼看已经没有临近舞台的好位子,只得退而求其次地找四周稍许偏远的桌子坐下。

我不确定皓尘是否看得到我们,不过不要紧,他只要顾好唱歌就行,等下散了场,依旧有得是机会打招呼。

“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完全惊呆了!”孟繁在点完单后对我们说道。“真的是一模一样!”

这也难怪,我又何尝不是把他错认为潇尘!更何况,我们之中先前没有人知道,潇尘还有个哥哥。要不是思南、孟繁她们也已经在潇尘的追悼会上见过他,只怕有人忍不住失声惊叫也不一定。

“他唱歌真的很好听啊。”思南望着台上,神色显得十分陶醉。“你说你和他现在住楼上楼下?”当一曲终了,思南才转头和我说话。

“嗯,没错。”

“那你经常有机会听他唱歌咯?”孟繁问。

“这倒没有,只听过他弹吉他。”我老实作答。

“哎?”孟繁唇角眼角都是古怪的笑意。

我连忙摆手:“别误会啊,不是特地为我弹奏的,我是说,他在自家房里弹吉他的时候,我有时能听得见。你也知道,老式房子隔音不太好!”

“沈愫你别理她这疯丫头,”思南轻声笑道,“忘了告诉你,最近这丫头谈恋爱了,所以,心里老往这上面想来着…”

“豁!”我故意稍稍提高了嗓门,夸张道,“原来如此啊!难怪了!对方是何妨神圣呀?能降住你?”

孟繁素来大大咧咧惯了的人,被我一说竟也飞红了脸,讨饶似地说:“好啦,等你从莫斯科回来,改天约个时间见个面,姐妹们也帮忙参详参详?”

我不再逗她,思南的注意力也被舞台上的皓尘牵引过去了。我们三个就安安分分地听歌,就算闲聊,也大都是穿插在歌曲间奏和某首曲子结束之际。

皓尘的表演时段结束后,他去后台换了装,随后来到我们桌坐下。

孟繁和思南看他的眼神多少有些不自然,这点大概皓尘也感觉到了。他笑笑,主动与她们打招呼:“你们好!我们上次…见过了,不过…还不知道两位怎么称呼?”

“孟繁。”“夏思南。”

她们这才从恍惚中走出来,微笑着自报家门。

“于皓尘。”他顿了顿说,“你们都是潇尘的同学吧,欢迎你们!”

我知道他仍然无法全然摆脱失去潇尘这个弟弟的痛楚,便想着化解气氛。情急之下,心生一计

——

“啊,皓尘,刚才有件事让我有点丢面子哦…”

于皓尘狐疑地看着我。

“我的姐妹们问我,你唱歌那么好听,我们又是邻居,我是否经常有幸听到你唱歌。我说没有哎,我也是只有在鹿岛你为众人表演时,才能‘顺带着’沾光。”我斜睨了一眼他,“你说,作为你的邻居加朋友,这是不是很不应该?”

“对啊对啊!”孟繁也在一旁造势。思南则微笑不语地看着他。

于皓尘无奈地笑着摇头道:“我还真没试过对着一个人弹琴唱歌,估计会不习惯。”他环视了我们仨——个个“不依不饶”的模样,便双手举起作投降状,“不过,等下如果你们不赶着回家,等酒吧营业结束,我单为你们三个唱一首两首,应该没问题!”

“你们酒吧几点关门?”我问。玩闹归玩闹,即便我不介意时间早晚,也得考虑思南她们晚归是否方便。

“两点。”

“这…”思南流露出犹豫迟疑。“要不回沈愫家你再唱给我们听吧?”

“小姐,现在几点了?预备夜半扰民吗?”我提醒道,打量了皓尘一眼:他浅笑的表情正说明之前也是考虑到了这点。

“思南你就不要扫兴了嘛,”孟繁嚷道,“我们等下坐一部车回去正好。明天又不上班,晚些怕什么?”

孟繁的话打消了思南的顾虑,我们都决定留下来听皓尘为我们唱歌。

“哟,THOMAS!你朋友?”

我们几个抬头,见和皓尘打招呼的是个三十五六岁的男子,长得高高大大,眉目却很俊朗秀气。

“成哥!”皓尘起身与他打招呼。随后向我们介绍,“这位是‘鹿岛’的老板,成哥!”

原来他是这儿的老板。我和孟繁她们也点头向成哥致意。我特别提到,自己很喜欢“鹿岛”这个酒吧。——这么说并非刻意恭维,只是由衷而发。

成哥说:“今天这桌免单,THOMAS,好好招待你的朋友。”

“那怎么好意思?”皓尘推托。

成哥拍拍他的肩,眼神恳切地说道:“不见得一桌饭就吃穷了我,别跟我见外。”随后冲在座的我们笑了笑,转身走了。

“鹿岛的老板看上去倒是很大方和善啊!”繁星在成哥走开后对皓尘说。

“对,”皓尘点头,“是个特别好的人。如果不是他的极力挽留,我恐怕不会再回‘鹿岛’唱歌。”

“看样子他还满欣赏你的。”我说。

于皓尘不置可否地耸了下肩。思南却点头应道:“那是,人家唱的确实不错嘛。”

“这话实在。”繁星笑道。

两点多钟客人都散了,“鹿岛”准备关门。于皓尘走过去和成哥打了个招呼,随后上台为我们三个表演。

流畅轻灵的吉他声在他的指尖淌出,他对这首歌的演绎是浅吟低唱式的,透着宁静致远的意境:

“你象一道婉约无尽的清溪

无声无息轻轻流进我心底

时而穿越过高山 时而越过原野

水中静静掀起一抹涟漪

寻寻觅觅一道蜿蜒的清溪

流啊流到不知名的地方

时而倒映着星星 时而流过岁月

水中依旧荡漾那抹涟漪 …”

原来是齐秦的“水岸”,如果不是齐秦的歌迷,这首并非主打的歌曲,我们这个年纪的群体中已少有人知。他的歌声配合着清冽如甘泉的吉他声,把这首歌的唯美意境表现得丝丝入扣。

于皓尘在间奏时远远瞥了我一眼,冲我略带深意地一笑,突然我明白了,他知道我喜欢齐秦的歌,以前他来我家时,应该时常会听见我在电脑里放的齐秦的歌曲。

我的心中涌起一些感动,于皓尘,他真的是个心细如发的男孩子。他与他的弟弟如此相似,又如此不同。虽然潇尘也是外表桀骜,内心敏感,柔软的人,可皓尘却更懂得为人着想、更善于细心观察周遭的人心冷暖。他比潇尘来得更温暖、有情。

“我依旧在你身边看着你

就象水和岸一样

静静地看着你 感觉着你

水中依旧荡漾那抹涟漪

你象一道婉约无尽的清溪

水中依旧荡漾那抹涟漪…”

一曲“水岸”唱罢,我忍不住兀自遐想:何时皓尘的内心世界能注入一道“清溪”呢?我深信,他这样一个懂得感情、渴望关怀和理解的男孩子,是会珍惜这缕“清溪”的。潇尘的遗憾不应在他身上重演。——他应该得到爱,得到温馨美满的家庭。最重要的是,我明白无误地感受到:皓尘还秉持着对爱、对美、对幸福的信念。虽然“过去”不尽如人意,“现在”也未必称得上快乐,可他依然对“未来”寄予着厚望。他的歌声、他的神态、甚至他平素的举手投足间都无一不坦露出这一点。

潇尘,你会保佑你哥哥的,对吗?